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一.总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

二.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

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第一阶段:港口建设单位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办理评价任务委托→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提出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确定环境目标筛选评价因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批评价大纲

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

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修改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2评价类别和等级

条文根据近五年30多个大中型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提出了港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标准和环境要素评价分级标准,以及各类评价项目的评价深度。评价时首先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评价类别,再根据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划分。项目评价类别分A、B、C三类,环境要素评价分一、二、三级。A类评价项目必须进行详细、全面评价;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评价重点进行评价;C类评价项目可进行一般评价;A 类和B类评价项目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类评价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见下页表二.2)

二.3评价范围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项目评价类别、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确定。评价的时间范围应包括建设期和营运期。A类评价项目必须同时评价建设期和营运期;B类评价项目应以评价营运期为主;C类项目应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评价的空间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陆域和水域在内的评价区。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应包括港区和与项目想邻的生活区、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及环境敏感目标;水域范围应包括港池、进港航道、新建锚地,以及与上述水域想邻的环境敏感目标。(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和水域范围是指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定的范围)

二.4 评价内容

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内容应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进行确定。(见下页表二.4)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与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划分表(二.2)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4)

三.工程分析

三.1 一般规定

工程分析是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是报告书的重要内容。条文规定了工程分析才用的资料、分析内容和分析方法。

工程分析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资料为依据。还应包括项目概况描述和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二个阶段的污染源分析。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进行工程分析。

工程污染源强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类别和污染物性质,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经验公式计算法、调查统计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通过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预测评价因子。

三.2 建设期污染源强分析

条文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建设期工程分析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1.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施工活动分析,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采用类比分析法、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取防治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影响环境噪声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施工车辆流量及交通噪声强度。C类评价项目可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3.A类和B类评价项目宜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固体废物总量、主要成分及性质。还应根据施工船舶的船型和施工期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还应采用类比分析法或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陆域形成、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疏浚产生悬浮物总量及排放强度。

三.3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工程分析的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还提了港口营运期各环境单元的污染源强分析确定方法。

1.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装卸工艺流程分析确定营运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用防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年排放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后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水环境一级和二级评价的污染负荷和污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活污水量应包括陆域生活污水量和船舶生活污水量。陆域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进行计算;船舶生活污水量可根据船型和到港艘次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舱底油污水水量和含油量,可根据实测资料或采用经验公式法、类比分析法确定。油船换装油品时的洗舱水量,宜按船舶载重吨的10%~20%确定。

3.散装有毒液体卸船码头接收船舶洗舱水量和船舱残留物,应根据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洗舱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A类物质卸船后的预洗舱水量应按从每个舱内排出的有毒物质浓度计算。当排出浓度为0.10%时水量可取10m3;当排出浓度为0.01%时,水量可取100m3。需要达到装卸另一种物质要求清洁条件的总洗舱水量,可按载货舱容积的3%~5%计算。

(2)B类、C类和D类物质卸船后达到清洁条件的洗舱水量,大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0~200 m3 ;小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20 m3 。B类和D类物质船舱残留物每舱可取1~3 m3 ;洗舱水量可取3 m3 。

(3)煤炭、矿石码头确定冲洗水量时的冲洗强度可取每次5L/m2;污水中煤炭、矿石的悬浮物含量,可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石油、散装液体化学品装船和装罐作业排出的

油气和化学品气体排出量,可采用油品、化学品损失率计算。损失率宜采用实测或统计法确定。散粮码头的扬尘量可采用经验系数法确定。散装化肥码头和散装水泥码头的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宜采用类比法确定。港口机械噪声、疏港车流量和交通噪声,宜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港口船舶固体废物和陆域固体废物发生量宜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

四.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

四.1 自然环境调查

A类和B类评价项目评价中描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需收集的资料内容、方法。在调查时,可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资料。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等自然环境的调查。地质调查应概要说明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地层构造等情况。地貌调查应收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水文和气象调查应重点调查评价区内气象台和水文站的长期观测资料。

