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投资有哪些优势

新三板股权投资有哪些优势
新三板股权投资有哪些优势

新三板股权投资有哪些优势

一、投资门槛降低,个人和机构都有机会参与股权一级市场的投资

二、回报潜力大

在证监会把上市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了原始股之后,有转板上市、兼并收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时间就有机会获取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三、投资方式安全

2.投资者是作为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受每年约定的分红。所投企业在没有通过上市、并购、转让等溢价方式退出前,优先股东优先享受公司分红,该分红比例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标出。在约定的时间内,企业没有上市的话,在约定的时间点,比如3年后,公司大股东要原价回购优先股东的股份,在合同的中明确标出。

3.风险可控。在严格审计后,企业所增资的额度远远小于企业净资产的总值,一般增资额不到净资产的50%,安全系数非常高。同时公司大股东对优先股东有无限连带责任,在合同中标明。

四、投资周期短

一般的风投/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时间是5-10年,而新三板股权投资,可以通过多个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去挂牌上市退出,或者兼并收购或溢价转让等方式退出,一般1-2年就有机会溢价退出,最长3年,就一定可以退出。

五、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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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的影响与作用:

影响

作用

1.成为企业融资的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

主动投资。

2.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为价值投资提供平台

新三板的存在,使得价值投资成为可能。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

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因此对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更适合以价值投资

的方式,

4.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5.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新方式

6.对A股资金面形成压力

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就等于多了一个大市场。对于A股来说,肯定会分流一部分资金。虽然短期挂牌的企业是通过定向增发来融资,但是随着挂牌企业越多,融资规模也就会越大,肯定会吸走市场的

一部分资金。

股权投资框架协议(最新)

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为:;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为:;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 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 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1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1.2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 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1.3证券形式:

1.4预计交割日为年月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 日”) 1.5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 -------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1.6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 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二、交易安排 2.1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2.2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59052620.html,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梦想,大多数的骗局都是围绕这个思想骗人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新三板股权投资将垃圾股进行包装,宣传成有巨额回报的投资,将那些没有认清现实的人们骗的团团转。那么,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呢?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 一、原始股“暴富梦” 虽仍是严寒季节,但上海一家投资中介公司举行的新三板原始股销售路演却热闹非凡,年纪多数不足25岁的客户经理们各个衣着光鲜,络绎不绝地带着一批又一批个人投资者来往公司,宣扬着投资新三板原始股的巨额回报。 “新三板就是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是无数投资者梦想的天堂,将来新三板会成为投资的主战场,提早进入这片蓝海肯定会提早享受到其

中福利。”这是23岁的销售人员孟云(化名)对外的宣传语。 除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发布新三板原始股投资项目信息,孟云也会拿着公司下发的号码名单挨个打电话给所谓的客户,推销公司代理的新三板项目,首次接电话没有直接挂断的人都是她的重点突破对象。 “这是我们公司的稀缺项目,公司就在自贸区,属于军工股,每股4.5元,10万股起卖,公司大股东这次定增了300万股,只剩下50万股给我们代理,明天上午十点是最后打款日,您想投要抓紧,可直接进入公司股东名册。”为了打动投资者投资她参与的项目,孟云会连续电话、短信、微信轰炸,为证明这家公司的正当资质,孟云还邀请投资者到他们公司办公地点参与项目路演。 在这家投资公司路演现场,孟云所在中介公司的高管正在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告演讲,“这家公司发行价5.7元,同类的创业板公司PE可以达到100倍以上,挂牌新三板后股价能达到10~15元,并且计划3年内登陆创业板或者战略新兴板,到时候套利空间将不可限量。” 路演结束后,有部分投资者被带入其他小隔间签立了投资合同,合同的认购方案显示,乙方(投资者)在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约定股份后,将认购资金转入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这部分股份并无限售限制。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所谓树大招风,新三板市场刚刚走近大众视野,就开始被不法分子当做诈骗的诱饵了。最近,民生证券山西一家营业部就被曝出诈骗丑闻。下面,就由律伴网的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打新股的诈骗案件怎么识破! 据称,民生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 早先,公安局已对李静所涉合同诈骗案开展侦查,而血本无归的投资人,已将该营业部团团包围。 据曾拿到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三方分别为投资人、李静(代持人)、山西证券(监管方)三方签订,基金名称为“新三板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12日,承诺收益为12%,合同后盖有民生证券公章。 表面上,这份合同看上去比较“规范”,但对基金或新三板稍有了解的人,看到以上任何一个条款,便能识破这完完全全是一大骗局。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弛对此做出了解答,新三板圈的对该事件的漏洞逐一进行识破。 漏洞1无管理人、无托管方、未登记备案你买的是基金吗? 在拿到的这份“基金委托理财协议”上,并没有注明“新三板投资基金”的管理方,即基金公司的名称。投资人凭李静的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后盖的公章判断,该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成立。但实际上,券商并没有直接发起基金的权限,基金只能由基金公司发起。券商若想成立基金,也只能由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人员、风控等完全隔离。因此,但看这只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这一点,便应该意识到,你买的很可能是一只“假”基金。 更重要的是,这只基金竟然没有托管方!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交由第三方托管,这样才能确保投资人的钱不会进入基金管理方腰包,从而保证资金安全,托管方一般为银行、证券公司。再来看这只基金,只字不提托管这回事,连“基金”这个名称都不配叫。 谨记:所有基金公司必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基金公司发起的所有基金,也要在募集及募集完成后,在基金业协会分别进行备案。投资人要想识别一只基金的“真假”,只需到证券业协会官方上查询便可知道。如果说基金在前期宣传期尚未进行备案的话,所属基金公司也一定查询的到。 漏洞2存续期3个月,新三板基金没这么短的! 此款基金约定的存续期为3个月,这在新三板市场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新三板更接近于“一级半”市场的功能,投资者出钱买一家公司股权,通常长期持有,获取公司高成长及交易所带来的分红和溢价收益。

