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

“”执行一年来情况调研报告

xx水果涌入国内果业败阵

xxxx

“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执行一年来,中泰之间的蔬菜水果贸易逆差为3.5亿美元,增长1.1倍。调研显示,国内有关中泰双方蔬菜水果产品准确的成本分析、竞争力分析资料仍显不足,企业、农民从政府及有关部门得到的引导信息有限,甚至部分企业反映至今对有关优惠政策仍不了解,未能据此调整生产经营。

今年10月和11月,拱北、青岛、西安、南宁、海口海关联合对我国实行的第一个零关税安排———“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执行一年(

2003年10月-

2004年9月)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性调研。调研报告指出,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一年来有效地促进了中泰双方之间的蔬菜水果贸易,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在下一步扩大零关税安排覆盖面时应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xxxx贸易逆差增长1.1倍

实行零关税对中泰双方蔬菜水果贸易的效应取决于双方产品竞争优势的对比。我国温带果蔬及泰国热带果蔬成为双方贸易的重点,又主要集中在容易储存、运输损失少的品种。

协议实施后中泰蔬菜水果贸易规模相比协议实施前迅速扩大。据海关统计,

2003年10月-

2004年9月,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水果共281.8万吨,价值4.2亿美元,比协议执行前一年(

2002年10月-

2003年9月,下同)分别增长58.4%和1.2倍。根据协议,中国海关共为进口泰国果蔬减免关税3亿元人民币;中国对泰国出口蔬菜水果共17.9万吨,价值0.7亿美元,分别增长1.7倍和1.6倍。中泰之间的蔬菜水果贸易逆差为3.5亿美元,增长1.1倍。

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在中泰贸易中、中国与东盟蔬菜水果贸易中、中国蔬菜水果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提高。

协议实施一年中,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额占中泰贸易的比例为3.1%,比前期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一般贸易项下看,蔬菜水果贸易在中泰双边贸易中的地位更为明显,协议实施一年中,中泰之间蔬菜水果一般贸易额为4.8亿美元,占中泰之间一般贸易额的比例达7.7%,比前期提高3个百分点。

协议实施一年中,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占中国与东盟蔬菜水果贸易的比例为40.2%,比前期提高14.9个百分点;占中国蔬菜水果贸易的比例为11.7%,比前期提高5.2个百分点。

实行零关税对中泰双方蔬菜水果贸易的效应取决于双方产品竞争优势的对比。我国温带果蔬及泰国热带果蔬成为双方贸易的重点,又主要集中在容易储存、运输损失少的品种。协议执行一年来中泰蔬菜贸易中,中国从泰国进口“木薯干”24738万美元,增长88.1%,占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总值的99.8%。中国对泰国出口“鲜或冷冻的蒜头”736万美元,增长59.0%;出口“鲜或冷藏的胡萝卜及萝卜”662万美元,增长5.8倍;出口“干香菇”467万美元,增长12.3倍;出口“干大蒜”149万美元,增长148倍;上述4种商品出口值占中国对泰国出口蔬菜总值的67.5%。

协议执行一年来中泰水果贸易中,中国从泰国进口“山竹果”2452万美元,增长74%;进口“鲜榴莲”5272万美元,增长66.6%;进口“鲜龙眼”6116万美元,增长4.3倍;进口“龙眼干、肉”2415万美元,增长29倍。上述4种商品进口值占从泰国进口水果的94.1%。

中国对泰国出口“鲜苹果”2492万美元,增长1.3倍;出口“其他鲜梨”615万美元,增长

8.7倍;上述2种商品出口值占对泰国出口水果的77.5%。

热带果业受打击

国内热带水果的主产区在协议执行后,其相关产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又以广西的情况最具代表性。

随着协议的执行,进口泰国水果主要品种在我国市场上销售价格有明显下降。如泰国榴莲的销售价格由过去的20元/公斤下降为10-12元/公斤;泰国山竹的销售价格由过去的35-40元/公斤下降为16-20元/公斤;泰国龙眼的销售价格由过去的24-26元/公斤下降为16-18元/公斤,国内消费者得到了较大经济实惠。

国内热带水果的主产区在协议执行后,其相关产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又以广西的情况最具代表性。国内热带水果在收获季节、生产效益、产业化程度等方面相比泰国水果都处于劣势,与进口泰国水果相同的品种首当其冲,而其他热带水果品种则由于水果总体消费需求缺乏弹性的特点,由于进口产品的替代作用也减少了市场份额。

