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关联关系列表

2012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关联关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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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报告完整版

NO.B2016081200103 23514 企业信用报告 (自主查询版) 名称:重庆太和商贸有限公司 机构信用代码:G11110108116779*** 中征码:1101080000000*** 报告日期:2018-03-12

报告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征信中心标注外,报告中的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整合、汇总、展示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中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来源于信息主体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3.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项单位均为万元。 4.如无特别说明币种,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汇总数据项均为人民币计价。外币折人民币的计算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5.如信息记录斜体展示,则说明信息主体对此条记录存在异议。 6.报数机构说明是报数机构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补充说明。 7.征信中心标注是征信中心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说明。 8.信息主体声明是信息主体对报数机构提供的信息记录所作的简要说明。 9.信息主体有权对本报告中的内容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联系报数机构,也可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提出异议申请。 10.报告中的中征码为原贷款卡编码。 11. 本报告仅向信息主体提供,不得作为金融机构的授信依据,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信息泄露的,征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12. 更多咨询,请致电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13. 当证券融资业务发生了应补仓未补仓、强制平仓或司法追偿等情形时,信用报告中此笔业务会显示为“违约”。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1 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20xx 年2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检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检查情况 1.你部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2.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3.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4.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龙江银行黑河分行个人条线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2 XXXXXXXXXXX支行 一、自查时间:20xx年12月31日 二、自查人员:XXX XX XXXXX 三、自查情况: (一)授权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3.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自查情况 1.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2.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自查情况 1.我行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一、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5 秒以内。一般来说,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应当是截至“报告时间”时,个人数据库中所拥有的关于被查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如:报告编号:20107031600000052583999 查询时间:2010.03.16 16:14:20 报告时间:2007.03.16 16:16:21。 二、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二)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三)异议标注信息 (四)本人声明信息 (五)查询记录 三、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

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明细信息”是什么意思?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明细信息主要是指信用交易信息中的每一张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授信额度、每次使用(透支)和还款情况的具体信息;每一笔贷款的金额、每次还款情况等具体信息。前者反映个人每张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后者反映个人每笔贷款的相关情况。 五、什么是“信用额度”与“共享授信额度”? 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在卡片有效期和信用额度内,申请人使用信用卡并还款后,信用额度会自动恢复,从而可循环使用信用卡。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用卡及其账户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当任意卡片及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卡片及账户的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均会相应减少。 举一个例子,某位客户拥有两张同一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假

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样本

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样本 报告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征信中心标注外,报告中的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整合、汇总、展示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中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来源于信息主体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3.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项单位均为万元。 4.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汇总数据项均为人民币计价。外币折人民币的计算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5.如信息记录斜体展示,则说明信息主体对此条记录存在异议。 6.报数机构说明是报数机构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补充说明。7.征信中心标注是征信中心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说明。 8.信息主体声明是信息主体对报数机构提供的信息记录所作的简要说明。 9.信息主体有权对本报告中的内容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联系报数机构,也可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可查询征信中心网站)提出异议申请。 10.本报告仅向信息主体提供,不得作为金融机构的授信依据,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信息泄露的,征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11. 更多咨询,请致电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10-8866。 基本信息 身份信息 名称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88号 登记注册号29组织机构代码-4 国税登记号57地税登记号57 贷款卡状态正常最近一次年审日期2012-11-07 主要出资人信息 注册资金折人民币合计25,000万元

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ⅩⅩ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行,规范中国ⅩⅩ银行(以下简称ⅩⅩ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等制度、办法和ⅩⅩ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征信系统是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的数据库系统。 第三条ⅩⅩ银行个人征信业务是指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个人征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授权,建立用户体系,查询、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数据信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业务是指为个人客户办理的贷款、信用卡等银行信用业务和接受个人作担保人的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其中个人基本信息是指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是指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内部所有运行和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ⅩⅩ银行个人征信业务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各级行成立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个人征信业务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由信贷管理、个人业务、房地产信贷、ⅩⅩ信贷、银行卡、财务会计和科技等部门组成,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行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及办公室设置情况应报上级行(个人征信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人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word资料14页

