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信息传递处理单

药品质量信息传递处理单

药品质量信息传递处理单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信息性质限制销售类

信息主题国家局要求坚决查处药用空心铬超标的企业

主要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收集日期2013.1.25 收集人肖建平下发日期2013.1.25 下发人肖建平接收日期2013.1.25 接受人王满宁

处理措施立即检查店内存货,有无从下列十三个厂家购进批号相同的药品,如有购进,立即下柜。

处理结果已检查

反馈信息无下列药品

市场质量信息反馈及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统一和规范市场产品质量信息反馈的收集、跟进及处理方式,保证产品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来自市场(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3、职责 3.1客户服务部: 负责收集、反馈市场发生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并作信息登记; 对涉及客户质量投诉的,应及时报告并填写《市场质量投诉调查报告》至公司品质部。 负责质量问题的初步分析、确认; 负责跟进、关注质量问题的整改进度与结果。 3.2品质部: 负责对《市场质量投诉调查报告单》中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会同生产部门及问题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确认,并在收到质量信息反馈表的48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法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处理方法或 措施; 跟踪、关注对质量问题所采取措施的落实、改进情况,直至问题解决。 3.3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助与配合品质部的调查与整改措施的落实。 4、管理要求 4.1问题反馈 4.1.1 客户服务部是市场质量信息的归口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员工,在接此类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反馈 到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4.1.2 客户服务部在接到客户质量信息反馈时,应及时进行跟时,并完成信息登记: 客户联系人信息:姓名、性别、电话、邮箱、QQ号,等; 质量问题信息: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产品编号、问题现象、问题图片、当前状态,等; 4.1.3 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对客户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并通过QQ、邮件等形式传达到相关部门,同时填写 《市场质量投诉调查报告单》发至品质部。 4.2 问题处理 4.2.1 品质部在接到客户服务部反馈的市场质量问题后,应及时根据反馈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48小时内 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与确认: A、如果非我公司产品问题,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自行处理,并附上经批准的《市场质量投诉调 查报告单》; B、如果是我公司产品问题,品质部应按下述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4.2.2质量问题处理由品质部组织人员进行分析、拟制整改方案、跟进整改进度、验证整改成效、整理 固化整改成果,期间,应充分与客户服务部保持沟通,按计划反馈整改进度与结果。 4.2.3 对重大的、特殊的质量问题必须到客户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的,需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 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

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或小组领导。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3

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禁止和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流通领域。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 范围: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 职责:储运部和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内容: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质量(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 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局颁药品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为不合格品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2.1 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2.2 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2.3 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2.4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2.5 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2.6 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2.7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2.8 企业质管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药品。 2.9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 2.10 向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3.1 仓库要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设立不合格品存放区,与合格品分别存放,并悬挂 红色标志,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3.2 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入库,将不合格品暂时封存于不合 格品区悬挂红色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反馈到质管部和采购部,质管部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退、换货。 3.3 养护员发现在库药品可能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 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质管部一般在规定检测期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应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交储运、销售等部门。仓库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把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挂上红色不合格品标志。已停售的药品经鉴定确认合格需要解除“停售”时,根据《药品解除停售通知单》,将药品从不合格品区移至合格品区,并挂绿色合格标志。 3.4、由企业质管部检查及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验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或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必须立即通知回收,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内,听候处理。 3.5 不合格品一经确认,就要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需要报损的按如下方式处理:3.5.1不合格药品报损由仓库保管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由储运部负责人签 字后交采购部、质管部分别填写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损,报损后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台帐》。 3.5.2 凡不合格报损的药品,应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审批表》,在质管部的监督下予以 销毁,并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台帐》。 3.6 销后退回经验收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反馈单》报质管部确认, 转入不合格品区存放,等候处理。应由供货方厂商负责的则根据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的规定办理退货手续;如因购货方管理不当造成的,也应依据合同条款,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属本企业保管养护不当,则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原则 4.1 对不合格品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药品质量查询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制度 1.质量查询是指对药品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药品质量问题,向 供货企业提出关于药品质量及其处理的调查与追询的文书公函,以及进货单位向公司进行的药品质量调查与追询。 2.本制度适用的范围:进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复核、运输等环节发生的药品质量查询。 3、进货验收时,对来货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合同质量条款的,应将药品暂存在待验区,并于到货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发出质量查询函件。待接到供货方回复后,按回复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4.储存养护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4.1若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标黄色标牌,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暂停发货及门店销售,通知质管部进行复查; 4.2复查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签发“解除停售通知单”,去除待验标志,恢复发货并通知储运部; 4.3复查确认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将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标示不合格品标志(红色标牌),并于质量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货企业提出质量查询。5.出库、复核、运输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5.1在对已发送药品的质量跟踪、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销售部、开票室和储运部暂停发货与销售,等待复查; 5.2经复查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时,立即通知销售部、开票室和储运部发货与销售;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销售部和储运部召回该批号药品,并向供货方联系质量查询及退货事宜; 5.3在用户投诉中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按“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质量查询。 6.对外质量查询方式,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供货企业,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查询原件邮寄给供货企业,并做好查询函件记录备查。 7.质量查询函件一式六联,分别为通知供货单位联、供货单位处理回复联、仓 库备查联、验收待处理联、财务代账联、通知采购部联。 8.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向供货企业进行质量查询,超过药品有效期限的药品一般不应再进行查询,但在购货合同中另注明条款的药品除外。

