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无障碍设计发展浅析

国内外无障碍设计发展浅析
国内外无障碍设计发展浅析

国内外无障碍设计发展浅析

摘要:正常的社会是健全人和残疾人共同生活的社会,对残疾人、老年人的特别扶助和照顾,使其享有平等的权利、同等的机会,符合“共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无障碍设计,不仅可以使残疾人顺利地走出家门、参与社会,而且也恩能够使广大的健全人群体得到实惠和方便,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个社会、一个城市的和谐状态和社会文明的水平。无障碍设计的发展不仅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建筑设计水平,同时也体现出了建筑设计师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无障碍;残疾人;无障碍环境

一、无障碍设计概述及其内涵和外延

1、无障碍设计概述:

无障碍设计源自于20世纪初的人道主义思想,是促进建筑学界产生的一种新理念。它强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此后,丹麦人卡.迈克逊于1950年提出了正常化原则的观念,“主张身心障碍者应和一般人一样在社区过普通人的生活,使这些身心障碍者回归社会主流,达到社会整合的目的。”

在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1】,其后20年间,美国英国瑞典加拿大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和完善了各自的无障碍设计法规。1981年联合国提出“完全参与、机会均等”的无障碍设计宗旨,世界各国开始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

2、无障碍设计的内涵及外延

1)无障碍设计概念始见于1974年联合国召开的《障碍者生活环境》专家会议上【3】,是联合国组织提出的设计新主张,强调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残缺这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群体的使用要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2)狭义概念的“无障碍设计”,只是考虑一般的无障碍物质环境,即从硬件设施上保障残疾人群体的自由通行于方便使用。广义概念的“无障碍设计”则是强调残疾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需求,是为“所有不方便的人”创造更为安全、方便的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整体环境,它不仅有利于残疾人,而且有利于老年人、儿童、妇女、携带重物者及一切行动不便者。

3)无障碍设计的理想目标是“无障碍”。无障碍设计主要考虑的对象是环境中的“特殊人群”,它把整个人群根据功能(残疾与否、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分为不同的群体,根据不同群体确定不同的设计准则和要求,然后设计出对应的专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的规定。 表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图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图。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 (图。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

7.2.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符合表的规定(图。 表7.2.5 不同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7.2.7 坡道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图。 通路、走道和地面 7.3.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 表7.3.1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7.3.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 mm,并应以斜面过度。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门扇向走道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 (图。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1 总则 [ Date: -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术语 [ Date: -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

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经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 无障碍电梯barrier- 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

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7大准则 防护: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以防残障人士跌倒摔伤。厕所的门上要装防护门板,以免轮椅的脚踏板碰破门。 布局:厕所应设于路旁,出入方便。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合理,便器两侧都应留有便于轮椅接近的空间。 辅助: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 0厘米的范围之内。 方便:水龙头开关应便于操作,可采用脚踏式,长柄 式,感应式。 呼救:厕 所内应设紧 急呼救按扭。

畅通: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得大于20毫米,方便残疾人和轮椅通过。 尺度: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0.8米,以方便轮椅通过。厕所内应留有1.5米*1.5米的轮椅回转空间。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8.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此类建筑的人口、公共走道、公共厕所、浴室、擞洗室以及无障碍住房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二)建筑人口 1.无障碍人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浅谈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要点

