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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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小额支付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的系统参与者和系统运行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支付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小额支付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

清算账户,是指直接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

第六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

同城业务,是指同一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支付业务。

异地业务,是指不同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支付业务。

第七条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之间发送和接收支付信息,应当采取联机方式。出现联机中断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磁介质方式。

第八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第九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付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发起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的直接参与者。

本办法所称收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借记支付业务信息,并接收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或贷记支付业务信息的直接

参与者。

本办法所称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付款行所属的城市处理中心。

本办法所称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收款行所属的城市处理中心。

第十一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已轧差的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已轧差的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时应当贷记确定收款人账户。

第十二条支付业务信息在小额支付系统中以批量包的形式传输和处理。

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

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产生支付效力,纸凭证失去支付效力;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纸凭证产生支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

第十三条支付业务信息经过确认才产生支付效力。支付业务信息经小额支付系统传输过程的确认,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信息格式,并按照规定编核密押。

第十四条支付业务信息的密押分为全国密押和地方密押。

支付业务信息在直接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城市处理中心与国家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全国密押。

全国密押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地方密押由城市处理中心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小额支付系统采取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直接参与者设臵净借记限额实施风险控制。直接参与者以及所属间接参与者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只能在净借记限额内支付。

净借记限额,是指小额支付系统为开立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设定的、对其发生支付业务的净借记差额进行控制的最高额度。

第十六条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小额支付系统的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其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系统的运行时间和资金清算时间。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对小额支付系统实施暂时停运。

实施停运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系统停运时间和启用时间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对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及其参与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支付业务

第十九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跨行支付业务:

(一)普通贷记业务;

(二)定期贷记业务;

(三)实时贷记业务;

(四)普通借记业务;

(五)定期借记业务;

(六)实时借记业务;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直接参与者之间的支付业务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

第二十条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划回);

(三)托收承付(划回);

(四)国库贷记汇划业务;

(五)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一条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代付工资业务;

(二)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二条实时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三条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

(二)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四条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

(二)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五条实时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个人储蓄通兑业务;

(二)对公通兑业务;

(三)国库实时扣税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六条小额支付系统允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清算组织接入,办理其代收、代付支付指令传输交换。

小额支付系统允许同城清算系统接入,办理其同城轧差净额资金清算业务。

第二十七条银行办理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应逐笔实时实现收款行与付款行的手续费分润。

收款行与付款行的手续费分润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需要,对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贷记支付业务金额上限进行设定和调整。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确定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和定期借记支付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基准时间。

第三十条收款行发起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时,应当根据收款人的委托,记载借记回执信息的最长返回时间。收款人未指定返回时间的,收款行应当填写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返回基准时间。

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不得小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时间,不得超过5个法定工作日。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内遇法定节假日和小额支付系统停运日顺延。

第三十一条付款行收到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时,审核无误后应当按协议立即办理扣款。付款清算行应当在借记回执信息返回期满前发出回执。

付款清算行在收款行确定的最长返回时间内对整包借记支付业务扣款成功的,应当立即返回借记业务回执信息。

第三十二条付款清算行到期未返回借记业务回执的,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在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到期日的次日予以撤销。

借记支付业务被小额支付系统自动撤销的,收款行可向小额支付系统再次提交该批借记业务。

第三十三条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应当加强查询查复管理,对有疑问或发生差错的支付业务,应当使用查询查复格式报文,并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查询。

查复行应当在收到查询信息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予以查复。

第三十四条付款行对发起的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和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回执需要撤销

的,应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申请。支付业务未纳入轧差的,立即办理撤销;已纳入轧差的,不能撤销。

申请撤销只能撤销批量包,不能撤销批量包中单笔支付业务。

第三十五条接收行收到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后应立即完成行内业务处理,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发起行返回回执信息。发起行未及时收到回执信息时,可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冲正指令,取消未纳入轧差的实时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时,在第三个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作拒绝处理,并通知发起行和接收行。

第三十六条收款行对已发出的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文申请止付。付款行收到止付通知后,应当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止付应答。付款行对未发出借记回执信息的,立即办理止付;对已经发出借记回执信息的,不予止付。

申请止付可以整包止付,也可以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申请止付为整包止付且付款行同意止付的,付款行不再向收款行返回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和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回执。

第三十七条付款行对已纳入轧差的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贷记支付业务和已确认付款并纳入轧差的借记支付业务回执需要退回的,应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退回申请。

收款行收到退回申请,应当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退回应答。收款行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立即办理退回;已贷记收款人账户的,不得办理退回,应当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自行协商解决。

付款行可以申请整包退回,也可以申请退回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

收款行对收到的有差错的支付业务,应当主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付款行查询后办理退回。

第三章净借记限额管理

第三十八条净借记限额由授信额度、质押品价值和圈存资金组成。

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依据直接参与者的资信情况核定的,授予直接参与者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的信用额度。

本办法所称质押品,是指直接参与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用于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担保的央行票据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优质债券。

本办法所称圈存资金,是指直接参与者在其清算账户中冻结的、用于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担保的资金。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对直接参与者提供的质押品和圈存资金不得动用,但当直接参与者发生信用风险无法清偿小额支付业务净借记轧差金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动用质押品和圈存资金。

第四十条授信额度和质押品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处理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进行设臵和调整。

