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山东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山东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山东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更好地指导森林抚育经营工作,进一步改善森林环境,促进林木生长,更好地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09)、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0]20号)、《山东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财政及省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

第三条森林抚育作业是以中幼龄林为对象,进行的以抚育间伐、定株修枝、除草割灌、抚育区内简易道路修建维护、抚育材集运、抚育剩余物处理、林地清理等为主的森林经营活动。

第四条中幼龄林抚育以形成稳定、健康、丰富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优先选择卫生伐和幼龄林透光抚育。优先安排城市周边和国道、省道及铁路两则等影响景观的林分。

第五条中幼龄林抚育要广泛应用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森林抚育成效。

第六条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应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抚育对象

第七条防护林和特用林抚育对象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的规定执行。

防护林、特用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人为活动的生态公益林,不纳入抚育采伐对象。

(一)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地区

1.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2.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

3.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

4.有国际或国家意义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及其周围的森林,历史性和具有特定意义的纪念地森林;

5.流程1000公里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和具有特殊地位河流的源头汇水区。

(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

1.山体坡度36°以上的地段;

2.在重力侵蚀(塌方、滑坡、泥石流)严重的地段;

3.严重荒漠化地区的植被生长区。

第八条防护林在抚育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列为抚育对象。

1.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植被受光困难;

2.人工幼林植被总盖度80%以上,林木受到灌木杂草严重压制;

3.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10%的林分。

第九条特用林抚育不会造成特种功能降低,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

1.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的林分;

2.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

3.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病腐木已达5%的林分。

第十条用材林中幼龄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林分应列为抚育对象。

1.郁闭度0.8以上中龄林;

2.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分布均匀的中龄林;

3.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30%的中龄林;

4.树高30 厘米以上的天然更新每公顷幼树超过3000株,或30 厘米以下的幼苗幼树超过 6000株,更新频度超过60%(2米×2米样方25个以上),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

5.幼龄林郁闭后目标树受到非目标树、灌木、杂草压制时;

6.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幼龄林林;

第十一条直播造林林成林后,穴内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应列为抚育对象。

第三章抚育技术

第十二条抚育间伐方式

(一)透光伐

在人工纯林幼龄林中进行。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

(二)生态疏伐

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合理受光的要求,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伐除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

对风景林的景观疏伐,按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

(三)生长伐

在用材林的中龄林中进行。当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采用上层抚育、下层抚育、综合抚育等方式,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合理调整立木密度,使保留木具有较好的营养空间,促进保留木生长,培育良好干形。

(四)卫生伐

主要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林分开展,清除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被害木。

第十三条抚育间伐方法

(一)透光伐

对需要透光伐的幼龄林全面伐除有碍保留木生长的乔灌木、藤蔓和草本植物。

(二)疏伐

1.下层疏伐用于同龄纯林。伐除生长不良弱小木或容易引起病虫害的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濒死木等。

2.上层疏伐适用于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尤其是复层混交林。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树、干形不良的优势木。

3.机械疏伐适用于株行距整齐的人工林。每间隔一定距离,按事先确定的采伐行距和株距,机械地确定采伐木。

(三)生长伐

用于同龄纯林。伐除弯曲细小以及过密的或受害的林木。

(四)卫生伐

伐除受害林木。

第十四条抚育间伐强度

林分的抚育间伐强度,要综合考虑树种特性、林分密度、林龄、立地条件等生物因素,以及经营目的、运输、间伐木用途等条件确定。林分抚育间伐后,人工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6,不得形成天窗;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一)透光伐

1.防护林:主要是对各树种郁闭度在0.8以上的幼龄林进行透光抚育,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和目的树种中生长过密、生长不良的林木。采伐强度在10~20%之间;防风固沙林主要是间密留匀,留优去劣。采伐强度控制在15%~20%。

2.用材林:主要在立地条件较好,长势良好的人工栽植幼中龄林分中进行,这些林分的林相整齐,密度较大,较一般生态林可适当加大抚育力度。伐除总株数的15%~50%,伐后保留郁闭度0.6~0.7。杨树林按培育的材种确定,抚育采伐后树冠间应保有间隙。

(二)生态疏伐

各树种郁闭度在0.8以上的中龄林进行,株数疏伐密度控制在6%以下,伐后郁闭度保持在0.8左右。

(三)生长伐

伐除总株数的15%~30%,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

(四)卫生伐

在所有小班内进行,伐除病虫危害木、风折木、风倒木等丧失培养前途的林木。强度控制在1%~2%;受害木较多时,适当保留受害较轻的林木,使林分郁闭度下降幅度控制在0.1以内。

第十五条修枝

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

采取平切法,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

第十六条割灌

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割灌的实施可根据林分特征,分别采取全面割灌和局部割灌。人工幼龄林可采用全面割灌,中龄林依据对林木生长和更新的影响,只进行局部割灌。

第十七条抚育材及抚育剩余物处理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疑似带有病虫害的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采取堆集、平铺或销毁,正常木材可运出它用。

第十八条简易作业道修建

根据抚育作业需求,修建简易的集材道、作业道、临时楞场,密度、布局和技术要求参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规定执行。中幼龄林抚育生产的小径材可人力集材的,不再修筑集材道。

第四章外业调查

第十九条作业区(地块)确定

依据近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或林地保护规

划调查)成果或符合管理要求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在符合条件的中、幼龄林中,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全面踏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抚育作业区(地块)。

第二十条作业小班区划

在选择确定的地块中,以原二类调查区划林班(行政村)或小班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权属、林种、森林类型、起源、龄组、郁闭度、抚育方式、作业方式、抚育强度等因子来区划作业小班。小班面积一般不超过300亩。

