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执法日常巡查制度优选稿

规划执法日常巡查制度优选稿
规划执法日常巡查制度优选稿

规划执法日常巡查制度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规划执法大队工作制度

城管规划执法职权的规定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工作实施意见》,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本辖区内(除市级城管部门负责区域)城市规划(取得规划许可证前)方面行使下列职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规划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划分

规划大队负责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并对三个镇的业务指导,对违法建设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工作。规划大队负责市区内(八个办事处范围)的违法建设巡查,三个镇负责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管。二、巡查工作制度

每月每周由大队长下达巡查任务及重点部位的巡查要求(要有文字材料)。规划执法大队及各镇城管中队要认真执行并做好落实情况记录。(一)巡查方式要求

巡查采用对巡查区域进行全面巡查、针对性重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等方式。应当每周对辖区内进行两次以上巡查,对重点建设地段及违法案件高发区要坚持不定期经常巡查。

(二)巡查日志、台账

1、巡查日志、台账做到每日责任制,当日的巡查日志、台账必须当日填写完成,发现问题当日上报;

2、巡查人员日常巡查时,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制式版),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项目、建设单位、巡查地点、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

3、制定巡查责任负责人,巡查责任人要对每次巡查情况作详实纪录,填写巡查台账(制式版)。巡查台账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有无移送案件情况等内容。

4、巡查日志、台账应做到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每三月进行统一核查,由专人负责在每月3日前做好上月日常巡查日志、台账等记录的整理存放,切实保证巡查记录的完整。根据日常巡查情况,每周调度一次,布置下周具体工作安排,做到按计划巡查,确保百分百完成巡查任务。

(三)巡查的程序要求

巡查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巡查准备。巡查人员应当准备巡查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及文书,携带必要的巡查装备,对巡查对象要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载;

2、实地巡查。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工作计划,对巡查责任区域内的拟建、在建、新建项目进行检查(要有资料备案);

3、发现新的违法行为时,应当对涉嫌违法主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坐标、面积、用途、审批和施工进展情况等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现场处置。规划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告知行为人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

行为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改正违法行为,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

5、巡查信息记录。巡查任务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填写巡查台账,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

6、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的违法行为,除日常监管外,还要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控制并上报规划执法大队;

7、规划执法大队对镇中队除有业务指导外,还要对巡查日志、台账等相关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每月通报一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 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一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日常巡查制度

汾平高速公路(桥涵)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及时掌握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公路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汾平高速公路。 三、工养部负责管辖路段的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养护工区负责具体实施。 四、建立联动机制,工养部、路政大队、收费站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收费站收费及路政大队巡查时如发现路面漏撒、坑槽以及沿线设施损坏等公路病害时,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通知工养部,养护工区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记录、处治。养护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通知路政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 公路巡查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一、日常巡视检查指平常为了掌握公路路况和交通运行状况等而进行的巡查,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臵,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

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理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汇报;日常巡查由养护工区实施。 日常巡查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 1、路基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 2、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3、桥涵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 4、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二、定期检查指为了掌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公路养护质量评定而实施的检查(每年6月、

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正式版

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所辖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已关闭取缔矿(坑)、以及存在采空沉陷、土地裂缝等危险区域和边山、峪口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没周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镇主管或监管部门。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重点对已关闭取缔矿(坑)和原非法矿密切关注,发现有可以动向要严密监视,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强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对采空沉陷、土地裂缝附近的房屋和住户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雨季易诱发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强化巡查工作,要及时观察地表及建筑有无变化,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本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六、对边山、峪口等区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加强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七、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监管或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势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昆山市周同公路三期新建工程(锦商线—S224)路面标项目部 日 常 安 全 巡 查 制 度 昆山市周同公路三期新建工程(锦商线—S224)路面标项目部

