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保险工作,分散建设工程风险,促进建筑工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工程保险工作,分散建设工程风险,促进建筑工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工程保险工作,分散建设工程风险,促进建筑工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工程保险工作,分散建设工程风险, 促进建筑工程业的健康发展

李政明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公司)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建设工程由于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涉及各方关系人,因而面临着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的因素。一旦发生风险,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造成各种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所以,未雨绸缪,防范和转嫁工程风险十分重要。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及其人员、设施、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以及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通过交纳保险费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专业的风险承担者——保险公司,从而使保险业参与工程项目的运作过程;因此,工程保险是转嫁工程风险的重要途径,也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保险业逐渐发展起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社会管理和补偿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本文试就工程保险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建筑业发展情况及未来趋势

(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建筑业包括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公路和铁路建设、油气水等输送管线建设、水利、市政建设等许多方面,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基础产业,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筑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全社会5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速度与质量。近

年来我国建筑业接纳了农村1/3的富余劳动力就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建筑业的增加值一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

进入21世纪,我国建筑业增长更快。200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万亿元,2004年完成5.41万亿元,2006年完成10.9万亿元。200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47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完成竣工产值22072.96亿元,增长8.9%;实现增加值100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9%。2006年,以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交通能源建设、现代制造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体的建筑市场呈现出勃勃生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区域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工业区振兴仍然是最为繁荣的建筑市场;我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有了更大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当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现代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建筑业资源、能源耗费大,技术进步缓慢,国际竞争力不强;存在各种风险和事故因素,安全生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建筑业业面临着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的挑战。具备技术、管理、人才、资金优势的境外承包商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争夺国内大型工业、能源项目和土木工程的总承包市场,以及大型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市场,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市场竞争方式开始由国内的、区域的、不完整的竞争,转向国际化的、全方位的竞争;由单一的设计或施工的竞争,转向项目管理及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的竞争;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也将由单纯追求产值、规模,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影响性及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发展机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为建筑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十一五”将是建筑业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和大有作为的时期,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十一五”建筑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以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作用,促进我国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基础设施和住房需求量增大;第二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建筑需求旺盛;奥运、世博、南水北调等重大项目正加紧建设,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将形成更大的发展规模;新农村建设将成为重要的潜在市场。因此,今后几年将是我国建筑产业和体制变更的关键时期,我国建筑业总量将会持续稳定增长,建设工程产品也将面临升级换代的新需求。根据权威机构预测,今后几年,我国建筑业将以高于整个国民经济2-3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构成建筑产品需求市场的主要方面有: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大批水利、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重点工程,居民住宅建设及装饰装修;城市公共工程建设、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等,关系国计民生、发展后劲的基本建设将继续得到加强。

二、商业工程保险机制在建设工程业的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在立项、分析和实施的全过程中都存在不能预先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由于建设工程的内部结构、工程项目本身的动态性及外界干扰的复杂性,其风险因素错综复杂,从性质上可分为技术性风险和非技术性风险两大类。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建筑业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产业,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参与生产和使用的关系方众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一个工程项目不仅仅关系到其投资者、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城市形态、环境生态、文化和历史。同时,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也加大了建设工程的风险,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也比较突出。若不对工程风险加以有效的控制,不仅会导致工程的中断或报废,造成巨大的经济、人身损失,甚至还会扩散引发一系

列的社会问题。如投资4亿元建设、在世界同类桥梁中排第二的浙江宁波招宝山大桥,于1998年9月24日发生主梁体断裂事故,经调查分析最终认定是一起技术质量事故,原因是设计施工经验不足造成。还有,由于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问题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工程设计和施工对建筑耐久性问题考虑不周,水泥细度不断增加,早强矿物成分比例提高,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要求偏低,不重视混凝土养护质量,一些沿海地区使用海砂做混凝土细骨料,再加上环境的恶化,使得一些建筑工程的耐久性难以满足使用要求。如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由于冬天洒除冰盐,使用十几年后就不得不限载、大修或拆除;中国美术馆、民族文化宫等北京五十年代十大建筑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大修或加固。由此可见,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风险已经成为建设领域全行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项任务。

在国际建筑行业多年的实践中,商业工程保险已经被证明了其行之有效的作用,成为业界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国际惯例。工程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工程保险包括与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密切相联的各种保险。如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设计责任保险、监理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狭义的工程保险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保险、依附在其之上的各种财产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总称。从各国发展经验来看,工程保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风险防范的功能,减少或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合同违约的发生,它可以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发挥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

