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各泵站用电系统及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实施的工作手段,本标准规定了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的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各泵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昆钢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3.术语、定义

3.1绝缘工具:

3.1.1硬质绝缘工具:

硬质绝缘工具主要是指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型绝缘管、板、棒为主绝缘材料制成的配网带电作业工具。包括操作工具、运载工具、承力工具等,以及在端部装有不同金属工具的绝缘操作杆。

3.1.2软质绝缘工具:

软质绝缘工具主要是指以绝缘绳为主绝缘材料制成的工具,包括吊运、承力工具等。

3.1.3绝缘斗臂车:

绝缘斗臂车主要是指在配网带电作业中,绝缘臂及绝缘斗以绝缘材料制成的用于调节带电工作人员位置的工具。

3.2安全防护用具:

3.2.1绝缘手套:

绝缘手套:指在配网带电作业中起电气绝缘作用的手套,用合成橡胶或天然橡胶制成。其形状为分指式。

3.2.2绝缘靴:

绝缘靴指在配网带电作业中起电气绝缘作用的靴,用合成橡胶或天然橡胶制成。

3.2.3绝缘服、披肩、袖套、胸套:

绝缘服指由橡胶或其他绝缘柔性材料制成的穿戴用具,是保护作业人员接触带电导体和电器设备时免遭电击的安全防护用具。

4.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责制订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的维护标准,负责对公司所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的监督、检查。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的定期送检、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3作业区、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5.标准

5.1周期:每半年对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检查一次。

5.2遵照《昆钢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规程进行检查;

5.3各站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在合格期限内,超期的禁止使用。

5.4到期的必须报安全部门进行试验复核。

5.5两套工具必须交替进行试验复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5.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必须建立统一台帐,内容包括:工器具名称、型号、名称、电压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初次领用日期、试验人及试验日期等。

5.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必须实行定置管理,编号、分类存放、按质移交。

5.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必须定期进行试验(附表一),每月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合格或损坏的及时报修、更换,且不得留存在变电站内。

5.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室恒温、除湿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持完好。

5.10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必须贴有试验合格标签。

5.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使用完成后应进行清洁、整理,定置摆放整齐。

5.12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不能重复,编号牌悬挂于接地端,存放在固定地点,接地线存放位置也必须编号,接地线编号与存放位置编号必须一致,严禁错号存放。

附表一: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要求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要求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带负载拉闸 良好的绝缘,不仅能保证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能防止人们仍然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导体而发生触电事故。在电气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其绝缘水平会因使用不当、受潮、腐蚀、机械损伤,以及自然老化等而下降。所以,应经常定期用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来测试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好坏。各类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要求为:1.一般低压电力线路和照明线路,要求绝缘电地不低于0.5MΩ。 2.农村每户线路绝缘电阻,晴天不宜小于0.5MΩ,雨天不宜小于0.08MΩ。 3.电动机和及其它低压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在常温下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4.手持电动工具(如手电钻)的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5.高压10kV配电线路,要求每个绝缘子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300MΩ。 6.配电变压器的绝缘电阻,通常随温度的升高而显著降低。不同温度下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下列值: 高压对地:10℃时—45MΩ20℃时—300MΩ 30℃时—200MΩ40℃时—130MΩ 50℃时—90MΩ60℃时—60MΩ 低压对地:10℃时—40MΩ20℃时—20MΩ 30℃时—10MΩ40℃时—5MΩ 50℃时—3MΩ60℃时—2MΩ 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第2条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3条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4条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5条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第6条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第7条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第8条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第9条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第10条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直流耐压试验标准 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额定最高1min工频耐压(KV)有效值 电压电压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干式电抗器干式变压器隔离开关 KV KV 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 10 12 35 30 42 31.5 42 33 42 33 28 24 28 24 42 42 —————— 66 69 140 120 140 120 140 120 165 155 绝缘子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1min工频耐压(KV)有效值 额定最高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悬式绝缘子电压电压固体有机绝缘、油浸 电容纯瓷固体有机绝缘 (耐压试验纯瓷和纯瓷充油绝缘 KV KV 式、干式、SF式6电压均取) 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 10 12 42 42 42 38 60 42 42 42 33 66 69 165 165 165 148 60 140 140 140 112 断路器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1min工频耐受电压额定电压(KV) 最高动作电压(KV) 相对地相间断路器断口 10 12 42 42 42 66 72.5 155 155 155 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试验电压标准 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试验电压(KV) 10 20 40 60

