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 号

(制定并公布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四类产品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部公告第1224 号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指导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科学合理使用饲料添

加剂,提升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爱护生态环境,促进饲料产业和养殖业连续健康进展,我部制定了《饲

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一、此次公告的《规范》中,涉及《饲料添加剂品种名目(2008)》中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的部分品种,其余饲料添加剂品种的《规范》正在制定过程中,待制定完成后将连续公布。

二、《规范》中含量规格一栏仅公布了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要紧规格。

三、《规范》中“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 为强制性指标,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公告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六月十八

附件: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 氨基酸Ami no Acids

续表

2. 维生素Vitamins注1

续表

续表

氰钻胺 (维生素

Cyanocobalamin C 63H 88C O N 14O 14P

(Vitamin B 12)

发酵生产

> 96.0

(以干基计)

猪 5 ?33 g g/kg 养殖动物

家禽3?12 g g/kg 鱼类 10~20 g g/kg

农业部专用小麦优势区域发展规划

农业部专用小麦优势区域发展规划 1

农业部:专用小麦优势区域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 小麦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占粮食总量的25%和22%左右,全国商品小麦的常年收购、销售和库存量均占粮食总量的1/3左右。 (一)基本情况 1.生产稳步发展。1978年至,全国小麦总产量由5384万吨增至9964万吨,增长85%,年递增3%,高于同期全国粮食总产量增幅1个百分点;平均亩产由123公斤增至249公斤,提高1倍以上;播种面积则由 4.4亿亩降至近4亿亩,减少4000万亩。 2.产区趋于集中。中国小麦生产分布广泛,除海南省和港澳台地区以外,其它30个省(区、市)均有小麦种植。在全国各大产区中,黄淮海麦区所占比重最大。,黄淮海麦区小麦面积2.5亿亩、产量7149万吨,分别占全国的62.2%和71.7%。特别是河南、山东、河北、江苏、安徽5个生产大省,小麦面积达2.3亿亩、产量达6807万吨,分别占全国的57.9%和68.3%。 3.专用小麦发展迅速。1985年农业部提出发展专用小麦, 1996年面积只有1600万亩。1998年以来,随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展开,在小麦面积、产量调减的同时,专用小麦面积快速扩大。全 2