新三板原始股退出机制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f59052620.html, 新三板原始股? 首先原始股,是企业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新三板的企业原始股的市盈率是3—4倍,可说今后上市之后是稳赚不赔的。如果转板,利润则更为丰厚。 如果企业已经开始准备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会再对外进行发售,只会针对内部高管、核心员工等发售。另外会对风投、私募或者特定对象来融资。 既然个人投资者很难买到新三板企业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托机构,就要选择从事这方面业务时间长、业务量多的机构,如上海聚圣资产,这样才更有保障。 新三板原始股退出机制? 无论通过哪种方式投资了新三板股票,退出的路径方式很多。 首先,可以通过每天的市场交易方式退出,包括协议转让或在交易所通过做市商卖出股权。 其次,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退出。新三板企业的特点就是高成长性,因此很容易进入上市公司并购的视野。去年新三板市场因并购终止挂牌的已有9 家公司,分别为新冠亿碳、瑞翼信息、金豪制药、屹通信息、捷虹股份、福格森、嘉宝华、阿姆斯和铂亚信息。另有湘财证券、易事达、激光装备也发布了并购公告。 这些公司被上市公司并购后,股票转换成上市公司股票,进而获得更大的流动性,并伴有股价的上涨。其中,湘财证券被大智慧收购,今年1月23日大智慧复牌,截至3月9日,股价从停牌前的5.98元飙涨到24.8元,涨幅314%。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f59052620.html, 第三,通过转板退出。今年“两会”期间,关于转板机制,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多层次市场间转板机制是个较复杂的问题,今年将进行调研和试点,不会全面推开。目前考虑先从新三板跟创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进行试点,制定该转板方案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他还提到,目前证监会正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进行调研,区域性市场的情况也很复杂,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当下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方案仍在制定当中,争取今年内形成区域性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现在新三板市场的热度都是出于对政策的良好预期,而新三板挂牌公司企业规模小、信息披露不完善等先天性缺陷也容易被个人投资者所忽略。通过间接投资,借助专业机构的调研分析来投资新三板,利于降低风险。 如需了解更多新三板原始股?新三板原始股退出机制?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作为与主板、创业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共同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核心市场之一,新三板现在正在处于发展阶段,而正是因为新三板处于我们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关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逐步发展的新三板市场上,必然会出现有价值的投资机会。 目前新三板已经晋升为继沪深两市之后第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为了更深入更全面的参与资本市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或者我公司)需要研究并参与新三板市场投资。下面关于某某公司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投资方案。 一、新三板概况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主要定位于扶持初创期企业,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发挥主板和创业板孵化器”和蓄水池”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融资、估值、股权流动以及企业展示的平台。旨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资本市场配套问题。

