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名词解释与简答、论述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与简答、论述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与简答、论述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

1、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有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面,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4、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5、法的本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其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

6、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的规范作用:(即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作用。法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

8、法本身的职能:(或专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9、法的调整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10、法的保护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种已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11、分配的正义:就是对不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根据人的功绩、出身等的不同来分配财富、荣誉。

12、矫正的正义:(或称“改正的正义”)指不管什么人,只要损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利,都要给予同等的补偿,适用等价交换原则,适用于处理民、刑事案件,用以矫正并恢复被损害者的利益,是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或曰事后公正。

13、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14、法治:是指依法治理的原则。

15、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做的基本分类。

16、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7、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8、契约自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订立契约(合同)而不受他人限制和干涉的自由权利。

19、法的原则:就是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是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22、政策:是一定阶级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国家各种关系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的统称。

23、习惯:就是一定事实关系的多次反复,成为人们行为的习性而形成的社会规范。

24、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是法律要求人们承担作出积极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式。

25、允许的调整方式:是法律赋予人们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的调整方法。

26、禁止的调整方式:是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27、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法律手段的整个系统。

28、法律秩序:就是依法建立的秩序

29、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或者说是低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不系统的|自发形成的感觉和情绪,它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是表面的直观的。

30、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理性阶段,或者说是高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它在法律意识中属于主导的地位。

31、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都体现一定的法律文化。

32、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3、法律规范的制定: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4、法律规范的认可: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对业已存在的行为规范承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35、立法技术:是指在法的创制过程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规则、方法、技巧、经验和知识。

36、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它指明该法律规范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适用。

37、处理:就是行为本身,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

38、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39、命令性规范:就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国家规范性命令,一项命令往往就是一个规范。

40、保护性规范:则是维护已被调整好的社会关系,制裁违法、犯罪,恢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

41、绝对确定性规范:是指不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2、相对确定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3、情况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直接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4、以择其一的规范:是指规定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必须适用规范中列举的若干方案中的一种。

45、任选的规范:是指在规范中除了规定可供采用的基本方案以外,也规定了任选方案。

46、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7、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48、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或叫“法律渊源”又作为法的“形式渊源”,它仅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49、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50、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51、法规汇编:有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52、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53、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54、法的遵守: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自觉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55、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利调整和保护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活动。

56、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的制度。

57、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者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停疏导,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活动和方式。

58、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59、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

60、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的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适用,就是有溯及力,不适用,就是不具有溯及力。

61、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62、正式解释:又称为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有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对有关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63、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包括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

64、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65、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其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66、任意解释:是指一般公民、社会团体、诉讼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做的解释。

67、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做的解释。

68、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成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69、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70、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71、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72、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

73、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74、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5、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76、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77、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78、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包括(1)违法的客体(2)违法的主体(3)违法的客观方面(4)违法的主观方面。

79、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80、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

81、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对各种法律责任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82、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对法的创制和实施所进行监督,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在整个国家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主导与核心的地位,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8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就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相互之间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84、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实施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

85、监察监督:是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监督不具有国家监督的法律效力,不具有强制性法律后果。

简答题

1、简述社会监督的形式:(一)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二)人民政协的监督;(三)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四)社会团体的监督;(五)新闻舆论的监督;(六)人民群众的监督。

2、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一)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二)法律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各种法律活动。包括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也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执法、守法的活动;(三)法律监督的内容。

3、法律责任的特点:(一)法律责任与违法有不可分的联系,它们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没有违法就没有法律责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二)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三)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此项权利。(四)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的保证。(五)法律责任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前因:破坏责任关系;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法律责任的种类:(一)根据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二)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分为:(1)过错责任(2)无过错责任(三)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分为:(1)财产责任(2)非财产责任。

5、法律制裁的特点:(1)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都是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2)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来进行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施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进行。

6、法律制裁的种类: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1)刑事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违宪制裁。

7、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的违法犯罪(二)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三)依靠人民群众,健全社会防范网络(四)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五)搞好劳改、劳教、少管工作,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8、违法行为的特征:(一)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二)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9、违法的种类: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违宪行为。

10、法律权利的特点:(一)它以法律的规定为前提,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的行为的结果,它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二)它是以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三)它是义务密切联系的(四)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11、法律义务的特点:(一)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有法律上的必要性(二)它是满足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的法律手段(三)它界定了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范围。

12、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三)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四)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13、法律关系的种类:(一)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二)具体法律关系根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三)法律关系依法的职能的类别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四)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可以划分为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和隶属型的法律关系。

14、仲裁的特点:(一)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组织,它独立存在,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各仲裁机构相互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二)仲裁是当事人选择处理争议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可以选择仲裁组成仲裁庭(三)仲裁庭审理案件不公开进行(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15、调解的特点(一)调解是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二)调解是在有关组织主持下进行的(三)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的合意。

16、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对行政管理的一项普遍性要求,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一)行政权利的取得必须有法律根据(二)行政权利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三)违法行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7、行政治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的活动,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做到客观、适当公正、符合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一)适用法的目的应与法律规定的目的相一致(二)适用法的活动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因素,条件的考虑,属于不当考虑,是不合理的(三)适用法的结果应符合社会公正的要求,符合情理。

18、我国行政执法中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对行政管理的一项普遍性要求,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的活动,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做到客观、适当、公正、符合理性。

19、法适用的特征:(一)法的适用的主体是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二)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专门活动(三)法的适用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四)法的适用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件(五)法的适用结果可以产生、变更或消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一定主体实行法律制裁。

20、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一)依法的实现是否通过具体法律关系为标准,分为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和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二)依法的实现是否需要国家干预为标准,分为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

21、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特点:(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各种制定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同类别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二)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只是法的渊源的一种例外的补充,其数量也很少(三)判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不是法的渊源(四)随着香港和澳门的收回和台湾的统一,在“一国两制”之下将出现“一国两法”的格局,特别行政区法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的局部地区长期存在。

22、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分类:(一)宪法(二)法律(三)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四)

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六)特别行政区的法(七)国际条约。

23、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24、划分法的部门的原则:(一)划分法的部门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使各个法的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过宽,也不过窄,部门法的内容(即法律规范)既不过多,也不过少,以保持法的部门之间的适度平衡,是均衡原则(二)划分法的部门时,既要以全部现行法为基础,同时又要考虑法的发展,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以执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原则(三)划分法的部门时,在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的基础上,也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注意研究各国法制建设的共性和法制发展的趋势,以利于我国法制的发展。

25、法律规范的种类:(一)按照法的职能和专门进行的分类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保护性规范和专门化规范。专门化规范主要包括(1)一般性规范(2)定义性规范(3)原则性规范(4)业务性规范(5)冲突性规范(二)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积极义务性规范(三)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进行的分类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确定性规范。相对确定性规范分为:情况性规范,必择其一的规范和任选的规范(四)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的分类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

26、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部分,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但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27、任意性规范和相对性规范的异同点:相同点:允许以个别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区别:相对确定性规范虽然允许对一定问题进行个别性调整,但同时又严格规定了选择的限度。任意性规范中,允许是首位的,只有在主体没有选择时,规范中的行为方案才适用。相对确定性规范必须和个别性命令结合起来发挥作用,而任意性规范是在没有个别意思表示(双方协议)的情况下起作用。

28、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三)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四)科学的。

29、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0、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时间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

31、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决定的;(1)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3)法律本身规定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他法律的生效施行。

