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1 总则

1.1.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

2.1 射频同轴电缆。

1.0.

2.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

2.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1.0.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系统的工程设计

2.1 一般规定

2.1.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 宜预留1~2个频道。

2.1.1.2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 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HF)、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

2.1.3 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4 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 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1.5.1 产品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2.1.5.2 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能、外观应一致。

2.1.5.3 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2.1.6 系统设施工作的环境温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寒冷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40~+35℃;

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10~+55℃;

室内工作的设施:-5~+40℃。

2.2 系统的基本模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分配

2.2.1 系统可采用无干线系统、独立前端系统、有中心前端系统、有远地前端系统四种基本模式,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2.2.1.1 无干线系统模式规模很小,不需传输干线,由前端直接引至用户分配网络(图2.2.1-1)。

图2.2.1-1 无干线系统模式

2.2.1.2 独立前端系统模式是典型的电缆传输分配系统,由前端、干线、支线及用户分配网组成(图2.2.1-2)。

2.2.1.3 有中心前端的系统模式规模较大,除具有本地前端外,还应在各分散的覆盖地域中心处设置中心前端;本地前端至各中心前端可用干线或超干线相连接,各中心前端再通过干线连至支线和用户分配网络(图2.2.1-3)。

2.2.1.4 有远地前端的系统模式,其本地前端距信号源太远,应在信号源附近设置远地前端,

经超干线将收到的信号送至本地前端(图2.2.1-4)。

图2.2.1-2 独立前端系统模式

图2.2.1-3 有中心前端的系统模式

图2.2.1-4 有远地前端的系统模式

注:系统基本模式中常用的图形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2.2 系统载噪比、交扰调制比和载波互调比的最小设计值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系统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最小设计值(dB)

2.2.3 各种系统模式的前端、干线和分配部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2.2.

3.1 无干线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表2.2.3-1的规定。

表2.2.3-1 无干线系统指标分配系数

2.2.

3.2 独立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根据干线的衰耗值A(dB),按表2.2.3-2的规定选取。

2.2.

3.3 具有中心前端和远地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表2.2.3-3的规定。

表2.2.3-3中心前端和远地前端系统指标分配系数

2.2.4 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分贝(dB)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N〕x=44-101ga (2.2.4-1)

〔CM〕x=47-201gb (2.2.4-2)

〔IM2〕x=58-101gc (2.2.4-3)

〔IM3〕x=58-201gc (2.2.4-4)式中〔C/N〕x——分配给某一部分载噪比的分贝数;

a——分配给该部分载噪比的系数;

〔CM〕x——分配给某一部分交扰调制比的分贝数;

b——分配给该部分交扰调制比指标的系数;

〔IM2〕x——分配给某部分二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

c——分配给该部分载波互调比的系数;

〔IM3〕x——分配给该部分三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

2.2.5 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2.2.5.1 非邻频系统可取70±5dBμV。

2.2.5.2 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64±4dBμV。

注:在强场强区的较高楼层可提高电平,以避免同频干扰。

2.2.6 系统输出口频道间的电平差的设计值不应大于表2.2.6的规定。

表2.2.6系统输出口频道间电平差(dB)

2.3.1 接收天线安装位置应设置在较高处,避开接收电波传输方向上的阻挡物和周围的金属构件,并应远离公路、电气化铁路、高压电力线以及工业干扰等干扰源。

2.3.2 接收天线安装位置的信号场强可根据实际测试结果和主观视听效果综合确定。实际测试时,宜选择不少于3个有可比性的测试点。在每个测试点上,应测试所有频道(频率)的信号场强、频带内和频带外(邻频)的干扰场强。

对新建建筑物天线安装位置的信号场强,可根据理论计算值并按主观视听和实际测试结果来确定。实际测试可采用模拟建筑物建成以后的状况来测定。

2.3.3 接收天线和天线放大器应按下列要求选用:

2.3.3.1 每接收一个电视频道信号,应采用一副相应频道的接收天线。两个或两个以上电视广播信号源处于同一方位时,可共用一副宽频带天线。接收到的每一个频道的信号质量应满足系统前端对信号质量的要求。

2.3.3.2 当接收信号场强较弱、反射波较多或干扰较大时,使用普通天线不能保证前端对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可采用高增益天线、加装低噪声天线放大器或采用特殊型式的天线。

2.3.4 接收天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3.4.1 天线与天线竖杆(架)应能承受设计规定的风荷载和冰荷载。

2.3.4.2 天线与天线竖杆(架)应具有防潮、防霉、抗盐雾、抗硫化物腐蚀的能力。用金属构件时,其表面必须镀锌或涂防锈漆。

2.3.4.3 天线在竖杆(架)上调整时,应能转动和上下移动,其固定部位应方便、牢靠。

2.3.4.4 天线、竖杆(架)、拉线与支撑、附件应组装方便,固定可靠。

2.3.5 安装在室外的天线馈电端、阻抗匹配器、天线避雷器、高频连接器和放大器等应具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2.3.6 接收天线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2.3.6.1 采用拉线竖杆(架)的安装方式时,拉线不得位于接收信号的传播路径上。

2.3.6.2 竖杆(架)和抛物面天线的安装应按生产厂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设计。

2.3.6.3 天线放大器应安装在竖杆(架)上。天线至前端的馈线采用屏蔽性能好的同轴电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不得靠近前端输出口和干线输出电缆。

2.3.6.4 两副天线的水平或垂直间距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的1/2,且不应小于1m。

2.3.6.5 最低层天线与支承物顶面的间距不应小于其工作波长。

2.4 前端

2.4.1 各频道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应按下式计算:

S himin=〔C/N〕h+F h+2.4 (2.4.1)式中S himin——天线送至前端的最小输入电平(dBμV);

〔C/N〕h——分配给前端的载噪比(dB);

F h——前端的噪声系数(dB)。

2.4.2 前端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4.2.1 采用频道放大器输出型前端:

S h0=S h0max-3 (2.4.2-1)式中S h0——频道放大器输出电平设计值(dBμV);

S h0max——频道放大器标称最大输出电平(dBμV);

2.4.2.2 采用宽带放大器输出型前端:

S′h0=S′h0max-7.51g(N-1)-(1/2)(CM h-47) (2.4.2-2)式中S′h0——宽带放大器每个频道输出电平设计值(dBμV);

S′h0max——宽带放大器标称最大输出电平(dBμV);

N——系统传输的频道数目;