国专用小麦面积达9000万亩,比1996年增加7400万亩。其中,达到强筋、弱筋小麦国标(GB/T17892-1999和GB/T17893- 1999)的专用小麦面积达3200万亩。专用小麦生产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外专用小麦的进口。 4.小麦加工业初具规模。当前,全国各类面粉企业达4万多家,年加工能力 1.7亿吨以上,其中日加工小麦50吨以上的面粉企业9883家;方便面生产线1800多条,年产量360多万吨;挂面生产企业2500多家,年产能力410多万吨;饼干、糕点的年产量分别达到153万吨和144万吨;饺子、包子、馒头等传统食品加工业稳定发展。 (二)主要问题 1.小麦品质不高。中国现有小麦品种中间品质类型偏多,既缺少制作面包的强筋小麦,又缺少制作饼干、糕点的弱筋小麦。与进口强筋小麦相比,国产小麦品质的主要问题是面筋强度较差,大部分品种稳定时间较短,拉伸面积较小。中国小麦面团稳定时间平均在3分钟左右,而国外在12分钟以上;拉伸面积平均在52平方厘米左右,而国外在100平方厘米以上。 2.商品小麦质量不稳。由于地区差异较大,种植分散,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低,农民生产过程重品种、轻管理,使专用小麦的品质潜力不能充分发挥,加上混收、混储、混销,影响了商品小麦质量的稳定。 3.生产成本较高。1990年至,中国每亩小麦平均生产成本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4号 为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再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受理甲拌磷(phorate)、氧乐果(omethoate)、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内吸磷(demeton)、涕灭威(aldicarb)、克百威(carbofuran)、灭多威(methomyl)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包括混剂)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已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资料的,则停止批准登记。通过缓释技术等生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专题审查通过,可以受理其临时登记申请。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混剂)产品,我部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分批分阶段限制其使用作物。 二、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分装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批准含有高毒、剧毒农药产品的分装登记。对已批准分装登记的产品,其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再办理续展登记。 三、撤销部分高毒农药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 自2002年6月1日起,撤销下列高毒农药(包括混剂)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氧乐果在甘蓝上,甲基异柳磷在果树上,涕灭威在苹果树上,克百威在柑桔树上,甲拌磷在柑桔树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 所有涉及以上产品撤销登记产品的农药生产企业,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之内,将撤销登记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交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如果撤销登记产品还取得了在其它作物上的登记,应携带新设计的标签和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更换新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要将农药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尽快通知到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农药检定所。 二ΟΟ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律、政策与标准-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427号 【发布日期】2010-07-23 【生效日期】2010-09-01 【效力】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现予公布,自2010 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 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兽药GMP办公室”)承担兽药GMP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兽药GMP检查员培训与管理及农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报资料审核及企业兽药GMP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审查 第四条新建、改扩建和复验企业应当提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复验应当在《兽药GMP 证书》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验收企业应当填报《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表》(表1),并按以下要求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的申报资料各一份(电子文档应当包含以下所有资料;书面材料仅需提供《兽药GMP 检查验收申请表》及以下第4、5、8、12目资料): (一)新建企业 1.企业概况; 2.企业组织机构图(须注明各部门名称、负责人、职能及相互关系); 3.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检验、仓储等工作人员登记表(包括文化程度、学历、职称等),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4.企业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含检验动物房)平面布置图及仪器设备布置图; 5.生产车间(含生产动物房)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人流、物流流向及空气洁净级别);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6.生产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及产品工艺验证情况; 7.检验用计量器具(包括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校验情况; 8.申请验收前6个月内由空气净化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洁净室(区)检测报告; 9.生产设备设施、检验仪器设备目录(需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10.所有兽药GMP文件目录、具体内容及与文件相对应的空白记录、凭证样张; 11.兽药GMP运行情况报告;

记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李延云教授

记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李延云教授 作为第一产业,农业不仅与民生息息相关,而且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各条战线发展的有力支撑。其中,农产品加工是一种对农业生产中的动植物产品及其物料进行加工的工程技术,是贯穿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衔接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民组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李延云教授在宏观上长期致力于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在应用技术上,把农业生物工程、机械工程等进行有机的集成,实现了用科技服务“三农”的梦想。 勤奋耕耘,硕果累累 李延云,1955年生,山东夏津人。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后研究生导师,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的项目建设评估专家,农产品加工学科带头人。曾先后在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工作,主要从事国家和区域性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的战略研究、总体规划、设计开发和咨询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农业部一、二、三等奖等6项;主持了《畜禽微生态制剂的开发》等10多项课题研究;主持完成一项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课题、主持完成国家、农业部的软课题项目20多项;主持完成国内外各种规划、可行性研究等项目1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除此之外,他还主编出版了《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果蔬实

用贮藏技术》、《棉籽饼粕、菜籽饼粕微生物脱毒技术》、《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等专著9部。其中《蔬菜热风与冷冻脱水技术》两次印刷3.9万册、《农作物秸秆微贮技术》3次印刷4.5万册、《农作物秸秆饲料加工技术》2009年被新闻出版署、农业部、中宣部联合推荐为《全国服务三农优秀丛书》。 从事农业工程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开拓 身为我国农产品加工研究软课题研究学科带头人,李延云却是学机械制造专业出身的。虽然对于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的设计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但是因为农业工程是一门需要生物、经济、食品、系统工程等方面专业知识的边缘学科,所以大学毕业踏入这个行业之后,他感到了自己的不足。为了使自己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更好地为农业工程事业做贡献,他勇于在实践和理论中学习新的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业务,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由于农业工程的学科特殊性,以前从未纳入过我国的教育体系。为了适应农业工程技术领域的新课题,李延云系统学习了各个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翻阅相关书籍和资料,完善自身的知识与技能储备,并勇于承担了一系列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科学研究难免一次次的失败,他从不气馁,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实验室到项目现场不断地进行试验,不断地破解着一个个难题,自我充实和提高。此外,他还组织了产品研制和重点技术攻关,比如在棉籽饼微生物脱毒工厂化开发项目研究中,经过一个个日日夜夜的辛劳,带领全课题组人员参加了产品的原理分析、菌种筛选、工艺参数、生产线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 安普霉素山羊 鸡产奶羊禁用产蛋鸡禁用 Atropine 阿托品 所有食品动物Azamethiphos 鱼