32、法律规范终止生效时间(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的法律自然失去效力。(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50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上述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几种情况,可以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33、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我国的法律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但我国的刑法的适用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34、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法律规范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在局部区域生效(3)某些法律法规不仅在我国领域内生效,而且还可以有域外效力。

35、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1)属地主义原则(2)属人主义原则(3)保护主义原则(4)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的折中主义原则。

36、我国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也采取折中主义原则:(1)对我国公民的法律效力(2)对外国人的法律效力。

37、违法的构成: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1)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3)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国家机关。(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法主体对自己实施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38、试述法的本质:(1)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的第二级本质,也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总是对这种直接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确认。实际上是这种历史地、阶级地规定了和行为自由和责任的反映。(3)法的第三级本质讲的是人们的行为自由和责任,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一定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的需要,就是法的第三个层次的本质,这才可以说是法的深层本质。

39、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权力和义务是法律关系内容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1)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2)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3)在法律关系中权力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限。

40、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①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制度,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②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③社会主义法治的巩固和加强需要社会主义民主。(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的体现和保障。②社会主义法治是人们运用国家权利按人民意志办事的体现和保障。

41、试述社会主义法的“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的本质首先意味着要实现祖国统一,即以一个国家、一个中国的前提其次意味着在中国主权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并存的局面。中国的主体部分实行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港、澳、台回归祖国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也不变。再次,意味着两种制度不是并列的,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且两种制度不搞相互敌对。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的法也仍然保持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变。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就出现了“一国两制”的独特情况。“一国两制”的构想,不仅涉及到当代中国法的本质问题,它必然还要影响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立法制度和法律解释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必然要影响到整个中国的法制建设。因此深入探讨“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当代法律、法制建设问题,是当代中国法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应研究的一个鲜明的课题。

42、我国审判机关作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正确,有关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对要件的处理要正确。合法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审判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及时是对法的适用提出的效率要求。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审判机关及时办案,不得拖延推委;在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审结案件。合理、公正,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居于公正立场,秉公执法;同时,法适用的结果应该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符合我国社会现状及发展的综合需要,并满足广大人民的公正要求。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是:(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必须把法的适用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是指一切冤、假、错案,一经发现,司法机关就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立即纠正。如果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43、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4、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一)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2)有共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3)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的体现。(4)都是服务于工人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5)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一致的。(二)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1)社会主义法在培养社会主义道德中的作用。(2)社会主义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三)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共同的任务和使命,两者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形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A、社会主义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起遵行的法律强制力。B、社会主义法通过奖励性的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

法理学填空题

1法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的职能主要有(应用)职能(认识论)职能和(意识形态)的职能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是辩证统一的

4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糸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糸

5、从人们对社会关糸的调整的发展过程看,社会调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 (个别性)调整是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

6原始社会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习惯)

7(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

8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9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10法的内容包含了(知识)和(意志)两个方面.

1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12法本身的职能包括(法的调整)职能和法的保护职能.

13从法的社会政治目地和使命来视察,法有两种职能,即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

14正义的不同划分,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一种划分是把正义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这是亚里士多德的一种分类. 15法律上认为是’’正当的’’行为自由实际上是(统治)阶级认为的“正当“行为自由.

1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历史上第一个法的历史类型是(奴隶制)法.

18、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9、目前对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影响比较大的法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20、(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21(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

22(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23(社会主义)法是在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24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25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

26 (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的必要标志

27(法的原则)就是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8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㈠(法治)原则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9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最终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

30法与生产力的联系一般是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

31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法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法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和(保证)。32我国对外交往中历来恪守“(条约必须遵守)”和国际法原则

33调整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规则,我们称之为(社会规范)。

34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社会规范构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调整系统,它的核心部

分是(执政党的政策)。

35技术规范可以分为以下三种:⑴单纯的技术规范;⑵(社会技术)规范;⑶(法律技术)规范。

36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

37基本的法律调整方式有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允许)的调整方式和(禁止)的调整方式

38允许与禁止的不同结合,形成法律调整的两个基本类型;(一般允许)型和(一般禁止)型

39一般允许型的法律调整是按照“凡(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原则进行调整;一般禁止型的法律调整是按照“凡(法律所不允许)的,都是禁止的“的原则进行调整。

40法律调整有三个基本要素和一个机动要素,这就是(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和法的适用。

41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42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可以表述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4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做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前提,(有法必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证。

44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45根据法律意识的社会政治属性可以划分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46根据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阶段划分,法律意识可以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47(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

48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

49法的创制是基本形式可以分为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法律规范的(认可)两大类。

50在我国最高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四个步骤。

51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即(假定)(处理)和(制裁)。

52法律规范按照其职能和专门化,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保护性)规范以及专门化规范。

53调整性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积极业务性)规范。

54.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法律规范可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

54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其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的是(任意性)规范,与其相对应的是()规范。

55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体系。

56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识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称为()。

57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现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58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主导部门是(宪法)

59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这种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60在我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行政法规)。

61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主要有三种方法,即(法规清理)、(法规汇编)和法典编纂。

64法的实现是指法律在人们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64以法的实现是否通过具有法律关系为标准,法的实现可分为(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实现和(不通过具体法)的法的实现。

65以法的实现是否需要国家干预为标准,法的实现分为(法的遵守)的享用(法的适用) 66以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法的遵守分为(权利)的享用、(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66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

67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守的一个重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68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9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对行政执法中法的适用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此外行政执法中法的适用还必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70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71法律不溯及既往并不是一项绝对的原则,各国在法律上也有一些例外规定。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72按照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大类。正式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不同又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

73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划分,法律解释可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

1、法律关系是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3、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4、具体法律关系根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5、法律关系以其职能的类别可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6、法律关系按照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可以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7、公民和组织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8、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公民)(2)(国家机关)(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4)国家

9、法律权利具体包括(作出肯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利和要求主管机关保护的权利。

10、法律义务包括(积极行为的)义务、(不作为的)义务和接受国家强制措施的义务。

11、法律关系客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一)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财富(二)(国家社会)(三)(物质财富)(四)(人身利益)(五)行为结果。

12、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基本上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3、法律事件可分为(人为)事件和(自然)事件。行为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14、按合法行为所实现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享用权利的)合法行为、(履行积极义务)的合法行为、(遵守禁令的)合法行为和法的适用行为。

15、按合法行为人的内心动机和心理期望,可分为(主动)的合法行为、(顺应)的合法行为和、(被动)合法行为。

16、按行为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和(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17、违法行为由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和违法的主观方面构成。

18、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能力才能构成违法的主体。

19、违法行为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调整方式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违宪行为。

20、根据违法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1)(刑事),(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

21、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22、根据责任承担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23、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24、法律监督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25、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6、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机关(创制)法和(适用)法的活动。

27、根据监督的主体,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利)的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

28、根据法律监督的来源,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29、根据法律监督阶段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30、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有对(法的创制)活动监督对(执法)活动监督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31、国家权力机关对法的创制活动进行监督方式主要有(1)(改变)和(撤消),(2)(备案)和(批准)。

32、在我国,国家行政监督目前主要有一般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33、检察监督主要包括(一)法纪监督(二)(侦察)监督(三)(审判)监督,(四)(监所)监督。

34、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主要表现为(一)(政治上)监督(二)(组织)监督(三)(党纪)监督。

单项选择题

1、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D)

A、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B、消灭私有制

C、消灭剥削阶级

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

2、人民民主专政的(B)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

A、国家机关

B、国家政权

C、国家暴力 D社会组织

3、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特点,也即区别于剥削阶级旧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的(A)。

