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招投标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 关系着建筑质量的好坏, 还关系着建筑成本的高低, 当然还与其他很多问题都有很重要的关系, 因此, 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 招投标; 问题; 对策

引言:现在某些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为了获得一些符合自己利益,视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的行为。投标单位能够在竞标中获胜,也采取了违规行为,扰乱公平竞标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能发挥其应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的监督作用。因此,招投标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正文:

一、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问题

1.建设单位的主要问题

①规避公开招标。国家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应当公开招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利用法规非强制性要求公开招标这一规定,打擦边球,采用邀请招标,甚至议标。因此,选定与建设单位合作过的施工单位,彼此比较了解,便于管理"但这也是滋生工程腐败的“温床”产生不正当竞争的“黑洞”。

②招投标工程“甩项”现象普遍存在。调查显示,建设单位一般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标而附属配套工程,变更追加工程,主要材料、备等未进行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工程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缺少了一道竞争环节, 人为降低工程投资。

③编制招标文件的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有的建设单位不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盲目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文件"。这样,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均由建设单位承担,甚至导致工程投资失控。

④工程标底质量管理缺失。工程标底是项目商务标的的评审依据,由于对工程标底保密的要求,如今建设单位对工程标底已不再进行审核,从而造成这个环节质量管理的缺失。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投标费用很高,不中标就造成很大损失。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7 家,这样投标单位就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4)投标企业高估冒算现象比较普遍。

(5)投标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3、建设主管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①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干扰

不少招投标活动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主办单位设下道道难关,卡死外来企业,难以公平竞标。一些地区或部门抬高进入门槛,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

②政企不分存在同体监督现象

各有关部门既对本行业的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又对具体的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的还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没有形成制衡机制,没有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强有力的、比较“超脱”的管理监督机构,对各类招投标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③行政监督不力,执法查处不严

国家《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使建设单位有法可依。但是有些行政机关执法不严,以致出现以言代法,以政代法,以不正当的竞争垄断承包工程,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在招标中,管理部门不协调,不配合,使招标投标市场不能形成统一管理。

二、针对问题的解决策略

①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完善评标制度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通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评标,不但能够显著提高评标速度,同时还能够有效的避免恶意评标行为、杜绝腐败问题。另外,通过网络在线管理方式,还能够充分发挥网络的既有优势,通过为评标专家提供有利的条件,便于进行暗标评审。通过将投标文件顺序打乱、随机编号等方式提高评标的公平性。最后,还应该对评标制度进行完善,努力健全评标细则,对评标行为进行规范,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②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工作

我国首先要加强建筑项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对招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诸如工程承包、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当中参与人员的行为,强化建筑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我国还应该加强企业管理制度以及职业资格制度的完善,对建筑师职业资格进行严格考核,加大针对转包、分包等违法操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租赁证书投标、假借名义投标等行为进行处罚、整顿。

③注重过程控制,强化监督

针对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各项流程,应该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对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杜绝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操作行为及现象。所以,要求招标工作的相关公告发布、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开标和中标结果的宣布都需要公开进行。同时,还应该尽量从多个渠道来发布招标信息,达到扩大投标企业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的目的,最终实现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最后,监督工作需要以招投标的全周期为对象,通过将各个监督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的方式来提高对弄虚作假、抬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要对整个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备案,并要求所有工程项目都实施终身负责制,确保有案底可查。另外,要保证监督工作具有充分的独立性,确保监督人员处于建设单位之外,不能与之存在任何的隶属关系。

④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的建设。专家库的建设应认真履行每组抽取的专家包含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行业的人员, 抽取时专家库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 只能让业主抽取一次, 不再重抽。因为重抽就给业主选择熟悉专家、听话专家创造了条件。这样就解决了我们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又使行政部门的领导解脱出来。从根本上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⑤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直接影响着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 而且也影响到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也是保护落后。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和腐败现象,往往是在? 保护本地企业, 维护本地利益的红帽子下滋生出来的。因此,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站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 充分认识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 积极主动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