CM h——分配给前端的交扰调制比(dBμV)。

2.4.3 具有自办节目功能的前端,采用视频设备的信噪比不应小于45dB。

2.4.4 采用相邻频道传输的前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2.4.4.1 应具有60dB以上的邻频信号抑制特性。

2.4.4.2 频率偏移在甚高频段不应大于20kHz。

2.4.4.3 图像伴音功率比的调整范围应为10~20dB。

2.5干线传输

2.5.1干线放大器常温下输入电平的最低值应按下式计算:

S ia=〔C/N〕a+101gn+F a+2.4 (2.5.1)式中S ia——干线放大器常温下输入电平的最低值(dBμV);

〔C/N〕a——分配给干线部分的载噪比(dB);

F a——单个放大器的噪声系数(dB);

n——该干线上串接放大器的个数。

2.5.2 干线放大器常温下输出电平的最高值应按下式计算:

S oa=S oamax-101gn-7.51g(N-1)-(1/2)(CM a-47) (2.5.2)式中S oa——干线放大器常温下输出电平的最高值(dBμV);

S oamax——干线放大器的标称最大输出电平(dBμV);

CM a——分配给干线部分的交扰调制比(dB)。

2.5.3 干线放大器在常温下输入电平和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2.5.

3.1 设有自动电平调节(ALC)的干线系统:

S′ia=S ia + (2~4) (2.5.3-1)

S′oa=S oa - (2~4) (2.5.3-2) 2.5.3.2 未设自动电平调节(ALC)的干线系统:

S′ia=S ia+(5~8) (2.5.3-3)

S′oa=S oa-(5~8) (2.5.3-4)式中S′ia——干线放大器输入电平的设计值(dBμV);

S′oa——干线放大器输出电平的设计值(dBμV)。

2.5.4 干线传输部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5.4.1 当干线衰耗不大于88dB时,可采用斜率均衡和手动增益调整的放大器。

2.5.4.2 当干线衰耗大于88dB小于220dB时,必须采用自动增益调节(AGC)干线放大器。

2.5.4.3 当干线衰耗超过220dB时,必须采用自动电平调节干线放大器。

2.5.4.4当传输干线中需要提供分配点时,宜采用桥接放大器或定向耦合器。

2.6 分配网络

2.6.1 分给分配网络部分的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指标,宜在分配网络部分的桥接放大器和各延长放大器上均等分配。

2.6.2 桥接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S ob=S obmax-7.51g(N-1)-(1/2)〔CM b-47〕(2.6.2)式中S ob——桥接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设计值(dBμV);

S obmax——桥接放大器标称最大输出电平(dBμV);

CM b——分配给桥接放大器的交扰调制比(dB)。

2.6.3 延长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S oe=S oemax-101gn-51g(N-1)-(1/2)〔CM c-47〕(2.6.3)式中S oe——延长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设计值(dBμV);

S oemax——延长放大器标称最大输出电平(dBμV);

CM c——分配给延长放大器的交扰调制比(dB)。

2.6.4 分配网络宜采用分配—分支或分支—分支方式。

2.6.5 分配器的空余端和最后一个分支器的主输出口,必须终接75Ω负载。

2.7 前端机房和自办节目站

2.7.1 有自办节目功能的前端,应设置单独的前端机房。播出节目在10套以下时,前端机房的使用面积宜为20m2;播出节目每增加5套,机房面积宜增加10m2。

2.7.2 具有自制节目功能的有线电视台,可设置演播室和相应的技术用房。演播室的工艺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2.7.2.1 演播室天幕高度宜为

3.0~

4.5m;

2.7.2.2 室内噪声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附录A噪声评价曲线的规定,并应小于NR25。

2.7.2.3 混响时间为0.35~0.80s;

2.7.2.4 室内温度夏季不高于28℃;冬季不低于18℃。

2.7.2.5 演播室演区照度不低于5001x;色温为3200K。

2.8 部件安装和线路敷设

2.8.1 系统中所用部件应具备防止电磁波辐射和电磁波侵入的屏蔽性能。室外使用的部件还应有良好的防潮、防雨和防霉措施。在有盐雾、硫化物等污染区使用的部件,尚应具有抗腐蚀能力。

2.8.2 部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8.2.1 部件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牢固、安全并便于测试、检修和更换。

2.8.2.2 应避免将部件安装在厨房、厕所、浴室、锅炉房等高温、潮湿或易受损伤的场所。

2.8.2.3 在室内安装系统输出口用户面板,其下沿距离地(楼)面的高度应为0.3m或1.5m。2.8.3 前端设备应组装在结构坚固、防尘、散热良好的标准箱、柜或立架中。部件和设备在立架中应便于组装、更换。立架中应留有不少于两个频道部件的空余位置。

固定的立柜、立架背面与侧面离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8m。

2.8.4 前端机房和演播控制室宜设置控制台。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在主要通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通道不应小于0.8m。

2.8.5 演播控制室、前端机房内的电缆敷设宜采用地槽。对改建工程或不宜设置地槽的机房,也可采用电缆槽或电缆架,并置于机架上方。采用电缆架敷设时,应按分出线顺序排列线位,并绘出电缆排列端面图。

2.8.6 电缆(光缆)线路路由设计,应使线路短直、安全、稳定、可靠,便于维修、检测,并应使线路避开易受损场所,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跨越。

2.8.7 室外线路敷设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2.8.7.1 当用户的位置和数量比较稳定,要求电缆线路安全隐蔽时,可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

2.8.7.2 当有可供利用的管道时,可采用管道电缆敷设方式,但不得与电力电缆共管孔敷设。

2.8.7.3 对下列情况可采用架空电缆敷设方式:

(1)不宜采用直埋或管道电缆敷设方式;

(2)用户的位置和数量变动较大,并需要扩充和调整;

(3)有可供利用的架空通信、电力杆路。

2.8.7.4 当有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前端输出干线、支线和入户线的沿线,宜采用墙壁电缆敷设方式。

2.8.8 电缆与其它架空明线线路共杆架设时,其两线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2.8.8的规定。

表2.8.8 电缆与其它架空明线线路共杆架设的最小间距值

2.8.9 电缆在室外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2.8.10 电缆在室内敷设,宜符合下列规定:

2.8.10.1 在新建或有内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物内,可采用暗管敷设方式。对无内装修要求的已建建筑物可采用线卡明敷方式。

2.8.10.2 不得将电缆与电力线同线槽、同出线盒、同连接箱安装。

2.8.10.3 明敷的电缆与明敷的电力线的间距不应小于0.3m。

2.8.11 分配放大器、分支、分配器可安装在楼内的墙壁和吊顶上。当需要安装在室外时,应采取防雨措施,距地面不应小于2m。

2.9 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

2.9.1 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侵入波的措施。

2.9.2 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2.9.3 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的距离沿建筑物引下;其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W。