A、人民群众参加法的创建

B、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

C、夺取政权 D对旧法全盘否定

4、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正式起点的标志是(A)

A、1954年宪法

B、1949年9月的《共同纲领》

C、《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D、《中国土地法大纲》

5、(A)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重大特点之一。

A、阶级性与人民性

B、社会性与阶级性

C、革命性与人民性

D、社会性与人民性

6、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政治保证是(B)

A、共同的经济基础 B共同的政治基础 C、共同的社会基础 D、共同的公共生活规则

7、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物质保证是(A)

A、共同的经济基础

B、共同的政治基础

C、共同的社会基础

D、共同的公共生活规则

8、保证社会主义法实施的方法是(C)的方法。

A、单纯说服教育 B必要的强制 C、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 D单纯的强制惩罚

9、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C)

A、一国的历史传统

B、地理环境

C、经济基础的性质

D、一国的民族文化特点

10、政治的核心是(B)

A、政治权利

B、政治权力

C、政治关系

D、国家机构

11、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

A规范内容相同 B要求相同 C指导思想相同 D调整范围相同

12、既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又是违法的行为有()

A撒泼骂街 B结伙打架 C铺张浪费 D经常撒谎

13、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的关系,应当的()

A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两者相辅相成。 B政策高于法,法必须服从政策。

C法高于政策,政策必须服从法。 D政策与法各自独立,互不干涉。

14、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A)

A意志行为 B思想行为 C道德行为 D习惯行为

15、“凡法律所禁止的,都是允许的“的原则适用于(A)的法律调整。

A一般允许型 B一般禁止型 C一般积极型 D一般义务型

16、法律调整是初级阶段的(A)

A法律开始生效阶段 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C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 D法的适用的机动性阶段17、保证法定权利的实现,运用法律制裁的阶段是法律调整的(A)阶段

A法的运用 B法律关系 C法的实现 D产生法律关系

18、下列那些不能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C)

A买卖关系 B劳动关系 C自然关系 D财产关系

19、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式,被称为(C)的调整方式

A积极义务 b允许 C禁止 D可以

20、法律调整机制中的机动要素是指(D)

A法律规范 B法律关系 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D法的适用

21、下列哪些关系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B)

A生产关系 B人身关系 C爱情关系 D友谊关系

22、下列哪些调整方式用在要求人们准确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场合:(A)

A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 B允许的调整方式 C禁止的调整方式 D一般禁止的调整方式

23、法制和法治是两个(B)的概念

A相同 B不同 C相近 D意思一样用法不同

24、实行社会主义法的前提是(A)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25、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是(B)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26、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客观尺度是(C)

A司法公正 B完善的法制 C法律秩序 D高素质的法官

27、法律意识的对象是(C)

A法律活动 B法律心理 C法律现象 D违法现象

28、在法律意识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D)

A个人法律意识 B团体法律意识 C法律心理 D法律思想体系

29、在法律意识系统里,可以自发形成的是(A)

A法律心理 B法律思想体系 C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D社会法律意识

30、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要(B)

A自发形成 B有意识的培养 C通过诉讼获得 D依靠执法队伍提高

31、普法工作的重点是(D)

A对司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B对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C对公民的普法教育 D对广大干部的普法教育

32、法律文化是(D)

A法律现象的偶然成分 B个别法律现象 C法律意识的一部分 D法律活动中的“定势”

35、法律文化的载体是(B)

A法律条文 B法律现实 C法律技术 D法律传统

36、西方法律文化是以(C)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欧洲、北美极其它地区的法律文化。

A古印度文化 B英国文化 C古希腊古罗马文化 D古埃及文化

37、法的创制作为一种国家活动,具有以下特点:(A)

A它是国家或国家机关运用国家权力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 B它是国家机关的行政活动

C它是国家机关的司法活动 D它是法的确立阶段的活动

38、法的连续性含义是指(D)

A法律不能修改 B法律不能废止 C法律不能替代 D在新的法律未制定、颁布和实施之前,原有法律不能随意中止生效39、法的创制是指(D)

A制定新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B不包括修改旧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C不包括废除旧的法律规范活动 D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40、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制定、另一种是(B)

A批准 B认可 C公布 D确认

41、在我国国务院有权制定(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法令 D规章

42、法的创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重要意义在于(D)

A防止公民的非法行为 B避免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

C防止党派团体的非法行为 D防止立法者在法的创制活动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从而保证法的创制的质量。

43、我国法律案的通过是指(D)

A有关领导对法律案予以圈阅 B中央书记处对法律案予以比准

C委员长会议对法律案表示同意 D立法机关中法定多数人对法律表示同意,从而使法律案成为法律

44、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是(C)

A制定新法和沿用旧法 B制定国内法参加国际条约 C制定和认可 D制定和解释

45、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法律的活动,称为(D)

A法典的编纂 B法规汇编 C广义的立法 D狭义的立法

46、在我国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中,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性意义的阶段是(C)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47、法的创制是运用国家权力的活动,它只能由(D)进行,其它任何社会组织、团体、个人,非经国家的授权,都不能进行这项活动。

A公检法机关或经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B国家授权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C公检法机关 D国家或享有该项职能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48、法的创制活动的结果是(C)

A产生监督法律的活动 B产生行政活 C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D产生司法活动

49、我国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是(B)

A立法建议的提出 B法律案的提出 C起草法律草案 D召开代表大会或常委会

50、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指国家机关在(C)法的过程中发布的个别性文件。

A制定 B实施 C适用 D制定、实施

51、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这一规定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2、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规定属于(B)

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逻辑性规范 D义务性规范

53、我国《刑法》第420条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该规定属于(B)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54、法的最基本的构成因素是(D)

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技术规范 D法律规范

56.我国《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规定属于( B)A相对确定性规范 B绝对确定性规范 C绝对非确定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5、关于权利和义务内容的规定属于法律规范的(C)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6、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该规范结构的(A)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7、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其中“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就是该法律规范结构的(C)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8.《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该法律规范的(B)

A假定部分 B制裁部分 C处理部分 D后果部分

59、我国《刑法》第452条规定:“本法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属于(D)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一条规定是(B)

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一条规定是(B)

A情况性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一条规定是(C)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一般性规范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该条文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细则”的规定属于(D)

A确定性规范 B非确定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65、下列诸项中,是义务性规范的有(B)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业务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66、我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属于(C)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7、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定,属于(D)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一规定属于(D)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地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一规定属于(C)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70、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

A法的体系 B立法体系 C法的历史类型 D法系

7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是(A)

A宪法部门 B行政法部门 C基本法部门 D经济法部门

72、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是(B)

A法律调整的方法 B法律调整的对象 C法律调整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目的

73、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是划分部门法的(C)

A客观标准 B重要标准 C参考原则 D首要原则

74、法的体系的基本因素是(C)

A法律条文 B法律文件 C法律规范 D法的原则

75、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是(B)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调整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后果

76、作为划分法的标准之一的法律调整方法,其内容主要是(D)

A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B常用的法学研究方法 C最新的科学方法论如控制论等 D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方式

77、刑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划分的主要依据是(B)

A法律的调整对象 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结果 D法律调整的程度

78、一国现行法规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称为(D)

A法学体系 B立法体系 C法的体系 D法的部门

7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C)

