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可靠性测试规范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可靠性测试规范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可靠性测试规范

文件编号:

孚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标准

XXXXX—XXXX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

可靠性试验规范

Traction battery for electric vehicles- Relia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

目录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符号和缩略语 (3)

5试验条件 (3)

6试验准备 (4)

7试验方法 (5)

7.1 振动试验 (5)

7.2 机械冲击试验 (7)

7.3 盐雾试验 (8)

7.4 高海拔试验 (9)

7.5 碎石沙尘试验 (9)

7.6 IPX9K试验 (9)

7.7 IPX7试验 (10)

7.8 防尘试验 (10)

7.9 温度冲击 (11)

7.10 绝缘电阻试验 (11)

7.11 过流保护 (13)

7.12 外部短路保护 (13)

7.13 过充电保护 (14)

7.14 过放电保护 (14)

前言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电池系统及BMS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引言

本引言旨在介绍本标准的要求所依据的原则,理解这些原则对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包或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是很有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仅考虑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包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以提供对人身的安全保护,不涉及生产、运输和回收安全,也不涉及性能和功能特性。

随着技术和工艺的进一步发展将会要求修订本标准。

在本标准范围内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包导致的危险是指:

——泄漏,可能导致高压安全、绝缘失效间接造成电击、起火等危险;

——起火,直接烧伤人体;

——爆炸,直接危害人体;

——电击,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引起的伤害。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包的安全性与其材料选择、设计及使用条件有关。其中使用条件包含了正常使用条件、可预见的误用条件和可预见的故障条件,还包括影响其安全的环境条件诸如温度、海拔等因素。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可靠性试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包或系统(以下统称动力电池包)的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99.41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31467.2-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试验规程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423.4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

GB/T 2423.5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28046.4-201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池单体secondary cell

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电池模块 battery module

将一个以上电池单体按照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组合,并作为电源使用的组合体。也可称作电池组。

电池包 battery pack

通常包括电池单体、电池管理模块(不含BCU)、电池箱及相应附件(冷却部件、连接线缆等),具有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可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

电池系统 battery system

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电池包及相应附件(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及机械总成等)构成的能量存储装置。

电池电子部件 battery electronics

采集或者同时监测电池包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注: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电池单体间的均衡可以由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电池控制单元控制。

电池控制单元 Battery Control Unit; BCU

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电子装置。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按制造商规定的条件测得的并由制造商申明的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的容量值。

注:额定容量通常用安时(Ah)或毫安时(mAh)来表示。

实际容量 practical capacity

按制造商规定的条件,从完全充电的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中释放的容量值。

荷电状态 State-of-charge; SOC

当前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中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条件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实际容量的百分比。

爆炸 explosion

突然释放足量的能量产生压力波或者喷射物,可能会对周边区域造成结构或物理上的破坏。

起火 fire

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任何部位发生持续燃烧(火焰持续时间大于1s)。火花及拉弧不属于燃烧。

注:火焰持续时间大于1s是指单次火焰持续时间,而非多次火焰的累计时间。

泄气 venting

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内部压力增加时,气体通过预先设计好的方式释放出来,以防止破裂或爆炸。

外壳破裂 housing crack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外壳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

泄漏 leakage

液体从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中漏出。

注:以试验对象外部可见为准。

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

电池单体放热连锁反应引起电池温度不可控上升的现象。

热扩散 thermal propagation

动力电池包内由一个电池单体热失控引发的其余电池单体接连发生热失控的现象。

充电终止电压 end-of-charge voltage

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正常充电时允许达到的最高电压。

放电终止电压 end-of-discharge voltage

电池单体、模块、动力电池包正常放电时允许达到的最低电压。

4 符号和缩略语

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n I1:电流倍率,等于25℃下1小时放电的容量为额定容量,该放电倍率为额定容量值的n倍;

nC T℃:电流倍率,等于T℃下1小时放电的容量值的n倍;

RT:室温(℃);

SOC:荷电状态(%);

BMS:电池管理系统;

Tmin: 系统运行的最低温度;

Tmax:系统运行的最高温度;

I1:1 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

I3:3 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的1/3;

Imax:电池某SOC、温度下的最大脉冲放电电流;

Vmax:电池某SOC、温度下的最大充电截止电压;

