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忠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文本

重庆市忠县生态环境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一、总则 (2)

(一)指导思想 (2)

(二)规划原则 (2)

(三)规划范围 (3)

(四)规划时限 (4)

(五)规划目标 (4)

(六)规划依据 (5)

二、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与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9)

(一)大气污染防治已有工作基础 (9)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3)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14)

(四)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15)

三、忠县大气环境形势与达标压力分析 (17)

(一)新增排放负荷较大,剩余大气环境容量有限 (17)

(二)空气质量达标仍有压力 (18)

四、主要任务与措施 (19)

(一)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 (19)

(二)严格环境准入,完善产业布局 (21)

(三)加大防治力度,减少工业排放 (22)

(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25)

(五)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28)

(六)强化油烟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32)

(七)控制农业氨源,加强秸秆管理 (34)

(八)增强监管能力,深化区域协作 (35)

(九)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 (37)

五、近期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39)

(一)重点工程和效益分析 (39)

(二)投资估算 (41)

(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42)

六、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 (45)

(一)组织保障 (45)

(二)制度保障 (46)

(三)资金保障 (47)

附表1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48)

附表2 重点工程措施 (60)

附表3 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64)

附表4 水泥生产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表 (66)

附表5 忠县港口岸电建设年度任务表 (66)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的总体要求,以《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4号)、《忠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为重要指导,以全面改善忠县及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基于大气污染现状及成因诊断分析,识别影响忠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应用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及大气环境容量核算等方法,以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污染控制强化、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为抓手,制定忠县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化《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统筹“建、治、改、管”,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优化调整“四个结构”,着力工业、交通、扬尘、生活等多污染源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增强监管能力和科研能力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预报预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最终实现忠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二)规划原则

摸清现状、循序渐进。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重点针对灰霾污染,着力解决扬尘、灰霾和空气异味等大气污染问题。同时,着眼未来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趋势,研究和解决有毒有害物质、臭氧、PM2.5等大气污染问题,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统筹安排、集中防控。坚持整体推进,分阶段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锁定大气污染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集中力量优先治理,力求突破。开展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的协同控制,PM2.5、PM10的精细化控制,机动车排气和提升油品的综合控制。

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持源头控制与防治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改变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科学设定各阶段合理目标,实施一批重点治理工程,落实相应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强化考核,加强监督,努力形成统一监管、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健全考评体系,落实控尘责任,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规划范围

忠县全县行政辖区,包括4个街道、19个镇、6个乡,总面积约2187平方公里区域。

规划范围:忠州街道、白公街道、乌杨街道、新生街道、任家镇、洋渡镇、东溪镇、复兴镇、石宝镇、汝溪镇、野鹤镇、官坝镇、石黄镇、马灌镇、金鸡镇、新立镇、双桂镇、拔山镇、花桥镇、永丰镇、三汇镇、白

石镇、黄金镇、善广乡、石子乡、磨子土家族乡、涂井乡、金声乡、兴峰乡。

(四)规划时限

以2016年为基准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为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阶段,作为规划重点时段;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阶段。

(五)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分近、远期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到2020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0μg/m3以内,可吸收颗粒物实现稳定达标并控制在60μg/m3以下,其他指标保持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大于300天。

表1空气质量达标约束性指标

(六)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5)《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2、标准规范指南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

(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

(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16)

(7)《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 /657-2016)

(8)《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3、相关规划和文件

(1)《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

发〔2016〕6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 号)

(3)《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4)《重庆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17〕329号)

(5)《重庆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

(6)《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7)《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重庆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渝府发〔2017〕22号)

(9)《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10)《重庆市“蓝天行动”(2013—2017年)实施方案》(渝府发〔2013〕43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21号)

(12)《重庆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2016~2017年)》(渝府发〔2016〕165号)

(13)《重庆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

(渝环〔2017〕87号)

(14)《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25号)

(15)《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

(16)《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环〔2015〕669号)

(17)《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

(18)《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

(19)《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4号)

(20)《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忠府发〔2016〕13号)

(21)《忠县“十三五”工业信息化融合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规划(2016—2020)》忠府发〔2016〕17号)

(22)《忠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忠府发〔2016〕36号)

(23)《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忠州街道白公街道11个社区为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忠府办发〔2016〕31号)

(24)《2016年忠县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2016-2017年)》(忠府办发〔2016〕107号)

(25)《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9号)

(26)《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忠府发〔2017〕35号)

(27)《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忠府办发〔2017〕48号)

(28)《忠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忠县委发〔2018〕11号)

二、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与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一)大气污染防治已有工作基础