浅谈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要点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人群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社 会对于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逐渐提升。因此,在公共建筑中需要 给予老弱病残人群一定的公共设施上的便利条件,在公共设施中加强无障碍设施 的设计与建设,可以有效让社会弱势群体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获得更便利的条件,提升弱势群体对社会的满意度,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地发展。本文主要探讨 了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原则及相关要点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要点 引言:无障碍环境是对社会所有成员的尊重和对人的生命全程的真正关心。 创造平等全面的无障碍环境,使设计“以人为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造 福全社会的事业。因此,在进行设计时,始终坚持为弱势人群设计的理念,以弱 势人群对生活的需求为出发点,对建筑进行科学的设计。充分营造一个充满关怀 与爱、方便、舒适、切实保障人类安全的现代生活环境。 一、无障碍设计的意义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公共建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功能不仅要符合人们 对物质的要求,更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如何正确的应用工程的艺术和技术, 合理利用当下科学条件与多学科协作,创造人性化的无障碍的生活环境,更有效 地满足人们对生存和生产的愿望,是建设师的最基本任务。建筑单体或建筑群甚 至整个城市,建立起全面的城市无障碍环境,不单是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要求 或受益于全社会的创举,也是让一个城市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显示。无障碍设计的 主旨是在符合建筑基本的建设要素基础上,提高健康要素,满足各种年龄或类别 的居民生理、道德、心理及社会适应等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便利、舒适、安全的公共环境。无障碍设计是更多更好地从居住群的结 构性或适应广度出发,制定和审视与公共建筑相对应的标准与技术体系。无障碍 设计研究特征具备综合性和系统性。首先它是跨领域、跨学科的研究,包括心理学、生理学、建筑学、机械学等多种学科,既重视了硬科学的研究,也强调了软 科学研究;其次是众多部门联合实践,包括研究开发、规划设计、住宅建设、生 产施工、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多单位的合作,以期待提供完整的无障碍设计产品。 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原则 1、增强视觉、听觉障碍者对环境的感知 人从环境中通过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经过大脑 的储存、分解、组织与重构,形成了对环境的整体认知,以这种信息为依据采取 相应的行动,通过行为的发生来协调自身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或者适应和改造环境,达到人与环境关系的适应化。 2、满足残疾人和人体尺度要求 残疾人对环境的操作是指在无需他人帮助的情况下,独立地从事某种行为。 为此,环境必须满足残疾人的人体尺度和行为特点的要求,尽可能使操作的难度 达到最简化、方便化,避免两只手同时用才能完成的操作动作。 3、力求无障碍环境系统化 无障碍环境设计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一环紧扣一环,涉及面很广。不能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浅谈居住区环境景观的无障碍设计

浅谈居住区环境景观的无障碍设计 【摘要】无障碍设计是环境景观设计中重要的一部分,是对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安全健康保护的一种措施。本文探讨了居住区环境景观中无障碍设计的概念、重要性和意义以及当前景观设计师在设计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无障碍设计;景观设计;居住区 在当前拔地而起的众多居住区中,景观设计如火如荼地进行。其中居住区环境景观的无障碍设计,是很多景观设计师十分关注的课题。在设计过程中,只有充分考虑到各类人群均可无障碍的使用居住区内的各种功能设施和享受良好的景观效果,才能增强景观设计对于居民的实际意义。因此为了更好地安排和组织全体居民的生活与休息,建设无障碍环境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 景观的无障碍设计的概念 狭义: 无障碍设计作为一种呼唤人道主义的全新的设计理念,始见于1974年,是联合国组织提出的设计新主张。无障碍设计强调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1.2 广义: 无障碍设计关注、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但它并非只是专为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设计。它还要着力于开发人类“共用”的产品——能够应答、满足所有使用者需求的产品。 2.居住区环境景观中无障碍设计的重要性和意义 2.1居住区景观中无障碍设计是社会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社会目标 居住区环境景观是公共设施,它是以植物、构筑物、景石、水体及多种物质要素,经过各种艺术处理而创造出来的,占有一定的空间、提供居民游赏憩息的公共设施。在景观设计的进程中,居住区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的群体,这个群体更需要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求充分参与日常居住区活动,能够获得与正常人一样平等的权利。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截至2006年4月,全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占人口总数的6.34%[1]。由此可见,要充分考虑住区残疾人的生活需求,景观的无障碍设计需要确保残疾人等弱势人群行动的自由,使其能平等参与住区生活,回归社会主流。因此,居住区景观设计和建设中,适应各类型居民的

无障碍设施_图文

附件: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 1、缘石坡道: 2、坡道与梯道: 3、盲道、提示盲道。

4、人行横道街音响信号装置。 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1.2.1行政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行政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实施的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办公建筑、各级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其他招商、办公、社区服务建筑、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设无障碍入口,方便轮椅进出; 2、室内必须设无障碍通道,即走道两旁设扶手、房间与走道有坡道;

