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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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价签标识管理规定.DOC

一、标价签的标价方式:

1、正常商品的标价方式:1)

所有商品必须做到一物一签;2)

挂放的商品如同款同颜色且价格相同的商品可以共用一个标价签,同款不同颜色即使价格相同的商品不能共用一个标价签;(共用一个标价签的其余商品需用茂业标价纸标示价格)3) 摆放(堆放)的商品如同款相同价格可用一个标价签,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不同款不同价格的商品摆放(堆放)在一起,以免引起标价混乱;4)

小件商品可用“价格详见商品”的标价签标注,然后用茂业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外观处打上价格;5)

如专柜所售卖商品全部为短期(必须低于三天)清货商品,可用POP标明“全场清货”字样,然后用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外观处打上价格;6)

超市的商品如属正常货架上的商品必须做到一物类一签,如属N架的商品可共用一个标价签;7)

所有商品严禁有两套价格同时出现。

2、促销商品的标价方式:1)

花车上的特价促销商品,如商品种类不多,必须做到一物一签;如商品种类多,可用“价格详见商品”的标价签标注;并用茂业标价纸在不影响商品外观处打上价格;2)

采用特价促销的商品,标价签必须标明原售价和现售价,不得只使用标现现售价的标价签;3)

采用打折促销的商品,标价签必须标明原售价,再挂上折扣牌;4)

采用全场特价促销的商品,可以不用标价签标价,但必须用茂业标价纸标明现售价,并用POP标出特价于显眼处。

3、POP标价方式:1)

不得出现全场××元起、××折起或低至××元、××折的涉嫌价格欺诈的字样,应标明全场××元至××元、××折至

××折等字样;2)

POP上如以原价××元,现特价××元标示,须保留原价销售小票或其它能证明原销售价的单据以示降价属实,并在物价部进行备案;3)

POP所标价格必须与商品标价签或茂业标价纸所标价格一致;

4)

公司无大型促销活动时的POP折扣牌至少为两张一组,不得只挂一张折扣牌;公司有大型促销活动时的POP折扣牌挂放以通知为准;

二、标价签及标价纸使用要求:

1、使用标价签规格要求:1)

化妆品、男女装、运动装、童装、皮具、皮带、包类均使用100MM*36MM价签(小一号价签);2)

皮鞋、中型运动器材、小家电、童车、童床使用90MM*55MM

价签(中一号价签);3)

大型运动器材、床上用品展示使用特大号价签,如属堆放的

床上用品使用中一号价签;4)

唇膏、银包、珠宝、黄金、玉器、饰品、精品均使用

90MM*55MM价签(中一号价签),价格标注“价格详见商品”字样,如商品本身已有价格可不必再使用标价纸打上价格,如商品

本身未标明价格的,则在不影响商品美观处用标价纸打上价格;5) 模特用的商品标价签一律使用100MM*36MM价签(小一号价签);6)

小家电及自营商品全部统一使用“茂业百货”标价签,不再

使用“崇德电器”标价签;7)

超市商品标价签规格要求:A)

正常货架上的商品标价签一律使用100MM*36MM价签(小一号

价签);B)

采用悬挂式陈列的商品如电池、牙刷、汤料、内衣、小吃等

商品使用吊挂式价签;C)

N架上的特价商品须使用降价中号标价签,正常商品须使用小一号标价签;D)

堆头上的特价商品须使用降价大号标价签,正常商品须使用大号标价签;E)

烟酒、散装干货、腊肠、糖果、豆制品、冷冻食品及其它食品专柜的商品须使用中一号标价签;F)

文具、汽车用品、日用品及其它日用品专柜的商品须使用小一号标价签;G)

生鲜、熟食、肉档等生鲜专柜使用自己制作的标价签,但不得出现手写字样;8)

家电商品标价签规格要求:A)

数码产品的商品使用中一号标价签;B)

黑电、白电、传真机的商品使用大号标价签;C)

