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及现状

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及现状
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及现状

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现状及支撑作用

【内容摘要】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于2008年末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全国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为支撑,借助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优势,积极探索网络办公模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这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所转变的新思路。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现状,森林公安工作,培训,支撑作用。

笔者作为基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民警,从事法制监督、法制审核、法制服务工作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里,笔者结合毕拉河森林公安局工作实际与大家一起探讨公安信息化建设在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现状及支撑作用。

随着当今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刑事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公安机关工作量增加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传统的工作方式已难以适应。特别是社会在不断进步,群众的维权意识在逐渐增强,媒体的监督力度日益加大,一些简单的民间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如果我们重视不够、处理不当,就可能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的可能转化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为此,我们应高度重视执法工作,狠抓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更应适应形势发展,实现公安信息化,以公安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工作为了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其执法活动必须积极和迅速的融入这个优势,必然要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的必然趋势

(一)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是现代信息化的客观要求

21世纪的社会是一个全新的信息社会,21世纪的国际竞争,将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信息化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提升警务效能、推进公安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先导。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林区内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保护森林生态建设以及加快林区改革等方面复杂因素,森林公安机关要肩负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保护林区改革的重任,必须勇敢面对高科技的挑战,必须全面推进科技强警步伐。

(二)解放思想是达到公安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思想决定行动,先进的思想观念是推动工作大突破大发展的先决性因素。由于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特点,部分民警对信息化重要意义认识不深,传统的经验思维在头脑中根深蒂固,习惯用原有的工作方式去处理问题,对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因为陌生而敬而远之,存在着“不想用”或“怕用不好”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有序推进。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方面,就要从思想上打破常规的学习方法,要从根本上把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视起来,从“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全警应用”以及“办案办公一网通,工作执法一网考”的思路上下功夫,将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深植于民警心,切实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局在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达到了全警总动员的阵势,在信息采集方面,全警采集,全警共享。

二、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执法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加大经费投入,购臵硬件

毕拉河森林公安局非法重视执法信息化工作,近几年来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夯实信息化硬件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之初,我局拥有计算机仅10余台,民警计算机配备率仅为13%,远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为此,森林公安局在抓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始终把硬件设施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千方百计筹集资金130余万元,不断更新和配臵硬件设施。新购臵台式电脑53台,笔记本电脑16台,现我局

已拥有电脑台式和笔记本电脑数量为83台(部),民警计算机配备率为129.7%,在全林区居于前列。新购臵打印机13台、扫描仪5台,数字身份证书40张,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均已配套齐全,为山上二个派出所接通公安移动警务,使其能接通公安四级网。公安局接入公安网计算机为39台,接入外互联网计算机为11台。公安局内网局域网,与上级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系统,网上区域合作机制均已建立。所有这些硬件建设的投入,既丰富了公安工作手段,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利用网络优势增进沟通与交流

我局充分利用局域网的优势,为民警提供文件阅览、资料学习、业务交流。办公室将各种非涉密文件信息在网上传阅;法制大队通过本局FTP站点建立了网上法律知识交流平台,把法制大队掌握的最新法律知识放在网上“业务学习与交流”文件夹中,以方便民警及时了解实时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有关执法工作文件、典型案例等,给办案民警提供了最新最全的信息交流平台;基层执法部门如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疑问时,也可以通过公安网上的FTP平台与法制大队及局领导进行交流,达到及时解决执法问题,切实达到整体执法水平提高的目的。使办公秩序日趋规范,而且达到了信息互通共享的目的。自本局FTP站占开通以来,在公安局形成了民警“上班必开机,开机必上网”的良好习惯。同时建立互联网QQ交流群“森林卫士”,除涉密性文件、通知简报外,公安局的通知、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本局和重大活动事项都能在几分钟内传达到每名民警,基层所队民警在工作

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随时与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三)强化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是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我局通过重点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全局民警开展了计算机基础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针对民警之间文化层次高低不等,个体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我局本着“人人参加、人人提高、人人过关”的目标,迅速提高全体民警计算机“四会”能力,适应信息化工作需要。