交联聚乙烯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KV) 1.8/3 3.6/6 6/6 6/10 8.7/10 直流试验电压(KV) 11 18 25 25 37 安全工器具试验标准 验电器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1 起动电压 1年 15% 试验电极相接触 工频耐压额定电压试验长度 kV kV m 2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1min 10 0.7 45 66 1.0 175 绝缘杆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工频耐压额定电压试验长度 kV kV m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1min 10 0.7 45 66 1.0 175 绝缘手套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工频耐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电压等级 kV min mA 1 工频耐压试验半年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绝缘靴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额定电压工频耐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 kV kV min mA 1 工频耐压试验半年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气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1、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2、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3、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 4、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5、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后,应进行耐压试验(可以选用感应耐压、操作波耐压和外加耐压法)。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min;其他耐压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方法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运算者,电动机是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6、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7、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7.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标准进行试验; 7.2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应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8、在进行与温度、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损耗因数、泄漏电流等),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空气的温度、湿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 9、本规程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规定用60s的绝缘电阻(R60);吸收比的测量,规定用60s与15s绝缘电阻的比值(R60/R15)。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2—82 第十七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实行日期: 1 9 8 2 年 10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年北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不包括水轮发电机) (3) 第三章直流电机 (7) 第四章中频发电机 (8) 第五章交流电动机 (8) 第六章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 (10) 第七章互感器 (14) 第八章油断路器 (16) 第九章空气断路器 (18) 第十章隔离开关 (21) 第十一章套管 (21) 第十二章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22) 第十三章干式电抗器 (23) 第十四章母线 (23) 第十五章电力电缆 (23) 第十六章电容器 (24) 第十七章绝缘油 (25) 第十八章避雷器 (29) 第十九章二次回路 (31) 第二十章 1千伏以下配电装置和电力线路 (32) 第二十一章 1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32) 第二十二章接地装置 (33) 附录一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33) 附录三发电机定子线圈绝缘电阻温度换算系数 (34) 附录四本规范要求严格程度用词的说明 (3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对已运行过的并拆迁后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整流装置、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可按本规范有关篇的规定。 特殊电气设备和与系统相连的农业用电气设备,可根据其使用特点,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篇不适用于国外引进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第1.0.2条继电保护、自动、运动、通讯、测量、送电线路、水轮发电机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本标准内不予例入。 第1.0.3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工频交流或直流耐压试验,但对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一分钟。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者,发电机、电动机应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第1.0.4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如果只是个别项目不到本篇标准的规定,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投入运行,但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查批准。 第1.0.5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一、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第1.0.6条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内的温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温度不宜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国投大同电厂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1、编制说明 根据国投大同电厂将电气试验全部进行外委的情况,参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2005》及《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相关内容,编制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对电气设备试验周期,试验内容作相应规定。电厂电气试验有关工作包含如下方面: (1)编制电气试验标准,明确工作范围、周期、程序及相关技术标准。 (2)编制电气试验工作计划,对电气设备进行有计划地定期试验或补充试验。 (3)整理电气设备档案,对试验数据存档。 (4)结合历次试验数据,逐步掌握设备劣化的趋势。 (5)引进先进检测试验方法(如在线监测技术),更灵敏的暴露设备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减少试验对设备可能造成的伤害。 本规程由电厂设备管理部起草编制,最终由电厂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电气试验总则 2.1 电气设备试验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2005》及《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要求进行,按照“应试必试”的原则安排电气设备试验,不能出现少试和漏试的情况,试验后对设备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