四.2 社会环境调查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影响区域内的城镇与乡村分布、交通、邮电、环保基础设施、工农业发展规划等社会环境调查。城镇与乡村分布应收集批准的资料,确定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目标。交通、邮电及环保基础设施调查应重点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公路、铁路、水运、邮电通讯、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及发展规划。工农业生产调查应收集项目相关的厂矿企业、工业结构、能源消耗、土地利用等。

五.水环境影响评价

五.1 水环境现状评价

本条制定的原则是:充分利用评价水域内已有资料,减少现场调查与监测工作量,缩短评价周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评价区内的污染源评价和水质质量、底质现状评价。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现有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评价水域的水质、底质长规监测资料。收集的资料应是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

(2)应收集评价水域及相邻水域近三年内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

一、二级评价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查直接排入评价水域的陆域污染源、船舶污染源及对评价水域有较大影响的相邻污染源。

(2)内容应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形式、排放量、排放成分、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

(3)调查可采用社会调查、实地监测和统计计算等方法。

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

(2)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污水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等标排放量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

(4)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并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排入评价水域的主要污染物。

一、二级评价现有监测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进行补充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环境现状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和底质监测。

(2)监测断面、垂线和采样点设置应根据评价区域的水文、地形条件和评价内容,采用射线法,轴线法或功能布点法确定,采样垂线不应少于5条。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开敞式海港项目宜采用射线法由岸线向外设置3-4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近、中、远三条采样垂线,垂线间距为500m~1000m,近岸垂线不应被建设后的码头所覆盖;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加采样垂线;

(b) 有掩护海港宜采用轴线法沿设计主航道两侧布设采样垂线,在锚地、港池口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设采样垂线;

(c) 河港宜在拟建码头及上游、下游公布设3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条采样垂线,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应增设采样垂线;

(d) 重要的排污口下游500m~1000m处应设置监测断面;

(e) 底质采样可按水质采样垂线的50%设采样点,以近岸为主,兼顾其它采样点。

(3)水环境监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筛选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a) 海港、河口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pH油类、COD、DO、SS、无机氮、无机磷和盐度;河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pH 、石油类、高锰酸钾指数、DO;并应根据项目性质及货种增加监测因子;

(b) 一、二级评价的底质监测因子可根据需要从下列因子中选取:油类、有机质、Pb、Zn、Cu、Cd、Hg等。

(4)水环境现状监测采样要求及分析方法满足下列要求:

(a)海域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海洋调查规范》。

(b) 河流及其它地面水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5)监测时段及频率满足下列要求:

(a) 海港和河口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期高潮、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二级评价监测时段应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监测次数宜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次高、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

(b) 河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和平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二级评价的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或平水期中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三级评价项目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时,可在平水期或枯水期进行一次水质补充监测。

(6)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因子应在监测因子中选择确定;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水质和底质宜采用单项指数法评价。评价结果满足下列要求:(a) 确定评价水域内的主要污染物质、污染程度和位置;(b) 分析各种污染物质的超标原因;(c) 综合确定水环境质量。

五.2 水环境影响预测

水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因子进行预测;当运载疏浚物的船舶选择的航线二侧无环境保护目标和疏浚物在划定的抛泥区内抛弃时,可不评价悬浮物和疏浚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污染因子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污染预测方法与计算模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污染预测的流场计算应符合附录D 的要求;污染预测方法的选择应满足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深度要求。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模拟和模式计算方法,二级评价可采用模式计算方法,三级评价可采用类比分析方法。

水质预测模式的选择满足下列要求:空间维数与流场计算模式一致;满足污染物排放的代表性条件;反映预测因子的理化特征。

混合输移扩散参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港和河港一级评价在有条件时,宜采用示踪试验确定混合输移扩散参数;无条件时,可采用相似海区的试验结果或经验公式计算。进行示踪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示踪物能反映代表性污染物质的特性;实验条件与水质预测条件相似。(2)河流混合扩散参数可按下列方法确定:非感潮河段横向混合扩散参数,