⑥建立招投标各方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结合人事、劳动、公安等的相关数据,建立建筑市场招投标各方(包括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信用数据,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等)和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的数据库,并形成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现代技术在工程招投标监管中的作用。

⑦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的审批中, 应严格把关, 控制邀请招标形式的审批, 因为邀请招标招来的只能是招标人熟悉或有关系的企业, 这些企业与招标人的关系可能较好或较密切, 但在整个建筑市场上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企业。因此

不是特殊工程, 上级主管部门不应批准邀请招标。多批公开招标, 因为公开招标可以避免对优秀投标人的排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企业为了得到招标人的?邀请, 不得不寻找和利用各种关系, 采取各种手段与招标人进行亲密接触?, 在此过程中, 很可能会发生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⑧健全有形建筑市场不规范。从实践来看,存在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在招投标阶段,招标代理制引入并没有实现工程招投标过程的贯彻公平原则,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和管理无法可依;同时对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而不进场,尚无制约和追究的法规;再者有形建筑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三项基本功能还不到位,没有形成信息网络平台。以上这些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形建筑市场在规范招投标行为、遏制腐败等方面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为进一步防范、治理具体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应建立合理、完善、配套的法规制度,明确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责、职权、职务,以及多个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协同合作,从根本上避免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暗箱操作的发生,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保证建筑工程对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避免工程施工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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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赣建招字【201 】第号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0年

报告书填写须知 1、本书面报告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填写,每个招标项目一式三份,由招标人、招标办、办理施工许可证部门各持一份。 2、表格内容要用钢笔或其它不易擦去的墨水笔如实填写,且应字迹清楚。 3、备案审查机关在接到招标人备案书面报告后,应依法认真审查招投标全过程是否合法,若符合要求则备案审查机关应在书面报告内相关栏目处签署同意备案的意见;不符合应依法责成招标人予以纠正。 4、在招标中已提交的告知书、招标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文件、投标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材料等不再重复提供; 5、招标人在办理招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手续时,随书面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专家评委抽取记录表; (2)专家评委的评标报告(原件)(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复印件);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副本原件; (4)招标人的定标意见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5)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委托合同; (6)履约担保、支付担保; (7)施工合同(原件)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 南昌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红谷滩中心区沥青罩面项目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已依法组织了施工招投标活动,现已确定了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和《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单位特申请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手续,现将招投标过程情况和有关材料呈报贵处,请予备案审查。 特此报告。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年月日

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思考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一项主要任务。我市招投标工作自1996年启动以来,招投标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推进到全面实施;招投标活动从隐蔽到公开、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实践证明,政府投资工程采用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最佳办法。近年来,我市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等原因,使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实践以及推进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验,就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