(四)现有执法信息化的局限性

我局在硬件建设上有一个很大的局限性,就是公安局的办公室一直沿用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300多平方米的平房。办公条件未能改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森林公安转制与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基建项目未能及时衔接。目前,我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公安局办公大楼的有关事宜,此事有望在2012年年底解决。办公住房的局限性导致我局在信息化建设中特别是在建立公安局网页、网上执法办案、网上考评、执法审批等显得尤为滞后。

三、我局执法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硬件建设滞后。我局在硬件建设上,特别是在公安局办公房舍上未能跟上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仍在老、旧甚至危房内办公,致使独立化办案场所与功能分区上成为空想,使询问室、讯问室的建设和监控配备无房可建、可装。

(二)信息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少数民警信息化意识不高,电脑

使用率偏低。有的不会打字,打字速度不快,有的基本操作不熟练。信息化应用更多地停留在存储管理、网上办公和浏览查询上,依托现有系统和资源开展网上作战的意识不强、成效不明显,造成了资源的闲臵和浪费。

(三)人才资源不充足。现有的信息队伍缺乏信息研判专业人才、技术专业人才以及懂公安业务、懂信息技术、懂行政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四)警务活动繁多。平均每名民警管辖近1.3万公顷的林地面积,民警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工学矛盾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对信息化的学习和使用。

三、公安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积极开展好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在年底实现“三个100%,一个平台应用”的目标(即森林公安民警公安网计算机配备率达到100%,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要为民警增配移动警务设备达到100%;做好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公安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公安局将把信息化建设臵于突出位臵,党委班子将着力统一思想,达成“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建设要成果”的共识,争取上级公安机关及有部门机关的大力支持,投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

执推进法信息化建设。公安局已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正全面推进公安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是信息化建设得以快速开展的前提条件。公安局将从改善公安局的各项工作条件为抓手,大力加强公安执法信息化的硬件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当着存在的无办公楼的紧迫问题。

(三)购臵软件,利用资源

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购臵相应的设备及办公系统软件,完成信息化装备、无线通信系统、标准化信息采集室、执法场所信息化、情报信息中心、安全共享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构建的网络资源。

1、民警信息化装备。森林公安民警公安网计算机配备率要达到100%,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有条件的要为民警增配移动警务设备。

2、无线通信系统。依托公安无线专网或林业(防火)无线通信系统,开展警用无线通信保障建设与设备配备,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

3、标准化信息采集室。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全面开展涉案嫌疑人信息采集,每个执法单位要建成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配备指纹采集、专用信息录入等设备。

4、执法场所信息化。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公安局机关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按照一线执法所队职能划分,在询问、讯问区域同步

开展录音录像。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5、情报信息中心。公安局将已成立的信息化常设机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具体承担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报研判和指挥调度等综合职能方面切实履行职能。

6、安全共享平台。将在我林区建立信息共享安全交换平台,专门负责与林业部门、地方公安两部门间的信息交换。

(四)网上办公,锻炼能力

督促民警将每一起现案都上网办理,每一起上网案件都按流程办结,绝不能因民警自身原因降低标准、简化程序或者导致案件长期停滞在受案报案环节。养成网上办案的良好习惯,使网上办案逐步融入到民警的日常工作之中,使警务信息平台成为帮助我们民警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得力助手。全体民警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熟悉网上办案的程序,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的重要标准,对受理的警情及时录入到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并能够在网上打印各种法律文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及时分析执法难题、查找原因,提高了民警主动学习求知的欲望。

(五)提高技能,应用实战

针对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基础高低差异,在内容步骤上进行细化,每位民警对照标准,找准自己的薄弱环节,确定训练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分步实施,各个击破,确保民警短时间

内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要领,并且将所学到的技能应用于实战。公安局已于今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计算机技能考核的通知》,以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科技应用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六)科技强警,注重实效