当B/H≤100时可采用泰勒(Taylor)公式计算,当B/H >100时可采用菲希尔(Fischer )公式计算;河流纵向扩散参数可采用爱尔德(Elder)公式计算。

疏浚悬浮物扩散计算参数x、y方向的水平流速u、v:可按疏浚区实测资料确定;x、y 方向的水平涡动扩散系数Kx、Ky :一级评价项目应由现场实验分析确定,二级评价项目可类比分析确定。

水环境污染影响预测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级评价应达到设计水平条件下的污染物浓度控制要求;给出预测因子的空间浓度分布图,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定量分析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三级评价分析主要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

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六.1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例行监测资料应由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提供,是为了保证资料的质量。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污染源评价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监测资料。已有监测资料的收集应是评价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内,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或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

大气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级评价调查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源以及与评价区相邻的重大污染源。三级评价调查评价区内与拟建项目密切有关的污染源。(2)调查内容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量、排放因子、排放方式、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3)调查方法可采用社会调查、现场监测和类比分析。

大气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影响较大的污染物。(2)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3)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排放量法、等标污染负荷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4)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确定评价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已有大气环境监测资料不能满足现状评价需要时,应进行补充监测并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区的气象、地理条件、敏感目标采用的功能点法监测点位;一、二级评价不少于三个测点,并符合下列要求:(a)改建、扩建项目和污染源密集区内的监测点宜多于新建项目和污染源稀少区内的监测布点;(b)评价区常风向下风恻,主要污染源的下风向设监测点;(c)敏感目标处置设监测点。

(2)监测点不应设置在污染源旁及主要交通干线处,应避开树林和高层建筑物,周围应有270о 以上的自由空间。

(3)一、二级评价监测因子为TSP、SO2 、NOx,并根据项目性质、货种增加监测因子。(4)监测因子的测定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5)监测时段和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a) 一级评价可选择典型月份监测二次,每次连续监测3~5天;(b) 二级评价可选择典型月份连续监测2~3天;(c) 三级评价在已有资料不满足评价需要时可进行连续监测1~2天。(6)一、二级评价监测数据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a)采样分析的有效数据数和百分率;(b)各次监测的日均值与1小时均值;(c)日均值的超标率与1小时均值的超标率;(d)浓度分布和变化规律。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评价项目的监测因子作为评价因子;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评价方法宜采用单项指数法;一、二级评价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a)确定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和范围;(b)分析污染物超标原因;(c)综合确定环境空气质量。三级评价分析监测资料确定环境空气质量。

六.2 污染气象统计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应收集评价区内和相邻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评价的资料不少于年,二级评价资料不少于年;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气象统计分析的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a)年、季的地面湿度、温度、降雨量;(b) 年、季的风玫瑰图;(c)最大风速、最小风速、月平均风速及变化规律、典型日平均风速;(d)年各风向、各风速段、各类大气稳定度的联合频率。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主要污染因子进行预测,分析污染因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一级评价可利用相似条件的实测资料对预测模式进行分析验证。预测评价的深度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1)一、二级评价应分别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污染预测。三级评价应对营运期污染进行分析;(2)一级评价计算地面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长期浓度,并绘制浓度分布图,二级评价计算地面和日平均浓度。(3)一级评价应计算环境保护目标处典型气象条件下的1小时平均地面浓度。(4)一、二级评价确定对评价区的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定量分析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三级评价分析主要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

六.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港口工程性质表明:大气污染物质包括气态和颗粒物两类,污染源几何排放高度在30m 左右,污染距离较近,范围较小,且多数港口周围地形平坦。近十年的港口工程评价结果表明大气环境预测计算采用高斯扩散模式和修正的高斯扩散模式可以满足工程评价需要。

