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理选择廉租房配租方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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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理选择廉租房配租方式的探讨

摘要:廉租房制度是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合理选择廉租房配租方式对于廉租房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健康发展都有重要作用。廉租房配租方式主要有实物配租方式和货币补贴方式两种。

关键词:廉租房;配租方式;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合理选择

一、我国廉租房配租方式的现状

廉租房的配租方式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而定的。依据国家建设部于1999年颁布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0号令),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只限于实物配租范围。建设部等五部2003年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0号令)中规定廉租房的配租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在2007年,建设部等九部(局)颁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其中表明廉租房的配租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的方式。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廉租房配租方式主要有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

实物配租方式,即由政府直接向被保障家庭提供符合基本居住功能要求和面积标准的住房。廉租房租金按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可按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或公房租金水平的5%~10%确定。这种方式以广州、福州等部分城市为代表。

货币补贴方式是指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按其家庭的配租标准发放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自行租赁房屋或选择廉租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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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廉租房入住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元/M2)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深国房〔2008〕38号)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请、审核与配租 第五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六条随着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对拥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并符合第五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条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可视情况将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统计部门根据我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七条具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家庭,在进行实物配租时予以优先考虑: (一)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 (二)家庭成员含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 (三)家庭成员含重点优抚对象。 第八条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均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以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第九条申请人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军烈属证、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贵州省廉租房建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厅文件 于贵州省廉租房建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建设通〔2011〕568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通过廉租房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廉租房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使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不仅在住房建设上,在配套装修上也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低收入家庭住地起,使用舒适方便,为达到贵州省廉租房简单装修一次到位,廉租房业主能够直接入住使用的目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廉租房基本建设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室内设计、安装标准 1.厨房应设置案台、灶台、洗涤池、排烟道、地漏。 2.卫生间应设置蹲便器、洗涤盆、地漏,预留安装使用热水器的位置。 3.套内应考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的安放位置。 4.拖把池应安装到位。 5.所有门窗应设计、安装齐全。 6.水、电、气等应分户计量。

7.水、电、电视、电话线路(管道)安装应到达相应的设计位置。 二、室内装修标准 (一)内墙面、天棚面 1.内墙面、天棚面刷普通乳胶漆涂料。 2.厨房、卫生间墙面镶贴1.8米高普通瓷砖。 (二)地面 1.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普通防滑地砖。 2.其他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清光地面或普通地砖地面。 (三)门窗 1.分户门应采用保温防盗门,内门采用木夹板门。 2.窗户采用塑钢窗或普通铝合金窗。 (四)其他 1.案台、灶台面应为普通瓷砖饰面。 2.卧室、客厅应设水泥砂浆踢脚线或者踢脚砖。 三、共用部分安装、装修标准 (一)电梯前室、走道及楼梯墙面、天棚面、楼梯底面1.走道及楼梯墙面、天棚面、楼梯底面刷瓷粉罩面。 2.电梯前室墙面、天棚面刷瓷粉罩面,电梯门洞镶贴普通墙面砖或石材。 (二)地面 走道及楼梯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清光地面,设水泥砂浆踢脚线。 电梯前室地面采用普通防滑地砖地面,设踢脚砖。

个人廉租房申请书

个人廉租房申请书 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廉租房保障时,申请人需提交哪些资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__、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须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相关缴税凭证; (四)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须提供《太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太原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太原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五)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六)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七)《诚信承诺书》。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 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 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202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202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202*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江华瑶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民生、促发展的决策 部署,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关于下达永州市202*-202*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通知》(永房发[202*]69号)精神,今年我县新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390套,其中购改租7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2户。根据上级分配的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增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分配我县20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390套任务,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县房产局与县经开区在县城沱江镇百草坪新建设廉租住房480套,计划分二期建设完成:一期计划完成新建两栋,168套,建筑面积8314。该期工程于今年三月进场动工,目前工程形象进度为在建第四层,已竣工84套。主体可在年内完工。二期计划新建五栋312套,建筑面积15337。该期分三个标段同时建设,第一标段由湖南环兴公司中标承建;第二标段由湖南龙天公司中标承建;第三标段由湖南正邦公司中标承建。现三个标段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部分已在建第一层。预计年内可完成廉租住房230套。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为确保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2户目标任务的完成(去年完成发放租赁补贴858户,今年计划完成940户),今年4月我县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

