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规定。

一、公务员保险的涵义与作用。公务员保险是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保障的制度。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普遍建立了公务员的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以下作用:

1.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公务员遇有生、老、病、死、伤残时,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

2.公务员的保险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尽快地恢复劳动力,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

3.公务员的保险可以增加公务员对所在单位的信任感,

促使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努力,尽职尽责地为国家工作。

二、公务员保险的内容与项目。公务员保险的内容,是指公务员出现生、老、病、死、伤残、待业等保险事项时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我国公务员保险的项目主要包括:1.生育保险。是指女性公务员生育小孩时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女公务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56天假,难产或双胞胎增加14天假;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的,可根据医生意见给予30天以内的产假。只生一个孩子的公务员,发给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费,标准为每月5元,至14岁为止。

2.养老保险。即公务员退休后应享受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这些待遇主要是:退休费、公费医疗、车旅费、安家补助费、住房、取暖补助、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补贴费等。健全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改变离休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付的状况,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并有部分积累的筹集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务员退休养老制度,还未完全采取社会保险的形式。退休金由财政保障,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3.医疗保险。即公务员在患有疾病期间所应享有的保险待遇,主要表现为公费医疗。公务员在患病就医时,除部分贵重药品和滋补药品及挂号费由本人负担外,其他医药费均

由国家报销。

4.死亡保险。指公务员死亡后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和配偶所享有的保险待遇。对于死亡的公务员,国家给予其遗属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三种待遇,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

5.伤残保险。指公务员受伤或残废时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伤残分因公伤残和非因工伤残。因公伤残的待遇高于非因公伤残的待遇,对因公伤残的公务员,属于完全残废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并发给因工伤残抚恤费;属于部分伤残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护理费。

6.待业保险。是指公务员被辞退或因其他情况失业所享受的保险待遇。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方面,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始流动起来,而且人数将会逐渐增多,如不尽快健全完善待业保险制度,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就无法很好地实施;另一方面,如果公务员的待业保险制度迟迟得不到完善,也将会影响到待业保险制度的社会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公务员的待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待业保险金的筹集、待业救济金的发放和待业保险金的管理三个方面。

三、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之间的区别。工资、福利、保险都是公务员物质保障的形式,相互之间有许多相同相似的地方,但它们在功能和作用上有所不同。

1.工资与福利的区别

保险仅适用于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机会的公务员;而福利则用于在职的公务员。

(2)保险是用以解决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机会的公务员的生活必需;而福利则是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一种待遇。

(3)保险以货币形式发放;而福利则更多地表现为实物、方便、待遇。

公务员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得变更公务员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的规定。

国家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的各项规定,是经过科学研究、反复论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后确定下来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对于调动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保持全社会收入的平衡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如果随意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势必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影响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如果随意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则势必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甚至会引发大量的贪污受贿或公务员流失的现象。现实中,工资

福利保险制度执行的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工资外收入分配秩序混乱。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未能实施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基本工资与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的差距,并适应各项改革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工资政策外自行发放了一些津贴补贴,水平相互攀升,使地区间、部门间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特别是同一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工资收入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工资收入分配中“制度内统一、制度外分散”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针对这些问题,本条规定了两个不得:一是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二是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本法还在法律责任中专门规定了上述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及公务员管理费用保障的规定。

财政预算是关于国家未来一年收入和支出的安排,包括各种依法可以收取的税收和费用的预测;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及行政管理费用的开支。我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因此,有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我国的预算体制分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并分清各自的事权。因此,公务员工资福利和管理费用等项的开支,原则上都列入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的财力状况不同,中央对地方公务员的工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支持和保障。目前除少数几个省市外,其他地方的公务员工资还需要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