第二十一条小班界线测设

1.抚育间伐小班,以GPS现地标定小班界线上各坐标点,点上设立半永久性标桩,现地明确标定小班界线。坐标点一般选在小班界线走向转折处,小班线较曲折的,坐标点间距不宜小于30米,通直部分,坐标点间距不宜大于300米。

2.割灌、修枝小班,以山脊、沟谷等明显地形地物为界的,可用1∶1万或1∶5万地形图现地勾绘,不以明显地形地物为界的,以GPS现地标定小班界上各坐标点,点上设立半永久性标桩,现地明确标定小班界线。

3.对GPS卫星信号不足、导航误差大于10米以及面积小于1公顷的小班,则以罗盘仪测设小班界线。

第二十二条小班调查

1.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根据小班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典型或机械布设标准地,每个标准地面积一般为0.6亩(20米×20米),标准地总面积应不小于作业小班面积的2%。

2.在标准地内,按标准地调查表(见附样式七)逐项调查填写各项调查内容,分别树种、保留木和采伐木进行每木检尺,填写每木检尺记录,起测胸径为5厘米;在标准地内,分别不同径级选取标准木测量树高,一般每个标准地至少量测15株树,标准木按胸径的正态分布进行选取,根据量测结果绘制树高曲线,查算每个径级平均树高。

3.抚育间伐小班作业设计批复后,施工前必须根据标准地调查确定的采伐木标准和采伐强度,对全小班的采伐木逐一检尺、标识,并计算实际采伐强度、株数、蓄积和出材量。采伐木以油漆在胸径处涂刷标识,不得破坏树木韧皮部。地径标识要统一朝向下坡。

第五章作业设计

第二十三条根据外业调查结果和本规定第三章技术要求确定的技术措施,以作业小班为单位进行设计,简易作业道等辅助设施按作业区进行设计。

第二十四条设计内容

(一)抚育方式:明确采取的具体抚育方式和作业方式等。

(二)抚育指标:确定和计算出各项抚育指标值,主要包括抚育面积、抚育强度、采伐蓄积量、出材量等及相应的工程量、用工量、进度安排、费用预算等设计。

1.抚育面积即指作业面积。采用小班全面作业的,即为小班面积;采用带状、团状等局部作业方式的,要计算出实

际作业面积。

2.出材量已编制了出材量表的林区,用出材量表来具体查算。没有编制过出材量表的林区,借用相近林区的出材量表查算;或在小班标准地调查时,于标准地内进行预备间伐作业,实际测定出材量指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应用。

3.用工量根据各林区现行的,或者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定额指标,来计算各工序用工量和总用工量。

4、质量指标明确规定抚育作业主要工序的技术要点,以及必须达到的控制性质量标准。

(三)辅助设施:包括必要的林区道路维修、作业道、集材道、运输方式、临时楞场、临时工棚等设计,测算出具体的工程量,确定建造标准、所用材料规格与数量等。

(四)作业设计图:应注明小班位置、边界、小班号、目的树种、面积、郁闭度等主要设计内容,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第二十五条作业设计文件组成

作业设计文件由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见附样式三)、作业设计图和调查设计系列表组成。

作业设计说明书以试点单位为单元编写。

第二十六条作业设计文件汇总

(一)试点单位汇总填写作业设计文件一览表。

(二)文件装册。资料装订的顺序为:作业设计审批文件、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汇总表、作业设计一览表、作业区位置示意图、调查设计表、作业设计图。

第二十七条作业设计文件由市林业局负责审批,同时上报省林业局造林绿化处备案。作业设计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并报省林业局造林绿化处备案。

第六章成效监测

第二十八条承担森林抚育试点成效监测的单位要同步进行森林抚育成效监测设计,对林分生长情况、林分结构变化、林分健康状况、林下植被状况、森林土壤状况、森林抚育实际成本、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二十九条成效监测采用典型选样、设置标准地长期观测的方法。分别不同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标准地,包括作业区和对照区监测样地,进行标准地设置与调查设计。具体监测办法和监测指标执行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成效监测实施办法》。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试点单位要建立中幼龄林抚育作业档案,包括任务下达文件、经营方案、调查设计文件、审批文件、作业验收和总结文件,以及成效监测样地调查资料等。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省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文件组成及装订顺序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文件组成及装订顺序

1、作业设计封面(见样式一)

2、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见样式二)

3、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见样式三)

4、作业设计汇总表(见样式四)

5、作业设计一览表(见样式五)

6、作业区位置示意图:应标明作业区在县平面图中的位置,小班的位置,并勾绘小班的边界,同时标明道路、河流、桥梁等明显地物。

7、小班调查表(见样式六至八)

8、抚育作业设计图(应注明小班号、目的树种、面积、郁闭度、边界等主要设计内容)

样式一

××县林业局(××林场)××年度

××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

(样式)

山东省××县林业局(××林场)

××年××月××日

样式二

作业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资质:

设计负责人(签名):

设计人员:

设计时间:

样式三

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

作业设计说明书以试点单位为单元编写,主要内容包括:

1、设计目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基本原则。

2、设计区概况

包括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森林经营状况等。

3、外业调查说明

主要说明森林资源调查方法、作业区和作业小班划分方法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依据和方法等。