据广西农业主管部门反映,广西热带、亚热带水果年种植面积1700多万亩,列全国第1位,主要种植品种有龙眼、荔枝、芒果、香蕉、菠萝等,其中,龙眼面积产量排全国第一,荔枝、香蕉、芒果第二。果业每年总产值为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是广西农业中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广西水果市场主要在国内,并且90%以上是销售鲜果。协议执行后,随着进口泰国热带水果的增多,广西果农反映国内客商明显减少(其中不排除国内治理交通“双超”举措的影响),产量丰收但市场变小,荔枝、龙眼等热带水果的产地交货价格大幅度下滑,出现了“果贱伤农”的现象。据广西农业部门测算,中泰果蔬零关税措施实施及

2004年1月1日“早期收获”计划的全面启动,广西龙眼、荔枝、芒果、香蕉及菠萝五大果类受从东盟进口水果影响的损失就超过6亿元人民币。

以山东、陕西、河北省等为代表的国内温带果蔬产区对零关税措施表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充分利用协议带来的商机,迅速扩大对泰国市场的出口。有关省区先后组团到泰国考察,经贸合作洽谈十分活跃。

以陕西省为例,该省与农业部合作,先后在去年12月和今年9月举办了中泰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东盟-中、日、韩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为国内企业与东盟企业搭建果品贸易平台。山东出口企业反映对泰国出口成为企业出口创汇的新增长点,相关产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得到提高。而部分龙头企业更是在泰国实施了包装和商标注册,以树立在泰国市场的产品形象。陕西省在巩固传统大宗产品———苹果出口的同时,也利用零关税措施契机实现了猕猴桃批量出口泰国市场的突破。协议实施一年间,以货物来源地口径统计,山东省对泰国出口果蔬3655万美元,增长1.3倍;陕西省出口498万美元,增长6.5倍;河北省出口253万美元,增长5.2倍。

xx企业缺乏市场和风险意识

部分企业反映至今对有关优惠政策仍不了解,未能据此高速生产经营。

协议执行一年来,国内有关中泰双方蔬菜水果产品准确的成本分析、竞争力分析资料仍显不足,企业、农民从政府及有关部门得到的引导信息有限,甚至部分企业反映至今对有关优惠政策仍不了解,未能据此调整生产经营。

调查显示,部分热带水果产区的有关部门对泰国水果进口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影响存在乐观情绪,对相关情况研究不够重视。而部分企业由于泰国市场容量较小,则缺乏主动开拓意识,认为东盟市场完全放开,仍不如欧美日市场。

而根据“早期收获”计划,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水果蔬菜类产品将最迟2006年前实现自由贸易,因此,如何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引导企业尽早开拓对方的蔬菜水果市场,使零关税安排的利益最大化,这将是有关各方需要认真加以思考的重要课题。

评论:

输在哪里?

国内温带果蔬产区企业反映:

实行零关税措施后,国内不同地区的同类产品(如苹果、梨)对泰国市场的出口呈现一拥而上局面,出口企业鱼龙混杂,出口报价不规范,存在低价竞销现象;某些企业在开拓东南亚市场时缺乏诚信意识,以北方产区到东南亚运

输里程遥远为由,故意高报运输损失;市场定位过低,由于采取低价位措施,使我国水果在泰国市场成为低利润、低档次产品,更有部分产品是以“地摊货”形式出现在泰国市场上。

陕西检验检疫部门反映,泰国农业部曾提出对中国生产出口至泰国的苹果和梨的果园进行注册(后被我有关部门驳回)。检验检疫部门认为,实行零关税措施后,尽管目前泰方对进口中国水果未有其他的非关税壁垒,应提防泰方在面对大量涌入的中国水果时为保护其本国水果在国内市场份额而可能采取的技术壁垒。另外,泰方目前仍将大蒜、洋葱、马铃薯等几种我国具有优势的商品列为关税配额管理,在配额内才实行零关税。

据农业部门反映:

相比起泰国及其他一些东盟国家多年来形成的大规模、外向型水果产业,我国水果产业总体上来说集约化程度低、效益差;保鲜、储运、加工方面技术陈旧;工业老化、设备及设施落后,产品深加工程度不高,果园管理粗放;中小企业、个体农民的生产、营销方式无法适应突变的市场和激烈的竞争,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缺乏资金、人才支持,心存忌惮,这样在市场竞争上明显处于劣势;另外相比起欧盟、美国和东盟对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的各种支持措施,我国对果蔬业的政策性扶持显得不足。萧曼平汪沛洋

相关背景2003年6月,中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xxxx从

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蔬菜和水果产品进出口的零关税。协议共涉及188项商品,其中,蔬菜产品为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等108项,水果产品为食用水果及坚果等8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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