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用茶感官检验原始记录

食品代用茶感官检验原始记录

食品(代用茶)感官检验记录

样品名称取样日期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产品等级检样日期

检验项目:感官(色泽、滋味、香气、组织形态、杂质)

检验执行标准:

备注:

□是□否符合标准检验人:审核: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化妆品包材检验标准14729

1.0本公司制定的质技部操作标准是为了达到体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所的生产的产品符合公司规定,满足客户品质要求,指导质技部如何开发、检测、改善、处理的作业指导文件。它也是一个强制性的文件。 2.0版序控制 2.1 文件编号: 2.2 文件版序: 2.3 编制人/时间: 2.4 审核人/时间: 2.5 批准人/时间: 2.6 文件发布日期: 2.7 文件实施日期: 2.8 文件管理部门: 3.0监控记录 3.1 《产品检测报告》 3.2 《原料检验报告》 3.3 《原始记录表》 3.4 《QA检验报告》、《IQC检验报告》、《QC巡查表》 3.5 《水质检验报告》 3.6 《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内控标准文件目录 标号标题序号文件名称 一化验室内控标准 1 化验室内控标准 二.品质部内控标准1 IQC检查标准 2 IPQC检查标准 3 QA检查标准 4 字码表 5 抽样方案 编辑审核 校对日期 一.化验室内控标准1.0取样原则: 半成品:按批次,每锅取一个样品。

成品:按批次取一个样品。 原料:每个批次去一个样品。 空气:室内取样 纯水:纯水室内出水点取样 2.0取样方法: 抽样时,必须带口罩,带手套,以免污染样品。 取样瓶,不锈钢匙须用75%的酒精消毒。 送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开启,以防再污染.若一个样品,须同时做多种分析,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它分析. 3.0产品检验 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包括理化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3.1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理化指标的标准 化妆水 项目要求 感官指标外观 单层:均匀液体,不含杂质 多层:两层或多层液体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 异 耐寒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 差异 pH值 4.0~8.5(直测法)(α、β羟基酸类产品除外)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CFU/g) ≤1000(儿童用产品≤5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100 洗发水 项目要求 感官指标外观无异物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色泽符合规定色泽 理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食品厂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份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长春XX食品厂 干燥失重(水分)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水分含量(%) 样品名称及编号器号容器重 m3(g) [容器+样品 重]m1(g) 样品质量 m(g) 烘后[容器+样 品重]m2(g) 失水质量 (g) 测定 结果 平均值 备注: 计算公式:m1-m2 X1=————×100 m1-m3 式中:X1-样品中水分的含量,﹪m3-容器的质量,g m1-容器+样品重,g m2-烘后[容器+样品重],g 检验员审核人检验日期

物资采购计划单 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申请部门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情况合同号 长春XX食品厂 物资采购计划单 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申请部门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情况合同号

成品入库记录 入库时间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入库数量库存量库房总量交货人收货人备注

长春XX食品厂 成品出库记录 出库时间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出库数量库存量库房总量发货人领货人发往地备注

长春XX食品厂 细菌总数检测原始记录 室温:℃湿度:% 第页共页检测依据接种时间 使用主要仪 器 报告时间 样号样品 名称 36+1 ℃培养 24~48h 稀释度报告数 cfu/ml(g) 空白 接种量ml 皿号 计数方式 菌落总数(个/皿) 皿号 计数方式 菌落总数(个/皿) 备注:1.√表示全皿计数,×表示多不可计数。2.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参照GB/T4789.2-7.3.2稀释度的选择报告菌落数。3.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用10的指数来表示。 检验员:审核人:审核时间: 总大肠菌群检测证实试验记录 环境温度:℃环境湿度 % 第页共页 检测依据接种时间 使用主要仪 器 报告时间 样号样品 名称 培养温度、时间培养基名称结果判定报 告数 (MPN) /100ml(g) ℃ h乳糖发酵培养基 分析号 1 2 3 4 5 6 7 8 9 复发酵产酸、气 EMB分离培养 革兰氏染色 复发酵产酸、气 EMB分离培养 革兰氏染色 备注:乳糖发酵阳性管转种培养实验:1.复发酵:+/+表示产酸、产气为阳性;-/-表示不产酸、不产气为阴性;+/-表示产酸、不产气。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料发酵管;1ml以下者,用单料发酵管。2.在鉴别性琼脂平板EMB上36±1℃培养18~24h,观察菌落形态,具有大肠菌群其典型特征“+”表示,不具有大肠菌群其典型特征“-”表示3.做革兰氏染色,“⊕”表示阳性,“⊙”表示阴性 检验员:审核人:审核时间:

