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 证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有效开展,确保毕 业生充分就业,好就业,就好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 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公平 竞争”的原则,采取“市场导向、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 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第三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兼顾国家、学校、用人单位和 毕业生诸方面利益,坚持政策导向和思想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 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 强的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 关注。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水平反映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影响 我校的声誉和信誉,全校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各学院、各职 能部门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全校教 职员工应积极支持和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共同为我校毕业生就 业营造良好氛围,保证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级 领导机构为广东白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 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就业工作副校长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就业 指导中心、学生处、教务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 党总支书记。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负责 本学院日常就业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 党总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副院长、办公室主任、 系主任、实习就业干事和毕业班辅导员。学院院长是院级毕业生 就业工作第一负责人,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第二负责人。学校领导 与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签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二级 学院的就业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考核第一、第二负责人工作业绩的 重要内容。

第六条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 的就业方针、政策、规定和广东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工 作意见,讨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审定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

第七条 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 职业咨询与就业管理等工作的常设机构和职能部门。其主要职 责:

(一)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制

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经费预算;

(二)负责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集、 审核并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 发放和管理毕业生推荐表、 协议书, 制定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 生暂缓就业相关手续,办理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和改派手续等;

(三)组织二级学院与用人单位和各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 中心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就业市场调查,不断拓宽毕业生就 业渠道,积极协助各学院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基地;

(四)负责为毕业生收集、筛选、发布需求信息,组织毕业 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和双向选择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 作;

(五)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负责全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 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的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和教学研 究;负责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的评审;负责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就业创业心理辅 导,指导各学院开展就业创业辅导工作,组织培训就业指导工作 人员等;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就业(创业)指导”为主要内 容的学生课外活动(如大学生创业训练、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 赛、行业岗位分析大赛、 “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七)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调查与反馈,就业情况统计,做 好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八)开发、维护、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网络平台, 做好就业工作通讯报道和宣传;

(九)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决 定本学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本学院教职工定期通报毕业 生就业工作情况;

(二)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多途径开展就业市场调查,不 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基地;

(三)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发放毕业生就 业推荐表, 撰写毕业生推荐意见和发放、 鉴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利用 NewGIMS平台,排查、上报毕业生就业数据;同时做好本学 院毕业生信息的宣传和推介工作,及时向毕业生发布用人单位需 求信息,组织安排毕业生参加各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等;

(四)在学生课外活动平台开展以“就业(创业)指导”为 主要内容的学生课外活动;

(五)负责做好本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和企业用人需求 调查和反馈工作。

(六)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总结,按时向学校上交 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

(七)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三章 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

第九条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启蒙职业生 涯规划意识、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目标,突出个性化 指导和服务的就业指导模式,建立和完善“全程化、全员化、专 业化和信息化”的就业指导工作机制。

第十条 就业指导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专业特 点和毕业生的实际,突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可采用授课、 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就业形势和政策教育,择业 观和职业道德教育,艰苦创业思想教育,角色转换教育等。

第十一条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纳入 全院本科生教学计划,由学校就业指导教研室统筹管理,各学院 成立教学小组负责所在学院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授课教 师可由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教师和辅导员担任。

第四间 就业推荐与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 质表现的文字证明,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 印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由各学院根据毕业生个人的 特点、现实表现填写毕业生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校就 业指导中心提供学校意见并盖章。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

推荐介绍在校应届毕业生的正式凭证。

第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由学校对就业协 议书进行鉴证,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就业意向和录用意向, 明确双方在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也是毕业生落实就业 的重要凭证,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毕业 生和用人单位都应保持就业诚信,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就 业协议书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学校就业 指导中心统一发放和管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 必须签订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各学院集 中保管,使用时发放。毕业生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由各学院登 记毕业生预计落实的就业单位并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 人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学院和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鉴证完毕后,毕业生应在 10个工 作日内将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联寄送签约单位,学校联交回就 业指导中心,作为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

第十四条 毕业生的就业派遣程序:

(一)学校审核毕业生生源资格,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上报学校毕业生生源信息。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 议书,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所在学 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并盖章;

(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符合就业 政策规定的,将其就业信息编入就业建议方案上报广东省高校毕 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我校上报的 毕业就业方案后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在毕业生离校 时给准予毕业的学生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毕业生就 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毕业生凭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 协议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十五条 毕业时还未就业且又未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将被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其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人 事部门。