人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一、概述 (1) (一)个人信用报告综述 (1) (二)个人信用报告结构 (1) 1.信用报告头 (2) 2.信用报告主体 (2) 3.信用报告说明 (2) (三)个人信用报告版本 (2) (四)信用报告形成规则 (3) 二、各模块详细解读 (4) (一)个人基本信息 (4) 1.个人身份信息 (4) 2.居住信息 (5) 3.职业信息 (5) (二)信用交易信息 (5) 1.信用汇总信息 (5) 2.信用明细信息 (7) (三)特殊交易 (13) (四)特别记录 (13) (五)本人声明 (13) (六)查询记录 (14) 一、概述 (一)个人信用报告综述 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为了结构清晰,根据信息类别不同将信用报告内容划分为多个部分,每个部分为一个段,并将每一段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段。 (二)个人信用报告结构

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报告名称和信用报告内容组成。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信用报告头、信用报告主体、信用报告说明三个部分。 1.信用报告头 信用报告头主要包括报告编号、报告时间、查询信息等内容。 2.信用报告主体 信用报告主体由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本人声明、查询记录六段组成,主要展示了被征信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基本信息包含被征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三个子段,具体数据项 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学历、地址、配偶姓名等数据 项。 ●信用交易信息记录被征信人的信用交易历史和现状,包括汇总信息和明细信息,反映 了信用卡、贷款两类业务和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总体情况和明细情况。信用交易信息段 包含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 息、贷款汇总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为 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九个子段。 ●特殊交易信息用于描述被征信人在商业银行发生的特殊信用交易的总体情况,包括展 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情况。 ●特别记录用于描述数据上报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 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核销后还款等信息。 ●本人声明用于描述消费者本人对信用报告某些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查询记录显示何人(或机构)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 3.信用报告说明 信用报告说明是对信用报告内容的一些解释信息和征信服务中心对信用报告所涉及的权利和责任的说明。 (三)个人信用报告版本 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版本为银行标准版。同时,为适应不同的查询目的,系统也提供了信用报告用户自定义版。 1.银行标准版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 )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有权使用该系统的部门、工作人员正确、合理地运用个人征信系统做好个人授信业务的管理,防范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切实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使用人员滥用权力,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个人征信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对全国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后形成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它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采用集中存储模式,直接面向全国采集数据,形成集中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统一进行数据整合,依法向入网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对信贷征信和贷后管理的需要。 个人征信信息,是指个人征信系统采集获得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指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获得的反 1

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本。 信息主体是指个人征信系统中,已采集个人征信信息, 建立了个人信用报告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范围: (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 (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 (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业务申请或其作为担 保人,审核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的信用状况; (六)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和管理已有特约商户进行实名 审核等; (七)处理个人异议和投诉;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各分支机构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应当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正确选择查询用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辖属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机构及用户管理 第五条本行个人征信系统机构的设置由总行负责向人民银行申请。 第六条根据“权限分开、分级管理”的原则,我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分为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 2

人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人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一、概述 (2) (一)个人信用报告综述 (2) (二)个人信用报告结构 (2) 1.信用报告头 (2) 2.信用报告主体 (2) 3.信用报告说明 (3) (三)个人信用报告版本 (3) (四)信用报告形成规则 (4) 二、各模块详细解读 (5) (一)个人基本信息 (5) 1.个人身份信息 (5) 2.居住信息 (6) 3.职业信息 (6) (二)信用交易信息 (7) 1.信用汇总信息 (7) 2.信用明细信息 (9) (三)特殊交易 (16) (四)特别记录 (17) (五)本人声明 (17) (六)查询记录 (17) 1

