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fa4669668.html,。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并

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该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的标准代号重复,也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

●标准制定程序等文件:社会团体应将其标准制定程序文件,连同在其团体成员内发布该程序文件的发文一并做成一个PDF文档,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后上传。如果没有单独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也可将包含有标准制定程序的章程或其他管理文件,连同在其团体成员内发布该章程或管理文件的发文一并做成一个PDF文档,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后上传。除了标准制定程序文件外,如果有的话,社会团体还可以上传其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架构设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其他标准化管理文件。

●加盖社会团体公章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四章注册程序

第七条个人用户注册

个人用户登陆平台应按照第五条的要求在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平台管理机构在收到个人注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后,个人用户即可按照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登陆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第八条团体用户注册

社会团体应按照第六条的要求在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经平台管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社会团体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社会团体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一致;标准制定程序是否符合《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一般原则和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要求。

形式审查合格后的社会团体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社会团体代号、团体名称、发证机关、活动地域、标准制定程序等文件、自我承诺声明等,供社会公众进行评议。公示期为三十天。

社会公众经个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对社会团体的公示进行评议。平台管理机构应在收到评议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评议意见转发给社会团体,以供社会团体尽快处理。社会团体应在收到评议意见后三十日内处理完该评议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收到异议或经协商无异议的,平台管理机构审核通过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即可按照其注册名称和密码进行登陆,并开展相关操作。

对于存在争议并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且社会团体不能自行解决的,可由争议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平台管理机构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该标准制定团体是否通过注册,并将确定的结果告知该社会团体。

第九条社会团体代号的唯一性

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标准代号相重复,且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社会团体代号遵循先来先得的原则。【示例:如社会团体A

到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平台上已存在审核通过的B社会团体,且A社会团体的代号与B社会团体的代号相同,则A应该修改其社会团体代号进行注册;如果B是还处于公示期的社会团体,则A 可以对此提出异议,按照第八条的要求对争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用户的权限

第十条团体用户可在平台上公布团体标准和发布相关信息

注册成功的社会团体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提交社会团体的相关新闻信息经审核后在平台上发布。

注册成功的社会团体应在其发布团体标准后三十日内在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名称、编号、范围、主要技术内容、专利信息等。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标准代号相重复,且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团体代号由各团体自主拟定,宜全部使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大写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不宜以阿拉伯数字结尾。团体标准编号结构如下所示:

T/XXXXX XXXXX—XXXX

年代

团体标准顺序号

社会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示例:T/CAS 115—2015

社会团体应当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并提供承诺声明对所公开的团体标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个人用户可以对团体标准发表评议和进行监督

社会公众和团体标准使用者可以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在平台上对团体标准进行监督,开展评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团体标准进行投诉和举报,供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团体标准,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社会团体限期改正或废止,拒不执行的,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予以披露,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各地方、各部门对团体标准化活动中乱摊派、乱收费、侵犯知识产权、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用户资格的管理

第十二条团体用户注册资格的重新审核

如果社会团体的代号、团体名称发生了变化,社会团体应及时

将新的材料提交平台管理机构,并按照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要求重新处理。

第十三条团体用户年度总结

注册成功的社会团体每年年末应向平台递交年度总结,总结其团体标准制定和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平台管理机构依据各团体提交的年度总结报告负责对各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条团体用户注册资格的撤销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社会团体,平台管理机构提醒社会团体限期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社会团体不再规定期限内进行相应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撤销社会团体的在平台的注册资格:

(一)标准制定过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二)标准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损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

(三)3年内没有制定或发布一项团体标准、或者没有开展一项标准化活动。

第十五条个人用户注册资格的撤销

个人用户如在平台上发表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散播等各类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评议或意见,一旦发现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效力

用户自愿到平台注册即视为其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解释部门

本规定由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自我承诺声明

自愿申请成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注册用户,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为本申请者上传到平台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申请者的基本信息

□社会团体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活动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

□个人

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邮箱:

地址:

盖章/签名

本申请者知晓有关要求,如果不符合条件,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社会团体名称)自我承诺

XXX(社会团体名称)发布的T/XXXXX XXXXX—XXXX《XX》团体标准是按照XXX(社会团体名称)标准制定程序,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制定出来的。T/XXXXX XXXXX—XXXX《XX》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不会损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XXX(社会团体名称)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T/XXXXX XXXXX—XXXX《XX》团体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XXX(社会团体名称)

