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赔偿上诉状范文财产损害纠纷上诉状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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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赔偿上诉状范文财产损害纠纷上诉状应该怎样写

原告: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26.4元、误工费208.35元、交通费80元、鉴定费300元、财产损失费50元,合计赔偿2264.75 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2月5日晚上,被告XXX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XXX 家的XXX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后原告到XXX医院住院治疗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1626.4元。经兰州市XXXX 公安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XXX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陈XXX“毁坏房门暗锁一把、打烂竹椅一张、上身外衣拉链扯坏、上身内衣扯烂”。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此致

省×× ___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陈芳,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甲。

委托代理人许晋军,黄梅县黄梅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上诉人陈某为与被上诉人王某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黄梅县 ___(xx)鄂黄梅 ___018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焱奇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付焰明、助理审判员樊劲松参加的合议庭,并于xx 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陈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芳、被上诉人王某甲的委托代理人许晋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xx年农历正月,王某甲和陈某经柳林乡塔畈村村民王某乙介绍认识并订婚,双方约定xx年10月1日结婚。在随后外出务工期间,双方同居生活,并致陈某怀孕。同年农历8月1日,按照当地习俗,王某甲父亲王心正和同村村民刘某到陈某家送彩礼29000元以及商量结婚事宜,后来双方为彩礼和其它事情发生矛盾,致使双方没有如期结婚,婚约解除。同年10月8日被告陈某向黄梅县妇联求助。

另查明,陈某于xx年10月9日起在黄梅县妇幼保健院住院5天,进行引产手术,xx年10月14日出院,总费用1266.43元,医嘱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

原审认为,给付彩礼是我国的一种民间婚俗,王某甲以结婚为目的,给付陈某一定数额的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

为,后来双方未能够缔结婚姻关系,条件没有成就,王某甲要求返还彩礼而发生的纠纷是婚约财产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陈某是否收受王某甲的彩礼,诉讼中王某甲提供的证据与本院调取的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王某甲给付彩礼,陈某收受彩礼的事实。王某甲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符合《最高 _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_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陈某反驳没有收到彩礼 ___不符合常理,且不能自圆其说,本院不予采纳。王某甲主张返还买戒指花的钱和给付的生活费,未举证证实,不予支持。关于彩礼返还的数额,首先,考虑到王某甲、陈某曾经同居生活,陈某怀孕后流产确有其事,由此造成陈某一定数额的物质损失和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王某甲存在一定过错,可由其作出适当补偿;其次,因双方系临时解除婚约,王某甲所给付的彩礼,被告已部分或全部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必要开支,故可由陈某酌情适当返还;结合本案彩礼的数额、双方的家庭生活情况以及王某甲的意思表示,本院酌定被告应返还彩礼款29000元中的30%,计8700元。依照《最高 _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_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 _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一、由陈某返还王某甲彩礼款8700元,该款项白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王某甲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___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由王某甲负担500元,陈某负担300元。

上诉人陈某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王某甲根本没有送上诉人29000元彩礼事实,本人是xx年10月8日因王某甲悔婚到黄梅县妇联维权,当时该妇联接待时没有做笔录,本人也没有签什么字,黄梅县妇联维权登记卡没有加盖公章,原判以此认定王某甲送彩礼事实不当,要求二审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被上诉人王某甲代理人庭审中辩称:原判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要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中上诉人陈某向本院提供了三份证据。1、王某甲于xx年9月16日(农历xx年8月初1)王某甲发给陈某手机短信,内容是:王某甲辱骂陈某。拟证明农历8月1日这天,双方为彩礼已发生矛盾,王某甲没有送彩礼的事实。2、黄梅县停前镇邓坳村民委员会证明,内容是:陈某与王某甲定于xx年10月1日结婚,陈某已准备好嫁妆、并于xx年10月1日准备了婚宴,王某甲在当日没有来接人。拟证明王某甲毁婚。3、黄梅县妇女联合会证明,内容是:陈某于xx年10月8日到该联合会上访。拟证明在一审中王某甲提交的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计生委员李小梅证言“xx年9月份某一天,县

妇联打电话给她,询问王某甲与陈某闹纠纷,不想嫁,想把怀孕的孩子做引产手术,男方送的彩礼不想还,作为手术费、营养费、青春补偿费”的证言不实。

经质证,王某甲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证据1手机号不能证明是王某甲的,不能达到证明的目的。证据2、不能达到证明的目的。对证据3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证据1不能确认系王某甲所发,不予认定;证据2、黄梅县停前镇邓坳村民委员会系陈某所基层组织,对陈某的情况最了解,本院予确认;证据3王某甲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你看,这个可以不

