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法】北京市密云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北京市密云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北京市密云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北京市密云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暂行办法

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步伐,简化并规范城市基础建设费的征收手续,根据《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印发)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复函及附图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本区内的建设项目,住宅按每平方米150元,非住宅按每平方米190元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将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定期进行调整。需要调整时,由区政府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平方米100元征收:

(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他建设项目。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身宿舍、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

(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

(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声、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

(五)看守所、收审所、劳教所、监舍。

(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

(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

(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

(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

(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十一)市、区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原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原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减免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征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一)中央及军队建设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其它建设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核定,同时开具“缴费通知单”。

(二)建设单位持“缴费通知单”,填写《北京市行政事业性

密云县情况介绍

密云县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密云县位于北京市东北部,在东经116°39'39''-117°30'25'',北纬40°13'10''-40°48'之间,地处燕山山脉与华北平原的过渡段;地貌特征:东西北三面为山区,南面为平原;东西长69公里,南北宽64公里。平均海拔366米,最高1730米。东、北分别与河北省兴隆、承德、滦平三县接壤,西与怀柔为邻,南与顺义、平谷相接。县城距北京城区67公里,距首都机场40公里,距天津塘沽港160公里。 县域总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面积最大的区县,其中:平原面积263.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1.8%;山区面积1771.7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9.5%;水域面积194.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7%。华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密云水库位于县域中央。 全县辖17个镇1个民族乡,有340个村委会、66个居委会。常住户籍人口421545人,暂住人口18560人。在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301457人,非农业人口120088人。人口出生率7.1‰,自然增长率2.62‰。 密云历史悠久。远在1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们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春秋、战国为燕地,秦汉为渔阳郡,东魏(公元538年)始有密云之称,隋唐时期为檀州,明朝改檀州为密云县,沿用至今。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密云县是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基地,县域内三分之二为水源

保护区。几十年来,密云人民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寻求保水、富民、强县相统一的道路。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云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大力实施首都水源区发展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缩小了与京郊发达区县之间的差距,在紧跟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2003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5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农村经济总收入100亿元,增长22.6%;税收总额20.89亿元,增长13.7%;财政收入8.33亿元,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增长13.7%;农民人均纯收入5800元,增长12.2%。国内生产总值、农村经济总收入提前两年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税收总额、财政收入分别比十五计划目标翻了一番。在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三、本地区特点 (一)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基地。华北地区最大水库-密云水库位于县域内,最大水面面积188平方公里,最大库容43亿立方米。是首都北京最重要的饮用水源。 (二)地处三北要冲,内外交通便捷。密云地处北京东北部,县城距市区67公里,北距承德150公里,是北京与东北、冀北及内蒙古的连接地带。京承公路、柏平公路、京顺公路、密平公路使密云与毗邻各县交通通畅、联系密切;京承铁路、沙通铁路贯穿密云全镜。 (三)林果畜牧资源丰富。全县果树面积达到54万亩,果品产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平谷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43号提案的办理报告(C) 付强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都丽豪廷小区5号楼冬季供暖温度不达标”的提案收悉。我单位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现做如下答复: 一、负责都丽豪廷供暖的单位是平谷区供暖中心承平园供暖站,该供暖站的上水和出水温度均达标,造成都丽豪廷小区5号楼冬季供暖温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室内供暖管道及散热器质量较差,如管道堵塞、变形及散热器进出口方向接反的情况。导致管道流通截面积较小,致使采暖用户室内散热器水流量及循环速度减小。所以影响散热器的散热效果。 2、建筑物内供暖主立管管径规格较小,供暖系统水循环流量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室内供暖温度的要求,影响供暖效果。 3、采暖用户私自拆改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及采暖设备,也影响供暖效果。经供暖中心调查,都丽豪廷5号楼90%以上采暖用户对室内供暖设施私进行了更改。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管

