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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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第九条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见附件1)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一条首席科学家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考评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体系全体人员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表见附件2),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4.考评意见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考评会议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体系人员对被考评人打分(打分表见附件4、5),被考评人不对本人打分。

4.由执行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组织对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60%,体系人员评分占权重的40%,计算出本人的平均得分。

5.根据得分结果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80分以上

为优秀;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根据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6.原始打分表和考评意见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管理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研究室主任

考评办法同第十二条(打分表见附件3)。

第五章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考评结束后一周内,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总体考评情况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所有人员的考评结果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在体系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十五条年度考评优秀的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将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活动。

第十六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首席科学家,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征求体系部分专家的具体意见后,向首席科学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七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由执行专家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八条综合考评与年度考评程序相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

一、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应急性任务等。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主要是中央和主产区地方政府生产决策咨询情况和被采用情况,本年度生产问题的监测上报情况,向社会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咨询情况等。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主要是对本产业研发全国地级以上立项情况的汇总分析、对其他科技计划或项目中涉及本产业的研发成果汇总分析,提供给管理部门和本产业专家参考等。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主要是对本体系各研究室、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的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对本体系各研究室之间、岗位专家之间、研究室和岗位专家与综合试验站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等。

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主要是本体系运行中开展联合协作、与其他体系和项目的有机衔接、各种利益关系处理、求真务实学风建设和诚信道德建设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是本体系的全部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首席科学家管理费、岗位专家基本研发费、综合试验站站长基本研发费。其中,首席科学家管理费的支出情况需详细说明。

二、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主要是对本研究领域全国立项情况的汇总分析、对其他科技计划或项目中涉及本研究领域的研发成果汇总分析,提供给管理部门和本领域专家参考;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主要是在首席科学家领导下,对本研究室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对各岗位专家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联合协作情况及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与本体系内其他研究室的联合协作情况,与本体系各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

三、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应急性任务。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主要是本岗位领域国外研发进展情况,包括对当年发表的重要论文、专利、成果等汇总分析;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本岗位的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员培养情况等。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5.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本岗位基本研发费的支出情况。

四、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主要是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应急性任务。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主要是区域产业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突发性事件的报告,以及对辐射带动县技术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支撑情况等。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本岗位的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员培养情况等。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5.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本岗位基本研发费的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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