XX年XX月XX日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3.0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仪器仪表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满足仪器仪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的一种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 a) 为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 为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现行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c) 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国际贸易,提供相关英文版的技术规范。 第三条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CIMA)、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编号示例如下 T/CIMA xxxx-xxxx 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工作细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 第五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协会委托仪器仪表领域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标准审查。 第六条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需要,设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对所起草的团体标准质量负责。 第三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 第八条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复审等,应符合《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及分支机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也可提出仪器仪表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协会科技与规划部受理立项申请,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经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由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组原则上由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组建。 第十一条团体标准的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也可采取函审。审查意见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获得不少于参与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编号,协会法人批准,以协会公告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由协会科技与规划部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最多可延期6个月。 第十五条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如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对现有标准的修订或其它标准的转化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即由立项阶段直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审查阶段。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

目录 第一章信息中心职责 (5) 1.1信息中心领导小组职责 (5) 1.2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5) 1.3信息中心主任职责 (6) 1.4统计员岗位职责 (7) 1.5网络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8) 1.6计算机程序员岗位职责 (8) 1.7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9) 1.8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第二章信息中心制度 (11) 2.1机房管理制度 (11) 2.2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6) 2.3 公司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管理规定 (17) 2.4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8)

2.6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21) 2.7网络维护管理制度 (25) 2.8信息中心值班、交接班制度 (26) 2.9信息保密制度 (27) 2.10信息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31) 2.11统计管理制度 (33) 2.12网站管理制度 (35) 2.13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39) 2.14机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3) 2.15信息管理沟通协调机制 (44) 2.16信息数据使用管理制度 (45) 2.17信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 (47) 2.18数据信息报送制度 (51) 2.19信息网络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53) 2.20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55) 2.21服务器管理维护制度 (60) 2.22人员录用、授权审批、离岗和考核制度 (64) 2.23权限管理制度 (69) 2.24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73) 2.25信息报送制度 (74) 2.26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78) 第三章信息中心工作流程 (13)

3.2中心机房设备断电关机启动流程 (14) 3.3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报废流程 (15) 3.4安装操作系统流程规范 (16) 3.5计算机故障处理流程 (19) 3.6外部网站信息上报流程 (20) 3.7统计信息上报流程 (21) 3.8信息系统不良事件处理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流程图) (25) 第四章各类应急预案 (26) 4.1网络应急预案 (26) 4.2消防预案 (33) 4.3停电应急预案 (34) 4.4防病毒应急预案 (35) 4.5数据备份与恢复预案 (36)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协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协会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团体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和市场创新需求,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团体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

度。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责。审议规则按《协会章程》执行。 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开展标准化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节 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 第八条 团体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 、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代号由协会英文名称缩写NIFA 组成。 第九条 针对一个标准化对象,原则上应编制成一项标准并作为整体发布。在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等情况下,可根据需要编制为分部分标准或系列标准。 第十条 分部分标准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 并用下脚点与团体标准顺序号隔开,如“T/NIFA xxxx.1—xxxx”。 第十一条 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编号按照单项标准进行编号,如“T/NIFA xxxx—xxxx”。 第十二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编号采用双编T / NIFA ×××× ×××× — 年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 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

信息中心规章制度(医院)

目录 一、信息中心部门职责 (1) 二、信息中心岗位职责 (2) 三、信息中心业务工作规程与流程 (5) 四、信息保密制度 (11) 五、医院信息安全制度 (14) 六、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19) 七、机房管理制度 (28)

(1)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隶属部门:无 (4)任务与职责: 1、信息中心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软件论证与开发,软件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 6、负责信息设备、耗材及网络硬件的预算、采购、配备和维护工作。 7、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一、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三)负责组织全院计算机等信息设备、耗材、网络的预算、采购和管理。 (四)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六)领导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组织好业务学习。 (七)制定信息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培训。 (八)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九)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十)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参与制定信息化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家政行业基础规范团体标准

《家政行业基础规范》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家政行业基础规范》团体标准 标准编制组 2019年7月

