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针对本项目技术重点

农村房屋不动产针对本项目技术重点
农村房屋不动产针对本项目技术重点

4 针对本项目技术重点、难点提出具体的监理措施

4.1 技术重点、难点

质量控制的目标是最终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因此质量是本项目监理的重中之重。

依据《权籍调查细则》《叠加整合细则》相关要求,对各单位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成果内、外业检查进行监理检查,确保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成果真实、准确、可靠。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号、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成果、图件和文字成果等。

依据《权籍调查细则》关于土地权属调查、房屋权属调查、宗地测量、房屋测量的有关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单位实施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检查工作进行监理检查,确保检查成果资料与实地一致。

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权籍调查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号进行检查。检查宗地划分、不动产单元设定是否合理,宗地编码、不动产单元编码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代码编制规则要求。

根据《叠加整合细则》有关要求,对各单位实施的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成果检查工作进行监理检查,包括权籍信息叠加整合过程、叠加整合方法、数学基础、数据结构、属性信息、拓扑关系等内容,确保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成果结构严谨、内容完整,符合建设要求,数据成果真实可靠。

对县级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形成的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内容,依据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内业检查,保证图件成果完整并与实地一致、表格及文字成果齐全,内容符合《权籍调查细则》《叠加整合细则》要求。

4.2 具体的监理措施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成果质量监理检查采用内、外业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计算机自动检查、人机交互检查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内、外业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采用计算机自动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成果的数据结构、要素分层、属性设置、文件命名、存储格式等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检查地籍分区、宗地、房屋等图形数据以及各图层之间的拓扑关系是否正确等;通过关键字段检查图属以及各属性表之间的关联等。

利用GIS技术,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检查空间数据的数学基础、覆盖范围、套合程度、空间实体压盖、符号注记的位置等。将空间实体的属性内容进行关联显示,检查图形和属性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正确,通过空间位置关系检查房屋与宗地之间的关联等,确保数据准确、关联关系正确。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中抽取一定量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核实其宗地基本信息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房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等的完整性与正确性,并实地核实其所填内容与实地的一致性。检查定性属性描述正确性、图面整饰和注记规范性、数据格式正确性、文档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监理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包括检查承包方现场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承包方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合同措施),查验测量硬件设备、软件程序的可靠性,签认《人员、设备、软件进场统计表》。

审查、考核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及业务能力。

督促各施工标段承包方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首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善性。看其是否包含了场地使用及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主要施工技术方案、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主要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要求承包方提出并制定完善的施工质量预控措施,明确质量自检程序和内部质量责任。要求承包方制定预防质量通病的措施。

督促工程承包方严格遵守合同、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范和实施细则作业,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采取必要的检查、量测、观察等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检查监督工程承包人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规定。严格检查工程承包人的“三检制”质量记录和表格,抽检抽测后方可进行签证。监理部采用跟踪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以单元工程签证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和评价。

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像。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作业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并记入《监理记录》。对所发现的问题先口头通知作业单位改正,然后签发《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催促作业单位执行。作业单位整改,并将结果填写在《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的“回执”中。

对于严重问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发布“工程暂停指令单”和“工程返工指令单”。因质量事故和缺陷问题而停工的项目,必须待产生事故或问题的原因已经查清,事故或问题已经处理,预防产生事故或问题的措施已经落实后,监理人员才可以发布复工令。检查承包人所用的仪器设备、作业方法,并制定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分,要求工程承包人在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重点抽检和核验。

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已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在承包单位自审、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按质量标准进行初验,作出质量评价。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的文件、资料,要求各种质量检查,自检报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齐全。督促承包方整理资料并建目建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工程现场初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即指令承包方进行处理。

对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及时报告业主,组织有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等参加的正式验收。整理完善监理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后向业主单位提交全套项目施工监理技术、记录、报告、图片档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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