交通事故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丁x,女,1981年3月27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上街区友谊街x号院x号楼x号。系死者张x之妻。

上诉人(一审被告):张xx,男, ___5月9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xx号院xx号楼x单元xx号。系死者张x之父。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xx,女,1955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xx号院南院x号。系死者张x之母。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XX,男,1953年10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XX乡XX村X组XX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XX,男,1987年12月3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XX乡XX村X组XX号。

上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___xx年8月14日(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中原区 ___(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中的第二项,并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谢XX驾驶车辆与张X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张X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上诉人谢XX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被上诉人谢XX未按照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且未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应当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被上诉人谢XX负有严重的过错责任。且在交警队和法院

庭审中多次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被上诉人谢XX都拒绝出示。其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且在客观上也影响了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同时也使上诉人错过了向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的机会,其行为是在恶意规避自己的责任。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合理判决,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院庭审的一个重要功能。鉴于被上诉人谢XX拒绝出示驾驶证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责任之嫌,我们有必要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维护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增加被上诉人的责任承担比例,以维护案件的公平公正。

二、死者张X没有遗产。根据《中华人民 ___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被上诉人谢XX 驾驶的车辆和张X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后张X因抢救无效死亡。因张X的过错导致其应当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张X从这一层面上属于侵权人。其因违章驾驶所导致的侵权赔偿责任系侵权之债,属于其生前个人债务,应当以张X的遗产进行赔偿。而张X生前并没有遗留任何个人财产,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张X的生前债务包括本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侵权债务应当归于消灭。法院判决上诉人丁X、张X和国XX赔偿原告谢XX医疗费于法无据。

三、上诉人丁X、张XX和国XX均表示放弃对死者张X遗产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 ___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根据此法条的规定,上诉人丁X、张XX和国XX等三人因为放弃继承死者张X的遗产,也就没有为死者张X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的义务。因此,三上诉人无须对死者张X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撤销郑州市中原区 ___xx年8月14日(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并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郑州市中级 ___

上诉人:丁 X

张XX

国XX

你好:

你要的上诉状于下,请将具体内容填充后使用。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卢×,男,38岁,会计,住××市××区。

上诉人蒋×,女,30岁,驾驶员,住××市××区。

上诉人因房屋买卖一案,不服××市××区 ___的(x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市××区 ___的(x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2. 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 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00年8月,被告蒋×因做生意发生亏损,便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与丈夫共同旧资购买的一套单位集资房及辅房转让

给了原告卢×,价格为人民币13. 5万元。双方于同月19日在各自所邀请的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原告卢×于当日将全部购房款交付给被告蒋x,被告也将该住房及辅房的钥匙交付给了原告,并代收了装修押金500元。因当时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故双方当时未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直到年底,房产证才办理完毕。但因被告所在单位将所有集资房的房产证集中统一保管,所以还是未能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但原告实际占有、使用并管理了该房产。xx年6月起,原告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于xx年9月人住。xx年1月中旬,被告所在单位将统一保管的房产证发还给被告。之后,原告依约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被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推脱。于是,原告向××市××区 ___起诉,请求法院:责令被告蒋×依约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 7万元。被告蒋×辩称:自己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出卖给原告,且未领取权属证书,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六)项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元效合同,双方应互相返还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并按双方过错大小各自赔偿对方损失,要求驳回原告卢×的诉讼请求。同时,蒋×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反诉被告卢×退还反诉原告蒋×房屋,井赔偿因无效合同所遭受的房租损失。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出具的房款收条、房屋所有权证、房租估价报告书及装修清单等为证。

××市××区 ___一审认为:本案讼争房屋系被告(反诉原告)蒋×与其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集资购得,属被告夫妻共有财产,而蒋×在出卖该房屋时没有取得其丈夫的同意,其行为属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法定情形之一。原、被告的"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明文规定而无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各自所取得的财产,井按其过错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的损失。原告(反诉被告)卢×对该房屋所作的装修及添置的部分家具应当列入评估清单,并在返还该房屋时一井移.交给蒋×。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无效均有过错,但相比之下,蒋×的过错更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判决:驳回卢×的诉讼请求;确认蒋×与卢×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由卢×将交易房屋返还给蒋x,该房屋内被列入本案评估清单的财产不得毁损,由卢×一并移交给蒋×;由蒋×返还卢×购房款13. 5万元,并赔偿卢×的装修损失5万元。