理规定》(市政府15号令)第九条中第二款规定:采暖用户不得擅自增加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或者拆改室内采暖设备。如果住户违反本规定,根据《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市政管委433号)第七条的规定,用户擅自更改暖气设施的,供暖单位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6度的标准。 二、鉴于存在上述现象,我委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今后将参加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工作,对小区的供暖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确保小区供暖设施投入使用后能达到供暖温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主管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利民、郝文杰 69988442 委员意见: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研究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快速地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城市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能够使城市居民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使经济的发展变得更加快速。 标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条件基础。随着城市规模大增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高。然而,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我国城市化、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要求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本文将重点探讨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一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巨大的财政资金压力 在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都是由国家负责的,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投资金额数量大,一般的社会企业不会加入,再加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时间长,很难在短时间内运营,所以资金的回笼比较晚,资金的效益成本不容易分摊,这些都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2、艰难的日常维护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的发展中充当的是生命线的角色,如果基础设施发生瘫痪,必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基础设施建成之后,必须加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在城市基础设施的日常围护和管理中也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对基础设施进行修补和完善,然而,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用于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资金是少之又少,根本不能满足资金的支出要求,所以导致许多地方基础设施不修不补,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3、缺乏深度的项目前期准备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提出项目的建议书,编制可行的研究报告,进行设计,编制项目的概算,向有关单位申请审批等等,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政府的投资项目往往没有做深入的前期准备,导致有时工程已经竣工了,项目的前期准备还没有完成,项目的资金概算已经失去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实际意义,所以导致一些基础设施盲目上马,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此外,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投资计划超过财政负担、没有建立良性的资金“借用管还”机制、征地和拆迁行为不规范、“代建制”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存在很多不足、对代建项目的各方主体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政府有必要加强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加强我国城市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措施 1、解决城市基础设施资金难问题 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中来。其次,可以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各相关单位的力量。还可以结合土地的收储和代建项目,做大强融资平台。 2、解决拆迁制约因素

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根据《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 城市规划、测绘等支 出。新办法规定,我 市的城市基础建设配 套费由财政部门直接 征收,并实行严格的 “双控一账户”管理。 我市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55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0元,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30元、供气管网建设配套费15元、排水管网建设配套费20元。对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仓库及其它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30元。 新标准规定,对校舍、军事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经济适用住房、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其它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减征。符合减征、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条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行文批复。

附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沂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城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规划、测绘等,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绿化、环卫、中小学、社区办公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配套费(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排水管网的建设)。 第三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以下标准征收: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以及商业经营用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155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0元,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30元、供气管网建设配套费15元、排水管网建设配套费20元。 (二)工业企业新建厂房、仓库及其它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征收。在

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建设部门----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发布时间:2009-01-05 18:19:29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8456 收费项目审批机关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元) 收费依据备注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省政府土建总造 价 5%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 [1998]14号、省物价局粤 价[2001]323号,省委粤发 [2000]10号 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除外。仅限于乡 镇规划区收取,对农民建房收取的 部分取消。根据粤价〔2009〕151 号文规定向省级产业转移园 内企业免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1998]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村镇建设发展很快,村镇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镇建设滞后的现象日益明显,规划工作落后,土地资源浪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将严重影响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人民政府,特作如下通知: 三、增加投入,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的建设 (一)各级政府要从政策和资金安排上支持村镇建设。向村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按规定用于村镇建设。乡镇和管理区(中心村)要继续收好、用好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应按土建造价5%收取,管理区(中心村)范围内的集体或个人建设项目按3%收取,专项用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部分贴息资金,大中城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辖区村镇主要基础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适量周转金,支持试点村镇基础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 (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财力和物力上支持村镇建设。交通部门要在资金方面支持村镇搞好村镇公路的规划建设;水利、卫生、爱卫会、工商、教育、邮电等部门要从财力和物力上支持村镇搞好防洪、改水、改厕、医疗卫生、集市贸易市场、科技服务网点、教育和由电通讯等设施建设。 (三)大力推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政策。积极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资金参与经营村镇供水、排水、道路、环卫等设施建设项目。对村镇市政公用事业,可推行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民投资入股进行建设。 广东省物价局