2.9.4 沿天线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应采用双屏蔽电缆或采用单屏蔽电缆穿金属管敷设。双屏蔽电缆的外层或金属管应与竖杆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2.9.5 设置在天线附近的天线放大器,当采用单独的电源线馈电时,电源线应单独穿金属管敷设,并严禁架空明敷。

2.9.6 进入前端的天线馈线应加装避雷保护器。

2.9.7 市区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郊区旷野的架空电缆线路在分支杆、引上杆、终端杆、角深大于1m的角杆、安装干线放大器的电杆,以及直线线路每隔5~10根电杆处,均应将电缆外层屏蔽接地。

2.9.8 室外线路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2.9.9 向系统设备及用户设备提供电源的室外电力线路,自室外引入建筑物时采取的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

2.9.10 电缆进入建筑物时,在靠近电缆进入建筑物的地方,应将电缆的外导电屏蔽层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9.10.1 架空电缆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应增设避雷器,并应将电缆外导体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2.9.10.2 进入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入户处应与接地装置相连。

2.9.10.3 电缆直接埋地引入时,应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与接地装置相连。

2.9.11 系统内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m。

2.9.12 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降至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妨碍车辆的运行;其吊线应作接地处理。

2.9.13 当天线杆(架)的高度超过50m,且高于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处于航线下面时,应设置高空障碍灯,并应在杆(架)或塔上涂颜色标志。

2.9.14 系统的安全防护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有关安全要求的规定。

2.10 供电

2.10.1 不设演播室的系统,前端机房宜采用50Hz、220V单相交流电源,并应有独立的供电回路。

2.10.2 设置演播室的系统宜采用50Hz、380/220V电源,并应从总配电盘(箱、柜)引入独立的供电回路。

2.10.3 演播室灯光与技术设备的供电,应分别设置供电回路,并应采用相应的防干扰措施。

2.10.4 前端机房和演播室的设备供电电压波动超过+5%~-10%范围时,应设电源稳压装置。

2.10.5 干线放大器的供电应采用芯线馈电的方式,电源插入器宜设置在桥接放大器处。

当供给供电器的电力线路与电缆同杆架设时,供电线材应采用绝缘导线,并应架在电缆的上方,与电缆的距离应大于0.6m。

3 系统的工程施工

3.1 一般规定

3.1.1 系统的工程施工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并应遵守本章的规定。

3.1.2 系统的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1 施工单位必须执有系统的工程施工执照。

3.1.2.2 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并已会审批准。施工人员应熟悉有关图纸并了解工程特

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等。

3.1.2.3 施工所需的设备、器材、辅材、仪器、机械等应能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3.1.2.4 新建建筑系统的工程施工,应与土建施工协调进行;预埋线管、支撑件,预留孔洞、沟、槽、基础、楼地面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5 施工区域内应能保证施工用电。

3.1.3 系统的工程施工前,应对下列情况进行调查:

3.1.3.1 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

3.1.3.2 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的情况。

3.1.3.3 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

3.1.3.4 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和预留管道的情况,以及各管道作出路由标志情况。

3.1.3.5 在施工现场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的情况。

3.1.4 施工前应对系统使用的材料、部件和设备进行下列检查:

3.1.

4.1 按照施工材料表对材料进行清点、分类。

3.1.

4.2 各种部件、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1.

4.3 产品外观应无变形、破损和明显脱漆现象。

3.1.

4.4 有源部件均应通电检查。

3.2 接收天线

3.2.1 接收天线应按设计要求组装,并应平直、牢固。天线竖杆基座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结合收测和观看,确定天线的最优方位后,将天线固定。

3.2.2 竖杆拉线地锚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得将拉线固定在屋面透气管、水管等构件上。安装时应使各根拉线受力均匀。

3.2.3 天线馈电端必须与阻抗匹配器、馈线、天线放大器连接牢固,并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3.3 前端机房

3.3.1 前端设备与控制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1 按机房平面布置图进行设备机架与控制台定位。

3.3.1.2 机架和控制台到位后,均应进行垂直度调整,并从一端按顺序进行。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时,两机架间的缝隙木得大于3mm。机架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应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5mm。

3.3.1.3 机架和控制台的安放应竖直平稳。

3.3.1.4 机架内机盘、部件和控制台的设备安装应牢固;固定用的螺丝、垫片、弹簧垫片均应按要求装上不得

遗漏。

3.3.2 机房室内电缆的布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3.3.2.1 当采用地槽时,电缆由机架底部引入。布放地槽的电缆应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顺序放入槽内,顺直无扭绞,不得绑扎。电缆进出槽口时,拐弯处应成捆绑扎,并应符合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3.3.2.2 当采用架槽时,电缆在槽架内布放可不绑扎,并宜留有出线口。电缆应由出线口从机架上方引入;引入机架时,应成捆绑扎。

3.3.2.3 当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也应由机架上方引入。走道上布放的电缆,应在每个梯铁上进行绑扎。上下走道间的电缆或电缆离开走道进入机架内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开始,每隔100~200mm空绑一次。

3.3.2.4 当采用活动地板时,电缆应顺直无扭绞,不得使电缆盘结;在引入机架处应成捆绑

扎。

3.3.3 电缆的敷设在两端应留有余量,并标示明显永久性标记。

3.3.4 各种电缆插头的装设应按产品特性的要求,并应做到接触良好、牢固、美观。

3.3.5 机房内接地母线的路由、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3.5.1 接地母线表面应完整,并应无明显锤痕以及残余焊剂渣;铜带母线应光滑无毛刺。绝缘线的绝缘层不得有老化龟裂现象。

3.3.5.2 接地母线应铺放在地槽和电缆走道中央,或固定在架槽的外侧。母线应平整,不歪斜、不弯曲。母线与机架或机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

3.3.5.3 铜带母线在电缆走道上应采用螺丝固定。铜绞线的母线在电缆走道上应绑扎在梯铁上。

3.3.6 电缆从房屋引入引出,在入口处要加装防水罩。电缆向上引时,应在入口处做成滴水弯,其弯度不得小于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电缆沿墙上下引时,应设支撑物,将电缆固定(绑扎)在支撑物上;支撑物的间距可根据电缆的数量确定,但不得大于1m。

