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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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核心提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资源利用率,确保低空飞行安全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资源利用率,确保低空飞行安全顺畅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军情和通用航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管理原则】低空空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其使用管理应坚持适应发展、统筹兼顾、简化程序、灵活高效、责权分明、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使用管理主体】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空管委)统一领导全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工作,国家空管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工作落实,在现行空管运行体制下,军民航空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组织实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航空管理部门以及低空空域使用用户。

第五条【监管评估制度】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建立监管评估制度,适时对低空空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监管空管运行工作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确保低空空域管理运行正规有序。

第二章空域分类划设

第六条【定义】低空空域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

第七条【分类】低空空域按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以及目视飞行航线进行分类。

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报告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人员在目视条件下飞行的航线。

第八条【划设原则】低空空域划设应统筹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求、保障能力、机场布局、环境保护、地形特点等因素,科学划设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的范围和目视飞行航线。

第九条【划设要求】低空空域应根据不同类别的空域使用需求和航空器活动特点等情况,划设在相应的区域。

管制空城。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空中禁区和空中危险区;2.国境地带我方一侧10公里范围内;3.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外围5公里区域;4.终端(进近)管制区;5.军用和民航运输机场的管制地带(担负飞行保障任务且未划设机场管制地带的军

用机场,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中心,沿跑道中心线方向,两端各25千米,两侧各10千米的区域);6.其他需要重点保护地区。

报告空域。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10公里范围内;2.不依托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使用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等通用航空器具,从事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空中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地区上空半径5公里范围内;3.作业相对固定、时间相对集中,且对军航和民用运输航空飞行没有影响的通用航空飞行区域。报告空域不得划设在空中禁区边缘外20公里范围内,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边缘外10公里范围内。

监视空域。管制空域和报告空域之外的空域划设为监视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按照监视空域或报告空域标准划设,在管制空域内划设目视飞行航线,必须明确进出通道。

如划设的管制空域与监视、报告空域有交叉区域,交叉区域按管制空域掌握。

第十条【空域要素】空域划设应明确空域名称、水平范围、垂直范围、进出方法、提供服务单位及具体联系方式等要素;目视飞行航线应明确航班代号、航线走向、飞行高度等要素。

第十一条【划设权限】低空空域划设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所在地区民航空管部门,在充分听取地方政府及航空用户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划设,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批准;跨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空管局划定;飞行管制区间的,由空军航管部门会同民航局划定。

第十二条【报备公布】低空空域划设及调整方案由空军航管部门归口报空管委办公室备案,通报民航管理部门,由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空域准入使用

第十三条【管制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管制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获得许可;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高精度高度表、二次雷达应答机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ADS-B);无线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实施目视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或运动执照、学生执照,实施仪表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

第十四条【监视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监视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无钱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五条【报告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报告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六条【多类空域准入】航空活动如涉及多类低空空域,按照最高准入条件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飞行方法】管制空域内允许实施仪表飞行和目视飞行;监视、报告空域内以及目视飞行航线只允许实施目视飞行。

第十八条【空域类型调整】低空空域实行动态管理,灵活使用。军航战备训练和执行紧急任务需要使用低空空域时,可将监视、报告空域调整为临时管制空域;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地方政府组织重大活动、军用机场无飞行活动等情况时,可临时调整低空空域类型,适时放宽低空空域使用权限。

第十九条【空域调整部门】空域类型调整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负责,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备案,由民航地区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如需长期调整空域类型,按照空域划设权限申报批准。

第二十条【空域调整时限】临时管制空域启用需提前4小时,管制空域调整为临时监视或临时报告空域需提前2小时,监视空域与报告空域之间调整需提前1小时确定并发布,临时空域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第二十一条【临时关闭权限】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通常不得关闭,确需临时关闭,空域划设单位应及时报上一级部门审批,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由相应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飞行计划审批报备

第二十二条【飞行计划申请】飞行计划主要是指低空空域内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其申请内容包括:航空用户名称、任务性质、航空器型别、架数、机长姓名、航空器呼号、通信联络方法、起降机场(起降点)、备降机场、使用空域(航线)、飞行高度、预计飞行起止时刻、执行日期等。

第二十三条【飞行计划受理】通用航空飞行只向一个单位申报飞行计划。建有飞行服务站的地区,通过飞行服务站受理飞行计划。未建飞行服务站的地区,依托军用和民用运输机场的由所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不依托机场的由所在地区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直接受理或指定相关军民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