甲基吡啶磷 Betaine 所有食品动物 甜菜碱 所有食品动物仅作口服用Bismuth subcarbonate 碱式碳酸铋 Bismuth subnitrate 所有食品动物仅作口服用

Calcium carbonate 碳酸钙 Calcium chloride 氯化钙 Calcium gluconate 葡萄糖酸钙所有食品动物所有食品动物所有食品动物所有食品动物所有食品动物所有食品动物 Cloprostenol 氯前列醇 牛、猪、马 Decoquinate 癸氧喹酯牛、山羊仅口服用,产奶动物 禁用 Diclazuril 山羊羔羊口服用

Epinephrine 肾上腺素 所有食品动物 Ergometrine maleata 马来酸麦角新碱所有哺乳类食品动 物 仅用于临产动物 Ethanol 所有食品动物仅作赋型剂用 甲醛 Glutaraldehyde 戊二醛 所有食品动物 Gonadotrophin releasing hormone 垂体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 所有食品动物 Human chorion gonadotrophin 所有食品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标准米质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标准米质测定方法 2010-1-3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稻米品质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2905 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质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 GB 3523 谷类、油料作物种子水分测定法 GB 4801 谷类籽粒赖氨酸测定法染料结合赖氨酸(DBL)法 GB 5495 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GB 7648 水稻、玉米、谷子籽粒直链淀粉测定法 NY 122 优质食用稻米 3样品的准备 3.1 稻谷在收获晒干后须存放三个月以上,待理化性状稳定后,方可进行分析。 3.2 加工的稻谷须扬净稻草、瘪粒,并除去砂石、泥块、铁屑等混杂物。稻谷品种纯度不得低于99.0%。 3.3 待测样品须放于干燥通风处或有空调的实验室内1周左右,使样品的水分含量为13%±1%,含水量的测定根据GB 3523。 4碾磨品质的测定 4.1 出糙率的测定 4.1.1 常样法 4.1.1.1 仪器设备 实验室用谷物脱壳机 4.1.1.2 测定方法 a. 根据待测样品谷粒的厚度,调节脱壳机滚轮(或辊子)的间距(一般在0.50~ 1.00mm之间),使样品经二次处理后,基本上脱壳完全。 b. 机器空转数圈,以清除机内残留的稻谷和米粒。

