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洗钱的N种手法

贪官洗钱的N种手法
贪官洗钱的N种手法

贪官洗钱的N种手法

“洗钱”一词是个外来词汇。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帮的一个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然后,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他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非法所得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务局扣除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其他非法所得钱财就成了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来历。

“洗钱”正严重侵蚀中国经济基础

不管是转移非法所得,还是逃避管制,地下“洗钱”正在严重侵蚀着中国的经济基础。有专家说,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而“洗钱”正在助长这种污染。“洗钱”活动之所以猖獗,究其根源,撇开其他因素不谈,起主导作用的财界和政界代表人物腐败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腐败不但需要“洗钱”,有时还保护“洗钱”。

早在2001年1月,新华社就曾报道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大多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和外孙,先到新加坡,后逃到美国。杨秀珠在纽约黄金地段置办了至少5处高级房产。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腐败分子利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通过身份转换达到洗钱的目的。有关经济专家把中国的几种洗钱方式归结为:

一家两制

利用皮包公司来洗钱。有些腐败官员,为将“黑钱”洗白,就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老婆孩子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或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

红旗出版社副社长、中国隐性经济问题专家黄苇町教授说,一些国企老总搞代理人企业,通过与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方式化公为私,最常见的洗钱方式。

“我最近便接触一个这样的案子。国有单位负责人和自己亲属的私营公司签订合同,明明只需很少钱就能办成的事,却约定付出很大一笔钱。然后又从该公司账户打出几十万元用于私人用途。案发后,帮助洗钱分赃的亲属自己都明白有罪,已东藏西躲一年多,但检察院至今还打不定主意是否对他立案。理由是现在讲各种经济主体一律平等,谁规定不能和私营公司做买卖?谁能说出高科技企业的利润率该是多少?”

“既然有合同,就不好认定多付的钱是贪污还是利润。还有,这类私人公司账户经常有不同来源的多笔钱进进出出,你怎么认定转出去私人用的钱就来自那笔打人的公款,而不是亲属的赠予?这样即便反贪部门立案了,谁敢说到起诉部门,到法院就过得了关?”

类似现象尽管在别的一些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但相比较而言,它更是一种带有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

要识别这些洗钱术也不难,就是他们或他们的亲属子女下海后,一般都没有“呛水”的,无论是办个体私营企业,还是炒股、炒期货,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或者只赔不赚,一般都会宣传自己“大发特发”。他们与有些惟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而是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赚了钱。因为前者的目的是偷漏税,而他们是要给已到手的黑钱找个说法。例如,不久前破获的上海凤凰日化公司的“群蛀”案件,14个犯罪嫌疑人在外办私营企业的就有6个,接近一半。

私人股份

通过股金红利来洗钱。有些金融、国有企业领导人,借企业改制之机,将国家财产“私人股份”化,以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金融领域是洗钱犯罪的重灾区。近日,不断有金融领域洗钱的黑幕被曝光。尤其是河北省证券登记公司集体洗钱740

万的案件,更令人瞠目。

据《是与非》杂志报道,河北省证券登记公司是家正处级金融企业,有职工25人。公司总经理王栓银是个资深的金融专家,在他的带领下凭借向银行拆借资金、向证券公司申购原始股等垄断性经营优势,公司“效益”突飞猛进,到1998年下半年,账面资金已累计达到3000万元。

经过“领导集体研究”,他们把这3000万元资金打到了账外账上,变成了公司的“小金库”。1999年底,社会上风传国家要全面放开证券登记市场,这对于现有的证券公司来说,是严峻的挑战。这时,如何处理3000万元的“小金库”成了公司的焦点议题。应群众的“强烈要求”,总经理王栓银顺应“民意”,与两位副总商议后,决定“分给”大家一些钱。为把钱分得“名正言顺”,王总经理又和部门经理开会研究,最后定下洗钱密笈——集体炒股分红、给大家保险再退保的“分钱大法”。他们先把64万元集资款以“王少珍”的名义投入股市作为幌子,然后从“小金库”取出数百万也存入“王少珍”的账户作为所谓的炒股红利。

2000年3月24日,公司以集体炒股分红利的名义,开始了第一次瓜分国有资产的行动。从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他们先后私分所谓的集资“红利”48次,总额达550万元。再加上保险退保等洗钱手段,他们就集体瓜分国有资产达740万元。

药业巨贪、原南京金陵制药集团董事长江中银,也是一个洗钱高手。1996年5月,金陵制药集团所属华东医药公司与北京某药业公司合资成立了“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华东医药公司占股70%,江中银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后来,他又先后在河北、河南等地开办了“金保康”分公司。

江中银对“金保康”格外关照,按优惠价批发给其脉络宁,每盒让利13元。脉络宁本来就畅销,在加上江的格外厚爱,“金保康”财源滚滚、利润丰厚。仅郑州的“金保康”一年就实现利润2200万元。可他知道“金保康”的钱再多也姓“国”,而不姓江。1997年,为“名正言顺”地占有这块国家的“肥肉”,江中银借企业改制之机,先是自己带头以别人的名字,在云南成立了紫龙商贸有限公司,后又千方百计使两个大股东先后撤股,并隐瞒截留了469万元经营利润。

1999年3月,紫龙公司和江的小儿子江浩所开的药业公司全面进军“金保康”,并分别占有股份40%和30%。这样,虽然“金保康”名称未变,但该公司截留的469万元的利润,通过红利形式变成了江中银一伙的“合法收入”。

跨国洗钱

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关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转存赃款并“洗白”。在境外转存赃款并“洗白”在近年也有上升趋势。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国银行副行长张燕玲分析称,中国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项每年项每年都有几百亿美元,近年来总和已达数千亿美元,这其中洗钱所导致的资金外流数额占相当大的比重。

张燕玲说,在中国,贪污腐败和洗钱犯罪有着密切的关联,从一些已经暴露的案例看,腐败分子侵吞社会财富的途径为:把贪污腐败得来的钱转移至境外,再利用我国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这样形成一个权利与金钱相互依存、理应外合的洗钱链,最终形成对国家和社会财富的循环侵占。

贪官洗钱不完全统计

贵州省原交通厅长卢万里,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操作”贵州省用于修建公路等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6年间贪污受贿6000多万元。卢还涉嫌将大量公路工程交其亲属开办的“空壳公司”,涉案违纪违法金额上亿元。2002

年4月,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将卢缉拿归案。(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两位厅级干部竟在短短一年间相继出逃。2001年5月,曾任漯河市委书记、时任省政府设在香港的预港公司董事长程三昌,携巨款和情妇逃往新西兰定居。据了解,程通过各种途径转往国外的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另一个是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携公款外逃美国,与早已在美国的妻儿老小“团聚”。(新闻来源:《南方周末》)

胡长清和成克杰都属于此类。成克杰的巨额赃款都转移到香港情妇名下或存到境外银行里。胡长清全家都办了化名身份证及因私出国护照,准备送孩子留学,妻子陪读,没办成又筹划让他们办投资移民。自己则把假护照揣在身上,准备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出走。如果警方的动作晚一点,很可能人去楼空。(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也涉嫌洗钱。从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并导致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3个人又联合起来,先后从联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他们仅在香港就疯狂购房置业达13套之多,市值数亿港币。为了转移资金,他们设计了非常复杂的洗钱程序,先由内地转往香港,在香港设立公司洗黑钱,再流动到加拿大、美国。就在2001年10月15日从香港出逃的那天,他们还从香港向国外赌场账户转移了800多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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