M1: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N1: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5 试验条件

5.1 一般条件

5.1.1除另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为22℃±5℃,相对湿度为10%~90%,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

5.1.2动力电池包试验交付需要包括必要的操作文件、规格书以及和试验设备相连所需的接口部件,如连接器,插头,包括冷却系统接口。

5.1.3当试验的目标温度改变时,在进行试验前试验样品需要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在目标环境温度

T<25℃时,静置不少于24h;在目标环境温度T≥25℃时,静置不小于16h;且单体电池温度与目标环境温度差值不超过2℃。试验样品如果包含电池控制单元,则环境适应过程需要将其关闭。

5.1.4调整SOC至试验目标值n%的方法:按试验样品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充电方式将动力电池包充满电,静置1 h,以I3恒流放电(100-n)/100 ×3h,或者采用试验样品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调整SOC。每次SOC调整后,在新的试验开始前试验对象应静置30 min。

5.1.5动力电池包的额定容量应符合动力电池包试验样品相关技术条件。

5.1.6动力电池包放电电流符号为正,充电电流符号为负。

5.1.7当电池冷却系统使用了冷却液时,如果试验不要求电池冷却,也可在排掉冷却液后进行试验。5.2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压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

b)电流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

c)温度测量装置:±0.5℃;

d)时间测量装置:±0.1%;

e)尺寸测量装置:±0.1%;

f)质量测量装置:±0.1%。

5.3 试验过程误差

控制值(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误差要求如下:

a)电压:±1%;

b)电流:±1%;

c)温度:±2℃。

5.4 数据记录与记录间隔

除在某些具体试验中另有说明,否则试验数据的记录间隔应小于等于100 s,如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等,应记录试验过程的照片、数据和视频等

6 试验准备

6.1 动力电池包试验准备

工作状态确认

正式开始试验前,动力电池包的电子部件或BCU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处理

6.1..1 正式试验开始前,动力电池包需要先进行预处理循环,以确保试验时试验对象的性能处于激

活和稳定的状态。步骤如下:

a)以不小于I3的电流或按推荐的充电方法充电至充电截止条件;

b)静置30 min或规定的时间;

c)以规定的且不小于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d)静置30 min或规定的时间;

e)重复步骤a)~d)5次。

6.1..2 如果动力电池包连续两次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则认为动力电池包完成了预

处理,预处理循环可以中止。

6.1..3 除在某些具体试验中另有说明,否则若预处理循环并满充后和一个新的试验之间时间间隔大

于24 h,则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标准充电:使用不小于I3的电流充电至规定的充电截止条件,静置

30 min或规定的时间。

6.2 标准循环

6.2..1 标准循环在指定的试验步骤进行,以确保电池系统在试验时处于相同的状态,标准循环在室

温下进行,按照先后顺序包括一个标准放电过程和标准充电过程,其步骤如下:

6.2..2 标准放电:使用I1或推荐的放电机制放电至放电截止条件,静置30min。

6.2..3 标准充电:以I1或按推荐的充电机制充电至充电截止条件,静置30min。

6.2..4 如果标准循环和一个新的试验之间时间间隔长于24h,则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标准充电。

7 试验方法

7.1 振动试验

7.1..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1..2 试验开始前,将试验对象的SOC状态调至不低于项目规定的正常SOC工作范围的50%。

7.1..3 参考试验对象安装位置和GB/T 2423.43的要求,将试验对象安装在振动台上。每个方向分别

施加随机和定频振动载荷,建议加载顺序为z轴随机、z轴定频、y轴随机、y轴定频、x轴随机、x轴定频(汽车行驶方向为x轴,另一垂直于行驶方向的水平方向为y轴)。也可自行选择顺序,以缩短转换时间。试验过程参照GB/T 2423.56。

7.1..4 对于装载在除M1、N1类以外的车辆上的动力电池包,振动试验参数按照表1和图1进行,对

于试验对象存在多个安装方向(x/ y/ z)时,按照RMS大的安装方向进行试验。对于安装在车辆顶部的动力电池包,按照项目提供的不低于表1和图1的振动试验参数开展振动试验。

7.1..5 对于装载在M1、N1类车辆上的动力电池包,振动试验参数按照表2和图2进行。

图1 除M1、N1类以外的车辆动力电池包随机振动试验曲线

图2 M1、N1类车辆动力电池包随机振动试验曲线

7.1..6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 h;