c. 称取130.0g稻谷,倒入进样漏斗中,打开电源开关,调节进样闸口,使样品均匀进入机内脱壳。 d. 经二次脱壳后,检出样品中残留的谷粒并称其糙米和谷粒的重量,精确到0.1g。 4.1.1.3 结果的表述 出糙率按公式(1)计算: 出糙率(%)={(糙米重(g)/〔试样谷重(g)-未脱壳谷重(g)〕}×100 (1)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二次出糙率的平均值.前后二次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不应大于1%. 4.1.2 小样法 按GB 5495方法测定. 4.2 精米率的测定 4.2.1 仪器设备 JMJ-100型精米机或其他同类型号的实验室精米机. 4.2.2 测定方法 4.2.2.1 称取100g糙米,精确到0.1g,放入精米机的碾米室内. 4.2.2.2 调节碾米室盖的压力至3kg左右,再调节定时器的碾米时间,使碾米精度达国家标准一等米的水平. 4.2.2.3 碾磨后的米样经手工除去糠块,再用1.5mm直径的筛子除去胚片和糠屑. 4.2.2.4 待米样冷却至室温后,称精米重,精确到0.1g. 4.2.3 结果的表述 精米率按公式(2)计算: 精米率(%)=〔精米重(g)/糙米重(g)〕×出糙率 (2)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精米率平均值.二次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应小于1.0 %. 4.3 整精米率的测定 4.3.1 仪器设备 整米分离机或具不同圆孔直径的筛子一套. 4.3.2 测定方法 4.3.2.1 精米样品的制备 精米样品制备的方法基本上同4.2.2,但掌握碾米的精度为糙米去糠率的10%±0.5%. 4.3.2.2 整精米样品的分离 借助于整米分离机或筛子,自以上精米样品中人工分离出整精米(整精米系指肉眼观察无破损的完整精米粒),称重,精确至0.1g. 4.3.3 结果的表述 整精米率按公式(3)计算: 整精米率(%)=〔整精米重(g)/糙米重(g)〕×出糙率 (3) 重复测定一次,求出整精米率平均值.两次测定结果相对相差应不超过2.0%.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2010-2015年) (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 2010年3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3) (一)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意义 (3) (二)我国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取得的成绩 (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建设原则 (5) (三)建设目标 (6) 三、建设布局 (6) (一)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 (6) (二)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与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建设布局 (10) 四、建设进度 (13) (一)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度 (13) (二)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度 (13) (三)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建设进度 (14) 五、保障措施 (14)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4) (二)增强投入强度和优化投入结构 (14) (三)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4) (四)建立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15) (五)加强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 (15) (六)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 (15)

为强化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结合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意义 重点实验室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育科技创新成果、凝聚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也明确提出要强化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幅度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在全国范围内系统规划和全面布局农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在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生态区域形成具有国家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中心,营造富于激励的学术环境和科研氛围,有利于突破体制局限,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学科界限,实现全国性、区域性农业科技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建立上下贯通的科技体系,这对于合力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跟踪国际农业科技发展最新趋势,增强农业科技国际竞争力,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取得的成绩 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的涉农实验室、农业部命名建设的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以及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等。截止到2009年底,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14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132个,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5个、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68个,形成了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框架,支撑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1.稳定和加强了学科建设,成为优势学科发展和新兴学科培育的重要载

2015年1月最新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3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2002.6.5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久效磷,磷胺;●2008.1.9发改委、农业部等六部委公告第1号● 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7种) 禁止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内吸磷(1059),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2002.6.5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禁止氧乐果在甘蓝●2002.5.10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和柑橘树●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上使用; 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2002.6.5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2003.4.30农业部公告第2741号● 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2009.2.25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三、限用农药原药毒性: 剧毒: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 高毒: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呋喃丹)、灭线磷、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硫丹、内吸磷(1059)、硫环磷、氯唑磷、溴甲烷 中等毒:氰戊菊酯、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 低毒:三氯杀螨醇、丁酰肼(比久) 2015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 (关于中药材上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种类)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 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

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规范》附录一中),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所列品种成份的饲料,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份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呀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呀2呀2中华人民共和 二、凡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并规定疗程,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预混剂或散剂,品种收载于《规范》附录二中),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兽药字”,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须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所有商品饲料中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所列的兽药成份。 三、除本《规范》收载品种及农业部今后批准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外,任何其他兽药产品一律不得添加到饲料中使用。 四、兽用原料药不得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必须制成预混剂后方可添加到饲料中。 五、各地兽药管理部门要对照本《规范》于10月底前完成本辖区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清理整顿工作,印有原批准文号的产品标签、包装可使用至2001年12月底。 六、凡从事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履行有关的兽药报批手续,并接受各级兽药管理部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违者按照兽药管理法规进行处理。 七、本《规范》自2001年7月3日起执行。原我部《关于发布<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的通知》(农牧发[1997]8号)和《关于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通知》(农牧发[1994]7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一年九月四日2001 9

