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长度限值

货运车辆长度限值

随着物流业的不断发展,货运车辆的运输规模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我国对货运车辆的长度进行了限制。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货运车辆长度限制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货运车辆的长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货运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总重量、轴重等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超过规定限制的,不能上道路行驶。”

(一)整车长度

货运车辆的整车长度指车辆前后端的距离。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限制》(GB1589-2016)的规定,货运车辆的整车长度限定为12.5米至22米之间。其中,12.5-14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8吨,14-16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15吨,16-17.5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20吨,17.5-18.5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25吨,18.5-22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35吨。

为了确保货运车辆的长度符合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以下几种检查方法:

(一)静态检查

静态检查主要是通过测量车辆的长度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具体做法是,在道路或停车场等场所设立测量点,然后将货运车辆逐一开入测量区域,由工作人员测量车辆的长度和宽度等外廓尺寸,从而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动态检查主要是通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进行监控,从而判断车辆是否超长。具体做法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设立检查点,通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对经过该点的货运车辆进行录像监控,然后对录像进行回放,从而判断车辆是否超长。

(一)加强执法力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超长车辆,将依法进行扣留、处罚等处理措施。

(二)完善管理制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货运车辆的登记、审核、审批、监管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货运车辆的长度进行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长度限制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货运车辆驾驶员、企业管理人员等的责任意识,促进货运车辆的合规经营。

总之,货运车辆长度限制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秩序的重要措施,应得到广大车主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共同推动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新解答版)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1 ——公路超限运输的定义? 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及外廓尺寸,超过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荷载限制(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包括超轴载质量限值或总质量限值)、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一种违法运输行为 1.限载:包括总质量限值和公路特殊情况下的限值 2.限长、宽、高:①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高、限宽、限长标准;②交通部2000年2号令(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一度扩大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认定的公路所能承载的长、宽、高限值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2——超限运输车辆的危害? 一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车轴荷载远超过国家标准中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载荷,一些车辆业主采取私自改变车箱高度和长度,加粗加厚车轴、承载梁等部件的违法行为,以超过国家标准核定的装载质量、车长、车高、车宽限度,有的整车质量超过许可值数倍甚至十多倍,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回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使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使16次;一辆36吨的超限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仅我省每年因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基础设施损失近15亿元人民币,由于维修造成交通运输不畅而造成的间接社会损失更无法估量。二是导致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形成运价低下与市场成本不相称的“怪圈”。改革开放前运输市场货运价格是每吨公里0.24元左右。20多年来。仍然是0.24元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年月日经第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 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b5E2R。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地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地,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p1Ean。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地管理工作.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地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地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DXDiT。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RTCrp。 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地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地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大件运输地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地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地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5PCzV。

货运车辆长度限值

货运车辆长度限值 随着物流业的不断发展,货运车辆的运输规模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我国对货运车辆的长度进行了限制。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货运车辆长度限制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货运车辆的长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货运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总重量、轴重等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超过规定限制的,不能上道路行驶。” (一)整车长度 货运车辆的整车长度指车辆前后端的距离。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限制》(GB1589-2016)的规定,货运车辆的整车长度限定为12.5米至22米之间。其中,12.5-14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8吨,14-16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15吨,16-17.5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20吨,17.5-18.5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25吨,18.5-22米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35吨。 为了确保货运车辆的长度符合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以下几种检查方法: (一)静态检查 静态检查主要是通过测量车辆的长度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具体做法是,在道路或停车场等场所设立测量点,然后将货运车辆逐一开入测量区域,由工作人员测量车辆的长度和宽度等外廓尺寸,从而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动态检查主要是通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进行监控,从而判断车辆是否超长。具体做法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设立检查点,通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对经过该点的货运车辆进行录像监控,然后对录像进行回放,从而判断车辆是否超长。 (一)加强执法力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超长车辆,将依法进行扣留、处罚等处理措施。 (二)完善管理制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货运车辆的登记、审核、审批、监管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货运车辆的长度进行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