具体来说,工程保险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减少工程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是指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的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对于业主或承包商而言,他们可以通过投保,将自己无力防范或无法回避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消除不确定风险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其接揽了大量的保险业务,对于个别风险的不确定性从大范围角度看,能表现出一定的确定性来,根据大数法则可以对期望损失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同时,保险公司作为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多年来掌握了许多建筑工程可能遭遇的各种灾害的损失记录、数据统计,重视对灾害的原因分析和防灾对策的研究,因而其风险管理的水平远远高于一般的业主或承包商,他们为投保人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通过采取各种防范和应急措施,可大大降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二)增强投保人承担风险的能力。建筑工程保险作为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便是经济赔偿职能。业主或承包商只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即可在遭受大量损失时得到经济赔偿,从而减轻了风险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增强业主或承包商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保障工程项目的财务稳定性。目前,建设工程项目都需要一定的银行贷款才能完成。在贷款时,商业银行以赢利为目的,并且为避免将来发生呆帐,必然加强对该项目的风险审查,以此作为是否给予贷款的依据之一。如果建设方为该工程投了建设工程保险,那么建设工程的资金来源就有了一定程度的保证,风险程度降低,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强。此外,投保还可以减弱企业的年利润和现金流量的波动,保持工程项目财务上的稳定性。

(四)推动工程技术的创新。经济的高速发展,意味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资源的集中。专业化表现在新技术、高科技、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的广泛运用,经济资源集中表现在价值方面,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巨额资金的运用,使巨额损失的机率大增。许多企业因担心风险而不敢投资工程项目,或者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利用保险手段化解风险,可以达到鼓励投资,支持工程建设的创新,推动工程建设发展的目的。

(五)有利于培育建筑市场的信用机制。实践证明,保险市场是最敏感的市场主体信用衡量尺度之一,建设企业的管理团队、财务状况、技术研发、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都会及时、准确地在保险市场上得到反映,从而影响着市场的选择。在工程保险机制下,那些管理素质低、业绩差、事故频发的建设企业和执业人员,将因高额的保险费或根本找不到保险人而自动退出市场,那些素质好、业绩好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则可为同样的保险标的支付较少的保险费用,从而获得快速发展,优胜劣汰这一竞争法则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有利于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建筑工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和各关系方的根本利益,通过商业工程保险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或转移建筑工程的风险,以防止经济纷争和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同时,工程保险的补偿功能可以及时弥补因建筑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为人民群众享有建

筑产品的正当权益提供可靠的保障,使政府摆脱在工程质量风险方面的直接责任者的角色,减轻政府负担,打造以市场力量为基础的工程质量保证的新机制。 三、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在一些工程项目上开展了保险业务,但是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现状还相当不尽人意,主要反映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保率过低、保险产品单一、工程风险管理以事后为主等方面。例如,仅就投保率而言,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的投保率几乎为100%,而国内工程投资项目的投保率低于30%,其中商业性建筑占到了80%,市政工程占15%,其他工程占5%。我国工程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于建筑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

近两年建设部连续出台了若干推进工程保险制度、规范工程保险市场秩序的行政文件,已经将工程保险制度的推行作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来抓。但从总体来说,我国工程保险方面的法规建设还相对滞后,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不配套,致使建设项目是否参与工程保险,成为业主或施工企业的一种可有可无的自主管理措施。建立和推行工程保险制度涉及诸多部门,必须有配套的法规作为保障和依据。尤其是在人们保险意识薄弱,而社会经济发展又急需工程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法律强制的手段来保证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

(二)没有成熟的工程保险市场主体

成熟的工程保险市场主体,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既具有保险经济实力,又具有保险经营管理经验的保险经营机构,即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二是既面临大量风险,又具有保险购买能力的投保群体,即保险需求主体;三是能够为保险关系双方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即保险中介主体。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主体虽然有了明显的增加,但工程保险市场主体还亟待开发。

(三)没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构成

作为工程投资体制的组成部分,造价管理体制不合理妨碍了工程保险的发展。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本身、施工机械设备、工程人员及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

保险均由承包商负责,其保费支出计入投标报价。而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间接费中的保险费支出仅限于承包商本身的财产保费,整个工程涉及到的相关的承包商人员、业主人员及第三方人员投保的保费则划归“其它费用”,且未明确其来源,似乎可有可无。这样,承包商和业主就未必有投保工程险的强烈意识。

(四)没有强化建设市场主体的保险意识

我国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虽已多元化,企业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业主、承包商等的工程保险意识普遍淡薄,对工程保险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此外,由于建设工程中的风险事件不确定性强,风险发生后的损失虽大,但是发生的可能性毕竟较小,从而使一些业主或承包商心存侥幸,希望需要投保的风险事件不发生,以增加利润,因而很难做到自愿投保。即使应政府、银行的强制性要求投保,也仅视为承接工程的必要手续,而疏于投保后进行必要的风险管理工作。这种缺乏保险意识的赌博心理,严重地阻碍了工程保险制度的广泛推行。

(五)没有形成工程保险经营管理技术的创新氛围

我国的保险事业启动较晚,保险公司经营观念的转变、人员素质的提高、承保技术的成熟、风险管理能力的加强,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目前的工程保险,险种结构和保单形式单一,适应性较差;保险公司囿于狭隘的保险观念,重承保,轻防灾,轻服务。国际上一般认为,完整的保险产品不仅包括赔付,还包括提供防损减灾技术、现场监督和指导等承包商和业主迫切希望得到的风险管理的服务内容,然而国内保险公司普遍忽视了这种需求,使投保人难以感受到投保工程险的价值,进而影响了其投保的积极性。