第十六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要严格信 守承诺,履行协议条款。为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规范双方的行为,学校对毕业生因违约而提出的调整改派从严控 制。

第十七条 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毕业时学校将其档 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迁回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毕 业生,毕业时可根据个人的意愿将其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迁回 生源所在地在地或派遣到同意接收的人事代理机构。

第十八条 毕业前因病不能正常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应回家 休养,并可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满两年仍未痊愈或已痊愈但未能

落实就业单位者,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迁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九条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正 常工作的,应按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用人单位协商解 决。

第二十条 毕业生已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违反 双方约定、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纪律等原因,被用人单 位辞退的,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第五章 暂缓就业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派遣 时间内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手 续,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托管 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团组织关系暂留在学院, 户口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 需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当年学院规定 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签订《广东省高校毕业生 暂缓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暂缓就业期间,如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按照 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缓期满,仍不能落实就业单 位者,其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和档案材料被转回生源所在地,由 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

第六章 学校就业评估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就业工作评估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院级领导对就业工作重视情况;

(二)就业创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教学情况和效 果;

(三)就业创业指导课外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就业资料的发放、就业推荐、就业辅导咨询、就业信 息发布、就业招聘活动的组织和毕业生就业率上报等日常就业服 务工作完成情况;

(五)毕业生就业率;

(六)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情况;

(七)就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八)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及企业用人需求调研情况;

(九)就业工作理论研究和撰写文章等情况;

(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各学院就业工作总结基础上开展学校就 业工作考核评价奖励工作,对在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就业考核评价和奖励工作由就业指导中 心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第七章 就业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三公开”原则,即 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和就业方案公开。

第二十七条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依法接受监督。广大 师生对我校就业工作有意见,可以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校领导 以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

第二十八条 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的就业工作法规和政策,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坚持依法办事, 正确行使权力,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就业工作纪律,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接受毕业生及其亲友赠送的金钱、有价 证券、贵重物品和宴请,不得向毕业生及其亲友索取钱物。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当正确理解和贯彻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 策,自觉遵守法纪和择业道德,具体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执行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 定。

(二)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必须通过正常途径寻找就业单 位,自荐材料要实,不得随意涂改学习成绩单,不得欺骗用人单 位和学校,不制作假证明、假证书、假材料,恪守诚信,不随意 毁约,不做有损他人或学校声誉的事。

(三)毕业生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要以就业工作不影响 正常教学秩序为原则,正常上课时间在学校内外进行就业笔试、

面试前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以求职择业为由随意旷课。

(四)毕业生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文明离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法 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为 准。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工程技术工作管理(一)工程图纸1.工程图纸会审工程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基础、结构、装饰及主要机具设备有所侧重的进行。由监理公司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 (一)工程图纸 1. 工程图纸会审 工程图纸会审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基础、结构、装饰及主要机具设备有所侧重的进行。由监理公司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并整理出会审记录,在设计交底前一周由规划设计部转交设计单位。 2. 工程图纸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先进行设计交底,后转入图纸会审问题解释,通过设计、监理、施工三方及其他参建单位多方研究协商,确定图纸会审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交底应在施工开始前完成。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现场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编制,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留存。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中某一专项分部工程所编写的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完成,并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在必要时留存。 (三)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资料中建设单位需留存的资料除由施工单位提供的以外,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并整理。工程资料原件存档于公司办公室。 (四)工程洽商 1. 工程洽商的分类 1) 按提出方案分类 l 由设计单位因设计内容的遗漏或某些错误所提出的设计变更; l 由建设单位因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标准的改变,通过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l 由承包单位因施工工艺方法和技术措施的改变所提出的工程洽商。 2) 按其工程洽商的技术含量分类 l 技术洽商; l 经济洽商; 2. 工程洽商的签署 工程洽商的签署严格按照公司《工程洽商管理制度》执行。 社区制度福利院制度科室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职业培训学院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毕节地区烟草商业烟叶生产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规范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地区公司与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以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为依托,建立长效的多层级的烟草产业科技和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一批在科研方面具有创新能力、在技术上具有专业技能、在生产上具有实践能力的烟叶产业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实现毕节烟草“产业扶贫、产业富民、生态特色、循环烟草”的新使命。 第三条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原则是: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级地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院是公司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落实公司有关教育培训的管理规定,制定职业培训学院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与目标,制定中长期学历教育培训规划。 (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企业长期发展和岗位任职现实需要为目标,以河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为依托,建立长效的多层级的烟草产业和实用人才培养机制。 (四)承担公司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学历教育的培训实施。 (五)积极服务于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开拓教育培训新领域,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上形成特色。 (六)加强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不断完善培训设施,通过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形式,为提高培训质量提供保证。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县市分公司级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是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 (二)根据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学历教育培训规划。 (三)根据岗位规范要求和员工队伍素质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负责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立项表 项目名称 成果形式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印制- 1 -