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是多少

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是多少 文章标题:深度解析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 导语: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是进口货运车辆 进入国内市场的重要依据,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效率,我将深 度解析这一标准,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标准 进口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标准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占用的空间大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不同类型的货运车辆在外廓尺寸上有着严格 的限制,以确保其在道路运输中不会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安全隐患。目前,国内对于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的标准主要参考欧盟相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一定的调整。 二、进口货运车辆轴荷标准 轴荷是指车辆轴组所承受的垂直荷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同类型 的货运车辆在轴荷上也有严格的限制,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基 础设施的使用寿命。进口货运车辆的轴荷标准主要参考欧盟相关标准,并根据国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进口货运车辆质量限值标准

进口货运车辆的质量限值标准是指车辆本身的总质量,包括车辆本身 重量和所能承载的货物重量。质量限值标准的设定,一方面是为了保 障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道路基础设施不受过重车辆 的损害。进口货运车辆的质量限值标准参考欧盟相关规定,并结合国 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在国内市场的执行对于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促进物流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进口 国际贸易国家,我国应当在加强监管的也要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以更 好地促进进口货运车辆的合理有序进入国内市场。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进口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 值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推动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至关 重要。这不仅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也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和配合。只有在制定合理的标准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道路交通的安 全和畅通。 总结:通过以上文章对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 的深度解析,我相信读者对该主题有了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也希望国家能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相关标准的加强对进口货运车辆的 监管,从而更好地促进交通安全和物流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为您撰写的关于进口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04 Limits of dimensions , axle load and masses for road vehicles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 ISO 1176:1990)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精品文档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仅供参考学习第1页

精品文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为:GB1589T989、GB1589-1979。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仅供参考学习第2页

精品文档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3730.2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ISO1176:1990) GB/T3730.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车辆尺寸(neqISO612:1978) 3术语和定义 GB/T3730.1,GB/T3730.2,GB/T373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 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学习第3页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12)自2008年1月1日起,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4600mm; 13)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列车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列车除外;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组成的铰接列车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时,车长最大限值为18100mm; 14)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挂车列车车宽限值3000mm; 15)对于集装箱挂车列车指装备空集装箱时的高度。2007年1月1日以前,集装箱挂车列车的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mm。 4.2 车辆的最大允许轴荷限值 4.2.1 单轴 汽车及挂车单轴的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最大限值。 表2 汽车及挂车单轴的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单位为千克) 车辆类型最大允许轴荷最大限值挂车及二轴货车 每侧单轮胎60001) 每侧双轮胎100002) 客车、半挂牵引车及三轴以上(含三轴)货车 每侧单轮胎70001)每侧双轮胎 非驱动轴100002) 驱动轴11500 1) 安装名义断面宽度超过400(公制系列)或13.00(英制系列)轮胎的车轴,其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规定的各轮胎负荷之和,且最大限值为10000kg; 2)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1500 kg。 4.2.2 并装轴 汽车及挂车并装轴的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最大限值。 表3 汽车及挂车并装轴的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单位为千克) 车辆类型最大允许轴荷最大限值 汽车并装双轴 并装双轴的轴距<1000mm 11500 并装双轴的轴距≥1000mm,且<1300mm 16000 并装双轴的轴距≥1300mm,且<1800mm 180001)

车辆运输限高标准

车辆运输限高标准 在车辆运输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和道路畅通,需要对车辆的高度进行限制。本文将详细介绍车辆运输限高标准,包括客车、货车和其他车辆的限高要求,以及在不同道路类型上的限制。 一、客车 1. 长宽高:客车的长宽高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 2.5米,高度不超过4米。2. 轴距:客车的轴距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6米。 3. 轮胎尺寸:客车的轮胎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使用直径超过609毫米的轮胎。 二、货车 1. 长宽高:货车的长宽高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 2.5米,高度不超过4.2米。 2. 轴距:货车的轴距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8.6米。

3. 轮胎尺寸:货车的轮胎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使用直径超过609毫米的轮胎。 三、其他车辆 1. 长宽高:其他车辆的类型繁多,长宽高限制因车型而异。一般来说,其他车辆的长宽高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 2.5米,高度不超过4.2米。 2. 轴距:其他车辆的轴距限制因车型而异。一般来说,其他车辆的轴距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超过以下限值:长度不超过8.6米。 3. 轮胎尺寸:其他车辆的轮胎尺寸限制因车型而异。一般来说,其他车辆的轮胎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同时不应使用直径超过609毫米的轮胎。 四、不同道路类型的限制 1. 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高度限制标准。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的高度限制为4米以下。如果需要运输超高货物,需提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的限高标准因城市而异。一般而言,城市道路的限高在3-4米之间。在通过城市道路时,需注意道路标志和交通