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二)资格审查阶段存在问题。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常常多达数十家,招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法,对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以及拟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业绩等进行审查、比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目前一般采取“随机抽签法”和“评分排名法”选择不少于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在采用“评分排名法”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中常常有意或无意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另一方面,对投标人特别是外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查实,导致了假证、假业绩泛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多,要想使工程 质量得到保证,做好招投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样选取的施工单位会具有 相应的施工资质,从而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保证。本文从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 题引入,并对其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给工程招投标 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招投标;过程;问题策略 1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问题 1.1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目前,投标工作通常有专门的投标人来辅助它们完成,但是,因一些招标人 员缺乏专业意识,进而阻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出现许多的弊端,例如滥用 权利私自更改合同内容。另外,一些代理人通过缩小招标范围,同时,导致信息 泄露,加大了竞争者的竞争压力,降低了大多数公司的报价,导致公司的投标不 成功。同时,造成该行业的动荡不安,违反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侵犯了他人的 合法权益。 1.2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建筑行业来看,承包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许多承包商并不具 备法律资格。一些没有投标资格的承包商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购买资质,进而打 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得市场的公正性遭到严重的藐视。另外,一些交易者会 故意提高标价,私自修改合同,导致项目出现问题,失去投标的机会。 1.3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应加强法律法规,完善对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方式。当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由发改委统一领导,对整个行业进行垄断。即使一些 大型的企业设备很完善,但没有承接工程项目的机会。行政监督主体多样化,导 致监管制度分散交叉,必须加大市场监督力度。 1.4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分转包存在问题 转包是指中标承包商将中标项目整体交付他人实施的行为。分包是指中标承 包商将总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委托第三方承建单位实施的行为。分包的具体原因如下:(1)项目对施工人员有很大的需求,但是中标承包商不能完全满足施工人 员的要求,这就需要就劳务部分寻求第三方参加方支持。但是,技术管理更为复杂、管理环节增加等因素,易导致项目出现安全隐患问题。(2)该项目的施工 面积很大,需要大量的当地资源,承包商必须和本地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3)项目的建设十分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想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承包 商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速度。因此,承包商会将项目中的非关键非主体 部分分包出去共同完成,同时,也会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 推脱等。 2招投标相关问题应对策略 2.1加强建设单位法制及责任意识 为了完善国内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首先必须强化和提高施工单位的 法律意识,鼓励施工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为 基础,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 意识和责任意识。另外,将招投标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一旦招投标过程 中出现违规的现象,针对违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追责到人,依法处罚。这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趋规范,但目前工程项目承发包中虚假招标、串标、陪标、操纵招标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根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层出迭起,有能力承揽高精工程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在建筑市场上技术含量较低的一般工程数量又极其有限。因此施工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不惜采取违规的手法,就出现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同时,“围标、串标”的高获利性与低风险性是“围标、串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现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

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建议措施:1、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加大在建项目现场检查与监督。3、严惩重罚,杀一儆百。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他人。围标串标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用各种方式与投标人串通,主要包括泄漏标底、透露其它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由于部分企业从事建筑行业时间很长,长期工作中与行业其他企业逐步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很容易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建议措施:1、提高门槛,设置报名条件。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公司正式人员亲自报名、亲自开标。

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肖根全王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蓬勃发展的景象。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虽非主流,但长久下去不予根治,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来,按照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对当前北京的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1、投标企业恶性竞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施工环境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政府规定的对:防风防沙、文明施工、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噪音治理以及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四区建设等都会造成实际施工中成本的提高。 然而在招标投标中,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采取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中标后还要与招标单位签订不合理的让利协议。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有关,与工程成本也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当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后,便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时不按规范操作、偷工减料等等,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由于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出现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外流,材料供应不足,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出现三角债等影响社会安定,导致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出现。 工程的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而在招投标中投标方的中标价却是越来越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作为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回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担保金问题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标底的2%,最高不超过50万,但在目前很多工程招标时,招标方往往随意定价,金额远远超出法律