368#——国家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考试题(1) 一、判断题(在你认为对的说法前写上T,认为错的前写上F): 判断题(在你认为对的说法前写上T,认为错的前写上F): 1.( F )政务官一般不参加党派活动。 2.()年满60周岁退休就属于自愿退休。 3.()公务员散布谣言是违反了道德纪律。 4.()副科长是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中最低的一级。 5.()受警告处分的,若已经改正错误,可在半年后解除处分。 6.()我国公务员任职方式是委任制。 7.()保守职业秘密是公务员的义务。 8.()我国第一部公务员法是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 9.()我国公务员考试的两个主要环节是笔试和口试。 10.()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简答题: 1)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是什么? 2)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3)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范围是什么? 4)什么是公务回避? 5)公务员交流有那几种形式? 6)公务员辞职有哪些程序? 7)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 新录用的女公务员张玲进入某县财政局工作后不久,经人介绍与该局办公室主任的儿子恋爱并结婚,此后张玲就被调离了财政局。 张玲因何故被调离该县财政局? 参考答案 二、简答题: 1)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公开、平等、择优录用。 2)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范围是什么? 录用的范围仅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具体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 4)什么是公务回避? 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到处理与自己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问题时,要自觉避开,本人不参与,也不得施加影响。 5)公务员交流有那几种形式? 调任、专任、挂职锻炼。 6)公务员辞职有哪些程序? 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用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要求并说明理由,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任免机关。3)任免机关审查批准。4)办理公务交接手续。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辞职公务员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应再辞职批准之前进行。 7)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德、能、勤、绩、廉。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法制政策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 能主要指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工作能力。 勤主要指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 绩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所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过内容。 廉指公务员要清正廉洁。 三、案例分析 新录用的女公务员张玲进入某县财政局工作后不久,经人介绍与该局办公室主任的儿子恋爱并结婚,此后张玲就被调离了财政局。 张玲因何故被调离该县财政局? 答:这是组织决定回避。张玲与该局办公室主任的血亲(儿子)恋爱并结婚,跟自己的直接领导形成了姻亲关系,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畴。一般来说,职位低的会被调离,所以,张玲会被调离以示回避。

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工资字【2009】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保障工会所有者权益,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是指工会企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包括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对工会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资产和权益;政府拨付使用的不动产、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会企事业单位捐赠形成的资产和权益。 二、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必须遵循审慎、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三、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范围。1、被列入地方城市改造规划,需要择址新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资产。2、进行转让(包括拍卖)、置换、重组和抵押的资产。3、以房、地产进行招商引资、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企事业单位关闭清算的资产。4、

需要处置的闲置资产。5、依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和权益。 四、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具备的条件。1、因地方政府城市改造规划涉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地方政府有明确补偿安置意见。2、企事业单位无发展前景,经营管理不善,各项负担沉重,拟实施关闭或市场退出,其主办工会和省级工会有明确审核意见。3、拟处置的资产已由具有相应土地、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4、置换给工会的土地、房屋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权属证明齐全。5、新建文化宫、体育场馆等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应以政府划拨方式取得,选址应当位于城市商务或政务中心,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先建设后拆除;新建疗休养院应选择具有疗休养资源的地理环境。上述二者的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原有面积,且具有较高的建设标准。6、新建工会企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必须有保证,包括原有土地、房屋有偿转让所得、政府补助以及工会自筹资金等必须达到总建设资金的90%以上。7、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和企事业的稳定。 五、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权限 1、地方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将占有和使用的土地与工会系统以外单位进行使用权转让、开发利用及置换的全部事项由全国总工会审批。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它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段时间我通过认真阅读这两个法律文本,总结出了《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间的一些区别,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使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公务员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才算是公务员:一是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使用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包括七大类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把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将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干部队伍的整体性。