货运火车吨位标准

货运火车吨位标准 一、列车重量标准 列车重量标准是指一列火车的总重量限制,包括车厢和货物的总重量。根据不同的线路和桥梁承载能力,列车重量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货运火车的列车重量标准在8000至15000吨之间。 二、车辆载重限制 车辆载重限制是指每个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能承载的最大重量。这个限制会因车辆类型、车轴数量和桥梁承载能力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货运火车的车辆载重限制在30至80吨之间。 三、货物类型对吨位的影响 货物类型对吨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不同类型的货物对装载空间和重量的要求不同。例如,一些轻型货物可能对装载空间要求较高,而一些重型货物则对重量限制较为严格。因此,在制定货运计划时,需要考虑货物的类型和特性,以确保火车能够满足各种货物的运输需求。 四、车辆结构对吨位的影响 车辆结构对吨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不同类型的车辆对装载空间和重量的要求不同。例如,一些敞篷车可能对装载空间要求较高,而一些罐装车则对重量限制较为严格。因此,在选择货运车辆时,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以选择适合的车辆结构。 五、运行限制 运行限制主要包括速度限制和运行时间限制。速度限制是根据轨道类型、线路状况和车辆性能等因素来确定的,以确保列车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运行时间限制是指列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以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六、装载空间利用 装载空间利用是指在装载货物时,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地利用车厢内的空间,以提高装载效率和运输效益。这需要对货物的形状、大小和重量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安排,以确保车厢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七、列车长度限制 列车长度限制是指一列火车的总长度限制,包括车厢和货物的总长度。根据不同的线路和会车条件,列车长度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货运火车的列车长度限制在1500至2000米之间。 八、特殊运输需求 特殊运输需求是指一些特殊的货物或运输条件对货运火车的吨位和性能提出的要求。例如,一些超长、超重或超高的货物可能需要使用特殊的车辆或技术来

国家关于半挂车标准长度的要求

国家关于半挂车标准长度的要求半挂车是一种具有连接和托运功能的大型货运车辆,通常由一个牵引车和一个或多个连接在其后的挂车组成。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的效率,国家对半挂车的标准长度制定了一系列要求。 首先,国家根据道路的设计和标准规定了半挂车的最大长度。根据《公路运输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半挂车的总长(即牵引车与挂车组合后的整车长度)不得超过18.1米。这个长度是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和车辆行驶的稳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旨在避免过长的车辆给道路交通带来混乱和安全隐患。 其次,半挂车的挂车部分也有具体的长度要求。根据《车辆外廓尺寸》的规定,半挂车的挂车部分长度不得超过14.0米。这个长度是指挂车的车身长度,不包括当挂车装有货物时突出的部分。这个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半挂车在公路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此外,国家还对半挂车的其他尺寸和结构细节做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例如,半挂车的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0米。挂车的总重量不得超过限定的最大值,具体数值视车辆的型号和结构而

定。半挂车的轴距(即前轴和后轴之间的距离)也有具体的要求,以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 除了以上的国家标准,不同地区和特定条件下,还可能有一些特殊要求和限制。例如,在某些特定的城市或区域,由于道路狭窄或交通密集,可能对半挂车的长度做出了限制,要求车辆不得超过特定的长度。这些特殊要求通常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道路条件制定的。 总而言之,国家对半挂车标准长度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行驶稳定性。这些要求包括半挂车的总长和挂车部分的长度限制,以及对车辆其他尺寸和结构细节的要求。除国家标准外,特定地区和特定条件下可能还存在特殊要求。对这些要求的遵守,对保障交通安全和提高道路运输效率至关重要。