音像、游戏软件等商品使用中一号标价签,价格标注“价格详见商品”字样,并在不影响商品美观处(左上角)用标价纸打上价格;9)

特价标价签使用(自营商品除外)须在物价部备案,经物价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2、标价纸使用要求:1)

对已经一物一签、货签对位的商品无须再打标价纸;2)

对于特价商品(自营商品除外),须在吊牌上用标价纸标明现售价;3)

花车商品使用“价格详见商品”标价签后须用标价纸标明各商品售价;4)

对于小件商品使用“价格详见商品”标价签,如商品本身标

有售价的可不必使用标价纸标明价格,如商品本身不标有售价的

须用标价纸标明价格;5)

商品吊牌上严禁出现其它商场的标价纸,违者一次罚款三

元。

三、标价签陈列方式:

1、挂放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1)

服装类挂放商品,标价签一律用透明胶粘贴在商品吊牌上;2) 家电类挂放商品,标价签一律用透明胶粘贴在商品的左上

角;

2、摆放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1)

摆放在货架或柜台上的商品,必须使用小价托在明显位置陈

列标价签,价托应横成排,竖成列,整齐美观;2)

运动鞋类,如有陈列架可将标价签放在卡套,如没有陈列架

须使用直角小价托将标价签摆放在商品正下方,要求一物一签;3) 摆放的休闲类商品须使用立架式价托在明显处放置陈列标价签;4)

家电、超市等自营商品的标价签统一摆放在商品的最左方;

3、模特商品标价签陈列方式:1)

女装类、休闲、运动类模特的标价签须使用立架式价托(由

茂业百货分店物价部统一标准、规格,专柜根据模特数量自行购

买)陈列在模特脚边,商品的标价签均按由外到内,由上到下的顺序连在一起;2)

五楼男西装可使用磁性价格牌标价而不必使用立架式价托,但必须统一;童用类模特的标价签须使用立架式价托陈列在模特脚边,商品的标价签均按由外到内,由上到下的顺序连在一起。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关于价签的管理办法

关于新建企业的价签管理办法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等级、零售价格物价章 二、价签的填写规范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填写条码(13位)、百货版的填写商品编码(6位); 2、品名:要写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章:需要盖在左下角单位和零售价格填盖处的。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 3、价签必须盖有物价章方可上柜,物价章由专人负责,物价章按号编序,一个楼层不能超过两个,根据价签的大小,物价章可以分为两个规格,大价签匹配物价章较大,小价签匹配小物价章; 4、数字章用红色印泥填盖,物价章用蓝色印泥填盖; 5、价签基本项目中仅有零售价格一项不可手写,需要用与价签相匹配规格的数字章填盖价格,且精确到分; 6、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7、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8、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价签常出现的问题: 1)未盖物价章2)字迹模糊不清3)内容填写不全,缩写商品名称4)商品价格手写 5)商品价格未精确到分6)未点小数点 四、价签各规格的使用范围 1、一号价签(规格13cm*18cm) 适用于食品商场的地堆商品,主要体现价格醒目。 2、二号价签(规格9cm*6.5cm) 适用于日常商品中的较大件商品,例如服饰、百货、鞋帽、日杂、不需要写功能的部分小家电、食品中的部分商品等的大件商品,最普遍,最常用的大价签,有时为了体现美观,此规格价签可以配上价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避免生产和交付过程中产品的误用、错装,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入库/交付,保证必要时能对产品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辅材料、配件、外协件入库到成品交付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必要时的追溯过程。 3职责 3.1 生产科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规定产品标识内容、方法及产品标识的管理。 3.3 经营部门负责对入库物资/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4 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使用和控制。 3.5 各职能部门/操作者负责产品标识的规范与实施。 4程序 各分厂/车间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符合本厂产品类型的具体的标识方法。 4.1 入库标识 4.1.1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资/产品,均应由其标识。 4.1.2库存物资标识: a)库存物资标识分为标牌标识和标签标识两类。标牌标识,主要用于对料场、料台、料棚及露天存放的物资进行标识,也可对库内储存物资进