原料进厂检验记录表.docx

原料进厂检验记录表 年月日编号物料名称料号数量 采购单号 供应商 检验项目抽样数不良数验收单号 备 及格 注 不及格 □全批 说 □分批交货 明 结 果□接受□退货□扣款□检验不良品退回 格式编呈:主管:检验员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 原料名称:多样性生物活性肽 序号抽样过程 批次号抽样日期标准要求应抽组数实抽组数实测结果试验结 论

有效物质含量 YCL2016011601 2016.01.16 2 2≥98% 有效物质含量 ≥98% 2YCL20160626012016.06.2211 有效物质含量 ≥98% 3YCL20161011012016.10.1133有效物质含量 =99.27% 合格 有效物质含量 =98.65% 合格 有效物质含量 =99.14% 合格 最终结论: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02 原料名称:枯草芽孢杆菌 序号抽样过程试验结 论

有效活菌数 ≥ 200 亿 /g ( % ); 有效活菌数 = 水分 ≤8% 8( 250.24 亿/g (% ); 1 YCL2016012201 2016.01.22 2 2 水分 =6.83% 8(% ) 有效活菌数 ≥ 有效活菌数 = 2 YCL2016111501 200 亿 /g ( % ); 3 278.36 亿/g (% ); 2016.11.15 3 水分 ≤8% 水分 =6.98% 8( 合格 合格 最终结论: 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 03 原料名称: 生物酶制剂 序号 抽样过程 试验结 论

1YCL20160214012016.02.14酶活力≥ 5万33酶活力=6.82万 2YCL20160715012016.07.15酶活力≥ 5万22酶活力=5.97万YCL20161220012016.12.20酶活力≥ 5万33酶活力=6.64万合格 合格合格 最终结论: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04 原料名称:氨基酸

食品检验原始记录模板

检验原始记录 实验环境:a、温度:℃b、干湿度:% 样品名称:样品编号:产品批号: 样品状态:状态完好,符合检验要求取样数量:执行标准:————————————————————————————————————————————————— 感官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14454.2 色泽:□正常□异常气味:□正常□异常 形态:□正常□异常滋味:□正常□异常 结论————————————————————————————————————————————————— 干燥失重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5009.3—2010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 备 测试 温度 称量瓶质 量 称量瓶+ 样品质量 称量瓶+样品 干燥后的质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平均值 报出值直接 干燥 法 分析天平、称 量瓶、恒温干 燥箱等 (℃)(g)(g)(g)(%)(%)(%) 1 2 ————————————————————————————————————————————————— 氯化物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QB/T 1500—1992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 0.1 ]/(mol/L)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 备 样品 质量 样品定容 总体积 测定用样 品溶液体 积 标准滴定溶液 消耗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平均值 报出值 直接 沉淀 滴定 法 分析天平、酸 式滴定管等 (g)(ml)(ml)(ml)(g/100g) (g/100g ) (g/100 g) 1 2 空 白 mL ————————————————————————————————————————————————— 酸价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5009.37—2003 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c[ 0.050 ]/(mol/L)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备样品质量 标准滴定溶液消 耗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平 均值 报出值 滴定 法 分析天平、碱式滴定管、 恒温水浴锅等 (g)(ml) (mgKOH/ 100g) (mgKOH/ 100g) (mgK OH/100 g) 1 2 —————————————————————————————————————————————————