物业招投标考察报告

物业保洁外包投标单位考察报告 考察人: 考察日期: 招标情况介绍: 此次公司根据需求对外保洁招标,发起招标单位共8家保洁公司,共回标书7家保洁公司,其中一家单位弃标,未回标。综合各种情况对7家保洁公司单位进行优劣势的评比,最终决定对排名较前的两家单位进行考察。 招标公司介绍: 本次招标共邀请8家单位参与投标,最终决定投标单位2家,分别是: 1、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业绩。 A:北京项目部 a、惠兰医院 b、城里城外家具广场 c、北海公园 d、爱 家收藏集团 e、北京金源购物中心 f、中国机械总公司办公楼 g、北京 悠唐购物中心 B:福州项目部 a、贵安水世界、贵安欢乐谷 b、云南昆明世纪城连江分公 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雅园,桂香园,贵仁君,贵欲君, 国际公寓,写字楼,百姓长廊,勉斋书院,市政马路等项 目)c、福州奇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C:合肥项目部 a、合肥滨湖世纪金源购物中心、 b、滨湖世纪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摩尔豪庭,国际公寓,春融苑)c、合肥百大集 团滨湖购物中心 d、合肥北城金源购物中心 D:宁波项目部 a、宁波杭州湾梦幻欢乐水世界 公司地址;办公地址:,主营项目物业公司、别墅、写字楼、商场、公司。 2、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业绩。 合作项目: 1、华夏幸福潮白河孔雀城 2、华夏幸福潮白河大卫城 3、 华夏幸福潮白馨居4、华夏幸福潮白白孔雀庄园5、 华夏幸福永定河大卫城6、华夏幸福永定河英国宫7、 华夏幸福八达岭孔雀城8、华夏幸福产业港9、华夏 幸福北横新街10、北京万科四季花城11、北京万科 长阳半岛12、北京万科假日风景13、北京万科新里 程14、北京万科蓝沁15、北京万科长阳公园16、成 都蓝海Office17、成都温江公安局18、南昌绿地国 际博览城19、成都绿地468公馆 公司地址:主营项目:大型、特大型办公楼、写字楼、高档5A级写字楼、商业中心和大型住宅社区。 考察情况;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摘要:近年来,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的招投标领域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当前招投标领域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归结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反差:一是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二是招投标业务高速发展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高隐蔽交易与低水平监管针对问题分析,我们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以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二是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三是以整合机构力量为抓手,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四是以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为后盾,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前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 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为贯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效地推动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望能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正文 1.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1.1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招标有失公允。一些地区、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建筑企业中标,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或者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其他投标人。 1.2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在 1.3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主要表现为:a.肢解工程,规避中心招标; b.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规避招标; c.以种种理由将应公开招标的项 目直接发包,或采用工程联系单的方式随便增加工程量,变相规避招标;d.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 1.4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某些部门滥用权利,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再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或者,投标人私下交易,组成临时联盟,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甚者,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围标集团,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投标,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1.5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一些施工企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骗标。或者,有的企业中标后,又将工程直接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推卸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招标投标的法定时间难以保证。由于对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定时间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限制投标人参与、规避监督,个别招标项目公告时间不够,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的招标时间难以保证。比如:某旗县电业局兴建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在国家采购与招标网上只公告了3天,报名时间不足5天,使得一些潜在投标人没有机会参与,报名只有3家企业,后来经监察部门予以纠正,报名企业达到10多家,从而保证了有效竞争。 (二)围标、串标或招标单位内定中标人现象普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排挤,使得个别招标工程仅仅有三家单位投标;招标人收受投标人的好处,内定中标单位,一些建设项目上级暗中指定施工单位,由下级运作招标投标程序,还有开发商自己开发,自行施工的工程找人陪标等现象。 (三)专家库人才缺乏,评标专家素质急需提高。目前存在的专家库人才匮乏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特别是县(市)级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少(每个行业只有1至2名),外聘专家费用较大,开展招投标工作在专家方面有一定难度。以某旗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为例,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能够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仅有39人,但是分布在近20个行业部门中。2009年6月,该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旅游公路招标评标,从毗邻三个旗县才聘请到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评标委员会。 (四)地方保护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导致招标投标不规范。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不进入有形建设市场公开交易,而是自行确定队伍,扰乱招标投标秩序;在公共建设工程方面,政府采购部门、建设部门都有权组织招投标,这样,由于管理权限相互交叉,使招投标工作难以规范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在旗县(市)级有农牧业、水利、林业、土地等近十个部门对30多个项目和工程自行招标,由于这些部门的招标业务水平有限,致使招标工作很不规范。 (五)不按中标价签定合同以及“小合同、大结算”。建设工程中,个别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压低投标价格进行投标,中标以后再串通发包人不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私自变更设计,提高工程造价。 (六)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政监督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而忽视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转包和分包工程,不合理地变更设计以及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这些现象都需要严格后续监督和纠正。 (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规范,有徇私舞弊现象。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挂靠他人资质以及与投标人串通一气,帮助串标、围标;还有,签订代理合同不够规范,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几点建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重点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规避招标等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投标单位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本篇文章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招投标工作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暗设陷阱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这一问题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尽可能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一、招投标各参与方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有些时候搞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给投标企业带来极大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依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给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2)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3)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文本费过高,而且售后不退,不开发票,给投标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巨额的投标保证金很难要回,有些建设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垫资,垫资越多,评标分数越高。(4)评标不公正、不科学,评标只看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定标前谈判压价和违规分包,定标后在签合同时还要过分压价。(5)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使真正具有实力的投标者远离标底而被淘汰。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对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我局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目标,突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把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载体和平台,为我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理顺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夯实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基础 1、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依据是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我局招管办对所负责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梳理出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法定权限执法,从源头上杜绝了行政执法单位无依据执法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 2、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权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按照《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做好项目审批部门的行政监督,严格法定条件、法定标准、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法定方式和法定权限等。 3、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程序,凡法律、法规对执法流程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办理。准确掌握招投标过程的工作步骤、标准和时限,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和监督。 4、大力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的透明化,我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集中或分散公示,做到“制度上墙”。同时,对一些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发改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二、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狠抓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重点 1、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我局在以前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要求进行备案监督管理。 2、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纠正和防止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了各个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依法行政行为。 三、强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1、注重招投标考核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代理行为,依法实施管理,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