第二十四条【转场飞行计划审批】

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

关军民航空管部门,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与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通用航空器在军用机场起飞时,由军用机场委托附近民用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商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后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军航申报程序执行,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场内场外飞行计划审批】

通用航空用户向飞行服务站或军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提出飞行计划申请(飞行活动范围在民用机场区域内由该机场审批),受理该飞行计划申请的单位集中报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该部门审批;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该部门上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审批;跨飞行管制区间的飞行计划,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上报空军航管部门审批;仅需民航提供空管服务,由民航按级审批,并报备相对应的军航航管部门。飞行计划审批完后,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

二十六条【飞行计划审批时限】飞行管制分区内的飞行计划申请,应在起飞前4小时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2小时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应在起飞前8小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6小时前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区的,应在起飞前1

天15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天18时前批复,执行紧急任务飞行,应在起飞前30分钟提出申请或边起飞边申请,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0分钟或立即答复。

第二十七条【飞行计划报备时限】监视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2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1小时进行报备;报告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1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30分钟进行报备;接受报备部门原则上视为同意,如不同意,需在起飞前15分钟通知飞行计划受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飞行计划实施】军民航空管部门严格按照飞行计划审批意见组织飞行计划申请与实施,与其他飞行计划确有影响时,按照现行空管运行体制,由相应军民航空管部门实施管制调配。空军和民航局统计汇总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及申请实施情况,以季度为单位报备国家空管委办公室。

电器设备隔离挂牌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隔离挂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公司及所属单位电器设备隔离挂牌管理,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围 规定了电器设备隔离挂牌的管理程序和隔离挂牌的要求。 适用于XXXX所属的作业场所围所使用的电器设备。 如果作业现场已存在的电器设备隔离挂牌措施因设备的原因无法达 到本标准的要求,在安全分析的基础上,证实作业实践中能够确保安全,可以不适用于本规定。 3编制依据 3.1《总公司电器设备隔离挂牌要求》 4定义 4.1电气设备 指以电力为主要动力或载体的各种设备和元件,作业场所中常见的电气设备包括发电机、 变压器、配电板、各种电动机、各种类型电器等。 4.2电器设备 接通和断开电路及调节、控制、保护电路和设备的电工器具、装置的总

称。作业场所中常用于接通和断开电路的电器设备有空气开关、闸刀、漏电开关等。 4.3场所 指公司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包括所属单位负责作业的临时作业场所 4.4场所负责人 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其指定的临时代理人。 4.5标签 是指指明状态并表达警告信息的工具。 4.6锁定装置 是指能够将能源隔离装置稳定地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上而不发生移位的工具。 4.7电气人员 是指持有法定电工证或类似法定证件进行作业场所电气设备操作专业人员。 4.8作业人员 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或维修作业的人员。

4.9被授权人 指被授权对作业的设备需要进行隔离挂签的人员。 4 . 10受影响人 在隔离挂签条件下进行作业的人员。 5职责 5.1公司 5.1.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规定的建立与保持。 5.1.2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5.2所属单位 5.2.1负责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与保持本单位作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5.2.2生产主管部门是本单位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5.2.3 HSE主管部门是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 5.3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申请人 a)应了解作业容,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b)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 c)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隔离挂签情况。

管道煤气管理及安全使用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管道煤气管理及安全使用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管道煤气管理及安全使用规定(新编版) 1、严禁用硬物碰管道和表具,不得在管道上晾衣物和供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户内设备周围不得搭建建筑物和加装门锁。 2、不得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使用,禁止私自装拆或封闭,遮盖燃气设施,(如用厨柜等遮盖管道和煤气表,将煤气管道埋入墙或瓷片里) 3、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煤气房,气房管理员不能携带手机和钥匙串进入煤气房。 4、已装煤气的厨房要经常通风,并要配备干粉剂、灭火剂和灭火器、厨房附近的地方也要配足够的灭火器;同一厨房不得使用两种燃气和火源,如罐装煤气,煤油、木柴等。 5、每次点火前应先开风阀排除膛内可能沉积的燃气,然后再关闭风阀,点火时先点着火种后开主火,先划火后开气。使用煤气时如发现"回火""脱火"现象,应立即关闭阀门,经调节后重新点火。