一、 概述 (一)个人信用报告综述 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为了结构清晰,根据信息类别不同将信用报告内容划分为多个部分,每个部分为一个段,并将每一段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段。 (二)个人信用报告结构 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报告名称和信用报告内容组成。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信用报告头、信用报告主体、信用报告说明三个部分。 1.信用报告头 信用报告头主要包括报告编号、报告时间、查询信息等内容。 2.信用报告主体 2

信用报告主体由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本人声明、查询记录六段组成,主要展示了被征信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z基本信息包含被征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三个子段,具体数据项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学历、地址、配偶姓名等数据 项。 z信用交易信息记录被征信人的信用交易历史和现状,包括汇总信息和明细信息,反映了信用卡、贷款两类业务和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总体情况和明细情况。信用交易信息段 包含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 息、贷款汇总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为 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九个子段。 z特殊交易信息用于描述被征信人在商业银行发生的特殊信用交易的总体情况,包括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情况。 z特别记录用于描述数据上报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核销后还款等信息。 z本人声明用于描述消费者本人对信用报告某些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z查询记录显示何人(或机构)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 3.信用报告说明 信用报告说明是对信用报告内容的一些解释信息和征信服务中心对信用报告所涉及的权利和责任的说明。 (三)个人信用报告版本 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版本为银行标准版。同时,为适应不同的查询目的,系统也提供了信用报告用户自定义版。 1.银行标准版 银行标准版是包括贷款和信用卡所有汇总和明细信息的版本,包含所有子段。用户默认情况下得到的是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标准版。 2.用户自定义版 3

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解读手册

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 解读手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概述 (1) 一、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计目标和思路 (1) 三、主要结构 (1) 第二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4) 一、关于内容的调整 (4) 二、关于结构的调整 (9) 三、调整了报告的样式及具体业务的展示顺序 (12) 四、在线浏览的信用报告中增加了查询链接 (15) 五、规范数据项名称,避免歧义 (16) 第三章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信息展示说明 (20) 一、报告头 (20) 二、报告说明 (20) 三、基本信息 (20) (一)身份信息 (20) (二)主要出资人信息 (21) (三)高管人员信息 (22) 四、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23) 五、财务报表 (24) 六、信息概要 (27) (一)描述性文字 (28) (二)未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28) (三)已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32) (四)负债变化历史 (35) (五)对外担保信息概要 (35) 七、信贷记录明细 (37) (一)信息展示说明 (37) (二)未结清业务 (39) (三)已结清业务 (54) (四)对外担保 (61) 八、公共记录明细 (64) (一)欠税记录 (64) (二)民事判决记录 (64) (三)强制执行记录 (65) (四)行政处罚记录 (66)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67) (六)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68) (七)获得许可记录 (69) (八)获得认证记录 (69) (九)获得资质记录 (70)

银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银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提供本单位基本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相关信用信息(包含本单位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业务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查询、打印、保存本单位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一)审核本单位授信业务申请; (二)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的业务; (三)对已发放的信贷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贷款重组等; (四)受理本单位的异议处理申请; (五)向本单位提供的其他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三、如果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单位申请的该笔业务结束之日止。 四、若本单位在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未获批

准办理,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至此终止;本授权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无须退回本单位。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单位声明:本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应本单位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单位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单位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doc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样本

报告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征信中心标注外,报告中的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整合、汇总、展示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中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来源于信息主体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3.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项单位均为万元。 4.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汇总数据项均为人民币计价。外币折人民币的计算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5.如信息记录斜体展示,则说明信息主体对此条记录存在异议。 6.报数机构说明是报数机构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补充说明。7.征信中心标注是征信中心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说明。 8.信息主体声明是信息主体对报数机构提供的信息记录所作的简要说明。 9.信息主体有权对本报告中的内容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联系报数机构,也可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可查询征信中心网站)提出异议申请。 10.本报告仅向信息主体提供,不得作为金融机构的授信依据,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信息泄露的,征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11. 更多咨询,请致电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10-8866。