第四十一条圈存资金由直接参与者在系统工作日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自行设臵和调整,不得用于日常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直接参与者对其净借记限额可以设臵一定比例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城市处理中心间分配使用。

小额支付系统根据直接参与者业务处理需要,可以对其净借记限额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城市处理中心之间调配均衡。

第四十三条直接参与者可以实时查询其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城市处理中心的净借记限额及其可用额度。

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定净借记限额的可用额度预警值,对其净借记限额预警监视。

第四章轧差和资金清算

第四十四条国家处理中心对异地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城市处理中心对同城业务进行轧差处理。

第四十五条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支付业务以贷记批量包为轧差依据,实时贷记、借记支付业务以回执包中的成功交易为轧差依据。

第四十六条小额支付系统对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支付业务,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实时轧差。

小额支付系统对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普通借记回执、定期借记回执业务作排队等待轧差处理;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实时贷记回执、实时借记回执业务作拒绝处理。

第四十七条小额支付系统对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支付业务自动按金额由小到大排列,金额相同的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直接参与者可根据需要将指定的排队业务调整到队列首位。

第四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定同城和异地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普通借记回执、定期借记回执业务的排队最长时间。支付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时间超过系统设定时间的,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做撤销处理。

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最长时间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四十九条小额支付系统对多个直接参与者间的排队支付业务,采取多边撮合机制,防止业务“死锁”,提高支付效率。

国家处理中心对异地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城市处理中心对同城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

第五十条异地业务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由国家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设臵;同城业务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由城市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设臵。

异地业务和同城业务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时间,由国家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统一设臵。

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可以在日间调整,即时生效。

第五十一条同城和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应在每场清算时点发送国家处理中心进行资金清算,但系统发生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小额支付系统可将轧差净额作暂存处理,待故障恢复后再提交清算。

法定节假日期间,小额支付系统继续对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但每日仅形成一场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和同城业务轧差净额,待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提交清算。

第五十二条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同城和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后立即进行清算处理。如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按以下队列排队处理:(一)错账冲正;

(二)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三)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四)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五)小额轧差净额;

(六)紧急大额支付;

(七)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第五十三条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当按以下顺序立即筹措资金:

(一)向其上级机构申请调拨资金;

(二)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

(三)通过债券回购或自动质押融资获得资金;

(四)通过票据转贴现或再贴现获得资金;

(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第五十四条清算窗口时间内,已筹措的资金按以下顺序清算:(一)错账冲正;

(二)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项);

(三)弥补日间透支;

(四)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五)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六)小额轧差净额;

(七)紧急大额支付;

(八)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根据防范风险和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实行借记控制。

清算账户借记控制时,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借记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的小额支付业务,但对已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同城票据交换和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业务应当完成清算。

第五十六条直接参与者需要申请撤销清算账户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至少提

前一个大额系统工作日,向国家处理中心发送撤销清算账户的指令。

撤销指令生效日起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所有支付业务,但清算账户仍对小额轧差净额进行清算。

撤销指令生效日起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清算账户余额为零时,国家处理中心自动进行销户处理;清算账户余额不为零时,国家处理中心顺延清算账户的销户日期直至清算账户余额为零。

第五章日切和年终处理

第五十七条小额支付系统日切时点,国家处理中心通知各城市处理中心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异地业务轧差净额提交清算。

城市处理中心收到日切通知立即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同城业务的轧差净额提交国家处理中心清算。

第五十八条日切后,小额支付系统进入次日业务处理,继续受理支付业务。

第五十九条城市处理中心所属直接参与者的同城和异地业务轧差净额清算完成后,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核对当日处理的同城业务轧差净额和异地已清算的支付业务信息。

对核对不符的,城市处理中心以国家处理中心的数据为准进行调整。

第六十条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城市处理中心与所属直接参与者核对当日同城、异地已清算的支付业务信息。

对核对不符的,直接参与者以城市处理中心的数据为准进行调

整。

第六十一条国家处理中心小额支付系统日终处理完成后,汇总所有清算日期为当日但轧差日期不为当日的小额支付业务轧差净额信息,并按直接参与者分发至各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营业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收妥信息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超额准备金利率和延迟清算天数,分别借记或贷记差额计收或计付利息。

第六十二条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国家处理中心试算平衡后,将当日小额支付业务的账务信息一并下载至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

第六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收到国家处理中心下载的账务信息后,进行试算平衡。试算不平衡的,转入待核销处理,并向国家处理中心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进行核对,查清后进行账务调整。

第六十四条年终,国家处理中心试算平衡后,将小额支付往来账户余额一并结转支付清算往来账户,并将支付清算往来账户余额下载至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核对。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

第六十五条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者和各参与者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业务的正常处理。

第六十六条参与者收到已轧差的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时应当贷记确定收款人账户。违反规定延压客户资金,

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参与者收到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并返回回执信息。未及时返回回执信息,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六十八条参与者办理支付业务查询查复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文,并及时查询和查复。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延误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六十九条参与者办理支付业务止付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文,对收到的止付申请应当及时予以止付。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条参与者收到付款行的支付业务退回申请,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应当立即办理退回。参与者对收到有差错的贷记支付业务,应当立即向付款行查询后处理退汇。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一条直接参与者应当合理设臵和调整净借记限额,加强可用额度预警监控。