四、对开展工程保险、促进建设工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在全社会层面,高度重视并建立和完善化解工程风险的系统工程。

一是通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工程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二是国家立法机关应下大力尽快制定和完善与工程保险相关的法律,并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推动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三是由保险监督

管理部门会同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政策,有选择地推行强制性工程保险制度,并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

(二)保险监管部门在主体审批、运作模式、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政策引导和支持。

为推动我国工程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发展,保监会批准成立了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我国是一个土木、建筑大国,为繁荣市场主体,促进工程保险的发展,建议保监会加快专业经营工程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审批工作,特别是要让有实力、有品牌、重信誉的建设企业成为保险公司的投资人。运作模式上,要改变目前我国保险业重承保、轻管理的不合理行为,将工程保险的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借鉴国际保险业的先进运作模式,在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准备阶段,就鼓励保险企业介入,将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和防灾防损关口前移。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可用灾后赔付的小部分资金,投入到前期的风险管理,使风险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提高建设企业、保险机构两方面的经济效益。产品审批上,监管部门在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中,应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承保前和保单有效期内的风险评估和专家咨询费,改变管理费单纯用于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的方式,加强事前事中防范。

(三)保险公司要坚持社会与企业两个效益的结合,开展运作模式与产品创新,走出一条发展工程保险的新路子。

一是保险公司要改变传统的思维观念,从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和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工程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和社会公益性,坚持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两个效益并重,以此作为开展工程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是保险公司必须加快产品创新,改变险种单一、不符合建设企业真实需求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工程风险的研究,深入与建设企业、各方关系人座谈,了解其最迫切的需求、最真实的需求,改变产品由保险公司单方面闭门制定的情况。例如,国内保险市场销售的住宅质量责任保险,对于工程项目通常可能发生的问题,一般不在保险责任范围,这就不符合投保人的真实需求,导致建设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所以,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产品研究,大胆创新,合理精算,将建设企业和各关系方真正关心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只有这样,工程保险

产品才能获得业主、开发商和各方关系人的认可和拥戴,才能在市场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三是工程保险不同于传统的财产保险,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非常强。因此,保险公司要真正开展好工程保险工作,就必须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懂工程、懂技术、精通保险的复合型队伍,提高在工程保险领域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协会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加,发挥技术优势与协调作用。工程项目种类广泛,如住宅工程、地铁工程、电厂工程、大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建设工程等,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因此,应当发挥保险协会、土木工程学会、建设业协会以及各大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这些机构的技术优势,发挥他们在工程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协调作用。

总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风险事故问题已经越来越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有关方面对工程保险制度在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为工程保险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随着保险市场的完善和激烈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保险业务将因其丰富的保源、广阔的前景和稳定的效益,成为保险市场竞争的重点。因此,对工程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和防范,大力发展工程保险,是保险行业、建设行业、交通行业等有关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使命的具体体现,也成为相关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任务。

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实施过程中技术、经济、环境、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方面诸多风险因素的存在。由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尚不成熟,主体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建筑产品的生产比一般产品的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工程合同风险可以按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以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合同工程风险是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如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工程变更、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合同信用风险是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表现为合同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知假买假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可以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的不完全性特征,即合同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合同是来自于经济学的概念,是指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合同当事人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就造成合同条款的不完全。与一般合同一样,工程合同也是不完全的,并且因为建筑产品的特殊性,

