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清单表

阳高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清单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1000 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退出225万吨,山东省压减退出355 万吨。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区域内完成38 台共277 万千瓦燃煤小火电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 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 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 务清单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广清洁能源,加大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力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准入,推进车用油品质量升级。配合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城市区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煤改气” “油改气”,推进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淘汰整治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推进城市区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控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配合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准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推进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推进城乡房屋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配合推进“煤改气”、“油改气”,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管控。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城市扬尘治理执法,开展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控。配合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秸秆禁烧管控。 (五)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开展工业大气污染全面达标治理,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业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的监控体系,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与管理,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推进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修订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管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配合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 (六)市公安局:牵头查处非许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联合推进黄标车、

备战2022-2023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备战2022-2023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 2022-2023年秋冬季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重要时期。为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出一份集中精力攻坚的行动计划,将有助于确保我国能够达到减少空气污染的环保目标。 一、行动目标 本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于移动源污染防治的监管,使中国在2022-2023年秋冬季的PM2.5浓度同比下降15%及以上,确保空气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法律法规执行 1.耗油车辆淘汰:积极推进淘汰老旧、高排放的耗油车辆,对 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禁止上路。 2.加大惩罚力度:对于破坏环境的行为,逐一进行严格打击, 对于重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并处罚金。 (二)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 1.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通过推广使用柴油-气体混合燃料 车辆、电动车辆以及NGV等清洁能源,降低移动源污染。

2.鼓励特定车辆转型:总结先进的车辆交通运输管理经验,采取多级隔离措施,开展双垃圾车转型示范,并将其它车辆继续向非道路车及低速电动车转型。 (三)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1.开展环保文化礼仪教育: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格局的公众环保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和推广环保理念,市民如何低碳生活等,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户外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舆论,大力提倡绿色出行,建立清洁能源互联网;同时宣传空气净化器等科技产品。 三、行动机制 1.建立联合检查队伍、抽样检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管、督查和处罚; 2.推广新型城市和交通管理模式,建立全国联网的空气污染源自动检测预警系统; 3.加强统计和监测,建立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检测的联合监测系统;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环保意识。 四、其他措施

在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暨落实热点网格监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暨落实热点网格监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市“秋冬防”攻坚的2个月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治本工作有突破。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先后制定了煤炭、钢铁、焦化、电力、水泥、铸造产业和运输结构调整6+1三年行动计划。xx区已实现无焦化。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在20XX年完成19.8万户清洁取暖改造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3.75万户,超额完成省大气办下达的12.29万户的改造任务。燃煤锅炉整治在20XX年完成4403台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治理496台。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划定了清洁运输示范区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低排放区,严格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管控,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全年共淘汰老旧车1055辆,市区已实现出租车燃料清洁化,xx县市区已实现公交车纯电动化。在扬尘管控方面,建立了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市区两级全部实现联网。目前全市281家建筑施工工地按照6个100%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 二是治标工作有成效。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方面,全市

23家焦化、13家钢铁、5家水泥企业全部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改造,5家火电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284家企业完成了无组织排放治理。襄汾的中升、曲沃的通才开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xx区的华德和洪洞的华翔铸造开始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预计12月底可以全部完成。两年来全市共完成252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在散煤管控方面,不断扩大禁煤区和禁燃区面积,建成规范化储煤场142个,设立检查站72处,取缔非法售煤点235家,清缴劣质散煤3.3万吨,储存优质煤17.2万吨,陆续发放9.6万吨。在柴油车管控方面,开展了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检查,设立固定检查点55个,组建流动检查队24个,引导车辆绕行和劝返153万余辆,查处不符合规定车辆8425辆。对34家柴油车“用车大户”的15434辆柴油车进行抽检;对全市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5家违规检验机构实施了停业整顿。在油品管控方面,开展了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查处取缔黑加油窝点74个,非法运输黑加油车8辆,查没非法油品19.277吨。在城市清洁方面,多次组织全方位的城市大清洗行动,对道路清扫全面推行了“111”和“四结合”作业机制。这些工作的推进,奠定了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 三是重污染应对机制不断完善。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三单一案”编制工作,对重点工业和建筑施工工地科学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建立了全市预警响应机制,确保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我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优良,国家编制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是该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目标和原则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在2020年前,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且专业细化管理,实现明显好转。逐步实现大气环境质量与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发展。方案制定的原则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科学规划、源头治理、综合整治、民主参与、法制保障为重点,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面、科学、可持续。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工作方案提出了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加强大气污染源头管控:政府将对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进行深入整治,建立废气处理和脱硫脱氮、VOCs处理等技术标准和工艺指标,露天矿山和焚烧的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将获得严格的管理和督察。此外,政府将加强对油品、化肥和农药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管理,推行循环经济,鼓励节能减排。 2. 加强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创新:政府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创新,重点研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纳米材料技术、臭氧治理技术等前沿技术,引进或开展适用于我国情况的减排技术,推动燃