近年来,以“创模”、“生态创建”、“蓝天行动”、“四清四治”等工作为契机,通过燃煤与工业废气治理、扬尘专项整治、交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控制、增强大气环境监管能力等措施,2017年,忠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高位稳定,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忠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一是燃煤污染控制。实施了煤炭消费总量与质量控制,新建项目未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未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城市建成区内无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划定忠州街道(严颜路社区、东坡路社区、十字街社区、北门路社区、白桥溪社区、鸣玉溪社区、州屏路社区、香山社区、红星社区、中博社区)、白公街道(白公路社区)14.1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燃煤锅炉淘汰,2015-2016年,完成重庆玉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忠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忠县职业教育中心等单位10蒸吨/时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关停燃煤锅炉,改用生物质燃料,二是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矿山开采、原料输送、原料堆放、产品生产、成品运输等各环节的控尘措施,2016年粉尘治理、环保技改累计投入200

余万元。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入20余万元,完成废气扰民深度治理工作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法,治理有效率为90%。重庆聚融建材有限公司、忠县曼子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完善控尘、冲洗灌集中收集、沉淀、回用处理设施设备、外加剂储罐区围堰等。

控制扬尘污染。一是控制施工扬尘。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规定,对县城所有施工场地进行监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密闭施工围档、实行硬地坪施工、设置沉沙井及截水沟,开展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建筑材料覆盖等措施。将扬尘控制措施完善纳入工程报监前置条件,对扬尘污染治理硬件设施不具备或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实施停工或限期整改。县督查室与环保局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等方式进行督查、暗访,有效控制了施工扬尘,成功创扬尘示范工地5个。二是控制道路扬尘。严格执行《忠县渣土准运监督卡》办理制度,严格规定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倾倒地点,严禁带泥车辆上路,落实专门执法人员对渣土运输路段的沿途巡查和监管。与县交巡警大队、县城乡建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违章单位和运输车辆将实行黑名单管理机制。在西山片区、盐业公司、三公里等地设置脏车入城检查岗亭7个,禁止脏车入城。强化对白公路、新巴王路、中博大道路红星中路、大桥路等5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的监管。三是控制绿化及裸露地扬尘。县市政园林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治建成区裸露土地,对城区3个月内未建

设的裸露土地及时进行覆盖或绿化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裸露地面覆盖率达到100%。

控制交通污染。一是黄标车淘汰。印发《忠县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忠县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2016-2017)》,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联合县公安局、县交委对忠州街道、白公街道的黄标车限行路段进行联合执法,发放《给黄标车和老旧车车主的告知书》余份。2015-2016年,全县淘汰黄标车364辆和淘汰老旧车465辆,超额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的任务(715辆)。二是机动车排气检测和执法。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质监局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重庆市忠县世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并按要求严格实行机动车辆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每月与县公安交通巡逻大队开展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上路检查,按照要求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查处冒黑烟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13台,在忠州城区设立禁止大货车入城标志8块、黄标车入城标志3块。三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开展全县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专项行动,积极加强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对内加油站及车用油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核查,逐一上门核对,查验其经营资格,核对辖区内加油站及车用油品经营者底数和销售情况。四是油气回收治理和管理。全县共有39家加油站,无油罐车、储油库等。截至2016年底,全县所有加油站基本完成国五标准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置换。完成3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大对各油料设施加强监管,防止闲置或弃用,确保回收装置发挥作用。五是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新能源汽车

生产、销售环节鼓励优惠政策,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全年共安装充电桩230个,新增新能源汽车2300辆。

生活污染控制。一是实施餐饮油烟治理。新建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豁免类除外),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汤锅类除外),并经公共(含专用)烟道排放。其中2015-2016年,全县共完成朱四家常菜馆等11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二是整治露天焚烧、烧烤和烟花爆竹污染。印发了《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16〕108号),县农委出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通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露天焚烧和秸秆焚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擅自焚烧行为。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从制度上有效控制了烟花爆竹的燃放。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强化对污染源的监控,每周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检查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建立了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检测预警应急体系,成立了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实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了工作组成员、职责、工作流程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并进行了演练。建立联防联动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的要求,实行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条件下的污染控制措施,完善大气环境监控及预警体系。

环保信息公开。加强了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利用“忠县环保”新浪、

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环保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利用“科技活动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及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等活动,向全社会宣传忠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对违法行为和企业进行曝光。启动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与梁平区、石柱县等周边区县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从2011年至2017年,忠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逐年上升,重污染天数逐年下降。2017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5天,SO2、NO2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8μg/m3、24μg/m3、57μg/m3,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新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与上年相比,SO2、NO2和PM10三项指标的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27.3%、27.3%和8.1%;2011年以来,SO2、NO2和PM10的年均值浓度范围分别为8~36μg/m3、24~66μg/m3和57~99μg/m3,且年际变化趋势大致相同,2011-2013年升至最大值后,从2014年开始逐年下降。