北京市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

北京市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 【摘要】首先指出发展民俗旅游的背景,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北京市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剖析目前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密云县民俗旅游更好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民俗旅游;现状;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和休闲时间不断增长,越老越多城市居民向往走进乡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的宁静与和谐。民俗旅游作为一种生态、环保的大众参与型旅游方式受到更多游客的青睐。 北京市密云县民俗旅游以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起步相对较早,发展迅速,对北京是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现状的分析有利于完善民俗旅游的研究,促进本地民俗旅游的发展,同时为其他地区民俗旅游的发展提供对策。 1 民俗旅游发展现状 北京市是最早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城市,具有良好的农业资源条件和旅游发展环境。北京市民俗旅游的发展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收入,2010,年,北京市民俗旅游从业收入超过3万元,这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拉动消费,促进农村注意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 密云县民俗旅游发展概况 基本情况:密云县位于北京市东北部,县境内大小河流14条,潮白河纵贯全境,县内有中型以上水库4座,其中密云水库是首都的重要水源。旅游资源丰富,全县重点名胜风景区20多处,其中,国家AA级风景区6处,A级国家风景区一处。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在密云境内长达222.5km,司马台长城因其设计独特、构筑险要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人类文化遗产。截止到2010年,在“北京最美乡村”的评选中,密云县有四个村被评为“北京最美乡村”,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密云民俗旅游的知名度。 密云县从2004年开始大力建设国家生态县,“生态旅游,休闲之都”的品牌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可,具有本地特色的“北京·密云鱼王美食街”、“北京·密云国际冰雪风情节”和“金凤凰·北京密云农耕文化节”等生态文化旅游产品的退出更是大大促进了密云民俗旅游的发展。 截止到2010年,密云县有民俗村40个,其中市级民俗旅游村21个,其中石城镇石塘路村在全市成立第一家民俗行业协会。全县共成立民俗旅游合作社17家,民俗旅游合作社实现了生态停车产,公共厕所,文化活动中心,网站和旅游接待中心的“五有”和床上用品,经营管理,门头牌匾和价格的四统一,存进了民俗旅游的规范化发展,提高了民俗旅游户的收入。 民俗旅游接待形式:密云县民俗旅游接待形式:一是私家山庄,比如李明广独立院,邢春水独院等,对外出租,实现与自然交汇,与人文环境牵手;二是休闲农庄,比如樱桃庄园,雾灵山灵谷苑度等,以旅游景点为依托,以农家旅馆的形式为游客提供食宿服务,适合亲朋好友自驾出行;三是渔乐生活,密云地区水好,密云水库的鱼更是以肉质鲜美出名,推出密云全鱼宴满足消费者需要;四是主营采摘型,主要是农户立足自身种植优势,为满足游客的需求建立的接待形式;五是城乡一家亲,是密云县推出的私家山宅之后,有一个民俗旅游新产品,即通过对民俗户筛选,培训,让市民与村民结成亲戚,将民俗户发展成为市民的专属度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标准 【发文字号】京政管发[2008]4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2.01 【实施日期】200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 责任标准(试行)的通知 (京政管发〔2008〕49号) 各相关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要求和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市市政管委、市农委研究并制定了《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试行),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 (试行) 1.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卫专业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地区。 1.3 各级农村环境工作行政部门和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4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健全区、乡镇、村各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区县农村工作行政部门、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订相应的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制定管理规范,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1.5 按照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维护管理需要,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VIP专享】密云县“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密云县“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以及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前所 未有。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 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十三五”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 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4年04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 话会议,宣布启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积极推 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 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 “十二五”期间密云县地区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 产总值迈上新台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素质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率稳步提高,发展后劲大为增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对外开放全方位拓展,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大幅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整体 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成就为“十三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密云县 “十三五”产业研究与战略规划参考指导报告》由中商产业研究院的资深专家和研究人员通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参考国家统计局、政府部门机构发布的最新权威数据,并对多位业内资深专家进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通过相关市场研究的工具、理论和模型撰 写而成。本报告总结了密云县“十二五”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规模与经济效益、预测了“十三五”期间密云县地区的投资环境;提出了密云县“十三五”整体规划建议、产业规划建议、区域规划建议、园区建设建议;最后,就密云县地区“十三五”期间投资机遇、投资风险、投资策略进行了审慎分析。 本报告专业!权威!报告根据密云县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及“十二五”的实践经验,对 密云县地区“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科学分析与建议,对密云县地区“十三五”投资机遇、 风险、策略做出了审慎分析与预测,是密云县地区政府、密云县地区企业、欲投资密云县 地区的外阜企业了解地区规划重点,把握市场机会,正确制定发展战略的必备参考工具, 极具参考价值!

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 和调整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及有 关问题的批复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湘价费〔2007〕51号 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收悉。规范和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方式与标准,对于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节约土地资源与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经研究,现就你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凡在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商业、住宅和工业类等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批复规定的征收 标准和方式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执收单位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园林景观、政府办学校、地下排污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建设。 二、同意你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继续按建筑面积征收,具体征收方式: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未办理报建统一缴费手续的建设项目,由你市财政部门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报建手续时执收;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由你市财政部门委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 代征。 三、同意适当调整你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1、调整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按用地类型和土地级别分别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具体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公式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面积×规划 容积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2、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含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方式供应的土地,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项目确定土地起始价,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起始价的部分按30%的比例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除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以外的划拨土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经批准,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用途和规划容积率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用途和容积率对该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补退。 5、出让再转让土地,原未按调整后的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应按调整后的标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6、规划容积率小于 1.0的商品住宅项目,容积率每减少0.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加10%;工业项目按 1.0的规划容积率核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 法定的行政机关 主体名称: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依据: 1.《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3.《北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 4.《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3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住宅锅炉供暖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锅炉供暖的日常管理工作。” 5.《北京市清洁燃料车辆加气站管理规定》第3条第1款“市市政管委是本市加气站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气站

