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终分红协议

少女衣舍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 (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骨干员)

(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完善甲方(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的经营管理,实现多元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信、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团队联合合作经营(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旗下品牌“少女衣舍”,甲方给予乙方占有分红权及经营管理权利,乙方为甲方的骨干员工, 将会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 为鼓励乙方积极为甲方服务,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分红比例:

1、乙方团队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标,甲方承诺给乙方以年度纯利润的25 %作为乙方团队的分红,以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

2、乙方团队分红细则,经公司研究商讨,特定细则已作为团队责任大小细分,公司职务大小细分原则理念:细则如下

3、作为公司整体负责人运营总监(或副总)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5%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4、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主管(或品牌经理)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7%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5、作为一个品牌的品牌督导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3%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6、作为一个品牌的批发店长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7、作为一个品牌的采购人员享受该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8、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库房管理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2%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9、作为公司整体负责办公司的后勤人员享受各个品牌年度纯利润的4%作为年终分红奖励。

第二条:分红条件:

1、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将库存控制在8%以内,为正常有效库存,但库存亏损将按照50%亏损计算。

3、库存控制在10%内,存计算亏损为70%计算,库存控制在15%内,库存计算亏损为90%计算,库存控制超过15以外,库存将按照全部亏损状态计算。(例如:现有进货价10万元库存未处理,折合现金将只有3万元,亏损7万元,亏损比例为70%,亏损部分将从纯利润当中扣除)。

4、公司税后除开年度运营成本以外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5、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6、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年度财务的安排,原则上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并且分两次时间发放,第一次具体发放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15日发放;第二次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止。(每次发放总额的50%)。

第三条:分红与股权:

1、甲方给予乙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权作为分红依据的,即乙方按 25 %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25 %的股权。

2、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商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不能享受分红协议。

第四条:法律起诉:

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财务各保存一份)

甲方:贵州靓博怡文服饰品牌营销中心乙方:骨干员

甲方法定代表人:李芝秀乙方代表:品牌经理

合同签订地:甲方公司内

二0一五年月日

议书(试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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