农业部“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1 农业部“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前期研 究重大课题申报指南 专题一:“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1.“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从产业内部、外部环境等视角进行分析研究。 2.“十三五”国际农业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国际农产品供求关系、科技发展、贸易和支持政策变化特点与趋势,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国内农业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专题二: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研究 3.“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阶段判断研究。把握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特点与趋势,对“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阶段做出判断,提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4.“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研究。从重要农产品供给、农民增收、生态安全、质量安全和统筹国内国际战略布局五个方面研究提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具体指标,其中,具体指标需要给出量化测算。 5.“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重大政策创设研究。根据

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阶段性判断、发展目标要求,聚焦重大核心问题,提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及若干重大工程、重大政策。 专题三:推进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 6.“十三五”谷物及口粮安全形势研究。研究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生产和需求形势、自给率。 7.“十三五”主产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增产潜力研究。基于全国800个产粮大县承载能力的分析,做出增产潜力的分析判断,揭示制约因素,提出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 8.农垦培育国际大粮商研究。基于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形势,从完善产业链条、整合市场资源、提升品牌影响力等视角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培育国际大粮商的政策建议。 9.农业灾害风险管理与粮食安全对策研究。建立农业灾害损失的定量评估模型,分析各类农业灾害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10.食物结构调整与消费引导研究。从平衡膳食、营养干预等方面提出食物结构调整方向,提出新形势下中华饮食的对策建议。 专题四: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研究 11.农业生产力区域布局研究。按照东北振兴、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研究各区域水土资源及环境承载能力,产业集聚特点,并据此提出

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

最新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0种) 1、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1)2002.6.5农业部公告第199号: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2)2008.1.9发改委、农业部等六部委公告第1号: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久效磷,磷胺。 (3)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4)2013.12.9农业部公告2032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甲磺隆胺苯磺隆(禁止在国内使用)。 (5)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5月10日发布了第1745号公告,公告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2.即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公告2032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1、2002.5.10农业部公告第194号: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 2、2002.6.5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禁止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内吸磷(1059),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3、2002.6.5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氧乐果在柑橘树上使用。 4、2002.6.5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5、2003.4.30农业部公告第2741号: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 6、2009.2.25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7、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 8、2013.12.9农业部公告2032号: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三、限用农药原药毒性: 剧毒: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 高毒: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呋喃丹)、灭线磷、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硫丹、内吸磷(1059)、硫环磷、氯唑磷、溴甲烷中等毒:氰戊菊酯、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 低毒:三氯杀螨醇、丁酰肼(比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6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6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规格目录》的,按国家兽药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增加含量或包装规格管理,不实行标准试行期和监测期保护。拟生产该类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向我部履行产品批准文号申报手续。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规格目录》中所列规格外,其他同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同时废止。拟增加《规格目录》同品种的含量或包装规格的,按《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技术资料审查原则》(农办医[2005]52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法定兽药检验机构对列入《规格目录》的产品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检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取样量,以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四、列入《受理目录》的,按426公告第九条规定执行。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审评办)向申报企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要求。申报企业应按规定向审评办上报补充资料。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废止目录》的同品种地标同时废止,其他后续工作按426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六、各地已批准但未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的、未列入本公告《废止目录》的、未列入本地自行撤销地标清单的地标,均可按照426号公告要求抓紧组织该类地标的申报。 七、对联合协作申报地标的,所有企业应分别填写《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请表》,由承办企业按426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进行申报,并附联合协作协议书。参与协作企业填写的《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请表》需经本辖区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备案,作为地标升国标后申报产品批准文号的证明材料。 八、各地已上报审评办但未列入《废止目录》、《受理目录》及未做任何改变的国标品种,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直接向我部履行产品批准文号申报手续。 九、各地要高度重视地标清理工作,认真执行地标清理政策,积极配合我部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兽药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动物疫病防治效果,促进我国兽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 2.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兽药标准受理目录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食用菌产业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食用菌产业化示范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食品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骆山 (3)所有制形式:民营有限责任公司 (4)单位概况 ****食品有限公司坐落在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期标准厂房17号,是一家以生产蔬菜水果罐头为主的食品加工出口经营民营企业。公司2004年6月登记注册,当年获企业进出口自营权,国家出口卫生注册号3400/01028。 该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蔬果类罐头生产线8条和配套齐全的生产经营管理设施,年生产能力20000吨。产品从原料基地种植开始到终极客户建有较为完备的质量可追溯体系。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企业2005年8月通过ISO-9001:2000、HACCP质量体系认证。经过数年的快速发展,目前该公司总资产已达上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16亿元,实现利税687万元。 主要产品有三大系列:(1)食用菌罐头系列:包括双孢菇、白灵