A唯一标准 B首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80、作为专门的法学术语,法的渊源这一概念在法学研究中有其固有的特定含义,是指(C)

A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B统治阶级的政策 C法律效力的来源 D引起特定法律制定、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81、对一定法律原则的产生和发展,发生重大影响的理论学说是(A)

A法的理论渊源 B法的历史渊源 C法的物质渊源 D法的政治渊源

82、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倡议,由专门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修改草案,并由全国人大以代表的(A)以上多数通过。

A1/5 2/3 B2/5 3/4 C1/5 3/4 D2/5 3/2

83、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4、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C)

A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补充和修改

B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全面的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C有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作部分的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D无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作全面或部分补充和修改

85、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C)

A司法机关的裁判 B行政法规 C基本法律 D司法解释

86、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D)

A行政法规 B政府规章 C行政规章 D部门规章

87、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发布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并报(D)备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

88、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条件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B)批准后实行。

A省、自治区的人大 B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D国务院

89、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后生效。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90、法规汇编是(A)

A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前提下按一定次序汇编 B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文字和标点符号的加工整理

C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D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变动,按一定次序汇编

91、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因此法典编纂(D)

A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 B实行“谁制定谁编纂”的原则 C有官方和非官方两种 D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92、下列属于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的是(D)

A保守国家机密 B通信自由 C作者享有署名权 D交付货款

93、公民依法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执行了选举权,这是(D)

A法的执行 B法的遵守 C法的实现 D法的实施

94、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的程序属于(D)

A法的执行 B法的遵守 C法的实现 D法的实施

9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

A仲裁机关一般是民间组织 B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关 C仲裁庭审理案件公开进行,但有例外 D仲裁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96、下列属于法的适用的有(D)

A公安局购买办公用品 B 检察官进行法律宣传 C人大制定、通过《立法法》 D法院冻结某一公司的银行帐户

97、下列属于执行调整性职能的法的适用是(C)

A依法取缔非法营业执照 B依法判处某杀人犯死刑 C依法发给结婚证书 D出示拘捕令

98、仲裁实行(A)制定

A一裁终局 B二裁终局 C三裁终局 D无限制裁决

99、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B)

A可以上诉 B不得上诉 C可以要求重新裁决 D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0、《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B)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多项选择题

1、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总的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和法的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ABCD)

A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 B反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的基本原则

C反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基本原则 D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生活其他要求的基本原则

2、依社会主义法所涉及的内容,社会主义法的原则可以分为:(AB)

A一般社会原则 B专门法律原则 C立法原则 D法律解释原则

3、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C)

A法治原则 B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4、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AB)

A经济基础的性质 B经济基础的状况 C一国的阶级力量对比 D一国的历史传统

5、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的统一性,表现为:(ABCD)

A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B都表现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

C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根本指导思想 D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历史使命服务

6、社会主义法通过哪几个方面直接调整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ABCD)

A对劳动者的保护 B对经济制度的保护 C对生产资料的保护 D对科学技术的保护

7、法与政治有哪些区别(ABCD)

A反映的内容不同 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 C形式不同 D调控的功能不同

8、社会规范按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ASC)

A政治规范 B技术规范 C文化规范 D团体规范

9、社会规范按其调整特点,可以分为(ABC)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团体规范 D体育规范

10、技术规范一般可以分为(ABC)

A单纯的技术规范 B社会技术规范 C法律技术规范 D道德规范

11、在阶级社会中,道德从总体上可以分为:(AB)

A统治阶级道德 B被统治阶级道德 C社会道德 D剥削阶级道德

12、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共产党政策的(ABCD)

A有力而特殊的工具 B重要工具 C不可缺少的工具 D一种法律手段

13、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ABCD)

A制定的方式不同 B表现的形式不同 C对人们的要求不同 D发展的前途不同

14、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ABCD)

A法律规范 B法律关系 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D法律适用

15、法律调整各个环节的指导原则是(AB)

A法治原则 B依法办事原则 C法制原则 D法律秩序原则

16、法律调整机制一般可以分为(ABCD)

A专门法律机制 B社会机制 C心理机制 D经济机制

17、法治、依法办事原则是法律调整(ABD)的指导原则

A各个环节 B整个调整机制 C法的运用 D2个环节

18、基本的法律调整的方式有:(BCD)的调整方式

A具体 B积极义务 C允许 D禁止

19、下列哪些不能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ABCD)

A科学研究的自然现象 B自然现象发生的过程 C大规模的社会过程 D血统关系

20、法律调整的方法有(ABCD)

A规范性调整方法 B个别性调整方法 C隶属的调整方法 D集中的调整方法

21、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AB)

A意志行为 B思想行为 C道德行为 D习惯行为

22、凡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是平权主体的方法是(BD)的法律调整方法。

A隶属 B协调 C集中 D非集中

23、下列哪些能够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BC)

A生产关系 B财产关系 C劳动关系 D不以人的意志而形成的物质关系

24、运用什么法律调整方式,取决于(ABC)

A法律调整的对象 B统治阶级的需要 C国家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 D法律调整的类型

25、法律秩序建立的前提有(CD)

A实行民主 B政府干预 C完善的法制 D实行法治

26、对“民主”的理解正确的是(ABCD)

A人民的权力 B多数人的统治 C一种国家制度 D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7、人类社会先后出现的民主形式有(ABCD)

A古希腊雅典的奴隶制民主 B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城市共和国民主 C资产阶级民主 D社会主义民主

28、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是(ABCD)

A它具有一整套民主保障体系 B它是大多数人的民主 C它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为最高原则 D它具有广泛性29、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是(ABCD)

A民主是前提 B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C法治是保障 D法治是法律化、制度化的民主的实施和体现29、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ABCD)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30、执法必严要求做到(ABCD)

A依法办案 B程序合法 C实质合法 D执法公正

3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

A有国家就有法制 B有国家就有法治 C有法制就有法治 D有法制不一定实行法治

3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BC)

A具体化 B法律化 C制度化 D权威化

33、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ABC)

A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 B它的对象是法律现象 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D它是多层次的意识体系

34、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划分为(ABC)

A个人法律意识 B群体法律意识 C社会法律意识 D国家法律意识

35、普法的目的是(ABCD)

A使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B深刻理解法律的重要作用 C使公民懂法 D树立社会主义法律观

36、法律文化是(ABCD)等活动的经验积累

A法的制定 B法的实施 C法律教育 D法学研究

37、影响我国法律文化的因素主要有(ABCD)

A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B西方法律文化 C前苏联法律文化 D邓小平民主与法制

38、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有(ACD)

A浓厚的伦理色彩 B民主与法治长期存在 C强烈的专制政治色彩 D礼入法中

39、在我国,判决书、离婚书是(BCD)

A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件有效的文件 D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0、我国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有(ABCD)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B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C科学的创见性的原则 D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41、我国的立法程序,通常包括(ABCD)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42、立法技术根据立法的进程可以分为(ABC)

A立法预测技术 B立法规划技术 C法律规范表达技术 D宏观立法技术

43、在我国法的创制中,“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的要求是(ABCD)

A法的创制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出发

B法的创制必须从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出发

C法的创制必须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要求出发 D法的创制必须主观符合客观,加强调查研究

44、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的要求是(ABD)

A法的创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必须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B法的创制必须把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

C为了法制在形式上的完备,无论制定法律的条件是否成熟,均应该及时进行

D法的创制还必须处理好立足于我国实际与借鉴、吸收外国法制的有益经验和法学理论的关系

45、根据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享有立法提案权机关和个人有(A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个专门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和10名以上的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

