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保护相关条例

珊瑚保护相关条例
珊瑚保护相关条例

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珊瑚纲/柳珊瑚目/红珊瑚科)

《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

(与《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办法》相配套)

本标准指出,凡违规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生态破坏为损害赔偿,凡合法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生态破坏为损失补偿。该标准规定了沿海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污染等对海洋环境特别是生物资源造成经济损失的评估方法。

该标准中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年限和倍数按不同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对占用海域影响的轻重而有不同规定。

对各类工程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影响的或对自然景观、自然保护区和珍稀动物造成严重影响的,其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年限均按不低于20年计算。工程建设、海岸工程填海占用的海域面积,按其最外界址点的包络面积计算。

对占用海域的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占用年限低于3年的,按3年赔偿和补偿;占用3年~20年的,按工程设计服务年限赔偿和补偿;占用20年以上的,按不低于20年或工程设计服务最高年限赔偿和补偿。一次性生物资源的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为一次性损害额的3倍。

持续性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分3种情形,实际影响年限低于3年的,按3年计;实际影响年限为3年~20年的,按实际影响年限计;影响年限持续时间20年以上的,赔偿和补偿计算时间不应低于20年或根据专家评估法按其实际年限计。

《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办法》

《办法》在15个方面实现了突破,建立了新的规定。

一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范围。规定在本省管辖海域内,海洋污染事故、违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行为导致海洋生态损害的,以及因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倾废等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改变的,应当缴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但是对单位和个人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造成损害、损失的赔偿和补偿,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二是规定了提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主体。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提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要求。

三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评估方法。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金额,按照《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四是规定了海洋污染事故和违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行为。具体指:海上溢油污染;未经批准的围海填海、或虽经批准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先围后填的填海;未经批准的海洋倾废、或虽经批准但未按照要求进行的海洋倾废;海上热污染;高浓度盐卤污染;未按照要求进行海上施工造成的污染;未按照要求进行水下作业造成的污染;其他海洋污染和违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行为的等8种行为。

五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制度。海洋污染损害事故发生后,省海洋与渔业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委托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要求。

六是规定了对海洋污染损害案件分级提出赔偿要求。分别规定了哪些海洋污染损害案件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处置并提出赔偿要求,哪些由设区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赔偿要求,还规定其他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污染提出赔偿的权限,由社区的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七是规定了凡用海、必补偿原则。海域使用、海水利用及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应当包括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的内容。

八是规定了不补偿、不审批原则。申请人不缴纳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的,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中止相关审批程序。

九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的减免。凡属免缴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免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凡属减缴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按相同比例减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

十是规定了赔偿费和补偿费管理和征收主体。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由提出赔偿要求和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征收。

十一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省、市、县三级分成比例。具体为:省级50%、市15%、县(市、区)35%;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与省级实行5∶5分成,其所在市不参与分成。

十二是规定了赔偿费和补偿费征缴方式。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实行一次性征缴。

十三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的用途。

十四是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使用管理制度。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的使用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

十五是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本法所称海岛保护,是指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保护和特殊用途海岛保护。

第三章海岛的保护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海岛的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以及历史、人文遗迹。

禁止改变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的红树林。

第十七条国家保护海岛植被,促进海岛淡水资源的涵养;支持有居民海岛淡水储存、海水淡化和岛外淡水引入工程设施的建设。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利用海岛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在海岛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不得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

第十九条国家开展海岛物种登记,依法保护和管理海岛生物物种。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在海岛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等实验基地。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排海岛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海岛的保护、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活动。

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设置在海岛的军事设施,禁止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2004-10-15)

第一条为了加强珊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珊瑚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活动和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改善珊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海域内珊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本市内活体珊瑚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机构负责本市海域内珊瑚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海域珊瑚资源。计划、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珊瑚资源保护工作。

海关、边防、交通、工商等部门协同做好防止珊瑚走私、偷运、非法交易等工作。珊瑚资源所在地的区、镇、村应做好本辖区海域内的珊瑚资源保护工作。

第四条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有的佳蓬列岛、担杆列岛和横岗岛等近岸海域珊瑚资源为基础,在具有珊瑚资源的重点海域建立保护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具有珊瑚资源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开展海洋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珊瑚资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在珊瑚资源相对集中的佳蓬列岛、担杆列岛、横岗岛等岛屿离岸2000米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拖网、灯光围网等危害海底珊瑚生态的渔船作业。

