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生产企业的安装业务税务筹划

空调生产企业的安装业务税务筹划
空调生产企业的安装业务税务筹划

空调生产企业的安装业务税务筹划

目前中央空调生产企业的销售方式主要包括:

1.空调生产企业在各地成立办事处,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安装;

2.空调生产企业在各地成立销售公司或授权当地代理商,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安装;

3.空调生产企业在各地成立办事处负责销售,授权当地代理商负责安装。

筹划方案一:将混合销售行为统一缴纳增值税转化为“兼营”销售行为,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筹划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筹划要点:空调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空调安装项目,销售业务与安装业务分离,成为企业相对独立的经营行为。但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企业取得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销售合同单独注明工程安装价款。由企业销售并负责安装的中央空调,向客户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和建安发票,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发票缴纳增值税,安装收入根据建安发票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

示例1:A空调生产企业年产10万套中央空调,销售额15亿元,进项税额1.5亿元,由公司销售给终端用户并负责安装,安装费收入2.2亿元(为便于计算,以下示例销售额均为含增值税销售金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假定A企业经营范围增加空调安装业务,并取得建安资质。

筹划前:应纳增值税=150 000/(1+17%)×17%-15 000=6 794.9(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 794.9×10%=679.5(万元),合计7 474.4万元。

筹划后:应纳增值税=(150 000-22 000)/(1+17%)×17%-15 000=3 598.3(万元),应纳营业税=22 000×3%=660(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 598.3+660)×10%=425.8(万元),合计4 684.1万元。

筹划对比:税金减少(7 474.4-4 684.1)×(1-25%)=2 092.7(万元),税后净利增加2 092.7万元。

从示例来看,企业的资金流向未发生变化,在未增加资金需求压力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税赋。但是,该筹划方案仅适合于空调生产企业的自产自销,即空调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终端

客户,并负责中央空调的安装。其他销售方式均无法采用该筹划方案,因为不管是成立空调销售公司还是代理商,均拿不到空调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出的自产证明,不能适用“自产货物”的规定。即使申请到相关资质,也仍然视为混合销售,统一征收增值税。

那么,这种情况下,空调生产企业采用哪种方式降低税赋更为合理呢?成立一家新公司,负责安装业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筹划方案二:将增值税与营业税业务完全分开,成立单独的安装公司,负责产品的安装业务。

筹划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筹划要点:新成立的安装公司应申请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营业税纳税人资格,由生产企业授权,负责该品牌中央空调特定区域的安装业务。空调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时销售价格不含安装费用,即公司不负责产品的安装,由单独的安装公司负责安装。销售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协议,安装方与购买方签订安装工程协议,向客户开具发票时,不同发票由不同经营主体开具:销售发票由空调生产企业开具,缴纳增值税;建安发票由空调安装公司开具,缴纳营业税。

示例2:B空调生产企业年产10万套中央空调,销售额15亿元,进项税额1.5亿元,由公司当地代理商负责销售及安装业务,安装费总收入2.2亿元,支付安装费用2亿元。假定B企业成立C安装有限公司,负责B企业国内市场中央空调的安装,C公司已取得建安资质,营业税纳税人。

筹划前:B企业应纳增值税=150 000/(1+17%)×17%-15 000=6 794.9(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 794.9×10%=674.5(万元),合计7 474.4万元。

筹划后:B企业应纳增值税=(150 000-22 000)/(1+17%)×17%-15 000=3 598.3(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 598.3×10%=359.8(万元),合计3 958.1万元;C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22 000-20 000)×3%=60(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合计66万元。

筹划对比:B企业税金减少(7 474.4-3 958.1)×(1-25%)=2 637.2(万元);税后净利增加2 637.2万元;C安装公司税金增加66×(1-25%)=49.5(万元),税后净利减少49.5万元;税金合计减少2 637.2-49.5=2 587.7(万元),税后净利合计增加2 587.7万元。

“公司 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筹划策略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筹划策略 发布时间:2010-11-24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引导农民步入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只有遵从相关的税收制度,并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才能长期健康发展。 一、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详细的解释。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l.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中尚需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少数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则详细规定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3.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分析?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不能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但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不能免征增值税,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不能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也不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不能免征增值税,也