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范事故发生,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安全巡查的人员 日常安全巡查由项目部安全办负责,由项目部安全办人员具体实施。 二、日常安全巡查的要求 1、安全员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工程施工、生产实际对本标段现场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事故隐患,拟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日常安全巡查应有针对性,每次检巡查都应有明确的目的,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应重点检查。 3、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认真详细、真实可靠地填写安全巡查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包括隐患的部位、处理意见、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的警示警告标志、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红灯及各类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3、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 6、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情况; 7、现场布设,驻地建设情况; 8、临时便桥、便道、临时房屋搭设情况。 四、日常安全巡查中隐患处理 1、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涉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应立即要求施工队立即停工,同时,项目部要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措施未得到落实前不得开工。 2、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项目部安全办人员应当场指出,并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 3、项目部安全办人员要对隐患进行复查,监管隐患的整改完成。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巡查制度

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安部61号令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商场每月和重大节日期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每周 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白查,班组实行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各岗位 职工每日白查。设备维修、管理、各岗位值班人员,楼层安全治安值勤人员 实行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三、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商场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带 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照明,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安全教育 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部门周查,小组一日两查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五、部门周查,班组一日两查,库房一日三查,岗位职工每日白查的内容重点是:检查柜台内,库房内,疏散通道,工作区的电源、电器商品,门窗安全情况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六、设备管理,维护。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治安执勤人员安全巡查, 必须每

两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 (三)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各种设备、网络、线路的运行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 响使用。 (六)收款柜,贵重物品柜是否有违规行为。 (七)其它安全情况。 七、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对无 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巡查情况必须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当场整改隐患或限期整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实时国土资源违法动态监察系统设计方案

实时国土资源违法动态监察系统设计方案 文章通过分析对土地违法占用查处工作中的传统方式、工作效率等方面展开讨论,进行了现代化实时动态土地资源违法监察系统的需求分析及动态巡察系统建立的设计方案讨论。 标签:国土资源;违法占用;实时动态监察 1 引言 国土资源是支撑各行各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土地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问题。当前,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个焦点,为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都分别制定了国土资源巡查制度。 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尤其是对违法占用等的监察工作,自始自终都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因而值得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2 传统的土地资源违法监察工作分析 2.1 传统土地执法工作流程 针对与土地执法工作主要围绕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制止、查处、报告”四个方面开展,是传统土地巡查工作的主要流程图1: 土地执法部门通过制定工作规则制度,分配巡查任务,确定巡查区域和路线,由负责人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当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需现场责令当事人停工,听候处理:对于情节轻微,无需进行立案处理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耕复垦,并建立跟踪机制,全程监督其改正行为;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需进行立案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土地执法部门还要建立土地巡查的台帐管理制度,对巡查路线,巡查人员,巡查情况等建立巡查日志备案,并在此基础上向上级机关上报土地执法工作情况报表(如每天零报告,每周、每月汇总报告,重大、典型案件专题报告)。 2.2 传统土地执法存在问题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各个环节仍然存在:发现难、定性难、制止难、处理难、执行难。综合分析当前的土地巡查情况,主要存在制度和工作方式两个方面上的问题: 从制度上看,很多地方土地巡查制度建设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土地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土地管理和制止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首批)Ⅲ-TS-05标段 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Ⅲ-TS-05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6月

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创优目标,针对我部的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项目质量巡视检查、抽查制度,具体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章目的 1.1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零缺陷”,强化精细管理,在日常施工中通过对质量控制的巡查、抽查,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施工,达到瞬时纠偏、持续改进和提高,以确保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为确保项目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实施,项目要以质量管理作为推行精细管理的切入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质量巡查、抽查制度有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以日常工作质量保证过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项目产品过程无返工、一次性成优;做到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施工,达到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章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抽查。 第三章成员组成 组长:麻建华 组员:杨国华杨建文李立党运旺刘涛李志伟艾鹏吴鹏张北京张兰萍郭海涛

第四章职责 4.1常务副经理负责安排巡查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上周的巡查情况,并将巡查中发现的有争议的、较严重的问题提交会上讨论; 4.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配合公司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并积极组织项目的各项检查和巡查,主管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报告;督促质量报表的编报工作等。 4.3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质量的责任人,各工序负责人即本项工序的质量责任人。 4.4项目工程部配合、参与公司及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检查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控,参加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质量要求及时落实、改进,并将改进结果记录回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4.5项目工程部部负责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测及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配合项目物资部做好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掌握质量动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交检查报告,制定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负责验证措施实施效果。做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4.6项目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各个结构、各个层次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验,配合物资、作业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4.7项目测量班参加项目各项工程的中间检验验收和交接检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4.8项目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4.9巡查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图纸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综合管理、成本管理进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监察土地管理机构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1999]415号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1999.11.18 【实施日期】1999.11.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 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巡回检查是土地执法监察的有效形式,动态巡查责任制是对巡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重在规范巡查职责,明确主体,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以切实发挥巡查的作用。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经研究,现将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土地管理所应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含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