(二)挖沙、抽沙作业。

(三)在上述岛屿岸边取石、取土。

(四)围填海。

(五)向珊瑚资源保护区海域倾倒废弃物。

(六)向珊瑚资源保护区海域排放超标的工业、生活污水。

(七)炸鱼、电鱼、毒鱼。

(八)其它破坏珊瑚资源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七条在珊瑚保护区海域禁止采挖珊瑚、海鳃类、水螅类和海葵等海洋生物。凡因科研需要采挖的,需向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区域、数量、时间及采挖方式进行,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珊瑚资源保护范围内的海域。因重点建设项目需要

确需使用具有珊瑚的海域时,经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九条禁止买卖活体珊瑚及其制品。

第十条未经本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准在珊瑚资源保护海域范围内开展潜水观光旅游项目。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级以上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国家及省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擅自在珊瑚保护区海域采挖珊瑚、海鳃类、水螅类和海葵等海洋生物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经市政府批准而占用开发珊瑚保护区海域的。(四)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出售活体珊瑚及其制品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开展潜水观光旅游项目的。

(六)其它破坏珊瑚资源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妨碍珊瑚保护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从事珊瑚资源保护执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1998年9月24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珊瑚礁资源的保护,促进沿海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珊瑚礁的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珊瑚礁的保护工作,其

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珊瑚礁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在珊瑚礁集中分布区建立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标明区界,加强保护。

对自然保护区的以外的珊瑚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可以划定一定范围的珊瑚礁保护地带,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条禁止采挖珊瑚礁和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及其他破坏珊瑚礁的活动。

第六条禁止用珊瑚礁烧制石灰或者作为其他建筑材料。

禁止加工、销售珊瑚礁及其制品。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围海造地和修建损害自然保护区的海上、海岸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填毁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珊瑚礁。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必须占用、填毁珊瑚礁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禁止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本规定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其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未经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开设旅游项目。

第十条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珊瑚礁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非法采挖珊瑚礁或者炸鱼、毒鱼和其他活动致使珊瑚礁受到破坏的,由海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采挖的珊瑚礁、违法工具、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用珊瑚礁烧制石灰或者作为其他建筑材料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工具、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加工、销售珊瑚礁及其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工具、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围海造地和修建损害自然保护区的海上、海岸设施,或者非法占用、填毁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珊瑚礁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对珊瑚礁造成破坏的,处以2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批准占用、填毁珊瑚礁的,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填毁珊瑚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非法占用、填毁的珊瑚礁,按非法占用、填毁珊瑚礁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擅自设置排污口或者污染物的排放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排污口,依法加收超标准排污费;造成损害的,限期治理,并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开设旅游项目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妨碍珊瑚礁保护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从事珊瑚礁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 理规定正式版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

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4禁止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2.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秦皇岛港使用明火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秦皇岛港禁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及私自携带火种。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用火手续。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

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11.30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 (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珊瑚礁和砗磲资源的保护,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珊瑚礁、砗磲的保护。 本规定所称珊瑚礁,是指各类以造礁石珊瑚为基础、与其他生物及非生物物质共同形成的生物性礁体和在其中生长的珊瑚物种,以及其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珊瑚物种。 本规定所称砗磲,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中的砗磲的所有种,包括活体和死体。 第三条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珊瑚礁的保护工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砗磲的保护工作;交通运输、工商、公安、环境保护、旅游、海警、海关、海事、边防、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珊瑚礁、砗磲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珊瑚礁、砗磲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珊瑚礁、砗磲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工商、公安、海警、海关、海事、边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查处和打击破坏珊瑚礁、砗磲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珊瑚礁资源的保护及生态恢复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珊瑚礁资源的保护和生态恢复,对保护珊瑚礁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农田保护的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 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划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自治区、省、第九条、 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