当前招标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招标形成的最初起因就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的采购开支主要来源于法人和公民的税赋和捐赠.必须以一种特别的采购方式来促进采购尽量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透明和公开以及提高效率目标的实现。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一种成熟而高级的交易方式在工程承包发包、政府采购等领域已广泛实施.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施招标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招标投标领域案件也时有发生。最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从参与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五方主体”.分别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督部门。这五方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或利益.他们之间有时存在矛盾.有时又会有共同利益.每一次招投标活动的结果都取决于这五方主体间的博弈。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这五方主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的委托行为不规范;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都规定: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不少地方都是实行招标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的方式.这种方式确实是方便了招标人.但从监督的角度看存在不少问题:在这种完全自由的选择权下.不少招标人为达到目的.指定自己的“老关系户”;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不看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不看服务水平、甚至不看代理价格的高低.唯一衡量的标准就是是否听话。在“争饭吃、抢饭吃”的竞争压力下.一些社会代理机构不得不屈从于招标人的“权威”。在进行的各种专项检查中.不少地方都发现很多采购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每家代理机构固定为几家采购人服务.这样既不利于代理机构改进工作.又容易造成‘商业贿赂’情况的产生。 2、招标人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低价条件.基本内容确定后才开始招标.并找来一些企业“陪标”;招标过程中.或利用招标条件设置“门槛”.不根据工程实际要求提出若干不合理的投标入门条件;或在招标条件上暗做手脚.“量身”设立倾向性条款.为意向中投标单位开方便之门。更有甚者.个别招标人先行施工.在工程进行中或者完工后再行招标.在今年上半年查处的一起虚假招标案件中.发现我市某局在其阅览室装修项目全部完工后.才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后叫停了该项目.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

浅析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问题.

浅析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雅安市招监办吴建波 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大量启动,项目建设呈现时间紧、投资大、布点广、任务重的特点。工程建设一直以来是腐败高发的重点领域,项目所涉及的招投标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必经程序,我市在前期工作中虽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强化监管,项目总体推进情况也较为良好,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汉源二期场平和永定桥水库CI标段等串标围标案件的发生,教训深刻、发人深思、值得总结。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当前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浅析,供参考。 一、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方国家历经200余年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招投标法律制度,我国的招标法律制度是从西方国家引进,且历时短短20载,虽然招投标工作初步框架已经形成,法律制度也基本与国际接轨,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环节也亟待不断完善。 (一)现行招投标监管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头监管,各自为政。有的部门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存在行政越权或行政不作为;有的政策规范带有明显部门色彩,导致部门之间依法扯皮,甚至互相诋毁,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同体监督。有的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加剧了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将项目审批权、工程发包权和建设过程的监督权集于一体。突出表现在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三是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监管存在盲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实施,不可能随时调整,但目前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启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各县区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政策法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较为突出的是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

