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展望】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

【畅谈展望】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

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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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的副所长王成栋。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No.1 举旗帜

就是举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公平正义的旗帜,举司法为民的旗帜,举实践法治发展客观规律的旗帜。就是让司法作为法治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习近平同志所讲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特别是中央深改组2014年以来在16次会议中11次涉及到了司法改革的部署和贯彻,并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

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No.2 练内功

练内功指的就是司法机关、司法机制、司法人员的改革,重要目标就是要做到独立,做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构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干扰。2015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

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以及跨行政区域法院设计、设立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等,都可以看做是强内功的重要举措。

No.3 防干扰

中国司法有行政化、地方化和官僚化的趋势,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确保司法独立,国家机关和中央司法机关颁布了一系列防止司法受到干扰的措施,发布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取得了不少成就。

No.4 强实施

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的问责实施,都要体现在具体的制度上。比如说强调法院遵行已有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诉讼的程序、诉讼的法律法规,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当中进行有效的公开。它包括司法机关和其内部的监督制度,这些都是很实在的。

No.5 获认同

司法改革需要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司法的权威才能得到很好地树立。只有高度的司法权威,才能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信任司法。近年来,司法机关解决了老百姓感受很深的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司法机关用它的实际行动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

我们的司法改革在道路上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以后应该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地贯彻这些法律制度,进一步细化现有制度,要进一步地立良法、定良规,遵循这些良法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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