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研究综述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研究综述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研究综述

73858 保险学论文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研究综述

0 引言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构成。养老保险制度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从而形成养老基金后,作为在劳动者退休后向养老保险参保者支付退休金的费用,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市场经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国家发展的“稳定器”,更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因而世界各个国家都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共识。我国政府也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体现了我国现阶段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是由国家财政出资,至今

仍然沿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退休制度,我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运行机制严重脱轨。

1 公务员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分类研究

由于世界各国对公务员的定义不同,各个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就并非全是公务员。我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定义为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凡是符合该定义三要素的人员都属于我国规定的“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部分,由于不同国家对公务员的定义及制度的制定差别较大,世界各国制定公务员养老保险的标准也就各不相同,根据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分为以下类别:单一型、复合型和过渡性。单一型保险制度是指政府就公务员群体制定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给付条件均与社会上其他群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世界上法国和德国就是对公务员实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单一型制度的主要代表。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就属于单一型类型。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对公务员实行的养老保险制由两种以上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该两种以上的保险制度在缴费方式、领取标准及有关领取的条件上均有差别,公务员要同时参保数种保险。

英国和日本是对公务员实行复合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代表。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由单一型养老保险制度向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过渡,美国是过渡型养老保险制度的代表。也有Robert Palacios、Edward Whitehouse[1]将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分为独立型制度与融合型制度的。刘泓[2]教授在研究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时,就是把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单一型、复合型和过渡型。龙玉对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是其[3]根据公务员与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差别进行的比较,通过差别比较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完全融合型、完全独立型、部分融合型三种类型。杨兹涵通过研究公务员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4]按照养老金的筹资渠道不同,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划分,他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划分为投保资助型、全民福利型、国家统筹型、强制储蓄型以及救助型养老保险制度;再就是根据政府是否参与,划分为公共年金型、职业年金型及个人储蓄型。

2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选择的影响因素的研究

王慧[5]指出,一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的选择与该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经济体制是影响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社

会经济发展水平则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物质基础。孙守纪[6]针对于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影响因素的分析研究,认为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弊端的日益显露加快了养老保险制度重新选择的步伐。安雷平[7]提出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是传统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变化过快的社会因素,已经对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等社会问题。

3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的研究

王晓军[8]在分析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改革中,讨论了国家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职工相比的特殊性:公务员的雇主是国家,养老金的支付来源是财政拨款。李国华[9]主要分析了公务员与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两者在基本制度模式、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享受条件、养老待遇计发、管理办法等方面均不相同。我国公务员没有被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养老金“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大大加深了企业职工与公务员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邹亚南[10]指出,在企业中养老金的交付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承担,但是就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国家为公务员缴纳

养老金,国家各级财政负责承担公务员队伍养老的各项支出。

4 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研究

张水辉学者,将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分为了五个时期,分别为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时期、整合时期、倒退时期、复苏时期以及改革时期。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代,政府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积极干预,使得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发展不均衡现象。由于只重视发展生产而忽视生活的积累,集体与个人悬殊很大,只重视公平而忽略了效率,进而导致后来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的不合理。 5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研究状况

尽管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程较短,但是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社会迫切要求对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式的选择及改革手段的应用方法成为研究者非常关注的问题。国外学者的相关观点:Asher 分析了一些亚洲国家比如印度、新加坡等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别指出了这些国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强调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公务员的利益。Fore 通过对美国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走向趋势的私有化倾向进

行研究,指出美国已经从福利确定型养老保险走向了贡献确定型的养老保险模式。Eitelberg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则是从劳动力发展角度阐述的,他从劳动力发展的角度说明了政府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指出了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动对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情况,并针对当今世界的劳动力特点,提出了吸引人才进入公共部门的问题;Bosworth 和Burtless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是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关系入手,他主张应该重视政府财政储蓄和建立私人养老保险账户制度;Palacios 和 Edward在对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进行对比后,指出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呈反比,同时阐述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覆盖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费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