3.3.7 在有光端机(发送机、接收机)的机房中,端机上的光缆应留10m余量。余缆应盘成圈妥善放置。

3.4 干线架设

3.4.1 架设架空电缆时,应先将电缆吊线用夹板固定在电缆杆上,再用电缆挂钩把电缆卡挂在吊线上。挂钩的间距宜为0.5~0.6m。根据气候条件,每一杆挡均应留出余兜。

3.4.2 在新杆上布放和收紧吊线时,要防止电杆倾斜和倒杆;在已架有电信、电力线的杆路上加挂吊线时,要防止吊线上弹。

3.4.3 架设墙壁电缆应先在墙上装好墙担,把吊线放在墙担上收紧,用夹板固定,再用电缆挂钩将电缆卡挂在吊线上。

墙壁电缆沿墙角转弯,应在墙角处设转角墙担。

3.4.4 电缆采用直埋方式,必须使用具有铠装的能直埋的电缆,其埋深不得小于0.8m。紧靠电缆处要用细土覆盖10cm,上压一层砖石保护。在寒冷的地区应埋在冻土层以下。

3.4.5 电缆采用穿管敷设时,应先清扫管孔,并在管孔内预设一根铁线,将电缆牵引网套绑扎在电缆头上,用铁线将电缆拉入到管道内。敷设较细的电缆可不用牵引网套,直接把铁线绑扎在敷设的电缆上。

3.4.6 当架空电缆和墙壁电缆引入地下时,在距地面不小于2.5m的部分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应埋入地下0.3~0.5m。

3.4.7 布放电缆时,应按各盘电缆的长度根据设计图纸各段的长度选配。电缆需要接续时应严格按电缆生产厂提出的步骤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接续。

3.4.8 安装干线放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3.4.8.1 在架空电缆线路中,干线放大器应安装在距离电杆1m的地方,并固定在吊线上。

第七章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第七章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7.1有线电视系统概述 任何一个有线电视系统,无论多么复杂,均可认为是由前端、干线传输、用户分配三个部分组成。 前端由信号源设备包括接收天线、天线放大器、自办节目设备、变换器、滤波器、混合器等构成。 传输系统由同轴电缆或光线、线路放大器、均衡器等设备构成。 用户分配网络由传输线路、放大器、分配器、分支器、用户输出端等设备构成。 对于新建有线电视系统双向传输时选用750MHz邻频系统。 7.2有线电视设计原则和一般规定 7.2.1设计原则和要求 ⑴干线部分设计 干线传输部分是把前端接收的电视信号传输给用户分配系统的一系列传输设备。 为了向各地点传输符合要求的信号,传输网络的结构可以是星形、树形或是星-树形,在某些场合也可以采用网形或环形结构。 自前端至各建筑物的传输部分为干线传输部分,干线传输电缆采用SYWV-75-9/12或SYWV-75-9/12同轴电缆。若干线距离较长,为了保证末端信号有足够高的电平,需要加入干线放大器以补偿电缆的衰减。电缆对信号的衰减基本上与信号频率的平方根成正比,故有时需要加入均衡器以补偿干线部分的频谱特性,保证干线末端的各频道信号电平基本相同。 ⑵室外线缆管道设计 管道可采用钢管、混凝土预制管或硬质PVC管,孔径应不小于80mm。钢管壁厚应大于4mm,PVC管壁厚应大于4.5mm,钢管应进行防腐处理,埋深应不小于0.8m (冻土层以下)。由于建筑物可能下沉,进出建筑物的管道应选用钢管。与热力管道交叉的地方,不宜采用硬质PVC管,车行道以外的地方可以使用硬质PVC管。

人(手)孔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设置: ①电缆汇集和分支点处。 ②拐弯和引入建筑物处。 ③引上、引下的地方。 ④管道超过允许长度的地方。 ⑤穿越道路的道路两侧。 室外延长线上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地面以上或建筑物内,严禁将设备安装在人工手井或地沟内;另一种方法是安装在地上的设备落地箱内,但应考虑其造价、占地及安全等问题。 墙壁电缆、贴墙敷设电缆与有关障碍物交越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7-1墙壁电缆、贴墙敷设电缆与有关障碍物交越距离 ⑶电缆分配网络设计 有线电视前端信号经放大器进入分配网络,前端信号进入一层的分配器,再由分支干线(SYWV-75-7视频线)引至各楼层的分支器,再通过用户线(SYV-75-5视频线)到各个终端的有线电视插座。 ①进线口的设置 多层式住宅楼及板式高层住宅楼,可根据线路设计要求按一处以上进线组织暗管系统。楼外应设手孔,由手孔引至住宅建筑内放大箱的管道,孔径应不小于40mm,数量应不少于2条。 ②电缆分配网络的结构 分配器-分配器分支器-分支器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B50200-94 ~F~ ~A1~前言 中华人民国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 GB 50200-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的通知 建标[1994]19 号 根据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B 50200-94为强制性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1994年3月11日 ~A2~1 总则 1.0.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

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2.1 射频同同轴缆。 1.0.2.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2.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1.0.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A3~2 系统的工程设计 ~B1~2.1 一般规定 2.1.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 宜预留1~2个频道。 2.1.1.2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 传输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FH)、超高频(UHF)直接传输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式或邻频传输式。 2.1.3 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4 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有线电视系统方案(杰士美)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一、方案介绍: 根据贵单位的需要及实际情况,该系统设计思路定位成集中供电型860MHz邻频传输系统,系统的总容量100套(PAL-D)电视信号,入户电平65±3dB,初期系统节目数量定为20套(根据需要可增加其它节目内容)。数字卫星接收机完全符合DVB-S标准,采用意法ST 处理器,具有高灵度信号接收功能;调制器采用内嵌式微机控制电路,图像中频、伴音中频、射频本振均采用PLL锁相。 二、系统设计依据: 本有线电视系统以国家有关标准为依据,参考国内和研究了国内若干个城市有线电视系统的先进技术资料及经验,并结合贵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贵单位特点的有线电视系统。 系统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依据如下: 1、GY/T106-92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2、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GB6510-86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5、GBJ 《民用建筑电缆电视工程技术规范》 6、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三、本系统功能特点 1)、向用户传输N套(PAL-D)高清晰数字卫星电视模拟信号,也可以在N套节目

的基础上增加自办节目。 2)、网络通过光缆可以实行远距离传输,图像清晰、流畅。 3)、系统容量大,传输节目多。 四、广播电视系统组成及指标分配: 1、系统组成 系统主要由信号源、机房前端、干线传输、分配放大、同轴电缆分配网络组成。 2、指标分配: 五、系统组成框图:

