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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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范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5)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7)

5.4.1分级矩阵 (17)

5.4.2级别表征 (18)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8)

6.1 总论 (18)

6.2 区域环境概况 (18)

6.3 企业概况 (18)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9)

6.5 环境风险分析 (20)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1)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3)

6.8 附图 (23)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4)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8)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

《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

75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流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

《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其他参考资料

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

(网址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环境风险物质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

临界量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

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清净下水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事故排水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五个步骤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见图1。

4.1环境风险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开展待评估企业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的对象包括:1)区域环境概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等;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原辅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3)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4)现有应急资源等。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识别后,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的方式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环境风险评估文件支持

一、文件支撑 1、重要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第十条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2015年4月16日)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

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第四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2、其他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某某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 I 1 前言 (1) 2 总则 0 2.1 编制原则 0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录简化

A.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 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表 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A.2.1 生产工艺 列表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其特征:生产工艺名称,反应条件(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或国家规定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按照表3评估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企业生产工艺最高分值为20分,超过20分则按最高分计。表3中的化工工艺名录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状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注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所确定的化学物质;注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 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A.2.2 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表4评估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表 4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A.2.3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从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列表说明每个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对照表5,列出每个风险单元所采取的水、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照表5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若企业具有一套收集措施,兼具或部分兼具收集泄漏物、受污染的清净下水、雨水、消防水功能,应按表5对照相应功能要求分别评分。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 (1) 2.2技术标准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3) 4.1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4.2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 (4)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5)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6)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6) 5.2.2评分方法 (6)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1)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1) 5.4.1分级矩阵 (12) 5.4.2级别表征 (12)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3) 6.1企业概况 (13) 6.2环境风险物质 (13) 6.3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14) 6.4环境风险受体 (14) 6.5环境风险等级 (14) 6.6环境风险分析 (14) 6.7问题和建议 (14) 6.7.1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14) 6.7.2对策建议 (14)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修订稿从P38-40: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使用、存储的化学品与事故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的比值(Q),工艺过程与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环境保护目标)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法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分级程序见图6-1。 图6-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示意图 6.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评估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发【2014】34),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有:氧化镉,硫酸镉,盐酸。根据企业化学品

种类与数量(折纯),与临界量分别进行比对,计算比值(Q ):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化学物质时,该事故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 。 (2) 当企业存在多种事故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事故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 1 (22) 11≥+++= n n Q q Q q Q q Q (1) 式中:q 1, q 2, ..., q n ——每种事故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储存量或使用量,且数量超过对应临界量的5%,t ; Q 1, Q 2, ..., Q n ——各事故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计算得到事故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后,将Q 值划分为3个级别,分别为:(1) 1≤ Q <10;(2) 10≤ Q <100;(3) Q≥100。 本项目Q 值见表6-2 表6-2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 因此,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比值(Q )为18。 6.2工艺过程与风险控制水平(M )评估 6.2.1评估指标及赋值 评估指标及赋值见表6-3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火力发电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与定义 (3) 3.1燃烧系统 (3) 3.2汽水系统 (3) 3.3电气系统 (4) 3.4环境风险源 (4) 4火力发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4) 4.1 火力发电涉及到的化学品 (4) 4.2火力发电存在的环境风险 (4) 4.2.1 燃烧系统风险 (4) 4.2.2汽水系统风险 (6) 4.2.3电气系统危险 (7) 4.2.4除尘工艺风险 (8) 4.2.5烟气脱硫风险 (9) 5火力发电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9) 5.1 内因性指标 (10) 5.2 外因性指标 (10) 6内因性指标 (10) 6.1生产因素 (10) 6.1.1 生产因素指标构成 (10) 6.1.2 生产规模 (10) 6.1.3 生产原料 (11) 6.1.4 生产工艺 (11) 6.1.5厂区内危险物质量 (11) 6.1.6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11) 6.1.7 清洁生产水平 (12) 6.1.8 生产因素综合分析 (12) 6.2 厂址环境敏感性 (12) 6.2.1 厂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构成 (12) 6.2.2 是否位于重点流域 (13) 6.2.3 厂址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等水环境敏感地区 (13) 6.2.4是否位于二氧化硫或者酸雨污染严重区域 (13) 6.2.5 是否位于城镇主导上风向 (13) 6.2.6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内 (14) 6.2.7 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 (14) 6.2.8 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14) 6.2.9 厂址环境敏感性综合分析 (14) 7 外因性指标 (15) 7.1 环境风险管理 (15)