直接参与者因净借记限额不足,导致支付业务未及时处理,延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直接参与者应当在其清算账户存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机构及所属间接参与者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直接参与者流动性不足,造成支付系统多次开启清算窗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

对其清算账户实施控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三条参与者应当妥善保管密押设备和密钥,严防泄露。因保管不善泄露密钥,造成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泄露密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参与者因工作差错延误小额支付业务的处理,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参与者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小额支付业务中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篡改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盗用资金的,应当没收非法所得,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各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应当按规定缴纳汇划费用。小额支付系统以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为收费对象,并对收费实行参数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直接参与者采取间连方式接收小额支付来账业务的,应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制定和印制。

第七十八条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联机储存支付信息

的时间至少为7个系统工作日,不超过30个系统工作日。支付信息脱机保存时间按照同类会计档案的时间保存。

第七十九条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授信额度和质押品管理办法,以及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圈存和支票截留业务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八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八十一条本办法自小额支付系统运行之日起试行。

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问答题汇编(doc 9页)

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问答题汇编(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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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及内部转账业务;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3发起行发起支付业务,应根据发起人的要求确定支付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优先级次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发起人要求的救灾、战备款为特急支付;(二)发起人要求的紧急款为紧急支付;(三)符合规定的其他支付为普通支付。 4特许参与者发起下列即时转账业务: (一)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室发起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资金清算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起债券发行缴款、债券兑付和收益划款、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清算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即时转账业务。 5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对直接参与者下列内部转账业务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处理: (一)存取款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义 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

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 (一)定义 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移动手机支付整体解决方案

移动手机支付整体解决方案 移动手机支付整体解决方案 大唐电信(天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五月 一、中国移动手机支付概述 1、“手机移动支付”新概念 2009中国国际通信展正式开展,中国移动展示了多项手机支付业务,移动用户使用手机可以购买饮料、电、上海世博会门票等等,即使是使用手机也可以去超市购物支付用。 移动新型SIM卡内置了2.4GHz的无线模块,换上这张SIM卡之后,就能使得普通的GSM手机和TD手机支持移动支付和刷卡功能。这块全新的SIM卡和普通的SIM卡略有不同,为全黑色,还比普通的SIM卡重上少许。

使用新型的SIM卡之后,就可以在支持移动支付的超市、购物中心、街头自动贩卖机等处使用, 2、手机移动支付起源 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前期由原国信办和中国移动进行核心策划,于2007年成立联合工作组,并发布了《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总体规划》 (V9.0),确定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带动战略产业发展三大目标。2008年第一季度,湖南、重庆、广州三省市通过联合工作组批准,开始本地试点;同期,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研发中心成立。 “从当前进展来看,最初确立的三大目标正逐步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人士表示。而作为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研发中心主体单位,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现已提出一套完整的、可扩展的、标准化的手机支付系统体系架构。 第2 页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对不同试点地区、不同支付技术的市场反馈,进行调研和分析,在多种支付技术之中,该中心明确了RFID技术与终端结合的技术方案。这一方案也被称为2.4G全卡技术方案,采用这一方案后,用户只需要更换新型的RFID-SIM卡就可以实现手机支付的非接触消费、空中充值、查询等功能。也就是说,用户不用更换专用手机终端就可以实现移动电子商务,手机支付业务的门槛大大降低了。

大小额支付系统题库

现代支付应试题库_1 一.判断题: 1.清算窗口时间内,根据需要,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可以向发报中心发送退回申请报文,退 回排队的大额支付业务。× 2.目前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的金额上限为50000元。× 3.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 4.小额支付系统根据直接参与者业务处理需要,可以对其净借记额度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 城市处理中心之间调配均衡。√ 5.小额支付系统对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支付业务做拒绝处理。× 6.小额支付系统支付业务申请止付时可以整包止付,也可以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 √ 7.收款行对需要止付的单笔或整包业务,在行内系统或前置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借记业务止 付申请报文,前置机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 8.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行7×24小时运行。√ 9.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票面记载收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 10.影像交换系统所有参与者都必须申领数字证书。× 二.单选题: 1.清算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和特许参与者开设的用于资金清算的存款账户。 (2 分) A.直接参与者 B.间接参与者 C.直连参与者 D.间连参与者 2.通过省会城市处理中心集中接入支付系统的银行,其所属的地市分支行作为支付系统的间 接参与者可以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 )。 (2分) A.清算账户 B.专用账户 C.基本账户

D.一般账户 3.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窗口处理时间是( ) (2分) A.16:00-17:30 B.17:30-18:00 C.17:00-18:00 D.17:00-17:30 4.中国人民银行在大额支付系统( )和( )对参与者发起、接收的支付业务种类实行控制管 理。 (2分) A.发报中心、收报中心 B.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 C.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 D.以上答案都不对 5.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汇兑支付、委托收款(划回)支付,托收承付(划回)支付,银 行同业拆借支付,无论其资金属性,目前每笔收取汇划费用( )。 (2分) A.1元 B.3元 C.5元 D.5.5元 6.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为( )。 (2分) A.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B.工作日8:30——17:00 C.工作日8:00——17:00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为规范全省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导全省会计人员合法、合规办理票据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省联社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以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为主线,根据制度规定各岗位分工、职责的不同进行细化、明确,内容重点以会计结算岗位操作内容为主说明,其他岗位操作内容以相关制度及部门规定、规章操作。 一、会计结算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票据业务核算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负责对票据进行审验;负责对到期票据进行托收;负责对发出托收后因结算原因引起且逾期天数在十日内票据的催收。 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省联社各机构现没有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但有代理其他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机构,代理机构可参照代理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人员根据票据融资中心相关业务凭证办理保证金的存

