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及铝合金板检验标准

铝及铝合金板检验标准
铝及铝合金板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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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压铸技术要求

1、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电机铝合金端盖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6987.1-GB6987.1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88-87金属拉力试验法 GB/T13822-9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6060.5 表面粗造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吵加工表面 3、技术要求 3.1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 压铸铝合金采用UNS-A03800(美国A380.0,日本ADC10) 可选用材料UNS-A03830 (美国383.0,日本ADC12) 化学成份见表1 表1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四种牌号的任何一种,如在生产过程中更换其它牌号, 文档Word 需重新进行样件鉴定。回炉料使用规定 3.1.1回炉料分类 3.1.1.1 一级回炉料:浇道、化学成份合格的废铸件,后加工次品等不含水分和 油污。10二级回炉料:集渣包、坩埚底部剩料、退货废品、存放时间长(超过 天)的一级回炉料。三级回炉料:飞边、溅屑、细小的碎料、带有油污的渣料、因化学成份 报废的铸件、从铝渣中捡出的铝粒。 3.1.1.2回炉料使用比例 使用单一某级回炉料:,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40%。一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50% 一级、二级回炉料混合使用:20%。,其中二级回炉料最

大使用量回炉料总量不超过40% 三级回炉料:必须经过重熔、精炼且化学成份分析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最不能直接使用,10%,仅与铝锭混合使用。大使用量 3.1.1.3加料循序 大块回炉料铝锭,如此循环。小颗粒回炉料 3.2 力学性能 采用单铸拉力试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240Mpa,伸长率≥ 1%,HB85(5/250/30)。 试样尺寸及形状应符合GB/T 13822-9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的规定。 3.3 压铸件尺寸 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的规定。 3.4 待加工表面用符号“”标明,尖头指向被加工面。 例:0.5 表示该表面留有加工余量0.5mm 3.5 表面质量 3.5.1 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 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时所形成的缺肉或高出均不得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并且不得超过1.5 mm。 文档Word 3.5.2 铸件不加工表面的质量 3.5.2.1 不允许有裂纹,欠铸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2.2 由于模具组合镶拼或受分型面影响而形成铸件表面高低不平的

铝合金压铸件的标准

铝合金压铸件的标准 2010-01-25 10:08 铝合金压铸件 GB/T 1511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表面质量 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 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6内部质量 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 4质量保证 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

铝合金压铸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电机铝合金端盖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6987.1-GB6987.1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88-87金属拉力试验法 GB/T13822-9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6060.5 表面粗造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吵加工表面 3、技术要求 3.1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 压铸铝合金采用UNS-A03800(美国A380.0,日本ADC10) 可选用材料 UNS-A03830 (美国383.0,日本ADC12) 化学成份见表1 表1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四种牌号的任何一种,如在生产过程中更换其它牌号,需重新进行样件鉴定。

3.1.1回炉料使用规定 3.1.1.1回炉料分类 一级回炉料:浇道、化学成份合格的废铸件,后加工次品等不含水分和 油污。 二级回炉料:集渣包、坩埚底部剩料、退货废品、存放时间长(超过10天)的一级回炉料。 三级回炉料:飞边、溅屑、细小的碎料、带有油污的渣料、因化学成份 报废的铸件、从铝渣中捡出的铝粒。 3.1.1.2回炉料使用比例 使用单一某级回炉料: 一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50%,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40%。 一级、二级回炉料混合使用: 回炉料总量不超过40%,其中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20%。 三级回炉料: 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经过重熔、精炼且化学成份分析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最大使用量10%,仅与铝锭混合使用。 3.1.1.3加料循序 3.2 力学性能 采用单铸拉力试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240Mpa,伸长率≥1%,HB85(5/250/30)。 试样尺寸及形状应符合GB/T 13822-9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的规定。 3.3 压铸件尺寸 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的规定。 3.4 待加工表面用符号“”标明,尖头指向被加工面。 例: 0.5 表示该表面留有加工余量0.5mm 3.5 表面质量 3.5.1 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 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时所形成的缺肉或高出均不得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并且不得超过1.5 mm。 3.5.2 铸件不加工表面的质量