公安局在即将建成的办公大楼基础之上,将全面启动公安网络建设,建立公安综合信息网。在开通公安三级网的基础上,各派出所全部开通了公安四级网,加快建设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将在公安局办公大楼的一楼大厅架设警务公开、值班信息、信访接待滚动电子屏。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局实际,抓紧建立《毕拉河森林公安局信息录入手册》,组织辖区民警深入各机关单位、村屯、连队,开展信息搜集工作。将各科所队10年来的各类业务信息进行全方位搜集,及时开展录入工作。坚持“谁工作、谁采集;谁录入、谁更新;谁上网、谁维护”的信息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和业务部门的民警,保质保量地采集、录入信息。要求全体民警切实把口袋、纸袋和脑袋信息转化为电脑信息,形成高饱和、大流量和最鲜活的信息资源,

(七)法制警务,势在必行

法制警务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是要在公安法制信息系统的开发、推广和应用上有新的突破,公安局将抓住时机,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于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思想,以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法制工作,努力提高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的科技含量。

1、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在森林公安局的各项执法活动中,要时刻要求民警发挥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推广执法执勤现场录音录像,鼓励民警使用科技取证查处违法行为。

2、实现办案流程信息化,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程序化执法规范体系。目前,警务信息综合平台的应用为执法程序信息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安局将大力推进警综平台的深度应用,依托警务平台开辟执法检查窗口,将案件期限、办案流程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等在内部公开,以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严格网上办案、审批,杜绝办案民警“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使办案民警只能认认真真按照网上程序办案,让执法行为只能囿于法律规定的框架内。

3、实现监督手段现代化,凭信息化手段建立起科学的执法监督体系。当前形势下,为适应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只有依托信息化手段的载体,完善“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才能建立一套能够兼顾公正与效率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保证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 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三)公安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虽然几年来的“三基”工程建设对我们巴州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但是在人、财、物方面至今仍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主体、执法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还得不到充分保证和有效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领导认识错位,法制部门职能缺位。当前许多公安机关只重视表面执法问题,工作停留在粗放型经营上,忽视调研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为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没有从全局上去考虑、去安排。另一方面,当前法制部门机构小、人员少,且大多数仍然把工作重心放在案件审核上,放在具体案件的指导上,对本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推动、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和推进。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在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中,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前提和基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由此可见,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之后,笔者以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个基本轮廓的理解是当前最为紧迫且最为基础的工作。

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意见》明确,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任务。同时,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等。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健全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在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警员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立法,推动完善公安组织管理和相关刑事及公安行政管理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进行政管理模式,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加强执法保障,健全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支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

关于林业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林业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一)在查处案件上有利的大家都争着上,没有利的就互相推诿,对林业部门形象和林业行政执法权威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打击力度不够强,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三)多头执法,执法机构相互交叉重叠,容易出现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现象 (四)执法成本过高,缺乏统一管理,重复调查,远距离执法等问题,造成行政执法成本增加,工作效率降低。 (一)明确了以森林公安为主题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执法主体得到统一,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 (二)林业行政执法归属森林公安领导和管理,保证了统一的指挥调度,保障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快速有力,有效解决了林业系统内部相互推诿,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形成整体优势。

(三)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除森林公安以外,在林业系统内部通过竞争上岗,优化执法队伍。在执法或承重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统一了执法力量调度,增强了协调配合,减少了相互推诿,提高了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 (二)基层队伍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之后,后勤保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林区部分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参与维护林区治安的积极性不高。 (四)少数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敬业心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和潜在动能 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克服。 一是积极主动地向基层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北方地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启示(下)