七.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七.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根据评价等级和环境特点确定水域生态和陆域生态的调查内容。水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以收集近3年已有的资料为主,资料不足时,进行补充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港、河口港一级评价进行浮游生物、水产养殖、渔业捕捞、产卵场和生长区、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岸线侵蚀、水域冲刷与淤积调查。

(2)海港、河口港二级评价应进行水产养殖、渔业捕捞、产卵场和生长区、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

(3)河港一、二级评价应进行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岸坡稳定、河道冲刷与淤积调查。

海域生态调查的站位布设和调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浮游生物调查站位的数量和位

置宜与水环境现状调查的站位一致。浮游生物调查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海洋监测规范》。

海港、河港一、二级评价应收集评价范围内陆域的地质地貌、水土保持、土壤类型和主要植被的有关资料。海港一、二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现状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水域生态的营养状态,营养状态指数;

(2)分析确定浮游生物的种类、数量、优势种、分布及多样性;

(3)分析确定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和珍稀动植物种类、分布和面积;分析确定洄游动物种类、洄游的性质、时间和路线。

陆域生态应根据调查分析地质地貌、水土流失及植被状况。

(条文中的"浮游生物"是指浮游植物和大、中型浮游动物。珍稀动植物是指红树木、珊瑚礁以及国家现行法规列为保护对象的其它动植物。岸线侵蚀和水域冲刷与淤积的现状调查是指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有关内容进行初步的分析。)

七.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条文中分析项目对水土保持的影响适用于在近岸进行开山填海造陆的港口建设项目。

海港、河港一、二级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岸线规划、环境功能规划及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分析项目建设和营运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级评价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重点分析对水土流失、岸线变化、冲刷与淤积、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珍稀动植物、洄游动物以及动物的产卵场和生长区的影响。二级评价宜定性分析项目对水土保持、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珍稀动植物、洄游动物以及动物的产卵场和生长区的影响。三级评价宜定性分析项目对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影响。

一、二级评价应分析和建设期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性质、范围、程度和时段。一、二级评价应分析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一、二级评价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资料分析防波堤、引堤、护岸、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对水动力条件变化、回游动物、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八.声环境影响评价

八.1 声环境现状评价

条文中的环境敏感目标系指评价区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政府办公机构、居民区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1、2类标准规定区域。尚未划定港界的新建项目应以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建筑红线为港界。声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噪声源调查和环境噪声现状评价。还应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资料应为评价区内近三年的噪声监测资料和经审查的评价资料。噪声源调查应包括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声级。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点按环境功能法在港区内、港界、港外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及主要污染源布设。

(2)监测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GB/T1462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和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一、二级评价分别连续监测3天、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一次。

(4)一级评价应对环境敏感目标和港界处的测点进行连续24小时监测。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标准;

(2)一、二级评价应分析噪声源的特征和变化规律;

(3)一、二级评价应确定评价区内的敏感目标及港界处的声级、超标状况;

(4)一、二级评价应综合分析和确定评价区内的声环境质量,三级评价描述声环境状况;

八.2 声环境影响预测

港口建设项目对港外学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港公路和铁路的交通噪声。

声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主要噪声源,预测对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预测评价量应为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预测宜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模式选择符合下列规定:码头独立单机和移动范围较小的装卸机械的噪声辐射声级;码头固定式连续输送机械的辐射声级;疏港公路的交通噪声的辐射声级;铁路噪声声级;预测点的声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级评价应确定建设期、营运期的噪声影响范围及对港界和敏感目标处的影响程度;(2)一级评价应绘制噪声声级的等值分布图,分析对声环境的影响规律;(3)二级评价列表给出影响范围和程度。

九.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九.1 船舶垃圾污染分析

本条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是在统计分析我国港口船舶垃圾发生量的基础上提出,适用于A类、B类和C类评价项目。根据《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中的有关条款制定。

船舶垃圾污染分析深度应根据评价类别、货种、船型、船舶航区确定。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统计计算法,估算停靠码头和停泊锚地船舶的垃圾发生量。A类、B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国内船舶、国外船舶垃圾的影响。