珊瑚礁 阅读答案

珊瑚礁阅读答案 珊瑚礁 ①珊瑚丛就像是海洋里的热带雨林,它们还有个美丽的称谓叫作海石花,一丛珊瑚是由许多珊瑚虫聚集一起形成的。珊瑚虫死后留下石灰质的骨骼,一代代的骨骼堆积起来,构成了珊瑚礁这个海底生态系统坚硬的基础部分。 ②珊瑚灿若鲜花,因为有一些藻类共生在珊瑚虫的体内,为珊瑚藻提供食物。当藻类受外界环境影响而消失后,珊瑚就会失去美丽的颜色而变白,这就是珊瑚的白化现象,近年来在世界各地都发现了珊瑚的白化现象。造成珊瑚白化的原因可能在于海水温度的升高,另外某些疾病或者缺氧环境也能导致珊瑚死亡。 ③印度尼西亚和牙买加珊瑚礁的衰亡,可以看成是珊瑚礁在世界范围内走向没落的缩影。在印度尼西亚,珊瑚不仅仅意味着美丽的自然风景,它也是这个千岛之国财富的来源之一。然而,1997年12月,印度尼西亚明打威群岛附近绵延数百公里的珊瑚礁突然大面积死亡了。 ④这是一次非常严重的事件,灾难已经过去6年了,珊瑚礁仍然没有恢复。研究小组的成员之一艾布拉姆说。迅速杀死珊瑚礁的直接凶手可能是赤潮。当赤潮发生时,整个海面被大量红色的海藻覆盖。这是一种灾难:有毒的藻类会疯狂地繁殖,消耗掉本应属于海洋中其他动植物的氧气,包括珊瑚礁在内的生物都有可能因赤潮而窒息死亡。事实也是如此,当年明打威群岛附近的海域确实发生了赤潮。 ⑤是什么造成了赤潮呢?他们把目光投向了1997年印度尼西亚发生的一场自然灾难:热带雨林的大火。这场持续了几个月、绵延上百万公顷的大火释放出的烟尘让整个东南亚地区都受影响。这场大火不仅释放出了大量的二氧化碳,还释放出了藻类喜爱的美味超过1 万吨的铁以及其他营养物质。 ⑥大火把植物体内和土壤中的营养物质以烟尘的形式释放到了大气中,当这些尘埃落定时,它们会把周围的环境变得营养丰富。艾布拉坶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的研究发现,来自热带地区火灾产生的营养物质能够产生特大赤潮,足以杀死数百公里范围内的珊瑚礁和大量鱼类。这个研究小组的论文第一次表明,营养物质能够对海洋产生影响并导致珊瑚礁和其他沿海海洋生态系统的浩劫。 ⑦对于科学家而言,解除珊瑚礁面临的危机比发现这些危机更困难。即便人们能够立即制止珊瑚的疾病和白化现象,珊瑚礁仍然处于一种长期的危机中。如果我们能够退回去实施强有力的管理,那么我们可以恢复生态系统,但是这取决于政治意愿、资金和其他很多难以预料的影响;在目前的情况下,对珊瑚礁的研究以及管理的资金和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前景确实非常黯淡,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大片珊瑚礁死亡,而它们500年前还存在。本杰戴尔对前景表示悲观。 6.对珊瑚礁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珊瑚礁是海底生态系统坚硬的基础部分,由珊瑚虫死后留下的石灰质骨骼,历经一代代堆积而形成的。 B.某些疾病或者缺氧环境能够导致珊瑚死亡。 C.当赤潮发生时,有毒的藻类会疯狂地繁殖,消耗掉本应属于海洋中其他动植物的氧气,能够使珊瑚礁窒息死亡。 D.制止珊瑚的疾病和白化现象,就能解除珊瑚礁的危机。 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杰戴尔认为来自热带地区火灾产生的营养物质所导致的特大赤潮,能够杀死数百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21.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湖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分为一级和二级的基本农田。其中旱涝保收产量较高的水稻田为一级基本农田,长期保护;保护区的其他农田为二级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到2020年。 第三条县以上国土部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保护区面积的划定,调整、占用保护区土地的审查以及对非法占用农田保护区土地行为的查处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本农田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审查以及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和地力保护等工作,协同国土部门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非农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国家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除按国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外,还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单位向县级国土部门提交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的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占用保护区土地的地点、范围、保护等级和占用面积、编号、该范围1:10000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复印件。 二、县级国土部门会同农业、海洋与水产、林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分别签署意见,连同保护区调整意见(含地点、土地种类、面积、地力状况等),上报地级以上市国土部门。 三、地级以上市国土部门会同农业、海洋与水产、林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办理审批。 超过权限范围的,再逐级上报省或国务院审批。 第五条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审批权限: 占用一级基本农田或占用二级基本农田50亩以上的,报省批准;占用二级基本农田50亩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批准,并报省国土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经批准被占用的,县级国土部门应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被占农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程序,将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非保护区农田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保证保护区面积相对稳定。基本农田调整原则上在乡(镇)范围内调整,乡(镇)没有农田可调整的,应逐级申报,可在县(市、区)、市范围内调整、调整时应从收取的造地费中按每亩不低于2500元补偿给被调整的乡(镇),用于农田建设。 第七条经批准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其土地补偿费按我省现行土地补偿标准的高限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最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文.doc