——北方地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启示(下) 警务信息化为森林公安插上腾飞翅膀 ——北方地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启示(下) 由于历史原因,森林公安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明显落后于全国公安机关的整体步伐,成为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短板”。最近4年里,面对信息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方式和公安警务机制发生的深刻变革,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坚持以信息化引领森林公安工作,以信息化破解发展“瓶颈”,以信息化提升核心战斗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超常的力度和超常的举措,全面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与实战应用步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下,森林公安信息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夯实,信息化实战应用得到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林区、服务群众、建设队伍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森林公安工作也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和保障。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国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北方片会上,来自甘肃省张掖市森林公安局、内蒙古大兴安岭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和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地区公安局等多家基层单位,分享了他们信息化建设的成果。 张掖:把信息化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作为全国市县级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甘肃省张掖市始终将信息化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张掖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王瑛告诉记者,近年来,张掖森林公安积极探索由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型,开展了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攻坚战,在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上实现了新突破,形成了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带动了森林公安警务效能全速提升。 4年来,张掖市森林公安为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达400余万元。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专网计算机配备率、数字证书配备率、实现公安专网接入率均达100%,线路带宽达到100兆,开通了全市森林公安网络和公安网IP电话、电子政务系统、警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大情报应用平台,获得了数字证书访问公安部八大资源库使用权限,建成全市14个森林公安内外网门户网站。 据王瑛介绍,2014年以来,张掖森林公安借助警综平台、情报平台抓获在逃人员2人,布控重点人员56人;通过情报分析研判破获案件2起,提供案件线索26次。张掖市森林公安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市县级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并授予集体三等功。 莫尔道嘎:信息化成为推动工作的必然选择 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应对日益繁重艰巨的森林公安工作,提高维护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的能力?对于这个问题,内蒙古大兴安岭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纪委书记王相勇给出了答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信息化倒逼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增强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必然选择和有效手段。” 据王相勇介绍,2014年以来,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在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安装高清探头149个;在主要卡口安装高清探头8个,“天网”监控系统目前遍布莫尔道嘎整个地区。同时,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为民警配备计算机150台,配备率达138%,公安网接入率达100%。 近两年来,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借助信息化建设,成功查破各类案件18起,抓获在逃人员1名,处理群众求助30余起。2014年9月17日,在获悉江苏籍网上在逃人员张某落脚莫尔道嘎后,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利用视频倒查和追踪技术,仅用3小时就将张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不详| 日期:2010年04月13日] 【大中小】 近年来,临武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执法效果,实现了警民关系和谐。下面,结合临武县经验,笔者就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必须深刻认识,夯实组织领导,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临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拓宽思路,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将其与“两城三县”建设、“三基”建设、“平安临武”构建等紧密结合,总体把握促进“规范化执法”的方法和途径,从实施效果来看是喜人的,有其值得借鉴之处。 (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每一位基层民警的执法质量的好坏都会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可以说,基层民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关系到整个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当前,有些基层民警存有特权思想,随意执法及粗暴执法偶有发生,群众对公安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严重的甚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成警民关系紧张,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必须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方能促使群众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的大幅提高。 (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夯实组织领导。 促进“规范化执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贯穿我们工作始终,只有夯实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能保证规范化执法持之以恒、落到实处。“规范化执法”建设是新阶段、新时期搞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反映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统一思想,上下一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规范化执法”建设,形成干群一心、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促进化执法规范建设,要求我们必须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队伍素质建设,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培训,深化规范化执法的思想基础、观念基础与技能基础,围绕“一个根本、两个提高、三个转变”来促进基层民警的规范化执法。一个根本:是紧紧抓住“政治素质”这个根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持忠诚的本质,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业务素质,基层民警应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合理用法;二是提高基层民警技能素质,成为复合型人才,学会如何做群众工作。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当前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三是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森林公安局民警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2018年森林公安局民警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18年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我县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森林公安教育工作的要求,加快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加强党的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全体民警开展训练,全面提高我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和克敌制胜的实战本领以及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切实担负起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重任,为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人人参加训练的基础上,以每一个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和应达到的基本身体素质为主要内容,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强化全体民警的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训练。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将在7月份结合森林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内容,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不少于15天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岗位业务知识、执法规范化,其中岗位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10天。 (二)强化思想教育。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活动相结合、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三)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开展心理健康训练,使民警心理舒缓、释放压力,增强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和民警内心和谐,特别是对遭遇心理危机的民警,及时引导疏解,帮助其尽快恢复健康的心理状态。