致命工程合同不完全性的表现比一般合同更加复杂。 (1)合同的不确定性。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对外在环境的不确定性是无法完全预期的,不可能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都写入合同条款中,更不可能制定好处理未来事件的所有具体条款。 (2)在复杂的、无法预测的世界中,一个工程的实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人们很难预测未来事件,无法根据未来情况作出计划,往往是计划不如变化,诸如不利的自然条件、工程变更、政策法规的变化、物价的变化等等。 (3)合同的语句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矛盾等而可能造成合同的不完全,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而发生纠纷,甚至发生争端。 (4)由于合同双方的疏忽未就有关的事宜订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 (5)交易成本的存在。因为合同双方为订立某一条款以解决某特定事宜的成本走出了其收益而造成合同的不完全。由于存在着交易成本,人们签订的合同在某些方面肯定是不完全的。缔约各方愿意遗漏许多意外事件,认为等一等、看一看,要比把许多不大可能发生的事件考虑进去要好得多。 (6)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合同不完全的根源,多数问题都可以从信息的不对称中寻找到答案。建筑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并不真正了解承包商实际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及财务状况。一方面,尽管他可以事先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只能表明承包商过去在其他工程上的表现。由于人员的流动,承包商的实际能力随时发生变动。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彼此之间相关悬殊,能够承包这一工程并不能说明也能承担其他工程。所以,业主对承包商并不真正了解。而承包商对自己目前的实际能力显然要比业主清楚得多。同时业主也并不知道他们想要得到的建筑物到底应当使用哪些材料,不知道运到现场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而承包商却比业主清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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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1、未注明保险标的的位置纠纷案。(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 张某投保家庭财产保险3万元。不久后的某日,张某欲将其房屋墙壁重新粉刷一遍,便把家具、衣物、家电等物品搬到楼外自家的窗前,令其14岁的儿 子看管。儿子在玩耍时将一瓶汽油碰洒,当时天气燥热,阳光经玻璃聚焦引起大火,烧毁张某多件财物,价值9000元。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 其全部损失是在户外发生的,决定不赔。张某回家细看保单,发现保单上并未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于是再度向保险公索赔。保险公司对张某的答复是:保险单上未注明保险财产的座落地址,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意愿,属无效代理行为,如果要赔损失的话,应由代理人来赔。请分析保险公司的做法对不对? 案例分析: 1、家庭财产险通常限定被保险人投保财产的座落地点。在保险财产的地 址之外发生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合同中要列明财产的详细地址,以便划清责任。本案不是简单的关于保险标的是在保险地址之内还是之外的问题。而是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职,漏填地址,引起合同不完善的问题。这一不完善的合同事实上导致了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的扩大化。 2、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代理人必须在 代理权限内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超越权限,就属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保险代理中,保险单必须经过保险公司核保员审核,若核保员对代理人超越权限行为不加制止,即表示保险公司对该保险单的默认。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默认之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3、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单的效力没有争议,已生效的保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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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投保方案设计 汽车投保其中可有很多大学问,以下是“汽车投保方案设计”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本文在介绍了汽车保险的分类的基础上,以一辆3年车龄的捷达为例,假定车主为31岁5年驾龄女性,车辆用途为上下班代步,以此进行了汽车保险方案设计。 基本险 ⑴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⑵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附加险 ⑴盗抢险。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保险车辆。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包括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

复的合理费用。 ⑵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⑶玻璃单独破碎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⑷自燃损失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⑸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⑹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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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读后感 摘要: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确知因素、随机因素和模糊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直接威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现在,我国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投资失控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管理不善和手段落后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对影响和制约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估计不足,导致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风险引起大量的损失。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加以认识、判断、评价和控制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风险识别识别风险评价 前言: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中,风险的管理应贯彻始终。风险首先是一种不确定性,其次它与损失密切相关,所以从本质上讲,工程风险就是指的在工程建设中所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在工程项目的投标、签约和执行的全过程中,都存在不能预先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这种干扰因素可归为工程风险。 近些年,我国有些科研人员对风险管理方法作过一些探讨,但事物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的方法不断出现,风险管理也日趋完善。对近几年的国内有关风险管理的研究进行回顾,有利于我们总结经验,使我们更好地服务现代化建设。 一、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风险的定义 工程风险管理专家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定义为:工程项目风险是所有影响工程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的集合。 工程项目在其寿命周期中的风险,即工程项目在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竣工后投入使用各阶段,造成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性及其发生的概率。项目风险的差异性包括损失的不确定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通常研究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二)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换的客观实在,而且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没有的。只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而不能从根本上完全消除风险; 2、风险的影响常常不是局部的,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个方面的,而是全局的。例如,反常的气候条件造成工程的停滞,会影响整个后期计划,影响后期所有参加者的工作; 3、不同的主体对同样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人们的承受能力受收益的大小、投入的大小、项目活动的主体的地位和拥有的资源有关;

财产保险案例分析试题.doc

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员工不慎失火引火灾,损毁财产可否赔付? 1999 年1 月2 日,A 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间100 多平方米的厂房做生产车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若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同年3 月6 日,A 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期限 为一年。当年A 公司因订单不断,欲向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遭到拒绝,因此A 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准备搬迁。次年 1 月2 日至18 日间,印刷厂多次与 A 公司交涉,催促其尽快搬走,而 A 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交付 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求 A 公司最迟在 2 月10 日前交还厂房,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2 月3 日,A 公司职员不慎将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造成厂房内设备损失215000 元,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费53000 元,A 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要赔,赔多少?为什么? 【争议】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损失,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但租借合同已到期,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对厂房屋顶 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租赁合同到期后,A 公司对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 第二种意见:A 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 A 公司违约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评析】 一、根据《保险法》第11条第3 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 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因此本案中, A 公司投保时,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General condition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oject risk and ins uran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前言: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5 工程风险与保险 15.1 发包人风险 15.1.1发包人风险范围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本合同中属于发包人风险的情形包括: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暴动、叛乱、恐怖主义、革命、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导致政府命令戒严或停止经营业务的混乱或者事件,或内战; (3)承包人人员及承包人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骚动、罢工或混乱;