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立项表》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论证立项后,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各存档一份,一份由省地方志办备案。 3.“项目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是真正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4.“成果形式”选填“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建设规划建议、著述、展览、数字产品、音像制品或其他”。 5.填写完《立项表》,按《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程序,报送省地方志办论证立项。 6.本表格复印有效,也可登陆到广东省情信息网下载打印。 - 2 -

项目负责人(一)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项目负责人(二) 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E-mail 传真 联系人性 别 年龄民族 职务 职称 工作单位电 话办公:手机: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E-mail 参 与 项 目 主 要 人 员 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分工成果形式 A. 专题调研报告; B. 专项建设规划建议; C.著述; D.展览; E.数字产品; F.音像制品; G.其它() - 3 -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 特 色 、 意 义 及 可 行 性 - 4 -

实 施 计 划 及 资 料 基 础 (可另附页) 具体科目金额 经 费 预 算 合计(大写): - 5 -

技术管理办法(新)

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行业(部)各项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和技术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物质条件的作用,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设计文件、各种现行《规范》、《规则》、《标准》、《办法》以及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变更设计管理、工程测量管理、工程试验管理、施工过程指导与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技术管理、验工计量工作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编制、施工技术总结以及科技、科研工作管理、工法管理等。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深刻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度重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合理使用技术人员,支持技术人员(含测工、试验员)的工作,为技术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条件。 凡决策有关施工技术问题时,必须有同级技术负责人参加,听取技术负责人的意见。 分配技术人员(含实习生)的工作,要尽量照顾到本人的所学专业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学用一致、尽展其长。 技术人员实习期间应指派老同志指导其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更新技术,为本单位的工程施工管理、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而积极工作。 各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技术业务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学习业务,建立学习记录和考核制度。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第六条健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公司技术工作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由本级总(副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下级业务部门在业务上应接受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岗位管理,做到明岗定责。项目上场之后要以会议纪要、岗位责任书等形式明确每位技术干部在各项技术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并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 第七条加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实现技术管理任务创造条件。 1、抓好职工技术培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选择对象,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或送院校培养。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队长、工班长轮训,组织特殊工种(如起重、架子、焊接、管道、驾驶、测量、试验等)作业人员的培训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doc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1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1.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1.2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1.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知识分享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五)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 (1)本行业(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 (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2)做出重要决定的会议的召开。 (3)行政区划调整。 (4)主要机构变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5)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成立、改组、改制、重组、 破产等。 (6)重大改革与创新的提出及实施。 (7)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设施建设。 (8)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的公布及获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9)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人士在本行业(事业)的重要活动。 (10)对外及港澳台重要交流活动。 (11)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及防治。 (12)重大自然灾害及防灾抗灾情况。 (13)主要物产的盛衰和重大环境的变化;珍贵文物的挖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兴废。 (14)其他重要事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1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2014)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2014]1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27 【实施日期】2014.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琼府〔2014〕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含临时机构和联席会议,下同)进行精简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对现有的193个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保留90个,撤销(合并)103个(保留和撤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附件)。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自公布之日起停止以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工作,相应的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对于职能合并或调整为部门联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工作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开展