对于该一审判决,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签订协议时自己根本不知道蒋×有丈夫,且产权证上的共有人一栏内容为"无",自己是善意取得,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一审判决显然是错误的。因此,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按自己的一审诉讼请求进行判决。

此致

××市××区 ___

上诉人:

xx年月日

"高保低赔"是媒体杜撰出来的新名词,它是指汽车保险在投保车损险时,据以计算保费的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确定,发生全损赔偿时却只按车辆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得出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合同,更有媒体说是欺诈合同。

表面上看,高保低赔是一个不公平的保险合同,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源是汽车保险的一类财产保险的一个基本问题——不定值保险。

何谓不定值保险?就是在各类财产保险中,投保时不确定保险价值,只有在发生事故时再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全损事故时,按保险金额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则按"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发生全损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发生部分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所以,当车辆不足额投保时,发生部分损失往往会被比例赔偿,而且车辆的部分损失发生的概率比全损的概率大得多。另外,由于车辆出险时再去评估车辆实际价值比较不现实,为了充分保障车主的充分保障的需求,一般在投保时,直接按车辆的重置价值确了保险金额,这样就保障了部分损失的赔偿不会被打比例。但这样做,就显得保险公司多收了全损部分的重置价与实际价值之间差额的保费,但这些保费一方面金额不大,另一方在测算保费时已统算优惠了。

所以,你想通过“高保低赔”获得什么的权利?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超额赔偿,还是超过车辆实际修理费用之上的额外赔偿?还是想要求保险公司退回高值低赔而因此多收的保费?前两者如果法院真的支持了你的请求,实际就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如果为了最后一条的诉讼,我相信那肯定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

我的回答可能你不爱听,但这是现实.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国家赔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李**,男,汉族,年龄,62岁,住* 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违法拆除原告房屋恢复原状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因违法行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应当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1997年3月28日以有偿出让方式合法取得宗地编号为97-05,面积为2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10年11月24日被告将原告的厂房非法强行拆除,严重侵犯了赔偿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将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告上法庭,经过两审法院审理,2011年8月5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011)济行终字第123号,依法确认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法非强行拆除原告的厂房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

利”,原告年月日要求被告对其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将拆除的房屋恢复原状,原告将赔偿申请书采用快递的方式邮寄送达被告,被告拒收。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泗水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12-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经典行政上诉状范文

经典行政上诉状范文 引导语: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裁判的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行政上诉状的经典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范文一: 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 1.撤销区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上诉人于19 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 ) 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1.15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19 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 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南 代理人: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2010年7月15日,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0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

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裁定认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无效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的规定确定管辖。 "2、在本案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问题上,当事人双方约定了"申请仲裁"或"起诉"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因此,在合同中,既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又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仲裁管辖权与法院管辖权相排斥的原则,可以认定双方对于以何种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并未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应当属于约定不明确,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欠款民事起诉状模板

欠款民事起诉状模板 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欠款的民事起诉状模板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杨某 2006年3月5日 注: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行政赔偿起诉状

行政赔偿起诉状 行政赔偿起诉状【1】 原告×××, …… ( 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 ( 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被告×××, …… ( 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其他当事人×××,…… ( 参照原告的身份写法,没有其他当事人,此项可不写)。

诉讼请求: …… ( 应写明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 ( 写明起诉的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尽量逐条列明)。 此致 ××× 人民法院 原告: ××× ( 签名盖章) [ 法人: ××× ( 盖章) ] ××××年××月××日

( 写明递交起诉状之日 ) 附: 1、起诉状副本××份 2、被诉行政行为××份 3、其他材料××份 行政赔偿起诉状【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上诉优选范文

行政上诉优选范文 范文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xx,女,生于1960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末端41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2006)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2005)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

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因此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在2005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万州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1996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第二次是2002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2005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2003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准入条件是:个体经营、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上列情形看来,每一次出台的政策从出让的期限、到下次出让时间的衔接、出让价格、准入条件以及出让的方式上都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完全属于新政策出台。 3、一审法院认为:《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重庆道条)属于地方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对此上诉人认为,《行政许可法》

