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17讲_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17讲_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税法考试习题讲义大全-第17讲_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考点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单选1】下列企业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出口盐的外贸企业

B.在境内开采铜矿石的内资企业

C.外购原油销售的商贸企业

D.进口原油的石油进出口企业

【答案】B

【解析】选项A:在我国境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纳税人,出口盐的外贸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B:在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C:资源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购后销售的商贸企业;选项D:资源税强调境内开采,进口不征,进口原油的石油进出口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多选2】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A.个人开采销售锡矿

B.进口原煤的商贸企业

C.批发销售井矿盐的商贸企业

D.私营企业开采销售天然原油

【答案】AD

【解析】选项B:进口应税矿产品不征收资源税;选项C:批发销售井矿盐的商贸企业不缴纳资源税。

考点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多选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A.人造石油

B.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C.开采铁矿石同时开采的锰矿

D.某联合企业进口的石油

【答案】BC

【解析】选项A:开采的天然原油征收资源税,但是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多选2】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A.进口铁矿石

B.生产并销售海盐

C.生产并销售人造石油

D.开采并销售原煤

【答案】BD

【解析】对进口资源不征收资源税;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多选3】企业生产或开采的下列资源产品中,应当征收资源税的有()。(2016年改编)

A.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

C.人造石油

D.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矿产资源

【答案】BD

【解析】选项A: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选项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征收资源税,但有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选项C: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资源税;选项D: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矿产资源,应征收资源税,但有资源税减征50%的优惠。

考点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选1】某煤矿的洗煤厂2018年12月将开采的原煤移送用于生产洗煤1200吨,当月销售8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万元(含洗煤厂到车站的运费0.8万元,已取得相应凭据)。已知洗煤折算率为80%,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2%,该洗煤厂2018年12月应纳资源税为()万元。

A.0.5

B.0.8

C.0.95

D.1.2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该洗煤厂2018年12月应纳资源税=(60-0.8)×80%×2%=0.95(万元)。

【单选2】某煤矿的洗煤厂2018年12月将开采的原煤移送用于生产洗煤1200吨,当月销售8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60万元。已知洗煤折算率为80%,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2%,该洗煤厂2018年12月应纳资源税为()万元。

A.0.5

B.0.8

C.0.96

D.1.2

【答案】C

【解析】该洗煤厂当月应纳资源税=60×80%×2%=0.96(万元)。

【单选3】华北某油田2018年12月份开采原油9000吨,当月销售8000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6万元;用于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的原油500吨;用于职工食堂和浴室的原油10吨;当月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40000立方米,均已全部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2万元,已知该油田原油和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均为6%。该油田12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为()万元。

A.6.48

B.5.63

C.6.85

D.6.84

【答案】B

【解析】该油田12月份应纳资源税=96÷(1+16%)÷8000×(8000+10)×6%+12÷(1+10%)×6%=5.63(万元)。

【单选4】某油田开采企业2018年12月销售天然气90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50000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1900元,延期付款利息2260元,假设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10%,该企业2018年12月销售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为()元。

A.135150

B.135338.03

C.135000

D.150378.18

【答案】D

【解析】应纳资源税=[1500000+(1900+2260)/(1+10%)]×10%=150378.18(元)。

【单选5】某煤矿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某供热公司销售其开采的优质原煤3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20元,价款360000元(不包含运杂费),购销合同规定,本月收取四分之一的价款,但实际取得不含税价款80000元。已知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2%。该煤矿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为()元。

A.1800

B.1875

C.2500

D.3300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当月应纳资源税=360000×1/4×2%=1800(元)。

【多选6】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C.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D.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也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答案】ABC

【解析】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多选7】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C.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后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视同精矿销售,缴纳资源税

D.以应税矿产品投资、抵债的,视同应税矿产品销售,缴纳资源税

【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缴纳资源税。

考点四、资源税减税、免税项目

【多选1】下列关于资源税优惠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B.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减按20%征收

C.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D.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答案】AC

【解析】选项B: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选项D: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多选2】下列关于资源税优惠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A.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B.在建筑物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C.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20%

D.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答案】AD

【解析】选项B: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选项C: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考点五、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单选1】根据资源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资源税相关规定的是()。

A.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C.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都应在核算地纳税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缴纳;选项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D: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

【多选2】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A.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资源产品开采的当天

B.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D.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产品移送使用的当天