六、主要设备选用 1、PBI-4000MUV 广播级全频道捷变式邻频调制主机 (入网证书编号:011040100427) (3C证书编号:2003020815000065) 是专业级的全频道870MHz捷变式邻频电视调制器,采用高可靠性残留边带滤波器,中频调制信号处理方式;双重PLL 频率锁定,性能稳定可靠;射频放大采用进口模块组件,非线性失真小,确保高输出电平;其带外寄生输出抑制度大于 60dB(若外加频道滤波器,可大于70dB);微电脑CPU控制,可编程100个频道,两位LED频道显示;有断电记忆功能,具有频率微调功能,最大微调频率范围可达±4MHz,射频输出电平高达115dBμV,有极好的音频及视频线性度;可独立或与PBI-3000MC, 2500MB, 2000MB调制器或其它品牌的调制器组成中大型的CATV系统,尤其可用于CATV系统的扩容和节目的增加。 技术参数: 输出频率:48MHz~870MHz(Ch1~Ch56,Z1~Z43频道连续可调) 图像载频准确度:≤5KHz(VHF);小于等于10KHz(UHF); 射频输出频率微调范围:最大4MHz(0.5MHz步进)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 GB 50200-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的通知 建标[1994]19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 B 50200-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1994年3月11日 ~A2~1 总则 1.0.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 2.1 射频同同轴缆。 1.0.2.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2.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1.0.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A3~2 系统的工程设计 ~B1~2.1 一般规定 2.1.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 宜预留1~2个频道。 2.1.1.2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 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FH)、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 2.1.3 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4 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 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1.5.1 产品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2.1.5.2 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能、外观应一致。 2.1.5.3 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有线电视系统接入方案

CCTV有线电视接入系统 设计方案

目录 一. 设计说明 (3) 二. 网络设计依据和标准: (4) 三. 系统规划 (5) 1、节目源 (5) 2、系统带宽 (5) 3、网络系统 (5) 四. 系统工程设计 (7) 1、系统总体规划 (7) 2、采用技术 (7) 3、系统工程设计 (7) 五. 主要设备器材选择 (9) 1、干线放大器 (9) 2、用户放大器 (9) 3、分支、分配 (10) 六、系统建设指标…………………………………………………………….

一. 设计说明 本系统依据《电缆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民用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30MHZ~1000M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规划设计,主要包括: 设备选材:选择品质优良、功能齐全、实用可靠、价格合理的系统设备,通过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合理规划、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充份发挥系统的最佳使用效能。 实用性:本系统规划了足够数量的电视频道以提供选择。电视频道包括多套歌华有线电视节目频道。 先进性:为了满足发展需要,本系统按双向传输方式设计。网络器材采用宽带产品。其中放大器、分支分配器和用户终端采用“双向”产品。 兼容性:本系统可作为独立的服务区使用,系统网络不需作改造,可直接并入有线电视网络。 可靠性: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可靠,除了系统前端选择优质、可靠的产品设备外,对系统传输网络进行合理的规划十分重要。为了提高系统网络的可靠性,本系统传输系统按分区传送方式,这种方式可有效地避免因温度变化而导致系统带内高低端信号电平出现的不平衡,同时还可避免由于传输网络某部分出现故障而影响系统整体运作的情况。 此外,本系统在整体布局、方便维护和操作等方面均作了综合的考虑。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有线电视系统 设 计 方 案 珠海乐达电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录 第一节系统概述 (5) 第二节设计原则 (5) 第三节设计依据 (6) 第四节技术方案设计 (6) 一、有线电视系统的构成 (7) 二、系统指标分配 (15) 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18)

第一节系统概述 电视文化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休闲文化,看电视已经成为城乡居民的主要休闲娱乐方式。而有线电视信号可为千家万户的百姓传送高质量的电视信号,使人们尽情享受电视这一消闲娱乐资源,正因如此,有线电视接入社区、家庭、宿舍自然成为我国城乡居民对住宅提出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线电视系统(Cable Antenna Television-CATV)是利用同轴电缆进行宽频传输的图像传输系统,也可在大楼内,通过节目源设备(录像机、影碟机、有线电视机顶盒等)播放的影视信号及来自本地有线电视网的电视信号,该系统通过同轴电缆分配网络将电视图像信号高质量地传送到楼层各用户终端。 本设计在大楼每层相应房间设置电视点,约60个点。采用860 MHz传输系统,为用户终端传送高质量电视信号和优秀丰富的电视节目,为适应数字电视技术的发展及充分考虑到将来的扩充,将本系统设计成单向传输系统,并预留自办节目调频节目信道,以满足员工的休闲学习需要。 第二节设计原则 在本有线电视网络系统设计时,我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有线电视系统建设施工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总体设计,并遵循以下设计原则。 网络带宽:860 MHz。 传输特性:单向传输。 接收质量:有线电视接收质量是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最为关心的问题,按国家GB-6510标准规定,接收点的信号电平满足68±4dB,载噪比大于43 dB,即图像客观评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4分以上要求。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E E S S T T 重庆某中学 有线电视系统解决方案书 重庆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11

目录 一、公司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计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系统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方案介绍 (6) 1、概述 (6) 2、技术要求 (7) 3、总体方案 (8) 4、系统指标的分配与计算 (8) 五、设备选型 (10) 1、卫星地面站址选择、卫星天线直径与高频头的选型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系统的避雷及防护措施 (16) 七、有线电视系统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验收标准,测试内容和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售后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人员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

有线电视系统方案

目录 一、综述2 1、概述2 2、工程概况2 3、设计依据2 4、有线电视系统要求3 5、有线电视网络结构3 6、设备选型3 三、系统设计方案4 1、特点4 1.1 、频率范围4 1.2 、系统输出口技术主要指标4 2、前端载噪比计算4 3、分配网络在噪比计算5 4、双向有线电视系统特征9 5、双向有线电视系统功能10