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状 [背景介绍:赵某某(车主)购买的一辆货车挂靠在开远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并落户在该公司名下。本案作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发生前,双方曾结束了两桩诉讼:一是赵起诉公司,要求解除挂靠经营关系,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挂靠经营存在并且判决解除;二是当地的一家银行起诉该公司和赵某某,称赵曾经车辆抵押贷款未还,要求共同归还赵购车时的抵押贷款,法院判决认定赵某某曾签过字申请贷款9万余元,但在由该汽车公司代为办理贷款时该公司私自更换了贷款资料,以赵的名义贷款了13万余元(所贷款项当天即从赵的存折中便被划入该公司的另一关联公司账户内),最终判决贷款由该公司归还,赵不承担责任。该公司履行了归还银行的贷款后,向法院提出本案的诉讼,诉称赵某某向其购买车辆未付款,要求支付车款共28万余元,赵某某辩称车辆是自己在外地的昭通购买,经人介绍开到开远挂靠在对方公司名下经营,且卖车单位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单位已注销,买车的大部分手续资料已交被上诉人公司,“贷款”9万余元的资料是受骗才签的字,自己不欠对方车款。一审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由赵还款18万余元,上诉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判决仍然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由赵归还该公司9万余元车款和其他损失共计元。赵某某不服委托云南中天

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常明代理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男,1966年8月14日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人,住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某某村委会某营村。身份证号:532101196608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开远市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开远市昆河公路旁 法定代表人:罗某某,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某市人民法院(XX)某民二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审判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裁决不公,判决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服一审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开远市人民法院(XX)开民二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所做的第一、二、三项判决,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开远市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注:本案二审标的为) 二、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审判程序违法,并直接导致本案裁判错误 发生在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且同时针对本案中的涉案车辆的诉讼,本案是第三起,一审法院作出的(XX)开民二初

债务上诉状范本

债务上诉状范本 发生债务纠纷,无法同意一审判决?可以申请上诉,那么,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债务上诉状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债务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一审被告):余XX,男,xxxx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XXXX区XXX三路XX号X区X栋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奚XX,男,xxxx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南宁市XXX区XXX路XX巷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南宁市XXX区人民法院(xxxx)X 民一初字第588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南宁市XXX区人民法院(xxxx)X民一初字第588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借条》系原、被告对此前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后出具",是错误的。 1、看看被上诉人的《民事起诉状》 被上诉人的《民事起诉状》写明"xxxx年2月18日,余XX向原告借款20万元。",即被上诉人陈述上诉人向其借款的时间为"xxxx

年2月18日"(上诉人注:这里的xxxx年2月18日应为笔误,应为xxxx 年2月18日,因为,上诉人书写的《借条》的落款时间为xxxx年2月18日,并且被上诉人在诉讼请求里主张利息的起算日也为xxxx年2月18日),而一审判决却认定《借条》系原、被告对此前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后出具,这显然与被上诉人陈述的借款的时间为xxxx年2月18日(应为xxxx年2月18日)不一致,因为,如果按一审判决认定,假如是重新结算后出具《借条》,那么可以推断,借款的时间就应当是出具《借条》之前的时间,而不是重新结算之时(xxxx年2月18日)或重新结算之后的时间。所以,一审判决认定"《借条》系原、被告对此前债务进行重新结算后出具"没有根据,这一认定与被上诉人陈述的借款的时间相违背。 2、看看上诉人书写的《借条》 上诉人xxxx年2月18日书写的《借条》写明"今借到奚XX人民币贰拾万元(¥20xx00:00)整",从意思上理解,"今借到"的"今"的时间为xxxx年2月18日,这一时间与前述的被上诉人的《民事起诉状》的时间一致,都同为xxxx年2月18日,而与一审判决认定的借款的时间不一致。 二、被上诉人并没有向上诉人提供20万元的借款。 1、被上诉人没能提供其xxxx年2月18日当天或xxxx年2月18日之后提供20万元借款给上诉人的银行对账单。 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没有到庭,其代理人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陈述说被上诉人是通过转账方式向上诉人提供借款的,可

行政赔偿起诉状(范例)