企业投资税务筹划

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盈利。在追求盈利过程中,由于投资领域、企业组织形式、投资方式等差异,企业税负也不尽相同。由于税收因素的存在,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应注重运用税务筹划策略,税务筹划日益成为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主要从直接投资的角度分析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策略。 一、选择投资领域税务筹划策略 投资领域亦即投资方向,从宏观上讲就是投资产业或投资区域,从微观上讲就是确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即具体的生产经营产品。我国税法规定了一些区域性和产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特定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另外,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不同,缴纳的税种尤其是流转税也不相同,由此看出,投资者的投资领域是影响税负的首要环节。 企业所得税法倡导“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原则,利用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可以考虑以下策略:投资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行业或项目。包括:农林牧鱼业、国家重点扶植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等。投资建立国家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建立创业投资企业并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二、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策略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如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之间以及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待遇就不相同。因此,企业组织形式也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税务筹划时应予考虑的一个因素。 第一,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选择。投资者在投资创办经营主体时,在组织形式上可以选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选择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以个体工商户形式。企业的经营成果缴纳所得税时,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时,企业投资者要以双方税率的差异决定是否补税,个人投资者要就其股息收入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只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企业创立之初,应根据规模大小、生产经营范围、资金雄厚程度以及发展需要,结合税收负担的轻重,恰当的选择组织形式,以便既满足长远经营发展的需要,又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税后投资收益。 如果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两者缴纳所得税的方法相同。但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投资规模大,筹资渠道多,管理水平高,容易获得国家优惠政策;而且,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个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应尽可能的采取这一形式。如果将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前者不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一点看,有限责任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分公司与子公司形式的选择。企业扩张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组建子公司或分公司,即母子公司结构和总分公司结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我国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的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子公司独立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纳税。具体进行纳税筹划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考虑以下策略: (1)当低税税区内的企业或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向高税区投资或建立不能享

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试题

课程考试已完成,现在进入下一步制订改进计划!本次考试你获得 6.0 学分! 得分: 100
学习课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单选题
1.内资企业应选择哪种纳税人为供货商? 回答:正确
1. A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的一般纳税人
2. B
能到税务所申请开具不同于 17%的其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3. C
只能开具普通发只愿以更低的价格出卖货物,而不会开具任何发票的纳税人票的纳
税人
4. D
只愿以更低的价格出卖货物,而不会开具任何发票的纳税人
2.下列哪种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按按照 2%减半征收增值税? 回答:正确
1. A
对动产设备的采购
2. B
对建筑物的采购
3. C
对不动产的销售
4. D
对售价超过原价的汽车的销售
3.对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说法不正确的是: 回答:正确
1. A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
2. B
混合销售的销售货款以及劳务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同时取得的
3. C
采取的纳税筹划措施为设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4. D
可采用分开核算不同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4.对于兼营销售理解错误的是: 回答:正确
1. A
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
2. B
应采用设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3. C
可采用分开核算不同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4. D
两类经营项目不一定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
5.哪些促销方式的应交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 回答:正确
1. A
100 元商品八折销售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购物券
2. B
100 元商品八折销售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现金
3. C
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购物券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现金
4. D
上述三种促销方式都相同
6.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回答:正确
1. A 2. B
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属于经营所得 企业在资本升值过程中获得的差价收益属于资本利得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这学期葛老师给我们上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课使得我开始接触这方面的知识,这篇文章是结合课程内容以及个人的思考与感受来谈谈我个人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同时也是对这门课程的总结。以下案例多出自于葛老师的课堂教学内容以及其著作。 税务会计简单地说就是一门结合了税务的会计,所以它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还要符合税法的要求。纳税筹划则是一种对涉税行为的策划,以期达到企业管理上和节税上的目的。所以我的理解是,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各种节税技巧对企业的涉税行为进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方案,进而达到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节约企业纳税成本的目的。所以以下从前提、目的以及节税技巧来谈谈我对其的认识。 说起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前提,毫无疑问的是合法合规性。这要求纳税筹划运用的手段是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冲突,更不能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手段。在刚开学的时候听会计老师说本科生写论文存在的毛病中的一个例子,有一个同学他的论文方向是纳税筹划的,他里面的大致内容是运用一些技巧达到节税的目的。其中,有一个方法是将企业的折旧计税方法改成加速折旧法,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前些年份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前些年份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税法中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企业才能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是他所研究的企业并不符合税法中的特定要求,所以其折旧计税方法只能采用直线法,因为不符合税法规定,这位学生所做的纳税筹划是毫无意义的。此外,我理解的纳税筹划的合法合规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导向的,而不是钻税法的漏洞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比如,当企业的发生了非正常的资产损失时,税法规定只有正常的损失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会想方设法去把此项非正常的损失划到正常损失中去的,达到节税的目的。虽然那样也是没有违法同样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有时这样做违背了真实的经济行为。在税法边缘做文章,接近偷税,会计这样做久了会形成习惯,就容易触犯到法律。况且漏洞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分析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分析 【10/17/2002信息】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区域过于集中,且区域特色不够明显 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最近几年,主要集中于港澳地区和美国、欧盟、日本等20余个发达国家和地区。这种过于集中的地区分布、不但不利于分散风险,而且往往造成我国境外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竞相压价,不但损害了自身利益,也影响了国际市场的开拓与发展,而且损害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同时,我国企业没有较好地把自己的技术优势与所投资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政策、资源优势、市场条件和消费水平结合起来,没能形成独具特色的投资优势。 (二)投资规模有限,投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较少 众所周知,我国跨国企业投资规模小,销售收入不高。而且投资方式也较单一,目前在境外投资企业中,对外投资方式仍有78%属于新建,兼并收购仅占22%,且经营方式以合资为主,所有权的安排以少数股权居多。此外,从融资渠道上看,我国企业海外经营活动的规模亦受到很大限制。一般来说,大型跨国公司不是有自己的财务公司之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就是在境内外有密切联系的金融伙伴,而我国从事海外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很少有自己的财务公司,又没有对外担保权与对外融资权,因此,很难在国内外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难以与国际市场中堪称“航母”级