药品质量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档案的建立和质量分析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管理。 3、质量档案的基本内容 3.1 基础质量档案,包括: 3.1.1 供方法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供方质量信誉证明文件,包括: a、供方GMP或GSP证书复印件; b、质量保证协议书。 3.1.3 药品合法性证明文件,包括: a、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b、法定质量标准复印件 c、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3.1.4 药品质量可靠性证明文件,包括: a、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b、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c、首营品种审批表 d、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药品实物样品。 3.1.5 其它有关资料,包括: a、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b、物价批复文件 3.2 运作质量管理档案,包括: 3.2.1 药品进、验、存、销运作质量管理档案,包括: a、药品购进合同或经销、代理协议书。 b、药品购进记录 c、药品验收记录 d、购进药品入库单 e、退货记录 f、不合格品台帐

g、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h、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i、药品检验报告书 j、顾客证照 k、药品销售合同或协议 l、出库复核记录 m、药品销售记录 n、客户档案资料一览表 o、供方名单 3.2.2 药品养护档案,包括 a、药品养护检查记录 b、温湿度记录 c、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 d、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 e、质量报表 f、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 3.2.3 用户访问及质量信息档案,包括 a、用户电话咨询记录 b、药品质量管理征询意见书 c、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表 d、质量信息报表 3.2.4 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包括: a、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表 b、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c、检定/校准证书 d、精密仪器使用记录 e、仪器设备一览表 3.2.5 质量事故管理档案,包括: a、质量事故报表 b、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4、质量档案管理职责 4.1 管理职责分工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4.1.1 基础质量档案资料索取由计划采购部负责。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制梁场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1、本工程按项目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推行梁场场长负责制,为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彻底贯彻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梁场场部建立了质量反馈制度。总工程师对全厂的质量反馈工作全面负责,安质部为该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日常反馈信息的收集、登记、申请决策及决策结果的主责部门,工程部、实验室、物设部是该项工作的相关实施部门,既是信息的传递部门又是决策的实施部门。 2、落实内、外部质量信息的沟通、交流与反馈。梁场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员工、业主、监理、设计及检测单位等均为质量反馈的信息源。 3、安质部负责质量信息的搜集、信息真实性的调查、信息性质划分、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并报总工审核。工程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的评价由安质部负责。 4、质量信息反馈必须坚持迅速、及时、准确的原则,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信息处理应及时、可靠、措施得力。质检、实验、技术、计量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进场原材料、计量器具及各道工序进行检测并发出信息,发现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迅速处理并解决问题,严格执行质量反馈制度。