食品检验原始记录模板

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只供学习与交流 只供学习与交流检验原始记录 实验环境:a、温度:℃b、干湿度:% 样品名称:样品编号:产品批号: 样品状态:状态完好,符合检验要求取样数量:执行标准:————————————————————————————————————————————————— 感官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14454.2 色泽:□正常□异常气味:□正常□异常 形态:□正常□异常滋味:□正常□异常 结论————————————————————————————————————————————————— 干燥失重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5009.3—2010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 备 测试 温度 称量瓶质 量 称量瓶+ 样品质量 称量瓶+样品 干燥后的质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平均值 报出值直接 干燥 法 分析天平、称 量瓶、恒温干 燥箱等 (℃)(g)(g)(g)(%)(%)(%) 1 2 ————————————————————————————————————————————————— 氯化物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QB/T 1500—1992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 0.1 ]/(mol/L)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 备 样品 质量 样品定容 总体积 测定用样 品溶液体 积 标准滴定溶液 消耗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平均值 报出值 直接 沉淀 滴定 法 分析天平、酸 式滴定管等 (g)(ml)(ml)(ml)(g/100g) (g/100g ) (g/100 g) 1 2 空 白 mL ————————————————————————————————————————————————— 酸价测定原始记录 检测依据:GB/T 5009.37—2003 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c[ 0.050 ]/(mol/L) 序号检验 方法 检验用仪器设备样品质量 标准滴定溶液消 耗量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平 均值 报出值 滴定 法 分析天平、碱式滴定管、 恒温水浴锅等 (g)(ml) (mgKOH/ 100g) (mgKOH/ 100g) (mgK OH/100 g) 1 2 —————————————————————————————————————————————————

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总数检验报告原始记录

微生物实验原始记录 卡姿秀化妆品 检验: 审核: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样品名称 订单编号 样品批号 设备名称 电热恒温培养箱(±1℃) 规格 室内温湿度 ℃ / % 检验依据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 检验日期 一、菌落总数 (cfu/g )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10g 于90ml 灭菌生理盐水中,均质后充分振摇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取1ml 灭菌吸管吸 取上述稀释液1ml ,加入9ml 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按上述方法操作,做10倍递增稀释。 每个稀释度吸取1ml 于灭菌培养皿内,注入凉至46℃ 的卵磷脂土温80营养琼脂15ml ,混匀。待卵磷脂土温80营养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于36℃培养48h 。同时做空白对照。为区别检样中的颗粒物,可在每100ml 营养琼脂中加1ml0.5% TTC 溶液,如有细菌存在,培养后菌落呈红色,而检样颗粒颜色不变. 样品匀液(10-i ) 10-1 10-2 10-3 空白 观察结果(C ) 计算结果N CFU/g 标准要求 □≤500 □≤1000 单项结论 二、霉菌和酵母菌 (cfu/g )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10g 于90ml 灭菌生理盐水中,均质后充分振摇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取1ml 灭菌吸管吸 取上述稀释液1ml ,加入9ml 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按上述方法操作,做10倍递增稀释。 每个稀释度各用两个平皿,吸取1ml 于灭菌培养皿内,注入凉至45℃±1℃ 的虎红培养基约15ml ,混匀。待虎红培养基凝固后,翻转平板于28℃±2℃培养5d 。同时做空白对照。(应选取菌落数在5-50个范围之内的平皿计数) 样品匀液(10-i ) 10-1 10-2 10-3 空白 观察结果 计算结果N CFU/G 标准要求CFU/G CFU/ML ≤100 单项结论 备注

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年版

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年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三、许可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 四、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应按照被认定的资质和检验项目开展许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撤消认定资格。 第二章检验程序 一、检验申请与受理 (一)检验申请单位确定检验项目,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二)检验申请单位应提供足量、包装完整、同一生产批号的样品,同时提交产品说明书等检验所需资料,并对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验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三)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申请表、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见附录2),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受理通知书应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二、样品检验 样品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检验结果应科学、真实、准确。样品检验原始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并按有关管理要求保存。留样保存期限为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12个月。 三、检验报告出具 (一)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检验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两份交检验申请单位,两份由检验机构保存(一份为副本,另一份存档)。 (三)检验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检验报告不得用于产品标签、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等。

化妆品检验表格

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沉降菌检查原始记录 FYJ/CX27-31-1 第3页共5页受检单位福州好利庄工贸有限公司 受检区域灌装间 净化室洁净度设计级别:采样日期: 工作台样品采集: 5cm*5cm灭菌规格板于被检物表面,棉签浸出生理盐水涂抹10次,入10ml生理盐水采样管 操作: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取样液1ml→平皿→营养琼脂计数 房间名称及 平均菌落数编号 1工作台面 2 3 4 5 6 7 8 9 10 标准规定: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 cfu/m2 检验者:郑笠林小毅詹伟复核者:郑笠 日期: 10.20 日期:10.27