2022年货车政策2022年货车限载新政策

2022年货车政策2022年货车限载新政策GB1589的落地 要说今年运输行业最重要的政策,莫过于GB1589-2022的颁布以及紧 随其后的921治超新政了。新版GB1589落地后,在外廓尺寸方面,车宽 由原来的2.5米变化为2.55米(冷藏车2.6米)并且新增加了中置轴车型 分类。 而921治超新政更是对不同车型的标准限值进行明确说明。在轴重方面,6轴车限重49吨。其中,按照GB1589规定计算,双导6X2、后提升 6X2牵引车组成的6轴列车总重限值为46吨。这一规定顿时引起货运行 业6X4牵引车和6X2牵引车命运的巨大翻转。 根据新政策显示,从2022年9月21日起所有双排车辆运输车禁止上路,而单排运输车也需要在过渡期内(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自身整改,逐渐走向标准化运输。2022年7月1日起,将全面禁 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高速公路运行。在2022年,921新政影响还将持 续进行。 排放标准升级 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聚焦,卡车排放标准将面临新的挑战。根据公 告显示,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 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都须符合国 五排放标准。 然而,事实上自2022年4月1日起,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

海南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 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已经需要满足国五标准要求。 未来,从2022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 重型柴油车,都须符合国五排放要求。 从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 油车,都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言外之意就是,一年之后,全国所有车型 都需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危险品运输车辆将被限速 近日,国家对于大型商用车辆的安全行驶非常重视。新政策刚从9月21日起全国严格执行没多久,国家相继又下发了《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 术要求》意见的通知,对车辆限速征求意见。 在相关意见征集过程中,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车速限值设定的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h;而其他类型的车辆车速限值按照GB7258要求 的车速限值执行。 取消低速货车产品类别 自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 取消低速货车产品类别,相关企业应停止生产、销售低速货车产品。这代 表着在乡村大舞台上表演将近30年的低速货车将正式退役。 据统计,到2003年,全国农用车产量已超过600万辆。2022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农用车正式更名为“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背景介绍 超限超载,指的是货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车重。发生超限 超载事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正常运输和交通秩序,同时也对路面、大桥大坝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超限超载问题是当前公路货运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对货车超限超载问题进行认定的标准,是约 束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重要法规依据。根据《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技术规范》(JT/T 617-2004),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根据车辆轴数认定 根据车辆轴数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轴数不超过2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6吨,超重为300千克以上; •轴数为3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11吨,超重为500千克以上; •轴数为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20吨,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 •轴数大于4个轴的载货汽车,整车不超过38吨,超重为1500千克以上。 根据车辆自重认定 根据车辆自重的不同,货车超重的认定标准也不同。 •货车自重在6吨以下的,超重为300千克以上; •货车自重在6吨至20吨之间的,超重为500千克以上; •货车自重在20吨以上的,超重为1000千克以上。 超限认定 除了超重之外,还包括超长、超高、超宽等。根据公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道和省道公路货运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等限制如下: •长度:不超过12米; •宽度:不超过2.5米;

•高度:不超过4.5米。 对于超限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扣押车辆。为了避免超限行为的发生,还可以设置限重站、限高桥、限宽径等一系列措施。 结论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公路运输安全、推进货 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除了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规范的认定之外,还需要加强技术装备和监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对公路货运行业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超限超载问题会逐步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

道路运输机动车按以下标准划分

道路运输机动车按以下标准划分 一、按标记客(吨)位分: 1、大型汽车划分: 载客汽车:标记客位30座以上。 载货汽车:标记吨位4吨以上。 2、中型汽车划分: 载客汽车:标记客位16-30座。 载货汽车:标记吨位2吨以上至4吨。 3、小型汽车划分: 载客汽车:标记客位15座及以下。 载货汽车:标记吨位2吨及以下。 4、重型载货汽车是指载重标记吨位8吨及以上的载货汽车。 二、载客汽车按车长、等级划分: 1、载客汽车的车长划分执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4),即: 特大型客车:12m<车身长度≤13.7m 大型客车:9m<车身长度≤12m 中型客车:6m<车身长度≤9m

小型客车:3.5m<车身长度≤6m 2、载客汽车的等级划分执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4),即: 特大型、大型高级车包括高三、高二、高一级;中型高级车包括高二、高一级。 三、载客汽车按车辆经营范围分为班车客运客车、出租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和其它客车; 1、班车客运客车:指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上注明“班车客运”的客车。 2、出租客车:指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上注明“出租客运”的客车。 3、旅游客车:指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上注明“旅游客运”的客车。 4、包车客车:指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上注明“包车客运”的客车。 5、其它客车:指除班车客运客车、出租客车、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以外从事其它旅客运输经营的客车,包括公共汽车和租赁客车。 6、卧铺客车:指具有固定的躺卧设施,用于旅客运输的客车。统计时一个铺位统计为一个客位。