DBJ15-30-2002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铝合金铸件气孔标准修订稿

铝合金铸件气孔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铝合金铸件气孔、针孔检验标准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件气孔、针孔允许存在的范围、大小、数量等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铝合金低倍针孔度的分级原则和评级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的砂型铸造。适用于评定铸件外表面及需要加工面经加工后的表面气孔、针孔。 二. 引用标准 GB1173-86铸造铝合金技术条件 GB9438-88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GB10851-89铸造铝合金针孔 三. 气孔、针孔等孔洞类特征 1. 位于铸件内部而不延伸到铸件外部的气眼。 (1)气孔、针孔内壁光滑,大小不等的圆形孔眼,单个或成组无规则的分布在铸件的各个部位。 (2)气渣孔其特征同气孔、针孔相似,但伴随有渣子。 2. 表面或近表面的孔眼,大部分暴露或与外表面相连。 (1)表面或皮下气孔大小不等的单个或成组的孔眼,位于铸件表面或近表面的部位,其内壁光滑。

(2)表面针孔铸件表面上细小的孔洞,呈现在较大的区域上。 四. 具体条件 1. 砂型、金属型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和加工表面,在清整干净后允许存在下列孔洞: (1) 单个孔洞的最大直径不大于3mm,深度不超过壁厚1/3,在安装边上不超过壁厚的1/4,且不大于1.5mm,在上述缺陷的同一截面的反面对称部位不得有类似的缺陷。 (2)成组孔洞最大直径不大于2mm,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3,且不大于 1.5mm。 (3) 上述缺陷的数量及边距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 非加工表面或加工表面总面积小于1000cm2 单个孔洞成组孔洞 在 10cm×10cm 单位面积上 孔洞数不多 于4个 孔洞边 距不小 于10mm 一个铸件的非加 工表面或加工面 上孔洞总数不多 于6个,孔洞边 缘距铸件或距内 孔边缘的距离不 小于孔洞最大直 径的2倍 以 3cm×3cm 单位面积 为一组, 其孔洞数 不多于3 个 在一个铸 件上组的 数量不多 于2组 孔洞边缘 距铸件边 缘或距内 孔边缘的 距离不小 于孔洞最 大直径的 2倍 2.液压、气压件的加工表面上,铸件以3级针孔作为验收基础,要求2级针孔占受检面积的25%以上,局部允许4级针孔,但一般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

《铝合金型材及产品检验标准》

本标准备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型材及产品(经过了表面处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铝合金型材进厂检验与试,以及铝合金产品制程的检验与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 —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340.1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 5237.1 —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 1 部分:基材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 (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 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 3 术语、定义 3.1 基材mill finish puofiles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合建筑型材。 3.2 装饰面exposed surfaces 装饰面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见的表 面。 3.3 外接圆circumscribing circcle 能够将型材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牌号、状态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1.2 规格型材的横截面规格应符合YS/T436 的规定或以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确定,且由供需双方给予命名;型材的长度由供需双主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型材标记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供应状态、产品规格(由型材代号与定尺长度两部分组成)和本标准编号的 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6063 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 ,型材代号为421001 ,定尺长度为6000mm 的铝型材,标记为:基材6063-T5 421001× 6000 GB5237.1 —2008 4.2 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 的规定。 4.3 尺寸偏差 4.3.1 横截面尺寸 4.3.1.1 壁厚(A、B、C)尺寸壁厚尺寸分为A、B、 C 三组。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 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 1.20mm 。 型材壁厚偏差应符合表 2 规定。 壁厚偏差等级由从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 、6063-T5 、6063A-T5 、6463A-T5 型材壁厚仪式差, 应选择表 3 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4.3.1.2 非壁厚尺寸非壁厚尺寸偏差分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 、6063-T5 、6063A-T5 、6463A-T5 型材尺寸偏差,应选择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表 2 壁厚允许偏差 对应于下列外接圆直 径的型材壁厚尺寸允 许偏差/mm a|b|c|d 级别公称壁厚/mm ≤100 >100~250 >250~350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可以参照执行此标准。 本标准仅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以及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182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060.4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T6060.5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沙加工表面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GB/T15115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检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 3.2.3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的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参照GB/T15114;其标注方法按GB/T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 3.3.5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 3.4压铸件质量要求 3.4.1压铸件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4.2表面质量