九.2 陆域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本条是根据港口生产垃圾发生情况统计资料及目前我国的人均生活垃圾量提出。

陆域固体废物污染分析深度应根据港口建设项目评价类别、货种确定。A类、B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采用类比法或统计法估算发生量。A类、B 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影响。A类、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分类分别景象处理;C类评价项目可只估算固体废物的发生量及去向。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十.事故风险污染分析

条文中的事故风险是指自然因素和人为原因造成对环境重大污染影响、经济有重大损失的事故。规定了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事故风险污染分析的方法和深度。

1.石油码头、液化气码头、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及有毒固体化学品码头必须进行事故风险污染分析;风险分析范围包括码头、锚地和库区。

2.溢油事故风险污染分析应根据工艺流程、自然条件,采用类比分析法、统计法确定事故污染的几率、类型、强度。

3.宜采用定性方法分析事故风险污染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确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水环境事故污染宜采用类比分析或数值模拟计算分析确定;大气环境事故污染宜采用类比分析或数值模拟计算分析确定。

5.水环境事故污染评价深度应给出污染物扩散面积、漂移轨迹,确定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及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大气环境事故污染评价深度应给出污染物扩散范围、地面浓度分布,确定污染程度及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十一.社会影响分析

十一.1 公众参与调查

本条适用于A类评价项目,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A类评价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调查对象应为直接受影响的居民。可采用填调查表、座谈会等方法进行调查;回收的调查表应不少于50张,回收率不低于80%,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应不少于20人,被调查的人60%应是直接受项目影响的居民。调查内容应为被调查人对建设项目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记录调查对象的年龄、职业、性别、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等内容。应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一.2 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的影响

本条适用于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大型、特大型的A类评价项目,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A类评价项目应评价征地拆迁安置对项目所在社区及接受社区的影响,B类评价项目可根据需要分析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影响。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的影响评价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查项目所在社区及拆迁安置接受社区的人群结构。

(2)调查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安置人员的数量和补偿情况。

(3)调查拆迁居民的重新安置情况。

调查可采用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回收的调查表应不少于50张,回收率不低于80%,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应不少于20人,被调查的人应是直接受征地拆迁影响的人员。调查内容应为拆迁居民对重新安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记录调查对象的年龄、职业、性别、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等内容。应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拆迁人员对重新安置的不同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一.3 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分析

A类、B类评价项目宜根据需要进行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分析。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宜采用定性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项目建设前的景观及文化设施现状进行调查。

(2)对项目建设后的景观构思及文化设施状况进行分析。

(3)对项目建设前后的景观及文化设施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

(条文中的景观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浴场和疗养区等。文化设施是指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历史文化遗迹、文物所在地等。)

十二.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控

十二.1 环境保护管理

本条适用于A类、B类评价项目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新建项目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确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设施;根据管理和监测需要配备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分析已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设施的能力,根据需要增加人员、仪器设备及设施。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应编制管理和监控的设施、仪器设备清单及费用估算。

十二.2 环境监控

本条适用于A类评价项目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1)A类、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环境质量控制方案。

(2)A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建设期和营运期污染种类、污染影响范围确定环境监测计划和需要制定的主要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断面和站位、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内容。

(3)A类评价项目应提出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控计划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及规章制度。

十三.防治污染措施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十三.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条文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3条,《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1条,《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19条、第28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要求提出。规定必须提出的措施,适用于A类、B类评价项目。为了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建设项目的环保工程初步设计,条文规定了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必须达到的深度。

港口建设项目应根据影响评价结果提出建设期、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技术上应可行,经济上应合理。

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简易处理方案;

(2)确定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处理方案;

(3)确定疏浚和陆域形成产生的悬浮物对保护目标影响的防治措施。

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确定码头和锚地船舶的舱底油污水、船舶垃圾和船舶废油的接收处理方案;

(2)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船舶压舱水、洗舱水的接收处理方案,泵房冲洗水、贮灌清洗水及贮灌区初期雨水处理方案;