4、各项技术措施设计

包括各类型林分主要特点、作业措施要求及作业后对水土保持、防护作用可能的影响程度等。

5、成本效益测算

包括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及依据;投入、产出情况比较分析等。

样式四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汇总表

单位:公顷、公里、平方米、立方米、个、万元

17

样式五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一览表位:公顷、立方米、日、元、厘米

伐、生态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和景观疏伐。

18

森林抚育小班调查表

标准地每木调查表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森林抚育成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抚育作业应当严格遵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基层林业工作站编制。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四条编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遵循下列技术标准,其最新修订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还应当符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 (三)《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四)地方森林抚育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五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 第六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设计总体分别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确定。国有林区以国有林业(企业)局、国有林场或经营区为设计总体,集体林区以县或乡、林场为设计总体,编制作业设计文件。作业设计以小班为基本单元,并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第七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审批,集体林和国有林场的作业设计审批单位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审批单位批复的作业设计文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森工企业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经营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审批单位批复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要以现地核实为基础,确保设计质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备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审查。 批准后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章抚育对象和方式 第八条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含省级)明确规定不允许实施抚育的森林外,均可作为森林抚育对象。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对象还应当符合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经济林、竹林和桉树等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暂不作为中央财政补贴的抚育对象。

最新天池垭林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

天池垭林场森林抚育 作业设计

2011年度竹溪县天池垭林场 森林抚育补贴作业设计说明书 1、设计区概况情况 1.1设计区自然地理条件 天池垭林场位于竹溪县东南部,距县城20公里,林场始建于1988年,是由原来的汇湾两个半村、鄂坪的一部分、漆场一部分扩建而成,地处龙王垭山脉东南麓,与汇湾乡、鄂坪乡、龙王垭茶场、双竹林场接壤,属县办地方国营林场。全场经营总面积3.3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6.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5.8%。林场现有谷丰、共升两个村级工区,场员农户141户,林农460人,在职干部职工27人,固定资产总值160万元。近年来,林场始终坚持林业在经济社会的基础和优先地位,建场十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场不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公益林建设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十几年来,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天池垭林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近年来在县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

到了长足的发展。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周边与城关镇、水坪镇、县河镇、鄂坪乡、汇湾乡、双竹林场、标湖林场比邻,肩负着重要的护林防火预警职责,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各部门的好评与关注,也赢得了社会良好的口碑。林场坚持以造林、护林为主,现以杉木、楸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核桃、板栗、茶叶为主的经济林基地都已初具规模,充分发挥了林场生态及经济效益辐射效应。林场整个地形地貌属中低山,海拔落差为650—1367米,地质构造为秦岭褶皱地带。林场所处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降雨量为1130毫米,年均无霜期236天,年均气温12——18℃,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10——17℃。 1.2社会经济条件 林场总经营面积为3.3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28万亩,占总面积的98.7%;非林业用地0.04万亩,占总面积的1.3%。林场以场带村,下谷丰工区、共升工区两个工区。有林农141户,460人,共有劳动力250人。林场主要以林业为主,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自给自足,2010年林场林农人均纯收入为2800元。林场现有职工27人,2000年起,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场产业门路较少,资金缺口较大,职工生活状况仍较困难。 1.3森林经营状况 全场林业用地3.28万亩,其中有林地3.04万亩,森林覆盖率95.8%。在有林地中,按起源分:天然林1.54万亩,

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的依据与原则 一、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二??三年林资发[2003]6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颁发《森林资 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通知” ,以及规定中需要各省对部分内容进行细划和补充的要求,针对云南省一九九六年编制的《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试行)》已不能满 足新规定的情况,特编制本操作细则。 二、编制原则 (一)对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中要求各省细划的内容 进行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内容、技术标准和方法,具有可操作 性。 (二)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状和发展需要,在保证调查范围整体性的前提下,对不同经营目的的区域调查内容和详细程度有所侧重,以使调查成果能更好地为林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 (三)适应云南省林业发展的需要,提供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林业分类经营、产业发展规划、森林资源管理所需的森林资源信息。 第二条调查的目的与任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和县级林业区划、规划设计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调查目的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其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调查范围与内容 一、调查范围森林经营单位应调查该单位所有和经营的土地;县级行政单位应调查县级行政区域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县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和测绘部门最新勘界结果落实调查范围,并与周 边县进行接边。若还存在争议地段,要确定工作界并在区划时单独区划,避免区域和省汇总时的重、漏。二、调查内容. (一)必须调查的基本内容 1. 核对和确定调查范围的境界线、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如县、乡、村界)和管理区界线(如林场、营林区),复查的森林经营单位要核对两期境界线的变动。 2. 在调查范围内进行林地区划、林班区划(复查的尽可能用前期)、小班区划、森林分类区划和林种区划。 3. 调查各类林地的面积和权属。 4. 调查各类森林蓄积量、四旁树和散生木蓄积量。 5. 调查各类森林的起源。 6. 调查和收集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包括地理位置、气候、水文和自然灾害等)和社会经济情况。 7. 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生态环境因素,包括植被、土壤、地形地势等。 8. 调查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 (二)可选择进行调查的内容下列调查内容及其调查的详细程度,可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森林经营与

关于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

关于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操作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采伐管理的文件规定,经局班子集体研究,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采伐,必须遵守本办法。城建、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的林木采伐按《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 七条执行。 第二章采伐限额及森林采伐管理 第三条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年度木材 生产计划。每年十二月先由各林业站分乡镇拟报采伐计划(分解到村、 伐区),经局审核后,按市下达的采伐指标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应及 时将森林采伐限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政府公章报局森林资源管理股(以下简称林政股)备案。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 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第四条商品林的主伐年龄和农田防护林的更新采伐,以及国有林 木的采伐和申报按《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执行;生态公益林和石 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采伐按照《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执行;县委、县政府划定的风景区、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采伐按风景区、封山