202*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按照“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程序,我们已完成发放第一批租赁补贴344户,发 放金额39.24万元。实物配租240户。余下第二批租赁补贴发放将在10月底前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廉租房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上来,全力抓好廉租房建设各项工作。 2、狠抓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进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行工期倒排制度,坚持“问事、问人、问责”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心协力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上级分配任务的完成。 3、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抓好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在质量和安全上不出问题。 XX房产局 202*年10月11日 扩展阅读:202*年中国廉租房建设规划报告 202*-202*年中国廉租房建设规划及投资前景预测报 告报告目录 第一章廉租房相关概述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东府[2008]84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4 【实施日期】200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府〔2008〕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条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房屋修葺等方式。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市直管公房或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房屋修葺,是指对困难家庭危房或泥砖房等自有房屋,进行修葺。 第四条廉租住房保障水平以保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第五条市新建和收购廉租住房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各镇(街)新建和收购廉租住房资金由镇(街)财政负担,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租赁住房补贴资金以及房屋修葺资金参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负担比例,

XX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模板】

附件2: **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 通知单 (租房补贴家庭使用)编号:_ 申请人身份证号:(备案编号:):经街道(乡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对你家庭采取租房补贴方式配租,家庭每月租房补贴最高金额元。 你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落实租赁房源,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金补贴协议》,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超过12个月未落实租赁房屋、办理备案登记的,视为你家庭自动放弃租房补贴配租资格。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持以下材料:1.本通知单,低保或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持法人代码证书);3.所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或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改售房确权证明,租赁平房的需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已填写完整的《**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5.户名为房屋出租人的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每月15日(含)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的,房屋出租人可从当月领取租房补贴;15日后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的,房屋出租人从次月开始领取租房补贴。配租家庭所租房屋实纳租金超过家庭月租房补贴数额的,超出部分由配租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月租房补贴数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房补贴。 经办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地点:年月日 **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

通知单 (实物配租家庭使用) 编号:________ 申请人 (身份证件编号:):根据**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经审核,你家庭符合**市申请配租廉租实物住房条件,现准予备案。 备案编号:,备案日期:。 你家庭申请人口人,姓名:,配租一处□居室/□间平房廉租住房。 按照**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对符合承租廉租实物住房条件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制度。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及时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廉租实物住房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组织摇号配租活动,活动日期另行通知。您家庭若选择腾退原住房,请在摇号前签订腾退协议,否则不能参加摇号。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地址: 电话: 注:备案通知一式三份,第一联发给申请家庭,第二、三联区(县)、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分别留存。

廉租房要交多少钱一个月,标准是多少

廉租房要交多少钱一个月,标准是多少 国家新开了很多惠民政策,其中廉租房的设立也是其中一项,也是减轻了很多困难家庭的负担,那么你知道廉租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么?知道房租一个月要交多少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资料,我们一起来阅读阅读吧。 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建议咨询房管局。下面以合肥市的廉租房相关政策作参考:安徽省合肥市政府刊出新闻称,合肥的廉租房价格为每平米每月1.1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三条缺一不可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市市区居民户口; (二)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携带材料:作假要被追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等。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不仅将被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向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二)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 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 合肥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综上所述,每个地方的廉租房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如果想知道具体的,欢迎到律伴网咨询。不过一般都是每平米每月1.10元人民币,如果多了又怎么能称之为廉租房呢。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律伴网律师。

廉租房出租协议(标准版)

廉租房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元/M2)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其住房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最低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依照本办法获得廉租住房保障。 本办法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户籍在县(市、区)、镇的下列居民家庭: (一)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第三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包括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形式。具体保障形式及其适用范围、条件,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落实保障资金,保障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民政、财政、价格、审计、土地、税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并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第七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的建设、购置和维修以及租金减免,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廉租住房保障事业进行捐赠。 第九条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对廉租住房的购置、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公租房建设