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风险优先处理表 4.环境风险处理 环境风险决策分为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进行风险决策两步骤。处理风险的方式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种。控制法指规避风险、降低风险等,财务法主要包括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方法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经济能力,进行风险决策,选取以上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的组合,制定环境风险管理计划。 5.环境风险处理 在以上三步的基础上,风险管理着接下来需要做的是实施环境风险管理计划。根据风险管理计划,对自留风险要建立准备金,或采取一定的防损减损方法;对需要转移的风险,如果决定采取购买保险来转移,就需要比较和选择保险人、代理人,进行购买等。 环境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对环境风险决策的效果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价。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单位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和自身业务活动的条件都会发生变化,这会导致原有风险因素的变化,也会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因此,必须定期评价风险决策的效果,修改环境风险管理计划,以适应新的情况,并努力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四、环境风险管理的制度 目前,针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含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应急预案五个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 当然,仅仅有应急预案还不是完整的环境风险管理。一个完整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即环境风险的预防、应急和处置。预防为主是环境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环境风险的事前防范要好于事后的警告和补救。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紧急状态发生时,能够有充分准备地井然有序地应付危机,达到减少公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目的。紧急事件的事后处理,包括对被污染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对受害群众的救助,对责任承担人的处理,以及对事故的教训总结等。 (一)分类管理 我国现行法规和研究文献中所称的环境污染事故,实际上包括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从造成的成因来看,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其不可预见和不可控性,是环境风险管理的对象;二环境污染事件则由于其可预见性和可控性,不属于风险管理的对象,应当通过诸如加强对排污者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以及环境要素管理部门对环境要素的有效规划和管理等长期手段来杜绝发生。 所以,首先应当从立法角度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作出明确的区分和定义,为污染事故和事件不同的预防和处理手段,以及不同的责任划分,提供法律基础。以水污染为例,目前统计的水污染紧急情况中,多数情况是可避免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可预料后果,而并非不可预料和不可控的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可避免的污染事件没有避免,与意外事故的责任划分与程度界定应当是不同的。因此法律上对两者的区分和界定,可以为紧急状况的定性和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对于污染事故的防范,属于环境风险管理的范畴。对于不同的环境风险,其特征不同,

木材加工环境风险评估

木业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编制单位:木业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1.前言 木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位于昌乐县乔官镇黄家洼村 19号,中心坐标为118°54′01″E,36°32′59″N。经营范围:建筑模板、胶合板、多层板、包装箱板、木质托盘生产销售;法定代表 人:赵建华。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有加工车间3座、仓库1座,以及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有冷压 机、热压机、铺板流水线、锅炉等设备11台(套)。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环发[2015]4 号)的要求,企业须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试行)》 评估,企业委托我单位协助其对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接 到建设单位的委托后,我们组织人员踏勘企业厂区现场,搜集了相 关的技术资料,全面的识别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预测了可 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了厂区现 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最终确定了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保局、监测站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 2017年5月

2总则 编制原则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在《木业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贯彻了以上原则。 此外,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同时兼顾近期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识别风险”的原则,在企业风险等级划分过程中: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与风险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主席令第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主席令第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 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 2 规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

*******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分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前言 (1) 2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编制依据 (2) 3 环境风险识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 4.1布袋除尘器破损防范措施 (7) 4.2氨水储罐破裂破损防范措施 (7) 5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评估 (7)

**************分公司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 前言 环境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识别公司存在有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划分环境的风险级别,采取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措施,如何将无法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降至社会和环境可接受的最低限度。 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管理的科学基础和重要依据。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评价人为环境风险,即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危害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在不同概率下时间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采取适宜的对策。环境风险评估能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切实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单位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⑶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时期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储备或开释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形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爱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大环境爱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暂行方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名目》(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爱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讲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 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操纵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 /SY1190-2013);