大企业进行市场份额的争夺。 (三)没有明确的跨国战略投资目标 跨国公司是一个全球化的经济组织,战略投资是其海外投资的一大特点。跨国公司境外投资是战略投资,从长期利益出发,先立足,后发展,再扎根,目的是占领市场。这与个别中小企业寻求短期利益甚至欺诈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跨国公司把母子公司看作一个整体,各子公司之间联成一体,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行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配置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而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缺乏真正的跨国经营意识,一般只求“投资少、见效快”,缺乏打开国际市场的战略目标。总公司没有统一的全球战略,子公司之间是孤立的、分割式的经营,各地的子公司不能联成一体,各子公司仅与母公司进行双向联系,整个公司没有形成统一的全球网络,子公司不能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行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四)管理水平有限,服务较差 我国许多企业跨国经营管理不善,如母子公司关系没有理顺,行政性管理色彩很浓,基本上是粗放型管理,使海外子公司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及独立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从而使得成本中的管理费用过高;一些企业的母公司尚不具备条件去有效地监督海外企业的资金动作状况,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混乱。 二、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也表明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确实面临不少的困难,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进行。从财务的角度出发,进行税收筹划则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

企业增加再投入的税收筹划

企业增加再投入应如何算好税收账 2011-4-28 17:59:17国税总局字体:大小 随着企业的发展,再投入是企业持续经营中经常发生的经济行为。以什么方式来增加对企业的再投入,企业股东应算好税收账,争取以较低的税收成本取得较高的经济收益。本文通过案例对此进行分析。 【案例】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A、B两个自然人股东。2009年初通过市场调研后,该公司决定新上一生产经营项目,经测算需新增资金3000万元,A、B股东商定此笔资金由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分别筹集。截至2009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其他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为零。现股东有三种资金投入方式:方式一,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公司投入3000万元;方式二,公司向股东借款3000万元;方式三,股东向公司股权投资350万元,公司向股东借款2650万元。假设此投资项目不包括利息支出的年应纳税所得500万元。 方式一,增资扩股 A、B两个自然人股东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为公司增资,假设该投资项目年应纳税所得500万元。对该公司及股东相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东收益计算如下: 应缴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应缴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税=(500-125)×20%=75(万元)。 综上,应纳税合计125+75=200(万元);股东收益=500-125-75=300(万元)。 方式二,向股东借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由于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企业向股东或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为企业的股东对企业进行再投入时是采取股权投资还是对公司借款提供了可选择的可能。如本案例中股东对企业的投入由方式一的股权投入改为对公司借款,整体税负及股东收益测算如下。 1.企业所得税 假设股东对公司借款3000万元(该公司本年度除向股东借款外没有向其他关联方借款,并且年度内没有变化),年利率10%,年利息为300万元,该年度金

浅谈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

NO: 山东财经大学期末论文 山东经济学院 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期末论文) 设计(论文)题目:浅谈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 Introduction t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 完成时间:2011 年06 月15 日

浅谈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小 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举足轻重。它们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动技术创新、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产品缺乏竞争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强,负担过重等现象。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需要税收筹划,中小企业有权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安排自己的涉税活动来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以及运用法律手段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税收筹划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为出发点,根据当前中小企业的特点以及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中小企业如何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字: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企业财务管理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a social economic the indispensable component in the lif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status and function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ey in promoting the market competition and increas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convenient for people life, promote technology innovation, to ensure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But because the historical reason, at present, China's most common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level is low, the lack of competitive products, financial management ability is not strong, burden wait for a phenomenon.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tax planning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an enterprise in the rol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financial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need to tax planning,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in violation of state tax law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not under the precondition of schedule their own tax related activities through to avoid or reduce their tax burden and take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dissolve the tax risk, and using legal means fully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With tax planning in the medium and small enterprises in China,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as the starting poin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for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ow to reasonable use of tax planning method is discuss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 word: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Tax planning;To guard against and dissolve the tax risk;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企业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分析