7.1..7 要求:测试过程中,动力电池包的最小监控单体无电压锐变(电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

0.15V),动力电池包保持连续可靠、结构完好,动力电池包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

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不小于500Ω/V;。

7.2 机械冲击试验

7.2..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2..2 对试验对象施加表3规定的半正弦冲击波,每个方向6次,±z、±x、±y,共计36次。

7.2..3 半正弦冲击波最大、最小容差允许范围如表3和表4所示。

7.2..4 相邻两次冲击的间隔时间以两次冲击在试验样品上造成的响应不发生相互影响为准,一般应

不小于5倍冲击脉冲持续时间。

7.2..5 要求:动力电池包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绝缘阻值不低于500Ω/V,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 h。

表3 机械冲击试验参数

图3 机械冲击脉冲容差范围示意图

7.3 盐雾试验

7.3..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3..2 参照GB/T 28046.4—2011中5.5.2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2423.17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

7.3..3 盐溶液采用氯化钠(化学纯、分析纯)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其浓度为(5±1)%(质

量分数),(35±2)℃下测量pH值在6.5~7.2之间;

7.3..4 将试验对象放入盐雾箱按图4所示循环进行,一个循环持续24 h。在(35±2)℃下对试验对

象喷雾8 h,然后静置16 h,在一个循环的第4 h和第5 h之间进行低压上电监控;

7.3..5 共进行6个循环

说明:t—时间,h;a—低压上电监控;b—连接线束完毕,不通电;

c—打开(喷盐雾);d—关闭(停喷盐雾)。

图4 盐雾试验循环

7.3..6 要求:试验后30min 之内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Ω/V。按照6.2进行标准充放电循环,要

求测试样品的恢复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

7.4 高海拔试验

7.4..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4..2 试验环境:海拔高度为4000 m或等同高度的气压条件(61.2 kPa),温度为试验环境温度。

在5min内调整至试验气压条件。

7.4..3 保持7.4..2试验环境,搁置5 h。

7.4..4 搁置结束后,保持7.4..2试验环境,对试验对象进行不小于I3或项目提供的最大恒流放电电

流放电至截止条件。

7.4..5 要求: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 h。动力电池包无放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

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Ω/V。

7.5 碎石沙尘试验

7.5..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并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碎石沙尘冲击试验。

7.5..2 试验对象按6.2..3方法进行充电;

7.5..3 依照DIN EN ISO 29567-1采用下面参数进行试验;

7.5..4 要求

a)试验前后的试件功能必须完好,且单体电压、温度、通讯状态正常,参数处于技术要求范

围之内;

b)用肉眼目检试件,并晃动试件检查零部件是否有松动或者异响;

c)动力电池包未变形,绝缘电阻要求大于500Ω/V;

7.6 IPX9K试验

7.6..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并按照如下步骤进行IPX9K试验。

7.6..2 试验前检查电池系统的基本信息,单体电压、单体温度和绝缘电阻等,要确认电池系统的各

项参数处于正常状态;

7.6..3 试验对象按6.2..3方法进行充电;

7.6..4 喷嘴的喷水口内径为12.5mm ;喷水角度:0°,30°,60°,90°(4个位置);喷水孔数:4 个;样

品台转速:5 ±1r.p.m;距离为100 ~150mm,每个位置30 秒;流量为14~16 L/ min,喷水压力8000~10000kPa ,水温要求80±5℃,每个位置30 秒×4 共120秒;

7.6..5 要求:试验后,测量电池系统的单体电压、单体温度和绝缘电阻,并且打开电池上盖,检查外壳的进水情况和内部状态。电池系统不允许进水,如果系统无进水且各项参数均正常则合格。动力电池包内由于温差产生凝露的不算进水。动力电池包未变形,电池包的总正对地和总负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0Ω/V。

7.7 IPX7试验

7.7..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并在完成机械振动试验后按照如下步骤进行IPX7试验;

7.7..2 试验前检查动力电池包的基本信息,单体电压、单体温度和绝缘电阻等,要确认动力电池包

的各项参数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潜水方式进行试验,试验用清水进行。试验时,壳内水分可能有部分冷凝,凝露水的沉积不要误认为是进水。设备在带电情况下试验时,要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7.7..3 试验对象按6.2..3方法进行充电