【答案】BCD

【解析】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5)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多选3】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应税资源产品的当天

C.纳税人以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D.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答案】AC

【解析】根据资源税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资源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多选4】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

B.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核算地纳税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开采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答案】AC

【解析】选项AB:资源税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选项C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考点六、水资源税

【单选1】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水资源税的是()。

A.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取用水资源的

B.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答案】A

【解析】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多选2】下列关于水资源税定额税率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A.对特种行业从低征税

B.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

C.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5倍

D.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

【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水资源税按照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

(1)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

(2)超采区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区;

(3)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

(4)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

(5)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

(6)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

【多选3】下列各项中,可以依法免缴水资源税的有()。

A.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

B.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C.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D.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

【答案】ABD

【解析】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照章纳税。

考点七、环保税的纳税人、税目

【单选1】下列应当缴纳环保税的是()

A.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B.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C.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D.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排放应税污染物

【答案】D

【解析】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排放应税污染物,征收环保税。

【多选2】环保税的税目包括()。

A.大气污染物

B.水污染物

C.固体废物

D.生活噪声

【答案】ABC

【解析】应税噪声污染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

考点八、环保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

【单选1】下列关于环保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每一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应当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B.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六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

C.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五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

D.固体废物,按照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征收环保税

【答案】A

【解析】选项B: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五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

选项C: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保税。

选项D: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单选2】某市医院,病床120张,每月按时消毒,无法计量当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为0.14床,已知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则该医院当月应纳的环保税是()元。

A.336

B.47

C.2400

D.306

【答案】C

【解析】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

水污染物当量数=120÷0.14=857.14。

应纳税额=857.14×2.8=2400(元)。

考点九、环保税的税收减免

【多选1】下列各项中,免征环保税的有()。

A.船舶和航空器排放应税污染物

B.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C.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D.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且浓度值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0%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保税。

考点十、环保税的征收管理

【多选1】下列关于环保税的征收管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A.环保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次日

B.环保税采取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C.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缴纳税款

D.应税大气、水污染物应当在排放口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答案】BD

【解析】选项A:环保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选项C: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环境保护税企业实战案例及应对指南-会计继续教育题库

环境保护税企业实战案例及应对指南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环保税征税围的说法错误的是()。 A、煤矸石属于危险废物 B、炉渣属于危险废弃物 C、二氧化硫属于大气污染物 D、粉煤灰属于危险废弃物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煤矸石属于固体废弃物。 2、《环保税实施条例》于2017年12月30日正式颁布,并于()正式实施。 A、2019年7月1日 B、2017年1月1日 C、2018年7月1日 D、2018年1月1日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环保税实施条例》于2017年12月30日正式颁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3、下列有关环保税的税收优惠的说确的是()。 A、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减半征收环保税 B、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不超过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减半征收环保税 C、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减半征收环保税 D、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保税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B 【答案解析】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保税。

4、省级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不可以()。 A、决定应税大气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调整 B、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调整 C、决定噪声污染的适用税额 D、决定“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围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D 【答案解析】省级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决定应税大气、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调整;决定“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围。 5、一个单位多处噪声超标准,征收额应按照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A、100 B、200 C、300 D、400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一个单位多处噪声超标准,征收额应按照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6、下列环保税对企业的影响错误的是()。 A、税务成本可能增加 B、未来成本可能增加 C、环保型企业受损 D、税额不断增加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D 【答案解析】环保型企业受益。 7、下列有关排污费的说法错误的是()。 A、排污费是行政法规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问: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哪些方面的规定作了细化? 答: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问:对于征税对象,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即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明确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问题?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计税依据的两个问题:一是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体现对纳税人治污减排的激励,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

环境保护税应怎样计算缴纳

环境保护税应怎样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与其她生产经营者确定为纳税人,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与噪声四类污染物列为征税对象。对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来说,该如何依法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八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与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1:某企业2018年1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95、0、87、16、7、10、75分别为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11、49×1、2=13、79 二氧化硫:10、53×1、2=12、63 氯化氢:9、3×1、2=11、16 二、应税水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与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与其她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她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 护税。 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第一类前五项、其她类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2: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0005、0、005、0、04、0、02、0、025、0、02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0、49、0、08、0、8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0、0005=20000 总镉:10/0、005=2000 总铬:10/0、04=250 总砷:10/0、02=500