(4)工程所在国内的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污染但可能由承包人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5)由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飞行装置所产生的压力波; (6)除合同规定以外发包人使用或占有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7)由发包人人员或发包人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 15.1.2发包人风险的后果 如果因发包人的风险导致了工程、货物或承包商的文件的损失或损害,则承包商应尽快通知监理工程师,并且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弥补此类损失或修复此类损害。 如果为了弥补此类损失或修复此类损害使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招致了费用,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_毕业设计 保险专业毕业设计 题目:保险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系统优化方案设计摘要:“投诉处理”是保险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方面,保险公司是处理客户投诉的一线部门,其工作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消费者问题能否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归纳现今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的模式,挖掘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以期得出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诉工作的方式路径。关键词: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投诉”,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投诉,另一种为保险公司员工或者代理人基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代理合同进行的投诉。本文主要是指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是指《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保险消费者所现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收到损害时,保险消费者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综上,本文所论述的保险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是指地市县域保险公司,当保险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赔偿权等权利受到损害产生争议时,依据《保险法》或者公司制度规定所采取的调查、处理等一系列措施。第一章保险公司投诉工作机制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经营的最基本的“单位”,最直接面对广大的保险消费者群体,是保险公司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延伸,在整个保险合同的运行过程中,它是保险产品的销售者、保险服务的执行者,同样也是保险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最主要的解决者。 1.1投诉信息受理渠道从总体方面来看,保险公司投诉信息受理的渠道主要分为外部与内部两种,划分标准为是否为保险公司自身受理。投诉信息的外部受理渠道,一是所在地保险行业协会转办。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公司的自律组织,具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当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从XX年新疆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信访投诉数据来看,平均在40-50件左右。协会在受理投诉后,一般会采取协调解决的方式,居中调解,或者交涉案公司处理,并限时得出结论。二是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者信访部门转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我国最早成立,也是知晓度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根据其工作原则与办法,在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后会转交当地的保险公司处理解决。地方政府信访部门的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一般来说仅限于国有保险公司,例如人保或者国寿,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同。当然在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投诉时,地方政府也会充当纠纷调解者的角色,协调解决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转办。保险消费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后,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事项,监管部门一般会交当地的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交所属公司处理。投诉信息的内部受理渠道,一是上级公司转办。保险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拨打全国的客户服务热线或者进行网络投诉,由总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转交省级分公司,再由省级公司交公司处理。或者是由省级公司接到投诉后直接交机构处理,具体因客户服务热线是否实行全国统一集中管理产生不同的差异。二是公司直接受理。保险消费者以来访为主要形式,向公司反映问题,公司受理进行信访投诉系统录入或者书面登记,然后按照投诉处理程序直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 1.2投诉工作岗位设置机构受制于经费资源、人员配备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不会设立专职人员处理投诉,这里所指的投诉工作的岗位设置,主要是指具有投诉处理职能的人员所处的岗位特性。一是将投诉设置在综合岗。综合岗类似于办公室的作用,主要是处理公司的综合性事务,该岗位人员在投诉工作方面,主要是受理、分办、跟踪处理,并不直接处理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二是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或者理赔岗。寿险公司一般将投诉工作设置在客户服务岗,主要作用是投诉信息的受理,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事项分流道各个部门,再由客户服务人员统一对投诉处理结果做出反馈。财

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与保险

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与保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建筑物质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国家立法对使用人的这种期望给予了有效的保护。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不管是房屋买受人,还是房屋的使用人、承租人,都有投诉建筑物质量问题的权利。而且,随着新的建筑技术的不断涌现和新的建筑材料的不断采用,同时带来新的潜在的质量问题和风险,建筑产品质量瑕疵也产生新的类型和新的矛盾。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工程竣工交付以后的质量责任问题,包括质量责任的不同分类和期限、工程建造的各个参与者如何分担建筑物瑕疵的责任、建筑物权利人对建造人的权利等等。这些问题还将引出针对建筑物有质量瑕疵如何设置保险来保护业主,或者有无相关保险可以使责任人免受索赔?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各国法律制度的答案是各不相同的,研究这些答案,对我们不无裨益。 本文在比较各国在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制度的几种主要模式的基础上,理解和分析我国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法律规定,并提出引进和推广建筑工程保修保证保险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综合保险的建议,以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 一、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不同阶段及期限 我国《建筑法》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第62条和第80条。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按照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该条法律规定,确立了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制度,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保证使用,其余部位在最低保修年限内保证使用的法律制度,保证使用的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