主要出资人信息 注册资金折人民币合计25,000万元 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信息概要 信息主体于2001年首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报告期内,共在8家金融机构办理过信贷业务,目前在6家金融机构的业务仍未结清。报告期内共有1条欠税记录、1条民事判决记录、1条强制执行记录、1条行政处罚记录。 目前,报告中共有1条报数机构说明、1条信息主体声明、2条征信中心标注。 当前负债信息概要

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管理信用评级工作,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执业行为,促进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信用评级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二、信用评级机构应拥有相当的有一定经验的金融、会计、证券、投资、评估等专业知识的专业评估人员。 三、信用评级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二)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六)经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 (七)办公场所及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及有关资料。 四、信用评级机构应具备以下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一)信用评级程序细则; (二)信用评级方法规则; (三)专业评估人员执业规范; (四)信用评级报告准则; (五)信用评级工作实地调查制度; (六)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 (七)跟踪评级及复评制度; (八)防火墙制度、回避制度等避免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 (九)业务信息保密制度; (十)违约率检验制度; (十一)信用评级结果公示制度。 五、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二)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设定信用评级方法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确定被评对象的信用等级; (三)严格依据公开的评级方法和程序,独立地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保证评级的公正性、一致性、完整性,信用评级结

2012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在线浏览一级展示样式

附件1:2012银行版企业信用报告在线浏览一级展示样式 企业信用报告 (2012银行版) 机构信用代码:410309000006951122 贷款卡编码:4103090000069511 查询原因:贷前审查报告日期:2011-07-07 查询操作员:中国某某银行湖北省分行/user 基本信息 身份信息 贷款卡状态正常最近一次年审日期2011-01-07 主要出资人信息 注册资金折人民币合计250,000万元 *汇率(美元折人民币):6.83 有效期:2011-07 高管人员信息 信息概要 信息主体于2001年首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报告期内,共在8家金融机构办理过信贷业务,目前在6家金融机构的业务仍未结清;共有1条欠税记录、1条民事判决记录、1条强制执行记录、1条行政处罚记录。 目前,报告中共有1条报数机构说明、2条征信中心标注、1条信息主体声明。 未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17 14,082,948 7 86,314 9 1,097,010 33 15,266,272 已结清信贷信息概要 正常类笔数10 2 4 5 100 100 50 负债变化历史 * 负债金额包括统计时点上未结清的垫款、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债务等业务的余额汇总;不良负债金额包括统计时点上未结清的五级分类为后三类的垫款、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和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债务等业务的余额。 对外担保信息概要

报告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征信中心标注外,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所展示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等来源于信息主体在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业务时所报送的相关信息。 3.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项单位均为万元。 4.如无特别说明币种,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汇总数据项均为人民币计价。外币折人民币的计算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月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 5.如信息记录斜体展示,则说明信息主体对此条记录存在异议。 6.报数机构说明是报数机构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补充说明。7.征信中心标注是征信中心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说明。8.信息主体声明是信息主体对报数机构提供的信息记录所作的简要说明。9.本报告仅供金融机构按照与信息主体的约定使用,请妥善保管。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纠纷的,征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4篇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x篇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x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x XX支行 一、自查时间:xx年xx月xx日 二、自查人员:XX 三、自查情况: (一)授权管理自查情况 x.我行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x.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资料一并管理;查询后贷款未发放的,授权书专夹保管; x.以“贷后管理”事由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均经相关负责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登记表上签字授权; (二)登记管理自查情况 x.登记薄记载的查询事由与真正的查询事由相吻合;

x.建立有专用登记薄,完善相关征信查询登记簿要素,查询后及时登记,避免漏登或错登。 (三)操作管理自查情况 x.我行征信查询用户是由专人使用,并由其本人保管自己的密码,无“公共用户”; x.无未经授权,私查他人信用报告的情况; x.无查询授权范围之外的信用报告的情况; x.是定期更改查询员密码。 主查人签字: 协查人签字:支行盖章:〇一xx十二月三十一日二 银行企业征信自查报告x 为了全面做好征信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工作,确保我行信贷与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信用情况,提升我行客户服务水平、防范声誉及法律风险。分行个人条线对你部xx年x季度个人征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授权管理检查情况 x.你部征信查询人员因办理业务需要查询客户征信信息的,均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原则进行,是在授权书范围内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x.因贷款审批进行查询的,授权书、信用报告入信贷档案

