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

学校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
学校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

学校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

为保证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教师请假、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下的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课、顶课条件

1、教师因病因事请假,由请假教师自己联系教师顶课,如单位派出公差,教导处可指派其他教师顶课,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无论是请假教师委派还是教导处安排,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上课,并完成课时工作任务。

2、教师因病因事请假,其他教师顶课,请假教师须在请假条上填写顶课记录后交教导处汇总。

3、课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学需要时,教导处可予以适当调整。

二、调课、顶课程序

1.凡请假者,必须先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然后凭请假手续提前到教导处登记。

2.因紧急情况未填写顶课登记的,任课教师可与教导处口头或电话商量顶课事宜后,并及时补办手续。

3.所顶课程教导处负责督促落实,未按预定时间定课者,应

按违纪处理。

三、调课、顶课管理

1.课程调度以教导处的请假手续为准,未经批准,教师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或任意改变上课时间,均按旷工处理。

2.教导处必须加强对调课及顶课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师调、顶课的申请、记录、检查制度。教导处每学期分前半期与后半期各统计一次调、顶课次数,并及时公布

3.在顶课期间出现的教案撰写、作业批阅(含配套练习)等情况,由请假教师与顶课教师自行协商学校再不做安排。

四、顶课补助标准

请假期间的顶课,语数外三科课时工作每节补助3元,其他社会公共课(含自习课)课时工作每节补助1.5元,由学校从当月请假金额中支付给顶课教师。

此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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