、综述 1、概述 ******** 中心工程是位于******** 路与** 大街是十字路口,是**** 系统的办公楼。分为1#、2#办公楼和3#附属楼。其中1#楼内主要包括警务人员,其中含有公安局警员和交警人员,还有警员的常用工具及警备器材。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看押人员室、审讯室和留置室。2#楼主要作为检察院的办公地点。用途最多的接洽室和案件讨论室,当有案件发生时所有的公检法人员都会在此进行讨论。3#附属楼作为共用楼,主要有办证大厅和通往法院审判的通道。 由于前期设计在项目实施中会有设计达不到所要求的功能的问题发生所以在二次深化设计中我公司会做更深一步的计划。 有线电视系统具有电视转播、重要新闻播放、办公录像播放以及有线电视网管理等功能。电视教材制作室制作的视频教材、配合办公进行的各种电视教材、业内新闻、专题片等均通过有线电视这种很强舆论影响力的系统,传播业界各种重大信息。 有线电视系统在办公多媒体教学系统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也越来越为各界重视,并日渐成为现代化的标志。 ******** 中心有线电视系统是办公楼弱电系统的一部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总目标是建立一套先进、完善的系统,满足用户办公的需要。 2、工程概况 ********中心1#办公楼,建筑面积11000吊。2#办公楼,建筑面积11025吊。3#附属楼, 建筑面积5848.5m2。 3、设计依据 国标GB11442-89《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 国标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第1章有线电视技术方案设计 1.1 技术方案设计原则和标准 1.1.1 设计原则 网络带宽:5~750 MHz。 传输特性:双向传输。 接收质量:有线电视接收质量是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最为关心的问题,按国家GB-6510标准规定,接收点的信号电平应在57~83dB之间,载噪比大于43 dB,即图像客观评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4分以上要求。 稳定性和安全性:这是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最关心的问题,只有安全稳定运行的网络,才能确保有线电视终端的接收质量,网络的技术先进性是网络高性能的保证和基础,也是未来有线电视网络节目增容的保障,还可有效地减少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的麻烦。 通过建成的有线电视网络可传输有线电视台传送的电视节目和调频立体声节目。 1.1.2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依据 1)【GB8898】《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2)【GB6510】《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3)【GY106-92】《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 4)《民用建筑电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5)【GB6510-86】《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6)【GB50200】《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7)【GY/T121】《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 8)广电部“关于有线电视现阶段网络技术体制的意见” 1.2 有线电视系统的构成 有线电视一般是由天线、前端、干线传输和用户分配网络几个部分构成。 天线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接收无线电波,并将接收到的高频电视信号馈送给前端系统。天线系统处于整个有线电视系统的最前端,它对最终用户接收到的图像质量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前端设备位于天线和干线传输网络之间,它的主要功能是将来自天线的高频电视信号和电视台自己开办节目的电视信号进行必要的处理,比如滤波、调制、频率转换等,然后对所有这些高频电视信号进行混合并将混合后的信号发送到用户分配网络。 如果把整个有线电视传输系统比作一颗树的话,那么干线网络相当树干,而用户分配网络相当于枝叶茂盛的树枝,而普通用户的电视机相当于一片一片树叶。由此可以看出用户分配网络的主要功能是接收干线上的高频电视信号将将其分配到各个用户。 用户分配网络通常是由延长分配放大器、分支器、分配器、串接单元分支线、分支线、用户线和用户终端盒构成的。 就网络的拓扑结构而言,目前人们对星形拓扑结构、环形拓扑结构和星-树形结构比较感兴趣。所谓星形结构就是将用户分为一个一个小区,每个小区均用光纤直接与网络中心相连。这种方式的优点是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人民国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 GB 50200-94 主编部门:人民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的通知 建标[1994]19 号 根据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B 50200-94为强制性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人民国建设部 1994年3月11日 ~A2~1总则 1.0.1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2.1射频同同轴缆。 1.0.2.2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2.3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1.0.4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A3~2系统的工程设计 ~B1~2.1一般规定 2.1.1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宜预留1~2个频道。 2.1.1.2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传输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FH)、超高频(UHF)直接传输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式或邻频传输式。 2.1.3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2.1.4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1.5.1产品性能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2.1.5.2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能、外观应一致。 2.1.5.3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一、概述 有线电视起源于共用天线系统MATV(Master Antenna Televison)。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文化、教育和信息等方面的需求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和增加。曾起过重要作用的共用天线系统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人们不再满足于当地电视台开路播放的电视节目,而是期望实现高质量、多频道、多功能的电视转播,有线电视系统完全能够满足这些要求。有线电视系统CATV(Cable Televison)以有线闭路形式传送电视节目,不仅能高质量地转播当地开路电视节目,还可以自办节目或转发卫星电视节目,并能双向传输和交换信息。 有线电视网具有传输频带宽、信息容量大、播出质量高等特点,一般可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几种。小型网通常采用电缆传输方式,特别适合于综合办公楼、大酒店等用户集中的地区。1985年,我国为适应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吸取了国外有益经验,制定了适合我国电视标准的30MHz~1000MHz全频道邻频传输系统(包括增补频道)。实践证明,750MHz系统可保证大型办公楼电视系统的需要,它具有传输频率低、网络损耗小、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系统容量大等优点。但在规划、设计上需考虑技术的进步和今后发展的需要。 二、设计依据: 1.《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电视接收机确保与电缆分配系统兼容的技术要求》GB12323-90 3.《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设计规范》GBJ120-88 4.《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天线部分》GB7615-87 5.《30MHz~1000M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6510-86 6.《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可行性要求和试验方 法》GB11318.5-89 7.东营鸿港医院弱电系统图纸

模拟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建设方案

酒店、学校、企业、医院等集团单位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建设方案 2011年7月

一、设计说明 1.1、项目的背景 该项目根据宾馆、医院、学校及大型企业等集团单位的有线电视系统为设计对象(以酒店为例),对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扩展的趋势,结合了国家相关有线电视网络发展的规定,为客户提供前端信号转换和布线解决方案。本系统的建成可为宾馆、学校、厂矿等集团单位的数字有线电视系统提供优良的性能,同时满足将来实现综合数据业务等增值业务打好基础,很好的体现了数字有线宽带的综合布线系统的优点。 1.2、设计标准及设计规范 设计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标准 EIA/TIA-568B工业标准及国际商务建筑布线标准; IEEE 802.3 10BASE-T,100BASE-T标准; 中国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规范 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建设规范 重庆有线电视传输行业规范 1.3、本方案设计原则及特点 * 坚持开放性和标准化 遵循统一的通信协议标准及建筑规范,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适于未来的扩展及升级。 * 实用性的基础上追求先进 设计中本着实用的原则,同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尽量保护用户的投资。 * 简单实用,操作方便 比起一台电视一个机顶盒的节目收看模式,此方案更为简单方便,无需给电视机配机顶盒,把信号直接连接电视机即可收看电视节目,而且只使用电视机遥控便可进行换台操作。 * 客户端可无限的扩展 本方案建设的信号系统属于共享式系统,可无限扩展客户端,即电视机数量,百台千台电视接收信号均可。 * 良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可靠、安全是客户的基本要求,本方案采用高品质的有线电视布线器材和成熟的有线调制技术,结合我们多年的建设经验及强大的技术力量,确保实现一个稳定可靠、高度安全的有线电视网络环境。