的日常管理工作。” 6.《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第3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第2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扫雪铲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8.《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21条第3款“对高(快)速公路、长安街延长线(东起复兴门西至首钢总公司东门路段,西起建国门东至通州镇东关大桥路段)、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两侧和首都机场、市区内火车站周边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招标、拍卖工作,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的招标、拍卖工作由其所在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第3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 京政管字[2003]433号 为加强本市供热行业管理,保障用户切身利益,维护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室温评测机制,对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如下: 一、测温时间: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之间,每月的5日、15日、25日进行( 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天气等特殊因素,按照市市政管委的统一要求进行加测。每年的11月15日下午3点前,各区县所属供热单位将测温结果报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11月15日下午5点前各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市属各大专业供热单位将测温结果汇总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 二、测温地点:选择人员长时间滞留、活动频繁的房间,如起居室、卧室等,阳台、厕所、过道、楼梯、电梯间不能作为测温地点。测温点要选择距地面1.5米以上内墙范围内测量。 三、合格标准:测量地点的温度应为18℃±2℃,不低于16℃即为合格。 四、测温工具:必须选择经过计量部门检测合格的测量表。 五、抽测比例:要选择供热系统中间和末端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分别取顶、中、低层不同朝向的房间,抽测用户室温。抽测比例为: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3%;101-500万平方米按2%;501-1000万平方米以上按0.5%进行检测。用户室温合格率应不低于98%。 六、测温记录:各区县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单位(企业)要使用由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测温表。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供热单位(物业房管单位)和用户三方见证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七、以下情况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6℃的标准: (一)用户未经供热单位(企业)的同意,擅自更改暖气设施的(包括暖气片、管道、阀门等); (二)暖气设施被装修包裹在内的; (三)暖气设施表面有覆盖物的(如衣物等); (四)用户房间的门窗未能完全关闭的或者门窗玻璃有破损的; (五)室外气温降到日平均-9℃以下时。 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940803 【实施日期】19940901 第八条供暖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必须保证供暖,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二)供暖期间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供暖,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 北京11月7日起试点火供暖服务热线开通2008年10月15日15:43:49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14日)从北京市市政管委供热办获悉,11月7日起,全市试点火开始,本市供暖服务热线62357575将面向社会开通。但在11月15日之前的试点火期间,供暖服务热线将主要接受政策咨询。11月15日正式点火之后,才接受供暖投诉。 同往年一样,今年本市供暖服务热线62357575将在试点火当天开通,但市政服务 热线12319目前可接受市民的供暖政策咨询等问题。在11月15日之后,供暖服务热线可接受居民遇到家里漏水、暖气故障等问题投诉;如果家里温度不足16度,市民可打电话投诉;认为供暖收费标准与规定不符,市民也可打该电话咨询。今年本市调整完善了对困难群体实施供暖救助的具体办法,建立了供暖应急专项资金,对低保户等特殊人群,以间接燃料实物救助方式保障其正常采暖,并继续重点对机关、商场等公建设施严格控制超温运行。 此外,本市还落实了应急抢修预案及队伍,充实市、区两级27支供暖应急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实施细则的通知 密政发…200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的实施细则?已经第49 次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施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三日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的搬迁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山区采空区泥石 流易发区农户实施搬迁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56号)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采空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04?10号)规定,结合近几年我县偏远山区农户搬迁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搬迁范围为2001年3月31日前久居在经地矿部门和市水利部门测定的洪水泥石流高、中、低易发区范围内有正式户口的农户。共涉及8个镇、47个行政村、121个自然村的2971户、8091口人(2006-2007年计划搬迁4556口人)。 第二条在以避险为主的条件下,坚持“农户自愿搬迁”原则,鼓励搬迁农户向城镇和中心村搬迁、自然村向主村搬迁。 第三条凡属于搬迁范围内的农户,必须整院、整户搬迁。在自愿的基础上,首先向村委会写出书面搬迁申请,村委会根据搬迁户的意愿向所在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向县山区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后,经县山区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搬迁户与所在地镇政府签订搬迁协议书后方可搬迁。 二、搬迁政策 第四条搬迁范围内没有赡养关系的孤寡老人和五保户,由所在镇政府敬老院负责安置,按相应搬迁补助标准将搬迁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敬老院。以后的生活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第五条 65岁以上有子女的老人随同子女搬迁,不再单独安置。子女在县域内属居民户口的,自己办理投靠手续后,享受相应搬迁补助资金。