6、炉灶后火后不能远离炉灶,停电或意外熄火时要马上关气阀;使用炉灶的师傅,下班前要检查气阀是否关好;上班人员最后离开厨房时要检查厨房炉灶气阀和供气总阀一次,确认全部关好才能离去。 7、炉台的燃烧器应防止水进入以防火杯爆裂,如火杯出现裂缝要及时更换。使用带内胆的蒸柜和肠粉柜的炉灶,要检查观察是否有足够的水;如遇停水而又必须使用这些炉灶时,应勤检查勤加水。 8、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关闭表前表后阀门; B、立即小心地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C、杜绝各种明火用静电产生(包括不得开关电灯、风扇、手电筒其他用电设备,不得在漏气场所打电话); D、应立即离开漏气场所,使用不在危险现场的电话通知有关部门。 9、煤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要做到:"断气灭火",即迅速关闭表前表后阀门,必要时关闭调压器阀门,切断电源。"一把干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收费站: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两年的试行,极大的提高了我公司“绿色通道”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按照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高管收费发[2017]308号)文件有关“绿色通道”新的管理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原《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山西交投高新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绿色通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保障鲜活农产品流通,切实将“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实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遵循“积极落实、规范程序、打击假冒、加强监管”的原则,实现“绿色通道”顺畅通行,提高“绿色通道”车辆通行效率,为过往司乘服好务、站好岗,树立我公司收费站的良好形象。 二、政策依据及解读 (一)政策依据 本办法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0]77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交运发[2013]35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高管收费发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JBKG -ZCGLZD-2014-002 编制单位: 编制部门: 修订时间: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JBKG-ZCGLZD-2014-0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力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检修、运行、更新、报废管理。 第三条“三三二五”制 本规定所称“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以下简称“三三二五”制),具体包括: 1.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2.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3.三定是指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4.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5.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支持保障部是公司电气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起草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程、规章制度和细则,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2.审核公司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更新计划、电气设备的选型,审核电气设备、设施的封 存、停用、启用、转移及报废。 3.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设施大修和改造计划,审核关键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 4.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查和评比,组织关键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5.定期组织公司电气专业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6.负责汇总、上报电气专业报表,汇总各单位上报的电气设备故障统计和分析。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电气专业技术攻关。 8.按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对公司级电气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理。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定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规范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应急疏散的管理,保证应急疏散与紧急集合在应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紧急集合点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及与应急疏散相关的主要内容。 紧急集合点是为人员应急疏散后重新集合预定的第一地点。应急疏散通道是为人员安全并尽快撤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预定的行走路线。 2、职责 2.1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标准,对各部门与应急 疏散相关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2.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楼紧急集合点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办公楼应急疏散管理。 2.3各部室 2.4现场单位 ,按照本规定管理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2.5现场单位的安全员 ,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并向现场指挥请示,并将经现场指挥确认的紧急集合点通知到现场所有人员。 2.6员工按照本规定和本单位应急体系要求使用、维护紧急集合点和应急疏散通道,执行相关的 应急程序。 3、内容 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应急疏散和使用紧急集合点: ,需要紧急集合的。 ,必须立即向所在场所人员发出警报,并必须立即撤离全体人员的情况。 3.2紧急集合点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1)公司办公楼; (2)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单位; (3)阀室等无人值守单位; (4)其他具有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的场所。 ,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同时便于人员能迅速集中和撤离的地方。 (1)必须在生产区之外,便于人员集合并继续疏散,宜在以下地点:在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通往外部的路侧、较大的平地; (2)紧急集合点必须安全,不得靠近排污池、放空区; (3)在潜在事故发生地常年主导风向上风方向; (4)人员紧急集合后不应阻碍交通; (5)紧急集合点标志牌安装在墙上,高度为距离地面1.5m-2.2m,正对着紧急集合点,保证能清楚地识别; (6)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站门内靠近大门处通往外部道路的路侧,同时设置风向标; (7)阀室等无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路边,标志牌安装在路边醒目处; (8)非危险场所的办公楼的紧急集合点应设在建筑物外,通往出口的道路处; (9)24小时值班的场点,在值班室应放置报警器;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天然气的使用和天然气设施保护以及天然气器具(家用天然气灶具除外)销售、安装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天然气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天 然气安全工作。 安监、质监、规划、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业主负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气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天然气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供气单位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天然气供气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建立专职检修队伍,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三)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抢险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天然气安全事故。

