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法问题

一 劳务派遣公司是干嘛的?

劳务派遣、人才推荐、招聘,本质就是用工单位向派遣
单位租用劳动力,为什么租用?因为对于用方会节省部
分工作量,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一些员工派遣工作,如人
员招聘、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等,或者说一些政策上面
的合理规划,比如小微利政策牵扯的用工人数。
劳务派遣公司轻资产的财务特点,一般资产负债率都不
会超过 50%。
二劳务派遣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纳税义务人、扣
缴义务人)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酬:
一方支付:实际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
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两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方取
得了工资薪酬收入的,实际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
务人。之后纳税人还要自行申报。
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
因供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供职或者受雇有关的
其他所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常见于一些施工企
业、影视制作、公关活动类):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分
支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
用工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的特殊性: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
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
务派遣依法代扣代缴并向职工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报
税缴纳。
三劳务派遣涉及的增值税政策(差额计税方法)

财税[2016]47 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
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分
别按一般计税方法和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两者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
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是用工单位,2018 年 8 月份向乙劳务派遣公
司支付 100 万元,其中 80 万元为甲公司支付给劳务派
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6%: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1+6%)
*6%=56603.77 元
小规模 3%: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1+3%)
*3%=29126.21 元
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缴纳税额=1000000-800000(支付
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后)=200000
200000/(1+5%)*5%=9523.81 元


劳务派遣属于服务业,它和一般的商品流通行业不一
样,进项发票缺乏,进项不能及时抵扣销项,现实操作
中很多公司会选择差额计税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为公
司少交部分税,减轻公司税负担;但是差额计税要掌握开
发票,报税,一些日常工作差异性处理的问题。
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不能较好的区分派遣到每个用工单位
的劳动者名单,这样就牵扯到了人员、工资的统计问
题;银行回单明细乱;容易出现工作问题。
四劳务派遣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务角度看问题)

政策条例: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
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
用工单位:企业接收外部劳务派遣用功所实际发生的
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1)按照协议(公司)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
务费支出;(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
薪金的支出和取得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
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
其他各项费用扣除的依据。
补充: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认定:主要有三大指标:人员、资
产、应纳税所得。劳务派遣属于其他企业的范畴,单位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用工单位:
小微利从业人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职工人员+企业接受
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劳务派遣公司:
与自己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的都算自己公司的人
数,与用功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算入用工单位人数(合
同协议跟谁签算谁的)
工业企业,原本公司社保人员 95 人,享受小微利政策
(工业 100 人以内的标准),接受劳务派遣员工 20 人
=115 人>100 人,不享受这项政策了。【单位劳动法,
又有规定,接收劳务派遣员工的主要特点临时性、辅助
性、可替代性、不超过用工单位人数的十分之一。】 90 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
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年薪通常为 2-3 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
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
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
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五税收风险

5.1 用工单位将应作为劳务费支出或者职工福利费支出的
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正确的科目管理费用-劳务
费),如果是工业企业入主营业务成本-劳务费也是可以
得,根据不同企业;
5.2 派遣公司仅

将从用工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被
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确认收
入,但又将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税前扣除,
造成该部分成本费用重复税前扣除。
5.3 工资薪金支付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5.4 扣缴义务人适用错误的税目,扣缴费用以及税率,代
扣代缴错误的税额。
由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出现,这方面很少有,劳动者本身
的风险,基本都是用工单位和劳动派遣公司会出现一些
税收风险。
六开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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