浅谈基础设施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前提与载体,其系统的技术状态,功能负荷直接影响城市经济增长速度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基础设施是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物质载体和保障,是一个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产生聚集效应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我国城市体制的深化改革,尤其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确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运行效率的基本保证。 工业化是一国经济发展关键,综观各国经济的发展,当代所有发达国家都是高度工业化的国家,而不发达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工业落后的国家,工业化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中间阶段,而基础设施的发展是工业化过程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从工业革命开始,当社会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社会资本有了一定的积累,经济进入为起飞或快速发展做准备的阶段。通过这一时期基础设施的集中大规模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的进程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如果经济发展中缺少基础设施的集中发展时期,这种结构的缺陷必然成为今后发展的瓶颈! 基础设施的先行建设是一国经济起飞的一个必要但不是充分的条件,在一国经济可能出现起飞之前,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必须有最低限度的先行社会基础资本建设。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居住条件的改善促进了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城市经济活动的开展严重依赖于道路、供电、供水、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基础设施的发展。纵观我国现行的基础设施基本状况:铁路建设落后,超负荷运转,铁路运载力不足而导致能源损失;公路规模尚小,高速公路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尚未形成具有大规模效益的高等级公路网;长期以来,我国电力供应严重不足、不稳,多数年份电力的增长速度低于同期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水利设施的建设不能满足抗灾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制约了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化是当代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进步状况的重要标志。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大影响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更不能满足城市发展扩张的需要。城市供水的短缺、城市道路及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滞后,造成城市交通拥挤、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市环境恶化,污染日趋严重;这些现象不仅从宏观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从微观上,影响企业的经济行为和活动结果,而且影响经济的另一微观主体一家庭。从而国家基础设施的发展程度直接决定社会福利水平的高低。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的第二阶段,根据国际经验,这一阶段正是基础设施必须也能够大规模发展的时期。不失时机地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将为我国经济的起飞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北京密云地名趣谈

北京密云地名趣谈 北京密云地名趣谈 作者:李东明 北京密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造就了地名独有的文化韵味和博大气象。 ■密云地名的“大气” 古有“密云不雨”之语,语出《易·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喻事物正在酝酿,尚未发作。多形容两军临阵,战云密布之态。密云不雨,是云涌如奔的无声轰鸣,是暴风骤雨将至的凝固定格。故古代两幅地名联皆以密云为首,其一:密云不雨旱三河虽玉田亦难丰润;怀柔有道皆遵化知顺义便是良乡;其二:密云布雨引三河灌玉田万年丰润;平谷移山填静海建乐亭百世兴隆。

■密云地名的“古气” 密云地名中的“古气”,是就其诞生年代的古老而言的。密云许多地名有着悠久的历史。巨各庄镇久远庄村,该村为汉、唐村落,以成村历史悠久命名。不老屯,村原名不老古,因传说村中出了仙人王志,村人称其为不老古人,因得村名。古北口,为密云境内最古老的村名之一,夏、商时期,这里便成为古代先民往来的通道,唐时称为“虎北口”,五代时古北口之称见于史籍。以上村名,可谓“古气”十足。 ■密云地名的“皇气” 密云地名的“皇气”,是指那些与古代皇帝及皇家有关的地名散发出来的气息。因密云为京畿重地,故许多地名“皇气”十足。皇帝的儿子,被选定为继位者(即立储)称为太子。密云地区因太子命名的地名即有西田各庄镇的“太子务”,凡以“太子”为专名的地区,大多与官田有关。皇帝外出巡幸驻跸的地方,称之为“行宫”。清代北京地区行宫最多,仅密云