乡镇土地管理所,下同)要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是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和所属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承担。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行动时,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业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基层土地管理所可以加挂执法监察队的牌子,以执法监察队的名义执行巡查任务,其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应承担巡查任务。 二、划分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各级巡查范围和职责。要把辖区内的土地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尤其要把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基层土地管理所主要是对所辖各行政村和

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巡查制度 【篇一: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第八条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由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一次,

日常巡查制度

桥涵巡查协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及时掌握和收集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联动职能部门执法协作,根据交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管养全部公路。 三、养护股负责管辖路段的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辖区养护站负责具体实施。 四、建立联动机制,养护段、路政大队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路政大队巡查时如发现路面漏撒、坑槽以及沿线设施损坏等公路病害时,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通知养护段,辖区养护站职工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记录、处治。养护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通知路政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路产路权,联协保障公路安全”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 公路巡查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一、日常巡视检查指平常为了掌握公路路况和交通运行状况等而进行的巡查,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理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汇报;日常巡

查由辖区养护站实施。 日常巡查范围包括:路面、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 1、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2、桥涵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 3、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二、定期检查指为了掌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公路养护质量评定而实施的检查(每年6月、9月、11月各一次),并以徒步方式对全线公路及设施进行检查; 桥梁定期检查由养护股实施,资料由养护股归档。检查内容、频率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进行。 路面有关指数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每2年一次。 三、特殊检查指发生大的洪水、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异常情况时所进行的

文化市场巡查制度

文化市场巡查制度 一、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落实文化市场监察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将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责任制,首先落实监管责任人,并对自监管责任人实行定期轮换制。文化市场办应将分情况上报局机关备案。 三、文化市场办保证每天有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保证执法人员7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市场巡查。执法人员对监管责任区域内的每家网吧、电子游戏厅每周分别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店铺每周分别检查不少于3—5家。 四、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应当依照机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单位或个人逐项检查。如实填写《文化市场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巡查日志》。在检查网吧时,执法人员应当对该经营场所登记、核对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五、在巡查中发现经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按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办结的行政案件,应当记入经营户档案。 六、在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或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管理失控、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本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不宜在执法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的,应当调离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KTV防火巡查、检查管理制度内容介绍 防火巡查、检查这方面的管理制度: ①首先需要KTV中需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如果KTV只是把其书写在一张纸上对其实施不在乎那么正如纸上谈兵。 ②为了更好的做好防火安全措施,KTV中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每日对KTV进行防火巡查,尽量的每月对KTV场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③当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KTV某一角落中有安全隐患的时候检查人员应该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④KTV中的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自己部门检查的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负责区域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⑤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或处罚 KTV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娱乐性场所,因此对于防火方面的工作需要做的更到位。上面这一防火巡查、检查这方面的管理制度每一KTV都需要落实好,以确保安全。

县级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方案

X X 县二○一一年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圆满完成双向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国土资源利益,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巡查时间、次数 按照省、州动态巡查要求,局机关(法规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巡查(抽查)不得少于二次,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二次,局机关动态巡查具体安排详见《动态巡查计划》。 三、方法 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和在违法行为 1

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 四、巡查路线、区域 局机关动态巡查路线详见《动态巡查计划》,巡查区域:重点是一级巡查区域,即基本农田保护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库区周围。乡(镇)国土资源所巡查计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并报县局,巡查区域:重点是二级巡查区域,即基本农田之外的其他耕地,县道、乡村公路沿线,村寨周围,并协助县局对一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 五、目标任务 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计划》报县局; 2、落实人员、车辆、经费,保证动态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尽职尽责,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 2

