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事项汇总

计算抵扣增值税进税事项

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

购进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完税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

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销售方 购进方(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抵扣 10%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抵扣 10%
发票

购买方开具收购发票,抵扣 10
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税,销售方不开发票
%

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
税率 10%,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 10%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 征收率 3%,申请代开专用发
抵扣 10%
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票

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
免税,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受免征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
不得抵扣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发票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 免税,开具专用发票 抵扣 10%

进口时,按 10%税率缴纳进口

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
进口农产品 不征税
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稽核比

对相符后,抵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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