行标识;标签标识,主要用于对库房内储存的物资进行标识。 b)库房内储存的物资应用相应的标签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单价、库存数量、进库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库、架、层、位的顺序进行四号定位。 c)可以用白、黄、蓝、红四种颜色的标签标识标注物资的属性,具体标识方法: 白色标签――标识正常库存物资或代管(储)物资; 黄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有有效期限的正常库存或代管(储)物资; 蓝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一年以上无动态物资或积压物资; 红色标签――标识报废物资及超有效期限储存的物资。 d) 对于代储代管物资的标识,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的一种: Ⅰ在相应的标牌(签)上加盖(签写)“代管”、“代储”章; Ⅱ单独建立代储(管)物资区,悬挂“代管”、“代储”物资标识。 4.1.3物资/成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要对其标识进行检验核实。入库后,保管员应注意保护好标识,出库时,必须保持标识的完整性。 4.1.4具有有效期的物资要注明物资的有效期限。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4.2.1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用标牌明示不同的规格、型号,并规定半成品周转区位/架位,操作者按规定进行标识、摆放。 4.2.2半成品都应有其标识。对于无法在零件上直接标注的半成品,应采取跟踪记录方法,记录该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操作者、检验人员。

09-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商品标价签管理,确保商品正常销售,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各部门商品的标价签管理。 三.职责/权限: 商品部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跟进管理,检查商品标价签是否按规定摆放、价格是否正确。 四.商品标价签管理通则 1.商品标价签定义 本公司商品标价签是经永州市物价局批准,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印有本公司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2.商品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1)零售价(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2)商品名称: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地:与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4)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5)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6)等级: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7)商品编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编码。 (8)商品条码:与外包装所注相符。 (9)物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或其他人员。 3.商品标价签管理基本要求 (1)商品标价签标价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换。 (2)销售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货一签: A、产地不同; B、规格不同; C、等级不同; D、材质不同; E、花色不同; F、包装不同; G、商标不同; (3)商品标价签所示价格不得高于生产厂家外包装所注的商品价格。宣传海报等价格标识,必须与商品标价签保持一致。 (4)商品标价签由分店按各类物价单据、“商品验收单”、“打印标价签申请表”等有效凭据打印。 (5)保管和爱护公司的商品标价签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分店营运部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现场管理,对商品标价签的登记、摆放、保管应明确责任人。 (6)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标价签的大小、颜色及经营场所地实际情况,做到美观整洁。(7)部门应将暂时不用的商品标价签集中存放在专门的地方。收货部录入员按部门要求的数量打印标价签,打印错误码的标价签应及时销毁。 (8)对各种标价签打印纸,相关部门应认真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浪费。 (9)因标价有误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管理者责任。 五.商品标价签管理细则 1.促销商品标价签管理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产品标识标注规定》、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术语与定义 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统称标识。 4 管理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4.2 质管部负责对包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标识产品检验状态。 4.3 储运车辆负责包装物和进厂化工原料检验状态的标识。 4.4 生产部负责中间产品和副产品进行标注标识。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包装管理 5.1.1 产品必须用合格的包装物(二氧化碳专用气瓶或二氧化碳专用槽车)包装,采购部负责按包装物标准要求采购包装物,并负责验收、发放和保管。 5.1.2 生产部或储运车辆负责产品包装并填写包装(充装)记录。 页脚内容1