环境保护税问习题解答

欢迎阅读 1.问: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其次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税法根据纳税人排放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6.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依照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二是对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是指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的数量。

三是对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生产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8.问:什么是污染当量? 答:污染当量是指根据各种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一个综合性指标或计量单位。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 答:《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12. 问: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这部全文共五章28条、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其立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并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突出惩治单位环境污染犯罪,明确了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 一个是税收调节,一个是司法保护,然而,曲径通幽,最终指向的都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税负平移 “这次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实现收费与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考虑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此次费改税将以原排污费征收制度为基础实行平移。”王建凡说,环保税并非凭空新增的税种,而是在“费改税”的原则之下,由新的环保税替代既有的排污费。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费制度,现行环境保护法延续了这一制度。针对影响环境的重点污染源情况,我国选择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做了规定。根据污染治理新情况、新要求,2014年国家进一步调整了排污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题3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纳税人应当向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4、环境保护税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5、环境保护税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6、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7、自《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 8、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9、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10、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每题3分,共30分) 1、《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A.大气污染物 B.水污染物 C.固体废物 D.噪声 2、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B、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C、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D、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3、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二十日内 D、三十日内 4、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承担责任。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完整性 D、合理性 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所得税调整

试论环境保护的企业所得税调整 大沽法庭史长江 [摘要]由于长期以来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我国环境形势非常严峻,频发的污染事件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十七大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毫无疑问,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主要依靠企业。企业所得税作为政策性税种之一,理应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本文将以新《企业所得税》为基础,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的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提出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意见,以期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启示。 [关键词]环境保护企业所得税 官方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全国七大水系监测断面中62%受到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段90%受到污染。国家环保总局潘岳副局长在“2006年中国企业高峰会”上透露:“我们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工业危险垃圾化学物品处理率不足30%,3亿多农民喝不到干净的水,4亿多城市人呼吸不到干净的空气,其中1/3的城市空气被严重污染。”[1]保护环境,势在必行。 一、运用企业所得税进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力量,同时环境最大的威胁者。据统计,“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比重接近70%,江河的污染有一半以上来自工业企业,大气污染90%来自工业企业。城市污染、农村污染大多也与企业行为或产品品质有关,例如建筑工地噪音问题、废旧电子电器的问题、机动车尾气问题,还有室内建材污染问题;再如农村1.5亿亩土地受到污染,其中一部分是重金属污染,很难恢复。因企业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因此,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关键应从企业入手。 世界上很多国家提倡运用税费等经济手段来改善环境质量,欧盟委员会自上世纪70年代起,就鼓励通过征税或收费的方式,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同时欧盟委员会也意识到环境税的高 [1]载潘岳《中国环境问题的思考》,中国环境报,2007年2月9日第三版。 [2]载黄真平《企业公民、环境载德、责任慎行》,载https://www.360docs.net/doc/f58608020.html,/2008-04-15/17251354.html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1.1) 税法中的征收对象、污染物计算、税收减免与排污费征收基本一致,取消了污染物超标加倍征收内容。 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 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 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 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 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

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 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时,其当月同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同一种污染物有多个监测数据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以流量为权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跨月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纳税人,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方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执行。 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81号)的规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其中,相关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方法中产排污系数为区间值的,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的产排污系数值;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的纳税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定。生态环境部尚未规定适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暂由纳税人参照缴纳排污费时依据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及抽样测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关于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问题 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其中,色度的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乘以色度超标倍数再除以适用

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三、关于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和纳税申报问题 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减去。纳税人依法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至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贮存、处置或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的转移量相应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或者综合利用量;纳税人接收的应税固体废物转移量,不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同时报送能够证明固体废物流向和数量的纳税资料,包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复印件等。有关纳税资料已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采集且未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纳税人应当参照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要求,建立其他应税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以及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接收转入等信息,并将应税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四、关于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噪声超标分贝数不是整数值的,按四舍五入取整。一个单位的同一监测点当月有多个监测数据超标的,以最高一次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环保税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题3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3、纳税人应当向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4、环境保护税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5、环境保护税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6、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7、自《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 8、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9、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10、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二、选择题(不定项选择。每题3分,共30分) 1、《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A.大气污染物 B.水污染物 C.固体废物 D.噪声 2、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计算方法正确的有() 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B、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C、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D、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3、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二十日内 D、三十日内 4、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承担责任。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完整性 D、合理性 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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