招标问题整改报告.docx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招标问题整改报告 篇一:招投标整改自查报告 招投标整改自查报告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够规范和严谨。 2.对招标代理已移交的招标资料,审核不够细致、严格。 3.招标重点环节管控工作不到位,招标计划申请、招标文件会签单等审批手续审核不严。 二、整改情况 1.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条款及时进行调整,形成模板。根据项目特点,对需求部门(分厂)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严格审核。 2.规范招标资料。将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上半年移交的招标资料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对招标

代理机构下半年即将移交的资料进行规范。 3.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11月份约谈招标代理机构,对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期限,并从规范性及提高质量等角度对后续招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继续加强招标资料审核。需求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全流程严格审核。 5.组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对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明确的工作细节在制度中进 行明确。 6.强化招标过程管控。编制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 配套的考核细则。 三、整改成效 1.通过招标资料整改,招标文件质量有所提高,招标资料更加规范; 2.通过约谈招标代理机构,理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使今后工作更加顺畅; 3.通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配套考核实施细则,对招标工作流程各个细节进行了梳理。下一步修订的《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后,将强化公司招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考核,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及效率。 部门签章: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以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1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避招投标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设单位有的以资金不足为由,将整体工程肢解成几块或若干段,以若干家挂靠单位名义承包,最后形成一家单位施工的变相挂靠发包;有的以联合开发的名义,要求承建方带资兴建,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还有的以追加工程量或附属工程为借口,待工程验收时远远超出原定造价,存在逃避招标的嫌疑;有的以创新招投标模式规避招投标,歪解曲解BT、BOT、PPP、EPC、DB等承包模式的操作流程。 对招投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之所以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给工程招标工作以足够的重视。在招标的过程中他们只是一味地降低标价以取得工程的承 包权,却忽视了工程的成本没有按照竞标的规定流程来走,这样势必会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关于工程竞标机制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建筑企业对相关规定根本就不

了解,缺乏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竞标活动。 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 陪标与串标现象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标前,有些投标人已经联系相关单位获得中标资格,或者招标人将中标资格给某个投标人,这种内定的行为使招投标沦为一种形式,其他的.投标人成为中标者的陪衬。陪标与串标现象的另一个表现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者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低价或高价中标。陪标与串标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招投标制度,以暗箱操作的方式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14年,中国建筑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违法陪标案开庭审理,中建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某某串通其他几家投标单位人员多次陪标,从中收取好处费高达220万元。 代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作为监督机构的招投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代理机构为获取更多利益,往往借助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进行不正当操作,一些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对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庇护,从而扰乱了中介市场。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随意性大。 有的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以各种理由把投标文书中记载