育林区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五条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 造林;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禁止皆伐。 第六条“双低”改造规定。村组集体的低产低效林改造,必须经 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同意后实施;已经承包到户的,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后实施。申报低产林改造工程和申报国土部门的低丘岗地开发项 目,均不得安排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同时必须严格确保现有林地上每 亩蓄积分别不超过2个立方米和1个立方米的规定。 第七条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栽管理。禁止任何商品性采伐(采挖) 古树名木,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按审批程序逐级 申报审批。采伐国家一级珍贵树种,应提交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 文件;采伐国家二级和省级珍贵树种,应提交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采挖树木包括胸径5cm以上活立木,再生树蔸、树桩和苗圃地人工 培育地径15cm以上的苗木,须报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挖树龄在30年以上或胸径30cm以上的,依据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局或省厅审 核批准。 第三章采伐作业设计 第八条伐区范围以一个整体伐区(不得人为割林)为计算单元,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

××县(林场)××年度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 建设单位:××县林业局(或××林场)(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

作业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资质: 设计负责人(签名): 设计人员: 设计时间: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附设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前言 简要介绍项目背景、来源,建设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委托关系等),本次作业设计的简要过程。 本作业设计包括:1、作业设计说明书店 2、作业设计附表;3、作业设计附图;4、附件 前言要求简明扼要,避免“戴高帽”,避免泛泛而谈。

目录 第一章设计区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二、社会经济概况 三、森林经营状况 第二章设计目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设计目的 二、指导思想 三、主要依据 四、基本原则 第三章设计布局 一、抚育地选择 二、抚育地分布 第四章抚育技术设计 一、各类型林分主要特点 二、各类型林分抚育方式 三、各类型林分抚育措施 第五章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 一、工程量 二、用工量和物资需要量 第六章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一、概算依据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概算模型 四、概算结果 五、资金来源 第七章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经济效益 第八章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二、保障措施 附表: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汇总表 2、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一览表 3、森林抚育小班外业调查表 4、森林抚育小班标准地每木调查表 5、森林抚育小班标准地每木调查汇总表附图:1、作业区位置示意图 2、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图 其它必要附件(如资金下达文件等)

河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和意义 为了统一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技术标准,规范调查范围、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参照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省所有土地,总面积约187693平方公里,计划两年完成。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调查,纳入所在县的调查一并考虑。 第3条主要调查内容 1、核实各类行政区划境界线和森林经营界限。 2、查清各类土地利用面积、分布; 3、查清各类林地数量、质量及其分布; 4、测算林木蓄积量及其生长量; 5、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 6、提出森林经营、保护和利用意见。 第4条主要调查方法 土地利用现状和各类林地面积调查:以地形图为底图,借助最新的高分辨率SPORT5卫星遥感图像的光谱特征,在室内进行全面小班级区划。在此基础上,组织职业队伍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普遍的现场核对,补充、细化小班区划,落实属性因子。 各类林木蓄积量:整理现有存档数据,并随机抽取部分测树样地进行实测,利用树种、林龄、密度、直径、树高等林分属性数据,编制数量化林分蓄积量表,概略测算小班蓄积量。 散生木蓄积:通过现场目测方法,统计测算资源总量。 四旁树资源:以县为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抽取部分样本,采用比估计的方法,通过单位面积资源保有量,测算四旁树资源总量。 各类林木蓄积生长量:采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连续观测结果,分别树种建立直径生长模型,估计林木蓄积生长量。 第5条主要调查因子测定误差限制

1、小班主导地类面积区划误差不超过5%。 2、林龄调查:涉及造林成效的小班、5年或不足5年生幼树林龄调查不得有错,其它小班的平均年龄误差不超过1个龄级。 3、平均树高调查:1米以下限0.1米,1—5米限0.5米,5米以上调查误差不超过2米。 4、平均直径调查误差限20毫米。 5、单位面积株数调查误差限制在15%以内。 6、郁闭度调查:郁闭度0.4以下,误差不超过0.05。郁闭度0.4以上误差不超过1个郁闭度级。 7、植被盖度调查:植被盖度在40%以内时,限差盖度的5%。植被盖度在40%以上时,限差盖度的30%以内。 8、各种成数调查限差5%以内。 9、小班内散生木总株数计量误差限25%以内 10、成活率调查涉及的株数计量限差10%以内。 11、造林行距调查限差0.5米,株距调查限差0.2米。 12、土层厚度调查误差不超过一个等级。 13、其它定性因子调查不得有误。 第6条调查成果 1、省、市、县及山区县到乡、村、林场的森林资源统计表。 2、省、市、县及山区县到乡、林场的森林资源分布图。 3、以县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4、县以下基层单位特别需要的大比例尺影像地图。 5、以县为单位的森林资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 6、全省森林资源调查报告及专题报告。 第二章森林经营区划 第7条经营区划系统 基本经营区划采用县、乡、林班、小班四级区划。其中: 县、乡(含大型土地经营单位集中管辖范围)两级区划以现行行政管辖界为基准,实现全省无缝隙区划。 第8条林班区划

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2006

附件2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 闽林[2006]政41号 各市、县(区)林业局: 近年各地反映现行涉及森林采伐的技术标准比较多,难以全面掌握,且不少规定又不甚一致,运用无所适从。为了便于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从事采伐管理工作人员掌握与运用,省厅林政资源管理处组织对相关技术标准(均属推荐性标准)进行汇总梳理整合,形成《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九日