地区就有刘家庄行宫、罗家桥(省庄)行宫、瑶亭行宫,今县城东门外尚有“行宫”之名。 ■密云地名的“官气” 所谓地名的“官气”,是由那些与官府、官员有关的地名聚结而成的。密云地区充满“官气”的地名颇多。河南寨镇有提辖庄,“提辖”是宋、辽时的武官名称,文学名著《水浒》中极具个性人物花和尚鲁智深,官为提辖,人称“鲁提辖”,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故事世人皆知。提辖庄村,因辽代提辖官刘存规庄院在此而得名。县城东北有村名太师屯,相邻又有太师庄,东邵渠镇有太保庄。太师、太保为古代官名,与太傅号称“三公”,太师位最高,次太傅,再次太保。这三个庄名的形成,当与历史上某个太师、太保的墓地或庄田在此有关。县内还有司马台村,“司马”位次于三公,与六卿相当,掌军政和军赋,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密云地名的“民气”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供热设(精)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供热设施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有关问题的意见 作者 : 来源 : 时间 :2010-11-03 京政容发〔 2010〕 60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1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 2010年 4月 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中有关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及移交的相关规定,保障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项目确定供热单位 (一本市新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规划、建设阶段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供热单位。 (二供热单位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并且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建设单位应当和确定的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以下主要事项: 1、开发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 2、供热单位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及其费用、管理责任等; 3、供热设施验收、移交的责任。 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发布。 (四确定的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供热运行管理予以转包。 (五居住区的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采暖用户应当对供热运行单位的安全、服务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供热运行单位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供热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依法组织供热单位参与建设项目供热采暖工程的竣工验收。 (一供热采暖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供热采暖系统是否具备供热条件; 供热计量装置、温度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二供热单位对采暖工程分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供热采暖系统存在影响供热质量的设计、施工、材料等缺陷,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三经供热单位确认采暖期内不具备供热条件的, 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违反要求办理入住手续的, 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用户的供热保障责任。 (四新、改、扩建锅炉房、热交换站、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供热设施备案变更手续。 在当年需向居民供热的,设施应当在当年 9月 30日前竣工并具备供热条件。不能竣工或不具备供热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供热保障责任。 (五未经供热管理部门同意,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原有供热方式和减少原有的供热范围。 (六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供热△验收移交△意见 抄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市属机构。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的通知

密政发…2012?20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已经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密云县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0?20号)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京绿造发…2009?1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护补偿范围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山区生态公益林,是指经区划界定在本县山区集体所有的山场上人工种植或者自然生长的,以生态功能为主的中幼林、成林和灌木林。 第二条本着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分开使用的原则,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实行按劳分配。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的对象为直接负责生态公益林抚育、保护和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三条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担任职务且领取工资的村干部,以及从事二、三产业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不参加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不享受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农委、园林绿化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经管站、人力社保局、园林绿

化局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园林绿化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有关政策,组织和协调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实施,负责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管护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五条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责任书,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镇林业站负责本乡镇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管理和实施,要做到任务量化,定岗定人,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六条我县对山区生态公益林实行社会化管理。各乡镇应建立由专业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专职林务员队伍、季节性生态公益林管护员队伍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受益群众共同参与的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参加生态公益林管护的人员,应履行《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职责和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林木抚育、监测病虫害、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等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建镇级专业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各乡镇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并与“六护”工作相结合,组建由15-30人组成的专业生态公益林管护大队。管护大队由镇林业站统一组织管理,全年重点从事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及火灾扑救,在非森林防火期开展林木抚育等森林健康经营活动。 镇级专业生态公益林管护队员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海南省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 知 (2012-11-07 17:06:56) 转载▼ 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我省房地产业和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 在本省市、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垦区以及经济开发区、旅游渡假区、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房屋建筑的,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县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时按报建面积一次性征收。具体标准为: (一)海口市、三亚市征收标准为220元/㎡; (二)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征收标准为150元/㎡; (三)其他市、县征收标准为90元/㎡。 三、减免征收范围 (一)在城镇规划区内的拆迁安置房、棚户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投资的非盈利性公益项目(市政、医疗、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环保设施等)和军队建设项目(向社会开放的经营性项目除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下列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征收。 1、具有社会福利性、公益性的非盈利性质的建设项目; 2、依法取得居民宅基地的居民住宅建设项目; 3、工业类项目;

4、限价商品房项目按收费标准的50%征收。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规定减免征收的其他建设项目。 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建成后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用途的应补缴已减免费用。 四、我省城镇建设项目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一律不得再收取水、电、气、道路、消防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减免征收范围。 五、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用地类别,不同容积率标准等条件,按不超过本通知规定标准细化各类建设项目征收标准,按规定减免征收范围制定具体减免办法,报省价格、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各级价格、财政、建设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执收单位必须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发改价管[2003]119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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