5.1.3 包装环境条件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防止外界杂质污染产品,包装所用的材质要适宜,不与所接触的产品发生物理、化学作用,并保持干净。 5.1.4 包装前生产部或储运车辆必须对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凡气瓶、储罐、汽车、罐车等若有余液、腐蚀严重、杂物或阀门安全附件不全者等均视为不合格包装物,严禁使用。 5.1.5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不得因包装而影响产品内在质量。改装的包装容器,必须更换产品标志,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 包装(充装)时,不允许掺杂不同的产品和不合格的厂品。包装结束后,检查容器密封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的情况。气瓶充装的产品额定重量进行抽查。 5.2 产品标识管理 5.2.1 产品标识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要求。包装物上必须有明显的图形标志,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号、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等,还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还应向顾客发放《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 5.2.2 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5.2.3 进厂化工原料经质管部检验后,储运装置按质管部出据的原料质量分析检验单对入库原料进行正确标记、存放。 5.2.4 生产必须使用带有合格标记的原料。没有合格标记的原料不准投入生产。 5.2.5 产品标识应按《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统一制定。按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5.2.6 最终产品在包装(充装)时,生产部应在包装物上做好包装标记(贴警示标签和产品标识 页脚内容2

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规范仓库成品的运作程序,明确成品出入库的流程,保证成品出入库期及存仓期间的安全与准确。 2.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成品出入库的工作。 3.职责: (1)生产部负责开具成品入库单,将成品放置于指定地点并及时与仓库成品管理员及时办理当面交接入库手续。 (2)仓库成品管理员办理成品的入库接收,存放以及出货发送。 (3)其他部门借用、入库由当事部门负责开具其它出库和其它入库单据,并完成相关流程。 (4) 跟单员负责开具成品送货单或提货通知单,并通知仓库出货负责人以及物流公司安排好物流车辆。 (5)物流公司凭借提货单完成成品的装运工作。 4.流程图: 5.流程 5.1成品入仓 5.1.1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线包装后,由生产线成品入库管理员开具《成品入库单》,并与仓库成品管理员当面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5.1.2仓库成品管理员依据《成品入库单》或“其它入库单”跟入仓人员一起核对入库数量,并对存放于车间或仓库的成品做好标识和台账。 5.1.3仓库成品管理员还需检查外包装箱的外观状况:要求包装不能破损;物料代码正确;排查外包装箱顶部无异物,每发现一处异常处罚生产100元/次,相对应奖励仓库成品管理员100元/次。

5.2入库成品的搬运 5.2.1生产对未入库的成品需放在车间指定存放地点,并确保有规则存放。 5.2.2 严禁生产及其他非仓库人员擅自移挪存放在车间或仓库区域的成品,违者其责任主管处罚200元/次,当事员工100元/次。 5.2.2成品在入库或出货前首先要确认搬运工具是否符合要求,人员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搬运。(严禁酒后或者身体不适时进行搬运) 5.2.3成品在雨天出入库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成品淋雨或者接触到其他液体。 5.2.4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稳妥,以防发生倒货及碰撞货物。 5.3成品储存 5.3.1仓库成品管理员应保持成品外包装的整洁。 5.3.2不同规格、型号的成品应分开存放,禁止将不同批号的货物混放在一起。 5.3.3标有产品型号、成品数量或其它有关成品资料的标识要方便查看。 5.3.4符合客户对成品存放的环境要求。 5.3.5成品存放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安全。 5.3.8成品在仓库存放期间因品质问题需要返工的,由品质部通知,再由生产部向仓库开具其它出库单领出返工合格后再重新入库,单上需注明“返工”。 5.4成品出库: 5.4.1出货前跟单员必须向仓库出具成品出货通知单或在微信“出货沟通群”内通知,相应送货单则由财务总监或其他授权人签字作为成品出货的依据。 5.4.2仓库成品管理员根据跟单员的出货通知单或在微信“出货沟通群”内通知的出货明细分类备货并确保待出货的成品在“成品仓”内。 5.4.3仓库成品管理员根据跟单员的成品出货通知和打印的送货单明细前来提货的物流公司人员交接,物流公司人员负责把成品提出“成品仓库”。 5.4.4仓库成品管理员在成品装车时务必和品质检验员重新核对成品名称、物料代码、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一致,避免错装、多装、或少装成品。 5.4.6仓库成品管理员在装卸车的过程中要督导装卸人员保证成品的包装完好和货物件数与送货单(出库单)一致。 5.5其它成品出库: 除了正常的销售出库之外,其它成品出库一律用“其它出库单”出库,出库类型包括内部相关部门的领用等等,此类领用需经物控及徐总签字核准。 6.所需单据: 6.1成品入库单 6.2送货单 6.3提货单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WI 工艺 13001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编制:孙莲 审核:仇辉 批准:刘克民 2013-02-28发布 2013-02-28实施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艺部