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相关技术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GB/T15776-1995)、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560-1999)和福建省地方标准《主要针叶造林树种抚育间伐技术规程》(DB35/T76-2003),进行汇总梳理整合,形成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森林采伐规划、伐区调查设计、林木采伐审批、伐区检查验收等活动,都要遵守本技术规范。 第三条森林成熟依不同的经营目的可分为自然成熟、数量成熟、工艺成熟、更新成熟、防护成熟、经济成熟等六种。 第四条采伐类型包括主伐、抚育采伐、低产用材林改造采伐、低效防护林改造采伐、更新采伐和其它采伐等六种类型。 第五条主要采伐方式: ㈠主伐的采伐方式分为皆伐、渐伐和择伐; ㈡抚育采伐的采伐方式: 1、用材林抚育采伐的采伐方式分为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 2、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抚育采伐的采伐方式分为定株抚育伐、生态疏伐、林带间伐和卫生伐; ㈢低产(效)林改造采伐的采伐方式分为皆伐改造、择伐改造、综合改造; ㈣更新采伐的采伐方式: 1、林分更新采伐的采伐方式主要分为渐伐、择伐、径级择伐和带状皆伐; 2、林带更新采伐的采伐方式主要分为全带采伐、断带采伐和分行采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书(2011)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书(2011) 麻城市2011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作业设计书 一、设计区概况: 1.1麻城市基本情况 麻城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长江中游北岸的大别山中段南麓。地跨北纬 30?52′,31?36′~东经114?40′,115?28′~总版图面积562万亩。辖19个乡、镇、办事处~1个省级科技经济开发区~有715个村~500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62839人。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81元。 麻城市交通便利~106国道纵贯西北。已建成和在建的有京九铁路、武麻联络线、沪汉蓉快速铁路与大广高速公路、沪蓉高速、武麻高速公路。市中心距省会武汉110公里~距阳逻深水码头70公里~位于京九铁路的中点~区位条件优越。 麻城市全境地貌如马蹄形~东北海拔高为山区~西部和西北部为丘陵~中南部为平原~且与长江中游平原相衔接。地貌特征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境内水资源丰富~溪流密布~山涧众多。1580多条大小河流~汇成纵贯境中的举水、巴水水系~各依地势自北向南流注长江。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17.71亿立方米。境内土壤具有典型的南北过渡的黄棕壤特征~土种类型复杂多样~可分为4个土类~即黄棕壤、紫色土、潮土、水稻土。黄棕壤为境内主要地带性土壤。 麻城属北亚热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光能充足~热量丰富~ 1 降水充沛~无霜期长。年日照时数1634.4 , 2129.2小时~年平均气温16?~年均降雨量1156mm~无霜期238天。

麻城市森林资源丰富。境内主要乔灌木树种有61科299种。全市林业用地面 积266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47.2,,有森林面积20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29.7 万亩~商品林面积174.3万亩~森林覆盖率44.47,~活立木总蓄积量375万m3。 1.2作业区的基本情况 1.2.1国有林作业区 ,1,国有狮子峰林场:国有麻城市狮子峰林场是1991年1月经省计委,鄂计农字[1991]016号,批准成立的新建国有林场~是举水的源头。林场位于麻城市东北部 ~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北与河南省黄柏山林场接壤~东与安徽省康王林场相连~东南与麻城木子店镇毗邻~西南与麻城市三河口水库交界~距麻城市区约50公里,林场总面积5.2万亩~全部为省级公益林~其中国有山林面积4.08万亩~林业用地3.1万亩~主要树种为杉木和马尾松~活立木蓄积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6%。林场设有四科一室(生产技术科、计划财务科、多种经营科、政工科、 办公室)~并下设四个分场~共有干部职工47人~辖1个行政村~12个生产队~ 农业总人口1136人。2010年林场经济收入80万余元。职工年人均收入1.5万 元。 林场属鄂东北山区。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雨量1156毫米~年平均温 度15?,境内最高海拔1337m~最低海拔350m~一般海拔400-1000m~地势北高南低:土壤主要为山地黄棕壤~母质主 2 要是片麻岩、花岗岩~土壤质地以沙壤、砂壤、轻壤、沙土居多。 2011年抚育补贴试点项目选择在狮子峰分场、大林沟分场、蔡家垸分场三个地方~总抚育面积6000亩~海拔在400--1000米之间~坡向多为阳坡~坡位为中下坡及沟谷~坡度在25度左右~土壤主要为林地泥沙土俗称油沙土~立地指数16~PH值5.2-6.8~土层厚度60-80cm以上~土质疏松~通透性好~保水保肥能力较强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林造发〔2014〕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提高森林抚育质量,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特别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 2014年9月29日

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客观评价森林抚育政策实施成效,促进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工作。其他森林抚育作业检查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和国家级抽查三级管理。 第四条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组织、专业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抽查;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省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下同)、县级单位(县、国有林场、团场、林业局等,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核查验收、县级自查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由具有林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承担。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工作以现地检查为基础,内业检查与外业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核实作业面积、作业设计质量和作业施工质量,同时检查了解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森林抚育成效。