煤电站“超低排放”技术、大型油气田加强治理和治理农村生活污 染等。同时,也将推广先进技术和模式,如能效贡献和PPP模式等。 3. 推动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将通过制定和完善大气污 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和规范准入制度等,全面 推动监测和管理工作落实。同时,政府将依据大气污染情况不断调 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污染源实行制裁。 4. 拓展大气污染治理渠道:政府将落实社会化治理的理念,鼓 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打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理新模式。优化减排和污染治理配合机制,完善有 处理能力的资源回收和利用基地和污染物交易市场等。 5. 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促进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共同维护宜居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 三、组织实施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将统筹协调各 级政府,推动方案的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应注重协同配合,确保 措施落地。 2. 加强资金保障:政府将按照国家资金保障体系,通过综合运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确保资金合法、有效和可持续,同时,各级财 政部门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的财政支出。 3. 加强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政府将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 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和数据共享。同时要构建监测、整治和管 理的标准规范,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区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XX区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XX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1.2022年,XX区完成XX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2.2023年1—3月,XX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XX 市下达的指标任务,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落实各级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三级全覆盖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

“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各镇、街道办每月1日将本辖区网格化管理清单报XX生态环境局汇总。严禁秸秆禁烧区一切露天焚烧行为,强化秋收春耕等重点时节和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过程等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依法从严、从快处罚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落实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曝光,营造全民禁烧秸秆氛围。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炼山审批。在炼山或发生山林火灾时,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及时将山火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等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攻坚期间各镇(街道)禁烧区秸秆火点数同比减少10%以上,视频在线监控火点处理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XX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X政办发(2022)X号)要求,各镇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根据辖区农作物品种、综合利用水平、产业现状,围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利用目标,优化秸秆利用产业发展布局,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推广典型经验,大力推进秸秆变肥、秸秆畜禽、秸秆能源、秸秆原料等4大项目,引进建设一批综

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 作总结 按照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总体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浓厚氛围。突出重点、真查实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高建坤任组长,主任刘振涛、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级干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职能。 二、强化工作责任 办事处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领导包社区、村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底的管制度。 我办事处召开了由副科级干部及社区、村书记参加的再动员会,对综合整治工作和创城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细化了责任,明确了时限和目标,确保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见成效。(转载请注明来源 三、取得工作成效 ①督查“散乱污”企业一家 名称:保定市金龙防水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石油化工厂宿舍院内(注册地:保定市德惠路85号) 整治进展情况:新市场街道办事处9月16日联合执法局、环保局。对辖区石化北社区内的保定市金龙防水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散乱污”督查,执行断水、断电,与金龙防水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湛树斋沟通令把工厂中设备、原料进行彻底清理并停止工厂再生产。 ②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 负责领导对辖区范围内餐饮企业进行了彻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查看油烟净化器是否正常使用并及时清理。 ③加油站、储油库清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九十四加油站 2.中国石化河北保定石油分公司乐凯北大街加油站 3.中油石油加油点 辖区内1个油库:中石油天然气油库,2个正规加油 站:中石油第94号加油站和中石油193号加油站,手续齐全,正常营业。1个非法加油站点,通过做工作商家已自行拆除。 ④施工工地及建设工程 辖区内涉及3个施工工地 1.名称:紫郡项目性质:住宅 2.名称:竞秀雅居项目性质:住宅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十四五"以来,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样板”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以来,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从大气环境质量来看,截至目前,PM10平均浓度56微克/ 立方米,较2020年同期下降21% ,年均值第一次稳定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5个未达标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期下降26% ,好于"十四五〃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5% ,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从水环境质量来看,截至目前,30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8% ,好于考核目标8.5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其中,河湖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90% ,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近期,统计专项民意调查显示,生态环境满意率超九五成,形成为历年来最高。 二是生态环保齐抓共管格局构建成型。 成立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等重要议事协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制坚强有力。多次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精神,

第一时间硏究贯彻落实措施。多次赴各地暗访督导和专题调研生态环境工作。建立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形成共同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良好局面。 印发实施《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推动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十四五〃以来,已形成了从环境保护"小环保"到生态环境"大环保"转变;从主要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注重生态修复转变;从以监督企业为主,向〃督政"与〃督企〃并重转变。各部门认真履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 三是河湖大保护成效突出。 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把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河湖经济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落实防线和〃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举措;全面实施河湖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梳理排查岀近1000条突出问题,建立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领导推进机制和〃点对点〃〃长对长〃问题整改责任制。 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50个,占比95%O突出沿湖干支流生态修复,进一步优化岸线资源配置。率先开展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同步实施试点,建立入河排污口〃排长制",提升河湖入河排污口治理能力。

