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完善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2、统筹安排,为刑释解教人员广辟就业渠道。

3、加强协调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多渠道就业。

4、加强指导,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

5、强化调查摸底,落实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权利,落实符合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

6、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协调沟通。确保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

落实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XX%。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XX%。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XX%,重新犯罪率控制在X%以内。

最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一)释解人员回社区(农村)的,由落户地的街道、镇人民政府负责接受,享受与其他居(村)民同等的待遇。保留职工身份或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释解人员原则上由原单 位安排就业。原单位被撤消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商请劳动、人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予以安置;不适宜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商请劳动、人事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适当安置。 (二)释解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尽赡养、抚养义务的人,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符合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济。 (三)释解人员入监所前已参加失业和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当地失业、养老保险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和养老保险待遇。 八、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安置帮教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助、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系统工程,深入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对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我国的一大特色,是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并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 九、安置帮教的工作原则 (一)、安置工作原则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对每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效果、安置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置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制度。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安置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置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 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置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 八、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九、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十、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十一、每月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二、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必须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局安置帮教工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所谓安置帮教,即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愿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如何作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篇1: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在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村两委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围绕稳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的力度,坚持排查分析,强化思想教育,注重帮困解难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推进自身建设上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全乡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4名,帮教率98%,安置率95%以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乡政府十分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年度及时调整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安派出所、民政、综治办、妇联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与帮教对象所在的村委会落实帮教措施,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形成“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模式,使得安置帮教工作能够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更新装备,保障有力。今年县局强化了装备保障,又为××司法所配齐一台电脑,基层司法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正常,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与有关单位联网,衔接工作和信息采集更规范,为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分级负责,措施到位。××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完善帮教网络,对每个帮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针对我乡现有状况,刑满释放人员不少外出打工,分布比较广的特点,完全依靠司法所来管理日常工作比较困难,我乡在8个行政村设立了帮教小组,定期同刑满释放人员交流谈心,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掌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并且形成了司法所和帮教小组成员定期交流,及时汇报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了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⑶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①通知书;②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③谈话记录;④跟踪考察表;⑤安置

乡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 1.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 2.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及时调整市、县(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在乡、镇街道成立了×××个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村、居委会成立了×××个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市、区两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能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区、乡镇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矗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矗 1.大力加强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等八家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 2.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我市今年注重抓好了对典型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利用《X(X日报》、XX电视台、《海口晚报》等新闻传媒,对部分区帮教安置工作、刑释人员宋某某及陈某某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 3.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能认真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市安置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区安置帮教办,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也能立即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今年以来对所有帮教对象均进行了一次以上的摸底和调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市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XX区各级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XX 区以帮思想为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建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近两年来,市、区两级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

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安置帮教软件安装说明

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软件安装步骤 一、安装 (1)双击“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安装程序”,显示界面如下图所示: (2)之后进入安装程序的欢迎界面,如下图所示: (3)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选择安装目录,如下图所示: (4)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如下图所示: (5)点击“下一步”,开始安装软件到指定目录。 (6)安装完成后,系统提示安装已完成,如下图所示: (7)安装完成后,“开始”-“程序”中会增添“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程序组。此外,桌面上会增添“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快捷方式,如下图所示: 二、运行软件 (1)双击桌面上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快捷方式,或点击屏幕左下角“开始”按钮,依次选择“程序”-“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即可运行程序,首先进入欢迎界面(停留3秒钟),如下图所示: 第一次进入程序,就进入“添加帐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一个新帐号(各司法所账号已经下发”xfq+各司法所名称+abz”),两次输入相同的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密码设置成功,进入程序主界面。 为了保证帐号的安全性,系统要求密码的长度不能小于8位,并且密码必须包括至少一位数字和字母。下次必须输入这个用户名和密码才能进入程序。 三、更新软件 上网下载更新软件包。下载地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网。打开页面后,靠右侧有一个 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客户端更新包下载 单击进入下面界面:选择乡镇司法所软件包,点击“下载”(如下图)。 一、请选择要下载的更新包 乡镇(街道)司法所客户端更 下载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综治委办公室、司法厅、公安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3]270号)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和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区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区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1月至11月全区共接收35名刑释人员,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区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 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 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 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 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四、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常识方面的教育,巩固其改造的成果,端正其思想。 2、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 3、每年要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五、会议制度 1、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领导小组会议。 2、街、镇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研究会,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通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刑释动态。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性质、原则、目标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又称归正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归正人员增加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职责 〈一〉做好归正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和要求,组织帮教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做好建档立卡、登记工作,做到帮教到人、责任到人; 〈二〉扶持、关心归正人员的生活出路和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困难,做到"定其身、暖其心,用其专,育其人,正其人"; 〈三〉协助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归正人员进行年度考察、考评,落实安置帮教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基层第一线的作用; 〈四〉对一类人员(表现不好、有新的违法行为或者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落实预防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没有到司法行政部门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或没有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告知归正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并上报安置帮教工作站;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五类"人员的监管和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七〉要发挥党、团组织、离退休干部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安置帮教的其他工作。 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分类管理原则 ●表现不好、有新的违法行为或者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应当列为一类对象。重点对其教育,必要时组织集体谈活规劝,经多次教育不明显的,视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表现一般、思想处于游离不定状态,拉一拉可以变好,推一推可能变坏的人员,应当列为二类对象。要多引导、多接触、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力促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表现较好的人员、应当列为三类对象。多做鼓励性工作,促其卸去思想顾虑和精神包袱,投身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上来。 ●表现突出,对社会、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有贡献的人员,要树立典型,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安置帮教"四落实"制度 1.落实安置帮教对象 安置帮教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的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513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 Responsibilities of resettlement educati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安置帮教 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 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

作。 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 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 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刑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刑释解教人员,其主要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五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四、安置帮教的组织领导 从中央到县(区)均以综治委牵头成立由司法行政、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妇联、共青团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由上述部门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均设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街道)相应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处理有关日常工作和对外协调事宜。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助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六、司法行政的安置帮教任务 1、研究实施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6、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7、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9、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10、开展安置工作; 11、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12、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安置帮教相关法律

安置帮教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矫正工作及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近年以来,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尤其重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下,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长效机制,充份运用社会关爱、整合各方资源,本着“以人为本,教育转化”的方针,认真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自矫正、帮教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了矫正、帮教领导小组,由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为骨干成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党政领导成员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监督人,治保调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监管工作队伍,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问,切实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是,全乡共有矫正对象人、帮教对象人。无一人脱管、失管、漏管,无二次涉案现象发生。 二、双管齐下,管教并举,确保成效。 一是注重方法,切实抓牢握实矫正、帮教人员思想防线。乡党委一直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

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帮教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帮教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严防思想二次滑坡。 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在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乡积极的拓宽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法,针对性地完善个人矫正、帮教方案。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帮教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对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村民十户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帮教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乡矫正、帮教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通过法制宣传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规劝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安置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协同公检法三机关做好保外就医、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积极协助上级司法部门和“释解”机关下发的通告和通缉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追捕人犯的工作。五、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每季度回访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登记造册,掌握情况,防止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犯罪率,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帮教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收集掌握释解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 三、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 四、对掌握的释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中各种不稳定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胶管失控,全面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做好接茬工作。 二、定期走访谈话,与“回归”人员及时签定帮教协议,安置帮教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释解人员名册,有帮教计划,有帮教责任人。减少胶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在做好邢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根据回归人员的技术特长及时帮助安置就业,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回归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调查调研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材料汇报调研安置工作情况 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 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16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