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

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

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患者就诊后,根据首诊医师诊断进行准确分诊或转诊。

二、院内转诊需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危重病人转科需派人护送科室并交代有关情况,并完成转出记录。

三、转入科室于病人转入后在24小时内做好转出(院)、转入(院)记录。

四、院际间转诊。如遇特殊病人或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原因确需转诊的,须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凡属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城镇居民、新农合等病人,须经医疗保险事业处同意。

五、病人若要求自动转院或自行转诊(包括因病床已满无法解决床位,病人家属要求转院的),按自动出院处理。主管医师须在病历上做详细记录,并告知其后果,经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出院(转诊)手续。

六、危重病人须先征得转诊医院同意,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须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诊。特别危重病人转诊时,须履行知情同意权并办理签字手续,派医护人员护送或请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转送。病人转诊时,须携带病历摘要。

七、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八、填写并留存转诊通知,及时将转诊通知送达相关科室或对口医疗机构。

九、收到对口医疗机构转诊回执单或电话的(含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乡医),应当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患者。

十、医院为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对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通转诊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社区转诊服务,填写转诊回执单,反馈结果等,并做好转诊住院人员的登记工作。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姜凤岚(书记) 副组长:邸生文(副院长)朱加鹏(业务院长) 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吕全新陈正国韩冬华刘宇宏 楚永玉杨喜武王井学刘志彬徐丽霞刘玉平 二、治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觉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咨询病史详细,并做好登记工作。若发觉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降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的宣传。 传染病预检分诊人职员作制度 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操纵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

监测、操纵、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咨询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严峻别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仔细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换工作,工作后注意歇息,对工作中的别脚、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普通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幸免浮现社会恐慌。 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打算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条件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韩冬华、王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制定。 4、疫情报告治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王晓花四人负责,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内报卡。 5、打算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指示完成打算免疫,由果淑芝主任和护士刘玉平负责。 6、消毒治理工作:由各相关科主任负责做好室内空气消毒、医疗器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品消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7、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由张淑芹负责。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入转调离管理制度

入转调离管理制度 一、入职管理 1.入职办理前准备: 1.1招聘部在新员工入职前一天15:00提供第二天入职人员名单及简历等信息,确保名单上人员已经薪酬福利部确认过薪酬,如有超编情况需特殊审批。; 1.2员工关系部根据名单及相关信息与拟入职人员进行沟通,确认拟入职人员是否如期入职,明确入职人数,入职时间,提醒员工携带入职资料,解答员工入职前基本问题。提前准备入职相关资料,预定会议室。 1.3依据工位及办公用品安排情况,协调行政中心事先确认拟入职人员工位或工位区域;同时提前准备电脑及其他办公用品。 1.4提前与新员工入职指导人沟通并进行提醒,增强其入职指导人身份意识,双方配合完成入职办理及新员工入职初环境适应。 2.入职当天入职手续办理: 2.1新员工入职当天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张) ●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解除劳动关系时间须早于入职当天劳动合同签订日期 ●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张; ●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1张) ●招商银行储蓄卡正反面复印件(1张)【除北京以外城市】; 2.2新员工入职当天需填写、签署以下资料: ●《入职信息登记表》:对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劳动合同书》、《实习协议》、《劳务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签订(全员均签《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协议》详见《竞业限制协议签订与履行规范》) ●《离职声明》:无离职证明人员或暂不可提供离职证明人员须填写 ●《员工手册》签收单 ●《五险一金告知书》 ●《入职薪酬确认单》——薪酬福利部 2.3入职资料齐全、规范性审核,建立员工档案。(特别说明:凡是涉及签名处,需审核其签名为ID姓名) ●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入职审批表——招聘环节提供; ●员工入职所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 ●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须审核离职时间,确认劳动合同起签日期; ●员工入职登记表——信息完整、整洁;ID名与常用名填写是否准确,签字须 为ID名; ●合同、协议填写——填写规范、签字、日期等; ●《员工五险一金告知书》——审核签名,明确其五险一金类型; ●《离职声明》——审核填写的离职日期及签名; ●《员工手册》签收单签名 2.4合同、协议的签订 ●总部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需加盖公章,员工需本人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 保证真实,一份由员工关系部保存,一份交员工本人保存。子公司合同一式三 分,一份由当地人事行政部保存,一份交员工本人保存,一份交总部保存。员 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须填写《劳动合同签收单》; ●劳动合同期限:初次签订一般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年期限; ●试用期期限:员工级别试用期为3个月,高层管理者级以上为6个月。 2.5进行入职引导、公司介绍——具体内容参见《员工手册》(制定中)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 7、对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 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就诊。 2、《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一式三联。其中A联、B联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C联由接诊医院填写。 3、对于外院转来的公费医疗人员严格按照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急诊转诊:对符合急诊范围并有治疗需要的患者,我院给予办理急诊转诊证明,应注明转诊目地、转诊期限及转往医院名称、经治医生签字,盖公费医疗转章后生效。 .