46、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原则”的含义是(ABD)

A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地制定新法、废止旧法、修改不适宜的法律

B在制定、修改、补充法律时,应该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承续关系

C对旧法批判地继承 D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

47、我国全国人大对以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案的审议,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过程(ABCD)

A大会全体代表听取关于法律案的说明 B各代表团以及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对法律案的有关内容进行讨论

C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 D大会主席团对法律委员会提出的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进行审议

48、我国全国人大对法律案的审议,一般经过(AB)

A专门委员会的审议 B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 C党的领导机关的审议 D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

49、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包括(BCD)

A公安部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委 D最高人民检察院

50、在我国法的创制中,“科学的创建性原则”的含义是(CD)

A法不应受社会现实条件和发展规律的严格制约 B法可以有主观想象和猜测

C法应该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 D法并不总是消极地承认现实,维持现状

51、“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是指(ABC)

A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必须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B国家专门机关在创制法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

C人民群众应该参加法的制定 D法的创制,可以由人民群众自发地进行

51、法的创制是(ABCD)

A实行法治的前提 B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C国家或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D法的形成的结尾阶段

52、法的形成(ACD)

A是新的法律规范纳入法律体系的过程 B开始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需要的产生

C结束于国家及国家机关创制法的活动 D离不开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及社会团体、政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

53、下列诸项中属于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有(ACD)

A“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B“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中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C“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D“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

5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ABC)

A假定 B处理 C制裁 D法律后果

55、下列诸项中,是义务性规范的有(BC)

A授权性法律规范 B禁止性法律规范 C强行性法律规范 D任意性法律规范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细则”的规定属于(BD)

A确定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56、婚姻法规定:“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属于(BC)

A义务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57、按照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进行的分类,法律规范可分为(AB)

A绝对确定性规范 B相对确定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绝对非确定性规范

58、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ABC)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59、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该条文规定属于(BD)

A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60、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该规定属于(BCD)

A禁止性规定 B义务性规定 C强行性规定 D确定性规定

61、相对确定性规范可以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程度,分为(ABC)

A情况性的规范 B必择其一的规范 C任选的规范 D禁止性的规范

62、法律规范性按照是否允许进行自主调整可以分为()

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决定确定性规范相对确定性规范

63、任意性规范(ABD)

A允许双方当事人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就一定问题达成协议 B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达不成协议时,适用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方案

C必须和个别性命令结合起来发挥作用 D是在没有个别意思表示(双方协议)的情况下起作用

64、专门化规范主要包括(ABCD)

A一般性规范 B定义性规范 C原则性规范 D业务性规范

65、法律规范的特征有(ABCD)

A国家意志性 B规范性 C抽象性 D逻辑性

66、法律规范(ABC)

A具有体现国家权利的属性 B是发地基本构成要素 C与整体法的关系是个别同整体的关系 D是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

67、法律规范的国家意志性是指(ABC)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

C法律规范具有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一致遵守的属性 D法律规范反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和利益

68、授权性规范(ABCD)

A适应“允许”这种法律调整的方式 B允许权利人自己做出某种行为

C允许权利人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 D允许主体自由选择行为方案

69、禁止性规范(ABCD)

A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 B要求人们承担一定消极不作为义务 C适应“禁止”这种法律调整的方式 D不允许主体有自我选择的余地

70、法的体系(ABCD)

A是一个内在统一、互相协调的整体 B是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组织起来的系统

C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 D受法律传统、法的历史发展和法学状况的影响

71、一国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是一个内在统一、互相协调的整体(ABCD)

A它们是同一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B它们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

C它们的制定和实施的指导原则相同 D它们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互联系

72、法的体系的基本因素是(CD)

A法律条文 B规范性法律文件 C法律规范 D法的部门

73、法的体系(ABC)

A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B制约着法学体系的形成 C是该国(或地区)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D比法学体系范围广

74、法的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两个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ABC)

A法的体系是内容,立法体系是法的体系的载体和外在表现形式 B立法体系一般须以法的体系为基础,并反映法的体系

C法的体系的组成因素是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而立法体系的组成是法律文件和法律条文 D法的体系比立法体系范围广75、法的体系包括(ACD)

A法律规范 B法律实践 C法的部门 D法律制裁

76、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AB)

A法律调整的对象 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原则 D法律在系主体的地位

77、法的体系与(ABC)等主观因素有密切联系

A法的历史发展 B法律传统 C法学状况 D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78、法的部门(ABC)

A内部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 B是法的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

C通常有若干个具体法律制度及相应的法律规范组成 D是根据法律调整的原则划分的

79、部门法的划分,除了依据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外,还应考虑以下的原则(AB)

A划分法的部门时,必须考虑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律规范的多寡

B划分法的部门时,既要以全部现行法为基础,同时又要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

C划分法的部门时,在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的基础上,也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

D划分法的部门时,要坚持科学的创见性

80、法的体系(ABD)

A是由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所决定的

B是立法体系的基础 C比法学体系范围广

D其组成因素是法律部门和法律规范

81、法的渊源一词具有不同的含义,可分为(ACD)

A法的物质渊源 B法的政策渊源 C法的历史渊源 D法的理论渊源

82、法的形式渊源是多样的,形成这种多样性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除社会制度或法的阶级本质不同以外,(ABC)都对法的渊源有相应的影响。

A宗教 B历史与文化传统 C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D国家所处的地理环境

83、迄今为止,历史上存在过的法的形式渊源主要有(ABCD)

A法律学说 B判例法 C君主赦令 D规范性法律文件

84、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特点是(ABD)

A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源源主要由各种制定法构成 B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只是法的渊源的一种例外的补充

C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也是法的渊源 D特别行政区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例外情况,在特定的局部地区长期存在

85、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

A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B宪法的地位和法律效力与普通法不同

C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D宪法的形式与普通法不同

86、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的渊源的是(BC)

A县人民政府的决定 B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C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党中央发布的决定或指示

87、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是有效的。这些条件是(ABC)

A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B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

C适用于本地区 D须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88、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有(ACD)

A法规汇编 B法的创制 c法典编纂 D法规清理

89、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ABC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0、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既有(ABCD)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 D终审权

91、法规清理具有如下特点(ABD)

A其对象是已经颁布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是法的创制机关的专有活动 C是一种立法活动

D依据一定的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以便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

92、法典编纂的基本特点有:(ABC)

A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 B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

C对原有法律规范可进行加工和变动 D不能废止和修改原有法律

93、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的部门规章,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ABCD)A低于宪法和法律 B低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C高于地方性法规 D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94、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系统化的清理的意义有(ABC)

A便于查阅规范性法律文件,从而有利于它们的适用和遵守

B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建立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

C有利于立法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D有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95、清理法规可能产生三种结果(ABC)

A命令废止 B责成修改 C延长法律效力 D进行修改

96、根据我国法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包括(ACD)

A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97、影响法的实现的因素有(ABCD)

A阶级本质 B法律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程序

C现行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应程度 D公民的法律意识

98、法的实现和法的实施的关系(CD)

A同一个概念 B区别不大 C法的实现是法的实施的目标

D法的实施是法的实现的前提

99、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包括(ABCD)

A禁止性规范 B绝对性规范 C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范

D单纯规定义务的规范

100、下列属于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有(ACD)

A履行契约 B保守国家机密 C继承海外财产 D收养8岁男孩

101、法的适用的基本形式有(ABCD)