第二,完善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国家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但是却没有详细划分职务类别。而《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三,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还规定了许多其他关于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制度,如:“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 填空题 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以外的工作人员。 2.1993年8月14日,由国务院颁布的《》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3.邓小平关于我国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4.我国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 5.英、美最早建立的是部外制的典型。 6.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类是。 7.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亦标志着我国制度的确立。 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基础。 2.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范围。 3.简述我国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4.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 论述题 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 第二章职位分类制度 填空题 1.职位分类是以为对象进行的分类。 2.品位分类是以为对象进行的分类。 3.是应当完成的任务与完成任务所享有的权利。

4.是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执行职务的义务。 5.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 6.最初的职位分类是在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 7.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务分为、和两个序列。 简答题 1.简述职位的涵义及其特点。 2.简述职位分类的涵义及其特点。 3.比较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长处和短处。 4.简述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特色。 5.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6.简述我国设置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动因。 7.简述我国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论述题 1.试述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2.试述我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第三章录用制度 填空题 1.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国家公务负队伍的“进口”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 2.在中外历史上,选拔官员的办法最主要的有、、、等四种。 3.早在时期,我国就已开始实行公开招聘人才、广开才源等选拔制度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章选举的实施 第五章调动、罢免和补选 第六章经费审查委员会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会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农场、机关、学校和其它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到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第八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

人力资源场暂行条例.doc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七条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第八条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试题

河南农业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试卷(A) (行政管理)专业用 一、选择题(10分) 1.公务员制度首先产生于( B ) A.日本 B.英国 C.美国 D.法国 2.下列哪些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原则(ABCD) A.公平竞争 B.功绩制 C.党管干部 D.依法管理 3.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程序是哪些(ABCD) A.职位调查 B.职位分析 C.职位评价 D.职位归级 4.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需要哪些原则(ABCD) A.解放思想 B.健全法制 C.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D.建设高素质队伍 5.在我国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中,既是公务员权利,又是公务员义务的是(B) A、辞职 B、培训 C、保密 D、提出申诉与控告 二、名词解释(20分) 1.国家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 人员。 2.政府雇员制:指政府以契约形式聘用、管理某些专门技术人才及承担部分临时性、勤 务性工作的人员的公共制度。它以为主要手段,来界定、规范和调整政府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形式的完善,来提高、降低,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和高品质的。 3.公务员考核:通常指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 际进行考察评价的行政组织活动。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规则》等国家或地方办法的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或政策,对管理权限以内的公务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察审核,以此作为奖惩,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行为。

4.任职回避: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 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 三、简答题(30分) 1、与国外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必须坚持堂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国家公务员必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政治中立。 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公务员管理是独立于党派之外 的。 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德”指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才”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和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 唯亲是我党和国家的一贯原则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只强调‘专才”或者“通才”。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国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不谋私利并接受群众监督西方公务员则是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 5)我国的国家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别。我国要求所有国家公务员在政治上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别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实行“两官分途”。 2、公务回避与任职回避相比,主要有哪些特点? 公务回避是通过限制与某项公务有利害关系的人,防止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影响该公务的正常活动,为公务的顺利行使创造条件,既要能克服公务行使中的徇私舞弊或个人偏见,又能够避免嫌疑,对公务活动增加公众的信任度。 公务回避是建立在任职回避的基础上,是对回避制度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其与任职回避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公务回避具有时限性。公务回避只针对某项具体公务所涉及的对象,要求公务员进行暂时回避。公务回避时公务员的任职关系不发生任何改变。 (2)公务回避的范围更为宽泛。公务回避的范围既包括任职回避所确定的各种亲属关系,又包括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的其他关系。为此,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3)公务回避涉及的人员更为普遍。公务员执行的公务活动,既涉及公务员机关外的各个部门、系统,涉及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因其涉及面较广,且属于一种经常性的行为,每一个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都难免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与自己或自己的亲属有某种 关系的人或事,需要在一定范围、时间内进行公务回避。因此,公务回避对象更多、更广泛,在日常管理中运用将更为普遍、经常。 3、简要论述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是公开竞争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必经法定程序,首先政府各部门应根据可定的编制员额和职位缺额情况,对本部门公务员的需求进行预测,编制上报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并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向社会发布公务员招考公告。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应考者获得准考证后,将按规定参加笔试和面试;若均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指导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指导 一、课程说明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是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和人事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本课程采用的主教材是:《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主编是徐颂陶,副主编是侯建良。配套资源有:教学大纲、导学。导学是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的,包括各章的学习要点和综合练习题两大部分。 二、考试说明 1.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的题型包括:填空题、判断正误并改正、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五种。 3.占分比例: (1) 填空题占总分的20%. (2) 判断正误并改正占总分的12%. (3) 名词解释占总分的25%. (4) 简答题占总分的28%. (5) 论述题占总分的15%. 4. 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同学们对本课程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因此,试卷中不会出现怪题和偏题。考试内容不超过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范围,试题中所涉及的观点和提出均以主教材为准。 三、复习要点 同学们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导学》进行复习. 第一章绪论 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彭德尔顿法》奠定了美国文官制度的基础 1883年1月,国会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即《彭德尔顿法》)。这个法律确定了文官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我国的科举制,肇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历经宋朝和明朝,至清朝末年废止,历史达1300多年。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企业工会制度大全