第七条供气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 设施例行检修需要中断供气的,供气单位应当提前1天(中断工 业用户供气提前3天),在停气区域内公示中断供气和恢复供气时间;临时抢险需要中断供气且涉及面较广的,供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和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生产、检查、维修、维护和事故抢险等制度。 供气单位对用户提出咨询、报修等要求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对抢险要求应当立即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天然气建设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图及有关档案资料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十条供气单位与天然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应当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公用、商业及工业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变更户主 应当在变更后两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供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 指导。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天然气管道或计量器具原始安装状态,破坏计量器具及由供气单位制作的铅封; (二)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天然气; (三)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 (四)擅自转供天然气;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规范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应急疏散的管理,保证应急疏散与紧急集合在应急体系中发 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紧急集合点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及与应急疏散相 关的主要内容。 紧急集合点是为人员应急疏散后重新集合预定的第一地点。应急疏散通道是为人员安全并尽快 撤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预定的行走路线。 职责 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标准,对各部门与应急 疏散相关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楼紧急集合点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办公楼应急疏散管理。 各部室 负责组织所属各部门建立紧急集合点。 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应急疏散的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 现场单位 负责按照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固定紧急集合点。 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建立临时紧急集合点。 负责将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纳入到本单位的应急体系中,按照本规定管理紧急集合点、 应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负责在应急状态下使用紧急集合点。 负责组织应急疏散相关程序的演练。 现场单位的安全员 负责落实建立本单位的紧急集合点。 负责落实标识和检查应急疏散通道。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应急疏散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按照设置原则选定临时紧急集合点位置,并向现场指挥请示,并将经现 场指挥确认的紧急集合点通知到现场所有人员。 负责组织各现场单位对应急疏散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员工按照本规定和本单位应急体系要求使用、维护紧急集合点和应急疏散通道,执行相关的 应急程序。 内容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应急疏散和使用紧急集合点: 紧急集合点单位所在场所发生事故或险情。 单位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或险情 , 需要紧急集合的。 抢险现场发生必须撤离在场全体人员的事故或险情。 发生其他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必须立即向所在场所人员发出警报,并必须立即撤离全体人 员的情况。 3.2 紧急集合点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2、 2.1 2.2 2.3 2. 3. 1 2.3.2 2.4 2.4.1 2.4.2 2.4. 3 2.4. 4 2.4. 5 2.5 2.5.1 2.5.2 2.5. 3 2.5. 4 2.5. 5 2.5.6 2.6 3、 3.1 3.1. 1 3.1. 2 3.1. 3 3.1.4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 2.110、120、122及其他部门转送的“三无”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4.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的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

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绿色通道”安排服务队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帮助服务。遇危重病人需送检查或入住院的,接诊科室必须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相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急救手术绿色通道予以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

公司电气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doc

公司电气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电气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气行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电气设备及电气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二级单位在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电气设备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二级单位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审核电气设备的年度大修、技措、更新改造项目,审定电气设备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制度,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周期组织做好电气设备检修工作。 3.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台帐,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电气设备的年度大修、更新、零购项目计划,编制月度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参与电气设备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电气设备备品配件的计划管理。 7.组织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电气管辖职责分工原则 第八条变配电所管辖界线的划分,原则上以其上一级变配电所馈线开关下侧电缆耳线为界,以下归用户管理。 第九条电缆及电缆桥架管辖界线的划分:自公司热电厂至乙烯总降压变电所、橡胶总降压变电所及4#路4#管架处的电缆主桥架由热电厂管理,其他电缆桥架(包括主桥架和支路桥架)共用部分由主要用户负责管理,独立用户部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电缆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作标志。 第十条架空线管辖界线的划分: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原则上对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井陉县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

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

厨房燃气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厨房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及燃气设备运行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确保厨房及办公楼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第一条厨房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度上墙),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有专人具体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天然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第三条使用天然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使用燃气灶具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第四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厨房供用电要采取防爆措施。 第五条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定期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 第六条发现漏气时(或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及照明)设备,打开门窗通风(直至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自行停止),再进行检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