A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 B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

C法的遵守 D法的适用

102、依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方式为标准,可将法的遵守分为(ABD)

A权利的享用 B积极义务的履行 C消极义务的履行 D禁令的遵守

103、法的适用的范围包括(ABCD)

A解决争执 B惩罚犯罪 C确认某种法律关系 D分配资源或提供福利

104、法的适用的主体有(AC)

A国家机关 B单位的保卫部门 C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D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部门

105、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BCD)

A契约 B判决书 C裁定书 D决定书

106、法的适用结果有(ABCD)

A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B变更权利义务关系 C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D实行法律制裁

107、我国审判机关在适用法时要求的“正确”是指(ABCD)

A事实清楚 B证据充分 C定性正确 D处理正确

108、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包括(ABCD)

A法律无差别地适用于全体公民 B公民平等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C依法保护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 D依法追究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109、具有强制性的调解的是(AB)

A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0、必须制作调解书的调解有(BC)

A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1、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可以反悔的是(CD)

A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B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C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1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依法行政的三个方面分别是:行政权利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违法行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B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根据

C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D依法行政的保障是违法行政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13、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条件下,仲裁机关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当执行仲裁(AD)

A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仲裁 B只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

C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提出仲裁 D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114、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条件下,法院不能接受起诉(BC)

A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B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起诉

C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D双方当事人都向法院起诉

115、仲裁审理案件(ABC)进行

A一般不公开 B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

C涉及国家机密的,不公开

D涉及国家机密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

法理学论述题及其答案

一、论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 (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1、一般法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法:(1)指法的整个领域,即包括宪法、民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2)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情况的综合研究。 2、法理学与部门法学 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法是什么?法是怎样产生发展的?法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同时,法理学还要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如法、权利义务等,是各个部门法学共同适用的。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法理学特别注重对法学方法的研究,其所研究的一些方法也运用于各部门法学的研究。 二、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亦可见教材P24-29 1、价值分析方法 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标准,只有研究法律的价值问题,才能对法律的正当性、法律的目的、作用和社会意义等问题做出理论说明。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 2、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 法律体系是一种有序的逻辑结构,并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如果排除对法律形式问题的研究,人们就无法理解、运用和执行法律。形式逻辑(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比较分类)和辩证逻辑(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 3、社会实证研究方法 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它的运行是一种社会过程,只有把法律和相关的社会事实联系起来,对法律的研究才是全面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 三、论三大法学派的法律观念 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 (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 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

法理学模拟试题(含答案)

法理学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D ) A.自觉遵守 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 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 B ) A.法律规范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的关系是( A ) A.一致的 B.对立的 C.矛盾的 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C ) A.无法可依 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 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B ) A.一般人的行为 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如何实现的( B ) A.国家领导人废除 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的法是怎样产生的?( A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哪一法系?( D ) A.大陆法系 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 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 )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 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 A ) A.依法办事 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 D.权利本位 11.在中国古代,下列哪一项是儒家的主张( B ) A.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下列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增强

法理学名词解释50个

司考资料收集:法理学名词解释50个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5、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6、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7、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8、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9、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0、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1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1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1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1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法治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的原则。 18、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法理学导论名词解释整理

名词解释整理 1.法学: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学问,实践知识,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2.法学思维:是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3.法学方法:从广义上讲,包括法学建构的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法律适用的方法。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法律适用的方法。(在法律实践中,法律适用总是居于核心的地位。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司法居于中心的环节。) 4.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是对每一法学学科中带有共同性、根本性的问题和原理做横断面的考察。(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 5.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6.法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法律理论观点、思想和学说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学分科体系大致统一,但却可以并存多个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 7.应然法: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即根据自身的特性而应达到某种理想或理念状态的法,有时又被称为“理想法”或“理念法”。 8.实然法:就是“实际上是什么样的法”,即在现实中实际存在、实际发生效力、对人们的行为实际产生作用的法,有时也被称为“实际的法”。 9.自然法理论:否认法自身的独立性,认为法必然从属于更为高级的行为标准(现代自然法理论认为主要是指道德),因此违反这个更高标准的法就不再是法。基本主张是“恶法非法”。 10.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因此,只有实在法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是实际存在的、具有实际效力并可以精确分析的法律,也只有实在法才是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与其他的行为准则没有必然的关系,即使实在法与上述准则相违背,也不能成为否定实在法之法律性质的理由,人们依然具有服从这种法律的义务。即“恶法亦法”。 11.法的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 12.法的内容:是指法的内在要素,即法律规范及其构成要素。 13.法的形式:法的内容的表现方式,是法的内容要素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态。 14.法律权利: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特点:法律性、自主性、利益性、与法律义务的相关性)一个完整的法律权利的结构,实际上是三个权利要素的统一: 1)自由权。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基础) 2)请求权。权利人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内容) 3)诉权。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保障)

法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 1、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有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 4、 5、 6、 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的规范作用:(即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作用。法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8、法本身的职能:(或专 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 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 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 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 社会关系的能力。 9、法的调整性职能:即运 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 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 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 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 15、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 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 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做 的基本分类。 16、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 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 行的分类。 17、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 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 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 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 的一种现象。 18、契约自由:是人们按照 自己的意志订立契约(合同) 而不受他人限制和干涉的自 由权利。 19、法的原则:就是体现法 的本质和内容的法基本出发 点和指导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是 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 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 律影响的各种法律手段的整 个系统。 28、法律秩序:就是依法建 立的秩序 29、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 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或 者说是低级阶段,是人们关 于法律现象的不系统的|自发 形成的感觉和情绪,它对法 律现象的认识是表面的直观 的。 30、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 意识的理性阶段,或者说是 高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 现象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 观点,它在法律意识中属于 主导的地位。 31、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 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 律活动水平的概念,法律意 :是指 :是指 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 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 该做什么的部分。 38、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 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担什 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39、命令性规范:就是以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体现的 国家规范性命令,一项命令 往往就是一个规范。

法理学简答题和论述题复习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不同于其他法学的基本特色: 1)客观性。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法所体现的是由物质社会生活所决 定的。 2)历史性。坚持辩证发展的观点,认为法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3)阶级性。坚持阶级分析的观点,认为法主要体现执政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2.近代法学体系为什么由分支学科构成? 1)社会关系复杂,所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部门法不得不复杂,每一个重要的 部门法需要一个法学分支学科来研究,因而形成了众多的法学分支学科。 2)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研究法律问题的学问,不仅需要不同的部门法,还要 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综合地研究各种法律问题,于是出现了 具有一般理论特制或具有综合特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3.西方法学派对法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观点: 1)法学要以“应然法”或“理想法”为研究对象。 2)法学的研究对象因为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在实际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法。 3)法学的研究对象应为法与社会的院系。 4)法学的研究对象应为法的价值、形式和事实,或法学的主要任务是注释 各种法律和法规。 5)法学应把如何以法治国和寻求治国之道作为研究对象。 4.法哲学的含义: 1)用来指称那些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 题的专门学问,与法理学并行的一种学问。