取、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使用、作废等账务处理,此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需在综合业务系统中银行承兑汇票模块办理。 三、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定义种类 (一)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是指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工具的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和再贴现等货币市场融资业务。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已在贴现经办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贴现经办机构背书转让,贴现经办机构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三)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 1、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入业务和转贴现卖出业务,其中:转贴现买入业务包括转贴现买断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转贴现卖出业务包括转贴现卖断业务和卖出回购业务。 转贴现买断业务是指转贴现经办机构买入经持票人背书转让的已贴现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 2、买入返售业务是指转贴现经办机构对持票人持有的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实施限时购买,持票人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银行承兑汇票赎回的业务。 买入返售交易方式。买入返售包括以下两种交易方式,由交易双方按需协商确定。 (1)权利买断式买入返售:指交易过程中,票据权利发生转移的回购交易。

移动支付盈利模式分析

【模式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移动支付类型和盈利模式分析】 2013-10-26畅享网互联网金融 前言:那么移动支付业务到底存在哪些形式?商业模式有哪些?未来到底该如何发展?新技术演进对移动支付行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对支付企业到底有哪些建议成为众多移动支付企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自2011年第三方支付牌照下发以来,央行已累计发放250张支付机构牌照,支付主体多元化,业务范围多元化,具体涵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类型。从本质上来看,移动支付是通过移动网络与金融系统相结合,将移动通信网络作为实现手机支付的工具和手段,为用户提供商品交易、缴费、银行账号管理等金融服务的业务。移动支付的实质是资金的转移,核心是支付账户,介质是移动终端,例如手机等。那么移动支付业务到底存在哪些形式?商业模式有哪些?未来到底该如何发展?新技术演进对移动支付行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对支付企业到底有哪些建议成为众多移动支付企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移动支付的形式与类型 从移动支付的演进来看,虽然衍生了多种支付形式,但是目前大家认可的主流移动支付类型主要如图1所示:

从支付的类型来看,移动支付分为远端和近端两种方式,目前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扎堆”远端支付,近端支付还存在许可制度壁垒及技术设备标准问题等障碍,见图2。 现场支付起初主要有三种主流技术标准,包括NFC、SIMpass以及RF-SIM,经过多轮博弈,NFC(13.56MHz)最终成为国内主流技术标准。 而远程支付是指客户通过手机,基于通信网络,通过SMS、WAP等方式完成支付。由于远程支付已经相对成熟,例如联动优势(中国移动与中国银联的合作公司)等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运营模式与盈利模式。

农村商业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管理制度 172号(5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大小额结算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杜绝差错,防范支付风险,根据《省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处理暂行办法》和《省农村信用社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小额支付在录入前应认真审核汇款凭证的真伪、预留印鉴的一致性。 第三条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责任人为各支行(部)、总行清算中心的会计主管,直接责任人为记账员和复核员。 第四条所有往账业务必须实行实时复核,各支行(部)应明确专人复核,严禁一手清操作。 第五条往账业务进行分级授权后,方可办理。 第二章大额支付 第六条录入往账前须查询接收行行号,如汇入行未参加现代化支付系统而汇入行的上级行参加的,应录入上级行行号,并在附言中注明请转××行(下级行)。 第七条往账汇款人必须提供收款人账号,否则不得办理往账业务。付款人账号必须为22位的发起交易机构的客户账号。 第八条往账录入完毕后需要在原始凭证背面打印复核号。 第九条复核员根据原始凭证各要素进行复核,防止重复交

易。 第十条记账员在日间操作时应及时通过手工监控交易确认有无来账,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记账员应及时打印来账凭证,所有来账凭证均使用人行统一印刷的凭证,各支行(部)必须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每日及时进行手工销号。 第十二条所有来账凭证只能打印一次,若因凭证打印损坏或看不清楚,应经过授权后通过补打凭证,防止重复打印、记账。 第十三条对挂账的来账应及时主动(最迟不超过次日)通过退汇或挂账转汇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久拖不退,挂账转汇业务不得通过面向传票办理,否则将造成登记簿不符。 第十四条对已入客户账的来账不得退汇,对已接收对方退回申请报文并进行应答确认同意退回的不得入客户账。 第十五条对挂账的来账必须确认是本行客户来账方可进行挂账转汇入客户账,否则应予以退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第十六条退汇复核时须经会计主管对复核柜员进行授权,打印退汇凭证。 第十七条进行退回申请时,原支付序号为往账复核号,原汇划日期为往账发生日期,申请附言应言简意赅,用词准确。 第十八条在进行查询查复处理时应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当日接到的查询书,当天必须进行回复处理,并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第十九条每日业务日终结束后应及时打印相关凭证、报