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应遵循议大事、抓协调、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的原则,依规履行工作职责。议事协调机构主要的职能任务是对跨部门重要业务进行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商议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有关工作。 三、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今后,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独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审批程序。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要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主办部门就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的理由和依据、职能、组成人员、成员单位职责、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等事项向省编办提出申请,省编办对主办部门的申请进行研究,同意设立的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原则上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事宜。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文成立,不得在工作方案、会议纪要等其他文件中夹带成立。 五、加强对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工作任务完成后须及时撤销,并分别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编办备案。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保留和撤销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2020年地方志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2020年地方志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附全答案 (一)选择题 30题 1、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于( D )公布施行。 A、2003年3月18日 B、2004年5月18日 C、2005年5月16日 D、2006年5月18日 2、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B )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A、统计 B、地方志 C、发展改革 D、民政 3、《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 C )年左右编修一次。 A、5 B、10 C、20 D、30 4、《地方志工作条例》是中国历史上有关地方志的( A )全国性法规。 A、第一部 B、第二部 C、第三部 D、第四部 5、《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于( B )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 A、2006年5月 B、2008年10月 C、2009年6月 D、2007年10月 6、( B )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规模巨大的全国一统志,为明清两代编修大一统志提供了范例和模式。 A、《括地志》 B、《大元一统志》 C、《太平寰宇志》 D、《元和郡县志》 7、下列属于明朝时期贵州编修的志书是( A )。 A、《贵州图经新志》 B、《黔书》 C、《黔南识略》 D、《遵义府志》 8、( B )是《华阳国志》中记载的古代贵州走出大山向外求学的第一人。 A、许慎 B、尹珍 C、公孙述 D、马援 9、清代《贵州通志》中,质量最高的是( C ) 。 A、康熙前《贵州通志》 B、康熙后《贵州通志》 C、乾隆《贵州通志》 10、( C )年间,清王朝采纳了云贵总督鄂尔泰的主张,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 A、顺治 B、康熙 C、雍正 D、乾隆 11、明朝末期,地方志不仅在中国大地上牢牢扎根,还传播到了日本。陈元赟为毛利辉元用汉字编写了一卷( C ),在中日关系史上留下了一段佳话。 A、《太平寰宇记》 B、《周礼》 C、《长门国志》 D、《华阳国志》

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图纸会审制度 第三章技术核定工作和设计变更制度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第五章技术交底及技术复核制度 第六章标准化工作 第七章施工测量及检验试验 第八章科技进步及新技术开发 第九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章工程技术总结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提高我公司技术水平,规范和加强技术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使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质量安全的要求及施工工艺,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标准、规范,从而达到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把技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正确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和各种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贯彻企业内部技术管理制度。 2、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生产技术程序,为生产顺利进行提供一切技术条件。 3、合理配置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能动作用,不断革新传统技术,加快引进、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 4、认真编制和执行技术保证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5、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增加企业技术积累,以技术优势抢占市场,实现“科技兴企”战略目标。 二、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各级技术责任制,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 3、加强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其主要包括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科技推广,检验与试验,计量管理、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的选择和贯彻以及工程技术档案的形成等内容。 三、各级技术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责任制 各级技术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负责制,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公司岗位职责》。 第二章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的目的:一是明确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条件,二是澄清和纠正图纸中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 一、图纸会审的组织程序 1、图纸的会审工作一般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各专业施工单位参加。 2、施工单位图纸会审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校内培训班管理办法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办培训班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送审稿) 一、目的 为推进我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形成学员愿意学习、教师愿意教,总站领导愿意支持教师参加内培教学,督促学生参加学习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校内办班培训的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学院、实训办(包括校外单位与院内单位协议合作开办)的各类技能培训班。 三、职责分工 1、各学院(实训办) 负责开班计划的制定,计划内容包括:班级类型、课时、收费标准、开班要求(条件)、开班时间、开班人数等;培训班开办审批手续的办理;招生和日常教学管理等。 2.实训办除履行各学院的职责外,还要负责按实践教学程序提供资源、督促按规范组织教学,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各类培训班。 2、教务处 负责制定校内培训的教学规范,处置技能证书与教学学分的关系界定,督查教学质量。 3、计财处 建立各培训班独立账户,进行培训费用的收缴和核算工作。 4、继续教育学院 归口管理校内培训,负责制定校内培训的管理办法;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是推动各单位实施年度计划的责任单位; 负责培训班费用收、支管理。 四、开班原则 1、各学院应本着立足本校,突出本院特色的原则进行开班,但是在本专业未办班的情况下也可以跨专业办班(本专业优先)。对于获取办班资格,但效益较差、管理不善的要停止其办班资格。 2、培训班的开班必须以学院、实训办为单位组织实施,外单位与院内单位合作办班的必须要与校内各学院挂钩(视为该学院办班)并与学校有合作办班的协议或合同,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班,严禁任何社团、个人以任何名义私自开班。 3、各学院的开班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教学管理,按程序申报、认真详实填写《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培训开班申请表》(见附表)。 4、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面向校内学生,也可对外招收学员。 5.办班要充分考虑学生、学校、学院、教师的利益。 6.开班时间一般利用晚上和休息时间开班,中午在不影响上正常课程的情况下也可以开班。