7.7..4 试验时被试外壳按照项目规定的安装状态全部浸入水中,并要满足以下条件:

a)高度小于850mm的外壳的最低点,应低于水面1000mm;

b)高度等于或大于850mm的外壳最高点,应低于水面150mm;

c)试验持续时间30min;

7.7..5 要求:试验后,测量电池系统的单体电压、单体温度和绝缘电阻,并且打开电池上盖,检查

外壳的进水情况和内部状态。电池系统不允许进水,如果系统无进水且各项参数均正常则合格。

系统内由于温差产生凝露的不算进水。动力电池包未变形。电池包的总正对地和总负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0Ω/V。

7.8 防尘试验

7.8..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并按照如下步骤进行防尘试验:

7.8..2 试验前检查电池系统的基本信息,单体电压、单体温度和绝缘电阻等,要确认电池系统的各

项参数处于正常状态。按照IP6X要求进行防尘试验数字为6为尘密外壳,不允许任何灰尘进入;

7.8..3 试验应在防尘箱中进行其基本原理如图5所示。密闭试验箱内的粉末循环泵可用能使滑石粉

悬浮的其它方法代替。滑石粉应用金属方孔筛滤过。金属丝直径50μm,筛孔尺寸为75μm。滑石粉用量为每立方米试验箱容积2 kg,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

7.8..4 被试外壳按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内,试验持续8h;

7.8..5 要求:试验样品未变形,且试验样品的功能无损失,壳内无明显的灰尘沉积。

注:滑石粉的选用应符合人体健康与安全的各项规定

图5:检验防尘试验装置(防尘箱)

7.9 温度冲击

7.9..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9..2 按照 6.2 进行两次标准循环,以标准循环容量作为初始量;

7.9..3 试验对象置于-40℃±2℃~85℃±2℃(或客户指定的试验温度)的交变温度环境中,两种极

端温度的转换时间在30 min以内。试验对象在每个极端温度环境中保持8 h,循环5次;

7.9..4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 h;

7.9..5 要求:动力电池包未变形,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Ω/V;按照6.2进行标准充放电循

环,要求试验系统的恢复容量不低于初始95%。

7.10 绝缘电阻试验

7.10..1 试验对象为动力电池包;

7.10..2 按6.2..3方法进行充电;

7.10..3 将动力电池包放置温度5±2℃的条件下准备至少8h,而后进行温度为23±5℃,相对湿度为

90 +10/-5%,气压为86kPa~106kPa 条件下的8h 测量阶段,以达到露点。如果其他的环境参数可

以在测量阶段很快达到露点,则可以采用其他设备和测量环境参数。绝缘电阻的测量应该在出现露点的阶段3次/小时的频次进行测量,以便得到绝缘电阻的最小值。

7.10..4 闭合继电器,屏蔽绝缘检测系统

7.10..5 进行如下步骤测量

1)测量电池系统的两个端子和电平台之间的电压。较高的一个定义为U1,较低的一个定义

为U1',相应的两个绝缘电阻定义为R i1和R i2。

(注1:R i2是两个绝缘电阻中阻值较小的,因此将其确定为电池系统的绝缘电阻R i)

2)添加一个已知的测量电阻R0与R i1并联,测量U2和U2'。

(注2:理论上,R0的阻值对绝缘电阻的计算没有影响,但是R0选择应使得电压的测量结果尽

量精确,所以R0的阻值除以电池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在100Ω/V~500Ω/V 范围内是适用的,

R0的精度偏差最大不能超过2%。)

(注3:U1、U1'、U2和U2'均取绝对值)

7.10..6 计算绝缘电阻R i,方法如下

1)将R0和三个电压U1、U1'和U2代入式(1);

2)R i也可以使用R0和所有四个电压值U1、U1'、U2和U2'代入式(2)来计算;

注1:R i1和R i2表示动力电池两端对地的绝缘电阻。

注2:R0是已知的测量电阻。

7.10..7 将计算出的绝缘电阻R i;

7.10..8 要求: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Ω/V。

7.11 过流保护

7.11..1 本试验的目的是验证直流外部充电过程中的过电流保护的性能,以防止电池系统由于过大的

充电电流而引起严重事故;