大小额支付系统简介

大小额支付系统简介 主要小额支付系统简介 时间:2011-10 14: 55: 11点击:300 核心提示: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了解和掌握银行工作的相关知识,本协会与市人民银行联合推出“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知识问答”,预计将被大家广泛使用。...... 1、建设现代支付系统的意义 中国现代支付系统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中央银行履行支付结算职能和改善金融服务的重要核心系统该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进行开发和建设,是连接商品交易和社会经济活动的资本“动脉”。该支付系统能够安全高效地处理资金结算中的各种支付业务资金转移和货币市场交易,大大提高了资金流动效率,降低了资金转移风险。 支付结算系统作为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的核心基础设施,为银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经济活动的需求。作为一个连接所有银行的支付系统,它有利于解决银行间的支付和结算问题,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获取外汇的困难。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支付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助于商业银行借助支付系统随时掌握分行的头寸变化,灵活调度和筹集资金,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效率,增强支付能力和盈利能力。一个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对于顺利传导货币政策、密切金融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保持金融业的稳定运行、促进

金融工具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什么是中国的现代支付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电子通信技术开发建设的公共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该系统能够高效、安全地处理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各种支付服务及其资金结算和资金结算中的金融市场交易。它是中国人民银行 发挥金融服务功能的核心支撑系统。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主要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两个业务应用系统以及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两个辅助支持系统组成,具有两级处理中心。 3、什么是大型实时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主要处理金额超过规定起点(5万元)的大额信用支付业务和紧急金额低于规定起点(5万元)的小额信用支付业务大额支付指令一个接一个地实时发送,资金全部结清。主要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它是支持货币政策实施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类型包括:汇款、委托收款(回拨)、托收承付(回拨)、同业拆借、国库资金转账(信贷)和资金转账、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存付款等。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兑付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7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 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 第2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 第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资金代理拨付等服务。 第二章发行,登记和托管 第三条受托机构在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前,应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委托协议书》。 第四条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以下简称"发行系统")招标发行的,受托机构应不迟于计划招标日前的第六个工作日,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下列书面文件: (一)发行批文复印件; (二)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与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资产管理(贷款服务),资金托管(资金保管),承销等协议文本复印件; (四)发行说明书; (五)评级报告; (六)承销团成员名单; (七)资产支持证券操作人员授权书暨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见附件一); (八)发行时间安排申请书(见附件二). 其中(四),(五),(六)项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第五条中央结算公司对第四条规定的文件进行形式核实,如发现有误则反馈受托机构修改,无误则办理以下手续: (一)为受托机构开立发行账户(受托机构首次发行的); (二)为授权人员设置操作权限; (三)出具《发行时间安排通知书》(见附件三)。 第六条招标发行时间确定后,受托机构应不迟于招标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将招标公告送达中央结算公司,当日,中央结算公司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

中国移动手机支付

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个人移动支付
个人移动支付
个人移动支付业务包含手机支付和手机钱包两个概念:
手机支付业务
是中国移动集团面向用户提供的一项综合性移动支付服务,用户开立 手机支付账户并预存资金(充值)后,可通过短信、互联网等通信手段, 使用支付账户完成话费缴纳、互联网购物、水电燃气账单支付等远程 消费支付。手机支付账户是区别于手机话费账户的独立资金账户,手机 支付账户充值不等同于缴话费。
手机钱包
中国移动开发的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小额电子钱包业务。 用户在中国移动营业厅开通手机钱包(即更换一张支持 RFID 功能的专 用 SIM 卡或办理一张支持 RFID 功能的贴片卡),便可使用手机钱包在 中国移动合作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馆、公交车等场所进行手机 刷卡消费。
手机支付账户及手机钱包业务开通:
手机支付账户的开通有如下五种方式: 短信开通 网站开通 营业厅开通 客服开通
STK 菜单开通(STK 菜单开户:如果用户已更换用于现场刷卡功能的 RFID-SIM 卡, 则可通过 STK 菜单中,业务管理功能开通手机支付账户)。
手机钱包开通有如下四种方式:
营业厅开户 STK 菜单开户 短信开户 POS 机开户

生活支付类别
折扣电子券 买保险 手机汇款 买彩票 游戏点卡 生活缴费 缴话费 信用卡还款 收付款 便民服务
业务功能
1. 账户管理 2. 充值 3. 快捷支付 4. 支付 5. 收付款 6. 提现 7. 缴话费 8. 生活缴费 9. 营销工具 10. 聚惠啦 11. 推荐商户 12. 手机汇款 13. 信用卡还款
账户管理
手机支付账户
根据账户使用场景划分
现金账户 充值卡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操作手册(详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操作手册 第一章概述 (3) 第一节存款人、开户银行和银行结算账户 (4)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制与备案制 (7) 第二章账户业务处理流程 (10) 第一节存款人如何办理开立、变更、撤销手续 (10) 第二节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的报送 (15) 第三章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5) 第一节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16) 第二节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6) 第三节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申请书 (30) 第四节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4) 第五节补(换)发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6) 第六节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38) 第七节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41) 第八节变更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开立专

用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43) 第九节变更以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书附页 (47) 第四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50) 第一节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 (50) 第二节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 (67) 第三节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 (71) 第四节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 (81) 第五节开户银行对开户资料的审查与账户管理系统操作 81 第五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补(换)发、展期和撤销 (114) 第一节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14)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的补(换)发 (137) 第三节临时存款账户的展期 (140) 第四节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41) 第五节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44) 第六章有效个人身份证件 (148)