项目教学_森林抚育采伐(落叶松下层抚育)单元设计

项目一***工区森林抚育采伐 项目描述 该项目下的工作任务 ①落叶松下层抚育②红松上层抚育③天然林综合抚育④杨树机械抚育 该项目下的拓展任务 ①红松透光抚育②落叶松生长抚育③落叶松大径材培育④柞树实验林生态疏伐 培养目标 专业能力①会根据林分生长状况确定抚育采伐的种类和方法 ②会运用克拉夫特分级法对林木进行分级 ③会运用三级木分级法对林木进行分级 ④会计算抚育采伐的株数强度和蓄积强度 ⑤能正确确定抚育采伐的采伐强度 ⑥会正确确定采伐木并合理造材 ⑦会整理抚育间伐作业设计外业调查数据并填写标准地内业记载表 ⑧会进行抚育采伐施工 ⑨会进行落叶松大径材培育的设计与施工 ⑩会进行公益林抚育间伐设计与施工 方法能力①能利用多种渠道搜集信息并进行整理 ②能熟练的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 ③能够根据现有专业知识分析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并有效解决问题 ④与他人沟通技巧 素质能力①能进行人员的优化组合,成立模拟生产科,实施工作计划 ②能根据每个人的个人能力进行工作分工并有效合作 ③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④具有创新精神 知识目标①掌握抚育采伐的种类和方法 ②掌握各种分级法及各级木的标准 ③掌握抚育采伐强度的计算方法 ④掌握伐木技术 ⑤掌握造材标准及技术 ⑥掌握标准地内业记载表的填写方法 ⑦掌握落叶松大径材培育抚育采伐的方法 ⑧掌握生态公益林抚育采伐的种类和方法 学生完成的工作: ①自愿组合,成立生产部门 ②接受工作任务 ③自主学习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理论 知识 ④在林场场长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 教 师 完成的工作: ①布置工作任务 ②指导工人完成工作任务 ③对工人的工作成果给予评价 ④安全监管 需要的基础能力: ①能进行植物识别 ②会使用测量仪器 ③数据整理分析能力 ④会熟练运用生态学知识 ⑤生产工具、仪器的使用与维护能力 ⑥会运用经营数表 需要的能力: ①较丰富的林场工作经验 ②熟练使用和维护测量仪器 ③熟练识别和使用地形图 ④能进行抚育采伐设计与施工 ⑤能进行植物识别 ⑥能熟练制定生产计划和方案

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

利用光学的、电子学的和电子光学的遥感仪器,从高空或远距离处,接收林区物体反射或辐射的电磁波信息加工处理为能识别的图像或计算机用的数据磁带,用来观测研究森林生长发育的环境,调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自然灾害,以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遥感技术现在应用于林业工作的有以下五个方面:(1)森林资源调查,特别是再生资源的调查。(2)森林自然灾害监测。(3)森林现状调查。(4)森林生态环境研究。(5)林业遥感信息处理。 1.1 立木材积表 tree volume table 森林调查用表。按一定程序编制的,说明各树种、不同胸径、不同树高和不同形数的树木平均材积的数量指标的数表。材积表的种类很多,按其所反映的树种和测定材积的三因子(树高、胸径和形数)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1)根据胸径一个因子与材积的相关关系编制的,称为一元材积表;(2)根据胸径和树高两个因子与材积关系编制的,称二元材积表;(3)根据胸径、树高和形率编制的,过去也有分别地位级或龄级,再按胸径和树高编制的,皆称为三元材积表或称多元材积表。由于搜集和选择编表资料的地区不同以及表的应用范围不同,所有又有一般材积表和地方材积表之分。其资料来源于比较广泛的地区,其使用范围亦广的,称为一般材积表;其编制材料来源于某一小范围的局部地区,其使用范围亦仅限于该局部地区的,称为地方材积表。用材积表测定蓄积量时,须经过每木调查,以各径阶平均指标为依据,从表上查出相应的材积,乘以相应株数得径阶的总材积,然后累加,即得林木总蓄积量。 1.2 二元材积表 two-way volume table,standard volume table,general volume table 森林调查用表。立木材积表的一种。根据胸径和树高两个因子确定树干材积的数表。一般分别树种编制,在调查地区随机选取数百到数千株有充分代表性的样木,用区分求积法测定树干材积、胸径和树高,根据材积对胸径、树高的关系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回归方程(数学模型),求出方程参数,解之即得二元材积表。使用该表计算林分蓄积,一般须经过调查取得每个径阶的株数及树高曲线后,根据每个径阶组中值和从树高曲线上读出的该径阶的树高值,从表中查出该径阶的平均单株材积,乘以该径阶的林木株数,得该径阶的林木材积。各径阶林木材积相加,即得林分蓄积。该表材料来源比较广泛,适用范围较广,是最基本的材积表。 1.3 基本图 basic map 森林测量最基本的图面材料,可用它求算面积,并作为复制其他林业用图的底图,也是林业用图中精度要求最高的一种。基本图按国际分幅编制,图面上有各种境界线、地形、地物、主要测量标志、林班和小班面积及其编号、公里网和图廓外的各种注记等。一般都是在国家地形图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测量或调绘而成的林业的基本图。 1.4 山林现状图 subcompartment state map 山林现状图以乡镇为单位编制。图面上有各种境界线、林班和小班注记、地形(等高线)、地物、村庄等,详细反映森林经营区划结果和调查结果、以及地形情况,为各种林业规划设计、林业专项调查提供底图材料。山林现状图的比例尺统一为1:10 000。 1.5 林相图 stock state map 以山林现状图为基础进行小班着色,反映森林分布、各种森林区划界线和作业设施现状的图纸。林相图的比例尺,经营强度较高的为1:5 000~1:10 000,中等的为1:10 000~1:25 000;较低的为1:25 000。在图中要注明林班号及其面积,在林班内作小班注记,注明小班号及其龄级、地位级、郁闭度等,并按不同优势树种分别着色,在同一优势树种内再按不同龄级着上不同深度的颜色(成熟林最深,幼龄林最浅)。由于着色可能造成等高线不清楚,有时以平面图形式表示。 1.6