7.11..2 试验对象为可由外部直流电源供电的电池系统;

7.11..3 试验条件;

a)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b)按照电池系统项目推荐的正常操作(如使用外部充放电设备),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

常工作范围的中间部分,只要电池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精确的调整;

c)与确定可以施加的过电流(假设外部直流供电设备的故障)和最大电压(在正常范围内);

7.11..4 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过电流试验

a)连接外部直流供电设备,改变或禁用充电控制通信,以允许通过与确定的过电流水平;

b)启动外部直流供电设备,对电池系统进行充电,以达到规定的最高正常充电电流。然后,

将电流在5s内从最高正常充电电流增加到7.11..3 c)所述的过电流水平,并继续进行充电。

7.11..5 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

a)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

b)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

c)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 h内小于4℃;

注:为保护试验操作安全,提供试验上限参数,采用此上限参数强制终止的试验判定为失败。

7.11..6 监测试验过程中各电池单体的压、流和温度变化,描述系统状态

7.11..7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 h;

7.11..8 要求: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 Ω/V。

7.12 外部短路保护

7.12..1 本试验的目的是验证短路保护的性能,以防止电池系统由于短路电流而引起严重事故;

7.12..2 试验对象为电池系统;

7.12..3 试验条件;

a)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或更高温度下进行

b)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

态;

7.12..4 在开始试验时,用于充电和放电的相关主要接触器都应闭合(如电池系统回路中包含相关继

电器),来表示可行车模式以及允许外部充电的模式。如果这不能在单次试验中完成,则应进行两次或更多次试验

7.12..5 将试验对象的正极端子和负极端子相互连接,短路电阻不超过5 mΩ;

7.12..6 保持短路状态,直至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

a)试验对象的保护功能起作用,并终止短路电流;

b)试验对象外壳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 h内小于4℃)后,继续短路至少1 h。

7.12..7 监测试验过程中各电池单体的压、流和温度变化,描述系统状态;

7.12..8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 h;

7.12..9 要求: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 Ω/V;

7.13 过充电保护

7.13..1 本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过充电保护的性能,以防止电池系统由于过高的SOC而引起严重事

故;

7.13..2 试验对象为电池系统;

7.13..3 试验条件;

a)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b)按照推荐的正常操作(如使用外部充放电设备),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常工作范围的

中间部分。只要试验对象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精确的调整;

c)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

态;用于充电的所有相关的主要接触器都应闭合(如电池系统回路中包含相关继电器);

7.13..4 充电

a)外部充电设备应连接到试验对象的主端子。外部充电设备的充电控制限制应禁用;

b)试验对象应由外部充电设备在许可的用时最短的充电策略下进行充电;

7.13..5 充电应持续进行,直至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

a)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

b)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

c)当试验对象的过充电保护控制未起作用,或者如果没有7.13.5 a)所述的功能。继续充电,

使得试验对象温度超过定义的最高工作温度再加10℃的温度值;

d)当充电电流未终止且试验对象温度低于最高工作温度再加10℃的温度值时,充电应持续12

h;

7.13..6 监测试验过程中各电池单体的压、流和温度变化,描述系统状态;

7.13..7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 h;

7.13..8 要求: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 Ω/V;

7.14 过放电保护

7.14..1 本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过放电保护的性能,以防止电池系统由于过低的SOC而引起严重事

故;

7.14..2 试验对象为电池系统;

7.14..3 试验条件;

a)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b)按照推荐的正常操作(如使用外部充放电设备),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较低水平,但必

须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只要试验对象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精确的调整;

c)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

态。用于放电的所有相关的主要接触器都应闭合(如电池系统回路中包含相关继电器);

7.14..4 放电

a)外部放电设备应连接到试验对象的主端子;

b)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范围内以稳定的电流进行放电;

7.14..5 放电应持续进行,直至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

a)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放电电流;

b)试验对象发出终止放电电流的信号;

c)当试验对象的自动中断功能未起作用,或者没有7.14.5 a)中所述的功能,则应继续放电,

使得试验对象放电到其额定电压的25%为止;

d)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 h内小于4℃;

7.14..6 监测试验过程中各电池单体的压、流和温度变化,描述系统状态;

7.14..7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 h;

7.14..8 要求: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 Ω/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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