最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文 中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始终是我国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国家专门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以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下面我就基本农田保护找来相关的条例,供大家阅读! 最新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划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珊瑚礁

2014-2015学年度???学校9月月考卷 1.绿岛旧名火烧岛,位于台东市东方约33千米的海面上(121°29′E,22°40′N),面积16.2平方千米,由火山集块岩构成,风景优美,是我国台湾省著名的旅游胜地。在该岛旅行可能看到的风光有( ) ①独特的海底温泉 ②多彩多姿的珊瑚礁 ③曲折幽深的峡湾风光 ④形形色色的热带海洋生物 ⑤热带雨林风光 ⑥奇岩巨石、平坦的沙滩等多变的海岸景观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⑥ C.②④⑤⑥ D.②③④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著名的旅游景点。③峡湾风光属于冰川侵蚀地貌;绿岛为火山岛;不可见;⑤当地的主要气候为热带季风气候,故不可能见到热带雨林风光;错误。故选B项。 下图是某区域等高(深)线示意图。读图回答下列题。 2.图中所示河流河口附近等深线向海洋方向凸出的原因是 A.太平洋板块俯冲到亚欧板块之下形成海沟 B.滥采滥挖珊瑚礁使海水逐年变深 C.河流携带的泥沙淤积使海水逐年变浅 D.填海造陆使海水逐年变浅 3.近几十年来这种凸向越来越大,对此应采取的根本措施是 A.禁止滥采滥挖珊瑚礁 B.做好流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C.经常使用挖泥船清除泥沙 D.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 【答案】 2.C 3.B 【解析】 试题分析: 2.此题考查等值线的判断原理。关键是要求学生准确地掌握等高线判读“凸高为低,凸低为高”这一基本原理。图中信息告诉我们在河口地区,等深线向海洋方向凸去,根据“凸高为低,凸低为高”的原理,表明此处海水深度比两侧要浅,故选D。学生做此类题型是,可以画一条线去切割等值线,比较中间和两侧的数值大小,既可以判断中间与两侧的关系。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保护和职业病的防治。 3.职责 3.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依据有关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组织与发动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严格按劳动保护法规办事,随时收集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行政提供信息,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 3.2工会主席 3.2.1督促、检查、指导公司各级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3.1.2监督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3技术安全部 3.3.1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3.3.2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视和测量。 3.4机关其它部室、区域/专业公司/工程处、项目部 按规定要求安排工作、落实员工劳动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病防治和控制措施。 4.劳动保护相关术语 4.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参加生产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4.4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4.5劳动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施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所进行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即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进行的保护。 5.员工聘用相关要求 5.1现场作业人员聘用前由项目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管理人员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 5.2聘用前应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和获取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和职业病体检报告; 5.3不得拒绝符合岗位条件的妇女就业; 5.4身体状况不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聘用。 6.员工劳动保护 6.1体检 每年初,公司组织在职员工到指定医院体检;劳务人员的体检由劳务单位组织;长期从事易患职业病岗位的人员(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等)除每年一次的体检外,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 6.2作息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执行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6.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配备 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项目部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6.4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安全设施机具及防护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控制程序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46-61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 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防护用品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89 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3职责

3.1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制定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采购计划,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 3.2采供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 管理程序与要求 4.1分类 4.1.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1.2特种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珊瑚礁的危机与保护(精)