1新三板发展历程 (1)老三板阶段 2001年7月16日,成立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为了承载退市企业、很久以前的STAQ、NET转让系统三部分的公司股权转让。 (2)新三板启动 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即 新三板”试点推出。挂牌企业注册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创新性企业”为了成为这些企业成长的孵化器,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 (3)新三板扩容 2012年扩大到4个国家级高新园区,2013年扩大到全国,2014 年做市商上线。 2012年8月3日,新三板试点扩大至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式揭牌。 2013年2月8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并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改。 2013年02月0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 细则(试行)》,对券商进行了相关的要求,并提出做市商理念。 2013年6月29日,新三板扩大至全国。 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股权投资协议书

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一:私募股权投资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 a 对 b 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和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但保密条款 ] 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和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 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投资人完成 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 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告方应尽最大 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 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该 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 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对于那 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

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 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 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 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 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 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通常,时间表主要包 括三个主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 阶段是a和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和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 进一步发展。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 释后总股数的比例。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 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即使是普 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 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 架协议。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 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关于股权投资退出的七大方式(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关于股权投资退出的七大方式(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余年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每年投资项目数量近万个,投资金额超4500亿元。虽然主板、新三板、注册制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但退出依然是国内各大投资机构最为棘手的难题。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 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那这些退出方式各有哪些特点呢?图1 2016上半年退出方式概览 根据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投资机构完成退出交易2053笔,其中新三板挂牌1644笔,占到退出的80%;并购150笔,在数量上首度超过IPO,占比7%;通过IPO退出的交易为146笔;而通过回购、借壳等方式退出只占所有退出数量的2%。1首次公开发行(IPO):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

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图2 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企业数及融资额 2016年上半年国内上市企业达61家,全球范围内总的有82家中国企业上市,居全球之首,而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为48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146家;而在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多达172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580家。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对企业来说,除了企业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使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虽然股市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引发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IPO而言,证监会放慢了上市公司的批准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还是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IPO固然是好,但相比其他退出方式,IPO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IPO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IPO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

关于公务员投资任职及新三板股权变动披露要求的备忘录20140722

关于公务员设立企业、在企业中任职及新三板规则就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自身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信息披露要求的备忘录一.公务员可否设立公司或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在公司或合伙企业中任职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目前未查找到对上述《公务员法》规定内容进行进一步解释的法规文件。《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中也未对公务员担任股东、合伙人、董监高职务作出明确限制性规定。 2.综上所述,从查找到的信息可以看到,一般按照通常理解会将公务员设立公 司或合伙企业的行为界定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将公务员在公司或合伙企业中任职界定为“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而将公务员的上述行为列为违反公务员纪律的行为,后续当事人可能会因此被判定为违纪而需承担纪律责任,受到相应处分。 二.新三板规则就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自身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 九条规定,“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股权结构图,并详细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东性质、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应披露具体情况。” 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应简述公司历史沿革,主要包括:设立方式、发起人及其关联关系、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最近1年及1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

股权投资陷阱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转让,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转让给投资者。2017年就有人曾以第三方账户购入400万股利伟生物,买入价格为1元。

然后以原始股的名义,按照11元每股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出售给投资者,最终获利超过4000万元。由于投资者最终购入了新三板股票,公安机关最终并未立案。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就是最好的选择。 每逢独角兽上市,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二手股权流出,但一般都是标的非常好,但是价格非常高。到了后来,一种专门于投资这些二手股权基金的S基金,也逐渐开始流行起来。但实际上不论是二手股权还是S基金,其实都是一样的逻辑,如果这个投资标的非常好,价格还显著低于市场估值,那为什么投资者会卖掉它呢?事实上,在这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一级股权市场上,很难会有质优价廉的二手股权流落到市场上,即使流出,也是会被更加专业的机构拿下,更别说流入到普通投资者手中了。事实也证明如此,我们统计了一些知名的独角兽企业上市后的表现,其中大多数都跌幅都超过了50%,仅有美团和瑞幸两只股票高于上市价

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锁定期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 在进行原始股交易时,需要注意一下原始股的锁定期,因为原始股只有在解锁后才可以进行交易。那么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 1、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另外,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东均无限售规定。 2、“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59052620.html,/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新整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新三板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附件2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反映挂牌公司的行业特点,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和《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指引》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分类对象。 第三条《指引》适用于对挂牌公司行业分类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非强制适用。 第二章行业分类结构与代码 第四条《指引》以《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将挂牌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行业。与此对应,一级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10开始按顺序编码;二级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一级代码,后两位为二级顺序代码;三级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四位为二级代码,后两位为三级顺序代码;四级代码用八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六位为三级代码,后两位为四级顺序代码(具体分类结构与代码见附件)。 第三章分类原则与方法 第五条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分类,即当挂牌公司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时,首先从一级行业开始判断公司的行业类