5、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网,并保证反馈网的正常有效运转。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之进行干扰。 6、质检人员对反馈来的信息要认真登记、整理,对反馈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传递,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准确的提出处理意见,由安质部发出指令,工程、实验、物资人员督促实施。 7、对业主、监理人员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问题,由总工程师召集专门的会议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实施。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8、强化全体员工的质量反馈意识的素质培养,使全体员工认识到为质量反馈网提供情报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反馈,或隐瞒事实不报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二、班组、部门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1、班组兼职质检员在梁场安质部的指导下,负责本班的质量自检工作,并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登记入册,对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的追踪工作。 2、班组兼职质检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勇于大胆管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收集要全面,登记要明了、部门要准确、反馈要及时。 3、班组反馈到质检室的信息,梁场专职质检员要及时通知该班组,班组质检员对反馈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要追踪落实情况。 4、各班组的每位职工都有义务为质量反馈提供信息。班组质检员

药品质量检测

1. 药物质量标准:为保证药品质量,国家对药品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 2. 纯度:指药物的纯净程度,亦称为限度要求。 3. 药物的鉴别:利用药物的各种理化性质、对药物真伪判断过程 4. 生物学鉴别法:利用微生物或实验动物进行鉴别的方法。 5. 药物的杂质:只存在药物中,无治疗作用或影响药物稳定性和疗效,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6. 特殊杂质:是指特定药物在生产和储藏过程中,由于药物的性质、生产方式和工艺可能会引入的杂质。 7. 信号杂质:指一般对人体无害,但其含量的多少可反映出药物的纯度情况的杂质 8. 杂质限量:指药物中所含杂质的最大允许量 9. 澄清度:药品中的微量不溶性杂质 10. 重量差异:指按规定称量方法,测得片剂,每片重量与平均片重之间的差异程度 11. 含量均匀度:只小剂量或单剂量的固体制剂半固体制剂和非均相液体制剂等每片(片)含量符合标示量的程度。 12. 恒重: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2次干燥后,称重的差异在0.3毫克以下 13. 检验数量:指一次实验所用的供试品最小包装容器的数量 14. 检验量:指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总量。 15. 溶液颜色检查:控制药品在生产中和储藏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色杂质。 16. 目视比浊法:利用药物在一定条件下溶解,而杂质在这种条件下不容的性质,产生的浑浊,与规定的对照液比较,以控制杂质的限量。 简答题: 1. 药物检测技术课程的内容、目的、性质和任务? 内容:研究和检测药物的性状,鉴别真伪,检查药物的纯度与安全性指标,以及测定药物组合含量。 目的:为了有效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 性质:研究以化学、物理化学的方法和技术对药物的质量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的学科。 任务:按照相应的之质量标准及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质量和控制,为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中国药典)主要包括凡例、品名目次、正文品种、附录、索引五部分。 3.药物检测工作的基本程序: 1)通知检验与抽取样品, 2)确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3)检测并记录 4)结果处理与撰写检验报告 4.维生素C的含量测定和碘量法的注意事项: 1)试验中加新沸过的冷水是为了减少水中氧气的干扰,加稀醋酸是为了减慢空气中氧化VC的速度 2)测定制剂含量时需采取必要的前处理消除辅料的干扰,如片剂溶解后应过滤。 3)注射剂中长添加抗氧剂以保证注射剂的稳定性,常用的隐蔽剂有甲醛与丙酮来排除干扰 4)尽可能采用快速滴定 5.在用排水滴定做有弱酸碱盐时,HCL的干扰如何消除。 向其中加入醋酸汞,因为氧化成的氧化贡是以分子形式存在,而不是离子形式,因而排除盐酸中cl- 的干扰 6.药用的辅料的干扰及消除 1)赋形剂的干扰与排除 (1).糖类的干扰及其排除:糖类可能干扰氧化还原滴定,在测定时避免使用氧化还原性强的滴定剂; (2).硬脂酸镁的干扰及其排除:镁离子可干扰配位滴定法或非水滴定法,采用掩蔽方法消除干扰 (3).滑石粉等的干扰及其排除:在水中不易溶解而使溶液浑浊,一般对于水溶性的主药,可制成水溶液,将滑石粉等虑过除去或用有机溶剂提取主药后,在依法测定。 2)抗氧剂的干扰及排除 (1)加入丙酮或甲醛作为掩蔽剂消除Na2sSO3算对测定的干扰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 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 58 号)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但不得低于 5 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740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Model of Quality Information Feedback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与适用范围 认真开展工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是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工厂的质量信息反馈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工作内容 2.1质量信息反馈组织 全质办负责协调处理公司内外质量信息反馈,其中内部质量信息反馈是车间之间、科室之间以及科室与车间之间的质量反馈;外部质量信息反馈是用户访问、来函来电、市场调研、外出调研和维修的质量反馈。 2.2质量信息反馈内容 2.2.1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本部门不能解决的(涉及到其它部门)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问题,应通过《信息事务处理单》