一、工作简况 1.背景 近年来,深圳市消费者对服务投诉的数量已经超过对商品投诉的数量,消费纠纷由商品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其中,家政服务行业消费纠纷较为突出,行业标准的缺失是重要原因。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要在全社会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任务来源 《家政》团体标准于2019年3月经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批准立项。本标准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归口,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家政协会等单位共同联合研究制定,计划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 3.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18年初到2019年3月,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开展对家政行业、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调研,与企业深入沟通,深入了解行业现状,了解企业、协会等各方对制定家政团体标准的意愿和态度,了解消费者对家政方面的消费习惯和关注问题。 (2)标准立项 2019年3月,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向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提出立项申请,3月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批准立项。 (3)标准起草阶段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作为立项申请人,在3月份牵头成立了起草小组,负责团标的起草工作。3月7日召开公开讨论会,4月起,起草小组编制了工作计划。 (4)征求意见阶段 5月8日,家政团体标准第一次意见讨论会在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召开,出席会议的有20家家政服务企业及1家市区行业协会,会议主要讨论标准框架及内容。 7月2日在深圳召开了家政团体标准第二次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40家家政服务企业及3家市区行业协会,深度讨论及征询各方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7月10日,发送到行业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7月15日,共发函50个单位,收到45个单位回函,其中7个单位提出了10条意见和建议。 7月31日至8月31日,公开征求意见至少三十天。 二、标准制定的意义 家政服务行业的兴起,一方面满足了广大家庭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但问题与风险也结伴而生,其中核心之因在于行业标准的缺失,这导致了家政服务行业消费纠纷时常发生;也让家政服务员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需要及时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研究制定家政服务等新兴业态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体检制度,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前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引导家政企业做大做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范围 本文件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的权限、用户资格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第二条平台建设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要求,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的网址为。 第三条平台的目标 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以服务团体标准化工作为目的,发布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政策、新闻和资讯,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对团体标准获取、评价和监督的渠道,实现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信息管理,为社会团体和公众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第二章用户的分类 第四条平台用户的分类 平台的用户包括两类:个人用户和团体用户。 个人用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通过后,可以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

准并对团体标准进行评议。 团体用户。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其登记地在平台上申请注册,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在平台上浏览和了解团体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下载相关团体标准、经审核后可发布社会团体相关的新闻、公布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用户注册条件 第五条个人用户 年满十八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邮箱、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写签字的自我承诺声明(见附件一)。 第六条团体用户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以到平台进行注册。团体用户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和材料: 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社会团体代号、社会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点、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社会团体应以其社会团体代号作为注册名称。该社会团体代号将成为该社会团体标准编号(团体标准的编号规则见第十条)的一部分。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房管理 (4) 第三章日常维护管理 (5) 第四章人员管理 (6) 第五章设备管理 (6) 第六章软件与资料管理 (7) 第七章网站维护和管理 (7) 第八章安全管理 (8) 第九章项目管理 (9) 第十章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 (10) 第十一章应急计划 (10) 附件一人员管理和考核方法 (11) 附件二涉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5) 第二部分管理和操作规范 第一章机房突发事件处理规范 (42) 第二章用户端系统、设备维护规范 (48)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方法和要求 第三章文档编制规范 (50) 一、目的 二、使用范围 三、制定依据 四、定义 五、文档编码规则 六、文件存放规定 第四章项目数据和软件归档规范 (55)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名词定义 五、作业程序 第五章规范 (58)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方法和要求 五、相关文件、记录 第六章网站信息提供规范 (60) 一、目的 二、范围 三、文件说明 第七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62)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方法和要求 第八章信息化建设自行开发项目管理规范 (65)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实施过程 第九章信息化建设外包项目管理规范 (67)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实施过程 第十章软件项目验收测试规范 (69) 一、目的 二、范围 三、验收方式 四、验收测试内容 附表 1.电子邮件申请表 2.接入互联网申请表 3.网站静态数据维护计划表 4.网站动态数据维护计划表 5.各部门在线联系人一览表 6.网站静态数据日常维护记录 7.网站动态数据日常维护记录 8.网站后台数据维护权限记录 9.网站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10、系统、设备维护单 11、用户设备报修留言单 12、数据索取申请单 13、机房主机设备运行记录表

深圳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团体,是指在深圳市注册或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 第四条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团体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和质量监