造成漏气。 第八条对燃气灶具等设施,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九条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确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必须爱护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除用于防火救灾之外,一律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第十一条除以上相关要求外,天然气使用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公司办公室要加强餐厅及厨房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敦促餐厅按照以上措施进行操作,确保厨房所用燃气及设备运行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规范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应急疏散的管理,保证应急疏散与紧急集合在应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紧急集合点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及与应急疏散相关的主要内容。 紧急集合点是为人员应急疏散后重新集合预定的第一地点。应急疏散通道是为人员安全并尽快撤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预定的行走路线。 2、职责 2.1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 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标准,对各部门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2.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楼紧急集合点的 建立和管理;负责办公楼应急疏散管理。 2.3各部室 2.3.1负责组织所属各部门建立紧急集合点。 2.3.2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应急疏散的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 2.4现场单位 2.4.1负责按照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固定紧急集合点。 2.4.2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建立临时紧急集合点。2.4.3负责将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纳入到本单 位的应急体系中,按照本规定管理紧急集合 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 相关程序。 2.4.4负责在应急状态下使用紧急集合点。 2.4.5负责组织应急疏散相关程序的演练。 2.5现场单位的安全员 2.5.1负责落实建立本单位的紧急集合点。 2.5.2负责落实标识和检查应急疏散通道。 2.5.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应急疏散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2.5.4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2.5.5负责在应急抢险现场按照设置原则选定临时

电源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电源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电源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做好节能降耗,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保障公司用电有效使用和爱惜公司电器设备(空调、冰箱、打印机等)公共财产的管理,特做出如下规定: 1、空调使用时间:夏季7月1日至10月30日;冬季12月1日至来年3月底方可开机使用空调。 2、室内空调控制温度:根据国际标准组织(ISO)推荐的空调室的适宜温度是摄氏:夏天23至26度,冬天16至18度,室内外温度相差在5℃为宜。 本着节约用电原则,办公室空调温度设定不得超过26度,建议22度-24度左右 3、全体员工请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依据园区规定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取暖器设备,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纸箱等易燃物品,公司一共放置了七处灭火器(公司配备的灭火器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贴有标示提醒,请大家了解如何使用。 4、各主管负责对部门内同仁倡导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及用电的正确方法并进行监督。 5、各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时应按正常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电器设备(例如空调,打印机等);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要检查电源、电器设备是否已经关闭。 6、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营管部,由总务安排专业维修人员来进行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以上规定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 2 页共 8 页

xx年1月 电源的分类及知识 一、交流稳压电源的分类及其特点 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电压和频率的电源称交流稳定电源。目前国内多数厂家所做的工作是交流电压稳定。下面结合市场有的交流稳压电源简述其分类特点。 参数调整(谐振)型 这类稳压电源,稳压的基本原理是LC串联谐振,早期出现的磁饱和型稳压器就属于这一类.它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无众多的元器件,可靠性相当高稳压范围相当宽,抗干扰和抗过载能力强.缺点是能耗大、噪声大、笨重且造价高。在磁饱和原理的基础上的发育进形成的参数稳压器和我国50年代已流行的“磁放大器调整型电子交流稳压器”(即614型)均属此类原理的交流稳压器。 自耦(变比)调整型 1)机械调压型,即以伺服电机带动炭刷在自耦变压器的绕组滑动面上移动,改变Vo对Vi的比值,以实现输出电压的调整和稳定。该种稳压器可以从几百瓦到几千瓦。它的特点是结构简单,造价低,输出波形失真小;但由于炭刷滑动接点易产生电火花,造成电刷损坏以至烧毁而失效;且电压调整速度慢。 2)改变抽头型,将自耦变压器做成多个固定抽头,通过继电器或 第 3 页共 8 页

天然气居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村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村天然气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居民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天然气灶具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定 1、每次操作灶具前,使用人员应负责对现场安全环境、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须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开灶。 2、严格执行开灶操作顺序,具体顺序为:开燃气管道阀门→开燃气设施阀门→小开灶燃气阀门→点燃灶头后加气调节火焰。点火生灶一定要“火等气”,坚决不能“气等火”。 3、使用灶具时,如有一段时间不需要使用灶具时,操作人员应关闭灶具开关;如较长时间不需使用灶具时,应关闭管道阀门开关。 4、灶具使用结束关闭时,必须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关燃气灶阀门。关灶时,要防止出现关而不紧现象。 5、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发现停气现象时,应按关灶顺序和要求关闭各道开关和阀门。 6、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出现故障,须立即报修,并挂上类似“禁止使用”标识。 二、燃气管道、灶具的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的灶具应选用符合国家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合格的天然气专用灶具。 2、严禁私拆私改和随意安装燃气灶具。如需改装灶具或安装、维修天然气管道设施,必须要有管道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3、无架灶具应安装在耐火灶台上,灶下禁垫可燃易燃材料,并安装在避风的地方。灶具不得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左右。 4、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公分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或发烫)。软管正常使用中,一年内必须更换,如软管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更换。 5、严禁将燃气管道当作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6、严禁在天然气管道上晾晒衣物,堆压各类物品,以防止管道外部受力,管道接口松开或脱落,天然气外泄造成事故。 7、严禁在燃气管道四周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8、严禁用金属敲打管道,用脚踢管道阀门、灶具上的开关。 9、灶具长期不使用的,应关闭管道 三、日常安全检查规定 1、用户自检:用户使用前必须检查橡胶软管(金属管)有无松动、脱落、橡胶软管有无龟裂老化(金属管有无锈蚀)现象;灶具火口有无堵塞;灶具、管道开关、阀门是否在“关”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简)