逐级进行质量信息反馈(班组向主管车间、科室反馈,车间、科室向全质办反馈);杜绝口头、电话通知(简单的查询除外)。属于本部门的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问题由本部门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并采取措施或组织攻关解决。 2.2.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成批返工、报废的质量事故、重大的工艺差错或成批错捡、漏检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全质办反馈,由全质办协同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召集有关人员评审,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3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 2.3.1有关部门对顾客来信来访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和为顾客服务的情况,每月作一次统计,把资料反馈给全质办。外出维修和调试人员在外出维修调试后,应出具详细的维修或调试报告送全质办备案,作为报销的必备条件。 2.3.2反馈部门填好《信息事务处理单》,并予以编号,反馈部门留存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传递给被反馈部门。 2.3.3被反馈部门接到《信息事务处理单》后,要认真研究,并及时进行处理,并作详细的记录。 2.4对质量信息反馈单的管理要求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药品购销存环节中所发现有关药品质量问题的查询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定义:质量查询是指对药品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药品质量问题,向供货企业提出关于药品质量及其处理的调查与追询的文书公函,以及公司客户向供货单位进行的药品质量调查与追询。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范围:进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复核、运输及销售等环节发生的药品质量查询。 责任: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药品药品质量查询有效控制管理。 内容: 1 进货验收时,对来货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合同质量条款,应将药品暂存在待验库,并于到货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发出质量查询函件。待接到供货方回复后,按回复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2 储存养护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2.1若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标黄色标牌,填写“可疑药品锁定单”,暂停发货,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 2.2复查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签发“可疑药品解锁记录单”,去除待验标志,恢复发货; 2.3复查确认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将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库,标示不合格品标志(红色标牌),并于质量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货企业提出质量查询。 3 出库、配发、复核、运输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3.1 在对已配送药品的质量跟踪、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货企业停止发货与销售,等待复查;

3.2经复查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时,立即通知业务部门恢复销售;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购货方收回该批号药品,并向供货方联系质量查询及退货事宜; 3.3在用户投诉中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按“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质量查询。 4 对外质量查询方式,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供货企业,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查询原件邮寄给供货企业,并做好查询函件记录备查。 5 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向供货企业进行质量查询,超过药品有效期限的药品一般不应再进行查询,但在购货合同中另注明条款的药品除外。

某医药公司药品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操作规程

药品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操作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在库储存养护与出库运输过程,保证在库药品的安全和质量。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操作管理。 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储运部 药品入库操作规程: 1、仓库保管员收到入库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单后,应立即到待验区将药品与入库单所列内容逐项进行核对,对待入库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库存记录; 2、仓库保管员在收货时,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对办理了入库手续的药品,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将储存药品按剂型实行分类、专库(区)保管与储存: 3.1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蛋白同化制剂、肽类等专门要求的特殊管理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拆除外包装的零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不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 3.2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4、仓库保管员在进行专库、分类存放的原则下,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4.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4.2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冷库2~10℃,如其中有一个药品储藏要求为2~8℃时冷藏设备应设置为2~8℃。阴凉库不得高于20℃,常温库0~30℃;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5、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正确搬运堆码作业,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平邑县中医医院第1页共2页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内容 4.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本企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购进通知单及销货退回通知单等凭证,对购进药品和销货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 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习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4.3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4.4 验收的场所 4.4.1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4.2 对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4.5 验收时间 4.5.1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7日内完成。 4.5.2 生物制品是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当天及时验

收完毕,如当天未及验收,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疗效。 4.5.3 因特殊情况(如周未、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 4.5.4 如验收员请假或休息,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4.6 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4.7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封条,并打上“检”字样。 4.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9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进口药材应审核实《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4.10 药品质量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1 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齐,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悬挂黄色待处理标识,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进行查询、处理,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12 验收工作中发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4.13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药品gsp表格