行政赔偿起诉状(范例) 行政赔偿起诉状(范例)原告:黄____,女,42岁,汉族,____县人,系已故被害人原____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成之姐。现住____市____区________街40号 被告:____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张____,局长 第三人:____省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____,经理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被告________市公安局非法拘禁被害人黄成的违法行为。 2.责令被告及第三人返还和赔偿因被告非法扣留并已无理付给第三人所属原告财产1950000元及利息327600元人民币。 3.责令被告赔偿因非法拘禁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黄成本人及其所在公司的损失。 4.诉讼费用由被告及第三人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96年4月23日,____市公安局突然将因公出差到____市的____光达贸易公司经理黄成非法拘留,并借故对其收审。声称:____ 、省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状告光达贸易公司诈骗其货款1870000元,要求光达贸易公司及黄成本人偿还本息2380000元,否则不予放人。原告黄____、(黄成之姐)被迫付给____ 、公安局人民币1950000元,41天之后,黄成才获自由。由于黄成无辜被____ 、市公安局非法拘禁,身心健康受到严峻摧残,1996年6月20日不幸身亡,致使黄成所在公司关门停业,损失惨重。 原告认为,被告非法拘禁被害人黄成,是一起典型的公安机关强行抓捕经济纠纷案当事人作“人质”,关心他人敲诈勒索的严峻违法行为。对被告的这一违法行为,理应被确认为非法。因为,被害人黄成及所在公司与第三人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何来欠债诈骗之讲。被告置上述事实于不顾,竟将利用“人质”非法从原告处勒索来的1950000元巨款划给了与原告无任何牵连的____贸易石油化工公司。被告的行为严峻地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案件处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给原告及被害人造成了极其惨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原告黄____及被害人黄成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此致 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黄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镇。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北路号111室。 原审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北村32号。 负责人:某某,经理。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某某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高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一、该判决对被告的辩称,存在遗漏和曲解。 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某某分公司称: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没有异议,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实意思是,对原告起诉的与其 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但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据以证明的相关证据存在异议的,且原告起诉的证据是非常不足的。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称:要求某某公司与原告协商解决”,众所周知要 求调解不属相对人抗辩,将被告要求调解作为辩称内容显然文不对题,更非被告的真实辩称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的真实辩称意见则与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实辩称意见相同。可是,该判决却断章取义,未将被告的真实答辩意见记入笔录,导致了该判决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错误,从而作出了完全倾斜于原告和绝对不利于被告的裁决。显有失公平。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该判决对原告诉请的返还本金1987196.54元予 以认定,但原告称该款项是某某承揽工程施工期间被告拖欠的款项,该事实在该判决书中并无阐述,本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款是现金还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时间、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本模板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_______,性别_____,_____族,____ 年___ 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省_____县_________镇____街_____号,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性别_____,_____族,____ 年___ 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省_____县_________镇____街_____号,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性别_____,_____族,____ 年___ 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省_____县_________镇____街_____号,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__(被告可有多个,依此格式类推)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_____、_____立即偿还原告借款_____万元,被告_____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及保全费用由___(位)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_____、_____向原告借款_____万元,约定借款期限__个月,如到期不还,____________,担保人(若存在)为被告_____,有字据为证。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不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

行政赔偿起诉状

行政赔偿起诉状 行政赔偿起诉状(一) 原告:张xx,男,53岁,住xx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 被告:xx市教育局,熊xx,局长。 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履行依法处理行政赔偿申请的法定职责。 二、判决被告赔偿自1995年12月至2010年8月(或至今)的伤害。 事实和理由:尽管被告对原告的侵害始自1991年。但是,自1995年12月起,实施的涉嫌强迫劳动等犯罪的陷害行为,已由余姚市处理信访突出咨询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为:违法,以新的:搁置工伤争议,予病假待遇陷害了。特对自1995年12月至2010年8月,十五年期间对原告的伤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如下: 一、余姚市教育局实施持续涉嫌强迫劳动等犯罪的陷害行为,是自1995提12月起,由肖焕凡勾结朱爱华等法律主体的职务行为,共同实施的。并由朱开权自2005年2月1日以来,持续实施的。尽管,2008年11月起,余姚市教育局又实施了以停发工资,力图持续实施涉嫌强迫劳动犯罪的陷害。但已有2010年8月,被决定:自2008年11月以来,变更为搁置工伤争议,予病假待遇了。 二、尽管,与强迫劳动之前的,在家长休期间的待遇有区别。由全额工资,变成80%或者50%的工资了。但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被纠正了。或者说,已被确认为违法了。为此,余姚市教育局是要承担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期间的伤害赔偿的。 三、赔偿的内容:1、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时刻损失费。以宁波市当前平均工资的五倍赔偿。2、是原告为维权的材料、财产,和精力损失费赔偿一百五十万元。3,在强迫劳动期间,仍以涉嫌绑架、损害犯罪的行为陷害原告的伤害,赔偿300万元。 为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追究被以第三人侵权的法律责任,特提起上述行政赔偿诉求。因这是别断向余姚法院起诉,仍无反馈消息的。特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述诉求。 此致 具状人:xxx 20**年4月12日 行政赔偿起诉状(二) 原告xx(曾用名xx、xx),男,1958年4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xx镇南常口村第三村民组。 被告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住宅地:新郑市孟庄镇。 法定代表人靳大勇,系镇政府镇长。 第三人李国强,男,1976年7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新郑市孟庄镇南常口村第三村民组。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及第三人负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拾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和第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第三人均为新郑市孟庄镇南常口村第三村民组村民。两家均有宅基地,两家南北相邻,原告在第三人的北侧。1987年第三人强行将原告南侧占为已有,在此建住所。当时原告已强烈要求其退出,但第三人向来未退出,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 经双方多次交涉无效,原告经过信访但信访部门并未解决;又提起民事诉讼,但亦未作出合理的处理。 原告依法向政府多次要求对其争议的土地进行确认并处理,但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并没有履行任何法定职责。并且,也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