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及发展策略

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及发展策略 院系:信息科学学院 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姓名:韩家宝 班级:1104071 学号:110407107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及发展策略 智能手机、网购这两个名词如今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移动支付作为新型的一种产业技术也逐渐的崭露头角,它的存在现状和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去关注。 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有着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也向往着越来越简单便捷的生活方式。现代人的消费支付工具已经不局限于现金,而是扩展到银行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甚至手机银行。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移动电话这一现代化通信工具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人们渴望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实现借助手机延伸的功能性服务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人类利用手机不仅可以通话、发短信,还可以进行购物、缴费,就这样,移动支付作为这个时代的新生儿诞生了。 移动支付是指交易双方为了某种货物或者业务,借助移动通信设备,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实现的商业交易。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掌上电脑、移动便携等移动通信终端和设备。其中,手机支付这项个性化增值服务,可以实现众多支付功能,如:银行转账、缴费、购物等商业交易活动,当然最主要强调的是移动缴费和消费。当我们在上公交车前为找不到硬币而着急时,当身处异地或是移动运营商的营业厅下班后,手机欠费导致停机时,手机支付可以很容易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无需为了缴话费四处找人,四处寻找手机充值卡,而耗费精力了。 移动支付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包,从而可以为移动用户提供一个通过手机进行身份认证和交易支付的途径。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动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将此次交易的要求传送给WASP,由WASP确定此次交易的金额,并通过移动支付系统通知用户,在用户确认后,付费方式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直接转入银行、用户电话账单或者实时在专用预付账户上借记,这些都将由移动支付系统(或与用户和WASP开户银行的主机系统协作)来完成。通过移动支付,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无线方式进行交易,大大增强了买卖双方的灵活性和可支付性。

大小额支付现代支付系统(大小额支付)参与者业务知识考试

现代支付系统参与者业务知识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一个正确选项,错选、少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30分) 1.现代化支付系统由( A )两个应用系统组成。 A、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B、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账户管理系统 C、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D、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账户管理系统 2.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可以采用( A )。 A、分散接入模式或集中接入模式 B、直接接入模式或间接接入模式 C、一点接入模式或多点接入模式 D、总对总接入模式或属地接入模式 3.根据《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国库实时扣税业务属于小额( A )业务。 A、实时借记 B、定期借记 C、实时贷记 D、定期贷记 4.根据《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对发出有误的支票影像信息,提出行应如何处理?( D ) A、可以更改或撤销 B、不得更改和撤销 C、可以向提入行分中心申请止付 D、可以向提入行申请止付 5.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所属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加入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由( D )批准。 A、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B、人民银行总行 C、金融机构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 D、人民银行当地地市以上分支行 6.根据《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持票人开户银行拒绝受理支票时,应出具( A )。 A、拒绝受理通知书 B、拒绝付款回执 C、退票理由书 D、拒绝受理理由书 7.根据《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下列( C )属于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A、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B、代付工资业务 C、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D、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8.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应加强对查询查复的管理,如某系统参与者在6月5日发现一笔有疑问的支付业务,在6月6日10:00发出查询,查复行复查时间错误的( B )。 A、6月7日11:00 B、6月7日15:00 C、6月6日17:00 D、6月7日10:00 9.城市商业银行签发( D ),应及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汇票资金移存至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中心。 A、银行承兑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本票 D、银行汇票 10.大额支付系统支付业务信息经由发起清算行至发报中心、收报中心至接收清算行,应加编( A )。 A、全国密押 B、联行密押 C、地方密押 D、本地密押 11.现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起的查询、申请退回和自由格式报文等信息,每笔收取汇划费用( A )。 A、1元 B、2元 C、2.5元 D、5.5元 12.根据《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不得小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时间,不得超过( C )个法定工作日。 A、2 B、3 C、5 D、7 13.( B )是向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或特许参与者。 A、发起行 B、发起清算行 C、清算行 D、发报行 14.小额支付系统普通贷记业务最大汇款金额不超过( B )。 A、20000元 B、50000元 C、5000元 D、10000 15.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日切时,各节点应( C )对当日业务进行核对。 A、系统内双向 B、系统外双向 C、自上而下 D、自下而上 16.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 C ),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 C ),提供( C )。 A、清算事项---清算纠纷----清算系统 B、清算方式---清算业务---清算服务 C、清算系统---清算事项---清算服务 D、清算系统---清算业务---清算咨询 17.根据《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提出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支票影像信息,在受理支票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 B )提交影像交换系统。 A、上午9:00 B、上午10:00 C、上午12:00 D、下午4:00。 18.根据《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小额支付系统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时,在( D )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作拒绝处理,并通知发起行和接收行。 A、至迟下1个 B、第2个 C、第5个 D、第3个 19.根据《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规定,实行清算账户借记控制时,除人民银行发起的错账冲正和( B )外,其他借记该清算账户的支付业务均不能被清算。 A、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项)

