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常规细则

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常规细则
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常规细则

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学常规细则

一、课前常规:

1、体育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中小学《体育器材实施配备目录》,认真钻研教材。

2、体育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对象,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学习习惯的基础上,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订好完整的学年、学期、单元和课时教学计划。

3、体育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学设计要体现出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要求超前两周备课。

4、教师应于课前安排和准备好教学所需的场地、器材、教学用具;因病、伤不能参加激烈活动的学生,体育教师应在了解情况后,安排学生随堂见习、进行适当的活动或休息,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5、体育教师应做到仪表庄重(不允许戴墨镜和帽子上课),穿运动服、运动鞋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课程准时开始。

二、课堂常规:

1、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在指定位置集合,做到快、静、齐。教师应及时到位。体育委员整队、检查出勤人数。

2、上课有礼节,师生相互致礼问好,教师即向学生宣布本课内容和要求,安排好见习生随堂见习或参加适当活动。

3、每次上课,教师应详细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迟到的学生应向老师报告,说明原因,经教师允许方可列入队尾。迟到或早退5分钟作迟到或早退论处。

4、学生必须穿轻便服装和球鞋或布鞋上课(不准穿大衣、裙子、皮鞋、拖鞋、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等),不准携带尖利物品,否

则作违纪论处。

5、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应严格课堂纪律,不责骂、体罚学生。做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6、体育教师应做到上课目标明确,讲授无误,重难点突出,精讲多练,讲练结合,注重实效;要注意学生共同发展和个体进步;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安排运动量,使课达到适宜的运动负荷。

7、体育教师在课堂中要具有过硬的基本功,要重视直观教学,积极恰当的运用教具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讲解、示范等都能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8、体育教师要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不失时机地,恰当地渗透德育教育和情感教育,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锻炼习惯。

9、教学中,凡是需要保护与帮助的项目,体育教师都应安排保护措施。避免和杜绝伤害事故发生。

10、课结束前,教师应组织学生做好整理放松运动,并集中全体学生,对本堂课进行小结讲评,布置课外练习作业,宣布下次课学习的内容,安排学生课后整理场地和归还器材。

11、体育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授课,按时上课与下课,不得擅自提前下课。下课时,教师应在队列前与学生进行下课礼,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方可解散。

三、课后常规:

1、下课后应检查学生整理场地和归还或移交器材的情况。

2、课后教师应主动征求学生对本堂课的教学意见、及时填写课后小结。

3、教师对缺课的学生做进一步的了解,必要时给予补课或辅导。

4、认真进行出勤统计和成绩考核。

5、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做好各项教学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定期交流,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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