别,然后在该一级行业下判断公司的二级行业类别,依次按照上述判断方法直至四级行业。 第六条以挂牌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最近一年合并报表数据。 第七条具体分类方法: (一)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且营业利润不低于3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二)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但营业利润占比低于30%,则参考公司自身所描述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类别; (三)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而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占比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四)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与营业利润占比最高的业务不一致,则参考公司自身对主营业务的描述、发展规划等确认公司行业归属。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进行解释,对外发布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结果。 第五章分类流程 第九条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按照月度更新和定期维 护两种方式进行,依据挂牌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年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告,最终分类结果由全国股转公司确认。 (一)对于新挂牌公司和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的挂牌公司,进行月度更新。对新挂牌公司,依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揭秘金融大骗局

揭秘金融大骗局 金融诈骗时常发生,涉及金融业的所有领域,本文略作归纳,望你引以为戒。 泛亚贵金属 2015年9月21日下午13点30分,超过100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泛亚投资人聚集在证监会门口维权。他们身着印有标语的白色T恤,拉起横幅,高喊“活捉单九良,还我血汗钱”等口号。监管的缺失,令这家号称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延续了数年疯狂的围猎资本游戏,最终20多个省份的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金赛银事件 2015年9月底,位于北京金融街上的中国平安集团北京分公司楼下,聚集了近百名投资人向平安集团维权,60亿投资款不翼而飞。他们都是买了中国平安北京分公司兜售的理财产品出现了兑付危机。而其背后则是产品发行方深圳金赛银基金的倒闭。 金赛银租了非常高档豪华的会所,给投资人“高大上”的形象,打政府项目名义推销,多名平安保险业务员参与其中。吹挂牌,不懂的人还以为有多牛,实际上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门槛极低,比新三板差了很多,更别提创业板和主板

相比。 MMM金融互助 月息30%,通过发展下线来维持,许诺高回报和高抽成,没有经政府核准,只有一个复杂无比的网站,早在20多年前,就被定性为世界上最大的庞氏骗局之一。但是!还有很多人趋之若鹜的参与,甚至下血本投资。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赚一把就跑,都无比自信的觉得自己不是那最后一棒。 677家P2P崩盘跑路 一篇名为《P2P崩盘紧急提醒!677家跑路了》的文章刷爆朋友圈,目前P2P还处于洗牌期,一批公司在浑水摸鱼,伎俩网上一搜一大把。 民间借贷崩盘 年利率20%、30%甚至更高,投资者一开始投入的几万后,尝“甜头”便追加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最终借款人逃跑、企业倒闭。较出名的应该是,四川汇通担保事件。汇通担保为四川省乃至西南地区注册资本最大的股份合作制信 用担保专业公司之一。其伪造了大量借款项目,注册了上百家空壳公司,并通过数十家投资理财公司从民间筹资,最后资金链断裂。 “原始股”泛滥成灾 在“无股权不富”的投资概念冲击下,一场场原始股售卖大戏上演。上海优索环保和河南几家公司都是在登录上海

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第三方管理人聘请协议模板

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第三方管理人聘任协议 二〇xx年十二月 协议签订地:xx

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第三方管理人聘任协议 聘任方: 签约代表: 被聘任方:xx证券有限公司 无异议第三方: 根据上XX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XX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XX信托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确认,XXXX作为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现代表前述合伙企业,聘任xx证券有限公司(下称“xx证券”),作为合伙企业的被聘任方。相关各方经过共同协商,订立聘任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三年,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聘任期满,经过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延长聘任期限。 二、被聘任方工作守则 被聘任方应本着专业、诚信、勤勉尽责、务实、积极的宗旨,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提供优质的第三方管理服务。 三、被聘任方工作内容 (一)被聘任方接受聘任方的聘任,为聘任方合伙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理与服务: 1、负责为合伙企业寻找、推荐投资项目; 2、协助合伙企业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服务;