管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鼓励团体以国际一流、行业最高为标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鼓励团体积极探索标准与研发、标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的途径;鼓励团体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第七条鼓励团体将团体标准推广作为企业标准;鼓励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一)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能满足经济社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通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软包装印刷行业的需求和相关环保要求,由北京印刷学院和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联合提出《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申请,经中国标准化创新战略联盟包装印刷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包装印刷专委会”)组织专家审议通过,2019年1月22日下达《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团体标准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为:T/CAB CSISA 0011-2019,由申请单位组织实施,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组织筹备标准的编写。 (二)标准的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印刷学院、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通泽机械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浙江诚信包装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彩印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欣平兴包装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鑫仕达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张家口通达纸塑彩印有限公司、中标防伪印务有限公司、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笠峥、赵有中、许文才、左光申、左津津、叶桂香、曹国荣、宗宇后、沙连峰、洪景平、牛文兴、高成仓、李永才、陈跃华、侯美英、付亚波、张振辉、李艳君、李刚、张云。 (三)主要工作过程 1.项目筹备 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开始筹备起草组成立会议,分别向行业内知名的设备制造企业、包装印刷企业、胶黏剂制造企业、检测设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发出邀请函,最终有17家企业高校接受邀请参与标准的起

草工作。 2.项目起草组成立及第1次工作会议 中国标准化创新战略联盟包装印刷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3月15日在北京印刷学院绿色大厦第四会议室召开本标准起草组成立暨第1次工作会议,正式着手组建《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团体标准起草组。赵有中先生对本团体标准项目的启动背景作了简要介绍。会议就起草组的组建及标准制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与研究,对标准草案框架进行了认真讨论。 1)会议确定,北京印刷学院、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通泽机械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浙江诚信包装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彩印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欣平兴包装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鑫仕达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石包装有限公司、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杭州金杭包装印业有限公司、佛山盈彩彩印有限公司、无锡国泰彩印有限公司、张家口通达纸塑彩印有限公司、广州标际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诺德美克(上海)机械有限公司、中柔凹印技术服务(北京)中心为《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粘剂使用要求与检验方法》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2)会议确定,《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团体标准的起草人为:张笠峥、赵有中、许文才、左光申、叶桂香、曹国荣、宗宇后、沙连峰、洪景平、牛文兴、高成仓、李永才、顾红庆、陈跃华、侯美英、付亚波、张振辉、冯富强、黄少莲、曾文明、江河、顾红庆、郝蓉、张云。 3)会议确定,本团体标准执笔组成员为:赵有中、叶桂香、张笠峥、沙连峰。确定赵有中为组长,叶桂香为副组长。 4)会议对《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团体标准的题目、框架、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5)会议确定,本标准的题目定为:《软包装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胶黏剂通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6)会议确定,本标准的框架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2019试行版与正式版比对)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新旧对比) 发布人:团体标准服务平台发布时间:2019-04-23 1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废止了原《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新旧《规定》对比如下: 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9日正式发布。 《规定》总则中强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 在团体标准的制定章节中,《规定》强调,社会团体应当规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除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

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标准制定以外,还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制定;规定了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在团体标准的实施章节中,《规定》明确,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规定》对团体标准的监督也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监督机构、措施、投诉和举报途径以及查处措施等。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新旧对照表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一条同《试行》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规 第二条同《试行》第二条 定。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备份及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二、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 2、非机房人员(本单位)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本人先填写《承诺书》,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批,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并认真填写《出入机房登记薄》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3、信息管理员在机房作业时,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4、工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保证机房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6、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由于业务需要确实需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作业,需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由信息部人员全程跟踪,外来人员填写《机房作业承诺书》,信

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在此期待引起机房相关操作造成系统故障、数据损坏等问题,由. 外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液体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信息部负责人是管理机房设备的第一责任人,部门所有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流程及规范标准,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并整理归档。 2、服务器、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通信设备是机房管理的关键设备,应由信息管理员统一管理,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否则后果自负。 3、机房设备的报废处理应经由相关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设备的添置应由信息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信息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账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并给予应

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引导和促进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团体标准,是社会团体依据科学技术、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需求,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通过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的办法,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并以社会团体名义发布,供市场主体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四条团体标准制定主体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第五条团体标准实行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团体标准化工作。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团体标准化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