移动客票业务手机支付模式

移动客票业务手机支付模式 提要近年来,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保持着稳步的发展。2009年3G牌照发放,标志着3G新经济时代的到来,移动电子商务是随之而得以快速发展的一种商务模式,手机增值服务也必然会迎来发展的高峰期。手机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移动客票业务的手机支付模式将手机支付与移动票务系统完美地结合起来,可以为用户带来更便捷、安全的购票体验。 关键词:手机订票;手机支付;支付模式;票务系统 前言 随着3G新经济时代的到来,随之而兴起的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将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移动支付技术相结合,可以使用户随时随地进行商务交易,移动支付,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增值潜力。根据CNNIC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中国手机上网用户总量已经达到了3.03亿,较2009年底增加了6,930万人。手机网民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从2009年末的60.8%提升至66.2%。在手机网络应用状况方面,主要有手机即时通信、手机网络新闻、手机搜索、手机娱乐和手机支付等。到2010年底,手机支付已经占到了各种手机网络应用的24.1%。 传统的客票购买方式,是人们到达售票点,面对面的实现票务交易。这样的方式由于受到中国人口众多和劳动人口转移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节假日购票高峰期往往会造成拥挤。那么,利用手机预订航空机票、公路客运 票、铁路客运票并通过手机转移支付这一模式必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 一、手机支付 手机支付是指买卖双方为了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通过手机终端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资金转移的商业行为。根据支付手段及类型的不同,分为手机远程支付和手机近端支付。其中,手机远程支付指用户在远离现场的任何地点都可以实现的非面对面的支付交易模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发送短信的信息通信方式,另一种是用户通过使用手机浏览器,实现和电脑互联网几乎无差异的数据通信,完成支付交易。手机近端支付是一种面对面的支付模式,利用NFC、RFID

我国移动支付现状分析

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 一、移动支付概述 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单位或个人通过移动设备、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实现移动支付功能。 移动支付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 (一)移动支付的种类 1.根据支付金额的大小,可以将移动支付分为小额支付和大额支付。小额支付业务指运营商与银行合作,建立预存费用的账户,用户通过移动通信的平台发出划账指令代缴费用;大额支付指把用户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进行绑定,用户通过多种方式对与手机捆绑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操作。 2.根据支付时支付方与受付方是否在同一现场,可以将移动电子支付分为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如通过手机购买铃声就是远程支付,而通过手机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饮料则是现场支付。 3.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移动支付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短信、WAP 等远程控制完成支付;另一种是通过近距离非接触技术完成支付,主要的近距离通信技术有蓝牙、RFID和NFC等。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1.方便易行。移动支付方便易行,只需要拨打相应的电话号码或者发送短消息即可。 2.兼容性好。移动运营商数量少,很容易解决兼容性的问题。 3.支付成本低。利用手机支付,移动运营商可以只收很低的电话费或短消息费用。 4.安全性好。移动支付一般是小额支付,相对于其他支付方式对安全性要求低。 二、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 移动支付以手机支付为主要方式,其应用领域现在一般包括充值、缴费、小

金蝶软件财务模块操作指南

如今,金蝶软件在中小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文具体为您说明,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业务流程: 采购:采购发票-付款申请-付款单-结算 采购订单-付款申请-预付款-采购发票-付款单-结算 销售发票-收款单-结算 销售订单-预收款-销售发票-收款单-结算 1.采购发票 源单类型可以选择采购订单或者外购入库单,在选单号里按F7选择具体单据,表体中的单价、含税单价要注意,只需要录入其中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有不需要开票的,可以将表体中的税率改成0,部门、业务员需要手工录入,录入完成之后,保存即可。 2.销售发票(销售部)

源单类型选择销售订单或者销售出库单,选单号里按F7选择具体单据,单价与含税单价只需要录入一个,如果客户不需要开票,可将税率改成0。录入部门、业务员,保存单据,审核。 3.费用发票(售后部) 在产品维修保养服务单序时簿界面,选择好要生成费用发票的单据,点下推

生成销售费用发票,确认金额,购货单位等信息,然后录入部门、业务员,点击保存审核。 4.应收账款 ①其他应收单:主要应用于一些特殊应收账款,没有实际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款, ②收款单、预收单:收款单主要是指实际业务发生产生的应收款,预收单是

指在实际业务发生之前已经收到的应收款。 ③应收退款单:退客户货款或者预收款 ④结算:针对收款单与实际业务(发票)的核算与结算

⑤期末处理:月末对账与调整 5.应付账款 ①其他应付单:主要应用于一些特殊应付账款,没有实际业务而产生的应付款, ②付款单、预付单:付款单主要是指实际业务发生产生的应付款,预付单是指在实际业务发生之前已经支付的应付款。

中国移动支付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移动支付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摘要】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我国传统的金融支付的手段依然变成了制约我国经济大发展的不利因素,与此同时,移动通信的迅猛发展为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这种情形下,移动支付产业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金融支付的一条分支。伴随着移动支付在各行各业如物流、制造、公共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大力推广,各类的创新技术不断的节约移动支付的成本和提高了支付的效率,移动支付的产业的发展开始大踏步的向前发展。本论文以我国移动支付为研究对象,详细的分析了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揭示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发展的策略,为我国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移动支付发展现状发展前景

China Mobile Paym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and Prospects Analysis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and e-commerce and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financial means to pay our traditional constraints still become a great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unfavorable factors, at the same tim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bile communications for the mobile payment business development provides a solid basis, in this case, the mobile payment industry will naturally become a branch of a financial payment. With mobile payment in all walks of life to promote such as logist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 industries such as public information, all kinds of innovative mobile technology continues to pay for the cost savings an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ayment, the development of mobile payment industry began to march in forward. In this thesis, China's mobile payment for the study,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mobile payment reveals the problems of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the strategic development of the final pay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obile industry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words: Prospects Current development Mobile payments