员工入转调离管理办法【最新版】

员工入转调离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入离职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所有人员入离职管理。 三、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入离职流程的制定、规范、执行、修改和监督。 四、程序和要点 (一)新员工报到 1.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及意向部门; 2.人事行政部以短信或者邮件形式将入职通知告知新员工,通知

报道的具体时间、注意事项和所需资料等。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离职证明以及其他须知。 (二)人事行政部检查新员工入职基本办公物品是否齐备本地办公: 1.办公桌; 2.电脑; 3. 企业微信账号 4.其他各项办公用品。 异地办公: 1.产品彩页;

2.名片; 3.企业微信账号; 4.样机等其他资料。 (三)新员工正式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1.提交入职通知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2.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3.新员工到人事行政部领用基本办公用品; (四)入职引导 由人事专员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其部门直接领导,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做入职引导。 1.介绍公司的整体架构和相关业务;

2.介绍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领导; 3.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 4.熟悉部门人员; 5.说明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等基本情况; 6.告知公司基本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7.确定相关协作部门人员项目认识。 (五)人事行政部建立新员工信息档案,并公告全公司1.建立新员工的人事档案,将员工信息录入企业微信; 2.将新员工加入公司大群; 3.新员工入职情况通过公司企业微信向全公司公告并表示欢迎; 4.更新公司通讯录; 5.为新员工(销售部)制作名片;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规定: 1、二、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必须转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转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自已选定的二、三级医院及定点中医及专科医院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如发生以下情况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参保人员未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时(不另收起付线)。 4、转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齐全,一式两联。 6、海淀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除需在转诊医院盖章后,同时应到海淀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到接诊医院就诊。(在海淀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的医疗费用采取记帐方式,不能发生现金) 7、对于外院转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公费医疗转诊转院规定: 1、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我院条件限制,需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核准后方可就诊。 2、《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一式三联。其中A联、B联由转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C联由接诊医院填写。 3、对于外院转来的公费医疗人员严格按照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专用处方”、“住院费用结算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急诊转诊:对符合急诊范围并有治疗需要的患者,我院给予办理急诊转诊证明,应注明转诊目地、转诊期限及转往医院名称、经治医生签字,盖公费医疗转章后生效。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 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 (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8小时服务。 2、患者服务补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 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3、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解答患者的疑问、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信息沟通,遇特殊情况报告门诊部。