(3)确定煤炭、矿石码头堆场雨水和冲洗水的处理方案;

(4)确定多用途码头、集装箱码头洗箱水的处理方案;

(5)确定港区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6)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事故污染的应急措施;

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建设期防治施工粉尘污染保护目标的措施。

(2)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确定煤炭、矿石、散粮、散装水泥和散化肥码头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有害气体污染防治措施;确定生产、生活用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防治陆域取土区水土流失的措施。

(2)确定减缓影响生态敏感区域的措施。

(3)确定防护绿化和环境绿化方案。

控制声环境污染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措施。

(2)确定控制装卸机械、空压机、锅炉房等机械噪声及疏港公路交通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措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施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2)确定营运期船舶垃圾、陆域生产废物、生活垃圾处置方案。

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应确定排放总量及控制方案。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应说明处理工艺方案,处理效果,,估算投资费用。

(2)事故风险污染的应急措施包括应急方案、组织机构及主要设备和器材。

十三.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为充分说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可行与否,采用环境损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指标,条文规定了环境损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的内容、方法和深度。适用于A类、B类评价项目。条文中"达到的环境质量"是指在采取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条件下所能达到的环境质量。

A类、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和环境损益两部分。环境损益分析应包括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和监测机构建设及运行费用估算;分析项目造成的环境损失和达到的环境质量;给出环保设施建设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占项目财务收入的百分比。

经济效益分析应包括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部分。直接经济效益可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的财务分析资料进行定量描述,社会效益可定性分析项目对地区交通设施、投资环境、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某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XXXXXXXXXX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XXXXXXXXXXXXXX 编制日期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彩色原件缩印1/3) 评价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分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西区学生宿舍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人代表邹采荣联系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校内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普通高等教育P8441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 (1)该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雾岗路东侧、同济路北侧(规划路)。东临原本部校区西区学生宿舍、南至原弼塘南便村、西至弼塘小学、北至西区学生宿舍和弻塘东便村村居民区。项目占地为原南海师范学校,已荒芜多年,地块属性为教育用地。 (2)项目规模和经济指标:本项目投资4500万元,总用地面积2124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9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391.22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建筑布面积20391.22平方米。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42%。宿舍高度每栋6层,共8栋,全部采用框架结构。 (3)工程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2124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9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391.22平方米,绿化用地8497.2平方米,临时停车场1个,面积172平方米。宿舍总居住人口2800人。学生食堂一座,占地面积1184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368.18平方米。食堂共2层,可供约1400位学生的平时饮食。每层食堂分为两部分,约300平方米用作厨房,位于北侧,884.09平方米用作餐厅。食堂设灶头14个(每个灶头使用天然气为300m3/月),其中8个用来炒菜,6个用来蒸饭。 (4)公用工程: 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28万KWH,供电由项目所在地禅城区供电局供应。 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给,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工程生活给水利用城市自来水管网自压采用下行上给式直接供水,无水泵房。 排水:本项目的主要用水主要为学生的生活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供热:本项目采用太阳能热水器集中供应学生日常热水。 通讯:闭路电视、网络等均与有关部门达成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 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 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三)适用罚则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99-4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附件7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关公路网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第三条项目选址选线及施工布置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依法划定禁止开发建设的环境敏感区。 第四条项目经过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优化线位,分情况采取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以及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理工程形式,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对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搬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