GBT 26492.3-2011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第3部分:板、带缺陷

变形铝及铝合金板、带缺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板、带产品中常见的缺陷的定义、特征,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附有相应部分图片。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板、带缺陷的分析与判定。 2缺陷定义、特征、产生原因典型事例 2.1非金属压入 2.1.1缺陷定义及特征 非金属杂物压入板、带表面。 表面呈明显的点状或长条状黄黑色缺陷。 2.1.2产生原因 a)轧制工序设备条件不清净; b)轧制工艺润滑剂不清静; c)工艺润滑剂喷射压力不足; d)板坯表面有擦划伤。 图1非金属压入 2.2金属压入 2.2.1缺陷定义及特征 金属屑或金属碎片压入板、带表面。 压入物刮掉后呈大小不等的凹陷,破坏了压入板、带表面的连续性。 2.2.2产生原因 a)热轧时辊边道次少,裂边的金属屑、条掉在板坯表面后压入; b)圆盘剪切边工序质量差,产生毛刺掉在带坯上经轧制后压入;

c)轧辊粘铝后,其粘铝又被压在板坯上; d)热轧导尺夹得过紧,带下来的碎屑掉在板坯上后被压入。 图2金属压入 2.3划伤 2.3.1缺陷定义及特征 因尖锐的物体(如板角、金属屑或设备上的尖锐物等)与板面接触,在相对滑动时所造成的呈单条状分布的伤痕。 2.3.2产生原因 a)热轧机辊道、导板上粘铝使板、带划伤; b)冷轧机导板、压平辊等有突出的尖锐物; c)精整时板角划伤; d)涂油包装时油中有金属屑带到涂油辊或毛毡上而划伤板面。

图3划伤 2.4擦伤 2.4.1缺陷定义及特征 由于物体间棱与面,或面与面接触后发生相对滑动或错动而在板、带表面造成的成束(或组)分布的伤痕。 2.4.2产生原因 a)板、带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与导路、设备接触时,产生相对摩擦而造成擦伤; b)冷轧卷端面不齐正,在立式炉退火翻转时产生错动、层与层之间产生擦伤; c)冷轧时张力不当,开卷时产生层间错动而产生擦伤; d)精整验收或包装操作不当产生板间滑动而造成擦伤。 图4擦伤 2.5碰伤 2.5.1缺陷定义及特征 铝板、铝卷与其他物体碰撞后在板、带表面或端面产生的划痕,且大多数在凹陷边际有被挤出的金属存在。 2.5.2产生原因 a)板、卷在搬运或存放过程中与其他物体碰撞产生;

1压铸件质量要求

压铸件的分级 1.1铸件表面分级 压铸件表面使用围分为三级,见表1: 表1压铸件表面分级表 华为公司的产品一般为Y2、Y3级要求的表面。 1.2压铸件缺陷特征定义 压铸件常见缺陷特征定义如表2所示: 表2压铸件压铸件常见缺陷特征定义

1.3表面质量 1.压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 6060.1-1985的规定。 2.压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等任何穿透性缺陷。 3.压铸件允许有拉伤、凹陷、网状毛刺等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应清理干净、平齐,但允许留有不刮手的痕迹。 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可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以图样上的标注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容、样件为准。 部质量 对压铸件的气密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部缺陷(气孔、疏松等)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以华为公司图样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准。 后处理: 由于压铸件的残余应力分布不均匀会使有些零件产生变形,当华为公司有要求时,供应商必须进行相应的后处理(如:校形后时效处理等)以达到华为公司的要求。 1.4压铸件尺寸公差 表3压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注:1、对铝合金压铸件选取围: CT5~CT7,一般情况取CT6级; 2、对锌合金压铸件选取围: CT4~CT6,一般情况取CT5级。 1.5平面度公差(形状公差) 压铸件的表面形状公差值(平面度和拔模斜度除外)应在有关尺寸公差值围: 表4平面度公差(mm) 1.6位置公差 表5位置公差平行度、垂直度、端面跳动公差(mm)