药品供货企业 ( 供方 ) 一览表 共页第页 供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许可证号营业执照GMP/GSP供货品种供方档 证书号 编号案编号

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许可证编号 生产经营范围 企业概况产年值 主 要 产 品 质量管 负责人 理机构 综 合 评 价 质量部门负责人: 建档日期: 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执照编号 经营方式 质量认证情况 人数联系方式 日期: 合格供方档案表、药品、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附资料: 证

首营企业审批表 填表日期:企业名称类别 拟供品种 详细地址法人授权书 邮政编码E- mail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许许可证名称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负责人 可 生产经营范围有效期至证 企业地址发证机关 营企业名称注册号业法人代表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执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照企业地址发照机关 质量认证证书编号有效期限供 货 企 业 信 誉 度 考 考察人:日期: 察 采 供 部 意 见 负责人:日期: 质 量 管 理 部 审 核 意 见负责人:日期: 总 经 理 意 见签名:日期:

首营品种审批表 日期: 药品编号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单位装箱规格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质量标准有效期储存条件 出厂价采购实价批发价零售价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药品性能、用途: 采购员申 请原因及 数量采购员:日期: 采供部审 批意见 签字:日期:质量管理部 审批意 见签字:日期: 总经理审 批意见 签字:日期:所附资料药品质量标准、批准文号、价格批文、外包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

供货方销售人员登记一览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销售品种登记日期备注

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控制程序(含表格)

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控制程序 (ISO9001-2015/ISO13485-2016) 1.0 目的 通过监视满足客户要求的信息,了解本公司是否正确理解并满足顾客当期和未来的需求;测量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根据调查结果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质量问题的早期警报需反馈信息的类别、反馈程序、传递、评审处置、收集、归档控制要求及有关职责。 3.0 职责 3.1 质控部负责本程序的质量活动,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评审处置、收集、归档及验证。 3.2 营销部负责顾客质量投诉信息反馈、管理。 3.3 采购部负责供方及所采购物品品质报警信息反馈、管理。 3.4 制造部负责各自生产中质量报警信息反馈、管理。 3.5 各部门及时发出本部门发现的质量报警信息并及时处理传递到公司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3.6 质控部对收集到的质量报警信息组织评审分析。 4.0 工作程序 4.1满足顾客的要求的信息获取和利用。 4.1.1 需获取信息的内容: a)有关产品质量、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等方面的顾客反映;

b)顾客要求和合同信息; c) 市场需求; d)服务提供信息; e)竞争方面的信息。 4.1.2 收集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包括: a)顾客的抱怨与投诉(调查表、电话、邮件等)。 b)顾客或市场的走访、调研(如问卷等)。 c)顾客质量投诉信息 4.1.3顾客反馈信息(包括抱怨)的处置 a)传递程序 →→→→ b)营销部收集到顾客质量反馈信息后,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交由技术部,由技术部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改善措施,并验证措施效果。 c)营销部负责对顾客抱怨的接受,技术部须确保从分配给部门、调查、处置到结束均处于受控状态,对所有顾客投诉均应进行调查,并保持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 ①产品名称; ②收到投诉的日期; ③产品标识和使用的控制编号; ④投诉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⑤投诉的性质和细节; ⑥调查日期和结果;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 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三、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 四、医疗器械产品在库养护程序 五、医疗器械产品配送出库复核程序 六、医疗器械配送退回处理程序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八、医疗器械拆零和拼装发货程序 九、医疗器械运送程序 十、医疗器械进货退出程序 十一、证照资料的收集、审核、存档的程序 十二、质量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十三、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 1、目的:建立一个医疗器械商品采购的标准操作程序,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 2、范围:适用于医药商品采购的环节与行为。 3、责任:采购员、质管员、采购资金管理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对本程序负责。 4、程序: (一)、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 1、采购部门计划员根据实际库存消耗制定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货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小组(采购部、营销部、质管部、财务部人员组成)讨论、修改、审定。 3、质量管理机构对计划所列商品合法性及其供货渠道的质量信誉与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 4、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各类别采购人员具体执行。 5、临时调整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同1—4条。 6、每月召开采购部门与营销部门、质管部、配送中心的联合会议,沟通商品在销售、使用、储运环节中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购进计划。 (二)、合格供货单位的选择程序 1、采购部门应协助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和更新“合格供货方”资料档案。 2、首营企业按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查看其合法的产品注册证,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拟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收集国外厂商在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注册的证书,收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的红色印章。 5、根据购货计划表,以“合格供货方”档案中拟出需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货单位。 6、相同品名、规格的产品应择厂、择优、就近进货。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 1、各类别采购员应严格执行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标准合同应明确签订以下质量条款: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产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3、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订货须建立非标准合同采购记录,对所订产品的质量有简明约定。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部的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位培训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执证上岗;熟悉药品知识、理化性能,掌握各项验收标准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体检合格。 第三条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发出的“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按照药品验收程序对到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库(区)验收,待验库(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第四条验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如验收抽样送检等),二类精神药品和冷藏药品即到即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4小时内完成验收;大批到货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第五条验收药品应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规定的方法进行。包括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第六条验收时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 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 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 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 条件等;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 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