3、有楼层的政府办公建筑与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社区服务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4、政府机关与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社区服务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建筑,必须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 5、接待用房(一般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和公共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审判厅等)应无障碍化; 6、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设施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7、无障碍入口、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专用厕位前应铺设提示盲道; 8、应设残疾人的停车泊位。 1.1.1 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实施的范围包括:大型百货商店、综合商场建筑、大型自选超市、菜市场类建筑、大型餐馆、饮食店和食品店建筑、金融、邮电建筑、宾馆、饭店、中高级旅馆建筑、中高级招待所、大型培训中心建筑、大型洗浴、美容美发建筑、殡仪馆建筑等。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设无障碍入口; 2、室内必须设无障碍通道;。

3、有楼层的商业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4、设有公共厕所的商业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位; 5、宾馆、中高级旅馆和设有客房的饭店应设无障碍客房; (1)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障碍客房 (2)100~400间,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 (3)400间以上,应设4~6间无障碍客房 6、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7、大型自选超市、菜市场类建筑必须设置轮椅结算通道; 8、总服务台、业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9、大型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入口、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专用厕位前应铺设提示盲道; 10、金融、邮电建筑的对外接待柜台应有一处是方便残疾人特别是乘坐轮椅残疾人使用; 11、有停车场的商业服务建筑必须设有残疾人停车泊位。 城市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得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得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与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得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得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得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 3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图4.1.2—5); 5单面坡缘石坡道得坡度不应大于1:20. 1、3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及侧面得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盲道 2、1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设置得盲道位置与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与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得盲道应为条形得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得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得提示盲道(图4、2、1-2); 3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得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盲道得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得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m处(图4.2。2-1); 2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无障碍设计 重点

无障碍设计重点(主要还是看书) 二)建筑人口1.无障碍人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当建筑人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其室外地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50。2.有台阶的人口,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3.通行轮椅的人口平台最小宽度,一般为1.5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2.0m。4.无障碍人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篷。5.人口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一般为1。2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1.5m。 (三)坡道1。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2.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3.不同位置的坡道,其最大坡度和最小宽度规定:(1)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以及室外通路:1:20,1.5m (2)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1。2m (3)室内坡道:1:12,1.0m (4)困难地段:1:10-1:8,1.2m。此类大坡度只可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建筑物和室外通道。4.不同坡度坡道的每段最大高度及水平长度:1:20,1.5m,30m;1:16,1.Om,16m;1:12,0.75m,9m;1:10,0.6m,6m;l:8,0.35m,2.8m。5.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最小深度为1.5m。6.坡道表面应平整而不应光滑。 (四)通路、走道和地面1,走道最小宽度:(1)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m (2)居住建筑走廊1.2m (3)中小型公建走道及基地人行通路1.5m (4)大型公建走道1.8m 2.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之间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路面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3.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1.3mx0.9m。从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不应大于0.1m,距地面应小于0.6m。4.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m;(2)走道两侧应设扶手;(3)走道两侧墙面应设高0.35m护墙板;(4)走道及室内地面应平整,并应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5)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6)走道内不得设置障碍物,光照度不应小于120lx。在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其他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施。 五)门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大力度的弹簧门。2.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3.轮椅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为:(1)自动门1.0m (2)其他门0.8m 4.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其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门扇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六)楼梯与台阶残疾人使用的楼梯与台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有休息平台的直线形(包括直角形和折返形)楼梯,不应采用无休息平台的楼梯和弧形楼梯。踏步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者。2.楼梯梯段最小宽度:公共建筑1.5m 居住建筑1.2m 3,楼梯两侧应设扶手;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扶手。4,踏面应乎整而不应光滑;明步踏面应设高不小于50mm安全挡台。距踏步起点与终点25—30mm应设提示盲道。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应有区分和对比。5.踏步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般公建楼梯0.28m,0.15m 幼儿园、小学校楼梯0.26m,0.14m 住宅、公寓公用楼梯0.26m,