摘要:税务筹划活动是企业在进行涉税业务处理过程中必经的环节。因为通过税务筹划可以进行合理地避税和节税,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众多企业纷纷从日常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股利分配等环节入手进行税务筹划,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本文侧重从投资活动这一环节入手,通过案例的形式探讨在这一过程的筹划技术。 关键词:税务筹划;投资决策;投资方式;投资方向 Abstract: tax planning activities are tax-related business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must go through the link. Because through tax planning can be a reasonable tax avoidance and tax savings, thus reducing the tax burden, improve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Therefore, many companies are from everyday business activities, investment activities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dividend distribution tax planning and other aspects of starting, achieve cost reduction goals and enhance their competitivenes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aspects of starting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through the form of case planning techniques discussed in this process. Key words: tax planning; investment decisions; investment; investment direction 一、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税务筹划时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依据所涉及的税收环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收负担,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者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与破产的权利,税务筹划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1]。由于企业从成立、经营到破产重组等行为都涉及到各种税收的核算与缴纳,在一定程度上,税务筹划有利于税负的减轻,优化企业的资源从而取得经营的效益,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从短期来看,进行税务筹划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有助于实现短期的经营目标。充分利用节税和避税带来的资金,通过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获得收益。从长远的角度出发,进行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树立纳税意识,通过多个角度的合理筹划控制和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透过税务筹划让企业的决策人员树立成本意识,开源节流,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 二、企业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投资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要的活动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能否把筹集到的资金投放到收益高、回收快、风险小的项目上去,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投资活动是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前提,是发展生存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方法。因此,一个高收益、低成本的投资项目成为企业投资的首选,那么,从税务的角度出发,可以从投资组织形式的筹划、投资方式的筹划、投资方向的筹划及投资领域的筹划等方向来实现低成本的目标。 (一)投资组织形式的筹划 投资的组织形式可以分成公司形式与非公司形式,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涉及的税种、税率和税负都有所不同,公司制企业又可以选择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形式,三种不同的形式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及税收优惠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的体现:

浅论企业税收筹划.

浅论企业税收筹划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与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要做好税收筹划事宜就要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内涵切入,了解税收筹划的内容,为此,文章从税收筹划的涵义和内容入手,分析了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9-95 -02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内容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企业纳税筹划是遵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并通过在经营、理财、投资等事项上提供的企业财融合税收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低,并有利于企业战略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保持与充分利用了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事先安排各种预案和筹划比较选择,进一步进行细化、深化、优化,通过节约税收成本和提升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结合,其实质上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迫使企业进行自主调节的行为。

税收筹划只有放在某个时期与时点的税务环境中,才可能分析其优劣,脱离时间和政策环境,单独讨论某种方法的好坏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它具有以下特性:一是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基于国家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之下,只能在当下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超越法规之外是属于违法行为。二是筹划性。纳税人则可以在其作出筹划决策前,已熟知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精心设计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没有法律风险和并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优的方案。三是方向性。企业须以当前的经济环境和具体条件来分析某种筹划方法。某一种方法要求企业不仅要把税收筹划放在当前和今后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而且要把它放在一定期限的经济环境中加以考虑。四是整体性。税收筹划是为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它是方法和手段,其最终目的是通过纳税方案的统筹安排,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统一,税收筹划要结合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收益和纳税人未来的整体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1、企业筹资与投资业务阶段的税收筹划 筹资业务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所有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外、企业自我积累、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向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拆借、社会集资、内部集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使企业达到最佳获利水平的一种决策活动。企业筹资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办法设计及税务筹划

目录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二)方案二:股权转让 (三)方案三:资产转让 (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 (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 (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 (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 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 笔者按 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分享课程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完成更新改造后因历史成本的差异对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造成的重大影响。当然,就交易方式本身而言,因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因此在并购的交易时点上仍旧有一定的优势。(备注:股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缴纳的先例仅为个案批复,如文)

