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榆树岭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报告处理制度

凡出现瓦斯传感器报警,无论是瓦斯超限还是误报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制度进行处理:

(一)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即瓦斯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时,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将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到新鲜风流中,同时安排机电工依次对各设备的开关停电打闭锁,直到配电点馈电位置,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本队值班队长汇报。并派人在通往超限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立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超限区域。

警戒区内,在未查明瓦斯超限报警的原因、瓦斯超限未得到处理前,除瓦检员、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外,其他人员未经调度室允许严禁入内。

(二)地面监控系统发出瓦斯报警信息后,中心站值班监测工必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三)值班调度员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并通知通防科安排专职瓦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同时通知井下施工单位做好组织撤人、断电工作,通防科做好处理瓦斯超限的准备工作。

(四)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后,报警区域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必须协助安全科专职瓦检员共同查明瓦斯超限原因。

(五)瓦检员到达瓦斯报警超限地区后,应对瓦斯报警超限地区进行全面瓦斯检查,在查明瓦斯的具体情况和报警原因后,及时向矿调度室,请示现场处理方案。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六)值班调度员向井上下各单位传达瓦斯超限报警现场处理方案,井下施工地区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按照矿调度室的

指示统一行动,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七)瓦斯超限处理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瓦斯超限区域及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10m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符合送电条件后向变电所及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确认后方可送电。变电所未接到调度室的送电通知前,不准擅自向停电区域送电。

(八)接受汇报和向上级汇报瓦斯超限时,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瓦斯超限记录应包括:瓦斯超限起止时间、超限地点、超限浓度、治理措施、现场指挥人、处理结果等。

(九)正常的甲烷超限断电闭锁测试试验必须通知监控中心,按《甲烷超限断电闭锁测试试验制度》执行,不按瓦斯超限处理。

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1.发生瓦斯超限后,安全科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瓦斯超限追查小组,并组织小组成员召开追查分析会。

2.追查分析会应当通知现场有关人员、业务科室领导参加,查明发生瓦斯超限的经过、原因及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调查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追查小组的正常工作。

4.追查小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责任单位及其业务科室负责处理、落实。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经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5.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1.5%时,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追查,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参加。

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 1.5%且小于3.0%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参加。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3.0%或超限时间大于30min时,必须向矿长、总工程师报告,并由矿向上级有关

部门汇报共同组织追查,矿相关部门参加。

(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制度

1.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的按一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2.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的按二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3.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间大于30分钟或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超过3%以上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处理。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8%,达不到等级事故的,无论何种原因对责任单位给予元/次罚款,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队长元/次罚款。

5.因区队瓦斯传感器管理不善(进水、爆破崩坏)等原因造成瓦斯误报警,对责任区队给予元/次罚款。

6.有计划的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有计划的采取释放瓦斯措施造成的瓦斯超限,持续时间不超过3min 时,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

7.因瓦斯传感器自身原因造成的误报警,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监控中心共同查明原因,视不同情况给予处理。

8.在发生瓦斯超限后隐瞒及谎报、故意延期迟报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责任单位罚款元、责任人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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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 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 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

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6%; 一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 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75%; 一氧化碳C6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A 0.7%;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9%; 一氧化碳C6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2.0%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9%;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1.0%; 一氧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第一条“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浓度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中汇煤矿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供电安全、管理到位”,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供电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浓度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浓度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个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监控系统有效,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方面

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浓度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浓度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浓度超限的煤矿,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浓度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浓度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矿成立了“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领导小组:组长:赵吉文 副组长:陈晓华、王梅芳、宋全福、庞宝良 成员:韩继福、李耀生、岳希文、任宝奇、马俊伟、裴海民、孙矿生、祁连峰、陈文斌、单永祥、刘崇斌、张虹、董昌山、王伟、张文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岳希文担任。 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治理内容 (一)、矿井生产系统瓦斯“零超限”管理治理内容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1】、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责任“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矿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设专职通风工程师,通风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采矿、

2021年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新桥煤矿瓦斯超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事故风险分析 (一)事故发生可能性 随着矿井生产的发展和开采范围的增大,瓦斯涌出量增大。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通风质量差的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可能积存瓦斯的地点,都有可能发生瓦斯超限。 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按本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事故严重程度 1.三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0%及以上、小于1.5%的。 2.二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 3.0%的。 3.一级超限:瓦斯超限达到3.0%及以上的或瓦斯超限达到1.5%及以上、小于3.0%且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的。 (三)事故影响范围