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2.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2.3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 1min;其它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 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220 kV ,48h 110kV及以下 ,24h .4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2 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2.5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2.5.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2.5.2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讲解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一、规范到500KV。 交流耐压一般为1分钟, 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24小时后再进行,为了消除气泡。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家成套设备外,一般应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的设备可以连接在一起试验。 绝缘试验时温度不低于5度,湿度不高于80%。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短路接地。 绝缘电阻测试,兆欧表电压等级以下: 100伏以下250伏兆欧表 100—500伏500伏兆欧表 10000伏及以上2500或5000伏兆欧表 二、交流电动机 1、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380伏0.5兆 运行温度下: 6KV定子6M,转子3M。 10KV定子10M,转子5M。 注意,6KV,10KV需要温度换算,用非运行温度(20度)测得的绝缘电阻值除以查表得到的换算系数。

也可以按规范中的公式换算。 6KV,10KV电机测量吸收比,低压电机不用。 用60秒测得的绝缘电阻除以15秒的比值是吸收比。不低于1.2。 2、直流电组 相互差别不应超过最小值1%。 (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 3、定子绕组的直流耐压和泄漏电流 试验电压为定子绕组的3倍。 每级0.5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1分钟,同时记 录泄漏电流,各相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00%。 4、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6KV试验电压10KV ,10KV试验电压16KV 5、同步电动机的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额定励磁电压的7.5倍,且不应低于1200V。但不应高于出厂试验值的75%。 6、检查定子绕组极性极其连接的正确性 7、电机空载运行2小时,同时记录空载电流。试运行时,滑动轴 承温升不超过80度,滚动90度。 以上是6KV、10KV高压电机试验项目。 380V、100KW以下交流电机,一般只做3项: 1、绝缘电阻测试 2、检查定子绕组极性极其连接的正确性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要求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要求 良好的绝缘,不仅能保证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能防止人们仍然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导体而发生触电事故。在电气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其绝缘水平会因使用不当、受潮、腐蚀、机械损伤,以及自然老化等而下降。所以,应经常定期用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来测试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好坏。各类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要求为:1.一般低压电力线路和照明线路,要求绝缘电地不低于0.5MΩ。 2.农村每户线路绝缘电阻,晴天不宜小于0.5MΩ,雨天不宜小于0.08MΩ。 3.电动机和及其它低压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在常温下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4.手持电动工具(如手电钻)的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5.高压10kV配电线路,要求每个绝缘子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300MΩ。 6.配电变压器的绝缘电阻,通常随温度的升高而显著降低。不同温度下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下列值: 高压对地:10℃时—45MΩ20℃时—300MΩ 30℃时—200MΩ40℃时—130MΩ 50℃时—90MΩ60℃时—60MΩ 低压对地:10℃时—40MΩ20℃时—20MΩ 30℃时—10MΩ40℃时—5MΩ 50℃时—3MΩ60℃时—2MΩ 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第2条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3条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4条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5条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第6条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第7条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第8条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第9条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第10条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

关于电气设备绝缘的试验

? ? 第五章电气设备绝缘试验(一)电气设备绝缘试验可分为两大类: (1)耐压试验(破坏性试验):模仿设备绝缘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各种电压,对绝缘施加与之相等的或更为严格的电压,从而考研绝缘耐受这类电压的能力,称为耐压试验。对绝缘考察严格,但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绝缘损坏。 (2)检查性试验(非破坏性试验):测定绝缘某些方面的特性,并据此间接地判断绝缘的状况,称为检查性试验。这类试验一般在较低的电压下进行,通常不会导致绝缘的击穿损坏。 由此可见,上述两类试验时互为补充,而不能相互代替的。当然,应先做检