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xx日出生,无业,住辽宁省朝阳市xx。 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XX。 法定代表人:XXX,部长。 住所:北京西单XXX。 上诉人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字第XX 号行政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 书,并受理本案; 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XXXXX 3.本案诉讼及其他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裁定,上诉人认为该认定理由不清楚且结论不成立。上诉人认为本案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上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因此,上诉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因此,上诉人认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附:上诉状副本1份。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诉人(原审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 2、一审法院对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集团湖南分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为***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应为被上诉人向***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2007年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2010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2009年4月30日对欠款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

关于债务纠纷上诉状范文

关于债务纠纷上诉状范文 导语:借款人常常以各式借口或原因推迟或不偿还借款,这给债务人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损害。下面是收集的关于债务纠纷上诉状范文,欢迎参考。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市 ___(xx)东法民一初字第2XX号民事 ___,认为认定被上诉人陈借被上诉人蔡及系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系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 2、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蔡要求上诉人王对被上诉人陈所借款承担共同给付义务的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不存在上诉人夫妻共同举债的事实,不存在被上诉人陈个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不存在被上诉人陈投资的收益用于与上诉人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上诉人王与被上诉人陈洲间无共同债

务系生效判决文书所预决的事实,一审判决使用推定认定被上诉人陈借被上诉人蔡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系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陈借被上诉人蔡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其理由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的解释的规定所作的一种事实推定,但上诉人王与被上诉人陈间无共同债务的事实,已有东莞市两级___判决生效的(xx)东法民一初字第8359号,(xx)东法民一终字第1437号两份 ___所确认,一审判决不从生效法律文书的拘束力,对被上诉人陈所借款推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显然违反了证据规则第九条、第六十三条关于证据的采信原则,系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二、我国婚姻法没有排除夫妻一方单独债务的存在,由于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属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完全不同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种法律关系,我国婚姻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为认定标准。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陈个人借款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借,系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原则。 三、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系特指夫妻间对财产有约定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从逻辑上不能反过来理解成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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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范文 行政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男,××岁,×族,××出版社编辑,住北京市××区××街××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被告: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区×××路××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 案由:出租汽车管理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二、判令被告依法对北京市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拒载伤害原告的恶劣行为作出处罚。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19××年5月21日早7∶30分在平乐园小区北口叫了一辆银建出租汽车公司所属白色"面的"(车号:京B13513),并对司机讲到小区内带点东西和接一个人。 车到住处楼下,我下车准备上楼时,司机说下车需留下押金,我于是掏出 50元钱放在驾驶室右座前的仪表台上。 我和我爱人各搬几包放在车上,司机讲带东西要加10 元钱。 由于无此项规定收费标准,故予以拒绝。