2)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语来理解和使用的法哲学,其内涵和法理学大致相同, 是法理学的另一种说法。 3)指称法理学中那些更注重理论抽象或更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问题的法理 学,是较为纯粹的或更高层次的法理学。 5.近代法理学诞生的标识: 1)有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2)有了专门的学者和专门的著作。 3)本身已形成了理论体系。 4)既是法学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同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有明晰的界限。 6.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 1)研究范围广阔,涉及法学体系中其他各门分支学科。 2)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基本的、根本的主题,它的成果 对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有重要的理论基础作用。 3)法理学还研究法、法的现象同其他种种社会现象的关系。通过研究这些 关系来深刻地理解各种法、法的现象和法的发展规律的精神实质。 4)法理学在同法学其他学科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这些法学分支学科具有 普遍的知道意义。 7.法理学流派思潮形成的条件: 1)有自成法理学理论学会所体系并对法理学的发展或进退产生影响的人 物。 2)代表人物有较为集中和系统表述其法理学理论学说的代表性著作。 3)这些人物和作品所阐述的法理学理论学说,在目的上较为明确的追求和

2020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论述题(二)

2020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论述题(二) 6 ,论述法在执行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作用。 7、试述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杜会作用的主要表现。 8 、论法律制定的合宪性和法制统一性原则。 9 、试论述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10 、试论法律体系的三大结构要素的区别。 参考答案 6 、答: ( 1 )在阶级社会中。法除了有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这个主要作用外。还具有执行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所谓社会公共事务,是指与阶级统治作用相对来说的。这些事务与阶级统治并无直接关系。而在客观上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 ( 2 )在各个阶级社会中,社会公共事务相关的法律性质、作用、范围不尽相同。但总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维护人类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包括最低限度的公共治安。绝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卫生、生态平衡、交通安全等。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公共安全法、人权法规、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都是为达这种目的而制定的。其二。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包括确定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则,确定各种交易行为的根本规范。确定基本劳动条件等。如产权法、合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这些方面的法是为了减少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提升确定性和连续性。增加交易安全。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商生产和交换的效率。其三。组织社会化生产。随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广泛使用。生产的社会化水准越来越高。以致壮会只有集中众多的资金、技术、劳力才能完成诸如水利,能源、交通、航天等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国家通过法律对之实行组织,管理和实施,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须。其四,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以及相关产品、

法理学复习参考答案

法理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B )。 A统治阶级的意志B社会物资生活条件 C 生产力D阶级斗争状况 2、以“他人的行为”作为作用对象的法的( B )。 A 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教育作用D预测作用 3、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 C )。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 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 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 4、根据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可将其划分为:(C ) A 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B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C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D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5、下列属于智力成果这类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 ) A 商标 B 厂房C隐私 D 公交车承载乘客 6、下列关于法与自由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D ) A 自由是法所体现或促进和实现的价值之一 B 法是保障自由和实现自由的重要的社会条件 C 法既要保护和实现自由,又要对自由作出合理的限制 D 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遵循 7、下列不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为:(C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镇人民政府 D 省人大常委会 8、按照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法律规范可以分为:(A ) A 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 B 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 C 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D 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 9、下列属于法的工具性价值的是:(B ) A 公正 B 保护 C 自由 D 效益 10、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D ) A 普通权利 B 救济权 C 相对权利 D 基本权利 11、下列没有立法提案权的是( A )。 A、十个全国人大代表 B、中央军委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 B )。 A、权力机关的干涉 B、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 D、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3、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叫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 B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14、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司法部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解释属于( A )。 A、行政解释 B、立法解释 C、司法解释 D、非正式解释 15、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C )。 A、国家审判机关 B、国家监察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二、多项选择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ABCD )。 A 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纠 2、法产生的基本标志是(ABC )。 A 国家的产生B权利和义务的分离C诉讼和审判的出现D私有制的产生 3、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AD )。 A法的调整方法B法的调整范围 C 法的调整内容D法的调整对象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ABD ) A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成的B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 C权利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限 D 权利和义务两者不可分割,且有统一性。 5、我国法学工作者研究法学通常使用的方法有(ABCD )。 A 社会调查的方法B历史考察的方法C逻辑分析和比较方法D语义分析的方法 三、选择题 1.法学是专门以(D )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大学考试—法理学——试题库及答案

64岁的李老太太在家中采用迷信的方法为刘某看病,获得刘某人民币9千元,法院宣判后,她一再声称,我没有文化,我不懂法,我有罪。李老太的行为形成哪一种法律关系 A. 单向法律关系 B. 横向法律关系 C. 民事法律关系 D. 调整性法律关系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 诉讼法属于 A. 私法 B. 社会法 C. 宪法 D.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A. 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B. 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 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 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 《律师法》属于 A. 宪法 B. 程序法 C.

D. 社会法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 在我国违法者的民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权属于() A. 人民法院 B. 全国人大 C.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 公安机关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 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A. 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 B. 双边法律关系与多边法律关系

纵向法律关系与横向法律关系 D.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 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是() A. 《法国民法典》和《人权宣言法》 B. 《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C.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使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第4条:“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以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一起产品的名称、别称制作招牌、菜谱来引导顾客。”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 确定性规范

自考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习惯法: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后,即成为习惯法。 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如法理学,法律思想史。 应用法学:通常是指在社会中实际运用的法学分支学科,其内容包括国际法学和国内法学以及关于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施的学问。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当这些技术规范在法律上被确认后,就成为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一般是指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方面的准则和标准,技术规范如被法律确认,就成为技术法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 行为模式] :是从大量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作为行为的理论抽象、基本框架或标准。 ①可以这样行为→授权性法律规范(鼓励性规范、容许性规范) ②应该这样行为→命令性法律规范(“令行”法律设定了积极的、行为的义务;) ③不应该这样行为→禁止性法律规范(“禁止”法律设定了消极的、不行为的义务;) [ 法律后果] :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 ①肯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承认这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以至奖励。 ②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法的概括性(一般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使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它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适用,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的评价准则:它是法的价值一个方面,它是指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的矛盾时,法根据什麽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 法的作用] :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它与法的本质,目的和特征密切联系。 法的强制作用:指制裁,惩罚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法的社会作用:是从法的本质和目的这一角度出发来分析的,是指维护有利于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种本质和目的不是很容易认识,要通过对大量现象的研究才得以认识。 法的现代化:法的现代化指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变过程及其相关问题。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授权立法:是立法机关(议会)在它所制定的一项原则立法(授权法)中,规定将某些具体事项立法授予行政部门,专门设立的机关,司法机关或地方国家机关。不同于授权法,后者指授权立法的整个活动或者过程,包括授权机关制定授权法和被授权的机关根据授权法的立法活动。 法系:指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经济体制:又称经济管理体制,一般指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经济基础:是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的综合,即所有制形式,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者的综合。 人民民主专政:它是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政治:就是一定的社会主体,以国家政权问题为中心,所展开的处理阶级关系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关系的活动,说到底就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政策:是一定的社会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依据自己的长远目标,结合当前的情况或历史条件所制定的实际行动准则。 人权:是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结合,具有二重性。 [ 民主的法制化] :指掌握政权阶级,运用所掌握的国家政权,将自己的民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加以总结、确认和固定,使之法律化、制度化,从而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 法律意识] :一般指人们对于法律特别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或态度等。社会意识的一种形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