幼儿园无障碍设计浅析

幼儿园无障碍设计浅析 【摘要】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其健康成长一直是倍受我们关注的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成长条件是我们一直的追求。幼儿园是儿童的乐园是儿童长身体、长知识的地方。所以我们要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本文针对幼儿年龄的特点,在幼儿园的设计中提出无障碍设计的理念。通过对幼儿园的室外和室内的无障碍设计分析,为幼儿接受启蒙教育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提出一定的理论依据和设计建议。 【关键词】幼儿园;无障碍;室内设计 上个世70年代美国著名建筑师罗纳德梅斯提出了无障碍设计的设计理念。该理念所表达的核心思想就是所有人不论你是否是残障人士,亦不论你是什么样的残障的程度及状态,都能让你方便快捷使用的制品及环境设计。幼儿园作为年龄较小的孩子接受教育和玩耍的场所,其室内室外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以及由于年龄特点可能带来的潜在的需要关注的问题。在满足幼儿正常学习玩耍的条件下,提供更舒适,更安全的室内和室外环境是我们设计中必须考虑的内容。本文将无障碍理念和幼儿园的设计相结合,探寻为幼儿成长提供更安全,舒适室内条件和室外条件的设计方法,为以后幼儿园的无障碍设计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一、幼儿园设计的无障碍原则 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年龄较小的孩子,其设计的无障碍原则主要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安全性和适用性。 (1) 安全性原则 幼儿园的无障碍设计的安全性原则的定义为:幼儿园的室内和室外设计充分考虑并避免危险物的存在及危险状况的发生的问题。由于幼儿园服务的主要群体是年少无知的幼儿,其对存在危险的预见性不强,即使发现存在危险,往往也不知怎么办,不会像成人那样进行躲避,有时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和行为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一些日常生活中对于成年人来说没有危险的普通物品,有时对幼儿来说却可能造成伤害。因此,幼儿园的设计中,必须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考虑其主体是无知幼儿的情况,做出合理的无障碍设计,使其接受启蒙教育和快乐玩耍的时候不会因为设计时的疏忽造成伤害,健康快乐的成长。 (2) 适用性原则 幼儿园无障碍设计的适用性原则的定义为:幼儿园的室内室外设施设计应该满足方便幼儿园主体,即幼儿的使用的要求,达到幼儿使用中的无障碍化的目标。幼儿和成年人相比,其心智不够健全,身体还没有发育好,反应不会像成年人敏捷,使其在日常的的生活中,很难期望其通过自己来满足自身需求。因此,幼儿园的无障碍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幼儿的特征,在幼儿园的室内和

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研究

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研究 摘要:学龄前残疾儿童对于教育、康复及无障碍设计有着其特有的需求,这是决定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这三方面的需求而引起的建筑设计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希望能够由此寻求出合适的建筑设计模式,从而促进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能够为今后此类建筑的设计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学龄前;残疾儿童;幼儿园;建筑设计 1.引言 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针对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与教育 资源缺口较大,很难满足实际的需要。据统计,广东省现有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11.55万人,并且每年以1.65万人的速度递增,而广东全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仅70余所,分布在45个市、县,附设有幼教班的却寥寥无几。全国范围内,首家公办残疾儿童幼儿园刚刚于2012年6月在厦门开建,而民营的残疾儿童幼儿园数量和质量更是远远不足,完全不能满足学龄前残疾儿童的需求。然而对残疾儿童来说学龄前康复与教育是至关重要的:0至6岁是儿童认知的重要时期,系统的学前教育与康复是不能代替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在这期间对残疾儿童及时进行合适的教育与康复,

就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展其身心。因此,残疾儿童更需要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令人高兴的是,近些年国家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群体越发关注,关于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体制以及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残疾儿童幼儿园作为学前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的地方,它的设计与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正积极的进行中。它的建设,既有利于学前残疾儿童的教育与心理健康,也有利于他们的身体康复。通过教育、教学、治疗和训练四结合的方法,培养残疾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智力水平、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高尚情操。无论是专门为残疾儿童开设的幼儿园还是可以接纳残疾儿童的普通幼 儿园,其在建筑功能、空间、细节上等都与普通的幼儿园及康复机构有着明显的不同与独特性,因此在进行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时,我们要针对学龄前残疾儿童的特殊行为及心理,通过综合的考虑及分析,为他们提供独有的建筑设计。 2.教育需求的特殊性引起的建筑设计 学龄前残疾儿童在社会上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小、身体上存在着某些缺陷、心理上还很不成熟,因此他们对于教育的需求有着特殊性,相应的对于建筑设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1办学规模的特殊性