招聘、入离职、转岗管理制度

招聘、入离职、转岗调动管理程序 1.目的:对人员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规范化,使人员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按程序办理。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入职、转岗调动、离职。 3.内容: 3.1人员招聘: 3.1.1招聘申请: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招聘原因、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希望到职日期”等,《人员需求申请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3.1.2招聘申请审批程序: 3.1.2.1编制以内的人员补充与一线岗位人员的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批。 3.1.2.2编制以外的人员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核——总经办审批。 3.1.2.3《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 3.1.3招聘实施:招聘申请经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招聘途征包括厂外广告、招聘会、人才市场、人才网站、媒体广告、内部介绍等,人事行政部收集应聘人员资料、与主管面试人员安排面试事宜、跟踪面试结果。 3.1.4面试流程: 3.1. 4.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查验证件与初步面试后,由该岗位的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进行面试,从个人性格、能力、素质、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并填写《面试评估表》。主管、工程师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经办核准。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录用人员相关入职信息。 A.一线员工、文职类: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领导审批。 B.工程技术人员: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领导审核。 c.主管、工程师及管理人员: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考核——部门领导审核——总经办审批。 3.2入职管理: 3.2.1新员工进入前 3.2.1.1人事文员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3.2.1.2新员工报到日,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工作证、签订试用期合同、参观公司办公环境)。 3.2.1.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岗位。 3.2.1.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4张;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2.1.5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为办公室工作的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办好公司邮箱地址和OA。 3.2.1.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新员工负责跟进人,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按照《新工人试用期跟进进度表》执行。 3.2.1.7带新员工到部门,工程师以上的要介绍给部门最高负责人或部门负

2021年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内转诊转院流程图 ------------------------------------------------------------------------------ 存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年月日因病情需要,转入医院科室,接诊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

治疗、康复: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6.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8.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三、双向转诊程序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二)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三)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四、工作职责 (一)医院职责 1.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科,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2.医院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集团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关联母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紧密或实际控制关联公司、事业部等单位对员工人事调动管理。 3 术语定义 无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中心 4.1.1 负责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制度修订、指导,并监督各子公司员工调动管理工作;4.1.2 负责员工调动手续的签批及调令的开具; 4.1.3 负责交接调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社保缴纳信息。 4.2 各中心、各部门 4.2.1 负责监督调动员工物品的移交及工作交接; 4.2.2 负责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员工调动结果; 4.3 子公司综合管理部 4.3.1 负责监督本子公司内部调动员工领用物品的移交或回收,及监督部门负责人调动时部门资产的移交工作; 4.3.2 负责跨公司间人员调动结果的确认并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反馈; 4.3.3 负责跨公司间调入人员社保的缴纳及人事档案的转入工作。 5 过程流程图 无 6 作业流程 6.1 员工调动原则 6.1.1 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中心、子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6.1.2 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6.1.3 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由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6.1.4 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相关 制度与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区政府建立乌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管理并使用资金,用于患者住院救助与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 根据目前我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基数及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区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进行调剂,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街道和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二)职责分工 1.街道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⑤制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完成乌达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①落实精防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并指导到位。 ②大力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③接受区精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④对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进行随访、个案管理。 ⑤指导社区内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康复训练。 ⑥督促、管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服药,及早发现病情变化。 ⑦对严重精神障碍病病情反复者,督促其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正规治疗。

员工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规 章制度

员工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体目的: 为建立合理的、人性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转
正、调动、离职作业流程,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理利益,既增加员工对 公司的认同感,同时使公司能有效选择适应岗位要求的合格人员,保证公司 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保障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工作; 2、用人部门协同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培训、转正 等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手续办理; 4、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计算、薪资核算,财务部负责员工薪资支 付。
第一节 员工招聘入职管理规定 一、目的
通过明确有序的引导,帮助新员工融入到申通快递大家庭里来,形成公司认 可的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二、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部 三、管理内容
1、对求职人员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2、入职当天全程陪同协助办理入职手续; 3、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 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4、入职培训; 5、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四、招聘入职作业流程 1、招聘途径与招聘原则
1.1 员工招聘途径:内部人员推荐、公司门口招工启示、人才市场、中介、 网络等、招聘会(校园招聘)等;
1.2 管理人员招聘途径:内部晋升、人才市场,中介、网络、交流活动、 猎头等。
1.3 员工招聘和选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优胜劣汰; 1.4 员工增补条件:公司各部门在出现职位空缺或需增补(扩编)人员时, 员工招聘需要由相应部门提前一周在协调办公平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流程; 管理及其他人员需要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填写《员工需求申请》流程。如有新增岗 位空缺需附部门新的架构; 1.5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 描述做初步筛选。
应聘职位
主管或经理及以上岗位
一般人员
第一次面试
招聘经理/直接经理
招聘主管(专员)/直接 主管
人力资源部总监/用人部门总 第二次面试