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团体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社会团体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标准化人员培训、标准化技术咨询等服务。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社会团体应在其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化决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设机构,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吸收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第十条制定团体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二)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 (三)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03月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等规范要求,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标准是由协会按照市场竞争、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组织会员及相关方面按照协会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协会会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在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下,都可提出编制协会标准的需求。 第四条协会标准不应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协会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CAMET)、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代号组成,格式为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如:T/CAMET 01066-2016。 第二章协会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协会设立标准管理部门(协会标准部),其职责: (一)标准化工作管理; (二)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三)起草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四)管理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与有关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六)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通过和发布阶段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评价及复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TC是协会在城轨交通领域内,为协会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人组织,其委员由会员中的城轨交通业主单位代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各专委会、分会等机构主抓技术或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其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提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编制并维护协会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 (五)协会标准立项及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必要的技术论证;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 (六)提出标准宣贯建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 (七)协调指导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技术问题; (八)组织实施标准的复审; (九)指导和检查分技术委员会工作; (十)协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十一)负责与国内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络; (十二)标委会章程规定应当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TC下设若干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C),SC的专业领域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地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现制订以下制度。 一、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设置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杜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主管批准并在机房人员的 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3、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4、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5、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 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 人员必须尽快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二、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合格证及重要随机文件。 2、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调试。 3、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重要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4、中心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及时应对处理。 6、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7、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中国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立项、制修订与发布、实施与复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由中农水协组织制定和发布的标准。 第四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支持制定行业发展需要但市场上缺乏的标准; (二)鼓励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及时吸纳科技和管理的创新成果,支持将成熟的专利融入标准; (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 - 1 -

第五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范围包括: (一)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 (二)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标准; (三)农业节水、农村供水试验、量测、检测、检验标准; (四)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质量、安全、效益评价标准; (五)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质标准; (六)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质标准; (七)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八)农业节水、农村供水领域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农水协理事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和中农水协秘书处。其中,专家委员会由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中农水协秘书处负责组建,报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中农水协理事会是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 (二)批准发布或废止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决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是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发布之前的审查及 - 2 -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团体标准

T/CSSGA XXX-2018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团体标准 STANDARDS OF CHINA STATIONERY & SPORTING GOODS T/CSSGA XXX-2018 电动运动漂移车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for electrical sport drifting car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 次 前言 0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安全要求 (2) 5.1 机械性能 (2) 5.2 物理性能 (3) 5.3 电气性能 (4) 5.4 化学性能 (5) 5.5 阻燃性能 (6) 6 试验方法 (6) 7 标识 说明 包装 (9) 参考文献 (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山百瑞康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亿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光义 张志强 殷志杰 朱光 陈必祥 姚建华

电动运动漂移车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运动漂移车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说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户外场所使用的电动运动漂移车,不适用于作为交通代步用或商业用途的户外电动 运动类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STM F963-17 玩具安全性能规范 EN 55014 家用和类似的电器安全规范 EN 61000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排放标准 EN 62233 对人体暴露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测量方法 GB 4706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3124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份: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份: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19639.1 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动运动漂移车 electrical sport drifting car 预期供一名年龄为6岁以上的人员乘骑驾驶,凭产品转向或使用者身体姿态改变来实现漂移功能的 三轮及三轮以上电池供电的动力驱动产品。 3.2 危险锐利边缘hazardous sharp edge 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合理伤害的产品可触及边缘。 3.3 危险突出物 hazardous projection 这种突出物由于材料和/或构造,使得使用者踩踏或跌落其上时可能产生刺伤危险。 注:对眼和/或口的刺伤危险不包括在内,因为不可能通过产品的设计完全消除对身体的这些部分的 刺伤危险。

医院信息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信息中心部门职 责 (1) 二、信息中心岗位职 责……............................................ (2) 三、信息中心业务工作规程与流 程 (5) 四、信息保密制 度……............................................ (11) 五、医院信息安全制 度……............................................ (14) 六、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 案 (19) 七、机房治理制 度……………………................................ (28)

信息中心部门职责 (1)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治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隶属部门:无 (4)任务与职责: 1、信息中心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治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软件论证与开发,软件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 6、负责信息设备、耗材及网络硬件的预算、采购、配备和维护工作。 7、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治理。

信息中心岗位职责 一、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打算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三)负责组织全院计算机等信息设备、耗材、网络的预算、采购和治理。 (四)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治理。 (五)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六)领导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组织好业务学习。 (七)制定信息化培训打算,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培训。 (八)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治理。 (九)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十)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综合治理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打算 (二)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治理制度及考核方法 (三)参与制定信息化技术培训打算,并组织实施。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港口行业发展的需求,规范中国港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宣贯、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协会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国港口协会为满足港口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协会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五条协会团体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技术水平,促进贸易和交流; (六)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第六条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七条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协会团体标准编号方法如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组织,负责建立和完善团体标准体系、制订团体标准年度计划以及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评审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团体标准规范性文件和模版,标准归档等文件管理工作,团体标准申报,标准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前的审查复核,组织标准制修订审查、评审,标准发布、出版、授权以及解释、宣贯、推广和实施,受理标准咨询,组织标准复审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三章提案 第十条协会秘书处通过书面文件和网络平台公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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