企业工会制度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六、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七、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九、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十一、平等协商制度 十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走访慰问制度 十四、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兖州煤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关于印发《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矿党政研究、矿职工代表团(组)长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2015年2月2日 -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原则: (一)坚持双向选择、平等交易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人尽其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滩煤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交易、流动管理(具体办法见附件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四条为加强我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领导,矿成立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副总、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经营管理科、内部市场办、党委工作科、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科、工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领导小组,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 -2-

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组建,制定相关管理培训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培训、交易平台,办理人力资源相关手续,提供政策咨询结算服务。负责人力资源交易需求信息发布和市场内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定市场价格指导线和市场日常运行管理、综合协调和各级市场人力资源定员需求审核工作。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成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定编定员标准制定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上报,单位内部人力需求信息发布,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人力资源交易、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章 市场主体与客体 第七条市场主体 我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共设四级市场主体:矿(包含各职能部门)为一级市场主体、各基层单位为二级市场主体、班组为三级市场主体、个人为四级市场主体。 第八条市场客体 各市场主体间提供的劳务服务。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矿设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再就业中心,日常挂靠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富余人员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2)。 第十条矿设立人力资源市场交易服务大厅,地点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4楼407室,配备业务精干、思想作风端正、工 -3-

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大纲

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人事、行政和文秘等专业开设的课程,采用的教材是徐颂陶主编的《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中国人事出版社。 教学方法采用三结合:以自学为主,适当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本知识与作业相结合。教学要求分为了解、明确和掌握三个层次。 第二部分教学方案 教学资源:除教材外,还有教学大纲和导学。导学包括各章的学习要点和综合练习。 平时作业:4次占课程总成绩的20%。 第三部分考试说明 考试原则:全省统一大纲、命题和组织。每学期举行一次。 考试原则: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考试原则: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考试题型:填空题(约20%)、判断并改正错误(约12%)、名词解释(约25%)、简答题(约28%)、论述题(约15%)。 第四部分大纲文本 第一章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各国公务员制度发展情况,我国人事制度的历史和改革;掌握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明确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 第一节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概况 一、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三、公务员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 1.联邦德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2.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形成 3.公务员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 第二节我国人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改革

一、我国的科举制度 二、新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三、人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第三节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第四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竞争原则 二、功绩制原则 三、党管干部原则 四、依法管理原则 第五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 二、同传统人事制度相比较的特点 1.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2.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 3.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 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 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 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下简称“内部市场”)建设,促进人 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市场是指在公司范围内, 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集约提效为目标,通过构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运用组织行为或模拟市场机制开展员工流动,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供需平衡的内部机构、场所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第三条内部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规定,坚持“集约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统筹规范、流动有序;优化配置、双效提升”等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解决内部市场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建设、维护、完善公司内部市场信息平台。 (四)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管理、技术和技能岗位人才 帮扶;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跨单位调入省公司、省公司所属