有线电视技术规范

有线电视技术教程 第一章光纤与光缆 第一节光纤的基础知识 一、光纤 1、光纤通信:十一光波作载波,以光缆作为传输线路的通信系统。 2、光纤通信的优点:(1)传输频带宽、通信容量大。(2)传输损耗大。(3)不受电磁干扰。 (4)线径细,重量轻。(5)资源丰富(6)挠性好。(7)不怕潮湿,耐高压,抗腐蚀。 (8)安全保密。 二、光纤色谱 光纤色谱是光缆接续中的基准,在光缆接续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接续顺序,根据YD/T901-2001中规定: 1、束管中光纤的色谱: 注解:a:束管中光纤不足12芯时,色谱从1号连续使用。 b: 标准色谱中,6号白色也可用自然色代替,称为色谱W。 c: 12号也可用为天蓝色。 2、光缆中束管的色谱如下: 注解:1管为领色,如1管无光纤依次按顺序向下排列。 三、单模与多模 1、单模光纤:光以单一路径通过这种光纤。以激光器为光源 尺寸:(1)8/125um (2)9/125um (3)10/125um 优点:单模光纤相比于多模光纤可支持更长传输距离,在100MBPS的以太网以至这行的1G千兆网,单模光纤都可支持超过5000m的传输距离。

单模传输示意图 2、多模光纤:光以多重路径通过这种光纤。以发光二极管或激光器为光源。 尺寸:(1)欧洲:50/125um (2)美国:62.5/125 特点:传输稳定,网络造价便宜。缺点:传输距离短,多模光纤最长可支持2000米的传输距离,而于1GpS千兆网中,多模光纤最高可支持550米的传输距离。 多模传输示意图 第二节有线电视光纤的使用 一、光跳线光跳线规格大体分为以下几种: 1、FC 2、SC 3、ST

有线电视系统方案(1)

有线电视系统 标 准 方 案

XX工程公司年月日

1.概述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是建筑弱电系统中应用最普遍的系统。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国际上称“Community Antenna Television”,缩写为CATV系统。 CATV系统是四十年代出现的一种电视接收系统,它是多台电视接收机共用一套天线的设备。公共天线将接收来的电视信号先经过适当处理(如:放大、混合、频道变换等),然后由专用部件将信号合理地分配给各电视接收机。由于系统各部件之间采用了大量的同轴电缆作为信号传输线,因而CATV系统又叫电缆电视系统,也就是目前城市正在发展的有线电视。 由于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CATV系统不但能接收电视塔发射的电视节目,还可能通过卫星地面站接收卫星传播的电视节目。有了CATV系统,电视图像就不会因高山或高层建筑的遮挡或反射,出现重影或雪花干扰。人们不但可以看好电视节目,还可以利用这套设备来自己播放节目(如电视教学)以及从事传真通讯和各种信息的传递工作。由于电视接收机的普及和高层建筑的增多,CATV系统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服务设施。 2.有关设计标准 规划和设计应该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技术参数应优于标准规定值。 GB6510-86:《30MHz-1GHz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GBJ :《民用建筑电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106-92 :《有线电视广播糸统技术规范》; 广播电影电视部文件:《关于有线电视现阶段网络技术体制的意见》(修订稿); 3.卫星电视设计规划及技术要求 1)网络技术水准 卫星电视设计应以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为依据,目前宜采用750MHz或860MHz邻频传输技术,前端、放大器和信号分配设备选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准的产品,使整个系统工程在今后五年至十年内,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充分发展的余地。 2)节目容量 电视节目容量 按照860MHz邻频传输规划,系统可容纳90多个正向电视频道,其中包括四十多个增补频道。 数据通讯容量 考虑未耒交互式数字业务的发展,应为其预留了足够的上行通道,以满足将来数据业务的发展。 广播节目容量 按照邻频传输规划,88MHz—108MHz为调频广播,系统可容纳16路数字立体声和50路调频广播。 3)对邻频前端的主要技术要求有: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_New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F~ ~A1~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 GB 50200-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19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武汉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3月11日 ~A2~1 总则 1.0.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2.1 射频同同轴缆。 1.0.2.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2.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1.0.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1.0.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A3~2 系统的工程设计 ~B1~2.1 一般规定 2.1.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汇总

第七章有线电视系统 7.1 设计说明 本系统依据《电缆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民用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30MH N1000M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技术标准》并结合北京新保利大厦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规划设计。 在设计大厦的有线电视系统(CATV )时,我们注意到基于有线电视的增值服务,如INTERNET、VOD服务,要实现增值服务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是利用现有网络,实施高带宽综合信息网建设,设计时我们考虑到双向使用。 7.2 系统规划 有线电视系统(CATV )由节目源、前端部分、干线传输及分配网络等组成。 7.2.1 节目源 本系统电视节目源包括卫星电视、市有线电视网接入、自办节目三大类。(1 )卫星电视

卫星电视频道是本系统规划传输的重要电视节目频道,卫星电视频道的规划以电视节目内容的可观性为选择重点。目前,在我国可以接收到的广播电视通讯卫星大约有50 余颗,电视节目频道总量多达几百套以上。 在北京地区收视效果较好的广播电视卫星有:“泛美二号”、“亚太一号”、“亚太2R'、“亚洲三号”、“亚洲二号”、“帕拉帕二号”、“泰国二号”、“鑫诺一号”等。 上述卫星播出的电视节目包括了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国际卫星频道(除个别非洲国家外),境外卫星频道包括有香港、台湾等地的数十套卫星电视节目,国内卫星频道包括有中央电视1~8 台、各省卫星电视频 根据上述卫星资料并结合大厦建设的实际情况,本系统拟设置卫星电视接收天线二座,分别用于接收“亚洲三号”、泛美二号卫星电视节目。 上述二个卫星播出的电视频道达百余套之多,从电视节目内容的可观性考虑,本系统精选出8 个电视频道。 (2)自办节目 本系统自办节目采用DVD播放或摄像机录制节目播放等方式。 3)接收市有线电视节目