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养老金待遇。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98201306.html,)/实用范文/整改措施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目录 第一篇: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第二篇: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第三篇: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篇:20XX年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7月1日起实施 第五篇:公务员是否应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 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 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 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公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含钟点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4.本市以外合资企业的当地员工,可参加当地社保; 5.公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 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的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7%,其中11%进入个人账户,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0%,其中7%进人个人账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 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15年),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给该员工1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是: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止年度本市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退休前调出或辞职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处理: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5.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

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举措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 马凯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

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文献综述

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 农民工是既具有农村户籍又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①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始于1991年,在近二十年的改革进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模式分类、退保问题、参保率问题和政府责任五大方面介绍了国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未来展望。 [关键词] 农民工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一、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它将农民工参保资格限定在受雇于全民所有制企业,1995年和1997年的相关规定又将参保对象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和职工。2001年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一些具体办法,标志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模糊走向明确。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明确化绝非偶然。一方面,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与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共同作用下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民工群体在一系列与工业化、城市化关系密切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均占总从业人数的很大一部分比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根据老牌工业化国家的经验,与工业化相伴而行的往往是城市化;中国是农业大国,若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作为主要

流动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则必将引起经济波动和社会动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基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国务院于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指明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方向。2009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包括农民工在的流动劳动力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二、国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的文献综述 目前,农民工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尤其是通过一系列制度确立起来的包括养老保障权社会保障权利受到了国诸多学者的关注,近年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下面,笔者将就农民工养老保险各个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具体介绍与描述。 1. 建立与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对于必要性的考察应该分为两个维度:必要性是否存在,与其他项目相比其必要性程度大小。对于第一个问题,几乎没有人认为农民工不需要养老保险。然而对于第二个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不同保障项目的何者优先建立与完善的问题则有所分歧。事实上,完善某一个具体社会保障项目的优先程度既取决于问题的重要性,又取决于问题的迫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2010秋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卢筱昀 【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建国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很好地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出现,及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资金缺口、空帐运行、养老金替代率高且不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低等。政府可从重新确立政府职能、解决空帐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总之,一个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偏低 一、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进行控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发展之余,计划生育也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青年人数相对与老年人的比率越来越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一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现在中国老龄化呈现五个基本特征:老龄人口绝对数为世界之冠;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衰,经济压力很大;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从现在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随着20世纪60~70年代中期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2021~2050年是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由于总人口逐渐实现零增长并开始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2100年是稳定的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的两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就意味着作为非劳动力的老龄人

【文献综述】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

文献综述 行政管理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社会保障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家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也是社会保险工作中最庞大的部分。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实行,不仅有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还有利于经济的发展。随着城市化、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低下、农村家庭养老压力的增大以及养老功能的弱化等新问题对出现,迫切要求政府在农村迅速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对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也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论文的写作,是在参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其中包括了搜集资料、阅读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及独立思考等诸多环节,其中某些资料或学术论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对最终观点的形成以及毕业论文的写作起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也锻炼老自己分析概括和汇总等多方面的能力。 二、主题 国外对于本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和分析已比较深入,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早在几十年以前就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或农村人口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国外先进的社会保障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比如Dalmer D.Hoskins的《In Defense of Public Pension Systems》中提到了国家养老金关系到国家竞争力的问题,分析了公共养老系统丧失信心的原因,并介绍了公众养老金系统。还有如Xavierx.Sala-imartin的《A Positive Theory of Social Security》中也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发展民族事业,发展国民经济和保障安全不可或缺的部分。 国内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成果很多,较有代表性的文献有: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账户制度设计欠合理,既不够公平,也缺乏效率 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设计欠合理,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效率与公平未能有效结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指统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所缴的基金的结合)的个人账户制度在结构上欠合理,即个人账户“统账”不分,不能体现个人账户的法律主体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在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时,必须制定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企业和个人本是三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个人账户中的“统账”不分既不能理顺职工个人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能理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能理顺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严格来讲,企业按比例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属于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公共财产;而个人账户应属于个人基金,是一种私人财产,这两种基金应严格区别开来,不能混淆。可是,目前,个人缴费比例是 5%,而个人账户的建账(或提取)比例为11%(即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增加了6个百分点,而社会统筹账户少收6个百分点。可见这样的个人账户不是一个正规的个人账户,而是一个公私混合账户,这里的“个人”就有一点名不符实。 2.按照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执行的结果是一定比例的统筹基金(单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结合形成的个人账户不但不能体现参保个人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而且,一旦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在社会保障部门未按规定记足个人账户时,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企业和政府就成了被告,形成被动的局面。不仅如此,由于企业全额缴费与企业欠缴(即由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分开核算,所欠缴部分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基金并不清楚)在记账上是一个样(即都按11%比例记账),从而形成了企业多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在计算职工待遇上不受影响。因为,现行政策没有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扣职工个人账户的严格规定。这造成了吃社会统筹的“大锅饭”的现象。 3.从目前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看,无论企业多缴费还是职工个人多缴费,按政策规定账户规模都为1l%,不能扩大,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不愿意多缴费,尤其是个人。实际上,个人账户只是计算待遇的一种方法,且目前为“空账”,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资本账户,这就会导致企业与职工产生信任危机,不利于基金征缴。 (二)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设计不够合理,既损害了公平,也损害了效率 首先是制度分割,覆盖面窄。由于国家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时,没有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系统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政统包。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政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1)基本政策不统一,包括实施范围、缴费工资基数(双基数)、缴费比例。(2)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只处在社会统筹阶段,个人缴费未与计发待遇挂钩,还没有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人员流动频繁,而基金无法转移。(3)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不一致,养老金调整也不一样。(4)退休审批权与业务经办相分离。即退休审批权在人事部门,而业务经办和养老金发放在社会保障部门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高,待遇不统一等现象。部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仍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在全社会分担风险的功能,存在着制度起点上的不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