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省公司的审批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公司系统单位内部市场的 建设运营。 (六)负责公司安排的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等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事董事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岗位竞聘工作;组织 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挂职、挂岗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挂职、挂岗锻炼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跨单位人才帮扶 工作。 (四)负责总(分)部及直属单位人员借用的审批,以 及公司系统员工借用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审批。(五)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所属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的审批。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应干部的退出管理工作。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和直属单位(省公司和直属单位统称“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公务员制度期末考试题之案例分析

2011-2012年第2学期2008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试题 请结合《国家公务制度》相关知识,从以下案例中任选一题进行分析,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议论文(可按照“描述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思路行文)。 案例1 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 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云南某县政府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是象征性地到单位报到一下,就又回家继续过年了。有的单位,还在那天特意放了鞭炮,表示开始上班了,可“开门炮”后,工作人员又都回家了。这样的“超时放假”,已在当地存在好几年了。 “庸”。主要表现为谨小慎微,按部就班,凭经验办事,精神不振,安于现状,对工作没有热情。“懒”。主要表现为工作积极性差。平日上班,虽是“到点来准点走”,不见迟到早退,却是“出工不出力”。“散”。主要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是擅自脱岗、离岗,不知去向。“拖”。主要表现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予以解决的却不解决,能及时解决的不及时解决,而是要拖到非办不可时再办。“贪”。主要表现为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喝应酬,占小便宜,甚至是吃、拿、卡、要,不给好处就“公事公办”,给了好处就“特事特办”。 思考:关于机关“庸、懒、散、拖、贪”的问题,你怎么看? 案例2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012年2月,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案还提出,要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 思考:你怎么评价发改委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另外,针对公务用车浪费严重的现象,试分析其根源和解决措施。

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

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

国家公务员制度 题型:选择题10个名词解释4个案例1个(3小问)简答题2个 ★为掌握,其余为了解 绪论 1.西方国家的公务员(知道哪些人) 2.西方国家的公务员特征 ①不与内阁共进退;②公开竞争考试并择优录用;③无过失可长期任职。 3.公务员制度★ 对公务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培训、晋升、解职、退休、保障、待遇等制 定系统的法律和规章依此对公务员进行管 理的制度和体制。 4.公务员制度的一般特征★ ①统一管理②分类管理③“择优竞争 原则”④职务常任⑤职业道德 5.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①两官分途政党分肥制政务官政策制 定;事务官执行 ②政治中立无党派倾向 ③功绩主义

6.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比较★ 第一,范围不同 第二,不存在西方意义的"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不搞两官分途 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奉行政治中立 第四,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 ①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具体历史背景 政党分肥制日益暴露出严重的问题 ⑴贪污腐败 ⑵周期性政治震荡 ⑶大批官员失业 ⑷缺乏效率和人才中国科举制 的影响 ②西方各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具体过程 ⑴英国。 ⅰ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分化,是英国文官系统形成的第一步。 ⅱ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化是英

国文官系统形成的第二步。 ⑵美国。 《彭德尔顿文官法》美国公务员确立的标志 第一,规定了政治性任命官职和非政治性任命官职的区别。 第二,公开的竞争性考试为选拔文官的手段 第三,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三人组成文官委员会。 ⑶德国 先推行考试制度,再将政务官与事务官区分开来 ⑷法国 ⅰ发展过程异常曲折 ⅱ与教育制度联系在一起 ⑸日本。 ⅰ1885年,提出考试任用官吏 ⅱ1913年,日本修改法令,规定高级文官不须考试任用,可由首相自由任用。 第二章公务员分类管理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16〕2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年10月9日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 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第九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一般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组织与上一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最新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章人事代理 第四章招聘与应聘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但学历证明除外。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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