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 项目经过规划的居民住宅、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路段,预留声屏障等噪声治理措施实施条件。结合噪声预测结果,对后续规划控制提出建议。 第五条项目经过耕地、林地集中路段,结合工程技术经济条件采取增大桥隧比、降低路基、收缩边坡等措施。合理控制取弃土场数量。对取弃土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恢复措施,有效减缓生态影响。 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的,应优化线位、工程形式和施工方案,结合生态敏感区的类型、保护对象及保护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 对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生境、迁徙行为造成影响的,采取优化工程形式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设置野生动物通道、运营期灯光及噪声控制以及栖息地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对古树名木、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植物造成影响的,采取避让、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公路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72793771.html, 公路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作者:董芳金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问题 越来越凸显,其中生态环境影响是人们的重点关注之一。基于此,论文以花山隧道为例,分析公路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对生态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以期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分析提供有益参考。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ighway and other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he impact of highway projects on the environment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mong them, the impac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one of the key concerns. Based on this, the paper takes Huashan tunnel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operation period may have on the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in order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related fields. 【关键词】公路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Keywords】highway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fluence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TU71;X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7-0063-02 1 引言 随着人类对自然生态美的推崇与渴求,公路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关注,在环境评价段及时发现公路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生态破坏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公路建设运营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发展,从而发挥公路建设事业的正面积极作用。 2 环评概念中的生态影响 生态系统简称ECO,是ecosystem的缩写,指在自然界的一定的空间内,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整体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对生态影响进行了定义:生态影响是指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所产生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作用,影响可划分为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可逆影响和不可逆影响。根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企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Q/SD3-ZY-096-2005 ( C版)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为改进环境绩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局内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局环境因素进行环境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 3 引用文件 Q/SD3-CH-22-2005《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4 职责 4.1工程局生产副局长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安监办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环境管理评审组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4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控制措施: a) 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形成《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b)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依据本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c)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针对环境因素策划和确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d) 安监办负责汇总、审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应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5.2.1是非判断法 对环境因素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凡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者,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环境影响波及全球; b)社会强烈关注; c)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d)一旦发生可能引起重大环境事故的环境因素。 2005-5 -8发布2005-5 -8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JTJ005-9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 (JTJ005-96) 1总则 1.0.1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 1.0.2本规范适用于汽车专用公路及其它有特殊意义公路的新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0.3为了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管理,统一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保证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见附表1。 1.0.5公路建设项目环境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宜用环境影响矩阵筛选方法,见附表2。 1.0.6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经过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经济林带、大中城市的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及有特殊意义的公路,应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格式和内容要求及印刷规格见附录A1、A2。环境要素筛选认为必要时,应增设单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0.7对于公路建设规模较小,沿线环境状况比较简单的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及其它有特殊意义的公路,可只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格式和内容要求及印刷规格见附表A3。 1.0.8评价分为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预测年限取公路竣工投入营运后第7年和第15年。 1.0.9本规范按现行国家标准编制,当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后,自动替换。 2社会环境影响评述 2.1社区发展的影响 2.1.1 评述范围:应是建设项目沿线的实际影响范围。当实际影响范围难以确定时,宜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规定的直接影响区域作为实际范围。 2.1.2 评述内容:社区概况、人口结构、经济发展、路线对两侧交往的阻隔等。 2.1.3 社区现状调查及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试行) JTJ005-961 总则、1.0.1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1.0.2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专用公路及其它有特殊意义公路的新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1.0.3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管理,统一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保证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特制定本规范。1.0.4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见附表 1。1.0.5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宜用环境影响矩阵筛选方法,见附表 2。1.0.6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经过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经济林带、大中城市的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以及有特殊意义的公路,应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格式和内容要求及印刷规格见附录 A1、A2。环境要素筛选认为必要时,应增设单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0.7 对于公路建设规模较小,沿线环境状况比较简单的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及其它有特殊意义的公路,可只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格式和内容要求及印刷规格见附表 A3。1.0.8 评价分为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预测年限取公路竣工投入营运后第 7 年和第 15 年。1.0.9 本规范按现行国家标准编制,当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后,自动