法理学论述题

1论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1学习法理有助于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重大的问题上划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界限,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2学习法理学可为学习部门法学乃至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法理学所研究的是关于法,特别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和法制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掌握这些知识原理是学习和研究法学中其他分之学科的必要准备和前提. 3 学习法理学有助于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法理学,从理论上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原则和作用, 才能为正确认识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正确制定和适用法律,自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创造思想理论前提. 2论述原始社会习惯与法的主要区别 原始社会习惯与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2原始社会习惯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 3论述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二级本质,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总是对这种直接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确认,实际上是这种被历史地,阶级地规定了的行为自由和责任的反映,这就揭示了法的更深一层本质.法的第三级本质讲的是人们的行为自由和责任,人们的直接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一定经济关系和所有制关系发展的需要.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一定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的需要,就是法的第三个层次的本质,这可以说是法的深层本质. 4如何理解法与利益之间的一般关系 一,利益决定着法的形成和发展.1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2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这法的存在和本质.在社会发生阶级分化的情况下,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们一方面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另方面还必须给予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既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3利益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二.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1法能促进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2法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3法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利益问题在法的创制和实现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认识各种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在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对各种利益作出取舍和协调.是作好法的创制工作的关键.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法的实现是法所体现和保护的利益的实现. 5论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1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并且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主义法也不例外.无产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要把自己的意志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必须首先取得国家政权,这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条件.2社会主义法是在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剥削和阶级,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一切剥削阶级旧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剥削阶级意志的体现,从总体上说,无产阶级不可能利用旧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摧毁旧法体系.3人民群众参加了社会主义法的创建.人民群众参加法的创建是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的一个带有规律行的特点.也是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区别于剥削阶级法的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 6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 1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雏形.中国革命道路的特点决定了新的政权和法制的特点.中国革命是通过工农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逐步扩大工农革命政权,最终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实现的.2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革命根据地的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有条件在建国的开始就宣布彻底地无保留地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旧法.3中国社会主义法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和解放初期新民主主义法的继续和发展.总而言之,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是与中国革命的特点相联系的,是同革命根据地法相联系的,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革命根据地法和新民主主义法的持续和发展. 7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是反映法本身的特殊规律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 8论述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和发展,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实行,具有重大的理论现实和历史意义.一国两制的构想,不仅涉及到当代中国法的本质问题,它必然还要影响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立法制度和法律解释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必然要影响到整个中国的法制建设,因此,深入探讨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当代法律法制建设问题,是当代中国法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应当研究的一个崭新课题.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社会对象B.法律书籍C.法律条文D.法律现象 2.下列不属于封建制法的有()。 A.萨利克法典B.唐律C.教会法大全D.法国民法典 3.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 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4.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的制定主体D.法律的效力 5.大陆法系是以古代()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印度法D.中国法 6.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 A.法律B.政策C.习惯D.命令 7.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B.社会规范C.道德规范D.团体规范 8.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单行条例D.行政规章 9.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是依据()来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A.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B.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 C.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D.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 10.下列哪项不属于法的正式解释。()。 A.任意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不选都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律事实分为()。

A.法律后果B.法律动机 C.法律行为D.法律事件 2.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 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3.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包括()。 A.契约B.判决书 C.裁定书D.决定书 4.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 A.法律规范的制定B.法律继承 C.法律移植D.法律规范的认可 5.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定D.制裁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2.法律制裁 3.法律寂的权利 4.法系 5.法的创制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法的产生的标志。 2.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3.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 4.简述违法构成的概念及要件。 五、论述题 试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南京大学法理学复试真题

法理学一、法学导论 二、法的本体 1.法律意识 2.调整性法律关系 3.一般法 *2 4.法的渊源 *3 5.法律心理 6.法律规范的结构 7.法律部门 *2 8.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9.特别法 10.不成文法 11.强行性规范 12.成文法 13.部门法体系 14.法律责任 *2 15.法的预测作用 16.法的规范性 17.权义复合规则 18.法的强制作用 19.法律规则 20.法的意志 21.法律效果

22.法律义务 23.法律效益 24.派生性法律关系 25.构成新规则 *2 26.法的效力来源 27.法律行为 *2 28.法的实效 29.法律位阶 30.判例法 *2 31.法律概念 32.法律关系 33.法的形式 34.法律原则 *2 35.权力 36.法律权利 37.衡平法 38.授权性规则 39.法的一般作用 40.法律事实 41.应有权利 42.法律关系客体 43.实体法 44.法律事件

45.简述法产生的集中具体形式 46.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干系如何 47.简述法律关系的内容 48.划分法的部门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49.简要说明法律意识的分类 50.简述法的适用的特征 51.什么是法的强制作用,通常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52.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53.为什么说法是规范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54.试论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及其适用规则 55.简述法的分类 56.试论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57.简论判例法对成文法的意义 58.试论法的规范性特征 59.试论法律关系的特征 60.阐述权利与义务在结构功能上的相互关系 61.如何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其意义 62.如何理解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63.试论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之间的区别及其意义 64.试述法律适用的概念及基本要求 65.试述影响法律效力发生实效的相关因素 66.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评析

法理学名词解释笔记大全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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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法理学名词解释60个 来源:帅帅,zhou 1、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 2、法的渊源: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创作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3、义务: 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4、权利: 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有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5、立法: 也称“法的制定”。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即法的立、改、废活动。 6、立法解释: 指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 7、法律解释:是对特定法律规定的含义和内容的说明。 8、系统解释:

是对法律的具体条文与其它法条联系起来,或与其所属的法律制度、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联系,系统地理解和说明法律规定地内容和含义。 9、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法规问题所作的解释。 10、限制解释: 是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11、学理解释: 指较权威的法学着作或法学家在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的解释。 12、行政解释: 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和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13、逻辑解释:即遵守思维的基本规律,按照形式逻辑的方法并揭示法律规定的含义。 14、扩充解释:是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广于其字面意义的解释。 15、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所进行的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16、形式推理: 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运用演绎、归纳和类推的方法决定案件。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的正确。 17、辩证推理: 是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的综合平衡和选择。法官要从法律的价值、目的和作用,法律的基本原理,国家和执政党的政策,社会公德考虑出发,选择或创立一个适当的规范,填补法的空白。 18、法律推理:

《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其答案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A) 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B.是否合法 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 D.是否具有社会性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B)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B) 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 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D) A.授权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B)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轻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C) 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B.公权利和私权利 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D.人权和公民权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B)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 A.孩子 B.孩子的安全、健康 C.保姆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复旦法理学真题

复旦法理学真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复旦839法理学真题2019 一简答 法律规则 法律责任的本质不同学说 卢梭法律思想 社会学法学特征 二论述 正当法律程序与人权保障 举例说明法律与道德 1999 简答题 1.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2.梅因关于法律发展阶段的划分理论 3.法律的普遍性要素 4.法律概念的形成与作用 论述 1.卢梭与康德的国家观的异同 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2000 简答

1.法的继承性 2.詹姆士威尔逊的自然法观点 3.遵循先例原则 4.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 论述 1.论述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2.阐述: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含义2001 2002 2003 一、简述题(每题15分,共90分) 1、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 2、阿奎那对法的分类。 3、卢梭的主权学说。 4、权利的要素。 5、经济法学派的本质特征。 6、可持续发展法的特征。 二、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1、简述你对苏联法概念的思考。 2、试述农村法治发展的途径 2004 简答题

1.苏格拉底的法律观 2.罗马法学家对法的分类 3.孟德斯鸠的自由观 4.康德的义务观 5.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6.公民权和人权的关系 论述题 1.从黑格尔的所有权理论看人格权的形成 2.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设 2005 简答题15*6 1.亚里士多德的法律定义 2.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3.康德的权利概念 4.奥斯丁的法律含义 5.自由的法律对应物 6.法律的伦理性 论述题 1.新自然法学与新分析法学的争论 2.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2006 一、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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