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及裂缝处理技术规定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及裂缝处理技术规定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及裂缝处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的分类标准、处理原则和管理程序,特编写此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中各类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的检查及处理。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包括: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混凝土结构裂缝、混凝土结构之水缺陷等。

1.3主要内容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的处理工作包括:缺陷检查、缺陷原因分析、缺陷处理程序、缺陷处理、处理后质量监测及验收等工作。

1.4 主要编制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

5《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6《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9《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

10《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1999年第9号令

1.5 其他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处理,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主要术语

2.1 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要材料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2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

混凝土结构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或检验点,造成经济损失小于10万元,延期误工不足一个月,经过处理够,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及工程寿命的,非事故性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

3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

3.1 一般要求

3.1.1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应在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前或发现异常现象后进行。

3.1.2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包括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查并认定缺陷等级。

3.1.3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测试仪器。

监理单位也应有相应的质量检查组织和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3.1.4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质量缺陷检查(测)。检查(测)人员应熟悉业务,掌握所用仪器性能,了解被检查对象工作特性,具有处级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1.5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测)所用的监测、计量设备,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应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3.1.6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测),施工单位应认真逐项进行,检查(测)结果应详细记录,绘制缺陷位置图,并备有影像资料。检查(测)记录必须及时整理,编写检查(测)报告,建立档案,存档。检查(测)结果及时报送监理。检查(测)记录参见附表2—附表6。

3.1.7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止水缺陷、裂缝等检查(测)宜以直接测量法检验为主,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检查。小体积薄皮结构内部缺陷检查,宜以无损检查为主。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可采用超声波、扫描等无损检查(测)法,必要时,可采用钻孔取芯、压水、压气等方法进行局部破坏性检查(测)。

3.1.8 在进行破损检查(测)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检查(测)实施细则,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破坏性检查(测)时,必须确保被检查(测)结构及监察人员的安全。结构质量缺陷处理后,必须回填检查(测)孔洞,回填质量必须满足结构安全、运行及外观要求。

3.2 检查项目

3.2.1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测)分为: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查(测)、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检查(测)、混凝土结构裂缝检查(测)、混凝土结构止水缺陷检查(测)等。

3.2.2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测)得方法及数量应根据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3.2.3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主要检查(测)项目为:建筑物外部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表面蜂窝、麻面、气泡、孔洞、缺损、挂帘、错台、钢筋头外露、关键头外露、冷缝、施工缝等;

3.2.4 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主要检查(测)项目为:混凝土结构

的混凝土强度、抗渗、抗冻、密实性等性能及混凝土孔洞、架空、冷缝、施工缝等。

3.2.5 混凝土结构裂缝主要检查(测)项目为:裂缝发现时间、位置、数量、裂缝长度、裂缝宽度、裂缝深度、裂缝产状、裂缝走向、裂缝发展状况、缝面渗水(包括冷缝、施工缝深水)、钢筋锈蚀、析出物及析出物化学成分等。

3.2.6 混凝土结构止水质量主要检查(测)项目为:止水破损、止水连接、止水片以及止水渗漏等。

4 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原因分析

4.1 混凝土结构外部和内部质量缺陷原因分析

4.1.1 发现混凝土结构外部和内部质量缺陷后,除详细检查(测)记录质量缺陷所发生部位、产状、时间、温度、水位、荷载等工作条件外,应根据缺陷检查(测)、调查结果及缺陷具体形态,结合上述因素,分析缺陷产生原因,判断对建筑物结构安全、运行及外观影响,并对质量缺陷分析定类。

4.1.2 施工期混凝土结构外观和内部质量缺陷产生原因,主要有材料、施工、环境、设计、其他方面。

具体可从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拌合、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条件、温控措施、气温变化、放样、末班、约束、拆模时间、设计等方面分析。

4.1.3 对III类(见

5.1分类)或有普遍性的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必要时,应召开专题研讨会,分析研讨缺陷原因,视需要可进行结构复核计算。

4.2 混凝土结构裂缝成因分析

4.2.1 混凝土结构裂缝,按深度可分为表层裂缝、深层裂缝和贯穿裂缝三种;按裂缝开度变化可分为死缝、活缝、增长缝三种;按产生原因可分为变形裂缝、结构性裂缝两种。

4.2.2 裂缝发生后,除详细检查(测)记录外,还应根据裂缝检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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