7、个体客车:指在道路运输证中“经济类型”项注明为“个体”的客车。 四、载货汽车按车型结构、经营范围和燃料类型划分。 1、冷藏保温车:指具有冷藏设备的厢式货柜、专门用于须保持一定温度物品运输的货车。 2、集装箱车:指具有集装箱转锁装置用于运输集装箱的货车。计量单位:辆、吨位、TEU。集装箱按TEU的换算系数如下: 3、罐车:指具有罐状结构、专门用于液体、粉状及流质物质运输的货车。 4、普通载货汽车:指具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平板式及厢式货运汽车。

[大货车超载超限新规定]超载超限2022新规定详情

[大货车超载超限新规定]超载超限2022新规定详情 超载超限2022新规定 记者从市公路管理局了解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出第6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起施行。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科长祝建平说,新《规定》统一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规定》指出,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交通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doc

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交通部发文解读《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规定车辆高度4米,长度调整为18.1米,宽度调整为2.55米。以下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全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开展,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开展战略以来,重点建立工程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重型车、大型平板车辆也日益增多。大型物件运输的兴起,有力促进了我国重大装备生产制造业及物流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持续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受利益驱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越发迫切。2000年,原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简称2号令)出台后,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连续、不标准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标准化轨道。但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另一方面,xx年九部委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缺乏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分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此外,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的标准性文件,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的根底上,结

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那么、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那么。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标准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分等。 一、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xx年集中治超中,为了遏止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制定了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与原2号令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与xx年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xx)车辆生产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超载治理,标准不统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文件及相关部委联合发文中曾屡次提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规定》结合近期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xx),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根底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且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使之与车辆生产标准保持一致。

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货物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超限,是指货运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或者超过机动车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条例所称超载,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超出车厢。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据职责分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载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城市管理、水利、

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监管云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共享。设区的市、县(市、区)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应当纳入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车辆驾驶人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源头管理 第八条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机

车辆运输界限

2控制要素 2.0.1 汽车的外廓尺寸以及行驶于公路上各种车辆的交通组成是公路几何设计中有 重要意义的控制因素。在公路设计过程中,“设计车辆”是一种虚拟的、设计所 采用的有代表性的车型,其外廓尺寸、载重量和运行性能是用于确定公路几何设 计、交叉几何设计和路基宽度的主要依据。根据我国行驶车辆的具体情况、汽车 发展远景规划和经济发展水平,出于经济和实用的考虑,设计车辆的外廓尺寸是 按现有车型的尺寸进行统计后,满足85%以上车型的外廓尺寸作为设计标准。 同八十年代相比,我国公路交通组成比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七、八十年代,我 国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中,中型载重汽车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近十年来经济的快 速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对公路交通的需求已由货运逐渐向客运转 变,而在货运交通中“缺重少轻”的状况也在改变,中型货车的比重下降,大型货 车的比例逐年增长。因此,根据我国国家标准《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1589-8) 对汽车外廓尺寸的规定,结合公路运输主力车型的外廓尺寸出现频率和结构特 征,此次修订将设计车辆分为小客车、载重汽车和鞍式列车三类。 关于汽车外廓尺寸标准,我国国家标准《汽车外廓尺寸限界»(GB1589-89对汽车的外廓尺寸限界作了如下规定: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即对汽车的总高、总宽、总长的限制规定,这项规定适用于公 路和城市道路运输用的汽车及汽车列车。 汽车最大外廓尺寸应不超过如下限制规定: 1) 总高4.0m ; 2) 总宽(不包括后视镜)2.5m ; 3) 总长: (1)载货汽车(包括越野载货汽车) 12.0m ; (2)整体式客车12.0m ; (3)单铰接式客车18.0m ; (4)双铰接式客车(在指定线路上运行)23.0m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 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的要求; 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 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米以上或高度在 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 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 60周岁;

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2.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 ; 3.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 5. 拟设立企业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经营场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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