产品交付过程标识控制规定 1目的 对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入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识、检(试)验状态的控制以及产品入库前、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控制。 3职责 3.1工艺部负责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及国内产品入库后标识方法的制定。 3.2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外购件的标识及标识卡的订做、发放。 3.3售后服务部 3.3.1负责海外产品标识信息的接收及传递; 3.3.2负责配合包装厂家进行海外产品入库后包装箱的标识。 3.3.3成品库负责国内变压器产品入库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及管理工作。 3.4各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控制、维护及日常监督。 3.5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标识使用的情况进行抽查,负责产品入库前、后标识的检验。 4工作流程 4.1 进货标识控制

4.1.1 物资入库后,物资部按图纸、规范和附带文件资料要求登记台帐,并进行标识。 4.1.2 物资部对有原标识的物资,保持原标识。 4.1.3 对无标识的物资,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涂色方式进行标识。 4.1.3.1原材料及外购件,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方式进行标识。 4.1.3.2 对露天存放外购件,除对原标识保护外,采用压膜“现品标识卡”或油漆书写方式进行标识。 4.1.4 外购货品进公司入库后,需在“收货验证单”中的检验状态栏加盖检验员印章。 4.1.5 各车间领用物资时,应验证其试验报告或质量证明材料与所领物品是否相符,并由库工在领用物品上用标识笔或其它方法标出物品的牌号、规格等并在“器材领料单”上加盖质检合格章。 4.1.6 物资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的标识移植工作。原挂“现品卡片”的物资(紧固件除外)改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 4.1.7 领用部门领用后,应保持并维护原标识。 4.1.8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货品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对紧急放行的货品由领用部门用标识笔记录的方式进行标识。 4.2 在制品的标识 4.2.1 生产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负责对在制品进行标识,贴不干胶“产品标识卡”。

产成品出入库管理规定

产成品出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核算产成品的制造成本,加强产成品的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产成品是指按订单生产的产成品。 第二章产成品入库 第三条产成品入库前由生产车间完成所有工序。按订单生产的产成品,需经过成品检验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员根据产成品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成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条车间凭验收单到成品保管员处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后不直接发货的,应将成品交入成品仓库指定位置。 第五条成品仓库保管员接到入库通知后,应首先核对验收单,然后按照送验清单逐一清点实物数量,确认无误后,开具成品入库单。 第六条成品仓库保管员应建立成品台帐,及时将入库单记入台帐,月末编制成品入库报表交财务部门进行帐面处理。