园林景观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公共设施需要适应各种类型人群的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并越来越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 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注意这一问题,并取得了很大进展。70年代以来,日本吸取了 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探索并提供便利的物质环境条件,提高这部 分人的自立程度,使得他们的生活圈子大为扩展。并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城市,对一些公共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但一般只局限于部分医院、学校、图书馆、车 站大厅等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上,很少涉及园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本文拟对园林中 的无障碍设计问题进行探讨,以抛砖引玉,与同行切磋。 1、园林中无障碍设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园林中无障碍设计是福利社会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 园林是公共设施,它是以植物、建筑、山石、水体及多种物质要素,经过各种艺 术处理而创造出来的,占有一定的空间、提供大众游赏的公共设施。它同人们的视觉、听觉、触觉以及行为模式联系十分密切。在城市园林化的进程中,园林环境已成为人 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目前经济条件下,如何在园林 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适应各种类型游人的需要,体现对各类游人的关爱,创建一个 安全便捷、舒适宜人的无障碍园林环境,是我们园林工作者十分紧迫的研究课题。 1.2老年人对园林环境的特殊要求 老年人在生理上,体力弱,感官衰退、反应迟钝;在心理上,重人情、重世情、 重乡情;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与人交往,要求独立自主。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对 园林景观环境的特殊要求。主要表现在园路通行及使用公用设施的系列环节上。老年 人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一般都由主导变为辅助;由忙于工作无暇休息变为余暇时 间大幅增加;由以社会工作环境为主变为以社区居住环境为主。这些变化又势必会对 他们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和情绪上的波动,导致出现孤独、失落、自卑和抑郁感。因此,他们迫切希望走出居所,到园林中呼吸新鲜空气、淋浴阳光、锻炼身体、与人交流、 愉悦身心并积极参与各种社区活动。 1.3园林中无障碍设计的可行性

无障碍设施规范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差异分析

以下正体字均摘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斜体字部分摘自《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8.2 办公、科研、司法建筑 8.2.1办公、科研、司法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司法办公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社区办公及其他办公建筑等。 8.2.2为公众办理业务与信访接待的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室、疏散大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提供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时,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均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内部办公人员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应各有1个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6、法庭、审判庭及为公众服务的会议及报告厅等的公众坐席座位数为300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轮椅席位,300座以上时不应少于0.2%且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 8.2.3 其他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各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或第3.9.2条的有关规定; 3多功能厅、报告厅等至少应设置1个轮椅坐席。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3.有楼层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8.8 商业服务建筑 8.8.1 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局、电信局等邮电建筑,娱乐建筑等。 8.8.2 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3、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大型商业建筑宜在男、女公共厕所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且在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8.8.3 旅馆等商业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客房,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0间以下,应设1间~2间无障碍客房; 2、100~400间,应设2间~4间无障碍客房; 3、400间以上,应至少设4间无障碍客房。 8.8.4 设有无障碍客房的旅馆建筑,宜配备方便导盲犬休息的设施。 5.1.3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8.7 文化建筑 8.7.1 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 8.7.2 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厅)、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设置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

无障碍设计要求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线、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 布置方式、群组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2、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3、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 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4、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该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无障碍设计要求 1、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4 公共走道。 2、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 度;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 装高0.35m的护门板;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4、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信报箱 1、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 2、住宅设计应在方案设计阶段布置信报箱的位置。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 3、设有单元安全防护门的住宅,信报箱的投递口应设置在门禁以外。当通往投递口的专 用通道设置在室外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0.60m 4、信报箱的投取信口设置在公共通道位置时,通道的净宽应从信报箱的最外缘起算。 5、信报箱的设置不得降低住宅基本空间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标准。

幼儿园设计说明 (2)