招聘经理/直接经理
第三次面试
分管副总及 CEO
各部门总监可自行决定 需要
1.6 招聘周期:
从人力资源部收到《人员需求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每
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 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根据患者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得病例及时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与妇幼保健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得诊疗科目范围得;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得;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属本医疗机构难以控制与无能力处理得;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得;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得; 7、其它情况。 (二)下转指征 有下列情形得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得同意后,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与妇幼保健院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得; 2、诊断明确得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得;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得;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得; 5、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其它情况。 二、双向转诊基本原则 双向转诊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医疗原则 为合理利用医疗基层医院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主要基层医院诊疗,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逐级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得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基层医院作为一定区域范围得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得转诊服务;连队卫生室,在基层医院得指导与管理下,应积极参与下转病人得治疗服务工作。 (二)就近转诊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应按方便、及时、快捷得原则就近转诊,有特殊约定转诊关系得除外。 (三)自主选择原则 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当尊重患者得知情权,认真介绍可转往得医院,最终由患者自主选择就是否转诊及转往得医院。 (四)逐级上转原则 患者因病情需要上转,除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应转往本医疗机构之上级医院,实施逐级转诊。 三、转诊程序 (一)填写转院转诊申请单

转诊管理办法

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合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病人,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有效控制基金流向,依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4年新农合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合患者在县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患者因病转至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所患疾病在县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三)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需要转院治疗的; (四)需要专科专病治疗的; (五)其他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 第四条转外就诊(转至县外就医)程序: (一)符合转诊转院条件需要转入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所)出具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申请表(附件一),并附首诊医院的住院首页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在转出医疗机构的合管科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方可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急诊患者无法进行正常转诊转院的,应在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合管科办理住院及电子转诊转院手续。急诊证明应与首次病程记录相吻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急诊入院条件而随意出具急诊证明的,其新农合补偿费用的10%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因务工、上学或其他原因在市外居住的参合农民需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持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学校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住院报销材料(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结算发票、费用总清单)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办理报销。 第五条未经转诊转院申请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六条转市外就医的病人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七条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县级医疗机构要对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得因转诊转院延误患者病情。 (二)对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三)县外医疗机构对未出示转诊转院证明的参合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首先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无转诊转院证明的将降低10%报销。参合人员仍

远程医疗试点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XX省远程医疗试点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远程医疗双向转诊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服务的意见》,进一步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规范和协调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通道,实行“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远程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必须是经过XX省远程医疗中心审批并已经入网的远程医疗服务机构的转诊,其他方式的转诊不属此范畴。 第四条双向转诊的原则。 (一)自主选择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向患者认真介绍可转往的医院及其专科情况,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最终由患者自主决定是否转诊及选择转往的医院。 (二)分级诊疗的原则: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

诊治工作,遵循普通常见病、多发病主要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而大病、疑难危重症疾病在上级医院(受邀医院)及专科医院诊疗的原则。 (三)针对性及就近转诊的原则:经远程医疗受邀医院确认需转诊者,可根据病人的病情针对性地选择将病人转诊至上级医院及专科病特色突出的医疗服务机构;同时根据医疗服务机构区域布局和病人的病情,按安全、方便、及时、快捷的原则就近转诊(有特殊约定转诊关系的除外)。 (四)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在转诊过程中,原则上必须选择远程医疗网络医院,通过远程医疗网络系统畅通了上下转诊渠道,简化转诊流程,同时利用医疗网络传输系统,使患者的病历、临床检验及影像检查结果等资料达到医疗资源共享的目的。 (五)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原则:在远程医疗网络医院转诊中,同级医疗机构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检查影像结果项目,可满足患者诊疗需要的,应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原则予以认可,一般情况不再重复检查。 第五条双向转诊指征 上转指征:根据患者病情,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情形之一的病例及时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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