加强公租房建设 公租房建设是重大民心工程,对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确保居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强调,房地产调控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调控持续稳定的背景下,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渐成型,未来导向型长效机制也将持续。 公共租赁房指投资者(政府或企业等)持有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高于廉租住房,低于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但又不同于福利制度下的低房租公房,也不同于企业的职工宿舍。从共性来看,属于廉租住房的一种形式,只是保障范围更广泛。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大规模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王蒙徽指出,2019年将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二是坚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坚持落实城市的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坚持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培育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五是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已成型,就是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清晰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未来我国住房将包括四类,分别是保障体系下的租房和购房供给,即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房,以及市场体系下的租赁住房和商品房。 这四类房子在不同城市供应的比例应不一样,一二线城市四类房应当健全,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占比要扩大,满足当前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三四五线城市则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相当部分四五线城市不需要建设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重点是完善好公共租赁房和商品住房。 因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我区企业商务聚集区布局情况,建设一批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公共租赁房,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落户到我区,从而扩充我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乙方根据《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甲方负责区廉租住房的租赁管理。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协议一、经区政府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和廉租住房现场摇号选定房号后,乙方凭《阜阳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本协议。 二、该房屋地址廉租住房小区幢室,建筑面积2,月租金元。 三、乙方负责支付自住房屋的房租费、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服从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要求。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每月15号前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按《阜阳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证》和每年核定的租金交清当月租金。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设备,廉租住房限制装修,入住后自行装修的,在其退出廉租住房时装修费用不予补偿,装修物不得拆除。 六、甲方保障乙方所提供的廉租住房质量安全的义务。 因房屋破漏、公共部位及公用设备损坏需修理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甲方派员检修。 租赁户的进户门、窗、地面、水电表以及室内的一切管线等设备设施等经乙方初始验收完好,此后的因乙方原因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七、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擅自转租造成毁坏或个人损失、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八、房屋公共楼梯和通道是住户的安全通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共楼梯和通道内存放物品、烧煮等,并服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必须退租,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如乙方无理阻挠,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公租房管理规定

公租房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租房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公司公租房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服从国家颁发的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第二条公租房所有权属于甘肃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中检联公司行使管理权,由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国家的明确规定,职工不得对公租房进行转租或改变公租房用途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否则公司有权立即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入住公租房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入住协议。 第四条员工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或违章搭建。 (二)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三)按时缴纳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用气等。 (四)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入住公租房的员工一律交纳押金300元。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还公租房: (一)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公租房结构,拒不恢复原状的; (三)以营利为目的转租他人的; (四)利用租住公租房从事经营(“门面”)活动的;

(五)在公租房内酗酒、赌博者; (六)其他违规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七条退房规定 (一)凡是在公司租住公租房的员工,办理移交完所有的工作,包括公租房物业费、水电费等等; (二)若房间设施有损坏现象照价赔偿; (三)在移交手续上有总经理签字方可退房,不然押金不予退回。 第八条卫生情况 (一)公司每月方可检查公租房卫生一次,卫生不合格着限期整改; (二)两次整改不合格着公司全体通报批评一次。

一线城市公租房运营及融资模式分析

摘选自地产部《中国不动产金融研究报告2017》(编写中) 一线城市公租房运营及融资模式分析 文/投行业务部张添丁陈洁滢(实习生) 一、我国公租房的历史与现状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努力,我国逐渐形成了由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组成的住房体系。保障性住房作为社会保障中的一环,一般由政府主导建设并提供政策优惠或货币补贴,具体形式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等(不同城市分类略有差异)。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本文根据政策法规和相关案例、数据讨论分析公租房的运营模式和融资模式。 (一)公共租赁住房大规模建设始于2010年,目前已成为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的重要主体 1998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出台,政府停止福利分房,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发展拉开帷幕,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开始建立和完善。2007年,住建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房建设、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优惠政策。2009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之后,2010年6月国