1.综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发生瓦斯超限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面回风巷区域、波及到的采区回风巷。 2.掘进巷道中部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3.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4.主要回风大巷和巷道高冒区瓦斯超限影响范围:所在巷道及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 5.启封巷道排放瓦斯区域、与采空区、积水区、发火区相邻巷道及联巷、盲巷瓦斯超限影响范围:事故地点及下风侧区域。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新桥煤矿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其他XX公司救护队队长(一级超限) 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其他副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监控中心主任、通风

队队长、机电一队队长、运输队队长、事故单位责任人、兼职救护队队长,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兼职救护队中队长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联系电话:5706、5707(井下直拨9)。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营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XX公司汇报瓦斯超限相关信息; (4)随时和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 (5)宣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 2.办公室职责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06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 A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 >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 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 l>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 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 > 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 、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4%;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6%; —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 1.0%;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75%; 一氧化碳CO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 0.7%;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9%; —氧化碳CO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 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 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 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18号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宏泰煤业发[2017]18号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组织技术和安全部门了制定了《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现印发各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1日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多钻孔、高负压、严封闭、长时抽”的瓦斯防治措施,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一是以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为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2、工作目标:达到通风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最终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二、成立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君(矿长)、 副组长:李晓林(总工程师) 、龚先锦(安全矿长)、吴炳全

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调查报告

瓦斯超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通过矿总工与通风科调查,对2015年9月6日早班2088回风巷瓦斯超限汇报如下: 事故经过 1、2015年9月6日11时28分54秒,由于维修地面变压器,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2、39%)。 2、当班瓦斯监控值班人员×××接到井下报警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当班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组织煤矿安全员、瓦捡员、瓦斯监控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处置方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部署瓦斯排放措施及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会后,领导小组人员及时赶至事故现场,根据会议要求组织落实瓦斯排放工作. 超限原因 地面变压器故障,停电检修,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处理措施 1、由于当班井下无人员作业,瓦检员负责在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禁止无关人员入井。 2、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启动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

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在排放瓦斯时,瓦检员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就是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及CO2浓度稳定在1、0%以下时,在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0%时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0%以下,在由里向外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浓度低于1、0%,CO2浓度低于1、5%时,才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步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处理结果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采取逐级排放得方法。排放过程由技术矿长×××现场指挥,整个排放工作都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通风技术员等专业人员配合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瓦斯事故得发生。在全体工作人员得共同努力下,排放工作安全顺利得完成. 防范措施

充灯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7397 充灯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充灯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充灯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坚守工作岗位,按照要求充电,保质保量充好灯。 3、掌握矿灯的构造、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充灯技术修理水平,提高矿灯使用寿命。 4、认真执行矿灯管理制度,不得发出漏液、红灯和坏灯。 5、按规定进行加液,加酸,矿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0小时。 6、对交回的灯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好节约回

收,修旧收废。 7、要保护矿灯所用工具,保证矿灯架、室内清洁整齐干净。 8、严格执行矿灯领发制度,做到对人对号发灯,丢失矿灯要严加追查,随意损坏或丢灯者按价赔偿。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xX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落实阳城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阳煤发(2011)691号)的文件精神,筑牢“瓦斯检查、监测监控”监督机制,强化监督体系,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瓦斯超限事故界定 (一)瓦斯管理责任事故 1、未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 (1)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2)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3)井下所有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安排专人进行瓦斯检查。 2、未每月制定完善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采掘区域地点发生变化未随时修改补充的。 3、未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4、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超过2.5小时,前后误差超过20分钟的。 (二)瓦斯超限直接责任事故 1、未按规定检查各点瓦斯浓度: 1)采掘工作面、煤仓和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3次。 2)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地点,有专人随时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 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采后密闭墙外和盲巷栅栏外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挡风墙外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机电硐室、无人工作区域、火药库、水仓等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8)井下抽放钻场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9)地面瓦斯泵房瓦斯浓度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井下钻孔施工地点瓦斯浓度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 10) 通知的其他临时增减点及检查次数。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2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两次(临时停工时,无特殊情况,每班检查一次),间隔时间3—5小时。若瓦斯涌出异常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增加检查次数。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掘进工作面风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 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 3、瓦斯检查要挂牌管理,瓦斯记录牌板离迎头应不超过50m。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和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 5、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掘进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位置为风筒异侧的迎头5m以内,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 (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 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

