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市教育局党委2010年党建工作目标要求,认真落实2010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特签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教育局党委的权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包头、促发展”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二、加强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建立并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述职制度,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支部委员职责明确。不断深化“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形成有效争创机制。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党政领导做到团结协作、互相补台。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以“六个一”为基本形成的党员承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健全和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流动党员管理,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党员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认可。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党风廉正建设工作,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丰富工作载体,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促进教育行风的好转。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规定。

六、建立运行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三服务三测评”制度,加强对支部委员、支部、党小组工作任务情况的跟踪指导和考核评价,建立党员队伍监督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党组织内部形成争创机制。

七、保证党建工作经费。要加强对党员活动室、社会实践基地等党员学习教育和实践平台的建设,确保学习资料、活动经费的正常投入,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八、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加强指导,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妇女工作。

九、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计划,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单位职工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重视和加强宣传信息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宣传信息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建立数量足够的信息员队伍,圆满完成年度宣传信息工作任务.

十一、及时上报局党委明文要求上报的工作安排、进展情况、总结和有关表格。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纪检工作安排,全面完成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指出的“五个倡导”、“五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先进、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将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分管的党建、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定期考核,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领导班子要分阶段认真研究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撰写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对领导班子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负直接责任。逐步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逐级进行考核,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追究责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纠风和执法检察工作。认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促进教育行风的好转。对不正之风放任不管致使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导致集体上访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制止违纪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不准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和补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礼品登记制度,及时上报“一把手”季度汇报提纲。

(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稳定和谐。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上交矛盾,防止出现集体上访现象;对管辖范围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党支部,学校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局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不隐瞒、拖延,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件或有关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按要求上报处理结果。

(五)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周密安排,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财务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和条线”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收费和办学行为,对有乱收费行为的要立即整改,相关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加强校务公开,使校务公开成为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

二、考核监督

学校支部平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考核,并随时接受局党委在年中的督查和平时的考核,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不定期督查,年终对每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考核。

三、责任追究

严格奖惩制度。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工作敷衍塞责,管辖范围内出现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或发生重大事故、恶性

事件,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问责,党政一把手与本人进行戒免谈话和调整。

对发生乱收费行为的,依照《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使学校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得到圆满完成,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理论武装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扎实做好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理论武装工作。分层次抓好中心理论组、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切实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和完善自治区文明单位的称号,建立不断升级进位的创建目标,制定创建计划,层层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处室、文明年级、文明班级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和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贴近青少年生活、学生实际。继续加强对干部和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多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师德师风建设措施务实,效果明显,学生、家长、社会认可。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党支部加强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培育宣传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在自治区级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8次,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15次。

五、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心组织安排庆祝教师节活动,以“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为重点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以学生运动会为重点内容的各项学校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学生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展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新形象,圆满完成国家、自治区、市对我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六、深入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对涉及干部任命、教师职称评定,各类评优、评选、招生录取、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将继续通过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形式分别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民主管理进程。

七、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扶危助困活动。广泛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手拉手、扶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德育导师”结对辅导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宣传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宣传目标责任制,确保教育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学校党支部要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学校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学校、各处室、各年级和教研组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作为信息报送员,负责本学校宣传和信息稿件的撰写及报送工作。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情况,学校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信息稿件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上报,确保稿件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和质量。对重大、紧急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及时报送信息,不迟报、漏报、瞒报。

四、对外宣传工作

2010年我校在市级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8次,在学校范围各处室有活动必报,谁主管谁上报,不延报、漏报、瞒报。

五、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哈密市西山乡学校党支部(盖章)书记(签字):

校长(签字):

党员(签字)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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