人行个人征信报告史上最全面解读(下)

人行个人征信报告史上最全面解读(下) 今天的文章,紧接着上一篇。人行个人征信报告史上最全面解读(上)顶尖卡神工作室告诉大家,未来一定是个信用的时代。人无信而不立,未来的社会,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好的信用,将会在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申请贷款、买房等等各种日常生活行为中受到影响。所以,信用,显得尤其重要。而在中国,关于个人信用最全面、最权威的记录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今天,顶尖卡神工作室继续为大家详细解读个人的信用报告。四、征信报告的顶尖卡神水平解读。(三)信报上的数据从何而来个人征信报告上的数据是由各个银行还有贷款机构上报汇总后,显示出来的结果。(四)信报更新时间具有延迟性延迟性是什么意思呢?延迟性代表着人行信报的更新并不是实时的。有三点,第一,如果某人申请了新的信用卡,或者办理了新的贷款,信报上并不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查询记录、信用卡记录、贷款记录。第二,信用卡的已使用额度和账单并不是实时的,一般银行会每一个月或者每两个月上报数据,也就意味着个人征信报告的信用卡数据一般一到两个月更新一次。第三,银行贷款和其他贷款机构的贷款记录一般会在1个星期甚至1个月以上的时间才会上报,并在信报上体现出来。(五)什么样的贷款会上信报不要以为只有银行的贷款才会上征信报告,今

天列举几个会上征信的知名互联网公司的产品。1、阿里蚂 蚁借呗:借呗无论买家版还是卖家版均上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为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或者浙江网商银行 有限公司发放的个人经营贷款,对个人信报的影响非常大,非常花信报,用户申请信用卡和办理贷款非常不利!2、腾 讯微粒贷:上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而且微粒贷产品,无论是否申请,只要点击了查询个人授信额度,不管使用与否,就会在查询记录处显示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审批,贷款记录处显示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而且,部分申请人使用的微粒贷明明是2万,却在征信报告上显示为5万,实际贷款额度被严重夸大!对用户申请信用卡和办理贷款非常不利!3、苏宁任性付:上个人征信报告,只要使用任性付消费了一次,就显示一条个人消费贷款记录。如果使用任性付支付了10个1元 订单,那么在个人征信报告上就会显示10条1元消费贷款 的记录,巨坑无比!4、百度有钱花:上个人征信报告,显 示为重庆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5、 京东金条:上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为西安银行或者上海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6、汽车金融等贷款也会上个人征信 报告。7、其他小额贷款也有很多上信报的,不做列举了。。。。。。(六)信用卡账单显示的解读因为信用卡的账单和已使用额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查询范文

篇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査 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 査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 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査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査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査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iiE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査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左有

査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査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 规泄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左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 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査询申 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谙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査询机构转交的査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 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査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査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 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立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泄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査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査询申谙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泄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农业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授权书

授权书 (个人征信业务)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以下用途:□ 1.审核本人授信业务或用信申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 2.审核本人为他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担保,进行贷后等风险管理。 □ 3.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该法人、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的授信和用信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 4.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商户或其他组织的特约商户开户申请,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 5.用于业务。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范围进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若相关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人同意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等资料由贵行留存,无须退还。 五、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约定用途的授信到期或业务结清之日止。 授权人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授权人(签字): 曾用名(签字):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其他 证件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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