珊瑚礁的危机与保护 摘要:珊瑚礁是一座巨大的宝库,可同时它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无论是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平衡性,还是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护珊瑚礁都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本文从珊瑚礁面临的危机和如何保护珊瑚礁的角度进行论述,旨在呼吁人们更加关注珊瑚礁的保护。 关键词:珊瑚礁危机保护 一、引言: 珊瑚礁,堪称海洋中美丽的天然“花园”。有的顶着个大大的圆顶,就像一朵硕大的花椰菜;有的笔直窄长,俨然海底耸立的摩天大楼。成熟的珊瑚礁可能在海底生长了数千年,绵延达几百海里,庇护着、滋养着成千上万种海洋生物,就像一座城市那样,给大自然增添美景,给人类带来财富。可惜,这个美丽的“花园”如今却向人类发出了呼救。 二、正文: 珊瑚礁,英文名字为coral reef,是由热带海洋中的一些海岸、岛屿、暗礁周围和海滩大量生长造礁石的珊瑚为主的骨骼堆积形成的礁体。著名的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堡礁便是珊瑚礁家族的一个成员。珊瑚礁有着“海中雨林”的美称。虽然它们在全球海洋系统中所占的比重不足百分之零点二五,但它们却是四分之一海洋鱼类的栖息地。但是,这个美丽的“海中雨林”如今却面临着重大危机。 科学家预测,在未来50年内,全世界的珊瑚礁将会消失70%。 同时研究表明,珊瑚礁系统一旦遭到破坏,至少要60年才能恢复。其实,全球珊瑚礁资源所面临的威胁大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由于陆地环境条件恶化,流失的泥土经河流进入海洋后会造成海水浑浊,从而使珊瑚生长所必需的阳光减少。随着进入海洋中的工业污水、农业化肥增多,其中的有毒污染物会直接危害珊瑚礁,而其它一些成分则会导致海水中的营养成分不断增高,结果会助长海草的生长,而这些海

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000年五月二十六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各级计划、财政、建设、环保、水利、林业、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全省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省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划定的基本农田数量指标,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 第六条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

第七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糖、烟、油、蔗和其他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蔬菜生产基地; (三)花卉、药材生产基地; (四)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示范的耕地; (五)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和计划改造的中低产田;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周边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八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下达的基本农田数量指标,具体分解到乡(镇); (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实地划定乡(镇)的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填制表册,编制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三)乡(镇)基本农田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数据,编制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养制度,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第十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轮换、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化学、生物肥料。

高考地理专题训练:珊瑚、珊瑚礁(附参考答案)

高考地理专题训练:珊瑚、珊瑚礁 (附参考答案) 1.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珊瑚礁白化是由于珊瑚失去体内共生的虫黄藻或共生的虫黄藻失去体内色素而导致五彩缤纷的珊瑚礁变白的生态现象。1998年和2002年曾两度发生过严重的珊瑚白化事件。到了2014年,由于全球温度上升了0.9℃,珊瑚白化现象又一次大规模出现。2015年,由于白化,澳大利亚大堡礁浅水区67%的珊瑚不幸死亡。 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珊瑚礁白化产生的根本原因及应对措施。 参考答案: 根本原因:化石燃料的燃烧,森林的破坏,温室气体增加,全球气候变暖; 措施: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植树造林;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发展清洁燃料技术;回收利用CO2和CH4等温室气体;加强国际合作;制定法律法规,实现达标排放 2.(2019·广东高三期末)阅读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涠洲岛位于广西北部湾中部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岛屿北部、东部海岸主要为基岩岩滩,西部海岸以海蚀崖为主,该岛是全球珊瑚礁分布的北缘,珊瑚主要生活在热带海域,其生长条件较苛刻,最适宜温度为25℃—27℃之间,对水环境要求高。随着气候变化,全球的珊瑚礁正在不断减少。目前科学家正在涠洲岛海域进行人工繁育珊瑚多项实验,主要采用固定式苗圃和悬浮式苗圃进行海底珊瑚种植,由于海况复杂,工作人员在海底种植珊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下图为涠洲岛等深线及珊瑚礁的分布图(阴影区为现代珊瑚覆盖度>5%)