第七条成品入库后不允许生产车间及其它部门随意拆装成品上 的任何东西,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产成品出库 第八条业务部根据产品到位情况及其它要求,在满足合同(相关协议)条款情况下,由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批后下发《发货通知单》。如有相关条款不能满足合同(相关协议)约定条款要求而需要发货的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下发《发货通知单》。 第九条成品发货时,业务部应先根据订单业务,开具《发货通知单》,《发货通知单》上需填写发货日期、发出型号、数量、规格、发往单位、运输车辆牌号等并联系好车辆准备发货。 第十条成品仓库保管员对业务部开具的《发货通知单》应仔细审核,并确认仓库货物的摆放地点,准备发货。 第十一条提货人(或代理运输驾驶员)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字,单据一式四联,一联由成品管理员留底登帐,财务一联,门岗一联,客户收货后回执一联留业务部备案。 第十二条成品仓库保管员及时将《发货通知单》记入台帐,并将财务联送交材料会计处作财务出库处理。 第四章附则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商品价签管理及使用规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是对商场里商品价签的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包括价签的打印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也包括价签的使用原则、使用要求和使用方法。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一:商品价签打印 所有商品的价签都必须由电脑部统一打印,不得私自打印、书写和涂改等。价签打印前要经过楼层主管的签字批准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二:商品价签打印的具体要求 对于需要打印价签的商品单,其字体必须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具体的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如下: 必须真是准确地填写商品的全程、品牌、等级。特价商品价签的品名要填写打折范围。第二个是要如实填写商品货号,部分商品的型号视为货号,公司自编码商品另列。另外,还要准确地填写商品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本地商品表明“本”,外地商品标明“市”或“地区”,进口商品标明出口国,中外合资产品要标明生产厂家所在地,不能简单地以合资填写,由多产地生产部件组装的商品,以组装地或者主要地为产地。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凡有规格的商品必须标明规格。零售价要求数字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印刷的字迹要清楚。最后物价员要在检印栏核准印章。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三:商品价签的使用原则 根据商品的体积、属性和摆放等特性,应该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大体积的商品使用大价签,小体积的商品使用小价签的原则,特殊的商品要使用特定价签原则,吊挂商品使用吊挂签原则,价签摆放遵循同柜同类原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四:商品价签的使用要求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要求商品标价要货签对位、整齐统一、美观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更换,使用中的价签要保持整洁、无污染、无损破、无卷折现象。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五:价签的使用的方法 要做到一货一签,标价率要达到百分之百,让利、优惠、打折、削价处理的商品应该使用降价商品标价单。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范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商品标价签的管理一、标价签检查1 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名称特别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标注男、女类别2 规格根据商品的重量、尺寸、体积等容进行标注3 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容标注食品即食物配料表服装类即面料的含量4 单位根据商品计量单位进行标注必须是法定的计量单位5 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进行标注一般服装、鞋子用合格来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来标注。6 编码中心十位编码7 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分装地来进行标注而非代理商的地址。8 零售价格9 物价员章二、降价签检查1 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2 降价签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一般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断色等原因。3 降价签的时间规定: 食品类10天期限一般商品两个月60天期限4 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三、标价签注意事项1 保持标价签干净无污损、无涂改字迹清晰。2 标价签若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3 标价签挂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有签无货4 标价签不能采用“特价”、“平价”、“大降价”、“跳楼价”等含混不清或误导性的用语标价5 不可无依据标示“全市最低价”、“全场打折“、“出厂批发价”6 不能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而不标明赠送商品名称7 实际出售的商品为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必须明确标注而不能以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出售. 8 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出售的商品必须标明

本次降价前的价格标价签标识必须与商品标识相一致四、商品标价签检查的处罚规定1 标价签填写不规首次发现问题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2 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开具提醒单限期整改。两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开具处罚单50元。商品标识标注的管理一、商品标识标注的检查1 中文标识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中文。具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联营形式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其实际生产厂名和厂址。2 国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 国生产并在国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标准GB、行业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QB。4 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5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6 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必须满足在保质期前有足够用于销售的时间7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须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8 裸装食品和其它根据商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商品可以不附加商品标识但标识必须在外包装上。9 特殊营养品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能保证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不得标注疗效、保健等宣传用语有批准文件的除外。10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产品的其他标识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11 标注的产品的产

《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

编号:受控号: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 拟制:李海燕肖艳红 审核:杨晓宁 批准:蒋松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文档修订