华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1 前言 (1) 2 总则 (1) 编制原则 (1) 编制依据 (1) 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 相关技术文件 (2) 3 企业基本信息与环境风险识别 (2) 企业基本信息 (2)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4) 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5)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工艺 (6) 安全生产管理 (9)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0)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0) 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10) 4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 (14) 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14) 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15) 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18)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18) 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衍生后果分析 (19) 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0) 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20) 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20) 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1) 环境事件风险源评估 (21) 环境事件风险级别确定 (23)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3) 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23) 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27)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9) 8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地理位置图 (30) 企业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31) 企业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雨水、污水等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 (3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附件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 )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

环境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说明

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说明 1.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范围包括区域和工种两个方面,评估步骤包括危害辨识、危害核定、危害定性、风险评级等步骤,具体见附件1(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流程)。 2. 危害辨识 2.1. 用普查方式辨识区域、工种涉及的环境与职业健康潜在危害因素,危害因素见“环境与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清单”(附件2),“环境与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清单”由“危害类别”、“危害项目”、“对人体/环境的危害”、“国家标准”、“国际趋势”及“评估方法”6 部分组成。 (1) “危害类别”:分“环境”与“职业健康”两大类别; (2) “危害项目”:分噪声、照明及能见度、温度、振动、空气质量、辐射、生物危害、化学危害、人机功效、心理因素、光污染、工业废料、生活垃圾、自然资源消耗、排放物等28 项危害; (3) “对人体/环境的危害”:指危害对人体和环境产生的影响; (4) “国家标准”和“国际形势及趋势”指国家规定安全控制数值、职业接触限值或国际先进做法; (5) 评估方法:危害的检测手段。 2.2. 区域潜在危害因素辨别:用“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一览表”(见附件 5)普查不同区域的潜在危害因素,如辨识出危害则在相应“区域”与“危害项目”相交栏作标识。其中区域是将各部门所管辖

的范围按照其使用功能划分成区域,例如公司行政部管辖范围可划分为:办公室、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材料室、工器具室、空调主机房、电梯机房、电缆竖井、车库、水泵房、杂物间、传达室等,物资部管辖区域可划分为:办公室、配电房、室内仓库、室外仓库、废料堆放区等。 2.3. 工种潜在危害因素的辨别:对于按区域未辨别出的涉及工种作业的危害因素,按照工种进行辨别。运用“环境与职业健康工种风险评估一览表”,普查各工种在工作中涉及的危害因素,如辨识出危害则在相应“工种”与“危害项目”相交栏作标识。其中工种主要是各区域中存在的常见工种或人员,例如行政部管辖范围内主要存在的工种包括管理人员、内勤人员、司机。物资部门管辖范围内主要存在的工种包括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物资配送人员、废旧物资处理人员、内勤人员、司机。 2.4. 危害辨识过程中对不确定的危害源,在“危害描述”栏进行简洁描述。如产生危害的设备设施、地点位置、受影响人员、受影响时间、对环境的影响等。 3. 危害核定:核定普查结果,确定危害是否存在。 4. 危害定性 4.1. 对核定的普查结果依据“环境与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清单”中评估方法开展评估。 4.1.1. 噪声、照明及能见度、温度、振动、空气质量、辐射、化学危害等,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进行定量的监测或定性评估,监测、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附件4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前言 为规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指导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第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主要考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在企业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日常环境释放对企业外部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长期、潜在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兼顾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对环境和生命安全造成的短期不利影响。 本指南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为主线,对编制原则、总体要求、编制形式、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在附件部分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 本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目录 一、编制原则 (71) 二、总体要求 (71) 三、报告编制形式 (72) 四、报告编制内容 (72) (一)总则 (73) (二)企业概况 (74) (三)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流向分析 (76) (四)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77) (五)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80) (六)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83) (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结论 (83)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措施建议 (83) 附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85) 一、企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判别 (86) 二、企业环境管理及风险水平判别 (93) 三、企业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划分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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