查性试验,据此再确定耐压试验的时间和条件。 5-1 测定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是反映绝缘性能的最基本的指标之一,通常都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工作原理图可参考图5-1-1。通常兆欧表的量程为500V、1000V、2500V、5000V等。 图5-1-1 兆欧表原理电路图 如图5-1-2是用兆欧表测套管绝缘的接线图,兆欧表对外有三个接线端子,测量时,线路端子(L)接被试品的高压导体;接地端子(E)接被试品外壳或地;屏蔽端子(G)接被试品的屏蔽环或别的屏蔽电极。

图5-1-2 用兆欧表测套管绝缘的接线图 如前所述,一般电介质都可以用图1-4-2所示的等效电路图来表示。图中, 串联之路R P —C P 代表电介质的吸收特性,如绝缘良好,则最终R lk 和R P 的值都很 大,稳定的绝缘电阻值也很高。反之,绝缘受潮时,则不仅最后稳定的电阻很低,而且还会很快达到稳定值。因此,也可以用绝缘电阻随时间而变化的关系来反映绝缘的状况。通常用时间为60s和15s时所测得的绝缘电阻值之比,称为吸收比K,即 K=R 60/R 15 如绝缘良好,则此值应大于1.3~1.5。 对于某些容量较大的电气设备,其绝缘的极化和吸收的过程很长,上述的吸收比K还不能充分反映绝缘吸收过程的整体。此时可增测极化指数P P=R 10min /R 1min 如绝缘良好,则此值应大于1.5~2.0。 测量绝缘电阻可以有效发现下列缺陷: (1)总体绝缘质量欠佳; (2)绝缘受潮; (3)两极间有贯穿性的导电通道; (4)绝缘表面情况不良。 测量绝缘电阻不能发现下列缺陷: (1)绝缘中的局部缺陷(如非贯穿性的局部损伤、含有气泡等)(2)绝缘的老化 测量绝缘电阻时应注意:(1)试验前将被试品接地放电一定时间。 (2)高压测试连接线应尽量保持架空;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1 总则 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5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 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 的,须静置72h 以上;220~330kV的须48h 以上;110kV 及以下的须24h 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电器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测标准

电器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测标准主要有下面内容: 高压配电装置绝缘电阻测试 1.1 可动部分绝缘电阻,用2500V摇表测试,不低于1MΩ。 1.2 高压主回路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50MΩ。 2. 交流电动机绝缘测试 2.1 定子额定电压在1000V以上的,用2500V摇表测量,定子不小于1MΩ,转子电阻不小于0.5MΩ。 2.2 定子额定电压在1000V以下的,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值不小于0.5MΩ。 2.3 定子额定电压在500V以下的,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值不小于0.5MΩ。 3. 交流电动机修复后绝缘电阻测试 3.1 修复后电机测量绕组相与相、相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500V以下的电机,修复后的绝缘电阻不低于1 MΩ,500V以上的电机,修复后绕组的绝缘电阻不低于5 MΩ。 4. 电缆绝缘电阻测试 4.1 新安装敷设的电缆,其绝缘电阻不低于50 MΩ; 4.2 运行中高压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2 MΩ,低压电缆不小于0.5 MΩ。 4.3 测量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应断开电源及负荷侧,测量完后电缆三相对地放电。 12 14 评论分享 举报 408025663 来自百度知道认证团队 2018-03-30 电缆380V要求不小于0.5兆欧,一般在200-300 或者无穷大,采用500V或者1000V兆欧表测量,测试线和线芯之间,线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如果没用当地的质检站强制用表的话,你可以参考石化标准的SH3503表格里电力电缆绝缘测试记录来做统计,其实一般做监理的只做记录,施工单位做报表,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电力电缆绝缘测试记录即可。 电力电缆投入运行前应测量绝缘电阻: 1KV 以下的使用1KV 摇表:其值不应小于10M Ω, 1KV 以上使用2.5KV 摇表: 3KV 及以下的电缆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0MΩ。 6~10KV 电缆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400MΩ, 20~35KV 电缆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600MΩ, 220KV 电缆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4500MΩ /Km, 读测绝缘电阻值应为1 分钟后的数值。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G.0.0.1 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G.0.0.2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G.0.0.2 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 代替。 G.0.0.3 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 1000V以下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 G.0.0.4 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 1000V以上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