县森林公安局XX年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县森林公安局XX年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信息化是森林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是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按照省州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XX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息化工作现状及主要做法。 1、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XX县森林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信息化建设置于森林公安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和领导工作。并对全县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增加投入,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二是强化配置,着力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为真正抓好全县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局领导多次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督促各派出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队所办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格局。 2、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针对我县森林公安民警信息化应用现状,我局科学制定了培训方案

和培训计划,由县局信息化民警,主要针对警综平台、案件录入、各类应用软件的下载和数字证书的使用和网络安全等实用科目对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和强化训练,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民警的信息化意识,有效地提升了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水平。信息化建设开展以来,我局在克服经费保障不足、来源渠道不畅的实际,累计投入十万余元完成了三个基层派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视频会议室、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改造工程,通过推行网上信息交流、网上录入案件、网上审批,不仅降低了基层办案成本,还大幅提高了基层工作效率。实现了“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的根本目的。 二、信息化应用取得的成效。 为确保信息化应用得到有效发挥,提高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采取“工作中调研、调研中工作”的思路,树立起应用信息化主导警务的理念。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建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情报信息搜集网络,将情报信息的触角延伸到林区的各个方面,充分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努力获取高、精、准和预警性强的情报信息,搭建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情报信息的最大效益,为提升派出所管控效能做出积极努力。信息化建设开展以来,XX县森林公安从林区治安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坚持以情报研判为先导,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打击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据林州市公安局调查,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一些急于外出务工的群众为尽快办理身份证,步行数十里山路赶到派出所排队等候,可照完相、填完表后,拿到身份证往往还要等上几个月。第二是监督检查不规范,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治安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扰民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从调研情况来看,上述“四个不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着力整改和规范的重点。 二、公安机关执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教育培训、整改规范,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有了很大改变,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改观,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的诸多不规范,充分说明教育培训、整改规范还不够到位。从对部分县区和局机关各警种的情况分析来看,尽管不同地区、不同个体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异,但总体上可以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加以剖析。 内在原因。主要是执法者个体的原因,即“人”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观念、素质和责任心问题。一是执法观念不强。“二十公”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但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在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中,“执法为民”思想还未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未真正见诸行动、付之实践。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多数执法部门和民警执法办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考评,完成工作任务,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群众感受考虑得少。二是执法能力不强。一些公安民警主动学习不够、接受培训不够,该掌握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该具备的执法意识不具备,凭习惯办事、凭情绪办案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会办案、不会取证,不会做群众工作,较低的执法能力与较高的执法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的案件抽评情况来看,一些民警连最简单的笔录都不会作,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错漏百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内容摘要: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题目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摘要文章归纳了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 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阐述了全面推进执法 规范化建设是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 作者***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今年暑假我在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在此期间,我虚心向老民警请教并且认真学习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搜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在这里我浅谈一下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 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 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4 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 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1.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 2.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 3.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

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

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XX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室认真对照“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公平、不规范、不文明,处罚随意性大。对企业首次违规,不以教育和整改为主,而是以罚代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自XX年就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强化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始终把更新执法理念作为规范执法的先导,推进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渗透到民警心中,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一是强化教育提高。深入学习十七大、十八大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转变民警的执法观念入手,把规范执法融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中,经常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等思想教育活动,强化源头处警、规范现场取证,执法案例剖析等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民警把和谐的理念融入执法工作,有力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推动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强化思想引导。我局年初召开执法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年中召开执法案例剖析会,增强端正执法理念的自觉性;年终召开执法工作总结会,查找不足,总结提高。日常加强教育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如果案件经不起推敲,犯罪嫌疑人就难以绳之以法,案件办得再多也等于零,甚至会产生群众投诉、国家赔偿等负面效果,使得“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警心、成为共识。三是强化执法培训。我局始终把苦练基本功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在培训过程中,我局适时邀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作专题讲授,有效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同时推行法院开庭庭审旁听制度,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民警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让民警在旁听庭审中提高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四是强化取得实效。我局通过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要求,基本实现了内设机构配备合理,执法人员全员通过了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执法主体建设成效明显。 强化执法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始终注重把执法制度探索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着眼点,立足森林公安体制管理现状、执法现状、执法环境、执法特点和执法能力,积