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公租房建设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租房中长期贷款,并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租房融资渠道。各级地方政府,深圳(2008.1)北京(2009.8)、上海(2010.9)、广州(2010.9)也先后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及配租管理办法,开始进入公租房大规模建设阶段。从2014年起,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之一。 (二)一线城市公租房筹建存量约55万套,预计2020年达到78万套,占城镇住房总量的2% 目前一线城市中公租房筹建存量约为54.7万套,其中北京20万套,上海16万套,广州6.7万套,深圳12万套,约占城镇住房总量的1.56%。十三五期间,各城市将继续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拟新建公租房23.25万套,其中深圳未来将重点布局人才安居住房,预计到2020年将新筹建人才安居住房30万套,若其中30%用于租赁,将新增政策性租赁住房9万套,增加近一倍。 (三)2017政策浪潮下租赁住房成为焦点,公租房发展实现“规模与权益齐飞” 2017年7月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租赁住房在政策的持续发酵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新建租赁住房将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并由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标准化的运营管理。北京市作为全国首

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

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 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 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解决阜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依据建设部等9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x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适用本细则。阜阳城区范围内,居住户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本细则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第三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在解决阜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予以明确,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工作。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房改部门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部门为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民政、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物价、统计、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第二章保障方式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可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的房源。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第七条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 (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自然户家庭人数租赁补贴标准。 (二)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 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保障人数市场平均租金。现保障面积标准确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现住房建筑面积为受理核查时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有住房面积。现低保家庭保障人数是由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困难家庭的实际人数。第八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除尘滤布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市场平均租金由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测定。第九条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第三章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第十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精品—市政办廉租房实物配租通知

精品—市政办廉租房实物配租通知 市政办廉租房实物配租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就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四)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单人家庭,不予实物配租。二、配租房源此次配租的房源为荆善安居南区85套廉租住房、金城花园198套廉租住房,总计283套。三、实物配租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一)申请(10月24日-11月18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辖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同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2、婚姻证明;3、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明》;4、住房状况证明。住房状况证明由居委会开具,并经市房管局交易所核实;5、其他证明,主要包括申请人残疾证,烈士遗属家庭的烈士证,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三无”家庭、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工会组织认定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认定的重大疾病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核实原件并提供A4规格的复印件。申请家庭持以上《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送街道(镇)民政科或低保站初审,街道(镇)民政科或低保站汇总申请资料后,统一转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二)核准、公示、计分(11月19日-12月19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汇总审核各街道(镇)廉租住房配租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综合计分和排序,并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及评分排序向社会公示。(三)配租选房(12月20日-12月31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通知申请家庭按评分排序依次选房,并签订《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四、责任分工按照《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中已经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做好申请资料汇总审核、住房状况调查、评分排序、廉租住房配租和情况结果公示等工作。街道办事处(镇)及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受理、初审(主要包括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的调查、评估和审核等)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认定及提供婚姻登记以及享受社会救助、优抚抚恤及救助等情况;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配合市民政部门提供户籍登记、拥有车辆、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提取、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额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情况。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申请人家庭和成员拥有或承租的房产以及房产交易情况。五、工作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居民申请,严格审核、审批,认真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二)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敝、优亲厚友、滥用

廉租房申请书(完整版)