Value Engineering 当今经济竞争是如此的激烈,不确定因素在不断的增加,给工程项目带来了各种风险,因此,风险管理和保险在项目管理中受到普遍的重视。 1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必然向规模大、难度高、材料新颖、施工工艺要求高等方面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而我国的项目管理经验不足,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本文结合国际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做一简单的论述。 1.1工程项目风险的概念。(1)什么是风险?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就是风险。(2)什么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识别、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3)为什么要风险管理?一项工程的工期长、参与方多、易受外界影响,这样就会导致成本增加,利润减低,甚至有可能使项目失败。这样的案例在我国是很多的,结果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 1.2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1)风险的客观性与必然性。在整个工程项目中,风险的存在与发生,总体而言是一种必然现象。(2)风险的多样性。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许多种类的风险,如自然风险、政治风险、合同风险、经济风险等,这些风险之间又有复杂的内在联系。(3)风险在整个项目生命期中存在,而不仅仅是在实施阶段。如:在设计阶段,可能存在专业不协调、地质不确定、图纸错误等;在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物价上涨、资金缺乏等。(4)风险影响全局性。如:气候异常导致工程停滞,带来了工期的延长,同时也增加了费用。一个活动受到风险干扰,可能影响到与它相关的许多活动,因此,在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影响,随着时间推移有扩大的趋势。(5)风险有一定的规律性。工程项目的环境变化、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规律性,所以,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也有一定的规律性,是可以预见的。需要管理人员要有风险意识,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全面的控制。 1.3风险管理中常有的应对方法。(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处置方法,再大的风险也只是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采取回避,当然是能彻底消除风险,但同时也失去了可能的收益。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回避风险大的,选择风险小或者适中的。(2)风险减轻。对损失小、概率大的风险,可采取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对于风险已经发生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损失。风险控制与风险回避不同,风险控制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处理方式,它能有效地减少项目因风险事件而造成的损失。(3)风险保留。对损失小、概率小的风险留给自己承担,要主动承担风险,而不是被动承担,被动承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使项目遭受重大的损失。(4)风险预防。风险预防有汇率风险的预防、技术风险的预防、合同风险的预防。通常风险预防采用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来防止不确定因素的出现或者减少已经出现的因素,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做到防范于未然。(5)风险转移。风险转移又分为保险风险转移和非保险风险转移。保险风险转移在国外是很常见是事,但在国内的案例不多,主要是由于管理人员对风险的意识淡薄。 非保险风险转移有:担保合同、租赁合同等。通过合同转移风险在国内外都很普遍,通过合同可以降低个体的风险。但要选择信誉好、能力强合作伙伴。 2工程保险 在国际中,投保是应对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普遍做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我国管理人员对风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参与保险的项目会越来越多,工程保险市场前景广阔,在此介绍一下国际工程中使用的保险。 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给工程项目造成损失而提供经济赔偿保障的保险。 2.1工程保险的特征有:(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工程保险承保的项目绝大多数是在风险中,同时,工程施工工程中始终处于动态的,各种风险相互联系,使得风险程度增加。(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工程保险既承担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担责任风险,还可以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承担其他风险。(3)投保人具有广泛性。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承包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投保。 2.2工程保险的分类:(1)综合工程险。主要针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人人身伤害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2)雇主责任险。主要是保护业主和承包商的雇员遭受工伤时雇主应承担的责任而设立的保险。(3)工程延误及预期损失险。是针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工程不能按期交付,并由此造成预期收益损失提供的保险。(4)工程质量保险。是针对承包商为保证工程完工后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修理、弥补、赔偿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的保险。(5)货物运输险。此保险包括海洋运输保险、路上运输保险等。(6)施工机具险。是对施工机具在使用或停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的保险。(7)雇员忠诚险。主要是弥补因雇员的欺骗或不忠行为而给项目造成损失设立的保险。(8)职业责任险。与工程项目关系最大的是设计责任险,主要的承担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的疏忽、过失而引发的工程事故,造成工程本身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诉讼费用。在国际中,设计公司常常为设计师投保,有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强制要求为技术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9)履约保障险。针对因承包商自身的错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为保障业主及时聘请其他承包商继续施工所提供的保险。 总之,风险管理与保险是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通过剔除风险以减少成本,从而给业主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业主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慧民.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李慧民.建筑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3]全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施工管理[M]. [4]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 On the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王清波Wang Qingbo (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泉州362000) (Quanzhou Building System Training Center,Quanzhou362000,China) 摘要:在我国的许多项目中,由于没有风险意识而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同样,风险和盈利是同时存在的,通常风险大的工程项目才有较高的盈利,降低风险的目的就是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以实现目标利润,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样,风险管理就成为项目管理的重点之一。 Abstract:In many of the programs in our country,the losses are great due to the lack of risk awareness.Both the benefits and challenge exist.Risky projects often have higher earnings,lower risk is the objective of reducing unnecessary costs to achieve target profit,to create a good economic benefits.In this way,risk manage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key project management.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经济效益;应对方法;工程保险 Key words:the risk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economic benefits;measures;project 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4-0163-01 ·163·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2015年夏工程风险与保险在线答案(标准)

窗体顶端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不属于工程风险管理环节的是( ) c …… u A工程风险辨识 0B工程风险估计 C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O I 小…,入 D工程风险评价 单选题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程风险特点的是( ) C A风险发生频率局 B多数风险损失很小 C风险承担者的综合性 C ………… D风险损失的关联性 单选题 3.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为( )。 R ...... .......... ....... ... A保险建筑工程完工时的总价值 0 .. ........ ......... ... B保险建筑工程投保时的估算价值 C保险建筑工程总概算额 0 I D保险建筑工程总包合同价 单选题 4.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通常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步 ()、风险管理措施实施与评估等4个骤组成。 0~1 A风险管理方针制定 C f B风险规避 C风险管理对策选择 r D风险权衡单选题