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

附件2: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管理,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重点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界定的公益林。 第三条重点公益林抚育作业是针对重点公益林中的中、幼龄林,进行的以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等为主要方式的森林经营活动。 第四条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应以形成复层群落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 第五条对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优先安排抚育间伐限额和年度生产计划。 第六条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总结成功经验,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抚育成效。 第七条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抚育作业设计应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抚育对象 第八条对防护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抚育

对象: (一)中龄林郁闭度0.8以上、幼龄林郁闭度0.9以上; (二)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10%以上的林分。 第九条对特用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抚育对象: (一)林分密度大,竞争激烈,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需求的林分; (二)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 (三)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风折等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达5%以上的林分。 第十条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2001)中界定的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以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人为活动的公益林,禁止开展抚育活动。 第三章抚育技术 第十一条抚育方式 (一)透光抚育 在幼龄林内进行。采取定株、修枝、间伐等措施,间密留疏,去劣留优,栽针补(保)阔,调整林分结构。 (二)生态疏伐 在中龄林内进行。将林木划分为若干植生组,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 疏伐作业后,为调整林分的树种结构和层次结构,可根据情况适当补植,形成混交林。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建议书样本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建议书

XXX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案 XXX市于2006年开展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随着XXX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林业建设步伐的加快,7年来,林地现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满足XXX市林业发展规划、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必须的森林资源现状信息,为指导和规范XXX市森林科学经营提供依据,XXX市林业局委托XX省林业调查规划院XXX分院开展新一轮二类调查工作。根据《XX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结合XXX市实际,拟定本技术方案,作为XXX市二类调查工作的依据之一。 一、调查任务 1、调查目的 查清XXX市森林资源现状,为XXX市科学经营和管理森林、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资源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为XXX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提供依据。调查成果也是XXX市森林碳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基础依据之一。 2、任务 查清XXX市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其分布,综合评价XXX市森林资源现状特征与森林经营管理绩效,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

二、调查范围及面积确定 1、调查范围 根据XXX市民政局2000年11月勘界图,市级行政界线以内的区域为本次调查范围。余金庵林场鹤庆县境内部分一并纳入调查范围,但不纳入XXX市资源统计。 2、面积确定 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界线图,经扫描、配准、矢量化后,在计算机上进行面积求算,经检查后的求算面积为173811hm2(含余金庵林场XXX部分3186hm2),作为本次调查面积,与2006年XXX市二类调查面积一致。 三、调查依据 1、XX省林业厅《XX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3、XXX市林业局与XX省林业调查规划院XXX分院签订的《XXX市利用卫星影像图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四、调查内容及精度要求 1、调查内容 ⑴核对和确定调查范围的境界线、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市、乡、村)以及森林经营单位管理区界线、保护区界线,转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地范围界线。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

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 湖南省林业厅 2011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 第二条原则 (1) 第三条主要依据 (1) 第四条适用范围 (2) 第五条调查设计资格 (2) 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六条采伐类型 (3) 第七条主伐 (3) 第八条用材林抚育采伐 (4) 第九条低产林改造 (5) 第十条公益林抚育采伐 (6) 第十一条更新采伐 (7) 第十二条低效林改造 (9) 第十三条毛竹采伐 (10) 第十四条其它采伐 (10) 第十五条主伐与更新采伐年龄 (11) 第十六条材质等级 (12) 第十七条出材率 (12) 第三章调查设计 第十八条伐区调查设计分类 (13)

第十九条伐区配置 (13) 第二十条伐区区划 (13) 第二十一条面积调查 (14) 第二十二条蓄积调查 (15) 第二十三条伐区生产工艺设计 (17) 第二十四条木材用途 (18) 第二十五条采伐更新及伐后管理措施 (18) 第二十六条资料整理 (18) 第二十七条伐区调查设计成果 (20) 第二十八条伐区拨交 (20) 第二十九条伐区简易调查设计 (21)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管理制度 (22) 第三十一条质量检查 (22) 第三十二条质量责任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 (一)遵循分类经营原则。分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设计不同的采伐措施,促进可持续森林经营。 (二)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保证“限额”周期(5年)内,林木采伐总量小于林木生长总量,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稳步上升。 (三)凭证采伐作业原则。林木采伐作业前,凭相关证件办理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 (四)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原则。协调好环境保护和森林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自然景观、动植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 (五)注重效率和效益原则。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三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 (三)《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幼林抚育技术措施设计

幼林抚育技术措施设计 1.人工修枝 1.1人工修枝的目的 消灭死节、减少活节,加大树干饱满度,提高木材质量;改善林内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减少树冠火、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防止病虫害蔓延。 1.2人工修枝的对象 主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幼林中进行,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 1.3人工修枝的开始年龄、间隔期和季节 人工修枝的开始年龄:林冠郁闭,树冠下部出现枯枝时开始人工修枝。顶梢生长弱的阔叶树造林后2—3年开始人工修枝。 人工修枝的间隔期:针叶树在前一次人工修枝后出现两轮死枝时再次人工修枝。阔叶树的间隔期为2—3年。 人工修枝的季节:早春或晚秋。萌芽力强或有伤流现象的树种在生长季人工修枝。 1.4人工修枝方法与技术关键 方法:对选定培育木进行适度修剪,除去树干下部已枯死或濒临枯死的枝条及部分活枝,人工修枝的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 技术关键:

1、在贴近树干平切修枝。 2、修枝时期和方法应有利于伤口愈合,不撕裂树皮。修枝的时期应选择在早春或晚秋,树液没有流动时进行,采用平切的方法,注意不要撕裂树皮。 3、修枝的强度对林木生长会有强烈影响,因此,应控制好修枝强度。修枝强度以保持冠高比为1︰2为宜,切忌单纯为了获取薪材而过度修枝,使同化作用面积锐减,林木高径生长呆滞,并使林地强度透光,从而导致杂草滋生,林地条件恶化。 4、幼龄林人工修枝的高度不得超过树高的1/3。 5、修枝后,必须及时将树枝清出林地,严防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2.割灌除草 2.1割灌除草的目的 劈除培育目的树种周围的杂草、藤蔓和灌木,排除杂草灌木对水、肥、光、热的竞争,改善林木生长条件,促进幼林生长。 2.2割灌除草的方法 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劈除培育目的树种周围妨碍林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要注意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为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提倡使用割灌机。割灌除草后应及时将作业中产生的杂物清出林地。

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

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珍稀树种培育工作,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满足社会对珍贵用材等多种需求,保护和发展珍稀树种资源,根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珍稀树种是指纳入国家林业局颁发的《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办造字〔2006〕94号)的树种。 第三条珍稀树种培育通过新造和改培两种方式进行。新造是指在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边际土地,通过人工造林或人工更新的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措施;改培是指在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中,通过定向抚育、补植改造、林冠下造林等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措施。 第四条珍稀树种培育要围绕良种选育、造林、抚育管护等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总结成功经验,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珍稀树种培育成效。 第五条珍稀树种培育作业区选择遵循适地适树、集中连片的原则,根据珍稀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综合考虑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和现有林状况,合理确定新造作业区和改培作业区。 新造作业区应选择土壤肥沃、土层深厚、通透性好、小气候适宜等立地条件优良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或边际土地。 改培作业区应选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有林地、疏林地或灌木林地:(一)珍稀树种株数比例不少于10%的天然幼龄林。

(二)珍稀树种株数比例不少于30%或每公顷不少于300株的天然中龄林。 (三)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低质(效)林。 (四)适宜采用林冠下造林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林分。 (五)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疏林地、灌木林地。 第六条新造作业技术要求 除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外,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就地采种。 (二)尽量采用容器苗,就近育苗造林。 (三)根据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适当保留原生植被,原则上禁止全面整地。 (四)《造林技术规程》没有规定初植密度的树种,各地应参照习性相近的树种合理确定初植密度,并应以营造混交林为主,珍稀树种比例不低于50%,其中,红木类树种不低于30%。 (五)延长新造幼林抚育年限,增加各年抚育次数。 第七条改培作业技术要求 (一)确定为改培对象的天然幼龄林,在保护好已有珍稀树种幼树、幼苗的基础上,合理补植,使珍稀树种株数比例至少达到30%以上。 (二)确定为改培对象的天然中龄林,采用定向定株抚育方法,调整林分结构,改善生长环境,根据林分条件和树种特性,确定抚育次数和强度,抚育后珍稀树种株数和生长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工作内容、程序、任务和目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按照《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一、目的意义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是国有林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科学培育、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经营效益的主要依据,也是国有林场进行一次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结构状况,为森林经营、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森林资源调查的主要任务: 1.核实经营小班界线,查清各类森林资源面积、蓄积的现状; 2.监测森林资源结构和质量状况; 3.分析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变化动态; 4.建立生态公益林动态监测和实施效果评价体系; 5.完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 6.完善省、设区市及国有林场三级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平台。 (二)经营方案编制的主要任务: 1.确定国有林场的经营方向、经营目标; 2.确定国有林场的林种、树种和经营类型的结构; 3.规划森林经营总体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重点工程; 4.安排两个五年森林采伐、更新造林、成林抚育等具体地点、时间和相应措施; 5.落实经营小班的经营类型和经营措施。 三、遵循的原则 (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真实反映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水平,科学评价林业工作成效。

2.总体控制的原则。采用抽样调查与小班调查相结合,以抽样调查控制小班调查的总体精度,提高小班调查的可靠性。 3.一查多用的原则。坚持森林资源调查与建立生态公益林动态监测的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相结合,森林资源调查与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森林资源调查与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相结合,森林资源调查与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规划相结合。 (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原则。 1.生态优先,可持续经营原则。坚持森林经营管理从以木材生产管理为主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管理为主转变,以利用性采伐为主向经营性采伐为主转变,严格按照“管严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的精神,力求达到森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统一。同时,按照可持续经营的思想,围绕林业发展的方针,既要考虑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又要确保森林资源的总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确保各经营单位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2.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原则。科学培育森林,最佳组合树种和龄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森林年采伐量。并制定相适应的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政策,充分发挥森林功能的多重性。 3.实事求是,科学编制原则。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森林采伐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结合我省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四、单位的确定 (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单位。 1.抽样调查。1996调查时,确定以国有林场为调查总体,采用系统抽样调查或分层抽样调查控制小班蓄积量调查精度的方法:一是系统抽样结合小班调查涉及林场有14个;二是系统或分层抽样结合小班调查涉及林场有12个;三是分层抽样结合小班调查涉及林场有43个;四是小班调查涉及林场有39个。 本次调查仍以国有林场为独立调查总体,采用分层抽样结合小班调查和小班调查两种方法,根据2001年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国有林场经营区变化情况对少数林场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整,具体是: ⑴分层抽样结合:峡阳、葫芦山、樟湖、政和、大庄、石陂、范桥、故县、和平、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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