芝菇、鸡腿菇、草菇、杏孢菇、金针菇等;(2)蔬菜罐头系列:芦笋、青刀豆、甜玉米、青豆、云豆、番茄沙拉、五彩辣椒、胡萝卜、土豆、红薯、什锦蔬菜等;(3)水果罐头系列:糖水黄桃、梨、杏、苹果、草莓等。主要产品规格品种近百个,多个产品获美国FDA、欧盟IFS和加拿大官方认证。公司自成立以来产销两旺,客户络绎不绝,产品供不应求。特别是各种规格双孢菇产品和芦笋产品,国外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出口创汇连年增长。产品远销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东南亚、中东、大洋洲、南美洲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通过严格的管理,出色的经营使企业的经营信誉和社会形象很快得到提升:2007年被阜阳市连续授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势农产品规模基地建设“先进龙头企业”; 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安徽省农委授予蔬菜产业化“十强龙头企业(加工型)”;总经理骆山被阜阳市政府评为“百杰优秀企业家”;企业被安徽农业大学选定为教学实践基地。 公司积极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采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狠抓食用菌基地建设。目前该公司已相继在颍泉区的台庄和临泉县谭棚等地发展食用菌基地5000余亩,公司的食用菌生产基地通过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带动了一大批农民致富,为阜阳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出口创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研究院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农业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农业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目录 (一)我国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现状........................................... 1、生物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奠定了农业生物产业基础................................... 2、生物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催生了新型农业生物产业..................................... (二)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的机遇............................................. 1、我国农业生物产业发展面临有利的国际机遇............................................. 2、建设现代农业迫切需要加速发展农业生物产业........................................... 3、我国具备发展农业生物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一定的技术基础 ................................. 4、我国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三)问题与挑战......................................................... 1、农业生物产业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 2、缺乏产业竞争的核心技术与政策法规体系............................................... 3、缺乏有效组织,无序竞争严重,导致整体优势缺乏....................................... 4、产业化人才缺乏,研发与产业化脱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1、加快建设农业生物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2、优化和完善农业生物产业组织体系..................................................... 3、尽快形成农业生物产业服务保障体系...................................................

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公告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证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以下简称《目录(2008)》),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录(2008)》由《附录一》和《附录二》两部分组成。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目录(2008)》中规定的品种,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应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附录二》是保护期内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仅允许所列申请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生产。禁止《目录(2008)》外的物质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凡生产《目录(2008)》外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并获得新产品证书后方可生产和使用。 二、生产源于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的饲料添加剂,以及含有转基因产品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再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三、《目录(2008)》是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增加了实际生产中需要且公认安全的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明确了酶制剂和微生物的适用范围。 四、将保护期满的9个新产品正式纳入《附录一》中,包括烟酸铬、半胱胺盐酸盐、保加利亚乳杆菌、吡啶甲酸铬、半乳甘露寡糖、低聚木糖、低聚壳聚糖、α-环丙氨酸、稀土(铈和镧)壳糖胺螯合盐。 五、 2006年5月31日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农业部公告第658号)即日起废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录一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第三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制定和调整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发布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建立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品种登记平台)。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具体工作由全

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品种登记受理、申请文件审查,具体工作由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承担。 第二章申请、受理与审查 第六条品种登记申请实行属地管理,单位在注册地、个人在户口所在地,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品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在品种登记平台上实名注册。 一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只能在一地申请登记。 第七条一个品种由两个以上申请者分别提出品种登记申请的,最先申请的为申请者;同时申请的,最先完成该品种育种的人为申请者;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同意。 第八条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申请品种登记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种子企业代理。 第九条申请登记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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