5.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A人身伤亡 B财产损失 ? C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r 一… D责任事故 单选题 6.不可能成为工程保险合同签约方的是() 「A保险人 B业主 r C承包商 ? ,…, D保险代理人 单选题 7.在风险处置方法中,损失管理的途径有() r … A担保 0 I , A B保险 蜀=人寸、 C风险预防 D风险自留 单选题 8.工程保险是()的主要手段。 C L…… A风险控制 O I B风险利用 C风险转移 D风险回避 单选题

9.一般情况下,战争及核辐射应属于() r A保险责任 B除外责任 C扩展责任 0D视具体保险合同而定 单选题 10.风险分析常用方法有调查和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以及()等。 r A风险分散法 C 1 L…… B风险转移法 C蒙特卡罗法 0 I D风险分离法 单选题 11.工程风险辨识在工程风险管理中的地位是() 0 I —… A可有可无的环下 C ]、一… B关键环节 C …… C辅助环节 R I — D最基础的环节 单选题 12.风险损失控制包括风险预防和()两方面工作。 E - A损失抑制 c B损失转移 C …… C损失回避 O I D损失利用 单选题 13.建筑工程保险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自然灾害和意外

工程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与保险

工程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与保险 一、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不同阶段及期限 我国《建筑法》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第62条和第80条。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 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 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按照工程,供热、供冷系 统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 国务院规定”。该条法律规定,确立了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法律制度,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保证使用,其余 部位在最低保修年限内保证使用的法律制度,保证使用的责任局限在 施工方。《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这条法 律规定,则是确立了我国建设工程损害赔偿期的法律制度,即在整个 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责任者均应赔偿 的法律制度,但责任者未限定在施工方。 可见,我国的建设工程法律框架设定的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主要区分两个阶段,一是工程质量保修期,二是损害赔偿责任期。这 与其他很多国家的建筑物竣工后质量责任体系不谋而合。以下分述之。(一)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 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是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第一个质量责任期。我国 法律规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即 可交付。《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 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 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保修书应当明确 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浙大远程工程风险与保险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工程风险与保险》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 [1] 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之间的关系? 答:工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风险转移方式,在保险上称为保险陪嫁,也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风险管理者通过风险分析认为某些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避免风险发生时造成的损害,于是保险就作为一种预防手段运用于风险管理中。 [2] 什么是风险、风险因素、风险事件? 答:风险是人类历史上存在的客观现象,也是一个极具深刻而又广泛的概念。风险因素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 风险事件是活动或事情的主体未曾预料到或虽预料到其发生,但未预料到后果的事件。 [3] 风险辨识技术和方法有哪些?请分别就每种方法进行解释 答:风险核查表、智暴法、专家个人调查法、德尔菲法、图解技术、常识经验和判断法、实验或试验结果。 风险核查表就是以往项目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汇总表;智暴法是一种以群体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利用专家的创造性思维,集思广益,获取未来信息的直观预测和辨识方法;专家个人调查法是由各专家单独对工程项目风险状况做出判断,这样专家不受外界影响,没有心理压力,但考虑问题可能具有片面性,这种方法可能花费时间较多;德尔菲法是由美国著名咨询机构兰德公司于20世纪50年代初发明的,它本质上是一种匿名反馈函询法;常识经验和判断法是主要参考以前工程项目的统计记录、经济单位声誉、经营管理者常识或者经验来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判断;实验或试验结果,利用实验或试验来验证是否存在风险。

[4] 风险发生概率的估计方法有哪些?请具体解释每种方法 答:方法有: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分析的概率分布、利用理论概率分布、经验分布。 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分析的概率分布,当某些类型的工程积累有较多的数据时,就可通过对这些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从中找出工程项目风险的某些规律性,进而大致确定风险发生概率的分布类型;利用理论概率分布常见有:正态分布、泊松分布、均匀分布与梯形分布;经验分布是利用专家调查法对风险变量的数值范围及概率进行估计,来得到变量的分布。 [5] 简述层次分析法计算步骤。 答:1.把目标、评价准则和方案构成一个层次架构模型; 2.对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 3.进行一致性检验; 4.进行层次总排序,计算方案的综合评分。 [6] 简述风险应对策略及每种策略使用的风险类型。 答:工程项目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只留和风险利用,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风险规避的风险类型有终止法、工程法、程序法、教育法。风险转移的风险类型有保险方式风险转移和非保险方式风险转移。风险缓解的风险类型有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损失、分散风险。风险只留的风险类型有主动风险只留、被动风险只留。 [7] 风险监视的方法有哪些?请分别具体解释 答:方法有:控制图、审核检查法、费用偏差分析法。 控制图是过程的结果随时间变化的图形表示。它是一种项目质量控制技术,用于确定过程是否在控制之中。审核检查法是风险监视的传统方法。审核对象是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合同文件、项目基准计划、结算单、项目会议纪要等。费用偏差分析法是一种测量预算实施情况的方法,也叫挣值分析法或S曲线分析法。该方法将已经完成的项目工作同计划的工作项目相比较,确保项目在费用支出和进度上是否符合原定计划的要求。 [8] 请简述费用偏差分析法原理。 答:费用偏差分析法是一种测量预算实施情况的方法,该方法将已经完成的项目工作同计划的工作项目相比较,确定项目在费用支出和进度上是否符合原定计划的要求。目的就是要找出引起偏差的原因,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地控制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随着房价的日渐飙升,大家都希望给予自己的房产一个很好的保障。再加上自然灾害的无可抗拒性,和人祸的无法阻拦性,更让以保护房屋安全为主的家庭财产保险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但是,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是否就意味着家庭财产万无一失了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个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希望可以让大家更清楚的认识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一:未及时报案有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李先生出差回家,发现家里被盗,着急的他赶紧拨打110进行处理。但十天过去后,警察尚未找出偷盗之人。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忽然想起自己曾经购买过家庭保险,于是便赶紧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却以在出险后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赔偿。这个财产保险案例告诉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所有保险合约的条款。一般来讲,条约里会有"及时通知"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指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