浅谈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浅谈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特征的确立,原有的国有企业职工 的养老保险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客观发展的要求,改革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成 为必然。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 1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与弊端 由于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产品经济模式设计的,社会保险工作涉及到的人、钱、物都由企业或单位自己管理,即企业办社会保险。这必然造成企业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的局面。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养老 保险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1.1 实施范围狭窄《劳动保险条例》基本上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大集体和 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而小集体企业、新建的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基本上尚未 实行。改革开放后,多种形式的企业不断涌现,但非国有企业的职工却不能享受 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随着八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些企 业与国有企业职工生活待遇不同,成了改革初期政府亟待解决的难点。这对于这 类企业的健康发展,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极为不利。特别是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趋 势越来越猛,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不能解决,对此类企业职工越来越成为了困难。 1.2 社会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不仅负担了职工养老保险,而且还负担了职工 的生育、疾病、伤残、死亡等保险待遇,实际上企业承担了本应由社会保险机构 承担的工作。这自然加大了企业生产和管理成本,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3 超越国情,且职工缺乏自我保障意识长期以来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完全由 国家和企业包下来,职工和个人不缴纳保险费,这不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 点和生产发展水平低、人口多、底子薄的国情,不适合我国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 的形势。国家和企业负担越来越重,也必将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个人 不缴费,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助长了人们完全依赖国家和单位的思想,这不利于 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1.4 有悖于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险费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征集起来,形成保险基金, 然后在不同的职工中进行分配,它具有互助共济的性质。但“企业保险”使企业之 间养老保险负担不平衡,老企业退休职工多,负担重;新企业退休职工少,负担轻。经济改革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和市场,而企业却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新企业 轻装上任,老企业负重难行。 2 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及其客观必然性 在今天的中国,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推动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经济改革纵深发展的配套措施,它所具有的经济和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 2.1 有助于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成为真正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社会保险 是国家立法确定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工薪劳动者(或全体公民)的生活保障措施。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是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险 项目。如此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还企业以其固有的经济职能身份,排除其 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阻力。 2.2 决定着劳动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与发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与人才市场体系,使人员流动、职工辞退、机构精简正常化和规范化、社会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袁建华发布时间:2011-05-17 12:12:04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及文化传统存在差异,社会保障制度各具特色。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可分为三种类型:单一型、复合型和过渡型。 一、单一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单一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指政府为公务员制定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交费方式、给付标准、给付条件都与社会雇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明显区别,公务员也不参加针对其他雇员的社会养老保险。 德国和法国是实行单一性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代表。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是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除公务员和法官以外90%的从业人员,德国公务员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公务员的养老保险按照《联邦公务员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执行。 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分为四大类:普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制度、非工资收入者保险制度、特殊保险制度。这四类保险制度几乎覆盖所有的行业,前三类保险制度分别为非农业工资收入劳动者、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工资收入劳动者、非农业职业与非工资收入劳动者设计的。为公务员设计的保险制度称为特殊保险制度,服务于公务员、职业军人、地方公共机构人员、铁路公司(国营)、电气煤气工作人员、矿工、海员等。 二、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