《铝合金型材与产品检验标准》

--- . 次目序号标题名称页码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2 术语、定义3 -------------------------------------------------------------------------------------------2 要求 ----------------------------------------------------------------------------------------------------4 2 产品分类 -----------------------------------------------------------------------------------------------4.1 2 化学成分 -----------------------------------------------------------------------------------------------4.2 3 尺寸偏差4.3 -----------------------------------------------------------------------------------------------3 横截面尺寸4.3.1 -------------------------------------------------------------------------------------------3 变曲度4.3.2 -------------------------------------------------------------------------------------------------4 扭拧度4.3.3 -------------------------------------------------------------------------------------------------5 长度4.3.4 ----------------------------------------------------------------------------------------------------6 端头切斜度4.3.5

铝合金压铸件外观质量标准(2012.5)

编号: 克拉克过滤器(中 国)有限公司 铝合金铸件 外观质量标准(暂行) 共2 页 第1 页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为克拉克过滤器(中国)有限公司配套的铝合金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外观检验,包括低压、高压铸造毛坯、成品滤座(完成铸造后机械加工的滤座)。 2.质量要求: 2.1总体要求 2.1.1整体外观:铸件外表面必须经过抛丸处理;颜色为白亮的银灰色,色泽均匀无色斑;各部位表面粗糙度的观感均衡。 2.1.2欠铸、气孔的封堵:铸件允许采用浸渗工艺封堵微孔,但不允许使用堵漏剂对大的孔穴进行人工封堵;特殊品种确需人工封堵时需要对堵漏剂的颜色、可靠性进行充分评价,并经我公司技术部、质量部书面批准。 2.1.3镶嵌件的锈蚀:铸件带有的任何嵌件不允许存在色斑、锈点等缺陷。 2.1.4隔皮、夹渣:铸件不允许存在隔皮、夹渣; 2.2非加工外表面 2.2.1表面修磨:对铸件外表面的任何修磨必须在抛丸前进行,修磨面与相邻表面应良好过渡; 2.2.2浇冒口:浇冒口应予以修磨,修磨后表面高出、凹陷不能超过0.5mm; 2.2.3顶杆痕迹:铸件顶杆痕迹高出、凹陷不能超过0.5mm,其表面形态(弧面或平面)应与所处位置一致; 2.2.4气孔或缩孔:气孔或缩孔的深度不能超过1mm,直径不能超过2mm,每50cm 2范围内存在的缺陷不能超过一处; 2.2.5飞边:铸件分型面飞边高度不能超过0.5mm; 2.2.6边角残缺:铸件因磕碰导致的边角残缺深度不超过0.5mm,宽度不超过2mm,任意100mm 长度范围内缺陷不得超过1处; 2.2.7线状凸起、凸瘤:铸件外表面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线状凸起高度不允许超过0.3mm、长度不超过5mm;凸瘤高度、直径不能超过0.5mm,每个表面存在的缺陷数不得超过2处;

本标准参照EN4854铝及铝合金板

YS 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 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 aIuminium and aIuminium aIIoy sheet for persian bIinds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6-05-30) ××××-××-××发布××××-××-××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S/T ××××—×××× 前言 本标准参照EN485.4《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标准制订。 随着铝合金百叶窗在建筑行业的大量使用,为规范市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厚度和宽度指标均严于EN485.4《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本标准是首次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归口。 本标准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洪选蒲强亨吴贵民熊桂华李瑞山肖蔚杨毓庆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YS/T ××××—×××× 2 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合同内容和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以下简称带材)。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6987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测光法)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16865 变形铝、镁及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及规格 产品的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及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志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供应状态、规格及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例如: 用5052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H19、厚度为0.150mm,宽度为50mm的百叶窗带材,标记为: 带材 5052-H19 0.150×50×C YS/T XXXX-XXXX 3.2 化学成分 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3.3 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2

铝合金壳体铸件检验标准

QJ B3100JQAQ(2010)005 QJ530410 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J530410-2010 铝合金压铸件检验要求 2010-10-20 发布 2010-10-22 实施 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发 布

QJ530410—2010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基本规定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编制时参考了ZF“铝合金铸件气孔等级检验规范”及F15压铸件质量原则等有关规定。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勇才、王建新。