药房员工培训记录文本

培训记录 培训题目:不合格药品管理 培训时间: 授课人: 参训人员: 引用教材: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培训主要内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为不合格品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3)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 (4)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7)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8)药品所含成分或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 (9)应标明有效期却未标明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10)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11)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污染的药品。 (12)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其它质量问题的药品。 (1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14)企业质管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药品。 (15)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 (16)向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 (1)药店要加强不合格品的管理,设立不合格品存放区,与合格品分别存放,并悬挂红色标志,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2)验收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入库,将不合格品暂时封存于不合格品区悬挂红色标志,并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反馈到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负责退、换货。 (3)养护员发现陈列药品可能有质量问题时,应挂黄牌暂停销售,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一般在规定检测期内复检完毕,如不合格应填写《药

药品质量信息汇总内容

药品质量信息(36) XX医药质量管理部

药品质量信息通告2010年第2期总第36期 一、公司药品质量反馈 1、公司开始对业务单位资质材料进行年度复审 根据GSP有关规定,质量管理部于近期开始对公司业务单位的资质材料(包括首营生产企业、首营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等材料)进行年度复审,主要审核容包括:证照有效期、《营业执照》年审情况、《法人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等情况、对于资质到期或复审不合格的材料,质量管理部已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材料补齐。该项工作预计2010年3月结束。 2、公司按计划完成药品养护工作 根据GSP有关规定,质量管理部指导仓库养护员于2010年01月对库存药品进行了养护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近效期药品,仓储部已发出《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给相关部门。 3、国家局发布发布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 根据《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4号),国家局于2009年12月22日确定了部分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 1.心脏起搏器 2.人工心脏瓣膜 3.血管支架及导管 4.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5.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经质量管理部检查,我司暂未经营上述医疗器械品种。 相关:高风险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或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产品。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落实专人保管验收,收集不良反应信息和质量反馈信息,并定期进行养护、自检。

二、健康用药 生化药品与生物制品的区别 生化药品系指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体中经分离提取、生物合成、生物-化学合成、DNA重组等生物技术获得的一类防病、治病的药物。主要包括:氨基酸、核苷、核苷酸及其衍生物、多肽、蛋白质、酶、辅酶、脂质及多糖类等生化物质。批准文号一般为“国药准字H”开头,如胰岛素、18种氨基酸注射液等。 根据《中国生物制品规程》,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 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体现在批准文号上,为“国药准字S”开头,如乙肝疫苗、人血白蛋白等。 医药行业所说的“生物制剂”其实是指“免疫生物制剂”,是指用微生物(细菌、立克次体、病毒等)及其代产物有效抗原成分、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等加工而成作为预防、治疗、诊断相应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品。从定义上看,它比生物制品的畴要窄一些。 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区分产品就可以看批准文号:生物制品会是国药准字S开头。而生化药品归属于化学药品,批准文号以国药准字H开头。 例如:胰岛素类 国药准字H开头的: 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注射用三磷酸腺苷辅酶胰岛素 国药准字S开头的: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胰岛素放射免疫分析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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