第一章概述 目的 1、确保采购产品、外包服务和外协加工符合产品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录入ERP客商档案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评价、审核的基本流程和规范制度; 2、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生产能力、交货期和产品信誉,建立待入库供应商需提供调查资料和必要资质的相关要求,为太极各BG运营支持中心在选择供应商时提供依据与指导; 3、确保对合格供方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供应商的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变化进行定期审核、评价并限定入库有效时间范围,建立入库供应商有效期的设置规则,推进公司供应商管理入库制度的有效执行。 适用范围 《供应商审核入库管理规定》适用于太极各事业集团(以下简称BG)、全资及控股公司、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术语 安全产品:包含压力容器、消防器材、仪器、仪表、电梯、车辆、电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产品。 第二章采购、外包供应商入库审核规定 软件企业 2.1.1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采购或外包 的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1.2相关资质: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或第三方软件测试报 告、软件企业证书等; 2.1.3建议提供相关业绩; 2.1.4建议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CMMI证书。 代理商 2.2.1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采购或外包的 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2.2代理证书:必须为有效期限内的代理销售许可证。如果代理的是非知名厂 商产品,应有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强电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详见《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2.2.3安全产品应有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2.2.4建议提供相关业绩。 生产商(一般指硬件生产企业) 2.3.1 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采购或外包的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3.2 相关资质: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强电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详见《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涉及安全产品的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建议提供相关业绩; 2.3.4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外包方及其他 2.4.1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标识有效的年检信息或提供年报截图,采购或外包的 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4.2相关资质: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软件企业证书等; 如果本次为工程施工类型项目,则必须提供对方的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 3.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 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 套模具。如S1为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 3.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3.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 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3.1.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

标识。 3.3.1.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 3.3.2.1日期标识 1)年月旬标识 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中间小圆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同一月份格内最多打三点。 月份格内一点表示: 上旬: 每月1日~10日 月份格内两点表示: 中旬: 每月11日~20日 月份格内叁点表示: 下旬: 每月21日~31日 例: 小太阳标识: 小太阳标识要求: 分别表示2010年1月上旬、中旬生产的产品。 分别表示2010年2月中旬、2010年4月上旬生产的产品。

标价签管理规范[1]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范 为规范商品标价签管理,确保商品正常销售,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商品标价签内容和要求 一、商品标价签定义 商品标价签是经市物价局批准,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印有“商场”标志的商品价格标识。 二、商品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1、零售价和会员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2、商品名称: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地:与商品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4、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5、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6、等级:与商品外包装所注等级相符。 7、商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编码。 8、核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 三、商品标价签管理基本要求 1.商品标价签标价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 品价格变动时要及时更换。

2. 商品标价签所示价格不得高于生产厂家外包装所标注的商品价格。 3. 宣传海报等价格标识,必须与商品标价签保持一致。 4. 保管和爱护公司的商品标价签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店长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现场管理,对商品标价签的登记、摆放、保管应明确责任 人。 5. 公司价格合同科负责对商品标价签的监督检查,门店员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价格合同科对商品标价签电脑资料的录入及变更的准确性负责。 6. 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标价签的大小、颜色及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做到美观整洁。具体如下: a) 货架标价签要求与标价签塑料条的颜色不同。 b) 挂件商品的标价签应与塑料牌卡的大小一致 c) 散秤商品的标价签:如散秤商品本身上只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或到期时间的都要把标价签放陈列柜左边,合格证放右边;如商品本身外包装上 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只要把标价签放陈列柜左边就可以了。如图: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06-06-16(1997年11月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的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 (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成品仓库管理规定

成品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成品仓库进、出、存作业程序,加强对成品仓库的管理,确保不合格成品不入库,不合格成品不销售出库,成品储存定置且保管不损坏、不混淆、不遗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使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对我公司成品仓库作业管理与对应工作人员管理。 3、职责: 3.1本规定编制、修订与执行监督担当:行政部; 3.2本规定执行、修订建议担当:仓储部; 3.3本规定批准生效、修订批准生效及废止核准担当:公司总经理。 4、内容: 4.1成品仓库储存物料定义: 成品仓库顾名思义储存物料即为“产成品”,所谓“产成品”即我们说的“成品”,是指在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入库、等待销售的产品。 4.2 成品仓库作业总流程 4.3成品出入库管理: 4.3.1入库类型:生产入库、采购入库、退货入库、盘盈入库、其他入库。 生产入库:是指我公司生产车间自制完成且检验合格的产成品入库; 采购入库:是指直接向供应商下单订购的成品到厂入库; 退货入库:即已销售出库的产成品于客户端退回到成品仓库的入库方式; 盘盈入库:是指成品仓库按公司规定盘点,出现实物数量多于账面数量,为使账物平衡而采取的调整账面的入库方式; 其他入库:以上入库方式以外的其他入库。 4.3.2出库类型:销售出库、盘亏出库、其他出库; 销售出库:即按客户订单要求按时发客户订购之相应产成品至客户的出库方式,产生销售收入应收款; 盘亏出库:是指成品仓库按公司规定盘点,出现实物数量少于账面数量,为使帐物平衡