[管理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 态巡查制度 20XX年XX月 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壹、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壹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壹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俩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壹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壹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壹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壹次,二级区域每俩周巡查壹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壹次,注重抓壹、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 局执法大队主要对壹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 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且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俩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且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壹、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壹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 、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壹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两天巡视管段现场一次,监理组应每周对所管段集体巡视一次;总/副监理工程师至少每月一次对全管段在建工程进行巡视。 2.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完工地,及时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铁监监-02),交办公室存档,对存在问题需整改上报的,将“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下发监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填报“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整改回复单”,经各级签认后,办公室存档。

3.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 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我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称“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举措,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研究出台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相关制度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的现象较为明显,违规违约用地未得到有效遏制。希

望各地要提高认识,转变重审批轻管理、重供应轻监管的观念,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已供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准确把握动态巡查的基本内容,在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跟踪、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九项制度。积极研究、协调建立履约保证金、竣工核验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内容和手段。 (一)建设项目跟踪。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下发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公开信息、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定期巡查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建立巡查管理档案,作为市、县、所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 (二)交地确认。在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交地时间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交地确认书》,送达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现场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外,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划拨决定书未规定交地时间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

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具体包括: 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 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是否明确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 4、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5、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 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 8、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9、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 10、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11、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 12、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九条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

国土巡查制度及办法

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为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遏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巡查制度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一、总的要求: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始发状态。 (一)、乡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科协同乡统计科和各基层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汇总全乡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台帐,全面系统的掌握我乡区域内土地总有量,及各类土地占有量情况,并严格执行挂销帐制度,做到占多少、销多少、补多少;做到乡、村及用地单位底数清、帐目明,从而保持土地利用率。 (二)、土地巡查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现土地违法现象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消灭在始发状态。 (三)、建立巡查台帐,按《关于实行违法违规用地零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巡查要求及时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如出现巡查失职和被**土地局巡查发现,而本乡巡查未查的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按巡查方案和办法严格履行巡查制度,除科室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外,必须严格定点定时巡查。 二、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并参照土地动态巡查的办法规定。将我乡**个行政村,统一造册,分片分时定点定位巡查,并采取巡查员与行政村负责人

巡查记录相结合的巡查制度,每月底前将巡查记录和台帐,报主管领导和乡长审批后,报**国土分局,并严格执行“零申报制度”。 三、具体巡查方法和分片情况如下: 第一片行政村:**庄、**台、**庄、 主要公路:**路。 第二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三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四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时间安排:一周两片,两周全乡巡查一遍。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周三、第一片;周四、周五、第二片。 每月第二周的周二、周三、第三片;周四、周五、第四片。 四、要求: (一)、乡土地巡查员下乡巡查时,除按规定巡查外,要求与所在片的相关单位的指定人员一同巡查,发现问题,按巡查制度做现场处理,并要求单位指定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二)、除按规定时间巡查外,巡查员必须对区域内的重点用地单位和一级区域进行巡查,并保证在各行政村或村民举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制止违法行为。 (三)、要求巡查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一般案件三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以下简称动态巡查),是指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通过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开展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制度。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是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执法监察机构、除尘滤布队伍和基层国土所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动态巡查工作。第四条动态巡查工作应当按照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动态巡查保障机制。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编制规定,配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按规定一律实行高配一级。切实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动态巡查车辆和办案所必需的器材,为动态巡查提供工作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动态巡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第六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建立和完善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保障执法监察信息反馈快捷通畅,弥补动态巡查在人员、区域、频率等方面的不足。应当与公安、

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第七条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和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实行包区域、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法规监察科(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行包乡镇、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包村(居)、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第八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第七条规定,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制作明细表格进行具体划定,并绘制成图。划片包干情况应当上报市局法规监察科备案。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规定的巡查频率开展巡查工作,对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对其他巡查区实行全面巡查。第十条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压滤机滤布厂家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巡查人员在核查、制止违法行为时,应当主动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第十二条对发现和核查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中止、纠正其违法行为,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纠正。第十三条建立规范的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当将每次巡查情况填写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记录表》中,按时间顺序分月分年度装订于动态巡查登记台帐。第十四条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和国土资源违法信息报告制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当立即填报《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情况报告表》,二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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