因此,小编告诉大家,即便是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也要注意相应的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先拨打保险公司的人工电话,然后再补填保险单。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二:不要因为房产转让而出现财产保险空窗期 家庭财产保险,主要保障的是房屋以及房屋内财产的安全。但前提条件是,房屋是属于投保人的。王先生尽管一直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但还是对自己的居住条件不满意,最近有人看中了他的房子,他便决定将房子售出。可就在对方交完钱准备入住的时候,王先生家却忽然发生了火灾。那么这种情况下,家庭财产保险是否还能保障王先生的房屋利益呢? 在这里小编要引入的是房屋所属权的概念,即事故发生时,房屋到底是谁的。刚才提到的家庭财产案例中,王先生尽管将房屋售出,但并未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因此房屋所属权还是王先生的。既然如此,那么王先生既然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对他进行赔偿。不过王先生需要承担的,就是对方可能因为火灾的缘故,不再购买他这套房,这就需要他退还对方所有房款。

16秋浙大《工程风险与保险》在线作业

浙江大学17春16秋浙大《工程风险与保险》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 1. 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的比例 A. 赔偿金额 B. 保险金额 C. 期望赔付成本 D. 保险价值 正确答案: 2. 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闻内,可能发生的结果只有两种,则()。 A. 风险最大 B. 风险为50% C. 风险最小 D. 没有风险 正确答案: 3. 工程风险辨识在工程风险管理中的地位是() A. 可有可无的环节 B. 关键环节 C. 辅助环节 D. 最基础的环节 正确答案: 4.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投保方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范围内的额外利益。这种做法违背了保险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原则。 A. 损失补偿原则 B. 代位求偿原则 C. 可保利益原则 D. 最大诚信原则 正确答案: 5. 辨识企业或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之后,应分别对各种风险进行()。 A. 分析 B. 衡量 C. 评估 D. 防范 正确答案: 6. 建筑工程保险中,对于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保险人()。 A. 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B. 按照保险金额扣除残值后进行赔偿 C. 支付修理费将保险财产修复到受损前的状态 D. 支付修理费将保险财产修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赔款中扣除修复中的残值 正确答案:

7. 建筑工程保险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属()。 A.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 B.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C. 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 D.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 正确答案: 8. 建筑工程保险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 A. 在建过程中 B. 设计、施工过程中 C. 开发过程中 D. 实施过程中 正确答案: 9. 人类利用原子能所造成核污染风险属于风险的() A. 自然属性 B. 社会属性 C. 经济属性 D. 不确定 正确答案: 10. 中断风险源,使风险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的风险控制措施是()。 A. 风险回避 B. 风险分散 C. 风险分离 D. 风险转移 正确答案: 11. 美国学者威特雷认为风险的本质与核心是() A. 确定性 B. 不可控制 C. 损失 D. 不确定性 正确答案: 12. 工程保险合同客体是指() A. 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B. 保险人 C. 投保人 D. 保险标的 正确答案: 13.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的事故及其所造成损失的范围的条款是() A. 保险标的条款 B. 保险责任条款 C. 除外责任条款 D. 扩展条款 正确答案:

第七章--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保险

第七章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保险 7.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7.1.1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由来 1、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 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2、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 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 3、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有局限性 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 4、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提高 社会公众对工程监理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与此同时,人们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在社会环境方面加大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7.1.2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分类 1、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例如,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明知其行为的后果,对于该实行检查的项目不作检查或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因此使工程留下

隐患或造成损失,监理工程师就必须为此行为承担失职的责任。 2、工作技能风险 由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在某些方面的工作技能不足,对于某些需要专门进行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或部位,按规定进行了相应检查,检查的程序和方法也符合规定的要求,但并未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究其原因,可能是监理工程师本身掌握的理论知识有限,也可能是相关的实践经验不足。 3、技术资源风险 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也不可能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部位、所有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而即使进行了检查,仍有可能留有隐患,如混凝土的某些部位振捣不够,留有蜂窝、孔洞等缺陷,这些问题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甚至在完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无法发现。这样,监理工程师就需要面对技术、资源方面的风险。 4、管理风险 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工程监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师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上的风险王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之间的管理约束机制;二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 5、职业道德风险 社会公众对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服务存在较多的依赖。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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