XX市建材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XX市建材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XX市建材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 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打赢蓝天保卫战动员会议、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XX市“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年动员部署会精神,降低建材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X府办发〔20XX〕X号)、《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府办发〔20XX〕X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即日起至20XX年底,对全市建材行业实施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是水泥、砖瓦、平板玻璃等建材生产企业以及砂石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相关建材企业。 二、整治目标和措施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是建材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排查的问题,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搬迁整合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大力调整优化建材产业结构,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工业能效水平,切实降低建材企业污染排放水平,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排放不达标企业。 (一)水泥、砖瓦、平板玻璃等建材生产企业整治目标1、规范提升一批。对布局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装备工艺基本符合产业及能耗政策; 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用地、建设、水利等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基本齐全; 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到位、运行基本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管理要求并基本达标,危险废物管理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进行规范提升。 (1)装备工艺不完全符合产业及能耗政策的企业,限期完成更新提升。 (2)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用地、建设、水利等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虽不齐全但符合基本审批验收条件的企业,限期取得补充审批验收手续。

十堰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十堰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 方案 湖北省十堰市印发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1年,十堰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省定目标为准。各县市区目标待省定目标下达后,参考省定目标设置方法另行下达。全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省“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限制开发、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分煤炭,开展商品煤的煤品煤质抽检,每年不少于两次。严控高耗煤行业准入,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成果,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要求。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用煤企业要有重污染天气应急优质煤储备。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供气格局,加快“气化乡镇”进程,逐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和实际供应量。加快高压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上游气量指标。加快推进“十竹”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3.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力推产业转型升级。按期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对照标准实施“回头看”。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十堰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投资计划,确保东风装备产业园等8个项目按时完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空间布局的调整和功能提升。组织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创建。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施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使用率,持续推进供热改革方式。严格审查“两高”项目准入。加大对各县市区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市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装配式项目参与绿色建筑等各类创新奖项评选,在我市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二)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精准治污,持续减少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排放6.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加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严查超标、超总量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治理项目建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继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全市范围内严控新增燃煤锅炉。对煤改天然气、煤改生物质的锅炉建档登记,加强监管。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巡查。 7.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全面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1.10.28 •【文号】环大气〔2021〕104号 •【施行日期】2021.10.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的通知 环大气〔2021〕104号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定州、辛集、济源、韩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0.28 •【字号】晋市政办〔2020〕56号 •【施行日期】2020.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晋市政办〔2020〕5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年,2020-2021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要求,坚持“转型为纲、纲举目张”,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采取积极稳妥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过去秋冬季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巩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成效,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20年10-12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2021年1-3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82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1天以内。 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30 •【字号】咸政办发〔2021〕71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2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确保“十四五”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和相关7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三个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五个精准(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按照“三治三严三靠”要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扎实开展“奋力攻坚秋冬季、精细实严保蓝天”行动,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巩固清洁取暖成效,加快调整大宗货物运输结构,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应急绩效分类管控,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频,坚决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5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71.2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任务见附件1)。 其中:2021年10月至12月,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63.5微克/立方米;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争取在汾渭平原城市排名有进位;2022年1月至3月,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78.9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依法依规整治“两高”项目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2.31 •【字号】德政办字〔2019〕67号 •【施行日期】2019.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德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德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0个部委和北京市等6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落实省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加大化工行业整治力度,加快化工园区整改进展,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进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开展排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清洁运输方案,推进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对保留的企业,推行厂房标准化建设,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宁津县完成铸造、木材加工,平原县和武城县完成废塑料加工,夏津县完成家具等“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宁津县结合特殊产业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3.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 落实网格化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动态排查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各县(市、区)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交界区域等为重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11.06 •【字号】长政办发〔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治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秋冬季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期,也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期。根据生态环境部预测,2018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差,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出现反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

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强力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要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督和管理,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具体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度县区和企业的积极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要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最终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最新最严格的政策标准要求,不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并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国企、央企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要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各县市区要在《攻坚实施方案》印发之日15日内将涉及的任务清单报送至市环保局,包括“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锅炉综合整治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攻坚实施方案》印发之日15日内将各单位任务的细化工作方案报送至市环保局,煤炭局同时报送清洁煤销售站点清单。 从2018年11月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要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察问责,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联系人:杨飞乔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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