而采取的调整账面的出库方式; 其他出库:以上出库方式以外的其他出库。 4.3.3出入库有关说明: a)生产入库: 公司生产部门/车间产品生产完毕,经检验人员批量检验合格,由相关统计人员填写“入库单”明确入库产品对应销售订单号、交库部门与车间、交库时间、交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本人签字后呈检验组负责人核对签字,而后携带“入库单”与对应待入库产品至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生产入库方式因已经检验通过,故勿需再做流程中“②IQC品检”,由成品仓库仓管员执行“入库单”与交库产品核对验收OK后直接办理入库,核对项目包括: <1>“入库单”填写的规范性与核签的有效性; <2> 交库产品内外包装的完好性,是否有检验合格标识以确保可追溯性; <3> 交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款色、数量是否与“入库单”填写的一致; 以上几点核对无异,成品仓管员方可于“入库单”上签字确认验收OK,同时获取“入库单”记账联、财务联保存;否则拒绝签收。 “入库单”存根联、记账联与财务联当日整理呈仓储部主管领导审核后做账,账毕,成品仓管员直接将财务联整理送财务部。 b)采购入库: 采购入库流程为:①验收→②IQC品检→③入库; 验收: 1)采购入库验收时,供应商“送货单”、“物料订购单”与交货产品核对,核对项目包括: <1>“送货单”填写的规范性与核签的有效性; <2>交货产品内外包装的完好性,外包装标识是否完好、规范以确保可追溯性; <3>交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款色、数量是否与“送货单”填写的一致; <4>“物料订购单”订购产品是否与供应商交货产品一致; 以上几点核对无异,成品仓管员方可于“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验收OK,同时获取“送货单”有关联次安全保存,否则拒绝签收。 2)对验收通过的外购产品,成品仓管员立即填写“来料送检单”经本人和供应商送货员签字确认后随交货产品定置“待验区”摆放并通知IQC检验组执行品质检查; 3)IQC品检完毕到仓入库,成品仓管员获取“来料送检单”回单与交库外购产品核对,核对项目包括: <1>“来料送检单”补录的规范性与核签的有效性; <2>交库产品内外包装的完好性,合格、不合格、次品是否隔离包装存放,是否有检验 标识区分以确保可追溯性; <3>交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款色、合格/不合格/次品数量是否与“来料送检单”填写的一致;

1价签的管理规范

价签的打印方法及管理规范 商品价签是超市提供给顾客最直接的商品信息,因此,价签的内容一定要完整无误,它包括条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编码、物价局审批编号内容。一种商品如果没有明确的价格标识,就很可能失去一些随机性的交易机会。因此,超市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务必做好价签的管理。 现超市连锁公司特制定出管理方法如下: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条码、零售价格、物价局审批编号 二、价签的打印规范 超市连锁公司的所有门店的价签均是机打出来的,无需员工填写;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打印条码(13位); 2、品名:打印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局审批编号:价签最下方,可以机打,特殊规格无法机打的小价签可以手写。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价签基本项目中正常情况下每一项都不可手写,需要用专用打印机统一打印; 3、特殊要求手写时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4、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5、爆炸签、商品折扣等特殊类价签的使用,必须经本企综合管理处或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处罚20元,作为大病基金。 6、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7、每个店由录入员负责价签的申请及管理,由店员负责每日的价签检查工作,如有丢失和破损的,将条码统计好交到综合业务手中,由录入员统一打印,然后取回补齐,以保证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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