浅析中国移动支付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移动支付概述 (1) (一)移动支付的种类 (1)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1) 二、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 (2) 三、影响中国移动支付发展存在的问题 (3) (一)安全问题 (3) (二)服务费用高昂 (3) (三)交易支付观念问题 (3) (四)法律政策以及行业规范问题 (4) (五)电信运营商的态度问题 (4) 四、解决中国移动支付存在问题的对策 (4) (一)解决安全问题的对策 (4) (二)解决服务费用高的对策 (5) (三)解决支付观念问题的对策 (6) (四)解决行业规范问题的对策 (6) (五)解决运营商态度问题的对策 (6) 五、中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趋势 (7) (一)市场规模迅速发展 (7) (二)业务流量进一步增长 (7) (三)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8) 参考文献 (8)

浅析中国移动支付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电子商务专业电商08(3)班,xxx) 摘要:3G时代的来临,移动终端设备的日益普及,使移动支付迅速发展,而移动支付随身、实时、快捷的特性,解决一些传统支付无法解决的问题,提高传统商务流程的效率,促使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在一定的问题,只有准确发现移动支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才能更好的促进其在中国的迅速发展。 关键词:现状;问题;解决对策;发展趋势 近年来,手机、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等移动终端日渐普及,引发了利用移动终端进行商务活动的热潮。3G时代已经来临,手机上网技术不断成熟,移动数据业务资费进一步下降,让手机上网普及成为可能。日益增多的移动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给移动电子商务提供了发展的沃土。未来手机支付的发展前景无可限量,市场空间十分广阔。 一、移动支付概述 (一)移动支付的种类 1.根据支付金额的大小,可以将移动支付分为小额支付和大额支付。小额支付业务指运营商与银行合作,建立预存费用的账户,用户通过移动通信的平台发出划账指令代缴费用;大额支付指把用户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进行绑定,用户通过多种方式对与手机捆绑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操作。 2.根据支付时支付方与受付方是否在同一现场,可以将移动电子支付分为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如通过手机购买铃声就是远程支付,而通过手机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饮料则是现场支付。 3.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移动支付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短信、WAP等远程控制完成支付;另一种是通过近距离非接触技术完成支付,主要的近距离通信技术有蓝牙、RFID 和NFC等。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1

国内移动支付业务现状与前景

国内移动支付业务现状与前景 从2002年开始,移动支付就已经成为移动增值业务中的一个亮点。是年5月,中国移动开始在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地进行小额支付试点并带动了相关兴趣方,其中以中国银联为主的金融机构对该业务投入了极大关注。各种力量使当时有种观点颇为盛行——2003年甚至未来几年内,移动支付将成为为移动公司以及相关行业带来规模效益的一项增值业务。 时至2003年,各地移动通信公司果不其然,纷纷推出相应的移动支付业务。从年初湖南移动与中国银联长沙分公司合作推出的与银行账号捆绑的手机支付业务,到9月份北京移动“手机钱包”的亮相,再到12月中旬上海出租车上银行移动POS机的登场,种种迹象似乎都应对了2002年的预测。 在中国移动瞄准移动支付这块奶酪的时候,中国联通也对移动支付业务寄予了厚望,并与中国银联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2年5月,中国联通在江苏无锡正式推出“小额支付移动解决方案”试验系统。但是,中国联通在2002年下半年轰轰烈烈的宣传之后,2003年并没有大力发展移动支付业务。 从各种新业务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经过移动公司和金融机构在相关方面的努力,移动支付业务已经逐渐浮出水面,真正走入手机用户的生活中。但与此同时,无论是中国联通还是中国移动,似乎都是同一个模式的运作,与中国银联的战略合作固然重要,但似乎也束缚了两家公司在小额支付方面的业务多样化。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重点不是很明显。从简单的小额支付到与银行信用卡捆绑的缴费业务、查询业务等,移动公司在各地所推出的支付业务之间的关联性并没有给用户以整体的业务推广、发展策略思路,结果导致相关的手机和业务菜单以及手机操作似乎都没有标准的、大众易于接受和学习的方式。我们看到,众多的移动支付业务似乎成了移动通信运营公司、金融服务公司所提供的一种复杂的额外服务,离真正的大范围推广似乎还有很大距离。 国内移动支付业务前景 从笔者的角度看,实质上移动支付业务就是将移动网络与金融系统结合,为用户提供通过手机这种手段方便地进行商品交易、缴费等金融服务的业务。从业务种类看,无外乎可以分为小商品交易、服务付费、缴费等银行服务、电子内容(产品)支付等几类。 小商品交易业务给用户的最直接体会是通过手机购买饮料等实质性的产品。该类业务的发展需要依赖摆放在公众场所的饮料机的设置密度,公众对类似小商品购买的方便度等因素。从我国的国情看,众多的超市、小商品销售点已经基本满足了用户对类似小商品的购买需求,因此这类在日本和韩国受到普遍欢迎的业务似乎在中国难以找到适合发育的土壤,对此,中国的移动支付从业者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 小额服务付费是指用户通过手机来支付服务业务费用。西欧的移动支付以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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