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 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 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四)瓦斯预警、超限次数的界定。 1、一次停电、停风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一处瓦斯涌出源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同一地点多次瓦斯预警、超限的要分别进行统计。 2、因监控系统技术缺陷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不作为瓦斯超限统计。但必须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瓦斯预警、超限汇报程序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出现瓦斯预警、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在接到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后,若发生超限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停止超限地点及影响区域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超限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预警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监控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汇报及处理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时),调度中心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通防部、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我矿对2017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 1、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2、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预防瓦斯超限,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2、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

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7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指中心主任 成员:通风科长、安全科长、技术科长、地质科长、机电科长、通风队长及各采掘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科长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基本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

罗冲煤矿有限集团公司煤矿井下瓦斯超限管理方案计划暂行规定

罗冲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井下 瓦斯超限处理 暂行规定 富源县后所镇罗冲煤矿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12 日 罗冲煤矿有限公司煤矿井下 瓦斯超限处理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 号)及《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煤安发[2015]65 号),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对我矿井下瓦斯超限处理作以下规定: 一、监控系统超限报警规定 (一)监控施工作业现场报警 1. 瓦斯传感器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校,瓦斯传感器有关参数设定符合相关规定。 2. 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规定。 (二)公司所属(管)各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瓦斯报警 1. 报警点设置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并与传感器使用现场同步。 2. 负责设置分级报警参数及短信报警参数。 3. 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报警值按以下参数设置:

(1)瓦斯浓度》2%持续时间超过3分钟报警; (2)瓦斯浓度》2.5%,持续时间超过1分钟报警; (3)瓦斯浓度》3.0%时,即时报警。 二、各级领导瓦斯报警短信传送的规定 (一)瓦斯报警短信传送的规定:当瓦斯浓度和持续时间达到下 列数值,当班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编辑报警短信发送给矿长(总经理)、矿分管技术、安全、生产副矿长及驻矿安全监督员。 1. CH4浓度》1.5%,且持续时间达到5分钟时; 2. CH4浓度》2.0%,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时; 3. 瓦斯浓度达到3.0%时,即时发送报警短信; (二)管理部门瓦斯报警短信传送的规定 1. 当瓦斯浓度和持续时间达到下列数值, 公司当班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编辑报警短信发送给公司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基建管理部等部门科长(主管)以上人员。 (1)CH4浓度》1.5%,且持续时间达到5分钟时; (2)CH4浓度》2.0%,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时; ( 3)瓦斯浓度达到3.0%时,即时发送报警短信。 2. 当瓦斯浓度和持续时间达到下列数值, 公司当班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编辑报警短信发送给公司总经理、分管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煤矿董事长。 (1)CH4浓度》2.0%,且持续时间达到5分钟时; (2)CH4浓度》2.5%,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时;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 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 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 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 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

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 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 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 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 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 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

矿井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和 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汇报调度室罚50元/次。 第七条: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未按规定处置,未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100元/人.次。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降低瓦斯涌出量。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有效后,方可恢复作业。 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未停止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通风队必须立即对工作面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哈拉沟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实现瓦斯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16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二字工作体系,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可靠、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

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5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组、安管办、生产办、采掘队长、调度室、通风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组,主任由通风组长王晓荣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组,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瓦斯检查员、测风员纳入通风通风队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煤矿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瓦斯管理是煤矿的重要工作之一,在管理人员、广大员工中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有利于落实各级、各系统的管理责任和提升防范事故能力,杜绝瓦斯事故。 1、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2、瓦斯超限逐级汇报程序: (1)、瓦斯超限浓度在%(含%)至%时,瓦斯检查工立即电话汇报通风队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领导和矿值班领导,同时,向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等相关部门、分管矿领导及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和矿长汇报。 (2)、瓦斯浓度超过%(含%)时,瓦斯检查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按第(1)条的规定进行汇报的同时,值班调度员还要汇报股份公司总调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简 易版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矿长对防治瓦斯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 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解决防治瓦斯所需 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瓦斯工作的 实施。 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瓦 斯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 门及领导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物资供应及集 团公司,否则除对防治瓦斯主管部门罚款500— 1000元外,还要对由于计划不当产生的后果负 责。 3、所需防治瓦斯设备、配件,防治瓦斯主 管部门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

数,否则,除不予列入计划外,还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件。 4、生产技术科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科长罚款100—500元,并立即整改。 5、财务、物资供应、人事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生产技术科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部门科长罚款100元,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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