企业经营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企业经营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要面临多个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导致的最终缴纳的税负有所差异,而税负的轻重关系到企业的实际利益。为使企业的纳税选择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就要进行相关的纳税筹划。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进行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国际现象,是企业理财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房地产业竞争日益加剧,同时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控制房价,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众所周知,税费是房地产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费,增加企业竞争优势就显得至关重要。本篇文章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企业龙头万科公司为分析对象,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问题进行探究。 1 绪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越来越多的企业决定通过专业的税收筹划,对自身的经营、管理、投资等行为进行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我国政府在2008年1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案在推动我国企业税收规范化与合理化的同时,也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出了挑战。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税收的方式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税收政策与法规限制着企业的经营与投资活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四个统一”①,有效促进了不同形式间企业的税收平等,改革了税收优惠体系,规范了所得税计算和扣税的标准,为公司间竞争创造了平等的外部条件。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都在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随着税法体系的完善,国内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以求在不违背政府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实现利润最大化以增加竞争优势。 ①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09年3月

企业投资经营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经营决策与税收规划 序言 一、企业生命周期与税收规划 1、生命周期规划 2、税种规划 3、特定事项规划 二、税收筹划不是技术而是决策的艺术 三、健康才能长寿 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的修改,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其一:《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私有财产,纳税人让渡给国家的仅是税款使用权,并没有放弃其税款所有权。在中国,之所以发生过去所说的“偷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从另一角度来说,是没有让渡这部分税款的使用权,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与刑法的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刑法》不再使用“偷税”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对公民私有财产概念理解上的变化,并进一步地体现在刑法有关条款中,可谓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也是建国以来公共财政研究与实践的具体体现。 其二:《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消了修改前

《刑法》分别规定的“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和“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三:《刑法》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点主要基于打击不履行纳税义务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第一部分招商引资 一、不得与政府签署涉及到税收优惠的条款 1、凡税法颁布的税收优惠,无须通过协议加以约定;凡与税法相抵触的税收优惠,即使签署也无法履行 案例1:山东东岳集团(H股上市公司)在内蒙赤峰投资,与当地政府协议约定2免3减半的优惠。企业完成建设开始经营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当年所得税。 案例2:山东莱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误解。 2、签署“按缴纳税款中地方政府应享有的部分”返还条款 多边性、模糊性、争议较大【利益多方: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区县级人民政府】3、可签署“财政扶持”“财政奖励”等条款 应在月(季)度后工作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财政局按照公式计算,由财政拨付财政奖励资金。 财税【2009】87号规定的条件: (1)政府明确拨款用途

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测试试题

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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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试已完成,现在进入下一步制订改进计划!本次考试你获得 6.0 学分! 得分: 100
学习课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单选题
1.内资企业应选择哪种纳税人为供货商? 回答:正确
1. A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的一般纳税人
2. B
能到税务所申请开具不同于 17%的其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3. C
只能开具普通发只愿以更低的价格出卖货物,而不会开具任何发票的纳税人票的纳
税人
4. D
只愿以更低的价格出卖货物,而不会开具任何发票的纳税人
2.下列哪种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按按照 2%减半征收增值税? 回答:正确
1. A
对动产设备的采购
2. B
对建筑物的采购
3. C
对不动产的销售
4. D
对售价超过原价的汽车的销售
3.对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说法不正确的是: 回答:正确
1. A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
2. B
混合销售的销售货款以及劳务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同时取得的
3. C
采取的纳税筹划措施为设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4. D
可采用分开核算不同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4.对于兼营销售理解错误的是: 回答:正确
1. A
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
2. B
应采用设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3. C
可采用分开核算不同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4. D
两类经营项目不一定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
5.哪些促销方式的应交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 回答:正确
1. A
100 元商品八折销售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购物券
2. B
100 元商品八折销售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现金
3. C
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购物券和买 100 元商品返还 20 元现金
4. D
上述三种促销方式都相同
6.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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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体制,对于税收筹划没有很好的有限条件。在中国现如今的经济发展大趋势下,中小企业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于他的税收筹划也受到更广泛的关注。本文对中小企业及税收筹划进行了具体的界定,企业在各生命周期应如何获得最大利润提出方案。我国中小企业现阶段的税收筹划还不够完善,有许多问题,无论是出自企业自身内部问题,还是外部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对税收筹划发展的影响,我限制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本论文对这些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税收筹划中小企业成本效益生命周期 Abstract

Compared with large enterprise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ve no perfect financial system, no good limited conditions for tax planning. Today, under the trend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re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position, for he has caught the attention of a wider range of tax planning. In this paper,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gives a detailed definition of tax planning,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obtain the biggest profit in each life cycle scheme is put forwar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at this stage of the tax planning is not perfect enough, there are a lot of problems, from their own internal problems, or external macroeconomic and microeconomic impact on development of tax planning, I limi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This paper made a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Keywords:accounting regulation tax planning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cost effective life 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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