妇产医院 急诊剖宫产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诊治工作,系统规范急诊产妇剖宫产手术的接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指定进入绿色通道的范畴:产妇临产有下列指征进入 绿色通道。 1、骨产道异常:骨盆显著狭窄或畸形。 2、软产道异常:软产道畸形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隔; 3、产力异常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出现产程进展滞缓或产妇衰竭,出现胎儿宫内窘迫者。 4、胎位异常:横位,臀位足先露,完全臀位而有不良分娩史者,臀位估计胎儿在3500g,高直前位并滞产。 5、宫外孕大出血、产前子痫,子宫破裂大出血、育龄妇女急腹症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规程 1、病人到达医院后,首诊医生确定为进入绿色通道范畴,护士要将病人直接送入手术室,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长到岗,并在10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

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治疗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医务科科长、院长。 3、值班医生立即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手术室后30分钟内开始手术。 2、所有进入绿色通道的产妇;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医务科 2015-3-18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23-86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正式版)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电气保护 一、矿井上下10KV电网及低压配电室继电保护由机电运行部统一管理, 井下配电室以外低压电网保护由区队负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 动作可靠, 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 应具有短路, 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引出的馈线上, 应装设短路, 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 应具备短路, 过负荷单相断线, 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 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 短路保护装置, 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和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五、40KW及以上电动机, 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六、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

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天然气使用安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448天然气使用安全制度 Natural Gas Use Safe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报修及安全常识。 二、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后开气。一时未点着,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切忌先放气,后点火。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 三、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火苗稳定。 四、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灭火焰,造成漏气。 五、使用完毕,注意关好天然气灶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保安全。 六、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

厘米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酿成事故。注意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软管老化应及时更换。 七、使用燃气具时,注意厨房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八、教育无关人员不要玩弄天然气灶具开关。 九、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室内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看有无漏气,切忌用火柴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天然气气味,应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开关电器,使用明火,并立即报告当地天然气维修站。 十、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内睡人; (二)禁止自购乱拉乱接软管; (三)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设备,禁止搬弄天然气表; (四)不要将天然气管道作为电线接地线。 (五)天然气灶具、气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六)不能将室内天然气管道、气表切封在室内装饰材料内,避免管道腐蚀、破损泄漏。 十一、如遇假期,较长时间不使用,切记关闭气表前阀

消防设施及通道管理办法(标准)

消防设施及通道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1) 2 范围 (2) 3 定义 (2) 4 职责 (2)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2) 4.2 工程管理部 (2) 4.3 PMT (2) 4.4 消防服务承包商(消防队) (2) 4.5 监理单位 (2) 4.6 承包商 (3)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5.1 基本要求 (3) 5.2 消防设施设置和检查要求 (4) 5.3 消防通道设置要求 (4) 5.4 临时占用消防道路作业许可证申办流程 (4) 6 参考文件 (5) 7 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5) 1 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xx所属区域。 3 定义 3.1 消防通道 保障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到达现场并实施救援的通道。 3.2 疏散通道 指走道、楼梯、连廊等,包括“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在火灾时是人员逃生的通道。 4 职责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1.负责制定与修订消防设施及通道管理办法。 2.根据本办法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 工程管理部 1.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及道路的规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施工现场消防道路、消防给水系统的维护管理。 4.3 PMT 1.负责所属区域内临时占用消防通道的审签。 2.负责所属区域消防设施和通道设置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4 消防服务承包商(消防队) 1.负责临时占用消防通道的审批,并确认消防措施落实。 2.负责组织消防专项检查,对消防设施的适用性、充分性、完好性进行确认。 3.负责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的培训工作。 4.5 监理单位 1.负责审查承包商施工现场临时占用消防通道的申请。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4、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肝功能的监测。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6、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同时上报业务院长,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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