新标准下达标压力凸显。忠县从2016年9月开始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9月开始正式报送六指标(PM2.5、PM10、SO2、

NO2、O3-8h、CO)监测数据。对2017年全年忠县环境空气质量日变化进行分析,PM2.5、PM10、SO2、NO2、O3-8h和CO年均浓度值分别为45μg/m3、57μg/m3、8μg/m3、24μg/m3、122μg/m3和1.4mg/m3,PM2.5在有效统计的365天数据中,日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有48天,占到13.2%,最大超标倍数为1.8倍;PM10在有效统计的365天数据中,日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有17天,占到4.7%,最大超标倍数为0.8倍;O3-8h在有效统计的365天数据中,日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有2天,占到0.5%,最大超标倍数为0.02倍;SO2、NO2和CO日均浓度均未超出国家二级标准(150μg/m3、80μg/m3和4mg/m3)。

对2017年每月的超标天数进行统计,PM10和PM2.5浓度超标天数均在1月份出现高值,分别超标9天和20天,超标情况严重,尤其是PM2.5。O3-8h浓度超标的2天均出现在5月份。PM10和PM2.5春季和冬季污染最高,其中冬季污染最为严重,春季次之,夏季污染相对较轻,O3-8h的变化,在春夏季污染处于较高水平,这与温度和光照关系密切。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6年忠县SO2、NO X、PM10、PM2.5、VOCs和NH3排放总量分别为7526.5吨、10714.9吨、13152.3吨、6284.5吨、10314.1吨和4298.9吨,其中SO2的主要排放源为工业源和生活源;NO X的主要排放源为工业源和交通源;PM10的主要排放源为扬尘源和工业源;PM2.5的主要排放源

为工业源和农业源;VOCs主要排放源为工业源和农业源;NH3的主要排放源为农业源,各类源排放占比详见下表2。

表2忠县各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占比

(四)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一是地理气象条件不利。忠县属于川东褶皱带平行岭谷区,地貌总轮廓呈“三山两槽”,是典型的丘陵地区。位于两槽间的斜谷地带,静风和逆温频率高,风力微弱,地理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环境空气自净能力差,污染物易累积。

二是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逐步凸显。随着产业结构及布局的调整,完成烧结砖瓦窑的关闭、工业企业锅炉的改清等项目,煤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而城市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NH3等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空气污染因子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大气污染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以PM2.5、O3以及NO2为表征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严峻。PM2.5、NO2、O3、SO2、VOCs、NH3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难度大,二次气溶胶和O3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逐渐增大。

三是主要污染物存量削减和增量控制压力大。县内水泥行业、建材加工、砖坯等都是污染型行业,其污染物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对忠县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大。扬尘污染依然严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多,大批工程建设项目同时上马,导致施工扬尘污染总量剧增,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后,冲洗保洁经费设备不足,道路扬尘控制特别繁重。移动源污染日趋加重,治理难度大。机动车已呈普及之势,保有量逐年上升,加上老旧车、黄标车、过境大型运载货车等污染排放,致使交通污染贡献比重上升,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VOCs排放总量大,污染底数不清,治理措施缺乏,污染防治难度大。生活污染问题未根本解决,油烟扰民、露天熏制腊肉、秸秆燃烧、干洗店等污染排放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区域性污染增加了环境改善的困难。忠县周边区县的快速发展加之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作用为忠县的环境污染带来了显著的区域性特,加大了忠县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困难,区域污染给忠县空气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区域污染。

五是环境监管力度有待增强。忠县现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污染物来源解析等环境基础数据有待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尚需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有待建设,大气环境监控和基础设施不能满足现有环境管理需求,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和创新。

三、忠县大气环境形势与达标压力分析

(一)新增排放负荷较大,剩余大气环境容量有限

新增排放负荷较大。目前,城市化建设加快,人口规模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都会致使未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导致总量控制工作难度增大,结合2016年的排放现状,预计2020年,忠县SO2、NO X、PM10、PM2.5、VOCs和NH3排放增量依次为2030.4吨、1533.5吨、1844.7吨、1148.1吨、980.5吨和189.9吨,其中,SO2排放量增幅在26.9%以上,NO x、PM10和PM2.5排放量增幅在14.0%以上,VOCs和NH3也都在都呈上升趋势,亟需对新旧污染物排放同时进行控制,总量控制工作难度增大。

大气环境容量不足,污染物削减比例大。依据模型迭代计算法对忠县大气环境容量进行评估,基于2016年气象条件,以忠县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约束条件下,2025年忠县各污染物的大气环境容量及削减目标如表3所示。

表32025年大气环境容量及削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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