幼儿园设计说明 (2) 一、规划依据: 1.项目方案规划设计任务书 2.甲方提供的地形图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划》 7.其他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 二、规划范围及现状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20街区0022地块,用地地势较平坦,无较大高差。用地性质为基础教育用地(托幼用地),容积率为0.8。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68.39平方米。 三、规划理念 本规划本着以人为本,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的基准点,借助周边优势资源,刻画优质的幼儿园建筑,打造精品幼儿园。秉承京西文化,延续城市历史发展进程,推动文明发展的全配套体系;为附近居民提供一个优质的托幼配套设施。 为使本项目成为门头沟区靓丽的建筑风景线,同时又能比较顺利地开展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规划设计中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尊重和利用周边的资源要素和基地现状条件,尽可能地利用基地地形和周边公园的景观元素,营造和谐型建筑。 2.尽可能地拓展地块内部的景观环境空间,使其向公园延伸延伸,并与周边环境资源通过规划布局取得有机融合。 3.平面布局注重幼儿园的安全性与趣味性,整体向内围合,形成一个天然的围合内庭院与周边道路相分隔并朝向城市公园开放。 四、规划设计 (一)总图布局 本项目整体呈U型围合布置,形成一个朝向公园的儿童活动空间,在保证儿童生活区域的良好朝向的同时,也将儿童室外活动区与外围的车行流线分开,充分保证了儿童的活动的安全。 (二)道路交通组织 本案的车行主入口位于基地西侧,车型路环绕在建筑外围,与儿童活动区域分开,保证幼儿流线与车行流线互不干扰,为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浅谈市政道路的无障碍设计

浅谈市政道路的无障碍设计 【摘要】市政道路无障碍设计是政府“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体现之一,也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之一。我国残疾人口基数大,对无障碍道路要求性高。本文分析了市政道路无障碍设计的内涵和特点,并对无障碍设计如何满足不同特殊人群提出了一些新思路。 【关键词】:市政道路;无障碍;设计 和谐社会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因此市政道路的无障碍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以人的关怀为根本宗旨。从城市文明角度来说,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面向的人群不单单包括某些行动存在障碍的残疾人群体, 还包括诸如小孩、推婴儿车的母亲、伤病患者以及携带重物者等身体健全人群。障碍与残病并不是等同的,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类型的概念,但同属于市政无障碍设计必须考虑到的人群。我们城市文明程度尚在建构当中,尊重弱者的文明意识尚未真正融入到城市管理方式当中,亟待从理念上加以转变。具体到市政无障碍设计方面,我国许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在道路无障碍设计时还存在滞后的问题,如人行道无障碍设计尚未全面覆盖,在特殊的路段并没能做到很好的无障碍考虑,另一方面,正常人也时不时地挤占无障碍通道,如将机动车停靠在盲道上等现象还很普遍存在。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在设计时充分予以考虑,确保无障碍设计更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加重视对人文的关怀。 一、市政道路设计应坚持的几点原则 残障人群因不同的伤病情况而具有各种不同的要求,针对市政道路的设计也会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各种伤残情况面临的问题,从而进行兼顾性设计和人性设计。对于道路无障碍设计的基本规则应是体现可接近性、具有可到达性、具有可用性、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具有一定的无障碍性。在社会中存在障碍的人远远的多余残疾的人群。在不同的人群中活动的范围、时间的跨度, 活动的频繁性都是不同的, 不同的障碍人群的需求相差是巨大的,所以首先就是可达性, 障碍的人群能够通过无障碍的人群来到达一定的目的性。其次就是具有安全性。障碍的人群能够通过使用无障碍的设施来确保安全。其三便是人性化。所有的障碍都是需要被充分的考虑, 要考虑不同人群的使用。并且也能够为其他的人群提供一定的方便。 由于在目前道路中的障碍设计存在一定的不足,并且无障碍设计的全新引入会根据不同障碍人群的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设施的优化,例如盲道、坡道、信号系统、交通标志、公交系统等等。实际设计时需要注意每个无障碍设计人群的反应特点,在每个节点设计的过程中, 最好都要考虑到其他的人群, 最好能够使得所有的无障碍的设施降低障碍人群的障碍, 能够方便其他人, 达到对所有的障碍都消失的目的。

市政道路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 缘石坡道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 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 (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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