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的地区更甚,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侵害正规企业的利益,惹民冤。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1:部分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 1、是存在走过场现象。少数项目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在对市场价格未深入调研、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标。招标时将部分内容,如主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水电施工等项费用,以暂定价纳入独立费用。个别工程招标时不能向投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实物清单,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主体入场招标后,建设单位再以自主招标、议标或竞价谈判等方式,对暂定价的内容再重新定价或直接发包,使工程主体招标走过场,导致招投标工作缺乏严肃性和约束力。 2、是自主招标未申报备案。如有一项294万元的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内部招标前未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报,实施过程中分四次进行内部竞价,选择了10个单位多头承包施工。 3、是工程结算时未严格履行合同,多结算工程款。如有一项工程招标文件已明确为四类级别的工程,结算时却按三类结算,仅此一项就多结算工程款10多万元。 2:有的地区专项工程和咨询服务事项大都未招投标。 建设项目中少数专项工程如供水、供电、路灯和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事项,多数建设单位采取定向议标、邀请招标和费率竞争等方式,选择各专业工程和咨询服务单位,基本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有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标底和招标文件质量不高,编制的内容较为粗糙,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评标细则考虑不全,影响了招投标文件的科学性、公正性。如某招标代理公司在编制的市中医院门诊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直接将300万元的制剂楼单项工程,纳入门诊楼工程以独立费招标。 3:部分单项工程未公开招标。 按规定,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强行并轨入场,依法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但仍有部分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未依法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或指定供货单位,直接结算工程款。 4:少数施工单位串通投标承揽工程。 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幕后搞串标、陪标交易。有一个工程,6家投标单位中有4家的投标书明显雷同,如同出自一人之手,部分评委在评分时有失公允,对信誉好、工期短、报价低的一家投标单位没有公正评分,最终由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近2000万元。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有20多人涉嫌受贿。 5:部分项目中标后仍存在违规违法分包现象,施工单位借资质或挂靠有资质单位现象屡禁不止。 最多的近2000万元的项目分包40多个单位施工。部分项目评标结果也不够公正。有的评标委员会由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专家组成,有的评委会人员素质不高或责任心不强,对投标书中明显的错误也未能发现。招投标市场在体制上还存在多头监管的问题。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项目,要进入多个建筑有形市场,如土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机电设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使建设单位疲于应付。 6: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纪检监察监督相对滞后等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招投标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关系着建筑质量的好坏,还关系着建筑成本 的高低,当然还与其他很多问题都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现在某些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为了获得一些符合自己利益,视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的行为。投标单位能够在竞标中获胜,也采取了违规行为,扰乱公平竞标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能发挥其应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的监督作用。因此,招投标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正文: 一、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问题 1. 建设单位的主要问题 ①规避公开招标。国家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应当公开招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利用法规非强制性要求公开招标这一规定,打擦边球,采用邀请招标,甚至议标。因此,选定与建设单位合 作过的施工单位,彼此比较了解,便于管理"但这也是滋生工程腐败的“温床”产生不正当 竞争的“黑洞”。 ②招投标工程“甩项”现象普遍存在。调查显示,建设单位一般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 标而附属配套工程,变更追加工程,主要材料、备等未进行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工程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缺少了一道竞争环节,人为降低工程投资。 ③编制招标文件的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 领性文件。有的建设单位不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风险,盲目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文件"。这样,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均由 建设单位承担,甚至导致工程投资失控。 ④工程标底质量管理缺失。工程标底是项目商务标的的评审依据,由于对工程标底保密 的要求,如今建设单位对工程标底已不再进行审核,从而造成这个环节质量管理的缺失。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投标费用很高,不中标就造成很大损失。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7家,这样投标单位就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 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 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4)投标企业高估冒算现象比较普遍。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在学习了MBA关于招投标的知识后,我对招标投标都有了一定的概念和了解,对其涉及到的三法一条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个人工作中的合作单位曾涉及到招投标,我又进一步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探讨,结合其实际工作流程、融以黄老师的课程知识,浅谈一下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通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试图解决或避免的方式。 在通常参与招标的项目中,经过了前期的客户拜访,技术交流,确定了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相应规格,客户说上会讨论后就可以确定了,这时项目就开始进入招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究竟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或者是操作性较强的,我大概列举了以下几点: 1、如何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在实际的项目中,我们做的事情往往是搞定技术型客户,把我们的技术指标写入招标文件中。但是选择什么招标方式我们全部交给客户让他们来定。虽然说招标公司会听客户的,但是如果一旦招标方式选择不恰当,如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地方选择了公开招标,这个结果有可能就是客户也无法控制招标结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和客户一起选择合适招标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各种招标方式的

前提条件作了明确定义。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详细阐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对应的招标方式。而在这些方式中和公开招标的一个最大区别点在于,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无法确定,而其他的招标方式只要三家供应商即可。而两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均没有对供应商做出明确的解释,这个供应商既可以理解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也可以理解为集成商。 所以在运作项目的时候能不采用公开招标的尽量不要采用,因为不确定的投标人回来带很对不确定的因素。我们最好圈定竞争范围,在有限的范围中招标。 2、如何合理的限制潜在投标人 在一般的标书中在比较招标公告之后就是投标人须知这个部分。而这个部分中也是比较适合埋放地雷的。在大部分的标书中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个表项中列出,比如注册资金要求,认证要求等。这个表项中的要求是一个总体上的要求。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详细说明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面的总则中加以补充或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同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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