2015年乡地方志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乡地方志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乡地方志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度,我乡地方志工作在县志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内容。一年来,地方志编纂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修志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经济社会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坚持和完善“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乡地方志编纂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撰写工作,由分管领导进行审阅和修改。 2、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讲话。积极参加县志办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3、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工作中,加强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努力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二、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荥经年鉴》的编纂。结合本乡的实际,实行编辑岗位责任制,把各篇章编辑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

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修志人员的积极性。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向精品上下功夫,突出着力点,积极做好年鉴编辑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认真收集资料。按照年鉴篇目、内容的要求,年鉴编纂人员责任到人。二是落实责任,认真编辑。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并向精品目标迈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编辑制,并且各章编辑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充分调动各编辑人员的积极性。三是认真编审,反复修改。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为确保年鉴上精品,乡志办在加强指导的同时,进行认真编审,反复修改,力求年鉴资料真实可靠。 2、督促检查,重点指导。按照编辑岗位责任制的分工,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督促检查志书撰写情况,协调与有关部门做好资料的征集,认真审阅,反复修改。 3、抓好地方志理论研究,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和信息报导工作。我们在全力抓好续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紧密结合我乡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组织全体职工和修志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次理论研讨会。如今年5月份,针对修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乡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为主题进行研讨;10月份,围绕“如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料,更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大家谈认识、谈体会,

地方志审查验收办法

江苏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及出版办法 (2009年10月12日发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工作,确保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书的审查验收,应当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为依据,对志书的政治观点、体例结构、记述内容与方法、资料史实、行文及出版规范等全面审查把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本级政府修志工作规划的省、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和出版工作。 二、志书评审 第四条志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依序逐级送审。 (一)省志 初审:由各分志(专志)编纂单位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分志(专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二)市志 初审:由各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三)县(市、区)志 初审:由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复审:由各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 终审:由各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第五条终审程序:(一)由编纂单位填写《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申请表》,并与终审稿和电子文本一起报送负责评审的单位;(二)负责评审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并及时将终审稿分送各位评审人员;(三)评审人员在认真审读志稿后形成书面意见;(四)召开评审会议,负责评审的单位出具《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意见表》。 第六条终审稿送达时间:省志各分志(专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30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市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45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县(市、区)志一般应当在召开评审会前35个工作日送达负责评审的单位。 第七条终审稿须经评审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获准通过审查;对没有通过审查的志稿,返回编纂单位修改后重新组织评审。 第八条负责终审的单位和参加终审的人员应当在出版后的志书中署名。 第九条终审稿和《江苏省地方志书终审意见表》应当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发挥集团公司各单位技术创新责任主体的作用,激发全员参与技术创新工作的热情,鼓励各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2 技术标兵是指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是指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团公司认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协调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行政领导)。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技术标兵、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管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分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评选本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技术标兵人选,提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工作业绩材料。 2.2 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条件,组织评选技术标兵,提出拟评选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人员名单。 3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技术标兵评选比例

3.1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的总数原则上控制在90名以内,其中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在技术工作先进个人中,评选出30%作为技术标兵。 3.2 各单位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9~12%以及年度承担项目取得成果的情况进行核定。 4 评选条件 4.1 评选原则 4.1.1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4.1.2 鼓励创新、鼓励创效。 4.1.3 尊重首创。 4.2 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1 专业技术人员 a.获得国家、甘肃省或嘉峪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或获得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第二完成人; b.承担的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当年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所列重点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当年行业比较指标排名进步3位及以上,或通过技术措施,承担的单位成本、费用指标完成集团公司计划目标,与计划相比降低10%以上; c.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计划的开发产品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通过集团公司验收的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 d.年度技术工作中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已应用于生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重庆市九龙坡区梦工场教育培训学校 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广东财经大学806管理学原理13.15.17-20年真题

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考试年度:2013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806-管理学原理(含企业财务管理)适用专业: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 一、概念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含企业财务管理2题) 1. 项目管理 2. 强化理论 3. 事业部型组织结构 4. 甘特图 5.权益资本成本 6.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CAPM) 二、问题简答(3题,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Z理论的主要内容 2. 根据领导者所关心的重点,可以把领导行为模式分为哪几种? 3. 决策的基本过程包括哪些? 三、计算(企业财务管理)(1题,共10分) 1. A公司的资本结构(长期负债:优先股:普通股权益)是(4:1:5),已知长期负债利率是10%,公司所得税率是25%,优先股资金成本是8%,普通股东权益资金成本是12%,求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多少?