最新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案 1、概述 观筑庭园智能化别墅住宅小区共有56栋连体楼组成,其中有线电视系统系统分3个部分组成,小区部分、会所部分、商业中心部分。本着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突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以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制定本方案。 2、设计依据及基本要求 2.1、设计依据 l 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l GB6510—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l GB11318—89《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l GY/T106—92《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l GY/T118—1995《有线电视与有线广播共缆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l 广播电影电视部广发技字[1993]796文《关于有线电视现阶段网络技术体制意见》 l 业主系统要求 2.2、基本要求 系统设计供应一套完整的有线电视系统与外部有线电视网相连通,向整个小区提供有线电视电视节目; 有线电视网提供的有线电视节目经干线分配系统传输至每个电视输出口处,使获得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均衡及足够的电平信号,因而取得满意的收视效果; 系统设备包括接收混合器,供电单元,同轴电缆,宽带放大器,分配器,分支器,终端电阻及电视终端; 3、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3.1频率范围: 54-862MHZ; 5-42MHZ(回输路径); 3.2信号质量 载噪比不应小于44dB,调频广播不应小于45 dB; 载波互调比不应小于58 dB; 交换调制比不应小于47 dB; 3.3系统输出口的信号电平:

波段最大(dBμV)最小(dBμV) VHF 83 57 UHF 83 60 3.4输出口相互隔离度不应小于22dB。 3.5系统输出口相邻电视频道间之最大电平差不应大于2dB 3.6系统输出口端最强和最弱电视信号电平差不应大于15dB 4、系统组成 4.1干线信号放大部分 考虑到为保证末端信号有足够的电平,需加入干线放大器, 以补偿电平的衰减。电缆对信号的衰减基本上与信号频率的平方根成正比。均衡器和干线放大器的自动斜率控制特性可以补偿部分的频谱特性,确保干线末端的各种频道信号电平都基本相等。 干线放大器依据网络的平衡安装于相应的弱电设备室内。 4.2网络传输部分 网络传输主要包括分配放大器、线路延长放大器、分配、分支器和输出端。 4.2.1传输系统频率范围为5-862MHz,系统主干线采用高物理发泡同轴电缆,分支线也采用高物理发泡同轴电缆,防水防潮,寿命长,电气性能良好。 4.2.2系统放大器为IC功率倍增电路,配有温度补偿,斜率控制,增益控制,双向传输等功能。放大器串接级数最多不超过三级。 4.2.3分支器、分配器采用高隔离度金属密封型。 4.2.4线路延长放大器安装在电缆信号衷减的最佳处,其增益控制在20dB,分配系统放大器控制在30dB,便于系统调整。 4.2.5按设计要求配置用户终端。按实际情况留出适当的用户终端余量,便于系统用户的扩容。 4.2.6本系统放大器的传输电平采用全倾斜方式,以减小交互调失真,因出入口电平较高,信噪比可得到保证。 4.2.7系统输出电平:本系统为相邻频道传输,故用户电平应取65±5dBμV,但考虑到外界因素,所以实际取68±5dBμV。 4.2.8分配系统的载噪比:本系统分配系统的放大器级数最少为1级,最多的为3级,现按级数最多的来计算: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课程设计报告 题目住宅小区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学院(部)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级32041001 学生姓名常欢 学号320410029 6 月1 7 日至 6 月23 日共 1 周 指导教师(签字) 孔丽 系主任(签字) 1 / 1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一)任务书 (3) (二)系统概述 (5) 1、卫星接收天线 (6) 2、前端信号处理 (6) (三)设计说明及其计算 (7) (1)前端系统 (7) 1、天线输出电平的估算 (7) 2、混合器 (8) 4、前端系统图 (8) 5、前段部分总的C/N (9) (2)干线传输系统 (9) 1、光缆传输系统的设备选择 (9) 2、光缆传输系统: (11) 3、光发射机参数整定与校验 (12) 4、光接收机的参数整定 (12) 5、干线传输部分总的C/N与载波组合三次差拍比CTB (12) (3)分配网络设计 (13) 1、用户分配系统各点电平计算 (13) 2、各点电平计算 (14) 3、分配系统的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CTB和载噪比C/N: (17) (四)技术指标检验 (17) (五)天线的防雷设计 (17) (六)课程设计心得体会 (18) (七)参考文献 (18) 1 / 1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一)任务书 1 / 1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1 / 1

住宅有线电视系统设计 (二)系统概述 目前,大多数有线电视系统的带宽为550M或750M,从频谱资源安排和分析,48.5M~550M为普通广播电视业务所用,550M~750M为下行数字通信通道,一般作为传输数字广播电视、VOD点播以及数字电话下行信号和数据,750M~1000M为高端频率,将用于各种双向通信业务,如个人通信等,也可用来分配将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业务。 综上所述,本方案按750M进行设计,此CATV系统采用750MHZ邻频传输方式;系统前端所用器件主要有:开路电视天线,卫星天线,解调器,调制器,混合器,光发射机; 传输系统的网络结构采用HFC网络结构,主要用光缆进行信号传递,传输干线所用的器件主要有:光缆,光熔接点,两个机械接头,光接收机,光节点等。 用户分配系统,主要用电缆、分配器、分支器等进行分配传输,把信号传递到千家万户。从而实现了设计题目的要求。 1 / 1

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技术要求规范

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C-FTTH)技术规范 (lintk从多篇网页中搜索出来整理汇总,难免错漏,请指正) 总体 目录 前言 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C-FTTH)是有线电视接入网的发展方向。随着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趋势日益明显,广播电视行业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行业标准,规范C-FTTH的体系架构和相关总体要求,以指导现有各种技术方案的有线电视HFC 网络以合理的模式向C-FTTH演进,更好地为今后C-FTTH产业化发展发挥指导作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C-FTTH)的体系结构和总体要求概要地规范了FTTH用光缆及线路辅助设施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C-FTTH)网络建设和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0030-2005 HFC网络设备管理系统规范 GY/T 5073-2005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YD/T 1475-2006 接入网技术要求——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YD/T 1636-2007 光纤到户(FTTH)体系结构和总体要求 YD/T 2274-2011接入网技术要求10Gbit/s以太网无源光网络(10G-EPON)YD/T 1949 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 YD/T 2402 接入网技术要求 10Gbit/s无源光网络(XG-PON) IEEE Std 802.3 信息技术一系统间的通信和信息交换一局域网和城域网一特定要求第3部分:CSMA/CD接入方法和物理层规范 IEEE Std802.3av 信息技术一系统间通信和信息交换一局域网和城域网一特定要求第 3部分:CSMA/CD接入方式和物理层规范增补文件1: 10Gbit/s无源光网络物理层规范和管理参数 ITU-TG.984 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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