(1)推测涠洲岛西部和南部地区珊瑚分布较少的原因。 (2)分析气候变暖对涠洲岛珊瑚的影响。 (3)简述在涠洲岛海底种植珊瑚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4)指出涠洲岛珊瑚礁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方向。 参考答案: (1)西部风浪大,侵蚀强,水较深,形成侵蚀海岸;南部为海湾,人类活动密集,水体污染较严重,海底以淤泥沉积物为主,不利珊瑚生长。 (2)气候变暖导致海水温度升高,影响珊瑚生存,导致珊瑚总量减少;使热带的珊瑚类型增加,成为热带珊瑚的避难所;珊瑚分布范围向北扩大。 (3)珊瑚易受风浪、台风破坏,种植难度大;水下工作量大,成本高;工作人员可能会遇到海底有毒或危险生物,威胁人身安全;海底压力大和缺氧环境,长时间工作影响身体健康。 (4)利用珊瑚礁发展水产养殖;开展海洋科普教育和科研;发展潜水观光等旅游项目。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湛江徐闻珊瑚礁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终极)

湛江徐闻珊瑚礁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摘要:徐闻珊瑚礁是我国大陆沿岸唯一分布的现代珊瑚礁,而且是我国大陆沿岸面积最大、种类最多、保存最完好的珊瑚岸礁。徐闻珊瑚礁还是我国大陆沿岸种类最多的珊瑚礁,也是我国比较珍稀的保护区但这之一。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经1999年徐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07年获得国务院审批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文就徐闻珊瑚礁保护区概况及受到的破坏进行介绍,并提出简单的可持续发展方法。 关键词:徐闻,珊瑚礁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引言:徐闻珊瑚礁珊瑚类型丰富,保护区内物种也呈现多样性的特征。但当地居民对珊瑚礁缺乏保护意识,同时也因当地盐碱化土地面积广阔,农业种植受限,只能演戏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习俗,只能无尽地对海洋索取,就算有保护意识,也迫于生活压力。所以导致珊瑚礁面临退化,白化的威胁。现在亟需找寻即可发展当地经济,有可对当地珊瑚礁进行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概况 1.1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地理位置 徐闻珊瑚礁的一般情况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位于广东省湛江雷州半岛的徐闻县西海岸,濒临徐闻县的角尾乡和西连镇,面向北部湾,南邻琼州海峡,临近中国大陆最南端,北纬20°10.60′-27.00′,东经109°50.20′-56.40′之间。东起蓬莳港,至灯楼角为折点,向北经苞西盐场、放坡村、谭鳌、东场、承梧、田西、水尾村、金土、石马角一线,以石马角为折点向东延伸至龙耳、大井修船厂,沿途海岸线长35公里[3]。 1.2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自然条件 1.2.1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气候条件 因为所处的纬度和位置,所以保护区属于热带季风气候,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较高,四季不明显;降雨充沛,年际变化率较大;雨热同季,干湿季较分明[3]。保护区海域最低水温在每年的1月,约为18℃左右。最高水温出现在7月,约为30.5℃,年平均水温为26℃左右。这是气候状况[13]。 1.2.2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地质条件 同时保护区滨临的角尾乡和西连镇为滨海地区,三面临海,地势低平,北部稍高,南部较低,地质多为沙嚷和沙质土。保护区海岸和潮间带基本上是沙滩和岸礁,主要为滨海-浅海相砂泥质碎屑岩和湖泊相含膏盐碎屑岩构造,岩性特征以浅灰绿色粉砂岩、棕红色泥岩和灰黑色玄武岩为主。长在灰黑色玄武岩上的珊瑚较多,也较茂盛。所以从地质条件上看,徐闻钙片海区是适合珊瑚礁的生长发育的[2]。 1.3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的建设历史 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粤机编办〔2007〕378号),管理局直属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核定事业编制9名,人员费由省财政厅核拨。保护区管理局现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在编管理人员9人,协管人员11人。 保护区管理局已投入900多万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现有管护基地建设用地60亩、办公楼878平方米、宣教中心楼300平方米、科研监测中心楼300平方米、珊瑚繁育中心1096立方水体、小型船艇避风保养台1座、管护平台400平方米、120匹马力执法艇1艘、40匹马力珊瑚调查船2艘和相关办公配套设施等。 为加强珊瑚礁管护工作,2004年争取徐闻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徐闻县珊瑚礁保护

耕地保护制度

呼和木独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

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六、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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