四、问题论述(1题,共30分) 1. 对于一家以小麦和玉米为原料生产面包的小型公司,大多数员工是缺乏技能的工人。如果现在请你为这家公司开发一个员工激励方案,你会选择哪些激励理论里的哪些要素?如果这是一家软件设计公司,大多数员工是专业技术人员,你的选择还会一样吗? 五、案例分析(2题,共50分) 1. Swan公司自行车市场计划与决策 Swan 于1895 年在芝加哥创办了Swan 自行车公司,后来成长为世界最大的自行车制造商。在60 年代,Swan 公司占有美国自行车市场25%的份额,不过,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小Swan 是创始人的长孙,1979 年他接过公司的控制权,那时,问题已经出现,而糟糕的计划和决策又使已有的问题雪上加霜。 在 70 年代,Swan 公司不断投资于它强大的零售分销网络和品牌,以便主宰 10 档变速车市场。但是进入80 年代,市场转移了,山地车取代了10 档变速车成为销量最大的车型,而且轻型的、高技术的、外国生产的自行车在成年的自行车爱好者中日益普及。Swan 公司错过了这两次市场转型的机会。它对市场的变化反应太慢,管理当局专注于削减成本而不是创新。结果,Swan 公司的市场份额开始迅速的被更富有远见的自行车制造商夺走,这些制造商销售的品牌有特莱克、坎农戴尔、巨人和钻石。或许,Swan 公司最大的错误是没有把握住自行车是一种全球产品,公司迟迟未能开发海外市场和利用国外的生产条件。一直拖到70 年代末,Swan 公司才开始加入国外竞争,把大量的自行车转移到日本进行生产,但到那时,不断扩张的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工业已经在价格上击败了日本生产厂家。作为对付这种竞争的一种策略,Swan 公司开始少量进口中国台湾省制造的巨人牌自行车,然后贴上Swan 商标在美国市场上出售。 1981 年,当Swan 公司设在芝加哥的主要工厂的工人举行罢工时,公司采取了也许是最愚蠢的行动。管理当局不是与工人谈判解决问题,而是关闭了工厂,将工程师和设备迁往中国台湾省的巨人公司自行车工厂。作为与巨人公司合伙关系的一部分,Swan 公司将所有的一切,包括技术、工程、生产能力都交给了巨人公司,这正是巨人公司要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自行车制造商所求之不得的。作为交换条件,Swan 公司进口和在美国市场上以Swan 商标经销巨人公司制造的自行车。正如一家美国竞争者所言:“Swan 将特许权盛在银盘上奉送给巨人公司。”

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本省的地方志分为三级:省编纂的地方志、市(州、地)编纂的地方志、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编纂、审查、验收地方志稿件;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地方志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每年进行编辑。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统一组织编纂、出版地方志,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八条根据编纂方案承担编纂任务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纂任务,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征集地方志资料的制度,并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征集内容包括乡镇志、村志、部门志、企业事业单位志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地方志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 《地方志工作条例》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八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 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 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二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高质量的专家库,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我区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有序使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家库是指由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管理,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为我区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的专家信息系统。专家库专家受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委托,参与我区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的策划和编制工作;为全区标准化项目管理提供咨询、决策参考,包括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中期评估评价、结题验收鉴定等评审等事项。 第三条专家库专家主要由我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部分外地专家进入专家库。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来源于备选专家数据库,备选专家数据库由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邀请、专家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三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汇集而成。由中心根据不同的项目要求从备选专家库中筛选、推荐进入专家库专家名单,。凡属中心邀请和单位推荐的专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五条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获聘专家由中心颁发聘书。 第六条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产品特点; (四)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评价工作。 第七条所有进入备选专家数据库的专家需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书或推荐信; (二)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资料; (三)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 (四)近五年承担项目和科技活动情况。 第八条专家选取原则 (一)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应从本专家库中选取。情况特殊的,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可聘请非专家库内的人员; (二)根据被评审项目的实际需要,选取熟悉该类项目的专家;(三)根据被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优先选取在类似项目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 (四)在其他条件相近的前提下,优先选取熟悉我区行业情况、了解项目背景的专家; (五)每位专家在同一项目中担任评审工作不得超过两次;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潇湘学校东站校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4、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 人。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过马路要先左右 看是否有车,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 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 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含校长,副校 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 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 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给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学生 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

两份,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 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 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的自救,互救 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实行安全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潇湘培训学校 2016年 4 月 27 日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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