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沉降菌检查原始记录 FYJ/CX27-31-1 第4页共5页受检单位福州好利庄工贸有限公司 受检区域工人手 净化室洁净度设计级别:采样日期:2015.10.16 工人手样品采集: 生理盐水棉签在右手指曲面涂擦10次,剪去棉棒,棉签入10ml生理盐水采样管 操作: 细菌菌落总数(手表面):取样液1ml→平皿→营养琼脂(35℃、48h)→计数 绿脓杆菌:取样液5ml→50mlSCDLP(35℃、24h)→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35℃、24h)→观察菌落 金黄色葡萄球菌:取样液5ml→50mlSCDLP(35℃、48h)→血琼脂平板(35℃、24h)→观察菌落溶血性链球菌:取样液5ml→50ml葡萄糖肉汤(35℃、24h)→血琼脂平板(35℃、24h) →观察菌落 房间名称及 编号 平均菌落数工人手1 绿脓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溶血性链球菌 工人手2 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标准规定: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 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检验者:郑笠林小毅詹伟复核者:郑笠 日期: 10.20 日期:10.27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化妆品检验方法

文件编号 标题:化妆品类产品检验方法 一、检验要求 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化妆品类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化妆品类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化妆品类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化妆品类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化妆品类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化妆品类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化妆品类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二、检验取样规则 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五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可按比例增取。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文件编号 标题:化妆品类产品检验方法 三、检验项目 化妆品类产品项目检验项目 油性化妆水色泽、香气、PH值、相对密度 香水、古龙水色泽、香气、清晰度、相对密度、 浊度、色泽稳定性、甲醇、 四、检测方法 化妆水:QB/T 2660-2004 香水、古龙水:QB/T 1858-2004 五、留样 留样时间以化妆品类产品保质期为准一般,对于有问题的化妆品类产品,留样要保持到问题处理完全结束。 编制:王峥嵘审核:批准:

实验室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表格范本

检验报告 检品编号:检品名称:生产批次:生产日期: 产品商标:产品包装:检验日期: 检品数量:产品规格:报告日期: 依据标准:SB/T 10379-2004 《速冻调制食品》 检测依据:GB/T 5009.3~9-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GB/T 4789.2.3-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 项目名称单位描述标准要求结果判定 感官 形态 色泽 组织 香味 杂质 品温(中心温度)℃≤-18 净含量g/袋 菌落总数CFU/g ≤3000000 本栏以下空白 结论: 检验人(签字): 盖章 签发人(签字):二〇〇年月日 检验报告反应产品质量,与检验原始记录合并归当保存。 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

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 样品编号第页/共页样品名称:检验前样品状态:□正常□异常 仪器名称显微镜 电热恒温培养箱 仪器型号仪器编号 检测依据: GB/T 4789.2-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检测程序: 细菌菌落计数检测:取2~3个稀释度,做细菌菌落计数,36±1℃培养48h。 大肠菌群测定:取样品匀浆稀释液3个稀释度接种乳糖胆盐发酵管,做大肠菌群测定,初发酵36±1℃,24±2h,复发酵36±1℃,24±2h。 检测结果: 1.细菌总数测定: 取2~3个稀释度检验,36±1℃培养48h,做细菌菌落总数。 细菌总数 稀释倍数10-110-210-310-4空白对照报告结果 计 数 平皿1 细菌总数 CFU/g 平皿2 2.大肠菌群计数: 接种不同的样品稀释液于乳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初发酵36±1℃经48±2h培养。 证实实验36±1℃经48±2h培养。查检索表,报结果。 大肠菌群计数接种量 (ml) 接种 管数 初发酵结果分离染色结果复发酵结果 报告结果 + —符合不符合+ — 大肠菌群 MPN/(100g) 检验时间年月日时检毕时间年月日时检验人员: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合并装订归档。 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

化妆品检验 管理制度

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名称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 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 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 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 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 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 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

化妆品检验规定

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 年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三、许可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 四、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应按照被认定的资质和检验项目开展许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撤消认定资格。

第二章检验程序 一、检验申请与受理 (一)检验申请单位确定检验项目,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二)检验申请单位应提供足量、包装完整、同一生产批号的样品,同时提交产品说明书等检验所需资料,并对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验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三)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申请表、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见附录2),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受理通知书应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二、样品检验 样品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检验结果应科学、真实、准确。样品检验原始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并按有关管理要求保存。留样保存期限为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12 个月 三、检验报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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