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由两种以上制度构成,不同的制度在交费方式、给付标准、给付条件上各不相同,公务员要同时参加数种保险。英国及日本是实行复合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代表。 英国覆盖所有退休公民的养老金制度是政府主办的国家养老金制度,由基本养老金制度和补充养老金制度构成。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者不论收入高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标准完全一致,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完全一致。补充养老金制度是在基本养老金之外为退休者提供的补充养老金保险待遇。英国公务员既要参加覆盖全体国民的国家养老金制度,还要参加专门为公务员设计的退休金制度,以保证公务员享受更优厚的养老保险待遇。 日本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由两项制度构成,一项是国民年金制度;另一项是共济年金制度。国民年金又称基础年金,是指凡达到一定年龄的国民均须加入的养老金制度;共济年金是公务员在参加基础年金的基础上,还必须参加的与收入联动的养老金制度。 三、过渡型养老保险制度 过渡型养老保险制度的代表国家是美国。这里所谓的过渡是指由单一型养老保险制度向复合型制度的过渡。美国目前之所以处于两种制度的过渡阶段,是由于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建立早于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美国公务员退休金计划建立于1920年,而全社会养老金制度1935年才建立。当时因为大多数联邦政府雇员已经参加公务员退休金计划,就未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金制度。1986年美国政府颁布一项新法案,制定了新的公务员退休制度,其基本框架与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政府社会保障养老金;第二部分是公共部门退休金计划;第三部分是联邦节俭储蓄计划。新制度规定1983年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并且个人账户规模缩小,全部归个人所有并且可以继承,具有与统筹基金不同的私有属性。 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今本养老金仍时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但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不再统一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仍然很窄,特别是对于特定人群,无法起到一种普遍,至少是较为普遍的覆盖效应。 二、我国现有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提到“立法”这个层面上,仅仅是在规章制度上体现,力度不足,基层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和操作效率大打折扣。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在个人账户上仅能体现个人缴存记录,对于统筹部分现阶段透明度仍不高,有可能成为贪污腐败的暖房。 四、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仍有很大限制。 五、个人账户“空帐”的金额不断递增。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要合理划分养老金体系的三个支柱 应适当调整我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划分范围:第一支柱是政府经办的、强制实施的、财政兜底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实施的、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第三支柱为政府鼓励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养老金,包括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等。 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的补贴,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养老基本保险覆盖范围。 二、完善立法。 应当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几个层次的立法,如社会保险(障)法、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规范筹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规范资金的运用与投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统一监管标准,保障资金的安全,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 三、加强对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应该在专门机构的指导下,通过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等管理方式实现养老保障的方便、高效。 就监管而言,首先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通过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性价格竞争、夸大投资收益和违规承诺保底收益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最后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加大社会统筹力度。 应尽快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建立省级统筹,逐步解决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问题;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的的转移接续的办法,卫华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顺利接续和转移养老关系奠定基础。 五、加强养老金商业化运作。 在遵循商业化操作原则基础上,交给具有利益约束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保证养老金的积累增值,而政府的责任限于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和最后担保。

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摘要: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农村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保险基金人口老龄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家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先后经历了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个过程。经过近30 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总人口的70%多是农村人口,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人,人口老龄化将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矛盾。而农村和城镇又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这又使矛盾更加复杂化。 现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城镇和乡村不同的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 在城镇,按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主要是家庭养老。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 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

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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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拟定全国同步实施 马凯在报告中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养老金并轨后差距逐步缩小

问: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养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双轨制”并轨后会很快就趋同吗? 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认为,为体现改革决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至少应该先降低10%至15%。相对小幅的降低水平,更利于改革推行。 李实认为,国家应确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调的机制,并确定逐年下调比例。如通过8—10年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改革初期或分三类养老基金 问:2013年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是否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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