铝合金压铸件检验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件机加工后表面气缩孔及局部功能部位内部气缩孔的探测及评价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所有外协配套制造厂(供应商)生产的铝合金铸件。 2.铝合金压铸件气缩孔检验要求 下表中规定了铸件机加工后表面气缩孔及局部功能部位内部气缩孔的探测及评价的要求: 表气缩孔的探测及评价要求 3.铝合金铸件的外观及其他检验要求 3.1 铸件未注角度偏差为±1°; 3.2 铸件的最大错型值为0.5mm; 3.3 铸件未注起模斜度≤2°; 3.4 铸件须经时效处理; 3.5 铸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须符合技术要求; 3.6 铸件的表面硬度(或密度)须符合技术要求; 3.7 铸件表面粗糙度≤Ra12.5; 3.8 铸件非加工表面不允许存有欠铸、冷隔、裂纹等铸造缺陷,机械加工后的表面不允许存有影响使 用的铸造缺陷; 3.9 铸件的浇口、溢流口、飞边等必须清理干净,允许的残痕高度≤1mm; 3.10 铸件非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有轻度的网状毛刺,高度为≤0.2mm,由推杆造成的痕迹,其凸出高 度或凹入深度允许为≤0.5mm,毛孔毛刺及隔皮经清理后允许的痕迹≤0.4mm; 3.11 铸件的工艺基准,表面必须光滑平整,满足工装要求;

铝合金压铸件检验标准

铝合金压铸件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可以参照执行此标准。 本标准仅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以及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GB/T 1182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T 6060.1 GB/T 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T 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沙加工表面 GB 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 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 15114 铝合金压铸件 GB/T 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 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检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 75%。3. 3 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的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参照GB/T15114;其标注方法按GB/T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 3.3.5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 3.4压铸件质量要求 3.4.1压铸件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4.2表面质量 3.4.2.1压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T6060.1的规定。 3.4.2.2压铸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规定。1压铸件表面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缺陷。但缺陷必须符合表 3.4.2.3.表1压铸件表面质量要求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

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 铝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标准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测规则和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合于铝合金压铸件。 2 引用标准 GB 1182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 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 6060.4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妨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214铸件尺寸公差 GB/T 11.35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 15115压铸铝合金 3 技术要求 3.1 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15115的规定。 3.2 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 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 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 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 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 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余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 表面质量。

铝合金压铸零件检验规范

铝合金压铸零件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0目的 规范铝合金压铸件进料检验的方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铝合金压铸件的进料检验活动。 3.0检测仪器和设备 图像尺寸测量仪、塞规。 4.0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 (参考国标GB/T6060)。 4.1定义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断差:即错位,各部件组装后的台阶,超过标准。 表面颗粒:在喷漆件表面附著的细小颗粒,如灰尘。 杂质:喷漆时有异物而形成的点或者线。 掉漆:表面涂层的脱落。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未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缩水:制品表面因成型时,冷却硬化收缩,产生的肉眼可见的凹坑或窝状现象称为缩水。 披锋:由于注塑或模具的原因,在塑料件周围多出的塑料废边。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不同的颜色。 碰伤:制品表面的碰伤痕迹。

密着力不良:指涂层一层一层或片状或点状脱落,但不漏出底材。 4.2测量等级面的定义 A测量面: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显示区域等。 B测量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时不在直视范围内的次要表面的外表面。 C测量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或只有拆卸时才看到的面。 4.3检验条件及环境 光源:距离检验品450-550mm,80-120w冷白银光灯(照度达500-550Lux)。位置:检视面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距离:人眼与检验品表面的距离为200-300mm检视角度与检验品成90°。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4.4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检验项目技术标准检验 仪器 检验方法判定 1包装方式1.1包装 方法 1、包装无标识,外标识与实物不一致 2、包装袋破损及严重脏污,包装不良。 3、不同规格型号混装。 目测目视检查包 装(全检) MI 1.2环保 标识 该厂商产品应经过环境物质检测机构认 证;产品包装标有RoHS标识.(对有特殊 RoHS要求的检验该项) 目测目视检查包 装(全检) MI 2外观 2.1颜色颜色与封样样品一致。目测目视检查外 观质量比对 封样样品 MA 2.2擦伤深度(mm)≤0.10 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5 2.3凹陷凹入深度(mm)≤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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