廉租房申请书 廉租房申请书 第一篇: 廉租房申请书 篇一: 廉租房申请 本人****年7月出生,****年高中毕业后,曾在石哈河小学任民办教师,****年转正并于****年调回乌中旗一完小当老师,于****年11月退休,系海流图镇居民。我于****年结婚,****年因感情问题离异,生一女孩当时由男方抚养,住房留给男方。本人至今未再婚。离婚后,学校出于同情,曾将校园旁边一间20平方米的土房卖给我,****年校园扩建,校方出资5200元又将房屋收回拆除。至今本人无个人住房,现居住在兄弟家中。本人一直患有抑郁症,需定期到外地住院和长期服药治疗,退休工资仅2575元月,扣去应扣款项后,每月实际拿到手的仅201X元左右,看病吃药基本花去本人工资的大半,20**年,孩子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当时男方再婚后生活比较困难,加上种种原因,男方家中是不主张孩子读大学的,所以我只好省吃俭用承担起孩子上学的全部费用,供孩子读完大学,现在孩子在外地打工,还未成家,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勉强够自己生活。所以至今本人无积蓄,有时生活费用还得靠弟兄姊妹来资助,面对现今不断上涨的房价,买房对我来说已经成为无望,现只能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 篇二: 廉租房申请 尊敬的**领导: 本人**,女,现年33岁,无业,本人户口与住址原在本社区**公司,现我与8岁**回到我娘家哥嫂家生活,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哥嫂家住**院内。本人原为**公司职工,公司破产改制后我下岗失业至今。201X年12月1日,因感情纠纷我与丈夫**正式离婚,女儿判归我抚养,与我一起生活,其父亲每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我与丈夫原住房属丈夫的父母所有,不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房产分割,我只得带着女儿回到我娘家,暂我哥嫂一起居住,晚上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挤在一张床上。因居住狭窄和生活不便,我那上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因经常睡不好觉而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了孩子学习与身体。离婚后我至今未再婚,我也因文化程度不高,无一技之长,小时候因患中耳炎留下后遗症而致耳聋,一直未找到工作而待业,无任何生活来源,现与女儿两人孤苦伶仃地艰难度日。尊敬的社区领导,本人离婚至今仍是单身,无房无职业无生活来源,仅靠女儿父亲每月500元生活费已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希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母女二人居住,恳望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 二○**年三月一日 篇三:

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 第三章建设规模 (14) 第四章场地建设条件分析 (17) 第五章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21) 第六章建设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 (36) 第七章抗震防震 (37) 第八章节能措施 (41) 第九章消防 (43) 第十章环境保护 (45) 第十一章项目组织与管理 (48)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50) 第十三章工程招标 (51) 第十四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4) 第十五章财务及社会效益分析 (57) 第十六章结论与建议 (58) 附:项目投资估算表 附图: 总平面图 附件: 1、XXX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廉租房用地划拨使用文件

3、XXX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XXX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统计资料 6、《XXX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2012”期内规划及年度计划》 7、XXX县财政局资金承诺函 6、XXX县房地产管理局法人证明 8、XXX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9、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件复印件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XX县房地产管理局 (3)、项目法人:XXX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地点:XXX 2、项目建设背景 (1)总的形势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进步日新月异,商品房建设发展迅速,各种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活小区比比皆是,城市大部分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与此同时少数低收入家庭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居住条件仍然十分简陋,他们的住房存在面积小、结构差、配套设施老化不全、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住房条件。对于那些低收入家庭,政府和社会有义务和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共享经济发展的好处。 国家和湖北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湖北省2009年——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XX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以及《XX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2012”期内规划及年度计划》等一系列鼓励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和配套措施, 通过政府出资建设廉租住房,然后以优惠的价格出租给这些住房困难户,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对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XX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状况 截止2008年底,XX县城区居民总户约2.89万户,城区居民人口86705人,2007年县本级财政收入23954万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4元,人均住房面积30.99平方米。 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家

中国城镇廉租房政策

我国城镇廉租房政策文献综述 前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廉租房政策惠及低收入者, 保障解决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使他们有安身之所。因此, 有效落实廉租房制度意义重大, 其实质是解决中国住房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 廉租房是一种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住房, 是政府向最低经济收入家庭提供 的一种非赢利的保障性租住用房, 采取住房租赁补贴为主, 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与其他房产相比, 廉租房具有很强的福利性, 它体现了社会公平, 对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证市场机制的良性运作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篇文章就围绕着我国城镇廉租房政策的历史发展、定位、现状、政策推动方法、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我国廉租房制度的历史发展 有关廉租房政策,早在1998 年7 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提出了建立廉租房社会保障体系的设想。1999 年建设部提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出台《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对廉租房制度作了具体的规定。2004 年3 月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目前, 全国35 个大中城市中有33 个城市和近半数地级市启动了廉租住房工作, 基本形 成了租金补贴为主, 实物配租为辅, 其它方式为补充的保障方式, 在解决最低 收入和特保家庭住房困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1] 2.我国当前的廉租房政策定位 “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要求中国的廉租房制度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满足人的需要;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要求廉租房制度在确保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 顾及未来的社会发展, 满足子孙后代的需要, 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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