“数字林业”信息化建设简述

“数字林业”信息化建设概述 1概念 1998年1月美国前副总统戈尔提出“数字地球”的概念以后,国内外对此都做出了积极的响应。专家们针对我国的情况又具体地提出了“数字中国”、“数字海洋”、“数字都市”以及“数字林业”等相关概念。 1.1“数字林业”的定义 国家林业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的决定中提出,要全面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六项林业科学技术工程(即:①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②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③森林生物种质资源爱护与利用、④林业生物产业进展、⑤数字林业、⑥林业创新能力建设)。这六个科技工程中,其中一项是数字林业科技工程。 “数字林业”是在“数字化”理念的基础上于2001 年由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其概念被明确为“系统地猎取、融合、分析和应用数字信息来支持可持续森林经营治理的科学、技术和艺术”。 1.2“数字林业”的内涵 “数字林业”要紧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基于3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的林业信息数字化;

二是对这些数字信息的储存、处理、传输和应用;三确实是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化的实现。 2“数字林业”总体框架 依据2008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修订稿(2008-2020年))的内容描述,提出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内、外网都采纳“四横两纵”的总体框架结构,“四横”为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支撑和应用系统,“两纵”为支撑“四横”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与综合治理体系,如下图: 2.1框架讲明 (1)内外网:通过门户实现内容治理、内容展示,实现个性化界

面; (2)应用系统:是实现各种服务的关键,分为应用服务和业务应 用两个部分; (3)应用支撑:是实现应用系统各种服务功能的技术关键,为应 用系统之间无缝集成提供信息交换服务和业务协同支持; (4)数据库:是实现各种服务的数据依据和来源; (5)基础设施:是实现资源共享、政务协同、辅助决策和公共服 务的物理平台; (6)标准规范体系:要紧是为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政务协同等 工作提供技术准则; (7)安全与综合治理体系:要紧是通过授权治理、数据保密等功 能提供安全服务,以及通过信息化组织机构、人才队伍、运行机制建设等提供组织保障。 2.2重点介绍 2.2.1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分为应用服务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两个部分。 (1)应用服务基于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以信息资源共享服 务、业务协同服务、辅助决策和公众应用服务等形式,通 过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门户为各类用户提供共享服务。应

当前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林伟军 森林公安作为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保障林业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在新形势下,作为森林公安机关更应充分履行职责,在林业主管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坚强领导和指导下,理顺内部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林业法制,强力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当前森林公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公安执法主体资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县区级以上森林公安机构多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设,并同时受林业、地方公安和上级森林公安管理和指导,内设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和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未实行财政一级预算,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二)案件管辖权限不明确 一是治安案件管辖方面:森林公安机关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己任,理应受案查处所有涉林治安案件,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四项: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林区内

发生的案件。而对非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应当管辖哪些治安案件却没有明确,导致部分森林公安机构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查处涉林治安案件。 二是刑事案件管辖方面: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明确19种森林案件划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管辖限制性条件多,而且很不完善,不同程度引发管辖争议。在刑事案件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时,常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手材料简单粗糙和所收集证据不够全面客观而导致质量不高,因此对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较少提出复议、复核,致使一些本应受到惩处的案犯未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是县区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范围不明确。森林案件大多由县级森林公安查办,而县级森林公安受警力、装备、技术等制约,缺乏处置应对大要案件的能力。一些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案件以及地方重点工程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案件,很难得到有效处理。 (三)执法权限受到限制。 当前,我省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大多数未能以自己名义办理治安案件和立案侦查森林刑事案件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及移送起诉。一是《森林法》中赋予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森林公安机关所拥有的职权没有形成有机统一,有责无权,履职困难,森林公安办案,其他名义处罚。二是留置盘问、传唤、检查、行政处罚等手续报批复杂,侦查破案效率低下。三是森林公安查办案件,受专业知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 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XX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从4月11日至12月15日止,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促进林区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森林刑事、林业治安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增强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四、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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