替换。2 社会环境影响评述2.1 社区发展的影响2.1.1 评述范围:应是建设项目沿线的实际影响范围。当实际影响范围难以确定时,宜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规定的直接影响区域作为实际范围。2.1.2 评述内容:社区概况、人口结构、经济发展、路线对两侧交往的阻隔等。2.1.3 社区现状调查及影响分析 2.1.3.1 调查建设项目沿线的社区划分(以县或地、市为单位)、隶属管辖、地理位置、社区面积,评述建设项目对其影响。 2.1.3.2 调查社区人口结构及影响分析 1. 调查社区内的人口分布、数量、劳力、文化结构及人口自然增长率。 2. 评述建设项目对文化结构及劳动者就业的影响。 2.1.3.3 调查社区经济发展及影响分析 1. 调查建设项目沿线工农业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产值、年出口总额、粮食年产量等主要经济和产品指标,并计算其人均占有量,与该地区所在省(区)的人均占有量进行比较,评价其发展水平。 2. 评述建设项目对社区主要经济指标和产品产量的影响。 2.1.3.4 评价路线对两侧交往阻隔的影响 1.调查人口居住分布、土地隶属状况、交往道路状况。 2.评述路线两侧对交往阻隔的影响,提出交往通道设置建议。2.1.4 评价因路线布设对社会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应提出降低或消除不利影响的方法和措施。2.2 居民生活质量和房屋拆迁的影响2.2.1 评述范围:同本规范2.1.1 条。2.2.2 评述内容:居民生活收入、公共卫生、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

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 三、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定稿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收费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

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

正文格式基本要求: 正文文字统一使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表格内文字通常使用5号宋体,行距固定值16磅(必要时可调整); 正文中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可在文本完成后全选,在字体中选择Times New Roman,不影响中文字体格式)。 报告表分九章,章节编号中文一、二、三、四……标题加黑;各章节内正文1级标题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2、3、4,标题加黑; 正文图表标题采用小4号宋体加黑,图表编号在相应章节(一共九章)标题框架内按顺序分别编号,如表1-1,表1-2……,图1-1,图2-1……等。 范例: 详见报告表样表格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主要产品及产量)(项目性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名称) 编制日期: 年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2、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DOC)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一、公路建设项目环评的特点 1 公路环评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保护部,2008年令第2号): (2)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三级以上等级公路;1000米以上的独立隧道;主桥长度1000 米以上的独立桥梁; (3)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三级以下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4)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其他。 2 工程建设内容多 环评应包括全部工程内容(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连带工程)、工程的全过程活动(设计期、施工期、运营期)、全部工程活动方式(施工方式、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并且主要工程(点、线)清楚。 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连接线、三

场(取土场、弃土场、采石场)、施工便道便桥等。 (1)路基: 路基标准横断面(路基类型、单幅路基宽度、路基标准横断面图);路拱坡度(行车道和硬路肩横坡);边坡;路基排水(挖方路段路基两侧设矩形加盖板路堑边沟,填方路基坡脚设宽护坡道,护坡道外侧设梯形路堤边沟);路基防护(土质挖方路段边坡采用三维网植草、骨架护坡结合植被网种草防护;软质岩石边坡采用护面墙结合骨架植草护坡或护面墙结合锚杆框架梁植草防护;深挖路段以及可能引起边坡顺层滑移的路段采用桩板墙、锚索框架梁;硬质岩石区岩体完整采用光面爆破;堤边坡采用植草或铺草皮、三维网植草防护、拱形骨架防护)。 (2)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路面。 路面排水包括路面表面排水、中央分隔带排水、路面结构内部排水。路面表面水采用漫流形式和集中排水方式排入排水沟中;中央分隔带设置排水盲沟将中央分隔带的渗水排至路基范围之外;在路面边缘设置边缘排水系统,以排除路面结构内的自由水;低填或挖方路段设置排水垫层和纵向渗沟,将路面结构内的自由水或底下渗水排出。 (3)桥梁涵洞: 桥梁总座数总长;大中小桥座数长度;涵洞总个数;大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格式样本.docx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 编制日期:年月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围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 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书 (彩色原件缩印 1/3 ) 评价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联系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行业类别 新建□改扩建□技改□ 及代码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其中:环保投环保投资占(万元)资(万元)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年月(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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