G.0.0.4 G.0.0.4 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G.0.0.5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5

G.O 注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岀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 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G.0.0.6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7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 G.0.0.7

各类高压电气设备试验项目及要求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缩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器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定义、符号 2.1 预防性实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2.2 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顶事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2.3 带电测量 对在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一起,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 2.4 绝缘电阻 在绝缘结构的两个电极之间施加的直流电压值与流经该对电极的泄流电流值之比。常采用兆欧表直接测得绝缘电阻值。本规程中,若无说明,均指加压1min时的测得值。2.5 吸收比 在同一次试验中,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5s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6 极化指数 在同一次试验中,10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7 本规程所用的符号 U n设备额定电压(对发电机转子是指额定励磁电压); U m设备最高电压; U0/U 电缆额定电压(其中U0为电缆导体与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之间的设计电压,U 为导体与导体之间的设计电压);

U1mA避雷器直流1mA下的参考电压; tgδ介质损耗因数; 3.总则 3.1 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3.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他设备可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3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min;其他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实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如无制造厂规定,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500KV >72h 220及330KV >48h 110kv及以下>24h 3.4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实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3.5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a)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b)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c)为满足高海拔地区的要求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设备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2020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XX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XX--X--X实施 1 总则 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59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61—83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 GB264—83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GB3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T507—86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 GB/T511—88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5—85电力变压器 GB2536—90变压器油

2002年版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电力设备 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二00二年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部室文件 生部(2000)17号 关于下发《电力设备交接 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修订本的通知 天津市电力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各发供电单位,华北电科院,直属各施工单位,华北电力设计院,大唐公司: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自97年3月实施以来,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试验技术水平和电力设备性能的发展,需要对该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为此,集团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现批准修订本自2000年2月1日起颁布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妥或需补充之处,请及时报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附件:《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修订本(另发)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2002年1月27日 主题词:预试规程修订通知 抄送:国华公司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文件 华北电集生『2002』10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 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 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年修订本的通知 天津市电力公司,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各发供电单位、直属各施工单位: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0版)自实施以来,已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经验。随着试验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电力设备的发展,需要对该规程进行补充和修订。为此,集团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增加了串联补偿装置、气体变压器和气体电流互感器试验项目。 二、修订了与最新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内容。 三、实践证明需要修订的项目。 现批准该修订本2002年4月1日起颁布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妥或需补充之处,请及时报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附件: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修订本(另发) 2002年3月29日 主题词:电力设备规程通知 抄送: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2年3月29日印发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的通知 (85)水电电生字第05号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自1977年颁发以来,对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电力系统的发展以及试验技术的不断提高,原《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因此,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改名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现正式颁发执行,原《标准》同时作废。在执行中如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告我部生产司。 1985年1月15日 1 总则 1.1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力系统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工业企业及农业用电气设备,除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者外,其他可根据使用特点,参照本规程进行。 1.2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1.3 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1.4 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局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他设备可由本局、厂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1.5 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

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1.6 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后,应进行耐压试验(可以选用感应耐压、操作波耐压和外加耐压法)。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 min;其他耐压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方法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运算者,发电机、电动机是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1.7 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1.8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8.1 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标准进行试验; 1.8.2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应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8.3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高海拔地区或污秽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9 在进行与温度、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UCD GB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1992-07-01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产品要求,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对电压等级为500kV 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的为48h以上;110kV及以下的为24h以上。 第1.0.5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第1.0.6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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