3、协助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的过程中制订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4、协助合伙企业沟通项目进程中所涉及到的中介机构; 5、协助合伙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投后管理,对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投后管 理提供咨询服务; 6、选择或更换合伙企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及托管银行等第 三方专业机构; 7、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合伙企业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8、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管理咨询; (二)以上管理与服务如果属于《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需要合伙人会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就先取得相应的批准后方可执行。被聘任方应遵守《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合伙企业签署的银行托管协议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被聘任方向合伙企业按年度递交年度工作报告。 四、被聘任方管理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被聘任方基本管理费用 1、在聘任期限内,被聘任方每年按照各合伙人的总实际出资额的0.2%,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收取基本管理费用; 2、上述费用中,第一期管理费由聘任方在2015年1月31日前向被聘任方支付;此后每一期管理费由聘任方在次年1月31日前向被聘任方支付; (二)咨询费 1、在聘任期限内,由被聘任方向合伙企业推荐目标企业;如合伙企业与目标企业达成投资协议或融资协议,被聘任方按照前述协议的投、融资金额的2%,在前述投资或融资第一笔款项划至目标企业帐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收取咨询费。 就单个咨询费的具体事宜,聘任方、聘任方执行合伙人和被聘任方可另行签订单项协议,进行详细约定,如果超过以上约定的费用标准,应合伙企业的合伙

新 三 板 股 权 投 资 项 目辩析

新三板股权投资项目 《培训内容》 一、有关新三板的基本知识部分 1、什么是新三板,它与主板、创业板等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新三板: 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专门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挂牌转让服务的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融资服务,是中国的“纳斯达克”!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主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基础较好、高收益、低风险的大型优秀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新三板和主板虽然都是融资平台,但是主板的门槛很高,而新三板对营收,利润等要求都不高,所以也可以先上新三板练一下,然后在逐步升上主板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2、股权和债权的定义和分析,各自的优缺点。 股权: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警惕非法集资的“八大骗局”

警惕非法集资的“八大骗局” 2016-02-28股权投资论坛 来源:微蓝时代公众号,在此表示感谢! 2月17日,张铁林代言的P2P网贷平台鑫琦资产陷入兑付危机······“金钱人之所欲也”。正因如此,如今的高息骗局汹涌澎湃,为了别人给的一点利息,我们奉上了自己的本金,结果不但利息没了,就连本金也没了,血本无归历历在目! 西安多所民办院校陷集资黑洞 央广网1月15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西安民办院校集资案近日再度引发社会关注。继华西大学资金链断裂之后,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也全面爆发。 据央广网报道,西安华西专修大学资金链断裂,距今已过去两年多时间,投资者60岁的王弘强(化名)说,事情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我投了30多万块钱呢,使老二结婚到现在都结不了。我这年龄也真大了,本来说有点儿钱放到那要给孩子结婚。我这样的一个人,不要说集资了,我也不买股票,我连彩票都没碰过,没有想着要碰运气赚钱,就稀里糊涂把这点钱拿来放到华西了”。

2010年末,王弘强陪同亲属前往华西专修大学办“合作助学”协议相关手续,过程中,业务员将他们拉到学校。所谓的“合作助学”,就是投资者与校方签订协议,由投资者提供现金,供学校用于校区建设、优化教学设施等事项,按照协议,到期后,学校将向投资者支付本金的12%作为助学奖励,同时返还本金,签的时间越长,助学奖励越多。然而2012年底,陆续有投资者的钱拿不回来。 学校资产被冻结,投资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出来,遥遥无期。然而,华西专修大学不是西安唯一一所陷入资金困境的民办学校。据央广网梳理,西安金融财贸学院、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西安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电子科技专修学院、西安华夏专修大学等10多所民办学校,通过组织定期活动、承诺高回报,吸引投资,其中不少是老年人。 2015年,西安联合学院问题再度爆发,涉及范围更广,问题更加严重。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几乎各个社区都有涉及,甚至包括一些政府的工作人员及他们的家属,给他们投资借款。西安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几乎所有辖区派出所,都接到了报案。 数万投资者血本无归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新整理版参考文本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新整 理版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新整理版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 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 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 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 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 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

新三板原始股如何交易

新三板原始股如何交易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原始股,原始股也是一种股票,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那么在新三板原始股如何交易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三板原始股需要在公司上市一段时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与普通股是一样的。 原始股上市多久能交易?怎么购买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众所周知,能购买到原始股,等到公司上市之后,那绝对是可以发一笔小财的,但是原始股的购买也是非常困难的,怎么能够买到原始股呢? 除按交易所规定,要交佣金和印花、过户费外,根据《证券法》规定,原始股必须在公司上市三年之后才能卖出。卖掉原始股,还需要按卖掉后的成交价减去成本后的盈利要交20%的所得税。 购原始股应注意哪些: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购股者要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要看发行股票的用途。一般说来,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如若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因此也不可能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要看发售股票企业负债的额度。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凶手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要看溢价发售的比例。现在的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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