司机讲"你不给加钱就甭坐",我说:"不坐就不坐",司机又说:"不坐也要给10块钱",这时我爱人正准备往车下搬书,司机却一把将放在右仪表盘台上的50元钱装在兜里,并起动车,而我此时手执车门扶手正站在开启着的车右前门侧的地上和司机讲理,由于耽心车上的钱物被带跑,无证据,于是就将其右仪表盘台上的服务卡取下,这时车速已很快,将我拖着跑了约60米,然后一个左急转弯,将我及车上的书重重地甩在地渣路上,我的衣服都被搓破,混身是血,经送医院检查全身脸、手、胸、腿多处挫、裂伤,其中右手的食、拇指间有一宽3厘米,深2-3厘米的口子,造成外伤,缝合8针。 目前原告右手遗有运动障碍,左面部留有伤疤。 事发之后,被告对其辖下的北京市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恶劣行为非但不进行处罚,反而对原告十几次找被告寻求解决问题采取推诿,拒不接待,甚至说原告妨碍了他们的工作。 被告的行为引起了新闻界的极大关注:《法制日报》于19××年10月6日予以报道,10月7日刊出评论,北京电视台在11月13日的北京新闻中予以报道,并且披露了被告拒绝被采访的事实;《北京青年报》在 11月19日的新闻周刊中亦予以报道,《南方周末》在12月5日也给予披露。 然而,时至事发后近一年的今日,原告对银建公司仍未作出任何处罚,对原告也未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有关此事的答复。 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被告没有履行其所应负有的责任,给原告及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后果,依据《行政诉讼

行政上诉状范文

行政上诉状范文 导读:本文行政上诉状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行政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XX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XX层; 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庄品华,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行初字第208号行政判决书; 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字第0964号工伤认定书; 上诉理由 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判决认为,年夜饭作为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的集体活动,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是工作的合理延伸,T某某在参加上诉人组织的年夜饭后回家途中应属于下班途中。遂据此维持了被上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但上诉人认为,参加完

年夜饭回家途中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下班途中。具体理由如下: 一、年夜饭虽是集体活动,但其是一种与工作无关的联谊活动,参加与否也完全由职工自愿选择,故年夜饭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只能说有联系但没有达到工伤保险条例所要求的工伤应与“工作”紧密关联的程度。 1、年夜饭不具备工作的特征,系与工作无关的一项独立的活动。首先,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把参加年夜饭列为工作内容,从合同中也推导不出此种义务; 其次,参加年夜饭不是T某某履行职务必须的应酬,更和其本身的业务无任何关联;最后,工作是员工的合同义务,违反该种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参加年夜饭是员工的权利,放弃该权利并无任何法律责任。 2、上诉人并未就职工参加年夜饭联谊活动作出任何要求或强制,参加与否完全有职工自由决定。 3、年夜饭仅仅是一种福利,既非上诉人义务,也非职工的权利,并且职工参加年夜饭更非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4、从权利义务对等性的角度来看,“工作”是职工提供用人单位业务包含的劳动以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的过程。这体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而年夜饭中,职工不需要提供任何劳动,相反,企业却果要承担工伤的风险,权利义务将极不对等。 二、年夜饭饭毕回家途中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下班途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例 近年来,不时发生买卖纠纷的案件,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买卖合同纠纷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 60%。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 60%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 60%,不达到此标准的

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35%的按照500元\金属吨计算,并且供应货物不得加入外来夹杂物。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供应的铅精矿经公安局委托检测后品位仅有13.14%,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初衷,导致无法冶炼出粗铅,给上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根本性违约。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20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20xx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20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20xx年6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 公安局xxx分局委字[20xx]17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 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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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范本及格式 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行政起诉状范本及格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行政起诉状 原告:************ 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吴军营主任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85号 电话:962110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撤销(2011)沪劳委审字第1475号《劳动教养决定书》。 2、请求贵院判令承担国家赔偿。(关押期间按照142.33元每天的标准计算)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首先,被告认定原告伙同他人为报复被害人*******,将油状物品泼洒在蔬菜上,并掀翻蔬菜摊位,还殴打单某某至其轻微伤。被告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并且原告所针对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因此,被告认定原告"随意殴打他人"而"犯有寻衅滋事行为"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其次,被告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教养"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而本案属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依据只能是法律。而被告(2011)沪劳委审字第1475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却是依照公安部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作出的,该"试行办法"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其阶位不足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被告适用该"试行办法"来对原告决定"劳动教养"在适用法律法规上是错误的。本案应该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应该是《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有关规定与《治安处罚法》相冲突,也应该优先适用《治安处罚法》。 再次,被告违反法定程序。被告在其(2011)沪劳委审字第1475 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中,没有明确告知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征求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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