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管理制度86060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86060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86060

临床科室接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迅速、准确、全面、规接诊患者,提高全程优质医疗服务。

二、适用围

医院门诊、住院病区接诊患者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1.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定医生、护士排班表,安排值班人员。

2.由在班护士负责为新入院患者安排病床,在班医生或主管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并作出诊疗计划。

3.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4.由接诊医师负责接诊时医疗文书的书写。(各级人员职责详见《医院管理职责》)

四、工作程序

1.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一段时间之的医生、护士排班表。

2.值班护士接到住院处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床位用物,填写床头卡片、诊断小卡片及病历牌,并通知经治医师或值班医生;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及时测量患者生命体征,主动了解患者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工作。(详见《患者的接待管理制度》

3.医生接到护士通知后15分钟前来了解病情(病情危重者立即前来诊视),结合病史检查、作出初步诊断、治疗措施及进一步检查的措施,并写医嘱、检查单及病历记录。对疑难、重症患者,应由经治医师、主治医师共同检诊。

4.办公室护士根据医嘱逐一处理,长期医嘱转抄于服药单或治疗单、饮食单(卡),临时医嘱则督促有关护士按时完成。

5.新入院患者如系病危,当值医生、护士应按抢救常规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及护士长,做好患者家属的谈话记录及发出病危通知书。抢救时应及时书写抢救记录。

6.新入院患者的入院记录,血、尿、便常规及其他必要检验(如呼吸系统疾病的痰常规检查,发热病的血液细菌培养送验等),一般在24小时送检,急诊1小时,便秘患者在解大便后24小时完成送检。

7.病案书写按《病历书写规》的各项规定施行。

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临床医疗质量检查程序及职责,保证临床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适用围

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过程控制。

三、职责

1.由科主任、质控员负责本科室的科医疗质量检查计划的实施。

2.由上级医生负责本小组下级医生的日常临床医疗质量过程控制。

3.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对各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四、工作程序

1.日常检查

(1)临床主治医师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对下级医师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提出指导和修改意见,审签出(转)院病历。

(2)主治医师要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科主任要督促各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2.周期检查

(1)由本科室科主任和质控员按照《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表》,每个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医务科。

(2)医务科每季度对病历、申请单、处方进行抽查、评分,并公布检查结果。(详见《医疗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

二、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检验工作,急诊优先,做到快速、准确、服务优良。

三、值班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四、下班前做好签收标本的工作及交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搞好清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如有擅离岗位或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做好事应表扬或奖励。

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二、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三、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五、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六、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查对人员要签字。

七、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项执行单上。

八、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九、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的取得: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门诊部。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

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士),经院长批准,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四、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

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五、一般处方药品以3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

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六、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七、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图样卡片严格执

行,不准超越权限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

八、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

报,及时解决。

九、处方一般用钢笔、毛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

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十、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十一、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十二、一般处方保存1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3年,麻醉处方保存5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